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卷一百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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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詩
編輯《漢志》:六家,四百一十六卷。
《隋志》:三十九部,四百四十二卷通計亡書,合七十六部,六百八十三卷。
《唐志》:二十五家,三十一部,三百三十二卷失姓名三家,許叔才以下不著錄三家,三十三卷。
《宋三朝志》:十三部,一百四十一卷。
《宋兩朝志》:一部,一卷。
《宋四朝志》:二十一部,三百二十八卷。
《宋中興志》:五十三家,六十四部,八百七十一卷。
※韓嬰《詩外傳》共十卷
- 本傳:嬰,孝文時為博士,景帝時至常山太傅。推詩人之意,而作《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歸一也。
- 鼂氏曰:《漢志》本十篇,《內傳》四,《外傳》六。隋止存《外傳》,析十篇。其及經蓋寡,而遺說往往見於他書,如「逶」、「迤鬱」夷之類,其義與《毛詩》不同。此書稱《外傳》,雖非其解經之深者,然文辭清婉,有先秦風。
- 容齋洪氏《隨筆》曰:《藝文志》有《韓家詩經》、《韓故》、《內傳》、《外傳》、《韓說》五書。今惟存《外傳》十卷,慶歷中,將作監主簿李用章序之,命工刊刻於杭。其末又題云:「蒙文相公改章三千餘字。」予家有其書,百卷第二章,載孔子南遊適楚,見處子佩而浣,乃令子貢以微詞三挑之,以是說《詩·漢廣》游女之章,其謬戾甚矣。他亦無足言。
- 陳氏曰:今所存惟《外傳》,而卷多於舊舊六卷,今十卷,蓋多雜說,不專解《詩》。不知果當時本書否也。
※《毛詩故訓傳》二十卷
- 鼂氏曰:毛公《詩》,世謂其解經最密,其序,蕭統以為卜子夏所作,韓愈嘗以三事疑其非,蓋本於《東漢·儒林傳》及《隋志》所言。王介甫獨謂詩人所自製。《韓詩》序《芣苢》曰「傷夫也」,《漢廣》曰「悅人也」,序若詩人所自製。《毛詩》猶《韓詩》也,不應不同若是。況文意繁雜,其非出一人手明甚。不知介甫何以言之,殆臆論歟!
- 陳氏曰:毛公者,有大毛公、小毛公。按《後漢·儒林傳》稱毛萇傳《詩》,而孔氏《正義》據鄭《譜》云:「魯人大毛公為詁訓,傳於其家,河閒獻王得而獻之,以小毛公為博士。則未知萇者大毛公歟?小毛公歟?鄭氏曰「箋」者,按《正義》云:鄭於諸經,皆謂之「注」,獨此言「箋」者。《字林》云:「箋,表也,識也。」鄭遵毛學,表明毛言,記識其事,故稱為「箋」。又按《後漢傳》注引張華《博物志》:「鄭注《毛詩》曰『箋』,不解此意。或雲毛公曾為北海相,鄭是郡人,故以為敬。」雖未必由此,然漢、魏間達上之辭,皆謂之「箋」,則其為敬明矣。其間與毛異義者甚多,王肅蓋嘗述毛非鄭雲。
※《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二卷
- 《崇文總目》:吳太子中庶子烏程令陸璣撰。世或以璣為機,非也。機自為晉人,本不治《詩》,今應以璣為正。然書但附《詩》釋義,窘於採獲,似非通儒所為者。將後世失傳,不得其真歟?
