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乾象典/第036卷

曆象彙編 乾象典 第三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曆象彙編 第三十六卷
曆象彙編 乾象典 第三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乾象典

 第三十六卷目錄

 月部彙考一

  易經說卦傳

  書經周書武成 洪範 康誥 召誥

  詩經小雅漸漸之石篇

  禮記禮運 鄉飲酒義

  書緯考靈耀

  春秋緯元命苞

  呂子圜道

  後漢書律曆志

  張河間集靈憲

  劉熙釋名釋天

  許慎說文

  魏張揖廣雅月行九道 月

  吳徐整長曆月徑

  宋書天文志

  隋書天文志

  宋史天文志

  元史曆志

  性理會通王可大象緯新編

  陽瑪諾天問略月天為第一重天及月本動問答 日月表景長短圖說 月

  受日光地上見晦朔弦朢圖說 月食問答 月食由地影所蔽圖說 月食時刻長短圖說

  朔後月光長朢後月光消時刻早晚及光多寡圖說 合朔後三四日見光與第二日見光

  圖說

  湯若望新法曆引太陰

  測食月食為地影所隔 月體當食尚有光色 因食知月體不通光 因食而知月有

  小輪

  鄧玉函測天約說太陰篇從本體論 月受日光圖說 從運動論

乾象典第三十六卷

月部彙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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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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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卦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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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為水、為月。

大全進齋徐氏曰:內明外暗者,水與月也。坎內陽外陰,故為水為月。潘氏曰:「月者,水之精也。」

《書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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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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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越翼日癸巳,

蔡注一月,建寅之月,不曰正而曰「一」者,商建丑,以十二月為正朔,故曰「一月也,死魄,朔也。」二日,故曰「旁死魄。」翼明也。大全王氏曰:翼,輔也。以此日為主,則明日為輔。翼此日者,故以明日為翼日。

厥四月哉生明。

蔡注「哉」,始也。始生明月三日也。

既生魄,

蔡注「生魄」,朢後也。大全問:「生明」「生魄如何?」朱子曰:「日為魂,月為魄,魄是黯處,魄死則明生,《書》所謂『哉生明』」是也。《老子》所謂「載營魄」,載如人載車,車載人之載月,受日之光,魂加於魄,魄載魂也。明之生時,大盡則初二,小盡則初三,月受日之光常全,人望在下,卻在側邊了,故見其盈虧不同。 新安陳氏曰:「諸家多謂生魄,朢後也,而不察『既』字,以『朢』」與既朢例之,則哉生魄十六日,既生魄十七日也。

《洪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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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省惟歲,《鄉士》惟月。

卿士各有所掌,如月之有別。蔡注卿士之失得其徵以月。

「庶民惟星,星有好風,星有好雨。」日月之行,則有冬有 夏;月之從星,則以風雨。

蔡注月行東北入於箕,則多風。月行西南入於畢,則多雨。

《康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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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三月哉生魄,

蔡注「始生魄」,十六日也。

《召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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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二月既望,

蔡注日月相望,謂之「望。」既望,十六日也。

惟丙午,朏。

蔡注朏,月出也,三日明生之名

《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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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漸漸之石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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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離於畢,俾滂沱矣。

月離陰星則雨。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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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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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五行於四時」,和而後月生也。是以「三五而盈,三五 而闕。」

陳注月之盈虧,由於日之遠近。「四序順和,日行循軌」,而後月之生明,如期望而盈、晦而死,無朓朒之失也。大全長樂陳氏曰:「三五者,數之所變。故數之至於三五,則為五行生數之極,而月所以盈;又積之至於三五,則為五行成數之極,而月所以闕也。」

《鄉飲酒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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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者,三日則成魄,三月則成時。

「月者三日則成魄」者,謂月盡之後三日乃成魄。魄,謂月輪生,傍有微光也。此謂月明盡之後而生魄,非必月三日也。若初以前月大,則月二日生魄;前月小,則三日乃生魄。

《書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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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靈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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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

《春秋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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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命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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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精為月,日行十三度。

《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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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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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躔二十八宿:

《後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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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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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相推,日舒月速,當其同謂之「合朔。」舒先速後,近 一遠三,謂之弦。相與為衡,分天之中謂之「朢。」以速及 舒,光盡體伏謂之「晦。」

