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的魯迅啟事
← | 看司徒喬君的畫 | 在上海的魯迅啟事 作者:魯迅 1928年3月27日 |
文藝與革命(並冬芬來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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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一個多月以前,從開明書店轉到M女士的一封信,其中有云:——
- 「自一月十日在杭州孤山別後,多久沒有見面了。前蒙允時常通訊及指導……。」
我便寫了一封回信,說明我不到杭州,已將十年,決不能在孤山和人作別,所以她所看見的,是另一人。兩禮拜前,蒙M女士和兩位曾經聽過我的講義的同學見訪,三面證明,知道在孤山者,確是別一「魯迅」。但M女士又給我看題在曼殊師墳旁的四句詩:——
「我來君寂居,喚醒誰氏魂?
飄萍山林跡,待到它年隨公去。
魯迅遊杭 弔老友
曼殊句 一,一〇,十七年。'」
我於是寫信去打聽寓杭的H君,前天得到回信,說確有人見過這樣的一個人,就在城外教書,自說姓周,曾做一本《彷徨》,銷了八萬部,但自己不滿意,不遠將有更好的東西發表云云。
中國另有一個本姓周或不姓周,而要姓周,也名魯迅,我是毫沒法子的。但看他自敍,有大半和我一樣,卻有些使我為難。那首詩的不大高明,不必說了,而硬替人向曼殊說「待到它年隨公去」,也未免太專制。「去」呢,自然總有一天要「去」的,然而去「隨」曼殊,卻連我自己也夢裏都沒有想到過。但這還是小事情,尤其不敢當的,倒是什麼對別人豫約「指導」之類……。
我自到上海以來,雖有幾種報上說我「要開書店」,或「遊了杭州」。其實我是書店也沒有開,杭州也沒有去,不過仍舊躱在樓上譯一點書。因為我不會拉車,也沒有學製無煙火藥,所以只好這樣用筆來混飯喫。因為這樣在混飯喫,於是忽被推為「前驅」,忽被擠為「落伍」,那還可以說是自作自受,管他娘的去。但若再有一個「魯迅」,替我說教,代我題詩,而結果還要我一個人來擔負,那可真不能「有閑,有閑,第三個有閑」,連譯書的工夫也要沒有了。
所以這回再登一個啟事。要聲明的是:我之外,今年至少另外還有一個叫「魯迅」的在,但那些個「魯迅」的言動,和我也曾印過一本《彷徨》而沒有銷到八萬本的魯迅無干。
三月二十七日,在上海。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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