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猶堂全書/第二集/第十三卷

第十二卷 與猶堂全書
第二集第十三卷
作者:丁若鏞
1938年
第十四卷

論語古今注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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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問第十四凡四十七章○云:「此篇疑原憲所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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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恥。子曰:「邦有道,穀,邦無道,穀,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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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謂弟子原憲。」問曰:「人之行,何爲可恥辱也?」○孔曰:「穀,祿也。」○補曰君子之道,方而不圓,合於治世,違於亂世。若治世ㆍ亂世,無往而不食祿,則其人可知,是恥也。

曰:「邦有道,當食祿。君無道而在其朝,食其祿,是恥辱。」○說似乎無病,然失本旨矣。義理雖本如此,語勢不然也。『恥也』二字,上承八字,不可中截爲二段。○君子之道,可以仕則仕,執鞭之士,吾亦爲之可以止則止。如不可求,從吾所好邦有道則羽儀,邦無道則色舉。或爲之胼胝,或爲顏回之簞瓢,斯之謂義也。若夫削觚爲圜,同流合汚,自守胡廣之中庸,以取馮道之富貴者,君子之所恥也。鄕人善者好之,鄕人惡者好之,孔子恥之。治亂之皆食祿,猶善惡之皆見好,斯其所以爲恥也。

質疑《集注》云:「邦有道,不能有爲,邦無道,不能獨善,而但知食祿,皆可恥也。」○邦有道,不能有爲,而但知食祿,則是尸位素餐也。只『穀』一字之中,無以含此『尸位素餐』四字之意,恐本旨不然也。然且邦有道,不能有爲,君子有時乎不恥,邦無道,不能獨善,君子有時乎不恥。故孔子謂『甯武子邦有道則智,邦無道則愚。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智者,韜晦以全身也。愚者,殫竭而忘身也。義見前各舉一事,未必爲恥,必也通執二句,爲治亂皆祿之意,然後方得本旨。

質疑《集注》云:「之狷介,其於邦無道穀之可恥,固知之矣,至於邦有道穀之可恥,則未必知也。」又云:「小廉曲謹,濟得甚事?」○《語類》云:「原憲只是一個喫菜根的人,一事也做不得。」王草堂曰:「原思在聖門亦表表者,《集注》以爲無用之人。不知夫子當日何以使之爲宰。豈夫子知漆雕開之可使,子羔之不可使,而獨不知?昔汪信民雲,『人咬得菜根,則百事可做。』此一語胡文定贊之,司馬溫公述之,朱子又採入《小學ㆍ善行》篇,而獨於,則雖咬得菜根,亦做事不得乎?范淳夫雲,『原思不受非分之祿,能事斯語,故以告之。』尹和靖雲,『原思甘貧守道,可以語此。』」

曰:「此篇疑原憲所記。」○曰:「南宮适陳亢子禽曰皆稱名,若則他書亦多稱名。〈檀弓〉,『仲憲言於曾子。』仲憲原憲又《史記》,『原憲亡草澤中,子貢,結駟連騎,過謝原憲。』《家語》同子貢稱字,獨稱名,豈皆自記耶?」○趙氏三證,見《大全》其言明覈,說粗矣。原憲本以名行,然不書姓何故?

考異《史記》,子思問恥。子曰:「國有道,穀,國無道,穀,恥也。」即接『子思曰克伐怨欲不行焉』作一章子思者,字也。邦避諱,故稱國。

引證子曰:「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泰伯〉篇注據是也。然此經之義,通執二事,承之以一『恥』字,然後其義乃明,與彼章不同。

「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爲仁矣?」子曰:「可以爲難矣,仁則吾不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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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克,剋也。伐,攻也。○補曰恨己之所無曰怨,貪人之所有曰欲。君子不怨天,不尤人,不忮不求。○補曰克伐怨欲者,去惡也。爲善然後乃爲仁,克己而無復禮之功,其仁未熟也。○此節亦問而答之也。云:「原憲復問曰,『若此四者不行焉,可以爲仁人矣乎?』」《集解》與上節別爲二章,《集注》亦二章疏合釋之,似合爲一章。

