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223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二百二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二百二十三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二百二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百二十三卷目錄

 公輔部名臣列傳四十三

  宋九

  張方平      趙抃子屼

  韓絳       司馬光

  邵亢       馮京

官常典第二百二十三卷

公輔部名臣列傳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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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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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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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方平,字安道,南京人。少穎悟絕倫,家貧 無書,從人假三史,旬日即歸之,曰:『吾已得其詳矣』。凡 書皆一閱不再讀。宋綬、蔡齊以為天下奇才。舉茂才 異等,為校書郎,知崑山縣。又中賢良方正,選遷著作 佐郎,通判睦州。趙元昊且叛,為嫚書來,規得譴絕,以 激使其眾。方平請順適其意,使未有以發得歲月之 頃,以其間選將厲士,堅城除器,為不可勝以待之,雖 終於必叛,而兵出無名,吏士不直其上,難以決勝。小 國用兵三年,而不見勝負,不折則破,我以全制其後, 必勝之道也。」時天下全盛,皆謂其論出姑息,決計用 兵。方平上《平戎》十策,以為:「入寇當自延、渭,巢穴之守 必虛,宜屯兵河東,卷甲而趨之,所謂攻其所必救,形 格勢禁之道也。」宰相呂夷簡善其策而不果行,當召 試館職,仁宗曰:「是非兩策制科者乎?何試也?」命直集 賢院,俄知諫院。夏人寇邊,方平首乞合樞密之職於 中書以通謀議,帝然之,遂以宰相兼樞密使。時調諸 道弓手,刺其壯者為宣毅、保捷,方平連疏爭之,弗聽。 既而兩軍驕甚,合二十餘萬,皆市人,不可用。如方平 言,夏竦節制陝西,並護諸將四路以稟,復失事機,且 詔使出師,逗遛不行。及豐州陷,劉平等覆師,主帥皆 坐譴,竦獨不預。方平劾罷之,而請四路帥臣各自任 戰守。西師久未解,元昊亦困敝,方平言:「陛下猶天地 父母也,豈與犬豕豺狼較乎?願因郊赦,引咎示信,開 其自新之路。」帝喜曰:「是吾心也。」是歲,改慶曆赦書,敕 邊吏通其善意,元昊竟降。既,以修起居注使契丹,契 丹主顧左右曰:「有臣如此,佳哉!」騎而擊毬於前,酌玉 卮飲之,且贈以所乘馬。還,知制誥、權知開封府。府事 叢集,前尹率書板識之,方平獨默記決遣,無少差忘。 進翰林學士。元昊既臣,而與契丹有隙,來請絕其使, 議者不可,方平曰:「得新附之小羌,失久和之強敵,非 計也。宜賜元昊詔,使之審處,但嫌隙朝除,則封冊暮 下,如此,於西、北為兩得矣。」時韙其謀。拜御史中丞,改 三司使。初,王拱辰議榷河北鹽,方平見曰:「河北再榷 鹽,何也?」帝曰:「始立法耳。」方平曰:「昔周世宗以鹽課均 之稅中,今兩稅,鹽鐵是也,豈非再榷乎?」帝驚悟,方平 請直降手詔罷之。河朔父老迎拜於澶州,為佛老會 七日,以報上恩。事具《食貨志》。加端明殿學士、判太常 寺。禁中衛卒夜變,帝旦語二府,獎張貴妃扈蹕功。夏 竦即倡言當求所以尊異之禮。方平聞之,謂陳執中 曰:「漢馮倢伃身當猛獸,不聞有所尊異。且皇后在而 尊貴妃,古無是事。果行之,天下之責將萃於公矣。」執 中瞿然而罷。帝以豐財省費訪群臣,方平既條對,又 獨上數千言,大略以為:「祥符以來,務為姑息,漸失祖 宗之舊,取士、任子、磨勘、遷補之法壞,命將養兵,皆非 舊律。國用既窘,則政出多門,大商豪民乘隙射利而 茶、鹽、香、礬之法亂。此治忽盛衰之本,不可以不急。」帝 覽對甚悅,且大用。會判官楊儀得罪,坐與交,出知滁 州。頃之,知江寧府,入判流內銓,以侍講學士知滑州, 徙益州。未至,或扇言儂智高在南,詔將入寇。攝守亟 調兵築城,日夜不得息,民大驚擾。朝廷聞之,發陝西 步騎兵仗絡繹往戍蜀。詔趣方平行,許以便宜從事。 方平曰:「此必妄也。」道遇戍卒,皆遣歸,他役盡罷。適上 元張燈,城門三夕不閉,得邛部川譯人始造此語者, 梟首境上而流其餘黨,蜀人遂安。復以三司使召方 西鄙用兵,兩蜀多所調發。方平為奏免橫賦四十萬, 減鑄鐵錢十餘萬緡。又建言:「國家都陳留,當四通五 達之道,非若雍各有山川足恃,特倚重兵以立國耳。 兵恃食,食恃漕運,以汴為主。汴帶引淮、江,利盡南海。 天聖已前,歲調民浚之,故水行地中。其後淺妄者爭 以裁減役費為功,汴日以塞,今仰而望焉,是利尺寸 而喪丘山也。」乃畫上十四策。富弼讀其奏,漏盡十刻, 帝稱善。弼曰:「此國計大本,非常奏也。」悉如其說行之。 遷尚書左丞、知南京。未幾,以工部尚書帥秦州。諜告 夏人將壓境,方平料簡士馬,聲言出塞。已而寇不至, 言者論其輕舉,曾公亮曰:「兵不出塞,何名輕舉?寇之 不得至者,有備故也。倘罪之,後之邊臣,將不敢為先 事之備矣。」