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章句/卷一·曲禮上·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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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
在理曰「道」,在心曰「德」。「仁」者,愛之體。「義」者,心之制。禮以顯其用,而道德仁義乃成乎事矣。設科以督正之曰「教」。啓釋其所未通曰「訓」。教訓斯民以正其俗者,以爲善去惡爲大綱,而非示之以禮,則不能隨事而授之秩敍,以備乎善也。
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
宦學事師,非禮不親。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
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
「上」,官長。「下」,貳屬。游學曰「宦」。「親」者,親其師友。「班朝」,序朝位也。「禱」,祈也;「祠」,辭也;謂告祭也。地祇曰「祭」,天神曰「祀」。「供」,薦;「給」,備物;謂宗廟饋食之祭。「誠」,盡其心也。「莊」,飭其事也。
是以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
「恭」,神之肅也。「敬」,心之慎也。「撙」,酌也。「節」,制也。「退」,自抑也。「讓」,遜於人也。禮著於儀文度數,而非有恭敬之心、撙節之度、退讓之容,則禮意不顯。君子知禮之無往不重,而必著明其大用,使人皆喻其生心而不容已,故內外交敬,俾禮意得因儀文以著,而禮達乎天下矣。
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
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
夫唯禽獸無禮,故父子聚麀。是故聖人作爲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別於禽獸。
在野曰「獸」,見獲曰「禽」。易:「田無禽。」御法:「逐禽左。」皆謂獸也。鹿牝曰「麀」。「作爲」者,因人心自有之制而品節之爲章程也。天之生人,甘食悅色,幾與物同。仁義智信之心,人得其全,而物亦得其一曲。其爲人所獨有而鳥獸之所必無者,禮而已矣。故「禮」者,人道也。禮隱於心而不能著之於外,則仁義智信之心雖或偶發,亦因天機之乍動,與虎狼之父子、蜂蟻之君臣無別,而人道毀矣。君子遭時之不造,禮教墮,文物圯,人將胥淪於禽獸,如之何其不懼邪?
右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