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238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二百三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二百三十八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二百三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百三十八卷目錄

 公輔部名臣列傳五十八

  金五

  高汝礪      侯摯

  張行信      把胡魯

  李復亨      師安石

官常典第二百三十八卷

公輔部名臣列傳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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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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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汝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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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本傳:「汝礪,字巖夫,應州金城人。登大定十九 年進士第,蒞官有能聲。明昌五年九月,章宗詔宰執 舉奏中外可為刺史者,上親閱闕點注,蓋取兩員同 舉者升用之。於是汝礪自同知絳陽軍節度事,起為 石州刺史。承安元年七月,入為左司郎中。一日,奏事 紫宸殿,時侍臣皆迴避,上所御涼扇忽墮案下,汝礪」 以非職,不敢取以進奏。事畢,上謂宰臣曰:「高汝礪不 進扇,可謂知體矣。」未幾,擢為左諫議大夫。以賦調軍 須,郡縣有司或不得人,追胥走卒利其事急,規取貨 賂,深為民害。建言:「自今若因兵調發有犯者,乞權依 《推排受財法》治之,庶使小人有所畏懼。」二年六月,定 制,因軍前差發受財者,一貫以下徒二年,以上徒三 年,十貫處死。從汝礪之言也。時遇奏事,臺臣亦令迴 避,汝礪乃上言:「國家置諫臣以備侍從,蓋欲周知時 政以參得失,非徒使排行就列而已。故唐制,凡中書、 門下及三品以上入閤,必遣諫官隨之,俾預聞政事, 冀其有所開說。今省臺以下,遇朝奏事則一切迴避, 與諸侍衛之臣旅進旅退。殿廷論事,初莫得聞,及其 已行,又不詳其始末,遂事而諫,斯亦難矣。顧諫職為 何如哉?若曰非材,擇人可也,豈可置之言責而疏遠 若此!乞自今以往,有司奏事,諫官得以預聞,庶望少 補。且修注之職,掌記言動,俱當一體。」上從之。又言:「年 前十月,嘗舉行推排之法,尋以踰時而止,誠知聖上 愛民」之深也。切聞《周制》「以歲時定民之眾寡,辨物之 多少,入其數於小司徒,以施政教,以行徵令,三年則 天下大比,按為定法。」伏自大定四年,通檢前後迄今 三十餘年,其間雖兩經推排,其浮財物力,惟憑一時 「小民」之語以為增減,有司惟務速定,不復推究其實。 由是豪強有力者,符同而倖免;貧弱寡援「者抑屈而 無訴。況近年以來,邊方屢有調發,貧戶益多。如止循 例推排,緣去歲條理已行,人所通知,恐新強之家預 為請囑,狡獪之人冀望至時,同辭推唱。或虛作貧乏, 故以產業低價質典,及將財物徙置他所,權止營運。 如此姦弊百端,欲望物力均一難矣。欲革斯弊,莫若 據實通檢,預令有司照勘大定四年條理,嚴立罪賞, 截日立限,關防禁約,其間有可以輕重者,斟酌行之, 去煩碎而就𥳑易,戒搔擾而事鎮靜,使富者不得以 苟避,困者有望於少息,則賦稅易辦,人免不均之患 矣。」詔尚書省竢邊事息行之。是歲十月,上諭尚書省 遣官詣各路通檢民力。命戶部尚書賈執剛與汝礪 先推排在都兩警巡院,令諸路所差官視以為法焉。 尋為同知大興府事。四年十二月,為陝西東路轉運 使。泰和元年七月,改西京路轉運使。二年正月,為北 京、臨潢府路按察使。四年二月,遷河北西路轉運使。 十一月,進中都路都轉運使。六年六月,拜戶部尚書。 時鈔法不能流轉,汝礪隨事上言,多所更定,民甚便 之,語在《食貨志》。上嘉其議,敕尚書省曰:「內外百官,所 司不同,比應詔言事者不啻千數,俱不達各司利害, 汗漫陳說,莫能詳盡。近惟戶部尚書高汝礪論本部 數事,並切事情,皆已行之。其諭內外百司,各究利害 舉明,若可舉而不即申聞,以致上司舉行者,量制其 罰。」貞祐二年六月,宣宗南遷,次邯鄲,拜汝礪為參知 政事。次湯陰。上聞汴京糓價騰踴,慮扈從人至則愈 貴,問宰臣何以處之,皆請命留守司約束。汝礪獨曰: 「物價低昂,朝夕或異,然糴多糶少則貴。蓋諸路之人 輻輳河南,糴者既多,安得不貴?若禁止之,有物之家 皆將閉而不出,商旅轉販亦不復入城,則糴者益急 而貴益甚矣。事有難易,不可不知。今少而難得者糓 也,多而易致者鈔也,自當先其所難,後其所易,多方 開誘,務使出粟更鈔,則穀價自平矣。」上從之。三年五 月,朝廷議徙河北軍戶家屬於河南,留其軍守衛郡 縣。汝礪言:「此事果行,但便於豪強家耳,貧戶豈能徙? 且安土重遷,人之情也。今使盡赴河南,彼一旦去其 田園,扶攜老幼,驅馳道路,流離失所,豈不可憐!且所 過百姓,見軍戶盡遷,必將驚疑,謂國家分別彼此,其 心安得不搖況軍人已去其家,而令護衛他人,以情 度之,其不肯盡心必矣。民至愚而神者也,雖告以護 衛之意,亦將不信,徒令交亂,俱不得安。此其利害,所繫至重。乞先令諸道元帥府、宣撫司、總管府熟論可 否,如無可疑,然後施行。」不報。軍戶既遷,將括地分授 之,未有定論。上敕尚書省曰:「北兵將及河南,由是盡 起,諸路軍戶共圖保守。今既至矣,糧食所當必與,然 未有以處之。可分遣官聚耆老問之,其將益賦或與 之田,二者孰便?」又以諭汝礪。既而所遣官言:「農民並 稱比年以來,租賦已重,若更益之,力實不足,不敢復 佃官田,願以給軍。」於是汝礪奏:「遷徙軍戶,一時之事 也;民佃官田,久遠之計也。河南民地、官田計數相半, 又多全佃官田之家,墳塋莊井俱在其中,率皆貧民, 一旦奪之,何以自活?夫小民易動難安,一時避賦,遂 有此言。及其與人,即前日之主,今還為客,能勿悔乎? 悔則忿心生矣。如山東撥地時,腴田沃壤盡入勢家, 瘠惡者乃付貧戶,無益於軍,而民則有損,至於互相 憎疾,今猶未已。前事不遠,足為明戒。惟當倍益官租, 以給軍糧之半,復以係官荒田牧馬草地量數付之, 令其自耕,則百姓免失業之艱,而官司不必為厲民 之事矣。且河南之田最宜麥,今雨澤霑足,正播種之 時,誠恐民疑,以誤歲計,宜早決之。」上從其請。尋遷尚 書右丞。時上以軍戶地當撥付,使得及時耕墾,而汝 礪復上奏曰:「在官荒田及牧馬地,民多私耕者。今正 藝麥之時,彼知將以與人,必皆棄去。軍戶雖得,亦已 逾時,徒成曠廢。若候畢功而後撥,量收所得,以補軍 儲,則公私俱便。乞盡九月然後遣官。」十月,汝礪言:「今 河北軍戶徙河南者幾百萬口,人日給米一升,歲率 三百六十萬石,半給其直,猶支粟三百萬石。河南租 地計二十四萬頃,歲徵粟纔一百五十六萬有奇,更 乞於經費之外,倍徵以給,仍以係官閑田及牧馬地 可耕者畀之。」奏可。乃遣右司諫馮開等分詣諸郡就 給之,人三十畝,以汝礪總之。既而括地官還,皆曰:「頃 畝之數甚少,且瘠惡不可耕。計其可耕者,均以與之, 人得無幾。又僻遠處,不免徙就之軍。」人皆以為不便。 汝礪遂言於上,詔有司罷之,但給軍糧之半,而半折 以實直焉。四年正月,拜尚書左丞,連上表乞致仕,皆 優詔不許。會朝廷議發兵河北,護民芟麥,而民間流 言謂官將盡取之。上聞,以問宰執曰:「為之奈何?」高琪 等奏:「若令樞密院遣兵居其衝要,鎮遏土寇,仍許收 逃戶之田,則軍民兩便,或有警急,軍士亦必盡心。」汝 礪曰:「甚非計也。蓋河朔之民所恃以食者,惟此麥耳。 今已有流言,而復以兵往,是益使之疑懼也。不若聽 其自便,令宣撫司禁戢無賴,不致侵擾足矣。逃戶田, 令有司收之,以充軍儲可也。」乃詔遣戶部員外郎裴 滿、蒲刺都閱視田數,及訪民願發兵與否。還奏:「臣西 由懷、孟,東抵曹、單,麥苗苦亦無多。訊諸農民,往往自 為義軍。臣即宣布朝廷欲發兵之意,皆感戴而不願 也。」於是罷之。汝礪以數乞致仕,不從,乃上言曰:「立非 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今大兵既退,正完葺關隘、𥳑 練兵士之時,須得通敏經綸之才,預為籌畫,俾濟中 興。伏見尚書左丞兼行樞密副使胥鼎,才擅眾長,身 兼數器,乞召還朝。」省不從。時高琪欲從言事者歲閱 民田徵租,朝廷將從之。汝礪言:「臣聞治大國者若烹 小鮮,最為政之善喻也。國朝自大定通檢後,十年一 推物力,惟其貴𥳑靜而重勞民耳。今言者請如河北 歲括實種之田,計數徵斂,即是常時通檢,無乃駭人 視聽,使之不安乎?