《張河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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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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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譬猶火,月譬猶水,火則外光,水則含景。」故月光生 於日之所照,魄生於日之所蔽,當日則光盈,就日則 光盡。眾星被耀,因水轉光,當日之衝,光常不合者,蔽 於他也。是謂暗虛在星,星微月過則食。

《劉熙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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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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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缺也,滿則缺也。

晦,灰也。火死為灰,月光盡似之也。

朔,蘇也。「月死、復蘇」,生也。

弦,月半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 朢,月滿之名也。月大十六日,月小十五日,日在東,月 在西,遙相朢也。

《許慎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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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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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闕也,太陰之精朏月未盛之明。《周書》曰:「丙午朏朓。」 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肭。朔而月見東方,謂之縮肭。 朔月一日始蘇也。霸月始生,霸然也。承大月二日,承 小月三日。《周書》曰:「哉生霸。」

《魏張揖廣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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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行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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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春分,東從青道二,出黃道,東交於房二度中。立 夏、夏至,南從赤道二,出黃道,南交於七星四度中。立 秋、秋分,西從白道二,出黃道,西交於胃十二度中。立 冬、冬至,北從黑道二,出黃道,北交於虛二度中。四季 之月,還從黃道。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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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光謂之「月」,月御謂之《朢舒》。

《吳徐整長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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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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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徑》千里,周圍三千里,下於天七千里。

《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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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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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生三日,日入而月見西方,至十五日,日入而月見 東方。將晦,日未出乃見東方。

《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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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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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者,陰之精也,其形圓,其質清,日光照之則見其明, 日光所不照,則謂之魄。故月朢之日,日月相朢,人居 其間,盡睹其明,故形圓也。二弦之日,日照其側,人觀 其傍,故半明半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裏, 故不見也。其行有遲疾,其極遲則日行十二度強,極 疾則日行十四度半。強遲則漸疾,疾極漸遲,二十七 日半強,而遲疾一終矣。又月行之道,斜帶黃道,十三 日有奇,在黃道表;又十三日有奇,在黃道裏。表裏極 遠者,去黃道六度。二十七日有奇,陰陽一終。《張衡》云: 「對日之衝,其大如日。日光不照,謂之闇虛。闇虛逢月則月食,值星則星亡。」今曆家月朢行黃道,則值闇虛 矣。值闇虛有表裏深淺,故食有南北多少。

《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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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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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為太陰之精,女主之象,一月一周天。

凡月之行歷二十有九日五十三分而與日相會,是 謂「合朔。」當朔日之交,月行黃道,而日為月所揜,則日 食。若日月同度於朔,月行不入黃道,則雖會而不食。 月之行在朢,與日對衝,月入於闇虛之內,則月為之 食。

《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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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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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平行一度,月平行十二度十九分度之七,一晝夜 之間,先日十二度有奇,歷二十九日五十三刻,復追 及日,與之同度,是為經朔。

《性理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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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可大象緯新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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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之晦朔弦朢,曆於日之義也。月會日而明盡,故曰 「晦。」初離日而光蘇,故曰「朔。」月與日相去四分天之一, 如弓之張,故曰「弦。」月與日相去四分天之二,相對故 曰「朢。」

《陽瑪諾天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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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天為第一重天及月本動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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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太陰在何重天?曰:「第一重天,最近於地者是也。吾 徵之,日食由於月,揜其光且恆見月體能揜水與金 星,則月天必屑其下矣。依表景之理,亦可徵也。立表 取景,光體遠於地面得景短,光體近於地面得景長。」 今西國曆家以表景測驗日月高下,日輪高於地平 五十度,月輪亦高於地平五十度,然而所得日光表 景則短,月光表景則長也。

日月表景長短圖

日月表景長短圖

《日月表景長短圖說》。

如右圖,「甲乙為地平,丙為表,視日輪高於地平五十 度,月輪亦高五十度,即日光從表端至丁,月光從表 端至戊,戊影長於丁影明也。是知月天必在其下而 近於地面」也。

月天南北二極各離宗動。天之極二十三度半,與日 天同,故月行亦交黃道,而其躔黃道,非如日輪也。日 輪恆行黃道一路,月輪之路非一,乃出入黃道南北 五度。故中國曆家曰:「月有九道,其出入相交處,謂之 龍頭龍尾。」詳見前《日食圖》。月本動,自西而東,每日約 行十三度有奇。朔時日月同度,至第三日及第四日, 即見月輪在日輪之東至上弦,離太陽九十度;朢日 正相對百八十度半周天。非月行最疾,何能離日如 是乎?然其自東而西,日月諸星其動並同,無有疾遲, 以其皆為宗動天所帶故也。

