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第322卷

經濟彙編 食貨典 第三百二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三百二十二卷
經濟彙編 食貨典 第三百二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三百二十二卷目錄

 珠部彙考一

  漢景帝一則

  後漢章帝元和三則 章和一則 和帝永元一則

  晉武帝太康一則

  南齊武帝永明一則

  唐高宗永徽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代宗大曆一則 文宗太和一則 懿宗咸通一則

  宋太祖開寶一則 太宗太平興國三則 神宗熙寧一則 高宗紹興一則

  金海陵天德一則 世宗大定一則

  元世祖至元五則 成宗元貞一則 仁宗延祐一則 英宗至治一則 泰定帝泰定一

  則 順帝至元二則

  明太祖洪武二則 成祖永樂一則 英宗天順二則 憲宗成化三則 孝宗弘治三則

   武宗正德二則 世宗嘉靖六則 神宗萬曆五則

皇清總一則 順治二則 康熙一則

 珠部彙考二

  書經禹貢

  華陽國志諸珠

  廣志諸珠

  南越志

  述異記夜光珠

  桂海蟲魚志珠池

  本草綱目珍珠 蚌珠 蠙珠 火珠

  天工開物

  廣東通志辟珠

  雷州府志珠海

 珠部藝文一

  碎珠賦         梁吳均

  投人夜光賦       唐梁德裕

  商丘開泳得明珠賦     王季友

  珠還合浦賦        陸復禮

  珠還合浦賦        令狐楚

  明珠賦          王奉珪

  海客探驪珠賦        張隨

食貨典第三百二十二卷

珠部彙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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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帝   年會稽人朱仲獻三寸四寸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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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景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云云。

後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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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帝元和元年明珠出館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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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古今注》。「元和元年。明 珠出館陶。大如李。有明耀。」

元和三年,明月珠出豫章海。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古今注》。「三年明月珠 出豫章海員。大如雞子。圍四寸八分。」

元和 年,郡國獻明珠。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云云。

章和元年鬱林貢大珠圍三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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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古今注》云云。

和帝永元十五年鬱林降民得大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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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不載 按《古今注》:「永元十五年, 鬱林降民得大珠,圍五寸,徑七分。」

武帝太康二年定兵防珠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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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陶璜傳》,「璜為冠軍將軍。 吳既平晉,減州郡兵。璜上言曰:合浦郡土地磽确,無 有田農,百姓惟以採珠為業,商賈去來,以珠貨米。而 吳時珠禁甚嚴,慮百姓私散好珠,禁絕來去,人以饑 困。又所調猥多,限每不充。今請上珠三分輸二次者, 輸一麤者蠲除。自十月訖二月,非採上珠之時,聽商 旅往來如舊。」從之。

按《廉州府志》:「太康二年冬,詔定兵防珠禁。」

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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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永明七年越州獻白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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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祥瑞志》。永明七年。越 州獻白珠。自然作思惟佛像。長三寸。上起禪靈寺。置 剎下。

高宗永徽六年十一月戊子詔停諸州貢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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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元宗開元二年七月乙未焚錦繡珠玉於前殿戊戍禁採珠玉及為刻鏤器玩珠繩帖縚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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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

代宗大曆 年容州始置珠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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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山堂肆考》:「大曆中容州 海渚亦產珠,置官掌之。」

文宗太和九年八月易定馬飲水因吐珠一以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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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考證

懿宗咸通四年七月辛卯弛廉州珠池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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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懿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本紀》:咸通四年七月制:「廉州珠池,與人共 利。近聞本道禁斷,遂絕通商。宜令本州任百姓採取, 不得止約。」

太祖開寶五年罷嶺南媚川都採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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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五年五月丙寅,罷嶺南採珠 媚川都卒為靜江軍。」

按:《文獻通考》:「五年,詔罷嶺南道媚川都採珠。先是,劉 鋹於海門鎮募兵能採珠者二千人,號媚川都。凡採 珠者,必以索係石,被於體而沒焉,深者至五百尺,溺 死者甚眾。及平嶺南,廢之,仍禁民採取,未幾,復官取 容州海渚亦產珠,官置吏掌之。」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珠場貢珠百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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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太平興國二 年,貢珠百斤,珠場所採」

太平興國七年,珠場貢珠五十斤,徑寸者三。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云云。

太平興國八年,珠場貢珠千六百一十斤。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云云。

神宗熙寧元年冬十月乙卯出奉宸庫珠付河北買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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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按:《容齋三筆》:「熙寧元年,以奉宸庫珠子付河北緣邊, 於四榷場鬻錢銀準備買馬,數至二千三百四十三 萬顆。」

高宗紹興二十六年罷廉州貢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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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十六年閏月「丙午,罷廉州貢珠, 縱蜑丁自便。」