且河南、河北,事體不同,河北累經 劫掠,戶口亡匿,田疇荒廢,差調難依元額,故為此權 宜之法,蓋軍儲不加多,且地少而易見也。河南自車 駕巡幸以來,百姓湊集,凡有閑田及逃戶所棄,耕墾 殆遍,各承元戶輸租,其所徵斂,皆準通推之額。雖軍 馬益多,未嘗闕誤,詎宜一概動擾?若恐豪右蔽匿而 逋征賦,則有司檢括,亦豈盡實?但嚴立賞罰,許其自 首,及聽人告捕,犯者以盜軍儲坐之地付告者自足, 使人知懼,而賦悉入官,何必為是紛紛也?抑又有大 不可者三:如每歲檢括,則夏田春量,秋田夏量,中間 雜種亦且隨時量之,一歲中略無休息,民將厭避,耕 種失時,或止耕膏腴而棄其餘,則所收仍舊,而所輸 益少,一不可也。檢括之時,縣官不能家至戶到,里胥 得以暗通貨賂,上下其手,虛為文具,轉失其真,二不 可也。民田與軍田犬牙相錯,彼或陰結軍人以相冒 亂,而朝廷止憑有司之籍,儻使臨時少於元額,則資 儲闕誤必矣。三不可也。夫朝廷舉事,務在必行,既行 而復中止焉,是豈善計哉!」議遂寢。興定元年十月,上 疏曰:「言者請姑與宋人議和,以息邊民,竊以為非計。 宋人多詐無實,雖與文移往來,而邊備未敢遽撤。備 既不撤,則議和與否,蓋無以異。或復蔓以浮辭,禮例 之外,別有求索,言涉不遜,將若之何?」或曰:「大定間亦 嘗先遣使,今何不可?」竊謂時殊事異,難以例言。昔海 陵師出無名,曲在於我,是以世宗即位,首遣高忠建 等報諭宋主,罷淮甸所侵,以修舊好。彼隨遣使來,書 辭慢易,不復奉表稱臣,願還故疆為兄弟國。雖其樞 密院與我帥府時通書問,而侵軼未嘗已也。既而征西元帥合喜敗宋將吳璘、姚良輔於德順、原州,右丞 相僕散忠義、右副元帥紇石烈志寧敗李世輔於宿 州,斬首五萬,兵威大振。世宗謂宰臣曰:「昔宋人言,遣 使請和,乘吾無備,遂攻宿州。今為我軍大敗,殺戮過 當,故不敢復通問。朕哀南北生靈,久困於兵,本欲息 民,何較細故。其令帥府移書宋人,以議和好。宋果遣 使告和,以當時堂堂之勢,又無邊患,竟免其奉表稱 臣之禮。今宋棄信背盟,侵我邊鄙,是曲在彼也。彼若 請和,於理為順,豈當先發此議而自示弱耶?恐非徒 無益,反招謗侮而已。」十一月,汝礪言:「臣聞國以民為 基,民以財為本,是以王者必先愛養基本。國家調發, 河南為重,所徵稅租率常三倍於舊。今省部計歲收 通寶不敷所支,乃於民間科斂桑皮故紙錢七千萬 貫以補之。近以通寶稍滯,又加兩倍,河南人戶農民 居三之二。今稅租猶多未足,而此令復出,彼不糶所 當輸租,則必減其食以應之。夫事有難易,勢有緩急。 今急用而難得者芻糧也,出於民力,其來有限;可緩 圖而易為者,鈔法也,行於國家,其變無窮。向者大鈔 滯,更為小鈔,小鈔弊,改為寶券,寶券不行,易為通寶, 從權制變,皆由於上,尚何以煩民為哉?彼悉力以奉 軍儲,已患不足,而又添徵通寶,苟不能給則有逃亡, 民逃亡則農事廢,兵食何自而得?有司不究遠圖而 貪近效,不固本原而較末節,誠恐軍儲、鈔法兩有所 妨。臣非於鈔法不為意也,非與省部故相違也,但以 鈔法稍滯、物價稍增之害輕,民生不安、軍儲不給之 害重耳。惟陛下外度事勢,俯察臣言,特命有司減免, 則群心和悅,而未足之租有所望矣。」時朝廷以賈全、 苗道潤等相攻不和,將分畀州縣,別署名號以處之。 汝礪上書曰:「甚非計也。蓋河北諸帥多本土義軍,一 時權為隊長,亦有先嘗叛亡者,非若素宦於朝、知禮 義、識名分之人也。貪暴不法,蓋無足怪。朝廷以時方 多故,姑牢籠用之,庶使遺民少得安息。彼互相攻劫 則勢寖弱,勢力既弱則朝廷易制。今若分地而與之, 州縣官吏得輒署置,民戶稅賦得擅徵收,則地廣者 日益強,狹者日益弱,久之,弱者皆併於強,強者之地 不可復奪,是朝廷愈難制也。昔唐分河朔地授諸叛 將,史臣謂其護養孽萌以成其禍,此可為今日大戒 也。不若姑令行省羈縻和輯,多方牽制,使之不得逞, 異時邊事稍息,氣力漸完,若輩又何足患哉!」議遂寢。 上嘗謂汝礪曰:「朕每見卿侍朝,恐不任其勞,許坐殿 下,而卿終不從,何哉?夫君臣相遇,貴在誠實,小謹區 區,朕固不較也。」汝礪以君臣之分甚嚴,不敢奉命。三 年,河南頗豐稔,民間多積粟,汝礪乃奏曰:「國家之務, 莫重於食,今所在屯兵益眾,而修築新城,其費亦廣。 若不及此豐年,多方營辦,防秋之際,或乏軍興。乞於 河南州府驗其物價低昂,權宜立式,凡內外四品以 下雜正班散官及承廕人,免當儤使監官功酬,或僧 道官《師德號度牒》、寺觀院額等,並聽買之。司縣官有 能勸誘輸粟至三千石者,將來注授陞本牓首,五千 石以上遷官一階,萬石以上陞職一等,並注見闕。庶 幾人知勸慕,多所收獲。」上從之。同提舉榷貨司王三 錫建議榷油,高琪以用度方急,勸上行之。汝礪上言 曰:「古無榷法,自漢以來,始置鹽鐵、酒榷、均輸官,以佐 經費,末流至有算舟車、稅間架,其征利之術固已盡 矣,然亦未聞榷油也。蓋油者,世所共用,利歸於公,則 害及於民,故古今皆置不論,亦厭苛細而重煩擾也。 國家自軍興,河南一路歲入稅租,不啻加倍,又有額 徵諸錢,橫泛雜役,無非出於民者,而更議榷油歲收 銀數十萬兩。夫國以民為本,當此之際,民可以重困 乎?若從三錫議,是以舉世通行之貨為榷貨,私家常 用之物為禁物,自古不行之法為良法,竊為聖朝不 取也。若果行之,其害有五。臣請言之」:河南州縣當立 務九百餘「所,設官千八百餘員,而胥隸工作之徒不 與焉。費既不貲,而又創構屋宇,奪買作具,公私俱擾, 殆不勝言。至於提點官司,有陞降決罰之法,其課一 虧,必生抑配之弊,小民受病,益不能堪,其害一也。夫 油之貴賤,所在不齊,惟其商旅轉販,有無相易,所以 其價常平,人易得之。今既設官,各有分地,輒相侵犯 者有罪。是使貴處常貴,而賤處常賤,其害二也;民家 日用不能躬自沽之,而轉鬻者增取利息,則價不得 不貴,而用不得不難,其害三也。鹽鐵酒醋,公私所造 不同,易於分別。惟油不然,莫可辯記。今私造者有刑, 捕告者有賞,則無賴輩因之得以誣搆良民,枉陷於 罪,其害四也。油戶所置屋宇作具,用錢已多,有司按 業推定物力,以給差賦。今奪其具,廢其業而差賦如 前,何以自活?其害五也,惟罷之便。」上是之,然重違高 琪意,乃詔集百官議於尚書省。戶部尚書高夔、工部 侍郎粘割荊山、知開封府事溫迪罕二十等二十六 人議同高琪禮部尚書楊雲翼、翰林侍讀學士趙秉 文、南京路轉運使趙瑄、吏部侍郎趙伯成、刑部郎中 姬世英、右司諫郭著、提舉倉場使時戩,皆以為不可上曰:「古所不行者而今行之,是又生一事也,其罷之。」 十月,賜金鼎一,重幣《三》。四年三月,拜平章政事,俄而 進拜尚書右丞相、監修國史,封壽國公。五年二月,上 表乞致政,不許。九月,上諭汝礪曰:「昨日視朝,至午方 罷。卿老矣,不任久立。奏事畢用寶之際,可先退坐,恐 以勞致疾,反妨議政也。」是月,復乞致仕。上諭之曰:「丞 相之禮盡矣,然今廷臣誰如丞相者而必欲求去乎? 姑留輔朕可也。」十月,躐遷榮祿大夫,仍諭曰:「丞相數 求去,朕以社稷事重,故堅留之。丞相老矣,而官猶未 至二品,故特陞兩階。」十二月,上復諭曰:「向朕以卿年 老,視朝之日侍立為勞,令用寶時退坐廊下,而卿違 之,復侍立終朝,豈有司不為設榻耶?卿其勉從朕意。」 元光元年四月,汝礪跪奏事,上命起曰:「卿,大臣也,所 言皆社稷計,朕之責卿惟在盡誠,何事小謹,自今勿 復爾也。」七月,上謂宰臣曰:「『昔有言世宗太儉者,或曰 不爾,則安得廣畜積』。章宗時用度甚多,而得不闕乏 者,蓋先朝有以遺之也。」汝礪因進言曰:「儉乃帝王大 德,陛下言及此,天下福也。」九月,上又謂宰臣曰:「有功 者雖有微過,亦當貸之,無功者豈可貸耶?然有功者 人喜謗議,凡有以功過言於朕者,朕必深求其實,雖 近侍為言,不敢輕信,亦未嘗徇一己之愛憎也。」汝礪 因對曰:「公生明,偏生暗。凡人多徇愛憎,不合公議。陛 下聖明,故能如是耳。」二年正月,復乞致政。上面諭曰: 「今若從卿,始終之道俱盡,於卿甚安,在朕亦為美事。 但時方多故,而朕復不德,正賴舊人輔佐,故未能遂 卿高志耳。」汝礪固辭,竟不許。因謂曰:「朕每聞人有所 毀譽,必求其實。」汝礪對曰:「昔齊威王封即墨大夫、烹 阿大夫及左右之嘗毀譽者,由是群臣恐懼,莫敢飾 非,齊國大治。陛下言及此,治安可期也。」二月,上以汝 礪年高,免朝拜,侍立久則憩於殿下,仍敕有司設榻 焉。三月,又乞致仕,復優詔不許。迺謂群臣曰:「人有才 堪任事,而處心不正者,終不足貴。」汝礪對曰:「其心不 正而濟之以才,所謂虎而翼者也。雖古聖人,亦未易 知。」上以為然。他日,復謂宰臣曰:「凡人處心善良,而行 事忠實,斯為難得。若言巧心偽,亦復何用?然善良者, 人又多目為平常。」汝礪對曰:「人材少全,亦隨其所長 取之耳。」上然之。五月,上問宰執以修完京城樓櫓事, 汝礪奏:「所用皆大木,顧今難得,方令計置。」上曰:「朕宮 中別殿有可用者即用之。」汝礪對以不宜毀。上曰:「所 居之外,毀亦何害,不愈於勞民遠致乎!」哀宗初即位, 諫官言汝礪欺君固位,天下所共嫉,宜黜之以厲百 官。哀宗曰:「昔惠帝言:我不如高帝,當守先帝法耳。汝 礪乃先帝立以為相者,又可黜歟?」又有投《匿名書》云: 「高某不退,當殺之。」汝礪因是告老,優詔不許。正大元 年三月,薨,年七十一,配享宣宗廟。為人慎密廉潔,能 結人主知。然規守格法,循嘿避事,故為相十餘年,未 嘗有譴訶,貪戀不去,當時士論頗以為譏雲。