方平不自安,請知南京。英宗立,遷禮部尚 書,請知鄆州。還為學士承旨。帝不豫,召至福寧殿,帝馮幾言,言不可辨。方平進筆請,乃書云:「明日降詔立 皇太子。」方平抗聲曰:「必潁王也,嫡長而賢,請書其名。」 帝力疾書之,乃退草制。神宗即位,召見,請約山陵費, 帝曰:「奉先可損乎?」對曰:「遺制固雲,以先志行之,可謂 孝矣。」又請差減錫賚,以《乾興》為準,費省什七八。方平 進詔草,帝親批之曰:「卿文章典雅,煥然有三代風,又 善以豐為約,意博而辭寡,雖《書》之訓誥,殆無加也。」其 見稱重如此。拜參知政事。御史中丞司馬光疏其不 當用,不敢光解。中丞曾公亮議用王安石,方平以為 不可。數日,遭父憂,服闋,以觀文殿學士留守西京。入 覲,留判尚書都省,力請知陳州。安石行新法,方平陛 辭,極論其害曰:「民猶水也,可以載舟,亦可以覆舟;兵 猶火也,弗戢必自焚,若新法卒行,必有覆舟自焚之 禍。」帝憮然。韓絳主西師,慶卒亂,京西轉運使令一路 各會兵於州,民大駭。方平持檄不下而奏之,帝曰:「守 臣不當爾邪?」命罷諸郡兵。召為宣徽北院使,留京師。 王安石深沮之,以為青州。未行,帝問祖宗禦戎之要, 對曰:「太祖不勤遠略,如靈、夏、河西,皆因其酋豪,許之 世襲。環州董遵誨、西山郭進、關南李漢超,皆優其祿 賜,寬其文法。諸將財力豐而威令行,間諜精審,吏士 用命,故能以十五萬人而獲百萬之用。」及太宗謀取 燕、薊,又內徙李彝興、馮暉,於是朝廷始旰食矣。真宗 澶淵之克,與契丹盟,至今人不識兵革。三朝之事如 此。近歲疆場之臣,乃欲試「天下於一擲,事成徼利,不 成詒患,不可聽也。」帝曰:「慶曆以來,卿知之乎?元昊初, 臣何以待之?」對曰:「臣時為學士,誓詔封冊皆出臣手。」 帝曰:「卿時已為學士,可謂舊德矣。」契丹泛使蕭禧來 議疆事,臨當辭,臥驛中不起。方平謂樞密使吳充曰: 「但令主者日致饋勿問,且使邊郡檄其國可也。」充啟 從之,禧即行。除中太一宮使。王安石弛銅禁,姦民日 銷錢為器,邊關海舶不復譏錢出錢日耗。方平極論 其害,請詰安石舉累朝之令典,一旦削除之,其意安 在?帝頗采其言,而方平求去,進使南院、判應天府。帝 曰:「朕欲卿與韓絳共事,而卿論政不同;欲寘卿樞密, 而卿論兵復異。卿受先帝末命,訖無以副朕意乎?」遂 行。高麗使過府,長吏當送迎,方平言:「臣班視二府,不 可為陪臣屈。」詔但遣少尹。王師征安南,方平言:「舉西 北壯士健馬,棄之炎荒,其患有不可勝言者。若師老 費財,無功而還,社稷之福也。」後皆如其言。新法鬻河 渡坊場,司農並及祠廟,宋閼伯、微子廟皆為賈區。方 平言:「宋王業所基,閼伯封於商丘,以主大火,微子為 始封之君,是二祠者亦不得免乎?」帝震怒,批牘尾曰: 「慢神辱國,無甚於斯。」於是天下祠廟,皆得不鬻。數請 老,以太子少師致仕。官制行,廢宣徽使獨命領之如 故。哲宗立,加太子太保。元祐六年,薨,年八十五,贈司 空。遺令母請諡,尚書右丞蘇轍為請,乃諡曰文定。方 平慷慨有氣節,既告老,論事益切,至於用兵起獄,尤 反覆言之。且曰:「臣且死,見先帝地下,有以藉口矣。」平 居未嘗以言徇物,以色假人。守蜀日,得眉山蘇洵與 其二子軾、轍,深器異之,嘗薦軾為諫官。軾下制獄,又 抗章為請,故軾終身敬事之,敘其文以比孔融、諸葛 亮。晚受知神宗,王安石方用事,嶷然不小屈,以是望 高一時。守宋都日,富弼自亳移汝,過見之,曰:「人固難 知也。」方平曰:「謂王安石乎?亦豈難知者。」方平頃知皇 祐貢舉,或稱其文學,辟以考校。既入院,凡院中之事 皆欲紛更。方平惡其人,檄使出,自是未嘗與語也。弼 有愧色,蓋弼素亦善安石雲。

趙抃子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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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抃字閱道,衢州西安人。進士及第,為武 安軍節度推官。人有赦前偽造印,更赦而用者,法吏 當以死。抃曰:『赦前不用,赦後不造,不當死』。讞而生之。 知崇安、海陵、江原三縣,通判泗州。濠守給士卒廩賜 不如法,聲欲變,守懼,日未入,輒閉門不出。轉運使檄 抃攝治之,抃至,從容如平時,州以無事。翰林學士曾」 公亮未之識,薦為殿中侍御史。彈劾不避權倖,聲稱 凜然,京師目為「鐵面御史。」其言務欲朝廷別白君子 小人,以謂小人雖小過,當力遏而絕之。君子不幸詿 誤,當保全愛惜,以成就其德。溫成皇后之喪,劉沆以 參知政事監護,及為相,領事如初,抃論其當罷,以全 國體。又言:「宰相陳執中不學無術,且」多過失,宣徽使 王拱辰平生所為及奉使不法,樞密使王德用、翰林 學士李淑不稱職,皆罷去。吳充、鞠真卿、刁約以治禮 院吏馬遵、呂景初、吳中復以論梁適相繼被逐,抃言 其故,悉召還。呂溱、蔡襄、吳奎、韓絳既出守,歐陽修、賈 黯復求郡,抃言:「近日正人端士紛紛引去,侍從之賢, 如修輩無幾。今皆欲去者,以正色立朝,不能諂事權 要,傷之者眾耳。」修、黯由是得留,一時名臣賴以安焉。 請知睦州,移梓州路轉運使,改益州。蜀地遠民弱,吏 肆為不法,州郡公相餽餉,抃以身帥之。蜀風為變,窮 城小邑,民或生而不識使者,抃行部無不至,父老喜 相慰,姦吏竦服。召為右司諫。內侍鄧保信引退。兵起吉燒煉禁中,抃引《文成五利鄭注》為比,力論之。陳升 之副樞密,抃與唐介、呂誨、范師道言升之姦邪,交結 宦官,進不以道,章二十餘上。升之去位,抃與言者亦 罷,出知虔州。虔素難治,抃御之嚴而不苛,召戒諸縣 令,使人自為治。令皆喜,爭盡力,獄以屢空。嶺外仕者 死,多無以為歸。抃造舟百艘,移告諸郡曰:「仕宦之家 有不能歸者,皆於我乎出。」