按《廉州府志》:「二十六年冬閏十月,罷廉州貢珠。珠池 在廉州凡十餘,接交趾者,水深百尺而有大珠,蜑往 取之,多為巨魚所害。至是罷之,民各稱便。」

海陵天德四年買珠於烏古迪烈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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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海陵本紀》:「天德四年十一月辛丑,買珠於烏 古迪烈部及蒲與路,禁百姓私相貿易,仍調兩路民 夫採珠一年。」

世宗大定九年七月乙卯朔罷東北路採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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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世祖至元五年徙鳳哥等戶撈兀難曲朵剌渾都三河之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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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珠在廣州者,採 於大步海,他如兀難曲、朵剌渾都三河之珠,至元五 年,徙鳳哥等戶撈焉。」

至元十一年,定南京採珠之地。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珠在南京者,至 元十一年,命滅怯安山等於宋阿江、阿爺苦江、忽呂 古江採之。」

至元十三年。命朵魯不䚟等。撈勝州等城之珠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勝州延州。乃延 等城之珠。至元十三年。命朵魯不䚟等撈焉。此珠課 之興革可考者然也。

至元二十七年十二月己亥,湖廣省「上二年宣課珠 九萬五百一十五兩。」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三十年,回回孛可馬合謀沙等獻大珠,邀價,卻 之。

按《元史世祖本紀》:三十年二月「丁酉,回回孛可馬合 謀沙等獻大珠,邀價鈔數萬錠。帝曰:『珠何為,當留是 錢以賙貧者』。」

成宗元貞元年聽民撈採大都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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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珠在大都者,元 貞元年,聽民於楊村直沽口撈採,命官買之。」

仁宗延祐四年復廣州採金銀珠子都提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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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仁宗本紀》:「延祐四年十二月丁酉,復廣州採 金銀珠子都提舉司,秩正四品,官三員。」

英宗至治元年六月罷廣東採珠提舉司以有司領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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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泰定帝秦定元年罷珠戶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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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元年秋七月癸卯,罷廣州、 福建等處採珠蜑戶為民,仍免差稅一年。 按《張珪 傳》:泰定元年,帝以災異詔百官集議,珪乃詣上都奏 之。其議有曰:「廣州東筦縣大步海及惠州珠池,始自 大德元年。姦民劉進、程連言利,分蜑戶七百餘家,官 給之糧。三年一採,僅獲小珠五兩六兩,入水為蟲魚 傷」死者眾,遂罷珠戶為民。其後同知廣州路事塔察 兒等又獻利於失列門刱,設提舉司監採,廉訪司言 其擾民,復罷歸有司。既而內正少卿魏暗都剌冒啟中旨,馳驛督採,耗廩食疲民。驛非舊制,請悉罷遣歸 民。

順帝至元三年立採珠提舉司以採珠戶四萬賜伯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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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順帝本紀》:「至元三年二月庚子,中書參知政 事納麟等請立採珠提舉司。先是,常立提舉司,泰定 間以其煩擾罷去。至是納麟請復立之,且以採珠戶 四萬賜伯顏。」

至元六年二月乙巳,罷廣東採珠提舉司。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太祖洪武三十五年差內官取廣東蜑戶採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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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會典》:「凡珠池課,洪武三十五年差內官於廣東 布政司起取蜑戶採珠,給與口糧。」

洪武二十九年、詔「採珠。」

按《廉州府志》云云。

成祖永樂十四年夏五月詔採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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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廉州府志》云云。 按《雷州府志》同。

英宗天順三年詔採珠禁欽廉商人交通安南人盜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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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廉州府志》:「天順三年秋,詔採珠,禁欽、廉商人毋得 與安南交通。先因獲安南盜珠賊范員等,有敕問安 南國王。安南回奏,迤東瀕海村人潛與欽、廉賈客交 通盜」請幫助識別此字。《珠池》,已行懲治,本處頭目敕出榜禁約欽、廉 瀕海商販之人,不許潛與安南交通。仍令廉州府衛 巡視,遇賊盜珠,務捕擒獲究問,奏請發落。

天順八年,差內使守珠池。

按《明會典》:「天順八年,差內使一員,看守平江珠池。」

憲宗成化九年令守廉州珠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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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會典》:「成化九年令看守廉州府楊梅等池。奉兼 管永安池。」

成化二十年,差內官看雷州珠池。

按《明會典》:「二十年,差內官一員,看守雷州府樂民珠 池。」

成化二十三年、差太監守永安珠池。未幾取回 按《明會典》「二十三年、差太監一員。看守永安所楊梅 珠池。」 又按《會典》二十三年、取回廣東新添守珠池 內官。

孝宗弘治七年差內官守廣東珠池尋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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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會典》,「弘治七年,差太監一員,看守廣東廉州府 楊梅、青鸎、平江三處珠池,兼巡捕廉、瓊二府,並帶管 永安珠池。後尋取回。」