侯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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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本傳:「摯初名師尹,避諱改今名。字莘卿,東阿 人。明昌二年進士,入官,慷慨有為。承安間積遷山東 路鹽使司判官。泰和元年,以課增四分,特命遷官二 階。八年七月,追官一階,降授長武縣令。初,摯為戶部 主事,與王說規措西北路軍儲,以代張煒。摯上章論 本路財用不實,至是降除焉。貞祐初,大兵圍燕都,時」 摯為中都麴使,請出幕軍。已而嬰城有功,擢為右補 闕。二年正月,詔摯與少府監丞李迥秀分詣西山招 撫。宣宗南渡,轉勸農副使,提控紫荊等關,俄遷行六 部侍郎。三年四月,同簽樞密院阿勒根訛論等以謂: 「今車駕駐南京,河南兵不可易動。且兵不在多,以將 為本。侯摯有過人之才,儻假以便宜之權,使募兵轉 糧,事無不克。可陞為尚書,以總制永錫、慶壽兩軍。」於 是以摯為太常卿,行尚書六部事,往來應給之。摯遂 上章言九事:其一曰:「省部所以總天下之紀綱,今隨 路宣差,便宜從事,往往不遵條格,輒劄付六部及三 品以下官,其於紀綱,豈不紊亂,宜革其弊。」其二曰:「近 置四帥府,所統兵校,不為不眾,然而弗克取勝者,蓋 一處受敵,餘徒傍觀,未嘗發一卒以為援,稍見小卻, 則棄戈遁去,此師老將怯故也。將將之道,惟陛下察 之。」其三曰:「率兵禦寇,督民運糧,各有所職,本不可以 兼行。而帥府每令雜進,累遇寇至,軍未戰而丁夫已 遁,行伍錯亂,敗之由也。夫前陣雖勝而後必更者,恐 為敵所料耳,況不勝哉!用兵尚變,本無定形,今乃因 循,不改覆轍,臣雖素不知兵,妄謂率由此失。」其四曰: 「雄、保、安肅諸郡,據白溝、易水、西山之固,今多闕員,又 所任者皆柔懦不武,宜亟選勇猛才幹者分典之。」其 五曰:「漳水自衛至海,宜沿流設備,以固山東,使力穡 之民安服田畝。」其六曰:「近都州縣官吏往往逋逃,蓋 以往來敵中,失身者多,兼轉輸頻併,民力困敝,應給 不前,復遭責罰,秩滿乃與他處一體計資考實負其 人。乞詔有司優定等級,以別異之。」其七曰:「兵威不振,

