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551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550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551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552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2年8月1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217 頁

相關法條:強制執行法 第 4、5 條 ( 29.01.19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欠賦催徵通則第七條所謂移請司法機關拍賣其欠賦財產抵償,係指移請法院為強制執行而言,此際應以經徵機關所送確定欠賦額數之公文書,為強制執行法第四條第六款之執行名義,毋庸再經起訴程序,經徵機關既以公文移請拍賣財產抵償,即可認為已有強制執行之聲請,毋庸另具聲請書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