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明王 國初羣雄事略卷之二
滁陽王
作者:錢謙益 
天完徐壽輝
王名子興,姓郭氏,濠州定遠縣人,其先曹州人也。至正壬辰二月起兵,乙未三月卒於和陽。洪武元年追封滁陽王。

至正十二年壬辰二月乙亥,定遠人郭子興及孫德崖、俞某、魯某、潘某等起兵,自稱元帥,攻拔濠州,據其城守之。

初,王父少好術數,常從異人游,得其書。年長未娶,南遊定遠,邑人神其術,叩之必驗。邑中富翁家有瞽女,王父過其門,翁以女命求卜。曰:「此貴人也!」翁曰:「此女瞽,未配。」王父曰:「翁能不鄙我乎,則妻之。」翁曰:「諾。」既娶,不數年,家日贍,生子三、女一,王中子也。始生,父卜之喜,謂人曰:「是兒異日非常,必大吾家。」既長,兄弟皆善殖產。元末,民間有造言者,王誤信之甚篤,遂散家財,陰結賓客。至正壬辰,汝、潁兵起,王識天下當變,乃召所結賓客子弟,拔濠梁據之。《滁陽王廟碑》。 洪武十七年,承直郎、太常司丞臣張來儀奉勅撰。
先是至正十一年辛卯五月,潁州妖人劉福通作亂,陷潁州。八月,蕭縣芝麻李及彭大、趙君用攻陷徐州。及十二年正月,定遠縣富民郭姓者聚衆燒香,稱亳州制節元帥,十一日起定遠,二月二十六日克濠州,三月初二日克曹縣。俞本《皇明紀事録》。

閏三月甲戌,大明太祖高皇帝起義入濠州。

時皇上潛居民間,爲訛言所逼,懼禍將及,遂挺身入濠梁。抵其城,爲門者所執,將欲加害。人以告王,王親馳活之,撫之麾下。間召與語,異之,取爲親兵。《廟碑》。
壬辰,二月二十七日,陷濠州而拒守之,哨掠四鄉,焚燒廬舍。不兩月,越境犯他邑,所過亦然。胡帥徹里不花率騎三千營城南三十里,逡巡不進,四掠良民,以絳繫首,稱爲亂民以獻功。於是良民受害,呼親喚舊,相繼入城,合勢共守。予當是時尚潛草野,託身緇流。於是禱於伽藍,容予倡義,遂決入濠城。以壬辰閏三月初一日至城門,門者不由分訴,執而欲斬之。良久得釋,被收爲步卒。入伍幾兩月,除爲親兵,終歲如之。《紀夢》、《高皇帝御製文集》。
閏三月一日晨旦,太祖抵濠城,守者縛而欲斬之。有人報於首雄,良久得免,收入步伍。幾月,拔長九夫。首雄,滁陽王郭子興也。既長九夫,王常召與言論,久之,王知太祖非可久屈,收爲家人,親待同子弟。《皇明本紀》。

太祖贅於郭元帥義女馬氏。

皇上居元帥府數月,王謂曰:「汝單居,當爲汝婚。」王暮歸,與夫人飲食,語及斯事,次夫人忽惋惜謂王曰:「方今兵亂,正當收召豪傑,是子舉止異常,若不撫於家,反使爲他人之親,是失智也。」王悟,遂以女妻之。孝慈皇后是也。《廟碑》。
初,宿州閔子鄉人馬公,素剛直,重然諾,愛人喜施,避仇定遠,與子興爲刎頸交。馬公有季女,甚愛之,嘗言術者謂此女當大貴。及遇亂,謀還宿州起兵應子興,以女託子興,曰:「幸公善撫視。」子興與其妻張氏撫之如己子。已而馬公死,上時未有室,子興與張氏謀曰:「昔馬公與吾相善,以女託我,然視衆人中未有當吾意者。」因言上度量豁達,有智畧,可妻之。張氏曰:「吾意亦如此。」子興意遂決,乃以女妻上。卽孝慈高皇后。《太祖實録》。
按:滁陽王夫人張氏,次夫人亦張氏。張來儀作《廟碑》,嘗言初勸滁陽館高帝於貳室者,次夫人也。滁陽被械,攜二子從高帝奔告魯淮者,亦次夫人也。厥後女爲帝妃,生三王、二公主。人知滁陽能識真主於魚服之中,不知皆其次夫人啟之也。且倉卒之中,能奔告魯淮以免其夫,斯可謂賢明婦人矣!《實録》但云子興夫人張氏,遂歿次夫人之賢,餘故表而出之,據此滁陽夫人生三子,皆與帝不協,而次夫人獨能知帝,又以其女相託,則當時周旋側陋,次夫人之功多矣。滁陽事,實高帝手藁以授來儀,宜其不歿次夫人之德也。