於是至者相繼,悉授以舟, 並給其道里費。召為侍御史知雜事,改度支副使,進 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時賈昌朝以故相守魏 抃將按視府庫。昌朝使來告曰:「前此監司未有按視 吾藏者,恐事無比,若何?」抃曰:「舍是則他郡不服。」竟往 焉。昌朝不悅。初,有詔募義勇,過期不能辦,官吏當坐 者八百餘人。抃被旨督之,奏言:「河朔頻歲豐,故應募 者少,請寬其罪,以俟農隙。」從之。坐者獲免而募亦隨 足,昌朝始愧服。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以寬為治。 抃向使蜀日,有聚為妖祀者,治以峻法,及是復有此 獄,皆謂不免。抃察其亡他,曰:「是特酒食過耳。」刑首惡 而釋餘人,蜀民大悅。會榮諲除轉運使,英宗論諲曰: 「趙抃為成都,中和之政也。」神宗立,召知諫院。故事,近 臣還自成都者,將大用,必更省府,不為諫官。大臣以 為疑,帝曰:「吾賴其言耳,苟欲用之,無傷也。」及謝,帝曰: 「聞卿匹馬入蜀,以一琴一鶴自隨,為政簡易,亦稱是 乎?」未幾,擢參知政事。抃感顧知遇,朝政有未協者,必 密啟聞,帝手詔褒答。王安石用事,抃屢斥其不便。韓 琦上疏極論青苗法,帝語執政令罷之。時安石家居 求去,汴曰:「新法皆安石所建,不若俟其出。」既出,安石 持之愈堅。抃大悔恨,即上言:「制置條例司建使者四 十輩,騷動天下。安石強辨自用,詆天下公論以為流 俗,違眾罔民,順非文過。近者臺諫侍從,多以言不聽 而去,司馬光除樞密,不肯拜。且事有輕重,體有大小。 財利於事為輕,而民心得失為重;青苗使者於體為 小,而禁近耳目之臣用舍為大。今去重而取輕,失大 而得小,懼非宗廟社稷之福也。」奏入,懇乞去位,拜資 政殿學士、知杭州,改青州。時東京旱蝗,青獨多麥,蝗 來及境,遇風退,飛盡墮水死。成都以戍卒為憂,遂以 大學士復知成都。召見,勞之曰:「前此未有自政府往 者,能為朕行乎?」對曰:「陛下有言,即法也,奚例之問?」因 乞以便宜從事。既至蜀,治益尚寬,有卒長立堂下,呼 諭之曰:「吾與汝年相若,吾以一身入蜀,為天子撫一 方,汝亦宜清謹畏戢以率眾。比戍還,得餘貲,持歸為 室家計可也。」人喜,轉相告,莫敢為惡,蜀郡晏然。劍州 民私作僧度牒,或以為謀逆,告抃不畀獄吏,以意決 之,悉從輕比。謗者謂其縱逆黨。朝廷取具獄閱之,皆 與法合。茂州夷剽境上,懼討乞降,乃縛奴將殺之,取 血以受盟抃,使易用牲,皆讙呼聽命。乞歸,知越州,吳 越大饑疫,死者過半。抃盡捄荒之術,療病埋死,而生 者以全。下令修城,使得食其力。復徙杭,以太子少保 致仕,而官其子屼提舉兩浙常平,以便養屼奉。抃遍 遊諸名山,吳人以為榮。元豐七年,薨,年七十七。贈太 子少師,諡曰「清獻。」抃長厚清修,人不見其喜。慍平生 不治貲業,不畜聲伎,嫁兄弟之女十數,他孤女二十 餘人。施德惸貧,蓋不可勝數。日所為事,入夜必衣冠 露香以告於天,不可告則不敢為也。其為政,善因俗, 施設猛寬不同,在處與成都尤為世所稱道。神宗每 詔二郡守,必以抃為言,要之以惠利為本。晚學道有 得,將終,與屼訣,詞氣不亂,安坐而沒。宰相韓琦嘗稱 抃「真世人標表」,蓋以為不可及雲。初,抃廬母墓三 年,縣榜其里曰「孝弟」,處士孫侔為作《孝子傳》。及屼執 父喪,而甘露降墓木。屼卒,子雲又以毀死,人稱其世 孝。

韓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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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絳字子華,舉進士甲科,通判陳州,直集 賢院,為開封府推官。有男子冷青,妄稱其母頃在掖 庭得幸,有娠而出生己,府以為狂,奏流汝州。絳言留 之在外,將惑眾,追責窮治。蓋其母嘗執役宮禁,嫁民 冷緒,生一女乃生青,遂論棄市。歷戶部判官。江南饑, 為體量安撫使,行便民事數十條。宣州守廖詢貪暴」 不法,下吏寘諸理,民大悅。使還,同修起居注,擢右正 言。仁宗謂絳曰:「用卿出自朕,卿凡論事不宜過激,當 存朝廷大體,要令可行,毋使朕為不聽諫者。」入內都 知王守中兼判內行省,絳言:判名太重,且國朝以來 未有兼判兩省者。詔自今勿復除。道士趙清貺出入 宰相龐籍家,以賂敗開封,杖流之,道死,絳言籍諷府 殺之,籍與尹俱謫去,未幾復進,絳力爭不得,遂解言 職。明年,知制誥,乞守河陽,召判流內銓。河決商湖,用 李仲昌議,開六塔河而患滋甚,命絳宣撫河北。時宰 主仲昌,人莫敢異,絳劾其蠹國害民,罪不可貸,仲昌 遂竄嶺表。遷龍圖閣學士、知瀛州。歐陽修率同列言 「絳宜在朝廷,瀛非所處也。」留知諫院,糾察在京刑獄, 為翰林學士、御史中丞。帝禱茅山求嗣,絳草祝辭,因 勸帝汰出宮人及限內臣養子,以重絕人之世,皆從之。掖庭劉氏通請謁為姦,絳以告帝,帝曰:「非卿言,朕 無由知。」不數日,出劉氏及他不謹者。真定守呂溱犯 法,從官通章請貰之。絳曰:「法行當自貴者始,更相請 援,則公道廢矣。」並劾諸請者,溱遂絀。富弼用張茂實 掌禁兵,絳言:「人謂茂實為先帝子,豈宜用典宿衛?」不 報,闔門待罪,自言不敢復稱御史中丞,詔召之。及出, 不秉笏穿朝堂,諫官論之,罷知蔡州。數月,以翰林侍 讀學士知慶州。熟羌據堡為亂,即日討平之。加端明 殿學士、知成都府。張詠鎮蜀日,春糶米,秋糶鹽,官給 券以惠貧弱。歷歲久,權歸豪右。中人奉使至蜀,使酒 吏主貿易,因附益以取悅,絳悉奏罷之。召知開封府, 為三司使。請以川、陝職田穀輸常平倉,而隨其事任、 道里、差次給直。帝歎曰:「眾方姑息,卿獨不能徇時邪?」 即行之。