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的魯迅啟事

看司徒喬君的畫 在上海的魯迅啟事
作者:魯迅
1928年3月27日
文藝與革命(並冬芬來信)
本作品收錄於《三閒集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八年四月二日《雨丝》第四卷第十四期。

  大約一個多月以前,從開明書店轉到M女士的一封信,其中有云:——

“自一月十日在杭州孤山别後,多久沒有見面了。前蒙允時常通訊及指導……。”

  我便寫了一封回信,說明我不到杭州,已將十年,決不能在孤山和人作别,所以她所看見的,是另一人。兩禮拜前,蒙M女士和兩位曾經聽過我的講義的同學見訪,三面證明,知道在孤山者,確是别一“鲁迅”。但M女士又給我看題在曼殊師墳旁的四句詩:——


  “我來君寂居,唤醒誰氏魂?

  飘萍山林跡,待到它年隨公去。

  鲁迅遊杭 弔老友

  曼殊句 一,一〇,十七年。'


  我于是寫信去打聽寓杭的H君,前天得到回信,說確有人見過這樣的一個人,就在城外教書,自說姓周,曾做一本《彷徨》,銷了八萬部,但自己不滿意,不遠將有更好的東西發表云云。

  中國另有一個本姓周或不姓周,而要姓周,也名鲁迅,我是毫沒法子的。但看他自敍,有大半和我一樣,卻有些使我為難。那首詩的不大高明,不必說了,而硬替人向曼殊說“待到它年隨公去”,也未免太專制。“去”呢,自然總有一天要“去”的,然而去“隨”曼殊,卻連我自己也夢裏都沒有想到過。但這還是小事情,尤其不敢當的,倒是什麼對别人豫約“指導”之類……。

  我自到上海以來,雖有幾種報上說我“要開書店”,或“遊了杭州”。其實我是書店也沒有開,杭州也沒有去,不過仍舊躱在樓上譯一點書。因為我不會拉車,也沒有學製無煙火藥,所以只好這樣用筆來混飯喫。因為這樣在混飯喫,于是忽被推為“前驅”,忽被擠為“落伍”,那還可以說是自作自受,管他娘的去。但若再有一個“魯迅”,替我說教,代我題詩,而結果還要我一個人來擔負,那可真不能“有閑,有閑,第三個有閑”,連譯書的工夫也要沒有了。

  所以這回再登一個啟事。要聲明的是:我之外,今年至少另外還有一個叫“魯迅”的在,但那些個“魯迅”的言動,和我也曾印過一本《彷徨》而沒有銷到八萬本的魯迅無干。

  三月二十七日,在上海。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