太祖領兵攻五河。二月初六日,復取定遠縣,攻南宿、大店、固鎮。十六日至濠州,元帥賈魯兵圍之,[1]至九月退。

按:《元史》十二年八月,賈魯從脫脫平徐州。九月,脫脫班師,命魯追餘黨,分兵攻濠州。次年五月卒於軍中。魯誓師曰:「吾頓兵於濠七月矣!」則俞本所記賈魯圍濠自二月至九月者誤也。或別將之師,非賈魯耳。

元帥郭子興與諸將有隙。

王爲人勇悍善戰,時軍帥四人名位皆在王上。王素剛直,不屈人下,每遇事,四人瞋目語難,而王剖決通敏,數以非語侵之,衆故含忿。《廟碑》。

王志氣雄暴,列諸雄之上。其雄有四:俞、魯、孫、潘,出於農,其性粗直,謀智和同,獨與王異。王少出外而多居內,每視事,四雄者每待王,久不至,則四人專主之。三五日乃一會,會則四雄瞠目視王,四雄言有不當,王出言相侵,四雄亦姑忍之。王久乃覺,謂上曰:「諸人若是奈何?」上曰:「不過會簡而至是耳。」王曰:「然。」明日出與會,三日後復如初。彼此防疑不相安矣。《皇明本紀》。

按:《碑》雲四人名位在王上。而《本紀》則雲王列諸雄之上。當以《廟碑》爲是。

九月,脫脫平徐州,彭大、趙君用率芝麻李餘黨奔濠州。脫脫命賈魯追擊之。

未幾,客軍首帥彭、趙以兵來駐濠,二姓皆僭稱王,王等遂爲所制。《廟碑》。
遇徐州亂雄敗,其殘雄趨濠梁,合勢共守。時殘雄勢本受制,不料俞、孫、潘、郭反屈節以事之。未旬月,來人各受制。[2]後因彭、趙僭稱王號,勢在魯淮,趙稱名而已。《皇明本紀》。
是年九月,元兵復徐州,徐帥彭早住、趙君用率餘衆奔濠,[3]德崖等納之。二人本以窮蹙來奔,德崖等四人與子興反屈己下之,事皆稟命,遂爲所制。早住頗有智數,攬權專決,均用但唯唯而已。《太祖實録》。
按:《實録》癸巳夏五月後書云:「彭、趙二帥既據濠州,挾德崖等爲己用。是冬,早住自稱魯淮王,均用稱永義王。」所謂「是冬」者,癸巳之冬也。《滁陽王廟碑》及《皇明本紀》記二姓僭稱,是在壬辰奔濠之時,與《實録》異。以高帝《紀夢》考之,則云:「明年,元將賈魯死,城圍解。予歸鄉里,收殘民數百獻之,上官以我爲鎮撫。當年冬,彭、趙僭稱,部下多凌辱人。」所謂「當年冬」者,亦癸巳之冬也。以時勢言之,二姓雖草草僭王,亦當在元兵解圍之後,而不在自徐奔濠之日。或當以《實録》爲正耳。又按:《元史·順帝紀》:「辛卯八月,蕭縣李二及老彭、趙君用攻陷徐州。」「老彭」者,早住之父彭大也。芝麻李既敗,則彭大當與君用俱奔濠。《實録》不書彭大而書早住,又書於甲午六月上取滁陽之後,雲「未踰月,彭、趙遣人邀上守盱、泗,上辭弗往。未幾,二人自相吞併,早住亦亡,惟君用專兵柄」雲。又按;《順帝紀》於丁酉年書「趙君用及彭大之子早住同據淮安,趙僭稱永義王,彭僭稱魯淮王。」則丁酉歲早住尚在。以理度之,癸巳之夏與君用吞併而亡者,乃彭大,非早住也。《實録》於早住既亡之後,記上使人說君用及賂其左右,以解子興。而《廟碑》與《天潢玉牒》俱云:「彭、趙東屯泗州,挾王以往,遣人賂彭、趙,得縱歸。」則又早住不死之明證也。二姓僭稱之事,在壬辰、癸巳間者,諸書載之甚確。而《順帝紀》又載於丁酉歲者,蓋彭大既亡之後,早住與君用同陷盱、泗,同據淮安,君用仍僭稱永義,而早住襲其父之舊,仍稱魯淮,故《元史》又從而記之也。《元史》稱彭大之子早住,其意甚明,脩《太祖實録》者,殆未及考耳。己亥歲,君用殺毛貴,旋爲續繼祖所殺,獨早住不知其所終。而丙午歲梅思祖以淮安降,上諭之曰:「汝等多故趙君用部曲,往往皆授重名,繼歸張氏,復食其祿。」則數年之內,君用輩披猖淮、泗間,畧可想見。惜紀載闕如,無從援據耳。姑書此,以訂《實録》之誤。

