司法院院字第1748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747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748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749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7年7月15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490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法院受理偷漏關稅案件,除依懲治偷漏關稅暫行條例論罪科刑外,不得兼適用含有行政罰性質之海關緝私條例併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