內諸司吏數干恩澤,絳輒執不可為帝言,身 犯眾怒,懼有飛語。帝曰:「朕在藩邸日,頗聞有司以國 事為人情,卿所守固善,何憚於讒?」神宗立,韓琦薦絳 有公輔器,拜樞密副使。始,請建審官西院,掌武臣升 朝者,以息吏姦。神宗嘗問天下遺利,絳請盡地力,因 言差役之弊,願更定其法。役議自此始矣。代陳升之 同《制置三司條例》。王安石每奏事,必曰:「臣見安石所 陳非一,皆至當可用,陛下宜省察。」安石恃以為助。熙 寧三年,參知政事。夏人犯塞,絳請行邊,安石亦請往。 絳曰:「朝廷方賴安石,臣宜行。」乃以為陝西宣撫使,既 又兼河東,幾事不可待報者,聽便宜施行,授以空名 告敕,得自除吏。十二月,即軍中拜同中書門下平章 事、昭文館大學士,開幕府於延安。絳素不習兵事,注 措乖方,選蕃兵為七軍,用知青澗城種諤策,欲取橫 山,令諸將聽命於諤,厚賞犒蕃兵,眾皆怨望。又奪騎 兵馬以與之,有抱馬首以泣者。既城囉兀,又冒雪築 撫寧堡,調發騷然。已而二城陷,趣諸道兵出援,慶卒 遂作亂。議者罪絳,罷知鄧州。明年,以觀文殿學士徙 許州,進大學士,徙大名府。七年,復代。王安石相,既顓 處中書,事多稽留不決,且數與呂惠卿爭論,乃密請 帝再用安石。安石至,頗與絳異。有劉佐者,坐法免,安 石欲抆拭用佐,絳不可,議帝前未決,即再拜求去。帝 驚曰:「此小事,何必爾?」對曰:「小事尚不伸,況大事乎?」帝 為逐佐。未幾,絳亦出知許州。元豐元年,拜建雄軍節 度使、知定州,入為西太一宮使。六年,知河南府。夏,大 雨,伊、洛間民被溺者十五六。絳發廩賑恤,環城築隄, 數月水復至,民賴以免。哲宗立,更鎮江軍節度使、開 府儀同三司,封康國公,為北京留守。河決小吳,都水 議傍魏城鑿渠,東趨金隄,役甚棘。絳言:「功必不成,徒 耗費民力,而使魏人流徙,非計也。」三奏訖罷之。元祐 二年,請老,以司空、檢校太尉致仕。明年卒,年七十七, 贈太傅,諡曰「獻肅。」絳臨事果敢,不為後慮,好延接士 大夫,數薦司馬光可用,終以黨王安石復得政,是以 清議少之。

司馬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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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光字君實,陝州夏縣人也。父池,天章閣 待制。光生七歲,凜然如成人,聞講《左氏春秋》,愛之。退 為家人講,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釋書,至不知饑渴 寒暑。群兒戲於庭,一兒登甕,足跌沒水中,眾皆棄去, 光持石擊甕,破之,水迸,兒得活。其後京洛間畫以為 圖。仁宗寶元初,中進士甲科。年甫冠,性不喜華靡,聞」 喜宴,獨不戴花。同列語之曰:「君賜不可違。」乃簪一枝。 除奉禮郎,時池在杭,求簽蘇州判官事以便親,許之。 丁內外艱,執喪累年,毀瘠如禮。服除,簽書武成軍判 官事,改大理評事,補國子直講。樞密副使龐籍薦為 館閣校勘、同知禮院。中官麥允言死,給鹵簿。光言繁 纓以朝,孔子且猶不可。允言:「近習之臣,非有元勳大 勞,而贈以三公官,給一品鹵簿,其視繁纓不亦大乎!」 夏竦賜諡文正,光言:「此諡之至美者,竦何人可以當 之?」改文莊,加集賢校理。從龐籍辟,通判并州。麟州屈 野,河西多良田,夏人蠶食其地,為河東患,籍命光按 視。光建築二堡以制夏人,募民耕之,耕者眾則糴賤, 亦可漸紓河東貴糴「遠輸之憂。」籍從其策。而麟將郭 恩勇且狂,引兵夜渡河,不設備,沒於敵,籍得罪去。光 三上書自引咎,不報。籍沒,光升堂拜其妻如母,撫其 子如昆弟,時人賢之。改直祕閣、開封府推官。交趾貢 異獸,謂之麟,光言:「真偽不可知,使其真非自至,不足 為瑞,願還其獻。」又奏《賦以風》。修起居注、判禮部。有司 奏日當食。故事,食不滿分,或京師不見,皆表賀。光言: 「四方見,京師不見,此人君為陰邪所蔽,天下皆知而 朝廷獨不知,其為災當益甚,不當賀。」從之。同知諫院 蘇轍荅制策切直,考官胡宿將黜之。光言:「轍有愛君 憂國之心,不宜黜。」詔寘末級。仁宗始不豫,國嗣未立, 天下寒心而莫敢言。諫官范鎮首發其議,光在并州, 聞而繼之,且貽書勸鎮以死爭。至是復面言:「臣昔通 判并州,所上三章,願陛下果斷力行。」帝沉思久之,曰: 「得非欲選宗室為繼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 及耳。」光曰:「臣言此,自謂必死,不意陛下開納。」帝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光退,未聞命,復上疏曰:「臣向者進 說,意謂即行。今寂無所聞,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 鼎盛,何遽為不祥之事?小人無遠慮,特欲倉卒之際 援立其所厚善者耳。定策國老門生天子之禍,可勝 言哉!」帝大感動,曰:「送中書。」光見韓琦等,曰:「諸公不及 今定議,異日禁中夜半出寸紙,以某人為嗣,則天下 莫敢違。」琦等拱手曰:「敢不盡力。」未幾,詔英宗判宗正, 辭不就,遂立為皇子,又稱疾不入。光言:「皇子辭不貲 之富,至於旬月,其賢於人遠矣。然父召無諾,君命召 不俟駕。願以臣子大義責皇子,宜必入。」英宗遂受命。 兗國公主嫁李瑋,不相能,詔出瑋衛州,母楊歸其兄 璋,主入居禁中。光言:「陛下追念章懿太后,故使瑋尚 主。今乃母子離柝,家事流落,獨無雨露之感乎?瑋既 黜,主安得無罪?」帝悟,降主沂國,待李氏恩不衰。進知 制誥,固辭,改天章閣待制兼侍講、知諫院。時朝政頗 姑息,胥史諠譁則逐中執法,輦官悖慢則退宰相,衛 士凶逆而獄不窮治,軍卒詈三司使而以為非犯階 級。