趙君用謀殺子興,太祖救之。

王既爲彭、趙所制,一日,衆挾趙勢拘王於獄,將害之。皇上自軍馳歸。或曰:「勿往。」曰:「再生父母有難,可不赴乎!」遂入王家。明日,彭帥聞,遣人釋王以歸。《廟碑》。
滁陽王奉魯淮而輕趙,俞、魯、孫、潘恃趙威,於市衢擒王。上出淮北,聞王被擒,急趨歸。友人止之曰:「爾主被擒,亦欲擒爾,且勿歸。」上曰:「再生之恩,有難不入,何丈夫之爲也!」即入,見其家止存婦女,諸子弟皆匿。上曰:「舍人安在?」諸婦人佯言不知。上曰:「我家人也,釋疑從我謀。」詢知舍人所在,乃以實告。上曰:「主君厚彭薄趙,禍必自趙,欲脫此難,非彭不可。」明旦,以次夫人攜二子往告彭。彭怒曰:「孰敢如是?」乃呼左右點兵搜彊。上亦返舍,去長服,被堅執銳,與諸人同圍孫氏宅,[4]緣舍上,掀椽揭瓦,諸軍殺其祖父、母,於晦窟中得見滁陽王,鉗足繫頸,肌肉浮傷,令人負歸。《皇明本紀》。

太祖攻懷遠縣及安豐。

十月,太祖破元平章月乞察兒營,克焦山陳章營,攻塔崗,招安壯丁。

十二月,賈魯復圍濠州。

壬辰冬,元將賈魯與月哥察兒圍濠城,城中極力拒守。

至正十三年癸巳,太祖克凱里、蕭縣寨。

四月,攻宋山寨,克含山縣,攻平塘營,克靈璧縣、虹縣。

夏五月壬午,賈魯卒,元兵解圍去。

脫脫平徐州,命魯追餘黨,分攻濠州。魯誓師曰:「吾奉旨統八衛漢軍,頓兵於濠七月矣!必以今巳、午時取城,然後食。」魯麾馬進抵城下,忽頭眩下馬,且戒兵馬勿散,病癒亟,竟卒於軍中。十三年五月王午也。《元史·賈魯傳》。
按:俞本記:五月大敗賈魯,六月海子口搭浮橋攻賈魯於藕塘下營。今攷五月賈魯已卒,此雲「攻賈魯於藕塘下營」,或魯之殘兵也。

濠州乏糧。

上謁友人,得鹽數引,乃泛舟以鹽易於懷遠,將糧數十石,以給王家。《皇明本紀》。

六月丙申,以太祖爲鎮撫。

夏,上還故里,收元卒七百獻王,王就令將之。《廟碑》。
時濠州自元兵退,軍士多死傷。上乃歸鄉里募兵得七百餘人以還。子興喜,以上爲鎮撫。《太祖實録》。
當時予雖在微卒,嘗觀帥首之作爲,度之既久,甚非良謀。明年春,元將賈魯死,城圍解,予歸鄉里收殘民獻之於上官,授我爲鎮撫。《紀夢》。