曰:「克,好勝人。云:「《左傳》九年,秦伯將納惠公,謂公孫枝曰,『夷吾其定乎?』對曰,『言多忌克,難哉!』公曰,『忌則多怨,又焉能克?』」伐,自伐其功。云:「《書》曰,『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老子》曰,『自伐者無功。』言人有功,誇示之,則人不與,乃無功也。是伐去其功,若伐去樹木然。」怨,忌小怨。《集注》雲忿恨欲,貪欲也。」○先儒皆以克伐怨欲,爲四事,然好勝自伐,何以謂之不行焉?鬪而不勝,則好勝之心不行矣,誇而不信,則自伐之言不行矣。由於人含怨而施其毒,則怨斯行矣,從欲而施其貪,則欲斯行矣。由於己由是言之,克伐之不行,由於人,怨欲之不行,由於己,四者非一類也。克伐怨欲者,克伐其怨欲之萌,使之不行也。○又按伐者,鳴也。有鍾鼓曰伐《易》所謂鳴謙ㆍ鳴豫,皆自伐之意。

或曰:「克己爲仁,夫子所言。見上篇今不許仁,克伐非克己也。」○駁曰非也。克己,則凡由己之惡,無所不克,其功全也。克伐怨欲,則所克只怨欲而已,又克者,己勝之名。克伐者,方戰之名其功未全也。且不行者,遏絶杜塞而已,在內之根,未盡淸也,安得與克己同功乎?且去惡未足爲仁,故門人所言,每以去惡爲能事,而孔子所答,每以爲善爲全功。聖賢高下之級,正在於此。子貢以無諂無驕自多,而孔子益之以樂道好禮。即所謂如切如磋子路以不忮不求自多,而孔子斥之曰『何足以臧』?其答顏淵之問,亦必於克己之下,繼言復禮,然後乃得爲仁,只此克己,何嘗爲仁?

朱子曰:「此原憲以其所能而問也。」○曰:「此章首,必有闕文。克伐怨欲不行焉者,或人稱當時賢者之行也。可以爲仁者,或人自陳其所見也。矣者,決辭,非問辭也。言此者,不知其何人。言未必原憲所稱賢者,亦不知其何人,若管仲者近之。」○說未必然。

子曰:「士而懷居,不足以爲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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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懷,戀也。居,謂室家生居之樂。

曰:「士當志道,不求安,而懷其居,非士也。」○朱子曰:「居,謂意所便安處也。」○曰:「懷居,與小人懷士相似,與聖人安土樂天相反。」○曰:「重耳桓公妻之,公子安之。姜氏曰,『懷與安,實敗名。』廿三晏桓子曰,『子家其亡乎!歸父懷於矣。』十四年懷居者,戀其所居,而不忍離也。〈射義〉曰,『男子生,桑弧ㆍ蓬矢六以射。天地四方者,男子之所有事也。』由是觀之,凡男子當必有四方之志。衆人尚然,況爲士者乎!」○居者,身所處也。室家團圝之樂,田園植藝之利,蓋人情之懷戀也。孔子轍環天下,孟子歷聘諸侯,斯之謂不懷居。

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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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危,厲也。朱子云:「危,高峻也。」邦有道,可以厲言行也。」○曰:「孫,順也。朱子云:「卑順。」厲行不隨俗,順言以遠害。」○曰:「行無時而不危,所謂國有道,不變塞焉,國無道,至死不變。言有時而或遜,所謂國有道,其言足以興,國無道,其默足以容。」

劉廷振云:「如孔子不見陽貨,危行也。遇諸塗而據理以答,不與深辨,言孫也。」

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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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有言,謂立言垂後。○補曰忠孝至極曰仁,禍難無懼曰勇。

曰:「德不可以億中,故必有言。」云:「德不可以無言億中。」曰:「辯佞口給,不必有德。」○億中,與此經無當,且所謂有言,非辯給也。

質疑和順積中,英華發外者,樂也。所謂樂者,德之華也,豈所以諭言語乎?無不立言垂後,有言者不必有德,恐是此類。

曰:「仁者見危授命,殺身成仁,是必有勇也。勇者暴虎馮河,不必有仁也。」○篤於君親,則不期乎勇而臨難不懼,役於血氣,則無與乎仁而殺身無悔。

南宮适問於孔子曰:「羿善射,盪舟,俱不得其死。然躬稼而有天下。」夫子不答。南宮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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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南宮敬叔大夫。」○曰:「羿有窮國之君,篡之位。其臣寒浞殺之。」○補曰奡,通作傲,《說文》雲丹朱之黨也。盪,推轉也。《書》曰:「罔水行舟。」○曰:「多力,能陸地行舟。此二子者,皆不得以壽終。」○曰:「盡力於溝洫,播百穀,故曰躬稼。云:「〈益稷〉雲,『暨播,奏庶艱食。』故總曰躬稼。」及其身,及後世,皆王。」○補曰所問者,福善禍淫之理也。命與天道,夫子罕言,故不答。○曰:「夫子嘉之言,而不可面諛,故俟其出而贊美之。」○補曰尚,上也。尚德者,貴有德也。○補曰君子哉者,嘉其言也。尚德哉者,美其志也。