光言:「皆陵遲之漸,不可以不正。」充媛董氏薨,贈淑 妃,輟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諡,行冊禮,葬給鹵簿。光言: 「董氏秩本微,病革方拜充媛。古者婦人無諡,近制惟 皇后有之。鹵簿本以賞軍功,未嘗施於婦人。唐平陽 公主有舉兵佐高祖定天下功,乃得給。至韋庶人,始 令妃主葬日皆給鼓吹,非令典,不足法。」時有司定《後 宮封贈法》,後與妃俱贈三代,光論妃不當與後同。袁 盎引卻慎夫人席,正為此耳。天聖親郊,太妃止贈二 代,而況妃乎?英宗立,遇疾,慈聖光獻後同聽政。光上 疏曰:「昔章獻明肅有保佑先帝之功,特以親用外戚 小人,負謗海內。今攝政之際,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純 如張知白,剛正如魯宗道,質直如薛奎者,當信用之; 猥鄙如馬季良、讒諂如羅崇勳者,當疏遠之,則天下 服。」帝疾愈,光料必有追隆本生事,即奏言:「漢宣帝為 孝昭後,終不追尊衛太子、史皇孫;光武上繼元帝,亦 不追尊鉅鹿、南頓君,此萬世法也。」後詔兩制集議濮 王典禮,學士王珪等相視莫敢先,光獨奮筆書曰:「為 人後者,為之子,不得顧私親王,宜準封贈期親尊屬 故事,稱為皇伯,高官大國,極其尊榮。」議成,珪即命吏, 其以手槁為按。既上,與大臣意殊,御史六人爭之力, 皆斥去。光乞留之,不可,遂請與俱貶。初,西夏遣使致 祭,延州指使高宜押伴傲其使者,侮其國主,使者訴 於朝,光與呂誨乞加宜罪,不從。明年,夏人犯邊,殺略 吏士。趙滋為雄州,專以猛悍治邊,光論其不可。至是, 契丹之民,捕魚界河,伐柳白溝之南。朝廷以知雄州 李中祐為不材,將伐之。光謂:「國家當戎夷附順時,好 與之計較末節,及其桀驁,又從而姑息之。近者西禍 生於高、宜,北禍起於趙、滋。時方賢此二人,故邊臣皆 以生事為能,漸不可長。宜敕邊吏,疆場細故輒以矢 刃相加者,罪之。」仁宗遺賜直百餘萬,光率同列三上 章,謂:國有大憂,中外窘乏,不可專用乾興故事。若遺 賜不可辭,宜許侍從上進金錢佐山陵。不許。光乃以 所得珠為諫院公使錢,金以遺舅氏,義不藏於家。後 還政,有司立式:凡後有所取用,當覆奏乃供。光云:「當 移所屬使立供。」已乃具數白後,以防矯偽。曹佾無功, 除使相,兩府皆遷官。光言:「陛下欲以慰母心,而遷除 無名,則宿衛將帥、內侍小臣,必有覬望。」已而遷都知 任守忠等官,光復爭之,因論:「守忠大姦,陛下為皇子, 非守忠意,沮壞大策,離間百端,賴先帝不聽。及陛下 嗣位,反覆交構,國之大賊。乞斬於都市,以謝天下。」責 守忠為節度副使,蘄州安置,天下快之。詔剌陝西義 勇二十萬,民情驚撓,而紀律疏略,不可用。光抗言其 非,持白韓琦,琦曰:「兵貴先聲。諒祚方桀驁,使驟聞益 兵二十萬,豈不震慴?」光曰:「兵之貴先聲,為無其實也, 獨可欺之於一日之間耳。今吾雖益兵,實不可用,不 過十日,彼將知其詳,尚何懼?」琦曰:「君但見慶曆間鄉 兵刺為保捷憂,今復然,已降敕榜與民約,永不充軍 戍邊矣。」光曰:「朝廷嘗失信,民未敢以為然,雖光亦不 能不疑也。」琦曰:「吾在此,君無憂。」光曰:「公長在此地可 也。異日他人當位,因公見兵用之,運糧戍邊,反掌間 事耳。」琦嘿然而訖不為止。不十年,皆如光慮。王廣淵 除直集賢院,光論其「姦邪不可近。昔漢景帝重衛綰, 周世宗薄張美。廣淵當仁宗之世,私自結於陛下,豈 忠臣哉?宜黜之以厲天下。」進龍圖閣直學士。神宗即 位,擢為翰林學士,光力辭,帝曰:「古之君子,或學而不 文,或文而不學,惟董仲舒、揚雄兼之。卿有文學,何辭 為?」對曰:「臣不能為《四六》。」帝曰:「如兩漢制詔可也。且卿 能進士取高第,而雲不能四六,何邪?」竟不獲辭。御史 中丞王陶以論宰相不押班,罷光代之。光言:「陶由論 宰相罷,則中丞不可復為,臣願俟既押班,然後就職。」 許之。遂上疏論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國之 要三:曰官人,曰信賞,曰必罰。其說甚備。且曰:「臣獲事 三朝,皆以此六言獻。平生力學所得盡在是矣。御藥 院內臣,國朝常用供奉官以下至內殿崇班,則出近歲暗理官資,非祖宗本意。」因論高居簡姦邪,乞加遠 竄,章五上,帝為出居簡,盡罷寄資者。既而復留二人, 光又力爭之。張方平參知政事,光論其不葉物望。帝 不從,還光翰林兼侍讀學士。光常患歷代史繁,人主 不能遍覽,遂為《通志》八卷以獻。英宗悅之,命置局祕 閣,續其書。至是,神宗名之曰《資治通鑑》,自製序授之, 俾日進讀。詔錄潁邸直省官四人為閤門祗候,光曰: 「國初草創,天步尚艱,故御極之初,必以左右舊人為 腹心耳目,謂之隨龍,非平日法也。閤門祗候在文臣 為館職,豈可使廝役為之!」西戎部將嵬名山欲以橫 山之眾取諒祚以降,詔邊臣招納其眾。光上疏極論, 以為:「名山之眾,未必能制諒祚,幸而勝之,滅一諒祚, 生一諒祚,何利之有?若其不勝,必引眾歸我,不知何 以待之?臣恐朝廷不獨失信諒祚,又將失信於名山 矣。若名山餘眾尚多,還北不可入,南不受,窮無所歸, 必將突據邊城以救其命。陛下不見侯景之事乎?」上 不聽,遣將種諤發兵迎之,取綏州,費六十萬。西方用 兵,蓋自此始矣。百官上尊號,光當答詔,言:「先帝親郊, 不受尊號。末年有獻議者,謂國家與契丹往來通信, 彼有尊號我獨無,於是復以非時奉冊。昔匈奴冒頓 自稱『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單于』,不聞漢文帝 復為大名以加之也。願追述先帝本意,不受此名。」帝 大悅,手詔獎光,使善為答辭,以示中外。執政以河朔 旱傷,國用不足,乞南郊勿賜金帛。詔學士議。