七月,再克定遠縣。[5]

至正十四年甲午五月,陞太祖爲總管,克全椒縣。

六月,降元義兵三千人。

夏,上染末疾未瘥。王聞元義兵欲歸,將說之,左右無可使,特過寢門,示意趦趄,因請扶疾往,卒說降之,得其精卒三千。《廟碑》。
彭、趙二雄以力禦衆,部下皆凌辱人。上以七百人讓他人統之,惟拔徐達等二十四人南畧定遠,中途染疾而歸,半月乃醒。瘥方三日,滁陽王扶笻過門,嘖嘖有聲。上臥聞之,問傍人曰:「王適扶笻而過,聲意恨惋,胡爲若是?」答曰:「遠方有兵,聲言欲降,猶豫未決。王知友人在其中,令人往說,奈何家無可行者,故惋恨耳。」上乃扶病詣王寢室。王曰:「汝來何爲?」曰:「聞他方有欲歸者,未定行人,[6]欲扶病往視。」王曰:「汝病方瘥,未可行。」上知王意,決行不辭,王許之。遂入定遠,以計縛其帥首,收壯士三千人。七日後,東破元將老張營,得精兵二萬。練未及旬,率而南入滁陽。《皇明本紀》。
當年冬,彭、趙僭稱,部下者多凌辱人。予識彼非道,棄數百人,內率二十四名銳者,南遊定遠。忽有義旅來歸者三千,練率之。[7]六月,取潢澗山,破義兵營,得軍二萬餘,入滁陽,葺城以守之。《紀夢》。
朕居擾攘之間,遂入行伍,爲人調用者三年。俄而匹馬單戈,日行百里,有兵三千,效順於我。於是乎帥而南征。《御製閱江樓記》。

太祖招安城口張寨。

是時,郭元帥之兵雖據定遠縣,前有義丁城口張寨不能進,後有元兵不能退。乃集將士問曰:「城口張寨深爲吾患,爾等能招降,卽領寨兵。」上請往,郭曰:「汝未能。」次日又問,上請往,云:「令必來。」郭曰:「往需何物?用幾人?」上曰:「唯執旗單騎耳。」次日,單騎至門,寨主領馬步兵百餘出,問曰:「汝爲誰?來此云何?」上曰:「郭元帥部下朱總管有密報。」卽邀入寨。上詭曰:「今夜達兵刼寨,奉元帥命來報,須謹備。」張曰:「汝何由知?」上臼:「哨獲達軍知之。」因以天道人事說之,張喜。是夜,達軍果來刼寨,已有備,人馬擄獲大半。張曰:「郭元帥好人也,其何以報?非汝,幾敗我事,偕汝往見之。」上曰:「不宜遲。元帥見汝當重賞,必令汝守此寨。」張卽具本寨兵馬、錢糧數目,隨上至。元帥大勞之,授以名爵,令上賷榜安本寨軍民。遂令其精銳從元帥攻河州新塘,克三汊河、陽泉保住達魯花赤營,克徐倉官寨。俞本《紀事録》。

克泗州、盱眙。

己酉,盱眙縣陷。庚戌,陷徐州,官軍潰。

賊陷盱眙,又陷泗州,官軍皆潰。命刑部尚書阿魯於海寧州等處募兵,討泗州賊。《續通鑑》。
按:《元史》載,盱眙之陷,不指名爲何兵,而繫於張士誠寇揚州之下。《平吳録》諸書皆云:士誠攻揚州,尋陷盱眙及泗州。是時,士誠方起高郵,[8]攻揚州,其兵豈能遽及盱、泗?今攷俞本《紀事録》,其爲濠兵無疑也。《洪武實録》於甲午七月克滁陽之下書曰:「未踰月,彭早住、趙君用遣人邀上將兵守盱、泗。」《滁陽廟碑》亦云:「彭、趙東屯泗州。」則知陷盱、泗者,彭、趙之兵也。是時,濠兵以彭、趙爲主,彭、趙攻盱、泗,而上攻滁,雖分兵爲兩,其實皆濠兵也。記事者亦無從分別言之耳。