曰:「南宮縚也,字子容注〈檀弓〉雲,『敬叔孟僖子之子,仲孫閱。是也。』」《集注》云:「南容。」若如儒之說,則斯人有四名ㆍ二字。一名,一名,一名,一名,一字子容,一字敬叔,天下其有是乎?詳見〈公冶長〉余謂當分作三人,其一曰南宮縚,字子容,即孔子之姪壻也。其一曰南宮閱,字敬叔,即仲孫貜之子,,同也。其一曰南宮适,別是一人。此經特謂之問於孔子孔子之姓則大夫也。或曰:「人,即南宮長萬之族。」長萬弒君而見殺,其子南宮牛,與其黨猛獲,作亂而見殺,十二是皆以多力亡身者也。爲其遺族,故其言如此。然無確據,姑從注。

曰:「寒浞殺之,因其室而生后羿之妻多力,能陸地行舟,爲少康所殺。」○曰:「注《尚書》雲『羿,諸侯名』,注《左傳》雲『羿有窮君之號』,則與不同也。《說文》雲,『羿帝嚳射官也。』賈逵雲,『羿之先祖,世爲先王射官,故帝嚳羿弓矢,使司射。』《淮南子》雲,『時十日竝生,使羿射九日而落之。』《楚辭ㆍ天問》雲,『羿焉彃日,烏解羽。』《歸藏易》亦云,『羿彃十日。』《說文》雲,『彃,射也。』此三者,言雖不經,難以取信,要言帝嚳時有羿時亦有羿,則羿是善射之號,非復人之名字。信如彼言,則不知此羿名爲何也。」○又曰:「《左傳》曰,『寒浞羿,因羿室,生。』四年也,聲轉字異,故彼此不同。」○又曰:「元年《左傳》曰,『少康邑諸,以收衆,使女艾,使季杼,遂滅二國名之績。』」○王應麟曰:「《說文》『奡,嫚也』,引〈虞書〉『若丹朱奡』,《論語》『盪舟』。按《書》有『罔水行舟』之語,則盪舟者,恐即謂丹朱。」《困學紀聞》羿之事實,莫詳於《左傳》,豈可以賈逵劉安荒唐之說,疑其爲時人,或疑其善射之通稱乎?○又按之爲,絶無證據,音義旣別,奡五報反,澆五弔反不得相用,當從王應麟之說。但訓奡爲嫚,則不得爲人名。『無若丹朱』者,丹朱,結爲朋比,故得竝稱也。下文曰『朋淫於家,用殄厥世』,可見兩人朋比作淫,皆被殄滅也。《左傳》再言之事,無盪舟語,何得以

引證《竹書紀年》:「帝二十七年,斟鄩,大戰於,覆其舟,滅之。」○《楚辭ㆍ天問》:「覆舟斟尋,何道取之?」王逸注云:「少康斟尋氏,奄若覆舟。」顧炎武曰:「時《竹書》未出,故孔安國注爲『陸地行舟』,而後人因之。王逸亦以不見《竹書》,而強爲之說。」○又曰:「古人以左右衝殺爲盪陣,《宋書ㆍ顏師伯傳》:「單騎出盪。」〈孔覬傳〉:「每戰以刀楯直盪。」其銳卒謂之跳盪,別帥謂之盪主。《陳書ㆍ高祖紀》:「盪主戴冕曹宣等。」《後周書ㆍ侯莫陳崇傳》ㆍ〈王勇傳〉有直盪都督,〈楊紹傳〉有直盪別將《晉書ㆍ載紀》,〈隴上健兒歌〉曰,『丈八蛇矛左右盤,十盪十決無當前。』《唐書ㆍ百官志》,『矢石未交,陷堅突衆,敵因而敗者曰跳盪。』盪舟蓋兼此義,與蔡姬之乘舟蕩公者不同。」三年覆舟ㆍ盪舟,可相爲證,但之必相通,其在《說文》諸家,終無確據,恐不如奡傲之爲無礙也。至於盪陣跳盪之義,此是後世之言,不可曰後之世,其言亦同也。