弘治十三年,詔「採珠。」

按:《雷州府志》云云。

弘治十四年,定「盜珠人罪有差。」

按:《明會典》十四年奏准:「廣東盜珠人犯,除將軍器下 海,為首真犯死罪外,但係在於珠池捉獲,駕黑白艚 船,專用扒網盜珠,曾經持杖拒捕者,不分人之多寡, 珠之輕重,及聚至二十人以上,盜珠至十兩以上者, 比照盜礦事例,不分初犯再犯,軍發雲南邊衛分,民 並舍餘發廣西衛分,各充軍。若不及數,又不拒捕,初」 犯枷號兩個月發落,再犯免其枷號,亦發廣西衛分 各充軍。如係附海居民,止是用手拾蚌取珠,所得不 多者,免其枷號,照常發落。職官有犯,奏請定奪。

武宗正德九年詔採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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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廉州府志》云云。

按《雷州府志》:「正德九年,詔採珠於對樂池,無珠乃止。 正德十三年,詔採珠。」

按《廉州府志》云云。

世宗嘉靖元年罷採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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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雷州府志》:「嘉靖元年,罷採珠,詔內監還京師。先是 宣德間,命內使來守珠池。弘治間,詔一採之,旋罷。至 是,屢激民變,故御史陳實奏而罷之。」

嘉靖五年,詔「採珠。」

按《廉州府志》云云。

嘉靖十年春詔革守珠池內官。秋八月詔採珠 按《廉州府志》云云。

嘉靖二十二年,詔「採珠。」

按《廉州府志》云云。

嘉靖三十六年,詔「採珠。」

按《廉州府志》云云。

嘉靖四十一年春,詔採珠。冬復採珠。

按《廉州府志》云云。

神宗萬曆二十六年開採珠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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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廉州府志》:「萬曆二十六年,遣御馬少監李敬開採 珠池。其法,官六,民四。官之六,珠收進上用。民之四,給 蜑戶採役之用。其供應中差,隨員役議。廣東各府協 助解支銀一萬二千四百九十四兩有奇。」

按《雷州府志》:「二十六年詔採珠。」

萬曆二十七年,詔仍採珠。

按《廉州府志》云云
考證
萬曆二十九年,詔採珠。

按:《雷州府志》云云。

按《廉州府志》:「二十九年冬,採珠,實支銀六千兩,廣州 府銀二千兩,惠州府銀一千兩,高州府銀一千二百 兩,肇慶府銀一千三百兩,廉州府銀五百兩,堪進珠 二千一百兩有奇,不堪細扁歪小珠一千九百七十 兩二錢,賣銀解布政司貯庫,抵充船隻工木之費。 萬曆三十一年,詔內監李敬採珠。」

按:《雷州府志》云云。

萬曆三十七年,召內監李敬還京師,罷採珠。

按:《雷州府志》云云。

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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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初,許王公採捕東珠。

《大清會典》。工部虞衡司採捕。凡採捕

國初、王已下、公已上、許遣壯丁於烏喇地方採捕

東珠、貂鼠、人參等物。

順治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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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會典》。「工部虞衡司採捕,凡折徵。順治四年題准」

上好東珠重八分者,折貂皮八十張。每一分折十張。重七分五釐者,折貂皮六十七張半。重七分者,折貂皮六十三張。已上每一分折九張重六分五釐者折貂。

皮五十二張。重六分者、《折貂皮》四十八張已上每一。

分折八張

自五分五釐以至一分,每一分折貂皮五張;每五釐折二張半,照數計筭。重五釐東珠折貂皮二張,珍珠一分折貂皮一張;不足半分,小東珠俱作「珍珠筭。此外,黯色有帶東珠,酌量折算。」 又議准重八分已上至一錢上好東珠,每一分俱折貂皮十張。

順治七年

《大清會典》:「工部虞衡司採捕。凡採捕,順治七年停止。」

宗室公、採捕東珠貂鼠等物。

康熙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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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會典》。「工部虞衡司採捕,凡折徵,康熙十二年議。」

准次號東珠及兩面光亮中間有帶東珠三分,折算二分。或一面兩面微有光亮東珠二分,折算一分;無光亮東珠三分,折算一分。

珠部彙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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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經》。

《禹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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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厥貢「淮夷蠙珠。」

《蠙珠》,珠名。「淮夷二水出蠙珠。」《正義》曰:蠙是蚌之別名。此蠙出珠,遂以蠙為珠名。

荊州厥篚,元纁璣組。

《璣珠類》,生於水。正義曰:《說文》云:「璣珠不圓者,故為珠類。」

《華陽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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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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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陽縣山出青珠。《永昌郡》博南縣有「光珠穴,出光珠, 珠有黃珠、白珠、青珠、碧珠。」

《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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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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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難》珠,其色黃,又有明珠,又有夜光大珠,皆徑寸,或 圍二寸以上。出黃支,形至圓,置之平地,終日不停。

《南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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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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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曜珠,漳州龍溪所貢。珠圍七寸三分,中有小珠七 顆,如七曜,次如「七曜」者甚多。