十三日,克梁縣,至大橋廟。

七月初二日,克張堡、驢牌駱二寨,克把頭寨。

攻元知院老張於橫澗山,降其民兵男女七萬,[9]得精壯二萬,南畧滁陽。《太祖實録》。

十八日,克滁州。

八月,克六合縣。

彭早住、趙君用執子興,太祖救歸滁州。

既而彭、趙東屯泗州,因挾王以往。皇上方駐和陽,知衆不可共事,獨堅守以待。復遣人賂彭、趙左右,賂行,王得縱歸滁陽。時王兵共四萬,其麾下僅萬人,皇上所部三萬有奇。《廟碑》。
克滁陽未踰月,永義、魯淮二王遣人促兵以駐盱、泗。上知其非人,弗從。未幾,二王自相吞併,善戰者多死於盱,魯淮亦亡,惟存永義而已。彼時滁陽王尚受制於盱眙,幾爲所吞,而卒倖免。上遣一介去說永義,從滁陽王南行。初,王首倡義時兵八百人,後上亦以七百屬部下,其招誘者不過萬餘,上之兵衆已三萬有奇。踰兩月,王爲讒所惑,掣近行掌文案者數人,李善長終不棄去。是後四方征討總兵之事,不令上與。《皇明木紀》。
彭早住、趙君用遣人邀上將兵守盱、泗。上以二人麤暴淺謀,不可與共事,辭弗往。未幾,二人自相吞併,戰士多死,早住亦亡,惟君用專兵柄,子興勢益孤。上遣人說君用曰:「公昔窘於元兵,奔濠城,郭公開門延納,既不見疑,又屈己以事公。郭公之德於公爲大,公乃不思報,反聽左右之言,欲先圖之,是自剪其羽翼,失豪傑心。又況人心難以逆料,郭公雖或可圖,其部屬猶衆,萬一事有不然,公亦豈能獨安?」時君用聞上入滁州,兵勢甚盛,心頗恐。上又使人賂其左右以解之,子興乃得免。遂將其所部萬人至滁州。居再閱月,子興惑於讒,意頗疑上,悉奪左右用事者,凡兵事皆不得與。既而元兵圍滁,有任某者,譖上每戰不力,子興頗信之。比出城接戰,任未十步卽被矢走還,上獨前奮擊,徐還。子興乃愧嘆。凡軍中有所得,上輒分給羣下,他將有所獲,輙以獻子興,子興以故不說。孝慈皇后知其意,後將士有獻者,悉以遺子興妻張氏,張氏喜,後又和順以事之,由是疑釁漸釋。《太祖實録》。

十月,脫脫攻高郵,圍六合,太祖救之。

元將脫脫攻高郵,分兵圍六合,子興命上將兵往救。元兵欲攻滁,上設伏敗之,復謀欵其師,由是滁城得完。《太祖實録》。
脫脫圍六合,被圍者請救,來使乃上之友也。中夜來叩門,上卽起,隔門與語,謂之曰:「姑少待,我告王闢門而進。」王與六合之雄有隙,聞求救,喑鳴奮怒,不肯許。上因助來使共說之,至日昃,王意少解。諸將畏脫脫,以珓不吉爲詞。王乃召上曰:「汝亦白神。」上曰:「六合受圍,勢同一家,唇亡則齒寒。若命我總兵,神可弗白。」於是決出師東之六合,與脫脫戰,微失利歸。《皇明本紀》。
按:《元史》︰「十一月,脫脫兵至高郵,連戰皆捷,分遣兵平六合,賊勢大蹙。」成化間,史館續修《綱目》,亦因仍書之。蓋不知是時我太祖在六合與耿再成守瓦梁壘等處,失於考証而不知避諱也。