引證《關尹子》云:「善弓者,師弓不師羿。善舟者,師舟不師。」○古文皆作奡,不作澆。

曰:「意欲以孔子孔子謙,故不答也。」云:「意言孔子勤行道德,亦當王有天下也。」朱子曰:「意,蓋以羿比當世有權力者,而以孔子也。」云:「是時田恆,六卿分,三家專,孰非欲爲羿者?」孔子未嘗躬稼,亦無王天下之兆,南宮适何必以孔子乎?善射多力,足以禦患,而不免兵死,濬畎播穀,若是卑約,而卒受大命,所問者天理也。且多力與權力不同

蔡淸云:「之言,似問而非問也。答固當,不答亦可。」○記者之意,明以爲當答而不答,故上文雲『問於』,下文雲『夫子不答』,明不答有意也。王顯甫云:「說到禍福上來,恐應驗有未必然,則小人反得以藉口,恣行無忌,此夫子不答意也。」○聞人氏云:「夫子不答。是以福善禍淫之理,默聽之於天。」

馬孟河云:「有天下,而羿篡之,亂之,有天下,而爲羿者,又繼踵也。春秋亂臣賊子之所言,大有慨者。但謹言之人,自是微婉不盡耳,夫子何容答得?」○此說似好,然也,又非篡者也。且陳恆不篡室,其義無所立矣。

子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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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君子學識周通,足以爲民上者也。小人利慾是循,甘於爲人下者也。處下流補曰仁者,人倫之至也。孝於親,忠於君,慈於衆,謂之仁。○補曰大體雖善,而成德實難,本領旣誤,則至行不附。

曰:「雖曰君子,猶未能備。」○曰:「管仲九合諸侯,不以兵車,可謂仁矣,而鏤簋朱紘,山節藻梲,是不仁也。」又云:「小人性不及仁道,故未有仁者。」駁曰非也。所言荒矣。

質疑仁不是心德,不是天理,謝氏之說,不可摸捉。今之學者,雖欲從事於仁,柰渾融無象何哉?仁者,人倫之至也,小人未有實心篤於人倫者。若是心德之謂,則初不必議到。且所謂君子ㆍ小人,非必如歐陽氏〈朋黨論〉中所言也。若直以惡人爲小人,則此經之義,卻有難解者

曰:「『仁』當爲『備』字之誤也。豈有君子而不仁者乎?旣稱小人,又豈求其仁耶?吾謂君子才行,或不備者有矣。小人求備,則未之有也。」○曰:「君子ㆍ小人,以位言。仁安民之功也。世固有君子之位,無安民之功者焉。未有小人而有安民之功者也。」○駁曰兩說皆非也。

子曰:「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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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勞,謂疲其筋骨。誨,謂責其過失。○補曰能勿者,安得不然之意,情之所至,不得不然。

曰:「言人有所愛,必欲勞來之。」○駁曰非也。勞來與誨責,不類也。《詩》云:「心乎愛矣,遐不謂矣。」〈隰桑〉篇箋引此經,誠以勞與誨,皆受者之所厭苦,而我之所以不得不勞之誨之者,以愛與忠在心,自不能忍住也。知此,則服勞者宜不怨,承誨者宜不惰矣。

曰:「愛而勿勞,禽犢之愛也。忠而勿誨,婦寺之忠也。」云:「愛不但是父之愛子也。兄之愛弟,士之愛友,師之愛弟子,亦有此意。忠不但是臣之忠君也。子忠於父,士忠於友,凡爲人謀,亦有盡其忠處。」說是衍義,非註釋也。

