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910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909(2010)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910(2010)號決議
2010年1月28日安全理事會第6266次會議通過
聯合國安理會第1911(2010)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關於索馬里局勢的各項決議和主席聲明,
回顧其關於武裝衝突中保護平民的第1674(2006)號第1738(2006)號第1894(2009)號決議、關於婦女與和平與安全的第1325(2000)號第1820(2008)號第1888(2009)號第1889(2009)號決議以及關於兒童與武裝衝突的第1612(2005)號第1882(2009)號決議,
重申尊重索馬里的主權、領土完整、政治獨立和統一,
重申對全面持久解決索馬里局勢的承諾,
重申全力支持吉布提和平進程,該進程為就索馬里問題達成持久政治解決方案提供了框架,表示支持《過渡聯邦憲章》,確認有必要促進索馬里人之間的和解與對話,強調必須通過一個最終包容各方的政治進程來建立基礎廣泛並具有代表性的體制,
讚揚非洲聯盟駐索馬里特派團(非索特派團)對實現索馬里持久和平與穩定的貢獻,感謝烏干達和布隆迪兩國政府繼續承諾向非索特派團提供部隊和裝備,並譴責任何針對非索特派團和過渡聯邦政府的敵對行為,
讚揚秘書長特別代表艾哈邁杜·烏爾德-阿卜杜拉先生,重申安理會堅決支持其努力,
欣見非洲聯盟和平與安全理事會2010年1月8日第214次會議公報把非索特派團的任務期限再延長12個月,
重申必須重建、訓練、裝備和保留索馬里安全部隊,因為這對索馬里的長期穩定至關重要,並強調國際社會提供協調、及時和持續的支持的重要性,
大力鼓勵迅速支付2009年4月23日在布魯塞爾的索馬里問題國際會議上為支持索馬里安全機構和非索特派團認捐的資金,並確認及時和可預見的供資對於過渡聯邦政府和非索特派團十分重要,
再次表示嚴重關切索馬里境內戰事不斷,重申對過渡聯邦政府的支持,
譴責武裝團體和外國戰鬥人員,特別是青年黨,破壞索馬里和平與穩定,向過渡聯邦政府、非索特派團和平民發起恐怖襲擊,着重指出索馬里武裝團體,特別是青年黨,對索馬里和國際社會構成恐怖主義威脅,
強調有效的宣傳和溝通工作對於支持過渡聯邦政府和非索特派團以及鞏固政治進程的重要性,表示嚴重關切持續發生的襲擊記者事件,
重申嚴重關切索馬里境內人道主義局勢的不斷惡化,強烈譴責索馬里境內武裝團體以人道主義援助為襲擊目標,阻撓人道主義援助的運送,以致無法在某些地區運送人道主義援助,對一再襲擊人道主義人員的事件感到遺憾,最強烈地譴責一切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和人權法,對平民和人道主義人員採取的暴力行為或虐待行為,重申必須同有罪不罰現象作鬥爭,
表示關切向索馬里提供的人道主義資金的大幅減少,呼籲所有會員國響應當前和未來的人道主義聯合呼籲,提供捐助,
譴責一切侵犯人權及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和人權法的行為,着重指出索馬里各方有責任充分履行其在這方面的義務,並採取適當措施保護平民,包括婦女和兒童,並回顧安全理事會兒童與武裝衝突問題工作組關於索馬里武裝衝突各方的結論(S/AC.51/2008/14),
回顧第1897(2009)號決議,確認索馬里境內的持續不穩定是索馬里沿海海盜和海上武裝搶劫行為的促成因素,強調國際社會需要採取綜合對策處理海盜問題及其根源,包括訓練索馬里海岸警衛隊,並歡迎索馬里沿海海盜問題聯絡小組、各國及各國際和區域組織所作努力,
歡迎秘書長2009年12月31日的報告(S/2009/684)及其關於過渡聯邦政府在國際社會支持下繼續在政治、安全和恢復三個軌道上採取行動的建議,
認定索馬里局勢對該區域的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 決定授權非洲聯盟成員國把非索特派團維持到2011年1月31日,授權特派團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執行第1772(2007)號決議第9段規定的現有任務;
2. 非洲聯盟繼續在索馬里境內部署非索特派團,並增加兵力,以便非索特派團達到8 000人的原定兵員,以此加強它全面完成任務的能力;
3. 非索特派團繼續協助過渡聯邦政府組建索馬里警察部隊和國家安全部隊,並協助收編其他成員國或組織在索馬里境外訓練的索馬里部隊;