罪在將帥,輕敵妄舉。如近日李英為帥,臨陣之際,酒
考證
猶未醒,是以取敗。臣謂英既無功,其濫注官爵,並宜

削奪。」其八曰:「大河之北,民失稼穡,官無俸給,上下不 安,皆欲逃竄,加以潰散軍卒,還相剽掠,以致平民愈 不聊生。宜優加矜恤,亟招撫之。」其九曰:「從來掌兵者 多用世襲之官,此屬自幼驕惰,不任勞苦,且心膽懦 怯,何足倚辦。宜選驍勇過人,眾所推服者,不考其素 用之。」上略施行焉。時元帥蒲察七斤以通州叛,累遣 諜者間摯,摯恐為所陷,上章自辯,詔諭之曰:「卿朕素 知,豈容間耶?其一意於職,無以猜嫌自沮也。」八月,權 參知政事,俄拜參知政事,行尚書省於河北。先是,摯 言:「河北東、西兩路最為要地,而真定守帥胡論出輒 棄城南奔,州縣危懼。今防秋在邇,甚為可憂,臣願募 兵與舊部西山忠義軍往安撫之。」制可。故有是命。十 一月,入見。壬申,遣祭河神於宜村。十二月,復行省於 河北。四年正月,進拜尚書右丞。嘗上言宜開沁水,以 便饋運。至是,詔有司開之。是時,河北大饑,摯上言曰: 「今河朔饑甚,人至相食,觀、滄等州斗米銀十餘兩,殍 殣相屬。伏見沿河上下許販粟北渡,然每石官糴其 八,彼商人非有濟物之心也。所以涉河往來者,特利 其厚息而已。利既無有,誰復為之?是雖有濟物之名, 而實無所渡之物,其與不渡何異?昔《春秋》列國各列 疆界,然晉饑則秦輸之粟,及秦饑晉閉之糴,千古譏 之。況今天下一家,河朔之民皆陛下赤子,而遭罹兵 革,尤為可哀,其忍坐視其死而不救歟?人心惟危,臣 恐弄兵之徒得以藉口而起也。願止其糴,縱民輸販 為便。」詔尚書省行之。時紅襖賊數萬人入臨沂費縣 之境,官軍敗之,生擒偽宣徽使李壽甫,訊之,則雲其 眾皆楊安兒、劉三祖散亡之餘,今復聚及六萬。賊首 郝定者,兗州泗水人,署置百官,僭稱大漢皇帝,已攻 泰安、滕、兗、單諸州及萊蕪、新泰等十餘縣,又破邳州 碙子堌,得船數百艘。近遣人北構南連,皆成約,行將 跨河為亂。摯以其言聞於上,且曰:「今邳、滕之路不通, 恐實有此謀。」遂詔摯行省事於東平,權本路兵馬都 總管以招誘之,若不從,即率兵捕討。興定元年四月, 濟南泰安、滕、兗等州土賊並起,肆行剽掠,摯遣提控、 遙授棣州防禦使完顏霆率兵討之,前後斬首千餘, 招降偽元帥石花五、夏全餘黨壯士二萬人,老幼五 萬口。是年冬,陞資德大夫,兼三司使。二年二月,摯上 言:「山東、河北數罹兵亂,遺民嗷嗷,實可哀卹。近朝廷 遣官分往撫輯,其惠大矣。然臣忝預執政,敢請繼行, 以宣布國家德信,使疲瘵者得以少蘇,是亦圖報之 一也。」宰臣難之。無何,詔遣摯行省於河北,兼行三司 安撫事。既行,又上言曰:「臣近歷黃陵岡南岸,多有貧 乏老幼,自陳本河北農民,因敵驚擾,故南遷以避,今 欲復歸本土,及春耕種,而河禁邀阻。臣謂河禁本以 防閑自北來者耳,此乃由南而往,安所容姦乞令有 司驗實放渡。」詔付尚書省。宰臣奏:宜令樞府講究。上 曰:「民饑且死,而尚為次第,何耶?其令速放之。」四月,招 撫副使黃摑阿魯答破李全於密州。初,賊首李全據 密州及膠西、高密諸縣,摯督兵討之。會高密賊陳全 等四人默白招撫副使黃摑阿魯答,願為內應,阿魯 答乃遣提控朱琛率兵五百赴之。時李全暨其黨於 忙兒者皆在城中,聞官軍且西來,全潛逸去,忙兒不 知所為。阿魯答馳抵城下,鼓譟逼之,賊守陴者八百 人皆下乞降,餘賊四千出走,進軍邀擊之,斬首千級, 俘百餘人,所獲軍實甚眾,遂復其城。是夜,琛又用陳 全計,拔高密焉。六月,上遣諭摯曰:「卿勤勞王家,不避 患難,身居相職,而往來山堌水寨之間,保庇農民,收 穫二麥,忠恪之意,朕所具知。雖然,大臣也,防秋之際, 亦須擇安地而處,不可墮其計」中摯對曰:「臣蒙大恩, 死莫能報。然承聖訓,敢不奉行。擬駐兵於長清縣之 靈巖寺,有屋三百餘間,且接連泰安之天勝寨,介於 東平、益都之間,萬一兵來,足相應援。」上恐分其兵糧, 乃詔權移邳州行省。九月,摯上言:「東平以東,累經殘 毀,至於邳、海尤甚。海之民戶會不滿百,而屯軍五千, 邳戶僅及八百,軍以萬計。夫古之取兵,以八家為率, 一家充軍,七家給之,猶有傷生廢業、疲於道路之難。 今兵多而民不足,使蕭何、劉晏復生,亦無所施其術, 況於臣者何能為哉!伏見邳、海之間,貧民失業者甚 眾,日食野菜,無所依倚,恐因而嘯聚,以益敵。摯。乞募 選為兵,自十月給糧,使充戍役,至二月罷之。人授地 三十畝,貸之種粒,而驗所收穫,量數取之,逮秋復隸 兵伍,且戰且耕,公私俱利,亦望被俘之民易於招集 也。」詔施行之。是時,樞密院以海州軍實不足,艱於轉 輸,奏乞遷於內地。詔問摯,摯奏曰:「海州連山阻海,與 沂、莒、邳、密皆邊隅衝要之地,比年以來,為賊淵藪者, 宋人資給之故。若棄南他徙,則直抵東平,無非敵境, 地大氣增,後難圖矣,臣未見其可。且朝廷所以欲遷 者,止慮糧儲不給耳。臣請盡力規畫,勸喻農民趨時 耕種,且令煮鹽易糧,或置場宿遷,以通商旅,可不勞 民力而辦。仍擇沐陽之地可以為營屯者,分兵護邏雖不遷無患也。」上是其言,乃止十月。先是,邳州副提 控王汝霖以州廩將乏,扇其軍為亂,山東東路轉運 副使兼同知沂州防禦使程戩懼禍及,遂與同謀,因 結宋兵以為外應。摯聞,即遣兵捕之,訊竟具伏,汝霖 及戩並其黨彈壓崔榮、副統韓松、萬戶戚誼等皆就 誅,至是以聞。三年七月,設汴京東、西、南三路行三司, 詔摯居中總其事焉。十月,以裏城畢工,遷官一階。四 年七月,遷榮祿大夫,致仕。大興元年正月,起復為大 司農。四月,歸大司農印,復致仕。八月,復起為平章政 事,封蕭國公,行京東路尚書省事,以軍三千護送就 舟張家渡。行至封丘,敵兵覺,不能進,諸將卒謀倒戈 南奔,留數騎衛摯。摯知其謀,遂下馬,坐語諸將曰:「敵 兵環視,進退在我。汝曹不思持重,吾寧死於汝曹之 手,不忍為亂兵所蹂,以辱君父之命。」諸將諾而止,得 全師以還,聞者壯之。十一月,復致仕。居汴中,有園亭 蔡水濱,日與耆舊讌飲。及崔立以汴城降,為大兵所 殺。摯為人威嚴,御兵人莫敢犯。在朝遇事敢言,又喜 薦士,如張文舉、雷淵、麻九疇輩,皆由摯進用。南渡後, 宰執中人望尤重。