子曰:「爲命,裨諶草創之,世叔討論之,行人子羽修飾之,東里子產潤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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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命者,鄰國朝聘之文。〈聘禮〉云:「使者載旜,以受命於朝。又云:「使者受圭以受命。」旣述命,同面授上介。云:「述命者,循君之言,重失誤。」」旣雲述命,明有文字,如今之國書。《公羊傳》曰:「聘禮,大夫受命不受辭。」辭者,到彼應對之言曰:「裨諶大夫。」○曰:「世叔大夫游吉朱子云:「《春秋傳》作子大叔。」行人,掌使之官。云:「〈秋官〉有大行人ㆍ小行人,掌朝覲會同之禮。」子羽公孫揮當作翬子產東里,因以爲號。更此四賢而成,故鮮有敗事。」○朱子曰:「草,略也。創,造也。謂造爲草稾也。」○曰:「討,治也。世叔復治而論之,詳而審之。」補云:「討者,論其疵病,故曰治也。」補曰修飾謂刪補之,刪改曰修,補益曰飾潤色謂光澤之。云:「使華美。」補曰孔子嘗適三年聞此事,歸而美之。

曰:「裨諶,謀於野則獲,於國則否。《左傳》文鄭國將有諸侯之事,則使乘車以適野,而謀作盟會之辭。」云:「鄭國將有諸侯之事,作盟會政命之辭,則使裨諶適草野以創制之。」曰:「裨諶旣造謀,世叔復治而論之。」○駁曰非也。以野作爲草剏,非曲解乎?孔氏得《左傳》爲奇貨私藏,其注《論語》,輒引《左傳》以自重,故以,以野謀爲草創,皆奇貨爲病也。曰謀曰辭,周章首鼠,何以立矣?《春秋》,四年:「公及宋公遇於。」注云:「遇者,草次之期。」草者,野也。然《易》曰『天造草昧』,斯之謂草創也。《漢書ㆍ淮南王傳》云:「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注云:「爲文之草稾。」《後漢書ㆍ陳寵傳》云:「蕭何草律。」草者,荒雜之意此皆古之遺言,豈可訓之爲野乎?○又按辭與命不同。辭者,使臣專對之言語也。命者,使臣受賷之文字也。言語無形,草創討論,修飾潤色,無所傳焉。若盟會之辭,雖亦有文,不稱命也。先儒混稱辭命,亦疎矣。

引證三十一年《左傳》云:「子產之從政也,擇能而使之。馮簡子能斷大事,子太叔美秀而文,公孫揮知四國之爲,而辨於大夫之族姓ㆍ班位ㆍ貴賤,而又善爲辭令。裨諶能謀,謀於野則獲,謀於邑則否。此才性之蔽鄭國將有諸侯之事,子產問四國之爲於子羽,且使多爲辭令,與裨諶乘以適野,使謀可否,而告馮簡子使斷之。事成,乃授子太叔使行之,以應對賓客。是以鮮有敗事。」○此通論四子之才猷,孔子專言爲命之事,以此注彼,謬。

蘇紫溪云:「此不專在一辭之善上,妙在同心協謀以濟國事。各攄所見,各集所長,不妬人之長,不忌己之短,而惟知有君,夫子所以有取也。」

或問子產。子曰:「惠人也。」問子西。曰:「彼哉彼哉!」問管仲。曰:「人也,奪伯氏駢邑三百,飯疏食,沒齒無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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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好施曰惠。○曰:「子西大夫。」云:「子駟之子公孫夏。」補曰彼哉彼哉,指斥之辭。猶言將焉用彼相也補曰『人也』之上,疑落一字,如謂子產曰惠人也。○曰:「伯氏大夫。駢邑,地名。」○補曰齒者,齡也。沒齒,謂盡其年齡而死。○朱子曰:「桓公伯氏之邑以與管仲伯氏自知己罪,而心服管仲之功,故窮約以終身,而無怨言。荀卿所謂『與書社三百,云:「禮,二十五家爲社。書社,謂以社之戶口書於版圖者,凡三百社。」而富人莫之敢拒』者,即此事也。」