「滴翠珠」狀如雞子,瑩澈若水,映空則末底一點凝翠, 回轉常在下,故名。

《述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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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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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有明珠,即鯨魚目瞳。鯨死而目皆無睛,可以鑒, 謂之「夜光。」

《桂海蟲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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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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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出合浦海中,有珠池,蜑戶投水採蚌取之,歲有豐 耗,多得謂之「珠熟。」相傳海底有處所如城郭,大蚌居 其中,有怪物守之,不可近。蚌之細碎蔓延於外者,始 得而采。

《本草綱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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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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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 蚌珠 蠙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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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解

李珣曰:「真珠出南海,石決明產也。蜀中西路女瓜出 者,是蚌蛤產,光白甚好,不及舶上者。采耀欲穿,須得 金剛鑽也。」

蘇頌曰:「今出廉州,北海亦有之。生於珠牡,亦曰珠母, 蚌類也。」按《嶺表錄異》云:「廉州邊海中有洲島,島上有 大池,謂之珠池。每歲刺史親監珠戶,入池採老蚌,剖 取珠,以充貢。池雖在海上,而人疑其底與海通,池水 乃淡,此不可測也。土人採小蚌肉作脯食,亦往往得 細珠如米。乃知此池之蚌,大小皆有珠也。」而今之取 珠牡者,雲得之海旁,不必是池中也。其北海珠、蚌,種 類小別,人取其肉,或有得珠者,不甚光瑩,亦不常有, 不堪入藥。又蚌中一種似江珧者,腹亦有珠,皆不及 南海者奇而且多。

寇宗奭曰:「河北溏濼中亦有圍及寸者,色多微紅。珠 母與廉州者不相類,但清水急流處,其色光白;濁水 及不流處,其色暗也。」

李時珍曰:按《廉州志》云:「合浦縣海中有梅、青、嬰三池, 蜑人每以長繩繫腰,㩦籃入水。拾蚌入籃,即振繩令 舟人急取之。若有一線之血浮水,則葬魚腹矣。」又熊 太古《冀越集》云:「《禹貢》言:淮夷蠙珠,後世乃出嶺南。今 南珠色紅,西洋珠色白,北海珠色微青,各隨方色也。」 予嘗見蜑人入海,取得珠子樹數擔,其樹狀如柳枝, 「蚌生於樹,不可上下;樹生於石,蜑人鑿石得樹以求 蚌,甚可異也。」又《南越志》云:「珠有九品,以五分至一寸 八九分者為大品。有光彩一邊似度金者,名璫珠,次 則走珠、滑珠等品也。」《格古論》云:「南番珠色白圓耀者 為上,廣西者次之。北海珠色微青者為上,粉白油黃 者下也。西番馬價珠為上,色青如翠」,其老色夾石粉 青油煙者,下也。凡蚌聞雷則請幫助識別此字。瘦。其孕珠如懷孕,故 謂之珠胎。中秋無月,則蚌無胎。《左思賦》云:「蚌蛤珠胎, 與月盈虧」是矣。陸佃云:「蚌蛤無陰陽牝牡,須雀蛤化 成,故能生珠,專一於陰精也。龍珠在頷,蛇珠在口,魚 珠在眼,鮫珠在皮,鱉珠在足,蚌珠在腹,皆不及蚌珠 也。」

修治

《李珣》曰:「凡用以新完未經鑽綴者,研如粉,方堪服食。 不細則傷人臟腑。」

《雷斆》曰:「凡用,以新者絹袋盛之,置牡蠣四兩於平底 鐺中,以物四向支穩,然後著珠於上,乃下地榆、五花 皮、五方草,各剉四兩,籠注以漿水,不住火煮三日夜, 取出,用甘草湯淘淨,於臼中擣細,重篩,更研二萬下, 方可服食。」