張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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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本傳:「『行信,字信甫,先名行忠,避莊獻太子諱 改焉。行𥳑弟也。登大定二十八年進士第,累官銅山 令。明昌元年,以廉擢授監察御史。泰和三年,同知山 東西路轉運使,俄僉河東路按察司事。四年四月,召 見於泰和殿,行信因言二事:一依舊移轉吏目,以除 民害;一徐、邳地下宜麥,稅粟許納麥以便民』。上是其」 言,令尚書省議行之。崇慶二年,為左諫議大夫。時胡 沙虎已除名為民,賂遺權貴,將復進用,舉朝無敢言 者。行信乃上章曰:「胡沙虎殘忍凶悖,跋扈強梁,媚結 近習,以圖稱譽,自其廢黜,士庶莫不忻悅。今若復用, 惟恐為害更甚前日,況利害之機,更有大於此者。」書 再上,不報。及胡沙虎弒逆,人甚危之,行信坦然不顧 也。是歲九月,宣宗即位,改元貞祐。行信以皇嗣未立, 無以係天下之望,上疏曰:「自古人君即位,必立太子 以為儲副,必下詔以告中外。竊見皇長子每遇趨朝, 用東宮儀衛,及至丹墀,還列諸王班。況已除侍臣,而 今未定其禮,可謂名不正、言不順矣。昔漢文帝元年, 首立子啟為太子者,所以尊祖廟,重社稷也。願與大 臣詳議,酌前代故事,蚤下明詔,以定其位,慎選宮僚, 輔成德器,則天下幸甚。」上嘉納之。胡沙虎誅,上封事 言正刑賞,辭載《胡沙虎傳》。又言:「自兵興以來,將帥甚 難其人,願陛下令重臣各舉所知,才果可用,即賜召 見,褒顯獎諭,令其自效,必有奮命報國者。昔李牧為 趙將,軍功爵賞皆得自專,出攻入守,不從中覆,遂能 北破大敵,西抑強秦。今命將若不以文法拘繩,中旨 牽制,委任責成,使得盡其智能,則克復之功可望矣。」 上善其言。時方擢任王守信、賈耐兒者為將,皆鄙俗 不材,不曉兵律。行信懼其誤國,上疏曰:「《易》稱『開國承 家,小人勿用』。聖人所以垂戒後世者,其嚴如此。今大 兵緃橫,人情恟懼,應敵興理,非賢智莫能。狂子庸流, 猥蒙拔擢,參預機務,甚無謂也。」於是上皆罷之。權元 帥右都監內族訛可率兵五千,護糧通州,遇兵輒潰。 行信上章曰:「御兵之道,無過賞罰,使其臨敵有所慕 而樂於進,有所畏而不敢退,然後將士用命而功可 成。若訛可敗衄,宜明正其罪。朝廷寬容,一切不問,臣 恐御兵之道未盡也。」詔報曰:「卿意具悉」,訛可等已下 獄矣。時中都受兵,方遣使請和,握兵者畏縮不敢戰, 曰:「恐壞和事。」行信上言:「和與戰二事本不相干。奉使 者自專議和,將兵者惟當主戰,豈得以和事為辭?自 崇慶來,皆以和誤。若我軍時肯進戰,稍挫其鋒,則和 事成也久矣。頃北使既來,然猶破東京,略河東。今我 使方行,將帥輒按兵不動,於和議卒無益也。事勢益 急,芻糧益艱,和之成否,蓋未可知,豈當閉門坐守以 待敝哉!宜及士馬尚壯,擇猛將銳兵,防衛轉輸,往來 拒戰。使之少沮,則附近蓄積皆可入京師,和議亦不 日可成矣。」上心知其善而不能行。二年三月,以朝廷 括糧,恐失民心,上書言:「近日朝廷令知大興府胥鼎 便宜討畫軍食,鼎因奏許人納粟買官。既又遣參知 政事奧屯忠孝括官民糧戶,存兩月餘,悉令輸官,酬 以爵級、銀鈔。時有粟者或先具數於鼎,未及入官。忠 孝復欲多得,以明己功。凡鼎所籍者,不除其數,民甚 苦之。今米價踴貴,無所從糴,民糧止兩月又奪之,將 不獨歸咎有司,亦怨朝廷不察也。大兵在邇,人方危 懼,若復無聊,或生他變,則所得不償所損矣。」上深善 其言,即命與近臣往審處焉。仍諭忠孝曰:「極知卿盡 心於公,然國家本欲得糧,今既得矣,姑從人便可也。」 四月,遷山東東路按察使兼轉運使,仍權本路宣撫 副使。將行,求入見,上御便殿見之,奏曰:「臣伏見奧屯 忠孝,飾詐不忠,臨事慘刻,與胡沙虎為黨。」歷數其罪, 且曰:「無事時猶不容一相非才,況今多故,可使斯人 與政乎?願即罷之。」上曰:「朕始即位,進退大臣,自當以禮,卿語其親知,諷令求去可也。」行信以告右司郎中 把胡魯白忠孝,忠孝不恤也。三年二月,改安武軍節 度使,兼冀州管內觀察使。始至,即上書言四事。其一 曰:「楊安兒賊黨旦暮成擒,蓋不足慮。今日之急,惟在 收人心而已。向者官軍討賊,不分善惡,一概誅夷,劫 其資產,掠其婦女,重使居民疑畏,逃聚山林。今宜明 敕有司,嚴為約束,毋令劫掠平民。如此,則百姓無不 安之心,姦人誑脅之計不行,其勢漸消矣。」其二曰:「自 兵亂之後,郡縣官豪多能糾集義徒,摧擊土寇,朝廷 雖授以本處職任,未幾遣人代之。夫舊者人所素服, 新者未必皆才,緩急之間,啟釁敗事。自今郡縣闕員, 乞令尚書省選人擬注。其舊官民便安者,宜就加任 使。如資級未及,令攝其職,待有功則正授,庶幾人盡 其才,事易以立。」其三曰:「掌軍官敢進戰者,十無一二。 其或有之,即當責以立功,不宜更授他職。」其四曰:「山 東軍儲皆鬻爵所獲,及或持敕牒求仕,選曹以等級 有不當鬻者,往往駮退。夫鬻所不當,有司罪也,彼何 責焉!況海岱重地,群寇未平,田野無所收,倉廩無所 積。一旦軍餉不給,復欲鬻爵,其誰信之?」朝廷多用其 議。八月,召為吏部尚書。九月,改戶部尚書。十二月,轉 禮部尚書,兼同修國史。四年二月,為太子少保,兼前 職。時尚書省奏:「遼東宣撫副使完顏海奴言,參議官 王澮嘗言,本朝紹高辛黃帝之後也。昔漢祖陶唐,唐 祖老子,皆為立廟。我朝迄今百年,不為黃帝立廟,無 乃愧於漢、唐乎?」又云:「本朝初興,旗幟尚赤,其為火德 明矣。五德之祀,闕而不講,亦非《禮經》重祭祀之意。臣 聞於澮者如此,乞朝廷議其事。」詔問有司,行信奏曰: 「按始祖《實錄》,止稱自高麗而來,未聞出於高辛。今所 據欲立黃帝廟。黃帝,高辛之祖,借曰紹之,當為木德。 今乃言火德,亦何謂也?況國初太祖有訓,因完顏部 多尚白又取金之不變,乃」以大金為國號,未嘗議及 德運。近章宗朝,始集百僚議之,而以繼亡宋火行之 絕,定為土德,以告宗廟,而詔天下焉。