子興欲稱王,不果。

時子興名稱尚微,且無意遠畧,欲據滁自王。上察知其意,因說曰:「滁,山城也,舟楫不通,商賈不集,無形勝可據,不足居也。」子興默然,事遂止。《太祖實録》。

至正十五年乙未正月,克和州李扒頭寨。

先是,至正十二年,李扒頭據無爲州,雙刀趙據含山,聚衆結水寨,俱稱彭祖家。至是,正月一十一日圍和州,攻李扒頭寨,克之。

克太山同知及韓把頭寨並鷄籠山,攻彭祖水寨、含山縣。

太祖統兵入和陽,與元兵戰三月,而元兵解去。

正月戊寅,上率師取和州。時上數諫王,爲人所譖,初少被責辱,上終不以爲意。王性聰明,納諫如流,俄又中讒,輙復嗔恚,因是致疾。兵士乏糧,謀議所向,遣人召至再三,終不能會。復遣人至,定計出軍,上許之,謀曰:「三千人衣青衣,垂髻左袵,佯爲彼兵。令萬人衣絳衣,兵先至,敗走。至暮,青衣兵抵城下破之。」會敗兵先歸報,王驚恐,責上失計,俄城南報元使來招,王驚恐益甚。上命以三門兵合滁陽王至南門,[10]然後令來者膝行以見王,待諭之。[11]衆欲殺使者,上曰:「不如縱歸,示以大言,彼不知我虛實,必不敢加我。」明旦,元兵遁去,王命上往收敗軍,及總守和陽,遂南趨和陽。《皇明本紀》。

三月,郭元帥子興卒。

王命皇上守和陽,既而信流言,親至和陽視師。值王讐人亦在其中,聞王至,移軍異處。皇上禮送行者,俄爲所阨。王聞,驚懼得疾,尋卒。《廟碑》。
辛巳,元兵十萬攻和陽,上以萬人守,連兵三月,元兵數敗,解去。未幾,彼衆皆走渡江。時濠梁舊雄俞、魯、孫、潘亦乏糧,其部下皆就食和陽,孫德崖軍遂入城假居焉。滁陽王信讒,聞軍中多取婦女、財物,意欲歸罪於上,左右讒者欲因而致上於死地。不旬日,王果至。上往視之,王怒,久而不言。久而謂上曰:「誰?」上答曰:「某。」王曰:「其罪何逃!」上曰:「兒女之罪,又何逃耶?家中事緩急皆可理,外事當速謀。」王問:「何事?」曰:「曩與俞、魯、孫、潘有隙,長者受制,某等圍舍,踰牆殺彼祖父母,脫長者之患。今讐人在斯,彼衆我寡,甚爲慮之。」明日五鼓,德崕遣人謂上曰:「彼翁至矣,我將他往。」上大驚,急報王以備之。上復謂德崖曰:「兩軍合城,今一軍盡起,公當留後,令軍先行。」德崕許諾。上出城送友人,去城十五里,聞城內兩軍相鬪,上策騎急歸,彼軍大呼追逐,抽刃以隘道。上單騎入彼軍中,德崖之弟繫上頸,欲加害,友人張姓者力止之,往入城,見滁陽王繫孫之頸,共案而飲。歸謂諸人曰:「如衆所爲,幾傷兩命,今各生存,事不難矣。」諸人怒猶未解。張留上同寢,抱上首達旦。明日,復覊晦窟中。又明日,乃行。徐達等奉王命以數人至,於是得歸。王亦釋孫。王聞上被擒,驚憂成疾,後終不復起,卒於和陽。《皇明本紀》。
子興爲人勇悍善戰,而性悻直不能容物,故卒以憤恨而終。《太祖實録》。

四月,衆奉子興長子郭天敍爲都元帥,張天祐次之,太祖又次之。

郭元帥卒,張天祐賷杜遵道檄推子興之子爲都元帥,天祐爲右副元帥,上爲左副元帥。上曰:「大丈夫寧能受制於人耶?」遂不受。《太祖實録》。
太祖轉戰和陽,會滁陽王卒,遂併其兵,納其次室之女。《天潢玉牒》。
子興既卒,孫德崖欲統其軍,子興之子聞之,懼不能辨,乃以書邀上代辯之。《太祖實録》。

克裕溪中丞蠻子海崖水寨。[12]

六月,太祖率諸將渡江取太平,諸將奉太祖爲大元帥。

六月初二日,上親領將士萬餘,乘風斗快船渡江,無船者以葦荻作筏而濟。江東士民值太平日久,無不股慄待命,遂克採石及太平府蕪湖縣。是時三帥雖共府置事,運籌決策皆自上裁。將士樂戰,軍民傾向,權歸於上矣。俞本《紀事録》。