- 陳氏曰:《館閣書目》稱璣字元恪,吳郡人,據陸氏《釋文》。非晉之士衡,而其書引郭璞注《爾雅》,則當在郭之後,亦未必吳時人也。孔《疏》、呂《記》多引之。
※《毛詩正義》四十卷
- 《崇文總目》:唐國子祭酒孔穎達撰,太尉長孫無忌諸儒刊定。國朝端拱初,國子司業孔維等奉詔定正。《詩》學之家,此最為詳。
- 鼂氏曰:穎達據劉炫、劉焯疏為本,刪其所煩,而增其所簡雲。自晉室東遷,學有南北之異,南學簡約,得其英華;北學深博,窮其枝葉。至穎達始著義疏,混南北之異,雖未必盡得聖人之意,而刑名度數亦已詳矣。自茲以後,大而郊社、宗廟,細而冠婚、喪祭,其儀法莫不本此。元豐以來,廢而不行,甚無謂也。
※《詩譜》一卷
- 《兩朝國史志》:歐陽修於絳州得注本,卷首殘闕,因補成進之,而不知注者為太叔求也。
- 歐陽公自序曰:毛、鄭於《詩》,其學亦已博矣。予嘗依其《箋》、《傳》,考之於經,而證以《序》、《譜》,惜其不合者頗多。蓋《詩》述商、周,自《生民》、《玄鳥》,上陳稷、契,下迄一作訖陳靈公,千五六百歲之間,旁及列國君臣世次、國地山川、封域圖牒,鳥獸草木魚蟲之名,與其風俗善惡、方言訓故一作詁、盛衰治亂、美刺之由,無所不載,然則孰能無失於其間哉?予疑毛、鄭之失既多,然不敢輕易者,意其為說不止於《箋》、《傳》,而恨己一作已恨不得盡見二家之書,未能遍通其旨。夫不盡見其書,而欲折其是非,猶不盡人之辭一作辨,而欲斷其訟之曲直,其能果於自決乎?其能使之必服乎?世傳鄭氏《詩譜》最詳,求之久矣不可得,雖《崇文總目》秘書所藏亦無之。慶歷四年,奉使河東,至於絳州偶得焉。其文有注,而不見名氏,然首尾殘闕,自「周公致太平」已上皆亡之。其國譜旁行,尤易為訛舛,悉皆顛倒錯亂,不可復考。凡《詩》、《雅》、《頌》兼列商、魯,其正變之風,十有四國,而其次第莫詳,其義惟封國、變風之先後,不可以不知。周、召、王、豳同出於周,邶,鄘井於衛,檜、魏無世家,其可考者,陳、齊、衛、晉、曹、鄭、秦,此封國之先後也。《豳》、《齊》、《衛》、《檜》、《陳》、《唐》、《秦》、《鄭》、《魏》、《曹》,此變風之先後也。《周南》、《召南》、《邶》、《鄘》、《衛》、《王》、《鄭》、《齊》、《豳》、《秦》、《魏》、《唐》、《陳》、《曹》,此孔子未刪《詩》之前,周大師樂歌之次第也。《周》、《召》、《邶》、《鄘》、《衛》、《王》、《檜》、《鄭》、《齊》、《魏》、《唐》、《秦》、《陳》、《曹》、《豳》,此鄭氏《詩譜》次第也,黜《檜》後《陳》,此今詩次第也。初,予未見鄭《譜》,嘗略考《春秋》、《史記》、《本紀》、《世家》、《年表》,而合於毛、鄭之說,為《詩圖》十四篇,取以補鄭《譜》之亡者,足以見二家所說世次先後甚備,因據而求,其得失較然矣。而仍存其《圖》,庶幾以見予於鄭氏之學盡心焉耳。夫盡其說而有所不通,然後得以論正,予豈好為異論者哉。凡補其譜十有五,補其文字二百七一本注云:譜序自「周公致太平」以上,皆亡其文,予取孔穎達《正義》所載之文補足,因為之注,自周公以下,即周舊注云。增損塗乙改正者三一作八百八十三,而鄭氏之《譜》復完一有矣字。
※《毛詩小疏》
-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因孔《疏》為本,刪去要義,輔益經注云。
※《毛詩指說》
- 《崇文總目》:唐成伯璵撰。略序作《詩》大指,及師承次序。
※《毛詩斷章》
- 《崇文總目》:唐成伯璵撰。大抵取《春秋》賦《詩》斷章之義,鈔取《詩》語,匯而出之。
※《石經毛詩》二十卷
- 鼂氏曰:偽蜀張紹文書。與《禮》記同時刻石。
※《毛詩解題》
-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篇端總敘詩義,次述章旨,蓋近儒為之者歟?