顧澮所言,特狂 妄者耳。上是之。八月,上將祔享太廟,詔依世宗十六 拜之禮。行信與禮官參定儀注,上言宜從四十四拜 之禮,上嘉納焉,語在《禮志》。祭畢,賜行信寶券二萬貫、 重幣十端,諭之曰:「太廟拜禮,朕初欲依世宗所行,卿 進奏章,備述隨室讀祝,殊為中理,向非卿言,朕幾失 之,故特以是旌賞。自今每事更宜盡心。」是年十二月, 行信以父暐卒,去官。興定元年三月,起復舊職,權參 知政事。六月,真拜參知政事。時高琪為相,專權用事, 惡不附己者,衣冠之士動遭窘辱,惟行信屢引舊制, 力詆其非。會宋兵侵境,朝廷議遣使詳問,高琪等以 為失體,行信獨上疏曰:「今以遣使為不當,臣竊惑之。 議者不過曰:遣使則為先示弱,其或不報,報而不遜, 則愈失國體。臣獨以為不然。彼幸吾釁隙,數肆侵掠, 邊臣以兵卻之復來,我大國不責以辭,而敵以兵,茲 非示弱乎?至於問而不報,報而不遜,曲自在彼,何損 於我。昔大定之初,彼嘗犯順,世宗雖遣丞相烏者行 省於汴,實令元帥撒合輦先為辭詰之,彼遂伏罪。其 後宋主奪取國書,朝廷復欲加兵,丞相婁室獨以為 不可。及刑部尚書梁肅銜命以往,尋亦屈焉。在章宗 時,猖狂最甚,猶先理問而後用兵。然則遣使詳問,正 國家故事,何失體之有?且國步多艱,戍兵滋久,不思 所以休息之,如民力何?臣書生,無甚高論,然事當機 會,不敢不罄其愚,惟陛下察之。」上復令尚書省議,高 琪等奏:「行信所言,固遵舊制,然今日之事,與昔不同。」 詔姑待之。已而高汝礪亦上言先遣使不便,議遂寢。 語在《汝礪傳》。時監察御史多被的決,行信乃上言曰: 「大定間,監察坐罪,大抵收贖,或至奪俸,重則外降而 已,間有的決者,皆有為而然。當時執政程輝已嘗面 論其非是。又有敕旨,監察職主彈劾,而或看循者,非 謂凡失察皆然也。近日無問事之大小,情之輕重,一 概的決,以為大定故實,先朝明訓過矣。」於是詔尚書 省更定監察罪名制。史館修《章宗實錄》。尚書省奏:「舊 制,凡修史,宰相執政皆預焉。然女直、漢人各一員,崇 慶中,既以參知政事梁𤨠兼之,復命翰林承旨張行 𥳑同事,蓋行𥳑家學相傳,多所考據。今修《章宗實錄》, 左丞汝礪已充兼修,宜令參知政事行信同修,如行 𥳑例。」制可。二年二月,出為彰化軍節度使,兼涇州管 內觀察使,諭之曰:「初朕以朝臣多稱卿才,乃令參決 機務,而廷議之際,每不據正,妄為異同,甚非為相之 道。復聞邇來殊不以幹當為意,豈欲求散地故耶?今 授此職,卿宜悉之。」初,內族合周避敵不擊,且詭言密 奉朝旨,下獄當誅,諸皇族多抗表乞從末減。高琪以 為自古犯法無告免者,行信獨曰:「事無古今,但合周 平昔」忠孝,或可以免。又以行信族弟行貞居山東,受 紅襖賊偽命。樞密院得宋人書,有干涉行信事,故出 之。其子莒時為尚書省令史,亦命別加注授焉。初,行 信言:「今法,職官論罪,多從的決。伏見大定間,世宗敕 旨,職官犯故違聖旨,徒年、杖數並的決。然其後三十餘年,有司論罪,未嘗引用,蓋非經久為例之事也。乞 詳定之。」行信既出,上以其章付尚書省。至是,宰臣奏: 「自今違奏條之所指揮及諸條格,當坐違制旨者,其 徒年、杖數論贖可也。特奉詔旨,違者依大定例制可。」 行信去未久,上嘗諭宰臣曰:「自張行信降黜,卿等遂 緘默,此殊非是。行信事卿等具知,豈以言之故耶?自 今宜各盡言,毋復畏忌。」行信始至涇,即上書曰:「馬者, 甲兵之本,方軍旅未息,馬政不可緩也。臣自到涇,聞 陝右豪民多市於河州,轉入內地,利蓋百倍。及見省 差買馬官,平涼府判官烏古論桓端,市於洮州,以銀 百鋌,幾得馬千匹雲。生羌、水波諸部蕃族人戶,蓄牧 甚廣,蓋前所遣官,或抑其直,或以勢陵奪,遂失其和。 且常患銀少,所以不能多得也。又聞蕃地今秋薄收 鬻馬,得銀輒以易粟,冬春之交必艱食,馬價甚低。乞 令所司輦銀粟於洮、河等州,選委知蕃情、達時變如 桓端者貿易之。若捐銀萬兩,可得良馬千匹,此會不 可失,惟朝廷亟圖之。」又曰:「比者沿邊戰士有功,朝廷 遣使宣諭,賜以官賞,莫不感戴聖恩,願出死力」,此誠 得激勸之方也。然贈遺使者,或馬或金,習以為常,臣 所未諭也。大定間,嘗立送宣禮,自五品以上各有定 數,後竟停罷。況今時務與昔不同,而六品以下及止 遷散官者,亦不免饋獻,或莫能辦,則斂所部以應之, 至有因而獲罪者。彼軍士效死立功,僅蒙恩賞,而反 以饋獻為苦,是豈朝廷之意哉!「乞令有司依大定例, 參以時務,明立等夷,使取予有限,無傷大體,則上下 兩得矣。」又曰:「近聞保舉縣令,特增其俸,此朝廷為民 之善意也。然自關以西尚未有到任者,遠方之民不 能無望,豈舉者猶寡而有所不敷耶?乞詔內外職事 官,益廣選舉,以補其闕,使天下均受其賜。且丞、簿、尉 亦皆親民,而獨」不增俸。彼既不足以自給,安能禁其 侵牟乎?或謂國用方闕,不宜虛費,是大不然。夫重吏 祿者,固使之不擾民也,民安則國定,豈為虛費?誠能 裁減冗食,不養無用之人,亦何患乎不足?今一軍充 役,舉家廩給。軍既物故,給其子弟,感悅士心,為國盡 力耳。至於無男丁而其妻女猶給之,此何謂耶?自大 「駕南巡,存贍者已數年,張頤待哺,以困農民,國家糧 儲,常患不及。顧乃久養此老幼數千萬口,冗食虛費, 正在是耳。如即罷之,恐其失所。宜限以歲月,使自為 計,至期而罷,復將何辭?」上多採納焉。元光元年正月, 遷保大軍節度使,兼鄜州管內觀察使。二月,改靜難 軍節度使,兼邠州管內觀察使。未幾致仕。哀宗即位, 徵用舊人,起為尚書左丞,言事稍不及前,人望頗減。 尋復致仕,家居,惟以抄書教子孫為事,葺園池,汴城 東築亭號靜隱,時時與侯摯輩游詠其間。正大八年 二月乙丑,薨於嵩山崇福宮,年六十有九。初游嵩山, 嘗曰:「吾意欲主此山,果終於此。」為人純正真率,不事 修飾,雖兩登相位,殆若無官,然遇事輒發,無所畏避。 每奏事上前,旁人為動色,行信處之坦如也。及薨之 日,雖平昔甚娼,忌者,亦曰「正人亡矣。」初至汴,父暐以 御史大夫致仕,猶康健。兄行𥳑為翰林學士承旨,行 信為禮部尚書。諸子姪多中第居官,當世未之有也。