曰:「子西,或曰令尹子西。」云:「公子也,爲白公所殺。」朱子曰:「子西公子,能遜楚國,立昭王,而改紀其政,亦賢大夫也。」《左傳》二十六年云:「平王卒,令尹子常欲立子西子西讓之,乃立昭王。」曰:「當時有三子西駟夏鬪宜申ㆍ公子也。駟夏未嘗當國,無大可稱,宜申謀亂被誅,相去又遠,皆所不論者。公子,與孔子同時。」○盧東元曰:「或人以子西子產連問,且與上爲命節連記,則必是子西可知。」○曰:「或人方物,當不出之鄕,曠遠,焉得連類?況其人皆在以前,風徽未沫,可加論隲。後夫子而死,安能及之?」○又曰:「古凡論人,必有倫物。,不嫌竝名。當之十年,盜五族,故殺子西子產之父於西宮,子西不儆而出,先臨屍而後追盜,臣妾多逃,器物盡喪。子產置門庀司,蓋藏守備,倉卒成列,然後臨屍追盜,而渠魁授首,賊衆死亡。當時原以此定二子之優劣。其後二子先後聽政,竝持國事。如之二十五年,公孫帥師伐,即子西也。時子產獻捷於詰之,賴子產辭命得解。其年子西復伐平,仲尼曰,『,非文辭不爲功。』美子產也。明年,使子西聘。二十七年,伯享趙孟垂隴子西子產竝從。子西賦〈黍苗〉,子產賦〈隰桑〉。二十九年,大夫盟於伯有氏裨諶曰,『政將歸子產,天又除之,奪伯有魄。子西即世,將焉避之?』次年,子產遂相。是子西子產,本係兄弟,又往往以同事,而竝見優劣,且相繼聽政,其兩人行事,間人熟聞之,故連問如此。」○人之賢不肖,必死而後乃定,所謂蓋棺而事已也。未死,孔子何得斷其平生?其爲子西無疑。

引證《荀子ㆍ仲尼篇》云:「桓公管仲之能足以託國也,是天下之大智也。遂立以爲仲父,是天下之大決也。立爲仲父,而貴賤莫之敢妬也。與之位,而本朝之臣,莫之敢惡也。高氏國氏世卿與之書社三百,而富人莫之敢距也。貴賤少長,莫不秩秩然從桓公而貴敬之,是天下之大節也。」○注以爲管仲奪之,朱子改之曰『桓公奪之』,據此文也。何大復云:「北服山戎易,南服荊楚易,而服伯氏之心寔難。」○此本東坡

曰:「惠,愛也。子產,古之遺愛。」《左傳》二十年,子產卒。仲尼聞之,出涕曰:「古之遺愛也。」曰:「惠,愛也。言子產仁恩被物,愛人之人也。」朱子云:「子產之政,以愛人爲主。」《記》曰:「子產衆人之母。」言其能愛而不能教也。然惠與愛不同,孔氏直訓爲愛,此亦奇貨爲病也。古之遺愛者,謂古人之愛民也

曰:「彼哉彼哉,言無足稱。」邢云:「彼指子西也。言如彼人哉,如彼人哉,無足可稱。」朱子曰:「彼哉者,外之之詞。」○曰:「《公羊傳》八年,陽虎謀弒季氏不得,見公斂處父之甲,睋而曰,『彼哉彼哉!』何休云:「再言之者,切遽意。」《鹽鐵論》曰,『車丞相之列,當軸處中,括囊不言,容身而去,彼哉彼哉!』」〈雜論〉篇彼哉者,擯斥之詞也。

《四書備考》曰:「陳士元《韻注》雲,『彼,《廣韻》作佊,邪也。』」《埤倉》云:「佊者,邪也。」郭忠恕《佩觿集》曰:「佊,甫委ㆍ冰義二翻。《論語》,子曰,『佊哉!』」○曰:「彼當作佊。」○駁曰非也。

曰:「人也,猶《詩》言『所謂伊人』。」云:「人也,指管仲,猶雲此人也。」朱子曰:「人也,猶言此人。」猶《莊子》所謂『之人』也○或曰:「人也者,人也,如管仲者,方可謂之人也。」問:「人也,皆以爲盡人道,如何?」朱子曰:「若作盡人道說,除管仲是箇人,他人便都不是人,更管仲未盡得人道。」沈蛟門云:「管仲攘夷,在春秋也,算得個人,故稱之曰人也。」○江玄液云:「人字,如雲論人於春秋到是個人。」○舊說未安,或說雖好,亦異乎君子之言。

曰:「伯氏食邑三百家,管仲奪之,使至疏食,而沒齒無怨言,以其當理也。」○曰:「馮氏以爲三百家,胡氏以爲三百社。大抵古者,皆以戶計,如二十五家,以至萬二千五百家,皆以戶計。其曰書社三百者,亦只雲戶口書於社版者,三百戶耳。」○孔氏管仲自奪,謬矣。○又按《易》曰:「其邑人三百戶無眚。」訟卦文三百戶者,十二社也。古制似以十二社爲一邑。說是也。