※《詩折衷》二十卷
- 陳氏曰:皇祐中,莆田劉宇撰。凡毛、鄭異義,折衷從一。蓋仿唐陳岳《三傳折衷論》之例,凡一百六十八篇。
※歐陽《詩本義》十六卷
- 鼂氏曰:歐公解《詩》,毛、鄭之說已善者因之不改,至於質諸先聖則悖理,考於人情則不可行,然後易之,故所得比諸儒最多。但平日不信符命,嘗著書以《周易》、《河圖》、《洛書》為妖妄,今又以《生民》、《玄鳥》之詩為怪說。蘇子瞻曰:「帝王之興,其受命之符,卓然見於《詩》、《書》者多矣。《河圖》、《洛書》、《玄鳥》、《生民》之詩,豈可謂誣也哉。恨學者推之太詳,流入讖緯,而後之君子亦矯枉過正,舉從而廢之,以為王莽、公孫述之流緣此作亂。使漢不失德,莽、述何自起?而歸罪三代受命之符,亦過矣。」
- 《朱子語錄》曰:歐公《詩本義》煞說得有好處。有《詩本末論》。又有論云:「何者為《詩》之本?何者為《詩》之末?《詩》之本,不可不理會;《詩》之末,不理會也無妨。」近世自集注文字出,此等文字都不見有了,也害事。
- 陳氏曰:其書先為論,以辨毛、鄭之失,然後斷以己見。末二卷為《一義解》、《取捨義》,《時世》、《本末》二論,《豳》、《魯》、《序》三問,而補亡鄭《譜》及《詩圖總序》附於卷末。
※《新經詩義》三十卷
- 鼂氏曰:熙寧中置經義局,撰《三經義》,皆本王安石說。《毛詩》,先命王雱訓其辭,復命安石訓其義。書成,以賜太學,布之天下雲。
※蘇子由《詩解》二十卷
- 鼂氏曰:其說以《毛詩序》為衛宏作,非孔氏之舊,止存其首一言,餘皆刪去。按司馬遷曰「周道缺而《關雎》作」,揚雄曰「周康之時,頌聲作乎下,《關雎》作乎上」。與今《毛詩序》之意絕不同,則知《序》非孔子之舊明矣。雖然,若去《序》不觀,則《詩》之辭有溟水幸而不可知者,不得不存其首之一言也。
※《伊川詩說》二首
- 鼂氏曰:伊川門人記其師之所談之經也。
※《毛詩辨疑》一卷
- 鼂氏曰:楊時中立撰,一卷。
※陳氏《詩解》二十卷
- 鼂氏曰:陳少南撰,凡二十卷。
※《詩學名物解》二十卷
- 陳氏曰:蔡卞元度撰。卞,王介甫壻,故多用《字說》。其目自《釋天》至《釋雜》,凡十類,大略如《爾雅》,而瑣碎穿鑿,於經無補也。
※《詩物性門類》八卷
- 陳氏曰:不著名氏。多取《說文》,今考之,蓋陸農師所作《埤雅》藁也。詳見《埤雅》。
※廣川《詩故》四十卷
- 《中興藝文志》:董逌撰。逌謂班固言《魯詩》最近,今徒於也書時得之。《齊詩》所存不全,或疑後人託為,然章句間有自立處,此不可易者。《韓詩》雖亡闕,《外傳》及章句猶存。《毛詩訓故》為備,以最後出故獨傳,乃據毛氏以考正於三家,且論《詩序》決非子夏所作。建炎中,逌載是書而南,其志公學博,不可以人廢也。
- 陳氏曰:逌說兼取三家,不專毛、鄭。謂《齊詩》尚存,可據。按逌《藏書志》有《齊詩》六卷,今《館閣》無之。逌自言隋、唐亦巳亡久矣,不知今所傳何所從來,或疑後世依為之。然則安得便以為《齊詩》尚存也。然其所援引諸家文義,與《毛氏》異者,亦足以廣見聞,續微絕雲。
※《毛詩補音》十卷