光與王 珪、王安石同見,光曰:「救災節用,宜自貴近始,可聽也。」 安石曰:「常袞辭堂饌,時以為袞自知不能,當辭位,不 當辭祿。且國用不足,非當世急務,所以不足者,以未 得善理財者故也。」光曰:「善理財者,不過頭會箕斂爾。」 安石曰:「不然,善理財者,不加賦而國用足。」光曰:「天下 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財貨百物,不在民則在官。彼設 法奪民,其害乃甚於加賦,此蓋桑羊欺武帝之言,太 史公書之以見其不明耳。」爭議不已。帝曰:「朕意與光 同。」然姑以不允答之。會安石草詔,引常袞事責兩府, 兩府不敢復辭。安石得政,行新法,光逆疏其利害。邇 英進讀,至曹參代蕭何事,帝曰:「漢常守蕭何之法不 變,可乎?」對曰:「寧獨漢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湯、文、武 之法,雖至今存可也。漢武取高帝約束紛更,盜賊半 天下;元帝改孝宣之政,漢業遂衰。由此言之,祖宗之 法不可變也。」呂惠卿言:「先王之法,有一年一變者,正 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有五年一變者,巡守考制度 是也;有三十年一變者,刑罰世輕世重是也。光言非 是,其意以風朝廷耳。」帝問光,光曰:「布法象魏,布舊法 也。諸侯變禮易樂者,王巡守則誅之,不自變也。刑新 國用輕典,亂國用重典,是為世輕世重,非變也。且治 天下譬如居室,敝則修之,非大壞不更造也。公卿侍 從皆在此,願陛下問之。三司使掌天下財,不才而黜 可也,不可使報政侵其事。今為制置三司條例司,何 也?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苟用例,則胥吏矣。今為 看詳中書條例司,何也?」惠卿不能對,則以他語詆光。 帝曰:「相與論是非耳,何至是?」光曰:「平民舉錢出息,尚 能蠶食下戶,況縣官督責之威乎?」惠卿曰:「《青苗法》,願 取則與之,不願不強也。」光曰:「愚民知取債之利,不知 還債之害,非獨縣官不強,富民亦不強也。昔太宗平 河東,立糴法,時米斗十錢,民樂與官為市。其後物貴 而和糴不解,遂為河東世世患。臣恐異日之青苗,亦 猶是也。」帝曰:「坐倉糴米何如?」坐者皆起,光曰:「不便。」惠 卿曰:「糴米百萬斛,則省東西之漕,以其錢供京師。」光 曰:「東南錢荒,而粒米狼戾,今不糴米而漕錢,棄其有 餘,取其所無,農末皆病矣。」侍講吳申起曰:「光言至論 也。」它日留對,帝曰:「今天下洶洶者,孫叔敖所謂『國之 有是,眾之所惡也』。」光曰:「然。陛下當論其是非。今條例 司所為,獨安石、韓絳、惠卿以為是耳。陛下豈能獨與 此三人共為天下邪!」帝欲用光,訪之安石,安石曰:「光 外託劘上之名,內懷附下之實,所言盡害政之事,所 與盡害政之人,而欲寘之左右,使與國論,此消長之 大機也。光才豈能害政!但在高位,則異論之人倚以 為重。韓信立漢赤幟,趙卒氣奪。今用光,是與異論者 立赤幟也。」安石以韓琦上疏,臥家求退,帝乃拜光樞 密副使,光辭之曰:「陛下所以用臣,蓋察其狂直,庶有 補於國家。若徒以祿位榮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天官 私非其人也。臣徒以祿位自榮,而不能救生民之患, 是盜竊名器以私其身也。陛下誠能罷制置條例司, 追還提舉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雖不用臣,臣受賜 多矣。」今言青苗之害者,不過謂使者騷動州縣,為今 日之患耳。而臣之所「憂,乃在十年之外,非今日也。夫 民之貧富,由勤惰不同,惰者常乏,故必資於人。今出 錢貸民而斂其息,富者不願取,使者以多散為功,一 切抑配,恐其逋負,必令貧富相保。貧者無可償,則散 而之四方,富者不能去,必責使代償數家之負。春算 秋計,展轉日滋。貧者既盡,富者亦貧,十年之外,百姓

無復存者矣。又盡散常平錢糓,專行青苗,它日若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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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之,將何所取?富室既盡,常平已廢,加之以師旅,因

之以饑饉,民之羸者必委死溝壑,壯者必聚而為盜 賊,此事之必至者也。」抗章至七八,帝使謂曰:「樞密,兵 事也,官各有職,不當以他事為辭。」對曰:「臣未受命,則 猶侍從也,於事無不可言者。」安石起視事,光乃得請, 遂求去,以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宣撫使。下令分義 勇戍邊,選諸軍驍勇士,募市井惡少年為奇兵,調民 造乾糒,悉修城池樓櫓,關輔騷然。光極言:「公私困敝, 不可舉事。而京兆一路皆內郡,繕治非急,宣撫之令 皆未敢從。若乏軍興,臣當任其責。」於是一路獨得免。 徙知許州,趣入覲,不赴,請判西京御史臺歸洛,自是 絕口不論事而求言。詔下,光讀之感泣,欲嘿不忍,乃 復陳六事,又移書責宰相吳充,事見《充傳》。蔡天申為 察訪,妄作威福,河南尹、轉運使敬事之如上官。嘗朝 謁應天院神御殿,府獨為設一班,示不敢與抗。光顧 謂臺吏曰:「引蔡寺丞歸本班。」吏即引天申,立監竹木 務官富贊善之下,天申窘沮,即日行。元豐五年,忽得 語澀疾,疑且死,豫作遺表置臥內,即有緩急,當以畀 所善者上之。官制行,帝指御史大夫曰:「非司馬光不 可。」又將以為東宮師傅,蔡確曰:「國是方定,願少遲之。」 