子曰:「貧而無怨難,富而無驕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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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憂患切身,故志難平。操縱在心,故氣易伏。○補曰此爲富者說也,易而犯之,其罪彌重。

江熙曰:「顏淵無怨,不可及也。子貢不驕,猶可能也。」先言貧,後言富,則重在富矣。

曰:「貧者善怨富怨,富者善驕,二者之中,貧者人難使不怨。」『富怨』二字衍。

曰:「此章當屬上爲一章。」○若如說,管仲爲富而驕者,伯氏爲貧而無怨者。問者旣問管仲,而答之以伯氏之善,恐無是理。

子曰:「孟公綽老則優,不可以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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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公綽大夫。,皆卿。家臣稱老。朱子云:「老,家臣之長。」,小國。」○朱子曰:「優,有餘也。」○補曰當時勢成而地廣,其家宰職務之煩,倍於之大夫。然公綽爲人,能剸煩理劇,而無卿大夫之體貌,故曰於彼則優,於此則短,蓋卑之也。

曰:「公綽性寡慾,貪。賢家老無職,故優。小國,大夫職煩,故不可爲。」○朱子曰:「大家勢重,而無諸侯之事。家老望尊,而無官守之責。國小政繁,大夫位高責重。然則公綽蓋廉靜寡慾,而短於才者也。」○下章雲『公綽不欲』,故先儒善其廉約,釋之如是。然孔子語意,必不如此,何也?孔子必舉最大之家,以較至小之國,則明大家難治,而所易在家臣也,小國易治,而所難在大夫也。若謂公綽德厚而才短,不能理煩,則孔子但當舉小家以況大家,或舉小國以況大國,何必舉大家以況小國乎?廉約自廉約,其威儀動作之間,別有可賤者存,故孔子之言如此。

曰:「公綽大夫,想不稱職,故聖人云雲。」○王觀濤云:「此章只是才ㆍ望二字。有雅望,則坐鎮流競而有餘,無長才,則分理幾務而不足,重在下句。」

憲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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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路問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爲成人矣。」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爲成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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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成人,猶言全人。」○曰:「武仲大夫臧孫紇文仲之孫,宣叔之子公綽孟公綽。」見上章曰:「莊子卞邑大夫。」補曰藝,謂多才能。〈雍也〉篇補曰兼此四子之長以爲質,又以禮樂文飾之。○曰:「今之成人以下,乃子路之言。」○曰:「義然後取,不苟得。」補曰君子,見得思義。○曰:「見君親有危難,當致命以救之。」補云:「授命,猶言捨命也。」曰:「久要,舊約也。」○朱子曰:「平生,平日也。」○按此章孔子子路不務禮樂,以戲答之,而門人譏子路自述其所能,不遵聖師之誨也。臧武仲要君,其知不足多也。孟公綽不中大夫,其廉不足多也。卞莊子暴虎,其勇非君子之勇也。事見《戰國策》冉求百乘之家,可使治其賦,其藝不及子路。然冉子亦常受誨責者也。孔子必舉四子而言之者,譏子路也。子路以不知爲知,子謂子路曰:「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是知也。」又曰:「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以不求爲廉,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終身誦之負暴虎之勇,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恃治賦之藝,子曰:「也,千乘之國,可使治賦。」孔子所言四子之長,皆子路之所自許也。然且子路於禮樂,有所未備,故『也之不知禮』,見於〈禮器〉,子路季氏宰,與祭,質明而始,晏朝而退。孔子聞之,曰:「誰謂也而不知禮乎?」之瑟,某之門』,見於前篇。孔子譏之曰:「爾以知ㆍ廉ㆍ勇ㆍ藝自負自恃,而其所謂知ㆍ廉ㆍ勇ㆍ藝,亦不過四子者類。然苟於是文之以禮樂,猶可以爲成人。」蓋於子路,愛之之切,旣莫救於四病,猶冀其勉進於禮樂也。子路孔子譏己,乃自言其廉ㆍ勇ㆍ信三德曰:「今世之人,何必皆禮樂?但於廉ㆍ勇ㆍ信三者,眞有踐履,亦可以爲成人矣。」