問:「月光每日不同,何故?」曰:「月體及諸星之體,與本天 之體一也。第天體透光如玻璃,而月與星之體堅凝, 不能透光耳。故日光全照月天,天體直透,不能發光。 月星堅凝不透,故耀日光而發照焉。徵之朔日及上 下弦可知也。月體無光,恆借太陽之光,故日光照及 其體則明,不及其體則暗。如使月本有光,則近於日」 遠於日,其光恆一,絕無消長矣。今朔則月全無光,上 弦漸長,下弦漸消,必借於日明也。日天在上,月天在 下,日光在月,恆照半體。朔日日月同度,月正居日之 下,日光獨照其向上之半,不照其向下之半。人居地 上,獨能見其無光之下半,而不見其有光之上半,故 朔之日視月全無光也。過朔日則月東行而漸離於 日,日輪在西,月亦受光於西,愈近於日,日光愈照其 上面;愈遠於日,日光愈照其下面,以離太陽有遠近, 故其光無時不消長也

月受日光地上見晦朔弦朢圖

月受日光地上,見《晦朔弦朢圖說》。

如右圖。甲為日輪在上,乙為月輪在下,丙為地上,目 力所及,以視月光,見月輪在乙,正居日下,日光全照 向上半體,而向下半體,日所不及者,絕無光焉,故朔 日則月全無光,月在丁,雖日光皆照其半,然大半居 天內,目力獨見,其小分也。月在戊,在己亦然。月在庚, 乃正相對於日輪,日光全照其向下之半,目力得見, 而其向上者無光,人目俱所不及焉。故「朢日月」光滿 全也。過朢日後,目力漸不能及,月光漸消,以至無光 焉。

《月食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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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朢日月與日正對,則月光當滿圓矣。然而或全無 光,或一分有光,一分無光,其故何也?」曰:「地毬懸於十 二重天之中央,如雞卵,黃在青之中央。故日由西照 地,地必有景射東,照東必有景射西。夫日輪恆在黃 道上,若遇朢日,而月輪亦在黃道上,與日正對朢,則 地毬障隔日月之間,月輪必入地景之內,太陽不能」 照之,故失光而食矣。漸出地景之外,太陽能照之,乃 漸復得原光也。若渾然相對,全失光。若一分對一分 不對,對者失光,不對者否矣。因知月輪失光而食,悉 由於地景也。

月食由地影所蔽圖

《月食由地影所蔽圖說》:

如右圖,甲為日輪,乙為地毬,丙為地影,丁為月輪,即 見日月正對。故月輪全居地影之內,而居地上者視 月無光,月無光則食也。

問:「日輪值朢,必與月正相對,相對月必過地影,過影 必當每朢食矣。今月之遇食,不過什一焉,地影之說, 毋乃礙乎?」曰:「日輪恆行黃道上,不出入內外。地體之 影正對於日,亦必在黃道上,不出入內外焉。月輪惟 行龍頭龍尾之上,得行黃道,故朢時月輪適當龍頭 龍尾,適過地影之內,則食若出黃道內外,或南或北」, 地影不便不能食,即食亦分秒不同。此朢日,日月雖 對,而亦不能常食也。