把胡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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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本傳:胡魯不詳其所自起。貞祐二年五月,宣 宗南遷,由左諫議大夫擢為御前經歷官。上面諭之 曰:「此行軍馬,朕自總之,事有利害,可因近侍局以聞。」 二年十一月,出為彰化軍節度使,兼涇州管內觀察 使。四年五月,改知京兆府事,兼本路兵馬都總管,充 行省參議官。興定元年三月,授陝西路統軍使,兼前 職。二年正月,召為御史中丞。三月,上言:「國家取人,惟 進士之選為重,不求備數,務在得賢。竊見今場會試, 考官取人泛濫,非求賢之道也。宜革其弊,依大定舊 制。」詔付尚書省集文資官雜議,卒依泰和例行之。是 月,拜參知政事。六月,詔權左副元帥,與平章胥鼎同 事防秋。三年六月,平涼等處地震。胡魯因上言:「皇天 不言,以象告人。災害之生,必有其故。乞明諭有司,敬 畏天戒。」上嘉納之,遣右司諫郭著往閱其跡,撫諭軍 民焉。四年四月,權尚書右丞、左副元帥,行尚書省元 帥府於京兆。時陝西歲運糧以助關東,民力寖困。胡 魯上言:「若以舟楫自渭入河,順流而下,庶可少紓民 力。」從之,時以為便。五年正月,朝議欲復取會州,胡魯 上言:「臣竊計之,月當費米三萬石、草九萬稱,轉運丁 夫不下十餘萬人,使此城一月可拔,其費已如此,況 未必耶?臨洮路新遭劫掠,瘡痍未復,所須芻糧,決不 可辦。雖復取之慶陽、平涼、鳳翔及邠、涇、寧、原、恆、隴等 州,亦恐未能無闕。今農事將興,沿邊常費已不暇給, 豈可更調十餘萬人以餉此軍?果欲行之,則數郡春 種盡廢矣。政使此城必得,不免留兵戍守,是飛輓之 役,無時而已也。止宜令承裔軍於定西、鞏州之地護 民耕稼,俟敵意怠,然後取之。」詔付省院曰:「其言甚當, 從之可也。」三月,上言:「禦敵在乎強兵,強兵在乎足食,

