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4047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4046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4047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4048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7年6月2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447 頁
相關法條:印花稅法 第 18 條 ( 37.04.03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舊印花稅法施行期內,如明知政府布告作廢之印花稅票而故意貼用,與未貼用印花稅票相同,應依該法第十八條辦理,否則不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