唐慎微曰:「《抱朴子》云:『真珠徑寸以上,服食令人長生。 以酪漿漬之,皆化如水銀。以浮石、蜂巢、蛇黃等物合 之,可引長三、四尺,為丸服之』。」

李時珍曰:凡入藥,不用首飾及見屍氣者,以人乳浸 三日,煮過如上擣研。一法:以絹袋盛,入豆腐腹中,煮 一炷香,雲「不傷珠也。」

氣味

鹹甘寒無毒。

主治

《宋開寶》曰:「鎮心,點目,去膚瞖障膜。塗面令人潤澤好 顏色。塗手足,去皮膚逆臚。綿裹塞耳,主聾。」

甄權曰:「磨瞖墜痰。」 李珣曰:「除面䵟,止洩。合知母,療煩熱消渴。合左纏根, 治小兒麩豆瘡入眼。」

寇宗奭曰:「除小兒驚熱。」

李時珍曰:「安魂魄,止遺精白濁,解痘疔毒,主難產,下 死胎胞衣。」

發明

李時珍曰:「真珠入厥陰肝經,故能安魂定魄,明目治 聾。」

附方

安魂定魄:真珠末豆大一粒,蜜一蜆,殼和服,日三,尤 宜小兒。肘後方

卒忤不言:真珠末,用雞冠血和丸小豆大,以三四粒 納口中。肘後方

灰塵迷目:用大珠拭之則明也。格古論

婦人難產:真珠末一兩,酒服,立出。千金方

胞衣不下:真珠一兩,研末,苦酒服。千金方

子死腹中:真珠末二兩,酒服,立出。外臺祕要

斑痘不發:珠子七枚,為永新汲水調服。儒門事親 《痘瘡疔毒》:方見穀部「豌豆下。」

肝虛目暗,茫茫不見真珠:末一兩,白蜜二合,鯉魚膽 二枚,和合,銅器煎至一半,新綿濾過,瓶盛,頻點取瘥。 聖惠方

青盲不見。方同上

小兒中風,手足拘急:真珠末水飛一兩,石羔末一錢, 每服一錢,水七分,煎四分,溫服,日三。聖惠方

目生頑瞖:「真珠一兩,地榆二兩,水二大盌,煮乾,取真珠,以醋浸五日,熱水淘去醋氣,研細末用,每點少許, 以愈為度。」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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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珠》原附水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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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時珍曰:《說文》謂之「火齊珠。」《漢書》謂之玫瑰,音枚回。 《唐書》云:「東南海中有羅剎國,出火齊珠,大者如雞卵, 狀,類水精,圓白照數尺,日中以艾承之,則得火。用灸 艾炷,不傷人。」今占城國有之,名朝霞大火珠。又《續漢 書》云:「哀牢夷出火精琉璃。」則「火齊」乃「火精」之訛,正與 「水精」對。

《天工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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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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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珍珠必產蚌腹,映月成胎,經年最久,乃為至寶。其 雲蛇腹、龍頷、鮫皮有珠者,妄也。凡中國珠必產雷、廉 二池。三代以前,淮揚亦南國地,得珠稍近《禹貢》「淮夷 蠙珠」,或後互市之便,非必責其土產也。金採蒲里路, 元採楊村直沽口,皆傳記相承之妄,何嘗得珠?至雲 忽呂古江出珠,則夷地,非中國也。凡蚌孕珠,乃無質 而生質。他物形小而居水族者,吞噬弘多,壽以不永。 蚌則環包堅甲,無隙可投,即吞腹囫圇不能消化,故 獨得百年千年成就無價之寶也。凡蚌孕珠,即千仞 水底,一逢圓月中天,即開甲仰照,取月精以成其魄。 中秋月明,則老蚌猶喜甚;若徹曉無雲,則隨月東升 西沒,轉側其身而映照之。他海濱無珠者,潮汐震撼, 蚌無安身靜存之地也。凡《廉州池》,自烏泥獨攬沙至 於青鸎,可百八十里。《雷州池》自對樂島斜望石城界, 可百五十里。蜑戶採珠,每歲必以三月特牲殺祭海 神,極其虔敬。蜑戶生啖海腥,入水能視水色,知蛟龍 所在,則不敢侵犯。凡採珠舶,其制視他舟橫闊而圓, 多載草薦於上,經過水漩,則擲薦投之,舟乃無恙。舟 中以長繩繫沒人腰,㩦籃投水。凡沒人,以錫造灣環, 空管其本缺處,對掩沒人口鼻,令舒透呼吸於中,別 以熟皮包絡耳項之際,極深者至四五百尺,拾蚌籃 中,氣逼則撼繩其上,急提引上,無命者或葬魚腹。凡 沒人出水煮熱毳,急覆之,緩則寒慄死。宋朝李招討 設法「以鐵為耩,最後木柱扳口,兩角墜石,用麻繩作 兜如囊狀,繩繫舶兩旁,乘風揚帆而兜取之,然亦有 漂溺之患。」今蜑戶兩法並用之。凡珠在蚌,如玉在璞, 初不識其貴賤,剖取而識之。自五分至一寸五分經 者,為大品。小平似覆釜,一邊光彩,微似鍍金者,此名 「璫珠」,其值一顆千金矣。古來明月夜光,即此便是。白 晝晴明,簷下看有光一線,閃爍不定,夜光乃其美號, 非真有昏夜放光之珠也。次則走珠寘,平底,盤中圓 轉無定歇,價亦與璫珠相彷。

化者之身,受含一粒,則不復朽壞,故帝王之家,重價購此。

次則滑珠,色光而形不甚圓。次則螺蚵珠,次《官雨》珠, 次稅珠,次蔥符珠。幼珠如粱粟,常珠如豌豆。琕而碎 者曰璣。自夜光至於碎璣,譬均一人身而王公至於 氓隸也。凡珠生止有此數,採取太頻,則其生不繼。經 數十年不採,則蚌乃安其身,繁其子孫,而廣孕寶質。 所謂「珠徙珠還」,此煞定死譜,非真有清官感召也。