問:「日月正對,則相遠必百八十度半周天也。故月在 地平上,日必居其下;日在地平上,月必居其下。然有 月食,而日月皆在地平上,則月食非由地影矣,何也?」 曰:「從古至今,凡月食皆以朢日為限,其相遠必半周 天,不然,不食也。月食時,日月俱在地平上者,或日在 西以將入,月在東以始出,或月入而日出也。夫月將 出而日將入,其視月在地平者,非月全出也,則海水 或濕氣所影映也。蓋地平傍近,恆有濕氣,清微如煙, 或空中對月輪,偶有輕薄白雲,或值當海水,皆能令 月影映於其內,而目力所成,宛一月焉。」此視法之理 也,固有別論。今試於空盤,若盤底內置一錢,人漸遠 於盤,或八步,或十餘步,盤內之錢已「不見矣。令斟水 滿盤,即仍八步或十餘步,而錢忽見之,何也?所視非 錢體也,錢影也。然則地平之見月,非月體也,月影也。」 問:「月食時刻不同,或所食時長,或時短,何也?」曰:「月食 長短,由於地體之影及月輪之行也。月天之內別有 小輪,以帶月為帶月輪。此小輪之動,與月天之本動, 非同一也。乃月天行自西而東,小輪其上半周行自 東而西,其下半周行自西而東,故月輪近遠於地心」 恆異也。月輪若居小輪之下,必近於地;若居小輪之 上,必遠於地也。地景漸銳而有盡,其愈近於地愈寬, 愈至於銳愈狹。若月行小輪之下,所經影界寬,故食 久;若行小輪之上,所經影界狹,故食暫也。小輪之說 及其上半周,何得行「自東而西,其下半周,自西而東別有正論。

月食時刻長短圖

月食時刻長短圖

《月食時刻長短圖說》。

如右圖:甲為日輪,乙為地形,丙為小輪,丁為地影,漸 銳,「故影寬於戊而狹於己。」「月行地影之內,在戊小輪 之下,必久於在己;在己小輪之上,必速於在戊。故其 時刻長短異也。」因知二食之時刻長短,由於地影及 月輪之行也。

「朔日既過,月光漸長,朢日以後,其光漸消,則月行地 平上,其光非同也。蓋月輪每日自西而東,約行十三 度。朔日以後,每日離日輪亦十三度,故朔日日輪入 地平,而月在日東十三度,為三刻未入地也。次日又 離十三度以至於朢,月與日正相對,故日入地下而 月出地上也。朢日以後,月漸近於日,以至合璧焉。」因 知居地面者,其有月光,朔日以後,每日多三刻;朢日 以後,每日少三刻。欲知每日多寡,試觀左圖,第一上 圈月日,自初一日至第三十日也;第二中圈,月在地 上每日有光幾刻也;第三內圈一刻之分也。假如初 六日,欲知日入以後,月光照地幾何刻分,視上圈第 六日,即得第二圈六日正下十九刻,與三圈三分。

朔後月光長朢後月光消時刻早晚及光多寡圖

朔後月光長朢後月光消時刻早晚及光多寡圖

「朔後月光長,朢後月光消」 ,時刻早晚及光多寡圖說

問:「既朔日以後月光漸長,又每日離日輪十三度,則 第二日日入地平。月在日東十三度遠,則月高於地 平亦十三度遠。自第二日以後,宜無不見月光者。乃 今之見光,或在朔後二日,或在三日,或在四日,其不 同何也?」曰:「其故由於地平及黃道也。人居地面而以 見月光者,必月輪在地平上高十二度,方可得見,不」 然則否。葢月之度數,有離日輪之度,有離地平之度, 月光之見否,由於離地平之高低,不由於離日輪之 遠近也。故黃道交於地平不同,有斜相交,有正相交, 朔時日月同度。若其同度在於斜交之宮,則居地面 者遲見月光也;若在於正交之宮,則速見其光也。

合朔後二日即見月光圖

合朔後二日即見月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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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朔後三四日見光與第二日見光圖說。

視右二圖,甲乙為地平,丙丁為黃道,戊為月輪在地 平上,己為日輪,將入地平。第一圖乃甲乙地平,斜相 交於丙丁黃道戊月輪雖離己日輪十三度或十五 度,乃其高於地平,非十二度,故合朔之次日,其月雖 離日輪十三餘度,因未至地平十二度高,故居地面 者第二日不能見其光,或在第三、第四日之間也。第 二圖《甲乙》地平,乃正相交於黃道,戊月輪之離日輪 及地平並同也,故均為行十三度,而其第二日已高於地平十二度,故得即見月光雲。又月因有逆順行, 亦有離太陽遲速。逆行時必遲離太陽,順行時必速 離太陽,此其故也。