七月,克溧水。壬辰,命元帥張天祐率諸軍及陳埜先部曲攻集慶路,弗克而還。

八月,克溧陽。

九月,復攻集慶路,陳埜先叛,郭元帥、張天祐戰敗死之。

是月戊戌,仍命郭元帥、張天祐率所部軍攻集慶。己亥,天祐等至方山,攻破左答失納識里營,走之。陳埜先遂叛,與元福壽合兵來拒,戰於秦淮水上。我師失利,天祐、郭元帥皆戰死。《太祖實録》。
元義兵元帥陳埜先領兵攻太平府,士卒登城,上親率死士拒之,城中危急。是時,上娶孫伯英妹爲次妃,妃言於上曰:「府中金銀若干,何不盡給將士,使之奮身禦敵,倘有不虞,積金何益?」次日,敵再至,上盡置金銀於城上,分給將士,遂大敗敵兵,生擒埜先。上親釋其縛,坐與語,埜先許以全軍歸附。上與結爲昆弟,宰烏牛、白馬以祀天地,歃血爲誓,約共攻建康府。卽令還營整兵以待並進。十月,郭、張二元帥督兵由官塘經同山進攻建康之東門,陳埜先自板橋直抵建康攻南門,自寅至午,城中堅守。埜先邀郭元帥飲,殺之,擒張元帥獻於福壽,亦殺之。埜先會元兵夾攻,大軍遂潰,部下總管趙繼祖躍馬遁,埜先單騎追逐,鴈門孟萬戶刺殺之。俞本《記事録》。
至正乙未夏五月,[13]今江南等處行御史大夫西夏永平公由淮南行省中書平章特膺是命。六月,淮西寇渡江,攻陷太平,縱兵四刼,潛趨集慶攻南門。公晝夜拒守,相率引去。秋七月,復至,又敗之。九月,寇大至,圍城四面,凡七日,公身先士卒,且戰且守,而鋒大剉。先是,淮西義兵元帥陳埜先率其徒渡江,屯集慶城南之板橋,行臺命與官軍俱征太平。已而我師失利,埜先陷,寇質其妻子,使爲先鋒,務必取集慶。埜先素服公威信,輸密款,願擒首賊以自效。衆疑其詐,公獨采聽之無惑。下令俾官軍與埜先表裏合攻,遂生擒僞元帥郭、張二人及其餘僞官甚衆,殺死者無筭,因乘勝逐北,鼓行趣太平,而埜先爲鄉兵誤殺,舉軍痛惜之。陳基撰《西夏永平公勳德詩序》。

十一月,太祖爲都元帥。

郭、張二帥既沒,上獨任元帥府事。《太祖實録》。

至正十六年丙申二月二十五日,攻克三山中丞水寨。

三月初三日,太祖親統大軍克板橋營,擒陳埜先姪陳勝。初十日,太祖親克建康。

亳都陞太祖爲江南行省平章,以故元帥郭天敍弟天爵爲右丞。[14]

至正十七年丁酉,遣將進攻浙東。

至正十八年戊戌七月,右丞郭天爵謀叛,誅之。

滁陽王夫人張氏生三子:長戰歿,次爲降人所陷,卽郭元帥也,幼與羣小陰謀伏罪。次夫人張氏生女一,爲上妃,生蜀王、豫王、如意王,女二。《廟碑》。

至正十九年己亥四月,太祖親征浙東。

至正二十年庚子五月,徐達、常遇春克安慶。

閏五月,陳友諒陷太平,侵建康,我師奮擊,大敗之。

至正二十一年辛丑,亳都陞太祖爲吳國公。

至正二十二年壬寅,張士誠寇諸全,敗還。江西降將祝宗、康泰叛,徐達討平之,南昌復定。

至正二十三年癸卯,陳友諒圍南昌。太祖自將救之,友諒敗死。

至正二十四年甲辰正月,諸將奉太祖卽吳王位。

至正二十五年乙巳正月,克贛州,江西平。

至正二十六年丙午十二月,宋主韓林兒殂,議以明年爲吳元年,立宗廟社稷。

丁未,吳元年,克姑蘇,執張士誠以歸,命徐達北伐中原。

戊申正月乙亥,太祖卽皇帝位於金陵,定有天下之號曰大明,建元洪武。追封故元帥郭子興爲滁陽王。

洪武元年,天下既一,剖符行封,追念更生之恩,實業所始,乃封滁陽王,配張氏封夫人,建廟滁陽,命有司歲時率滁人祭之。《廟碑》。
洪武三年二月癸未,封故元帥郭子興爲滁陽王,妻張氏爲滁陽王夫人,立廟滁州,仍繪其三子從祀,凡生卒之日及節序,皆命有司致祭。《太祖實録》。

