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7年6月22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437 頁相關法條:提審法 第 1 條 ( 37.04.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人民被法院以外之機關依法逮捕拘禁者,自不得聲請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