《湯若望新法曆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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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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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之行,參錯不一,推步籌算,為力倍艱。苟或分秒 乖違,交食豈能密合?故必細審其行度所以然,而後 可立法致用也。蓋月較諸曜本旋之外,行復多種。第 一曰「平行,一日十三度有奇。但此行之界凡四:一界 是從某宮次度分起,算此界定而不動。二界為本天 之最高,此非定界。每日自順天右行七分有奇,是月」 距本天最高一日為十三度三分有奇也。故其平行 二十七日三十刻有奇為一周,已復於宮次元度。又 必再行二十三刻有奇為二十七日五十三刻,始能 及於本天之最高。此行新法謂之《月自行中曆》,於此 周謂之轉周,滿一周謂之轉終。其最高則行八年有 奇而周天,謂之月孛。三界為黃白二道相交之所。所 謂「正交」、「中交。」此界亦自有行,乃逆行也。自東而西每日三 分有奇,則月平行距正交一日為十三度十三分有 奇,至二十七日二十七刻,減交行之一度二十三分, 得二十七日十五刻有奇,月乃回於元界曆,謂之「交 終四界。」是與太陽去離太陽一日約行一度,則太陰 距太陽為十二度十分有奇,至二十九日五十三刻 有奇,逐及太陽,復與之會曆,謂朔策是也。凡上四行, 總歸第一平行,其第二行曰「小輪。」每一朔內行滿輪 周二次,每日為二十四度有奇。若以不同心圈論此即太陰中距圈也 因有此行,復生第二損益加減分,雲第二者,蓋於朔 朢所用加減分外,再加再減故也,此行中曆所無。以 上太陰諸行新法定為軌轍。不外三者,均圈一,不同 心圈一,小輪一。然不同心圈與小輪,名異而理實同, 曆家資以推算,兩用互推,所得之數正等也。

月道惟一。古謂月行九道者,乃白道正交行及四正, 陰陽二曆各異命之,因有八名,加以公名,共有九耳, 非真有九道也。白道兩交,黃道論最遠之距,謂為五 度,此係二曆未甚大差之數。新法測得凡朔朢外相 距皆過五度,上下二弦則為五度一十七分三十秒。 推知二道相交之角,非定而不動者。要其廣狹之行, 恆以十五日為限也。

合朔後月夕西見,遲疾不一,甚有差至三日者,其故 有三:一因月視行度,視行為疾段則疾見,遲段則遲 見。一因黃道升降,或斜或正,正必疾見,斜必遲見。一 因白道在緯南緯北,凡在陰曆疾見,陽曆遲見也。此 外又有極出地之不同,朦朧分與炁差諸異,所以遲 疾難齊也。

《測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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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食為地影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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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月食必在於朢,因日月相對之故,其說明矣。至謂 地影隔之而食,竊有疑焉。曰:「月對日而受其光,苟日 月之間非有不通光之實體為之障蔽,則必不能阻 日光之照。月體無論空中之火、空中之氣,與夫天體, 不能揜月,即金水二星,雖居日月之間,其影俱不及 地,況能過地而及月乎?則知能揜日者,惟有地體,一」 面受光,一面射影,而月體為借光之物,入此影中,安 得不食?而半進則半食,全進則全食矣。

《月體當食尚有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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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無光之月,一入地影,遂全失其借光也。然食時尚 有依稀可見之光,天文家每視食月之色,預言食之 徵驗。若人以目切牆屋,揜其未食之光體,而獨視其 既食之烏體,其光尚明於星也。蓋物之可見,必借外 光,不獨能見物體,且更能發越物色也。月既在地,影 即失借光,安得尚有色乎?」曰:「月體雖食,尚有微光。今」 直以影為明者,誤也;以影為暗者,亦誤也。稱影為明 暗之中者,庶為近之。蓋日所正照為最光明,有物隔 之,而四傍之氣映射,或對面之光反照,雖無最光明, 亦有次光明也。如一室之外為最光明,一室之內為 次光明也。雲之上為最光明,雲之下為次光明也。直 至所隔愈深,去光愈遠,並次光明亦漸微。微而又微, 以至絲毫無光,乃為暗耳。夫人與地近,日與地遠,人 居地此面,日在地彼面。至夜子時,人在地影至濃之 中,近物尚能別識。何況月在地影至銳之處,次光明 正盛,其有光色,又何疑乎?且人在極暗,則月光雖微, 視之反覺明也。