弘治中,一採得二萬八千兩。萬曆中,一採止得三千兩,不償所費。

《廣東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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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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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珠,大者如指頂,次如菩提子,次如黍粟。質理堅重 如貝。辟銅鐵者,銅鐵不能損。辟竹木者,竹木不能損。 犯以他物,即毀矣。常附胎於椰子、檳榔、果穀之實之 內,通謂之「聖鐵島彝」,以為奇寶。

《雷州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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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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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產珠方》內,惟雷、廉為然。廉州海池五,雷僅一焉,一之產不與五埒,然關雷利害匪細,似不可有兩也。尤憾其有一也,記者以與「蓮池」 、「放生池」 一類附載,則闇於輕重之較矣。余雖理官,輒稽《爰書》,睹蚩蚩貪夫以身殉珠,不勝胡賈之慨,因思雷一池一穽也,況於廉之五乎?故特標而出之,以告夫留心地方者。

對樂珠池在遂溪縣西南一百五十里第八都樂民 千戶所城西海內,漢、唐無考。自劉鋹置媚川都,宋開 寶以還,遂置場司,或採或罷。洪武二十九年詔採,未 有專官。正統初,始命內官二員,分鎮雷、廉。珠池初,傍 池建廠,專守防盜。成化年,遷廠郡城,大為民害。正德 中,採珠樂池,無珠,罷採。末年,太監趙蘭激變雷、民,御 史陳實奏革雷州守池太監,總屬廉池內相管理。嘉 靖八年復採珠,都御史林富奏止之。九年,林富復奏 革廉州珠池市舶內相,專敕海北兵巡道帶管兩郡 安輯。

《歐陽論》曰:「吾觀《對樂池》,竊慨投珠抵璧之風,澤梁無禁之政。遐哉不可追矣。夫珠者,饑不可食,寒不」

可衣而眾貴之以上用也,雖精光陸離,要不過為簪珮飾,何與人身輕重之數?而人主直封為一己利,令胠攘成風,怨厲四起,則珍珠之奇,毋乃為人祟哉?子罕謝宋人曰:「汝以玉為寶,我以不貪為寶,若以與我,是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 夫一小國大夫猶知自愛其寶,況撫有四海者乎?余讀《開採疏》,每次費金錢若干緡,所得珠不償所失,而踣命供輸之下,委骨海魚之腹者,莫可紀極焉。有惻心者,奈何以數萬生命供宮闈,一簪珮之飾也?夫珠與玉並珍,未聞玉田受封者;獨珠池禁防甚設,何哉?內使貽害往事,不具論。即今潿洲設一遊擊,又設左、右、中三部分防之。橫山、息安有堡,樂民有所,凌祿巡檢有司,軍兵、樓櫓、甲盾、戈矛,紛紛綸綸,無非為禁池用,費不貲矣。利之所在,皆為賁諸遠方豪有力者,高檣大艦,走海如騖;堅器銛刃,與官兵決死生於波濤,即扞網觸法所不顧。沿邊細民,或接濟、或舶筏,招集亡命,假捕魚而探龍淵者,其麗不億。偶一緝治,非遊魂犴狴,即假息城旦。至於防守諸弁,多陽禁陰「縱,與之為市,人思染鼉鼎而嘗焉。即文臣中,倘不自愛,一中其餌,未有不敗名辱節者。其自愛者,鞭長腹遠,竟亦莫如之何。」 嗟乎,天苞地孕,豈欲禍此一方哉?卒以珠賈禍,若此,則封殖使然也。故為國計,以民利為寶,珠璣不與焉;為雷民計,以無珠為福,多寡弗與焉。孟嘗去珠復還,千古詡為盛事。余謂珠,物也,安知去還?即去還何關於太守?民蓋誦其廉而不得,特假珠以神奇之耳。對樂池往採無珠,乃今數年來,生入港內,倘以「去還」 論,則孟嘗不得專美矣。詎知珠之盛,害之貽也。余於此有三慮焉:天地精華之氣,鍾於人為英傑,結於物為珍奇。此有所盛,則彼有所衰。可慮者一:慣盜魁渠乘風飆起,千百連艐,勢難究詰。劫海、劫村,機將醞釀,可慮者二。貂璫豺虎,無日不耽耽海內利孔而借之,一旦簧鼓爚亂,開採命下,曩時摶割之害又見今日,可慮者三。有此三慮,則珠惟患去之不遠矣,況敢望其還哉?當此時倘有能為民請命,盡弛池禁,與民共之,則諸害除、諸費省,其利於國也大矣。即宮闈簪珮之飾,難雲盡屏,何至患於無珠也。投抵之風,無禁之政,上追聖軌,而雷地受福,蓋無量已。