此當今急務也。竊見自陝以西州郡置帥府者九,其
考證
部眾率不過三四千,而長校猥多,虛縻廩給,甚無謂

也。臣謂延安、鳳翔、鞏州邊隅重地,固當仍舊,德順、平 涼等處,宜皆罷去。河南行院帥府存沿邊並河者,餘 亦宜罷之。」制可。是年十月,西北兵三萬攻延安,胡魯 遣元帥完顏合達、元帥納合買住禦之,遂保延安。先 是,胡魯以西北兵勢甚大,屢請兵於朝,上由是惡之。 元光元年正月,遂罷參知政事,以河中府事權安撫 使。於是陝西西路轉運使夾谷德新上言曰:「臣伏見 知河中府把胡魯,廉直忠孝,公家之利,知無不為,實 朝廷之良臣也。去歲,兵入延安,胡魯遣將調兵,城賴 以完,不為無功。今合達、買住各授世封,而胡魯改知 河中府。切」謂方今用人之時,使謀略之臣不獲展力, 緩急或失事機。誠宜復行省之任,使與承裔共守京 兆,令合達、買住捍禦延安,以藩衛河南,則內外安矣。 不報。六月,召為大司農。既至汴,遂上言曰:「邇來群盜 擾攘,侵及內地,陳、潁去京不及四百里,民居稀闊,農 事半廢,蔡、息之間,十去八九。甫經大赦,賊起益多,動 計數百,驅牛焚舍,恣行剽掠,田穀雖熟,莫敢穫者。所 在屯兵率無騎士,比報至而賊已遁,叢薄深惡,復難 追襲,則徒形跡而已。今向秋成,奈何不為處置也?」八 月,復拜參知政事。上謂之曰:「卿頃為大司農,巡行郡 縣,盜賊如何可息?」對曰:「盜賊之多,以賦役多也。賦役 省則盜賊息。」上曰:「朕固省之矣。」胡魯曰:「如行院、帥府 擾之何?」上曰:「司農官既兼採訪,自今其令禁止之。」初, 胡魯拜命日,巡護衛紹王宅,都將把九斤來賀,御史 粘割阿里言九斤不當遊執政門,胡魯亦不當受其 賀,請併案之。於是詔諭曰:「卿昔行省陝西,擅出繫囚, 此自人主當行,非臣下可專。人苟有言其罪,豈特除 名。朕為卿地,因而肆赦,以弭眾口,卿知之乎?今九斤 有職守,且握兵柄,而縱至門下,法當責降。朕重卿素 有直氣,故復曲留。公家事但當履正而行,要取人情, 何必爾也?卿其戒之。」是年十二月,進拜尚書右丞。元 光二年正月,上諭宰臣曰:「陝右之兵將退,當審後圖。 不然,今秋又至矣。右丞胡魯深悉彼中利害,其與共 議之。」尋遣胡魯往陝西,與行省賽不合達從宜規畫 焉。哀宗即位,以有開立功,進拜平章政事。正大元年 四月,薨。詔加贈右丞相、東平郡王。胡魯為人忠實,憂 國奉公。及亡,朝廷公宰,下迨吏民,皆嗟惜之。

李復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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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本傳:「復亨,字仲修,滎州河津人。年十八,登進 士第,復中書判優等,調臨晉主簿。護送官馬入府,宿 逆旅,有盜殺馬,復亨曰:『不利而殺之,必有仇者』。盡索 逆旅商人過客,同邑人橐中盛佩刀,謂之曰:『刀衊馬 血,火鍛之則刃青』。其人款伏,果有仇。以提刑薦,遷南 和令。盜割民家牛耳,復亨盡召里中人至,使牛家牽」 牛遍過之,至一人前,牛忽驚躍,詰之,乃引伏。察廉,遷 臨洮府判官,改陝西東路戶籍判官,轉河東北度支 判官。泰和中,伐宋,充宣撫司經歷官,遷解鹽副使,歷 保大、震武同知節度事。丁母憂,起復同知震武節度, 加遙授忻州刺史。貞祐間,歷左司員外郎、郎中,遷翰 林直學士,行三司事。興定三年,上言:「近日興師伐宋, 恐宋人乘虛掩襲南鄙,故籍邊郡民為軍。今大軍已 還,乞罷遣歸本業。」從之。復亨舉陳留縣令程震等二 十九人農桑有方,徵科均一,朝廷皆遷擢之。是歲七 月,置京東、京西、京南三路行三司,掌勸農、催租、軍須 科差及鹽鐵酒榷等事。戶部侍郎張師魯攝東路,治 歸德;戶部侍郎完顏麻斤出攝南路,治許州;復亨攝 西路,治中京,實河南府,三司使侯摯總之。復亨奏:「民 間銷毀農具,以供軍器,臣竊以為未便。汝州魯山、寶 豐、鄧州南皆產鐵,募工置冶,可以獲利,且不厲民。」又 奏:「陽武設賣鹽官,以佐軍用。乞禁立滄濱鹽,勿令過 河。河南食陽武解鹽,河北食滄濱鹽,南北俱濟。」詔尚 書省行之。九月,以勸農有勞,遷兵部尚書。再閱月,轉 吏部尚書,權參知政事。四年三月,真拜參知政事,兼 修國史。七月,河南雨水害稼,復亨為宣慰使,御史中 丞完顏伯嘉副之,循行郡縣,凡官吏貪汙不治者,得 廢罷推治。復亨奏:「乞禁宣慰司官吏,不得興州府、司 縣行總管府及管軍官會飲。」又奏曰:「詔書令臣,民間 差發可免者免之。民養驛馬,此役最甚。使者求索百 端,皆出養馬之家,人多逃竄,職此之由。可依舊設回 馬官,使者食科,皆官給之,歲終會計,均賦於民。」又奏: 「河南閑田多,可招河東、河北移民耕種,被災及沿邊 郡縣租稅全免,內地半之,以救塗炭之民,資蓄積之 用。」詔有司議行焉。還奏:「南陽禾麥雖傷,土性宜稻,今 因久雨,乃更滋茂。田凡五百餘頃,畝可收五石,都得 二十五萬餘石,可增直糴稻,給唐、鄧軍食。緣詔書不 急科役,即令免罷,臣不敢輒行。如以臣言為然,乞付 有司計之。」制可。無何,被詔提控軍興糧草,復亨奏:「河 渡不通,陝西鹽價踴貴,乞以粟互易,足兵食。」詔戶部 從長規措。復亨有會計才,號能吏,當時推服,故驟至 通顯。既執政,頗矜持,以私自營,譽望頓減。五年三月廷試進士,復亨監試進士盧元謬誤,濫放及第。讀卷 官禮部尚書趙秉文、翰林待制崔禧,歸德治中時,戩 應奉翰林文字程嘉善當奪三官降職,復亨當奪兩 官。趙秉文嘗請致仕,宣宗憐其老,降兩階,以禮部尚 書致仕。復亨罷為安國軍節度使。元光元年十一月, 城破自殺,年四十六。贈資德大夫、知河中府事。

師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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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本傳:「安石,字子安,清州人。本姓尹氏,避國諱 更焉。承安五年詞賦進士。為人輕財尚義。初補尚書 省令史,適宣宗南遷,留平章完顏承暉守燕都。承暉 將就死,以遺眾託安石,使赴行在。安石間道走汴以 聞,上嘉之,擢為樞密院經歷官。時哀宗在春宮,領密 院事,遂見知遇。元光二年,累遷御史中丞。其七月,上」 章言備禦二事,其一曰:「自古所以安國家、息禍亂,不 過戰、守、避、和四者而已。為今之計,守、和為上。所謂守 者,必求智謀之士,使內足以得戍卒之心,外足以挫 敵人之銳,不惟彼不能攻,又可以伺其隙而敗之。其 所謂和,則漢、唐之君固嘗用此策矣,豈獨今日不可 用乎!乞令有司詳議而行。」其二曰:「今敵中來歸者頗 多,宜豐其糧餉,厚其接遇。度彼果肯為我用,則擇有 心力者數十人潛往,以誘致其餘。來者既眾,彼必轉 相猜貳,然後徐起而圖之,則中興之功不遠矣。」上嘉 納之。九月,坐劾英王守純附奏不實,決杖追官。及哀 宗即位,正大元年,擢為同簽樞密院事。二年,復御史 中丞。三年,遷工部尚書,權左參政。四年,進尚書右丞。 五年,臺諫劾近侍張文壽、張仁壽、李麟之,安石亦論 列三人不已。上怒甚,有旨謂安石曰:「汝便承取賢相, 朕為昏主止矣。」如是數百言。安石驟蒙任用,遽遭摧 折,疽發腦而死,上甚悼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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