《因食知月體不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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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月體受光而返照之,必不通光,如銅鐵鏡。蓋通光 則不能受日光而反照,他物亦不能揜日而生影也。」 曰:「鏡之設譬似矣,而尚未盡。夫鏡之照物而反生之 象,其大小遠近,必與物體相當,然後可以鏡喻月。今 觀鏡之面,有突如球,有平如案,有窪如釜。惟平者所 生之象,乃與物體相當。若如釜者,所生物象必倍於 物體;如球者所生物象,必小於物體矣。試以球鏡照 遠物,而人又從遠視之,則物象必倍小。嘗持球鏡照太陽之體,其小如星。倘月體如球鏡,欲其反生太陽 之象,烏可得乎?」又問:「合朔後,月之下半未受日光,而 月體微光,比諸星更顯,若不通明,則此光又從何生? 且觀其揜日而日全食時,月之邊際覺稍明於月之 中心,似中間厚處難通,而薄處稍可通透乎?」曰:「前既 言月在地影最中處,乃天光映照之明,若合朔時,則 有光之天,與月體最為切近,而日光上照,月體約有 大半,四邊豈得無光?或言月既非極通光如玻璃,或 半通光如玉石,特因在後之物,其體質不明,故不能 映見在後之物乎?」曰:「試觀日食甚之時,天光盡黑,星 體亦現,爾時太陽在後,體質最為明顯,何以不能映 見絲毫?可知月體絕不通光也。或言在月後之物,必 更堅密於月者,然後能照見。若較月更通徹,即不能 見乎?」曰:「若然,日體在月後堅密,不亞於月,而亦不能 見,可言日體為通徹乎?又凡目所注,必須有色及所 照之」光。此二者必不通徹之體。乃能受之。則《月體》從 可推矣。

《因食而知月有小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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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月有小輪,何所據乎?抑因其食而證其有乎?」曰:「天 文家究心殫思,屢經測驗,月食悉見。夫食屢居本圜 之極遠,其日屢居本圜一處,則生影不得不盡一也。 然食時之分數有多有寡,多則月居影厚處,寡則月 居影薄處,必有小輪焉,月體居之,因其極而動,時居 輪上,則去地面遠,時居輪下,則去地面近也。」

問:「月既有小輪如五星者,則其停居、順行、退行,亦宜 若五星然。今獨未見,何也?」曰:「夫月行隨其本圜之疾, 故不言其停居退行,只言其行速行遲也。速者,因其 居小輪之下,隨本圜之動,自西而東;遲者因其居小 輪之上,隨其自動,自東而西,逆本圜之自西而東故 也。」

問:「月體既居小輪,隨輪而動,則無本動。若論其體之 圓,則宜自能動,何如?」曰:「有謂月中影象,是地體厚處 所映者;謂月體通光處,日光射而達之,不得返照者; 又謂月體中自有高卑如山谷者,種種異說。然此影 象恆俯對地面,而人恆仰見之,不側不移,則月體有 本動明矣。其動因乎本極,而逆乎小輪,行之迅速,與」 小輪並速也,影象之明,恆下垂之,安得謂「月輪無本 動乎?」

《鄧玉函測天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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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篇從本體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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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太陰之形象○,本是圓體,與太陽同,雖有晦朔弦 朢,不害為圓。」

論太陰之大○「太陰去人時近時遠,折取中數八,其 地半徑自之,得六十四半,徑為三十二全徑」,是太陰 去地之中數也。

其視徑去人愈近愈大,愈遠愈小,折取中數,亦得半 度,與太陽等。

其本徑則小於地球,地之容大於月約三十倍也。 論太陰之光○,本自無光,受光於太陽,故本球之光, 恆得半以上;因太陽之體大於其體故。

月受日光圖

月受日光圖

月受日光圖說

如上圖,甲乙為日,丙丁為月,徑因日大,故受光至於 戊己。

太陰面上黑象有二種:其一,今人人所見黑白異色 者是;其二,小者則日日不同,非遠鏡不能見也。

《從運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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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陰之運動有二:其一一日一周,隨宗動天行,與六 曜同公動也。其二「循白道。」

白道月之本道,一名「月道。」

日行十三度有奇,迄二十七日有奇,而一周。本動也。 因太陽同行二十七日有奇,則過周二十七度有奇, 故又二日有奇,乃及於日而與之會。

白道不與黃道同線,而兩交於黃道。

兩交名「正交、中交」 ,亦名「天首、天尾」 ,亦名「龍頭、龍尾」 ,亦名「羅計。」

兩半交去黃道五度有奇,故每行一周。在黃道下者, 二交初、交中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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