《資治通鑑》未就,帝尤重之,以為賢於荀悅《漢紀》,數促 使終篇,賜以《潁邸舊書》二千四百卷。及書成,加資政 殿學士。凡居洛陽十五年,天下以為真宰相,田夫野 老皆號為司馬相公,婦人孺子亦知其為君實也。帝 崩,赴闕臨衛士望見,皆以手加額曰:「此司馬相公也。」 所至民遮道聚觀,馬至不得行,曰:「公無歸洛,留相天 子,活百姓。」哲宗幼沖,太皇太后臨政,遣使問所當先, 光謂開言路,詔榜朝堂,而大臣有不悅者,設《六語》云: 「若陰有所壞,犯非其分;或扇搖機事之重,或迎合已 行之令,上以徼倖希進,下以眩惑流俗,若此者罰無 赦。」後復命示光,光曰:「此非求諫,乃拒諫也。人臣惟不 言,言則入六事矣。」乃具論其情,改詔行之。於是上封 者以千數。起光知陳州,過關,留為門下侍郎。蘇軾自 登州召還,緣道人相聚號呼曰:「寄謝司馬相公,毋去 朝廷,厚自愛以活我。」是時天下之民,引領拭目,以觀 新政。而議者猶謂三年無改於父之道,但毛舉細事, 稍塞人言。光曰:「先帝之法,其善者雖百世不可變也。 若安石、惠卿所建為天下害者,改之當如捄焚拯溺。 況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眾議甫定,遂罷保 甲團教,不復置保馬。廢市易法,所儲物皆鬻之,不取 息;除民所欠錢,京東鐵錢及茶鹽之法,皆復其舊。或 謂光曰:「熙、豐舊臣,多憸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義間 上,則禍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宋社,必無此事。」於是 天下釋然曰:「此先帝本意也。」元祐元年,復得疾,詔朝 會再拜勿舞蹈。時青苗、免役、將官之法猶在,而西戎 之議未決。光嘆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折簡與 呂公著云:「光以身付醫,以家事付愚子,惟國事未有 所託,今以屬公。」乃論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罷之。諸將 兵皆隸州縣,軍政委守令通決。廢提舉常平司,以其 事歸之轉運、提點刑獄。邊計以和戎為便,謂監司多 新進少年,務為刻急,令近臣於郡守中選舉,而於通 判中舉轉運判官。又立《十科薦士法》,皆從之。拜尚書 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免朝覲,許乘肩輿,三日一入省。 光不敢當,曰:「不見君不可以視事。」詔令子康扶入對, 且曰:「毋拜。」遂罷青苗錢,復常平糶糴法。兩宮虛己以 聽。遼、夏使至,必問光起居,敕其邊吏曰:「中國相司馬 矣,毋輕生事、開邊隙。」光自見言行計從,欲以身殉社 稷,躬親庶務,不舍晝夜。賓客見其體羸,舉諸葛亮食 少事煩以為戒。光曰:「死生命也。」為之益力。病革,不復 自覺,諄諄如夢中語,然皆朝廷天下事也。是年九月 薨,年六十八。太皇太后聞之慟,與帝即臨其喪。明堂 禮成,不賀。贈太師、溫國公,襚以一品禮服,賻銀絹七 千,詔戶部侍郎趙瞻、內侍省押班馮宗道護其喪歸 葬陝州,諡曰文正,賜碑曰「忠清粹德。」京師人罷市往 弔,鬻衣以致奠,巷哭以過車。及葬,哭者如哭其私親。 嶺南封州父老亦相率具祭。都中及四方皆畫像以 祀,飲食必祝。光孝友忠信,恭儉正直,居處有法,動作 有禮。在洛時,每往夏縣展墓,必過其兄旦。旦年將八 十,奉之如嚴父,保之如嬰兒。自少至老,語未嘗妄,自 言:「吾無過人者,但平生所為,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 耳。」誠心自然,天下敬信,陝洛間皆化其德,有不善,曰: 「君實得無知之乎?」光於物澹然無所好,於學無所不 通,惟不喜釋、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書,其誕吾不信 也。」洛中有田三頃,喪妻賣田以葬,惡衣菲食以終其 身。紹聖初,御史周秩首論光誣謗先帝,盡廢其法。章 惇、蔡卞請發冢斷棺,帝不許,乃令奪贈諡。仆所立碑, 而惇言不已,追貶清遠軍節度副使,又貶崖州司戶 參軍。徽宗立,復太子太保。蔡京擅政,復降正議大夫。 京撰《姦黨碑》,令郡國皆刻石。長安石工安民當鐫字, 辭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馬相公者,海 內稱其正直,今謂之姦邪,民不忍刻也。」官府怒,欲加罪,泣曰:「被役不敢辭,乞免,鐫『安民』二字於石末,恐得 罪於後世。」聞者愧之。靖康元年,還,贈諡。建炎中,配饗 哲宗廟庭。

邵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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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亢字興宗,丹陽人。幼聰發過人,方十歲, 日誦《書》五千言,賦詩豪縱,鄉先生見者皆驚偉之。再 試開封,當弟一以賦失韻弗取。范仲淹舉亢茂才異 等,時布衣被召者十四人,試崇政殿,獨亢策入等,除 建康軍節度推官。或言所對策字少,不應式,宰相張 士遜與之姻家,故得預選,遂報罷。而士遜子實娶它」 邵,與亢同姓耳。士遜既不能與直,亢亦不自言。趙元 昊叛,亢言:「用兵在於擇將。今天下久不知戰,而所任 多儒臣,未必能應變。武人得長一軍,又已老,詎能身 先矢石哉!間起故家恩倖子弟,彼安識攻守之計?