- 陳氏曰:吳棫撰。其說以為《詩》韻無不葉者,如「來」之為「釐」,「慶」之為「羌」,「馬」之為「姥」之類。《詩》音舊有九家,唐陸德明始定為《釋文》。《燕燕》以「南」韻「心」,沈重讀「南」作「尼心切」,德明則謂古人韻緩,不煩改字。《揚之水》以「沃」韻「樂」,徐邈讀「沃」「鬱縛切」,德明亦所不載。顏氏《糾謬正俗》以傅毅《郊祀賦》「穰」有「而成切」,張衡《東京賦》「激」有「吉躍切」。今之所作,大略仿此。其援據精博,信而有證。朱晦翁注《楚辭》亦用棫例,皆葉。其韻棫又有《韻補》一書,不專為《詩》作也。要之古人韻緩之說,是為確論,不必一一改字。詳見《韻補》。
- 《朱子語錄》曰:吳才老《補韻》甚詳,然亦有推不去者,某煞尋得,當時不曾記,今皆忘之矣。如「外御其務」葉「烝也無戎」,才老無尋處,卻雲「務」字古人讀做「蒙」,不知「戎,汝也」,「汝」、「戎」二字,古人通用,是葉音「汝」也。如「南仲太祖,太師皇父,整我六師,以脩我戎。」亦是叶音「汝」也。「下民有嚴」,葉「不敢迨遑」,才老欲音「嚴」為「莊」,雲避漢諱,卻無道理。其後讀《楚·天問》,見一「嚴」字乃押從「莊」字,乃知是叶韻,「嚴」,讀作「昂」也。《天問》,才老豈不讀,往往無甚意義,只恁他打過去也。或問:「吳氏叶韻何據?」曰:「他皆有據。泉州有其書,每一字引十餘證,少者亦兩三證。他說元初更多,後來刪去,姑存此耳。然猶有未盡。」
※夾漈《詩傳》、《辯妄》共二十六卷
- 自序:《毛詩》自鄭氏既箋之後,而學者篤信康成,故此《詩》專行,三家遂廢。《齊詩》亡於魏,《魯詩》亡於西晉,隋、唐之世,猶有《韓詩》可據,迨五代之後,《韓詩》亦亡。致今學者,只馮毛氏,且以《序》為子夏所作,更不敢擬議。蓋事無兩造之辭,則獄有偏聽之惑,今作《詩辯妄》六卷,可以見其得失。
- 陳氏曰:辯妄者,專指毛、鄭之妄。謂《小序》非子夏所作,可也;盡削去之,而以己意為之序,可乎?樵之學雖自成一家,而其師心自是,殆孔子所謂不知而作者也。
- 按:夾漈專詆《詩序》,晦庵從其說,所謂「事無兩造之辭,則獄有偏聽之惑」者,大意謂《毛序》不可偏信也。然愚以為譬之聽訟,《詩》者,其事也;《齊》、《魯》、《韓》、《毛》則證驗之人也。《毛詩》本書具在,流傳甚久,譬如其人親身到官,供指詳明,具有本末者也。《齊》、《魯》、《韓》三家,本書已亡,於他書中間見一二,而真偽未可知,譬如其人元不到官,又已身亡,無可追對,得之風聞道聽,以為其說如此者也。今舍《毛詩》而求證於《齊》、《魯》、《韓》,猶聽訟者以親身到官所供之案牘為不可信,乃採之於傍人傳說,而欲以斷其事也,豈不誤哉。
※李樗《毛詩詳解》三十六卷
- 陳氏曰:博取諸家之說,訓釋名物文意,末用已意為論以斷之。樗,閩之名儒,於林少穎為外兄。林,李出也。
※《詩風雅頌》四卷《序》一卷
- 陳氏曰:晦庵所錄。以為《序》出後,不當引冠篇首,故別錄為一卷。
※晦庵《詩集傳》、《詩序辨說》共二十一卷
- 陳氏曰:以《大》、《小序》自為一編,而辨其是非。其序《呂氏讀詩記》自謂少年淺陋之說,久而知其有所未安,或不免有所更定。今江西所刻晚年本,得於南康,胡泳伯量校之建安本,更定幾什一雲。