遣使致祭滁陽王。

洪武八年四月,上幸中都,次滁州,遣官祭滁陽王廟,曰:「曩者羣雄鼎沸之時,民不堪命,王乃奮臂定遠,拔濠城而守之。朕方從軍,幾被他人所害,惟王能活我,致有今日,盡平天下,家國已成,再生之恩終世難忘。今日督工鳳陽,道經環滁,塋祠在斯,遣官致祭。尚饗!」《御製文集》。
皇帝制諭滁陽千百戶王傑等:自古豪傑之士,有大功於天地人神者,生雖不獲其福,死必血食廟祀焉,所謂死而不亡,名傳永世者也!惟滁陽王,定遠之民,當元運將終,羣雄並起,王亦乘時倡義旅,克濠城,拒守二載。時朕從事,恩禮甚厚。歲癸巳,王行兵盱眙。甲午,移駐環滁。乙未,南巡和陽,嬰疾而斃。先是,命朕率兵鎮禦和陽,及王斃,王子不能馭諸豪英兵,且乏食,朕率衆渡江,十有三年,帝業乃成。朕追念舊恩,特封滁陽王,立廟於州,歲時奉祀。《太祖實録》。

定滁陽王歲祀禮。

洪武十五年秋,召守滁陽千百戶等免徵田租者二十員名,永供時祀,其宥氏首率而祀之,故茲制諭。
一,祭祀日期用四孟日。一,祭物用羊一羫、豬一口。一,奉祀人員官一十七戶,看廟人宥奶子等三戶。洪武十五年《欽定滁陽王廟歲祀冊》。

勅撰滁陽王碑文,勒石於廟。

洪武十六年十一月七日,皇上親藁滁陽王事實,召太常司丞臣張來儀諭之曰:「王之恩德,注在朕心。今滁有廟祀而碑刻未具,甚闕典也。汝其據此爲文於石。」臣伏聞自古帝王之興,雖受命於天,未始不因乎人,蓋必有所佑助維持而後成。惟我皇上,奮布衣,提一劔而起,外無尺土一民之助,而王能脫危難,識潛微,納於貳室,授以兵柄,慨然不少吝惜,遂肇大業,可謂有知人鑒矣!及今大統既定,四海一家,推本尋源,實由於王。爰建顯號,俾永永血食。蓋非王無以開萬世之業,非皇上無以永王之名。臣謹卽是爲銘。洪武十七年三月,承直郎、太常司丞張來儀奉勅撰,中書舍人胡廷鉉奉勅書並篆額。

校勘記

編輯
  1. 「元帥」,原本訛「帥」爲「師」,據《適園》本改。
  2. 「來人各受」,原本脫「來」,據《皇明本紀》補。
  3. 「徐帥」,原本訛「帥」爲「州」,據《太祖洪武實録》卷一改。
  4. 「圍孫氏宅」,原本脫「宅」,據《皇明本紀》補。
  5. 「定遠縣」,原本脫「遠」,據《適園》本補。
  6. 「未定行人」,原本訛「行」爲「何」,據《皇明本紀》改。
  7. 「練率之」,原本舛爲「率練之」,據《紀夢》改。
  8. 「高郵」,原本訛「高」爲「南」,據《平吳録》改。
  9. 「降其民兵男女七萬」,原本訛「降」爲「除」,據《太祖洪武實録》卷一改。
  10. 「合滁陽王至南門」,原本脫「王至」,意不明,從《皇明本紀》補。
  11. 「膝行以見王,待諭之」,原本訛作「膝行以見上代王諭之」,意不確,從《皇明本紀》補、改。
  12. 「蠻子海崖水寨」,原本脫「子」,名不全,據《太祖洪武實録》卷二補。
  13. 「夏五月」,原本脫「月」,據《西夏永平公勳德詩序》補。
  14. 「天爵」,原本訛「爵」爲「祐」,據下文改。
 上一卷 ↑返回頂部 下一卷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