珠部藝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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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珠賦》
梁·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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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月生焉,越浦隨川。標魏之美,擅楚之賢。既登席而 趨麗,亦綴履而升妍。豈銜恩以赴時,獨皎珮而騰天。 瀛淮激電,甘海震雷。明珠碎矣,於川之隈。視圓流而 失轉,見折水之亡迴。謝驪宮之瑞飾,粉靈蚌之神胎。 若有人兮聲茫昧,芳徽斷兮明珠碎。明珠碎兮愴何 宣,珠之形兮不復全。撫陸離之瓊珮,弔幽翳之金筵。 豈照車與璿燭,但黃塵及寒煙。《聊歌》曰:「玉山之津兮 已濡,幽蘭之草兮亦舒。又聞珩璧之獨照,不見掌上 之明珠。已矣哉!若使青雲之可尚,當與碎珠之同棲。」

《投人夜光賦》
梁·德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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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有作吏君之具臣。玉無能以藉手,貨不足於藩身。 曠歲月,緇風塵。為大夫兮既屈,因君子兮求伸。載剖 厥蚌,將投於人。恐魚目以相衒,乃龍頷以取真。得徑 寸之寶,是千金之珍。表裏照爛,晶光動澈。體有象而 至圓,色無瑕而自潔。滿若墜露,明如積雪。高秋之夜 月孤上,長河之曉星未滅。懿此特達,湛夫龍光。掩趙 「璧十城之價,合吳鉤千戶之鄉。不假琢磨,自無白圭 之玷;匪同銷鑠,乃越黃金之剛。願輝君之掌握,而燭 君之殿堂。必將光輔上台,儀形大道,慚魏車之承照, 哂夏璜之有考。遇物則遷,從人攸好。飾《春申》之履,曰 非難得之貨;遷太守之邦,蓋是不貪之寶。傳可歷代, 賞無溢尢。復喜鑒於明哲,敢自陳於」暗投。勿以無媒, 按劍而相拒;勿以無脛,委地而不收。同作貢於楚國, 而便契於隨侯。俾懷寶之君子,盡銷聲而莫遊。

《商丘開泳得明珠賦》
王季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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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心所感,偽物皆成。若商丘之始泳,得明珠於至精。 以荷畚之窘,揖乘軒之榮。曾狎侮之不暇,孰招延而 有情?惟此翁者,古之愚也。存己性之任真,謂人言之 無假。守其抱朴之意,不知翫人之事。信河水之深曲, 是寶珠之所置。洪流沃日,吁萬丈之層潭;絕岸排雲, 抱千艘之險地。無鳥獸之敢近,豈泥沙之可得。何長」 舌之見欺,遂投身於不測。膺騰於泉客之繳,足跡於 馮夷之域。𣽂淪未遠,覺圓質之當捫;滉瀁無涯,見孤 光之上逼。於是握照乘之珍,出重泉之濱。星輝耀掌雪彩環身。當太陽之益照,射眾象而驚新。虛白無瑕, 粲瓊華而納景。清規半溼,炯冰狀而流津。足使居常 者駭異,輕薄者居厚。瞪睢盱之拙目,鉗胡盧之笑口, 不待驪龍之睡,無勞巨蚌之剖,超萬頃而一合,由素 無而忽有。彼非他能,道在至信,苟志氣之克專,實人 靈之與進,脫用心之疑惑,必在物而多吝。故事無可 否,精求乃獲,泉非合浦,尚謂出其明珠;地比荊山,固 可營其拱璧。彼移山於海,飲羽於石,皆非自然之致 力,繄敢而後適。

《珠還合浦賦》以不貪為寶神物自還為韻
陸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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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行藏兮與道為鄰,政善惡兮感物生神。私以務貪, 必去土而匿耀;光之崇儉,則還浦而歸淳。我政無累, 匪求而至,宛若中流,昭然明媚,對三光而分色,契一 德而潛致。盈虛無朕,不隨月魄。以哉生;往返有孚,殊 異奔星之出,使徒見其表,跡罔知其奚自。睹映水之 新規,謂沈泉之初棄。為人利也,且一貫以稱珍;與眾 「共之,雖十斛而不匱。」然知此珠之感,唯政是隨。當政 至而則至,偶俗離而則離。人而無道兮不去何以?人 而有德兮不復何為?止舊浦而可採,同暗投而在斯。 質若纍纍,疑點綴於霄漢;色仍皎皎,終炫燿乎漣漪。 且夫彼邦政悖,我則為不居之物;彼邦政閒,我則能 應道而還。豈專巨蚌是剖,實惟無脛而走,將不貪以 共存,非甚愛之能守。浦之不吝,任變化以往還;珠之 圓來,辨政理之姦不。誠可以孚明可以久。處泥沙而 有光,知進退而不苟。利用溥博,何必取之於龍頷;報 德弘多,奚猶得之於蛇口。其來也所以輔正,其去也 所以戒貪。警循良之夕惕,俾傲狠以知慚。勿以珠為 蘊蓄,勿以珠為珍好。且還浦而難期,且離邦而難寶。 將守之而勿失,在閑邪以存道。