況 將與卒素不相附,又亡堅甲利兵之禦,此不待兩軍 相當,而勝敗之機固已形矣。」因獻《兵說》十篇。召試祕 閣,授潁州團練推官。晏殊為守,一以事諉之。民稅舊 輸陳、蔡,轉運使又欲覆折緡錢,且多取之。亢言:「民之 移輸,勞費已甚,方仍歲水旱,又從而加取,無乃不可 乎?」遂止。入為國子監直講、館閣校勘、同知太常禮院。 張貴妃薨,立園陵,禁京城樂一月,亢累疏罷之。進集 賢校理。仁宗繼嗣未立,亢言:「國之外患在邊圉,然禦 之之術,不過羈縻勿絕而已。內患則不然,繫社稷之 安危,不可不蚤定也。」提點開封縣鎮公事。比有縱火 者,一不獲則主吏坐罪,民或自燔其居以中吏。亢請 非延及旁舍者,雖失捕得勿坐。徙為府推官,改度支 判官。契丹遣使賀乾元節,未至,仁宗崩。議者謂宜卻, 或欲俟其及國門而諭使之還。亢請令奉書至柩前, 使見嗣君,從之。選為潁王府翊善,加直史館,召對群 玉殿。英宗訪以世事,稱之曰:「學士真國器也。」擢同修 起居注。建言:「陛下初政,欲治國者先齊家。潁王且授 室,願採用《古昏禮》,公主下降,不宜厭舅姑之尊。」帝深 納之。他日,諭王曰:「以翊善端直樸厚,輟為諫官矣。」王 出道帝語,遂以知制誥知諫院。東宮建,為右庶子。神 宗立,遷龍圖閣直學士。有譖之者曰:先帝大漸時,亢 嘗建垂簾之議,御史吳申即論之。帝知其妄,置不問。 亢自訴曰:「方先帝不豫,群臣莫得進見,臣無由面陳, 必有章奏。乞索之禁中,若得之,臣當伏誅。不然,則讒 臣者豈宜但已?願下獄考」實。帝不許。時待制以上為 帥守,每他徙必遷職秩,亢請未滿兩歲者勿推恩。王 陶劾韓琦、吳奎,與之辨,亢詆奎所言顛倒,失大臣體, 蓋欲併撼琦,琦與奎竟同日去。進樞密直學士、知開 封府。亢遇事敏密,吏操辭牘至前,皆反覆閱之,人或 以為勞,亢曰:「決是非於須臾,正當爾,初雖煩,後乃省 也。」籍里閭惡年少與吏之廢停者,一有所犯,皆遷處 之畿下,鬥訟為之衰止。拜樞密副使。夏人誘殺知保 安軍楊定,朝廷謀西討,亢曰:「天下財力殫屈,未宜用 兵,唯當降意撫納,俟不順命,則師出有名矣。」因條上 其事,詔報之曰:「中國民力,大事也,兵興之後不無。」請幫助識別此字。 「率,人心一搖,安危所係。今動自我始,先違信誓,契丹 聞之,將不期而自合,茲朕所深憂者,當悉如卿計。」未 幾,夏主諒祚死,國人執殺定者來請和。或欲乘此更 取塞門地,亢以為幸人之喪,非義也,乃止。亢在樞密 踰年,無大補益,帝頗厭之,嘗與諫官孫覺言,欲以陳 升之代亢而使守長安。覺遽劾亢薦升之。帝怒其希 旨黜覺,亢亦引疾辭。以資政殿學士知越州,歷鄭、鄆、 亳三州。薨,年六十一。贈吏部尚書,即其鄉賜以居宅, 諡曰「安簡。」

馮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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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京字當世,鄂州江夏人。少雋邁不群,舉 進士,自鄉舉、禮部以至廷試,皆第一。時猶未娶,張堯 佐方負宮掖勢,欲妻以女,擁至其家,束之以金帶,曰: 『此上意也』。頃之,宮中持酒殽來,直出奩具目示之,京 笑不視,力辭,出守將作監丞,通判荊南軍府事,還直 集賢院,判吏部南曹,同修起居注。吳充以論溫成皇」 後追冊事,出知高郵,京疏充言是,不當黜。劉沆請併 斥京,仁宗曰:「京亦何罪?」但解其記注。旋復之。試知制 誥。避婦父富弼當國嫌,拜龍圖閣待制、知揚州。改江 寧府,以翰林侍讀學士召還,糾察在京刑獄。為翰林 學士、知開封府,數月不詣丞相府。韓琦語弼,以京為 傲。弼使往見琦,京曰:「公為宰相,從官不妄造請,乃所 以為公重,非傲也。」出安撫陝西,請城古渭,通西羌唃 氏,畀木征官,以斷夏人右臂。除端明殿學士、知太原 府。神宗立,復為翰林學士,改御史中丞。王安石為政, 京論其更張失當,累數千百言。安石指為邪說,請黜 之。帝以為可用。擢樞密副使。河東、麟、府、豐三州城壘 兵械不治,官吏皆受譴。京以先帥本道,上章自劾曰: 「使諸路帥臣知其雖一時脫去,後能僥竊名位者,猶 必行法,將不敢復媮惰曠職。」優詔不聽。進參知政事。 數與安石論辨,又薦劉攽、蘇軾掌外制。安石令保甲 養馬,京謂必不可行。會選人鄭俠上書言時政,薦京可相,呂惠卿因是譖京與俠通,罷知亳州。未幾,以資 政殿學士知渭州。茂州夷叛,徙知成都府。蕃部何丹 方寇雞粽關,聞京兵至,請降,議者遂欲蕩其巢窟。京 請於朝,為禁侵掠,給稼器、餉糧食,使之歸。夷人喜,爭 出犬豕,割血受盟,願世世為漢藩。惠卿告安石罪,發 其私書,有曰:「勿令齊年知。」齊年,謂京也,與安石同年 生。帝以安石為欺,復召京知樞密院。京以疾未至,帝 中夕呼左右語曰:「適夢馮京入朝,甚慰人意。」乃賜京 詔,有「渴想儀刑,不忘夢寐」之語。及入見,首以所夢告 焉。頃之,以觀文殿學士知河陽。哲宗即位,拜保寧軍 節度使、知大名府,又改鎮彰德。於是范祖禹言:「京再 執政,初與王安石不合,後為呂惠卿所傾,其中立不 倚之操,為先帝稱挹。且昭陵學士,獨京一人存,若付 以樞密,必允公論。」時京已老,乃以為中太一宮使兼 侍講,改宣徽南院使,拜太子少師致仕。紹聖元年薨, 年七十四。帝臨奠於第,贈司徒,諡曰文簡。始,京鄉居 受恩通判南宮。成迨貴,以郊恩官其子。嘗過外兄朱 適,出侍妾詢知為同年進士妻,亟請而嫁之。其為郡 守諸縣公事至,即歷究之。苟與縣牘合而處斷麗於 法者,呼法吏決罪,不以付獄,報下捷疾,一無壅滯,人 服其敏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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