※《呂氏讀詩記》三十二卷
- 陳氏曰:博採諸家,存其名氏,先列訓詁,後陳文義,翦截貫穿,如出一手。已意有所發明,則別出之。《詩》學之詳正,未有逾於此書者也。然自《公劉》以後,編纂已備,而條例未竟,學者惜之。
※岷隱《續讀詩記》三卷
- 陳氏曰:戴溪撰。其書出於呂氏之後,謂呂氏於字訓章已悉,而篇意未貫,故以《續記》為名。其實自述已意,亦多不用《小序》。
※黃度文叔《詩序》三十卷
- 水心葉氏序曰:公於《詩》,尊敘倫紀,致忠達敬,篤信古文,旁錄眾善。博厚慘怛而無迂重之累,緝緒悠久而有新美之益。然則性情不蔽,而《詩》之教可以復明,公其有志於是歟!按《易》有程,《春秋》有胡,而《詩》集傳之善者亦數家,大抵欲收拾群義,酌其中平,以存世教矣、未知性情何如耳。今公之書既將並行,讀者誠思其教,存其性,教明、性明而《詩》復,則庶幾得之。
※項安世《毛詩前說》一卷
- 陳氏曰:考定風、雅篇次,而為之說。其曰前說者,末年之論,有少不同故也。
※陳鵬飛《詩解》二十卷
- 陳氏曰:不解《殷》、《魯》二《頌》,以為《商頌》當闕,而《魯頌》可廢。
※王景文《詩總聞》三卷
- 陳氏曰:自序雲「研精覃思,於此幾三十年」。其書有《聞音》,謂音韻;《聞訓》,謂字義;《聞章》,謂分段;《聞句》,謂句讀;《聞字》,謂字畫;《聞物》,謂鳥獸草木;《聞用》,謂凡器物;《聞跡》,謂凡在處山川土壤州縣鄉落之類;《聞事》,謂凡事實;《聞人》,謂凡人姓號。共十聞,每篇為總聞。又有《聞風》、《聞雅》、《聞頌》等。其說多出新意,不循舊傳。
※白石《詩傳》二十卷
- 陳氏曰:宗正少卿樂清錢文子撰。所居白石岩,因以為號。
※《詩古音辨》二卷
- 陳氏曰:從政郎信安鄭犀撰。
※《詩考》五卷
- 浚儀王應麟撰。自序漢言《詩》者四家,師異指殊。賈逵撰《齊》、《魯》、《韓》與毛氏異同,梁崔靈恩採三家本為《集注》。今唯《毛傳》、《鄭箋》孤行,《韓》僅存《外傳》,而《魯》、《齊詩》亡久矣。諸儒說《詩》,壹以毛、鄭為宗,未有參考三家者,獨朱公《集傳》,閎意眇指,卓然千載之上。言《關雎》則取匡衡;《柏舟》婦人之詩,則取劉向;笙詩有聲無辭,則取《儀禮》;「上天甚神」,則取《戰國策》;「何以恤我」,則取《左氏傳》;「《抑》,戒自警」,「《昊天有成命》道成王之德」,則取《國語》;「陟降庭止」;則取《漢書注》;「《賓之初筵》,飲酒悔過」,則取《韓詩序》;「不可休思」、「是用不就」、「彼岨矣岐」,皆從《韓詩》;「禹敷下土方」,又證諸《楚辭》。一洗末師專已守殘之陋,學者諷詠涵濡,而自得之躍如也。文公語門人,《文選注》多《韓詩》章句,嘗欲寫出。應麟竊觀傳記所述,三家緒言,尚多有之,罔羅遺軼,傳以《說文》、《爾雅》諸書,萃為一編,以扶微學,廣異義,亦文公之意雲爾。讀《集傳》者,或有考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