《珠還合浦賦》以不貪為寶神物自還為韻
令狐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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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之多兮珠為珍,通其貨而濟乎人。纔披沙以皛耀, 俄錯彩以璘玢。避無厭之心,去在他境;歸克儉之政, 還乎舊津。繇是觀德,孰雲無神?相彼南州,昔無廉吏。 富期潤屋,貪以敗類。孤漢主析珪之恩,奪蒼梧易米 之利。濫源既啟,真質斯閟。從予舊而不遐,諒天視兮 有自。孟君來止,惠政潛施。欲不欲之欲,為無為之為。 不召其珠,珠無脛而至;不移其俗,俗如影之隨。爾其 狀也,上掩星彩,遙迷月規。粲粲離離,與波逶迤。乍入 潭心,時依浦口。驚泉客之初泣,疑馮夷之始剖。依於 仁里,天亦何言?富彼貪夫,神之所不。沙下兮泥間,韜 光而自閑。映石華之皎皎,雜魚目之鰥鰥。豈比黃帝 之使罔象,元珠乃得;藺生之詭秦主,荊玉斯還。繇是 發潤洲蘋,增輝岸草,水容益媚,澤氣彌好。川實效珍, 地寧愛寶。隱見諒符乎龍躍,虧全非繫乎蚌老。豈惟 彰太守之深仁,可以表天子之至道。觀夫杲耀外澈, 英華內含。飾君之履兮豈不可,照君之車兮豈不堪。 猶未遭於採拾,尚見滯於江潭。雖舊史之錄,與前賢 之談,終思入掬以騰價,永得書紳而厲貪。於惟明時, 不貴異物。徒飭表者招累,而握珍者難屈。是珍也,居 下流而委棄,歷終歲而堙鬱。望高鑒兮闇投,幸餘波 之洗拂。

《明珠賦》
王奉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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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眾珍以探美,惟明珠之獨妍。自然虛靜,不假雕鐫。 光熠熠以照物,勢規規而抱圓。西山之下,隨珠星而 隱見;東海之上,逐明月而虧全。故能色奪瑠璃,光射 金玉。鮫人泣吳江之際,遊女弄漢皋之曲。在蜀郡而 浮青,居石家而自綠。無脛而至,有感必通。去映魏車 之乘,來還合浦之中。垂輕簾而璀璨,綴蛛網之玲瓏。」 然明鑒不渝,奇如何賞?觀之則符彩溢目,捧之則分 明盈掌。使野客取於驪龍,仙帝歸之象罔,豈直水懷 川媚,夜光晨朗而已哉?偉夫宛轉周流,通冥洞幽,物 有求於我,我於物無求。是則文魚謝恩,將我酬於漢 室;靈蛇報德,將我答於隨侯。則知珠之為用久矣,為 用深矣。一丸則鶴贈於噲參,九曲乃蟻穿於夫子。所 貴藏於寶匣,不可避於金市。有被褐之士,懷而不厭, 敢向君以暗投,請不驚於按劍者也。

《海客探驪珠賦》以上下其手擘波及龍為韻
張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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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海洶洶。爰有泉兮,其深九重。中有明珠,上蟠驪龍。 難犯之物兮不可觸,希代之寶兮不可逢。矧𣽂淪之 莫究,曷揭厲之能從?爰有海客,賁然來適。利實誘衷, 舉無遺策。乃顧而言曰:「見機而作,不索何獲?我心苟 專,而至寶可取;我力苟定,而洪波可擘。既覽川媚之 容,遂探夜光之魄。伊彼勇者,吁可駭也。俯身於碧沙」 泉底,揮手於驪龍頷下。所謂明淺深,斷取捨而已。觀 其發跡潛往,澄神默想,俄徑寸以盈握,倏光輝而在 掌。初解磧礫,訝潭下星懸;稍出漣漪,謂川旁月上。鄙 鮫人之慷慨,殊赤水之罔象。然則冒險不疑,懷貪不 思。幸竊其寶,幸遭其時。向使龍目不寐,龍心是欺,則 必奪爾魄,啖爾肌,救蒼黃之不暇,何採掇而得之?想 夫人不亦危矣;驗乎事,良亦淒其。則知計非爾久,利 非爾有。必以其道,亮自至而無脛;是忽其生,奚獨虞於傷手?亦由貪夫徇財,自貽伊咎,君子遠害,唯儉是 守。故車乘見驕於宋客,驪珠垂誡於莊叟。於戲!我躬 不保,雖寶謂何?彼險不陷,雖珍則那。子產常譏於狎 水,仲尼昔歎於憑河。「因政則來格,感恩則匪他。漢武 帝受報於昆明之岸,孟嘗君反輝於合浦之波,豈與 彼而同科哉?驪龍之泉,物不敢入,緯蕭之子,一以何 急。其父乃鍛其珠,勗其習,能往也可及,不能往也不 可及。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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