4. 秘書長繼續為非索特派團提供第1863(2009)號決議所要求的一攬子後勤支助,直至2011年1月31日,包括提供裝備和宣傳支助等服務,但不包括他給安全理事會的信(S/2009/60)中所述資金劃轉,同時確保聯合國資金的支出有問責制和透明度;
5. 鼓勵會員國支助非索特派團和索馬里安全部門機構,向其提供適當和必要的裝備;
6. 非索特派團確保以透明和有效的方式,把根據一攬子支助計劃提供的所有裝備和服務用於指定目的,還非洲聯盟向秘書長報告根據聯合國與非洲聯盟之間訂立的諒解備忘錄使用這些裝備和服務的情況;
7. 秘書長通過設在亞的斯亞貝巴的現有聯合國規劃小組,繼續在非索特派團的規劃和部署方面向非洲聯盟提供技術和專家諮詢;
8. 促請會員國及區域和國際組織及時向聯合國非索特派團信託基金慷慨捐款,或為支持非索特派團提供直接雙邊捐款,並鼓勵捐助者與聯合國和非洲聯盟密切合作,以確保及時提供適當的資金和裝備,特別是非索特派團士兵的薪金和特遣隊所屬裝備費用;
9. 回顧安理會聲明打算按照第1863(2009)號決議所述,設立一個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指出關於部署這種行動的任何決定均須特別考慮到2009年4月16日秘書長的報告(S/2009/210)中述及的條件,並秘書長在遵守其報告(S/2009/210)所述條件的情況下採取報告第82至86段所述措施;
10. 強調索馬里的長期安全取決於過渡聯邦政府能否在《吉布提協議》框架內按照國家安全戰略,有效組建國家安全部隊和索馬里警察部隊;
11. 促請各會員國、區域組織和國際組織及時向聯合國索馬里安全機構信託基金慷慨捐款,並按照第1772(2007)號決議第11(b)段和第12段的規定,與非索特派團協調,為索馬里安全部隊提供援助,包括提供訓練和裝備;
12. 秘書長繼續協助過渡聯邦政府建立過渡安全機構,包括組建索馬里警察部隊和國家安全部隊,此外繼續幫助過渡聯邦政府制定尊重法治和保護人權的國家安全戰略,包括制定關於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復員方案)及司法和懲戒能力的計劃,並為其安全部隊的行動建立法律和政策框架,包括建立治理、審查和監督機制;
13. 重申第733(1992)號決議第5段所規定、經第1425(2002)號決議第1和第2段進一步闡明的措施不適用於在符合吉布提和平進程和遵循第1772(2007)號決議第12段所述通知程序的情況下,根據第1772(2007)號決議第11段(b)和第12段向過渡聯邦政府提供、用於發展其安全部門機構的用品和技術援助;
14. 再次呼籲索馬里各方支持《吉布提協議》,呼籲停止一切敵對行動、武裝對抗行為以及破壞過渡聯邦政府的企圖;
15. 欣見過渡聯邦政府做出的和解努力,促請過渡聯邦政府同所有願意合作並願意放棄暴力的團體一起,繼續並加強在《吉布提協議》的框架內做出的這些努力,並秘書長通過其索馬里問題特別代表繼續與國際社會一道促進和解;
16. 呼籲立即停止所有針對平民和人道主義人員的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和人權法的暴力或虐待行為;
17. 呼籲各方和各武裝團體採取適當措施,確保人道主義人員和物資的安全和安保,並要求各方確保人道主義援助能夠全面、安全和不受阻礙地通行,及時送到全國各地需要援助的人的手中;
18. 秘書長考慮到其報告(S/2009/684)中的建議,通過其索馬里問題特別代表和聯合國索馬里政治事務處(聯索政治處)加倍努力,對聯合國系統在索馬里境內的所有活動進行有效協調並制定統籌辦法,為在索馬里實現持久和平與穩定的努力提供斡旋和政治支持,並動員國際社會為索馬里的近期恢復和長期經濟發展提供資源和支助;
19. 呼籲過渡聯邦政府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改進索馬里境內的安全狀況,秘書長按其報告(S/2009/210)所述,根據有關安全狀況,加快擬在摩加迪沙部署聯索政治處和包括聯合國非索特派團支助辦事處在內的聯合國其他辦事處和機構的相關部門的工作;
20. 秘書長,作為2001年12月31日安全理事會主席聲明(S/PRST/2001/30)和安全理事會第1872(2009)號決議為其規定的報告義務的一部分,從1月1日起每四個月就本決議所有方面提出報告,並表示安理會打算審查相關情況;
21.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第6266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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