曰:「必也,知如武仲,廉如公綽,勇如莊子,藝如冉求,復以禮樂文成之,雖未足多,亦可以爲成人矣。」○朱子曰:「兼此四子之長,則知足以窮理,廉足以養心,勇足以力行,藝足以汎應。而又節之以禮,和之以樂,使德成於內,而文見乎外,則材全德備,渾然不見一善成名之跡,中正和樂,粹然無復偏倚駁雜之蔽,而其爲人也亦成矣。」○知者亦多,何必要君者乎?勇者亦多,何必暴虎者乎?廉者亦多,何必之老乎?藝者亦多,何必鳴鼓之徒乎?所舉四子,皆夫子平日所嘗非毀者,冉子在他門,則亦在所善,以其門人,故與三子者竝擧之而今爲子路願之,則其譏切諷刺之意,箴肌砭骨,是豈平坦和順之言哉?且成人者,必孝弟忠信爲之本質,然後方可文之以禮樂,今所舉四子之長,都闕德行,豈可爲成人乎?《詩》云:「善戲謔兮,不爲虐兮。」聖人亦有時乎善謔,先儒奉之爲眞實之言,恐不然也。

曰:「夫子鄕言成人者,是古之人也,又言今之成人,不必如此。」○朱子曰:「復加『曰』字者,旣答而復言也。」○曰:「『今之成人』以下,乃子路之言,蓋不復聞斯行之之勇,而有終身誦之之固矣。」朱子云:「未詳是否。」曰:「『何必然』三字,似以前說爲疑,三者皆子路之所能,故胡氏疑其爲子路之言。」胡氏云:「此子路所已能。夫子方進子路於成人之域,豈又取其已能者而重獎之?」曰:「夫子蓋以子路之所知者,使之捨短集長,增益其所未至,非謂成人之道盡於是也。子路猶以爲此古之成人之道,居今之世,有不必盡然者。」○曰:「胡氏以後節爲子路之言,較是,但有一疑。子路當時旣如此云云,夫子安得都無說話?」子路終身誦之,夫子便云:「是道也,何足以臧?」夫子所舉四人,都是今人,以爲古之人,何也?葛屺瞻云:「夫子原就今人中,勉以學問,子路便承說今人何須禮樂,只能信義無虧,便好了。」又按『何必然』三字,明是子路口氣。子路孔子之言,本以『何必』二字句當。『何必讀書然後爲學』,『何必公山氏之往』,『今之成人何必然』,亦此一例,胡氏之說牢不可破。二子,何爲而擊之也?今詳經文,所謂古之成人,反不如今之成人,使我擇於斯二者,則之知ㆍ之廉ㆍ之勇,吾所不願,而下節所言廉ㆍ勇ㆍ信三德,眞是君子之所慥慥也。何得雲上節所言,邈然難及,而下節所言,卻在其次乎?其爲子路自負之言,昭昭然矣。且夫子於門人之問,本多對病發藥,今乃以廉ㆍ勇ㆍ信三者,爲子路加勉之,可乎?不忮不求,則子路能見利而思義者也,死於孔悝,則子路能見危而授命者也,無宿諾,則子路能不忘久要者也。孔子何爲而加勉也?○以夫子之不復言,疑說之誤。然子貢問惡,孔子答之以四惡,其下承以曰字,而子貢自言其三惡,孔子無所答。〈陽貨〉篇正與此章同例,將謂彼所言三惡,亦夫子所言耶?

事實《左傳》二十三年,臧孫紇出奔。又以求爲後於,致而奔齊侯將爲臧紇田。將與之田邑臧孫聞之,見齊侯,與之言伐齊侯自言伐之功對曰:「多則多矣,抑君似鼠。夫鼠,晝伏夜動,不穴於寢廟,畏人故也。今君聞之亂,而後作焉。」云:「臧孫齊侯將敗,不欲受其邑,故以比鼠,使怒而止。」乃弗與田。仲尼曰:「知之難也。有臧武仲之知,謂能辟而不容於魯國,抑有由也。作不順,而施不恕也。謂爲季孫廢長立庶」○武仲之以知見稱,都是奸譎,何足多乎?

事實劉向《新序》曰:「莊子養母,戰而三北。及母死,莊子赴鬪,三獲甲首以獻,曰,『此塞三北。』塞,報也遂赴師,殺十人而死。」○《戰國策》曰:「卞莊子欲刺虎,館豎子止之,曰,『兩虎方且食牛,食甘必鬪。鬪則大者傷,小者死,從傷而刺之,一舉必有兩獲。』」○即此二事,其爲匹夫之勇可知,雖於此文之以禮樂,豈可用乎?前言戲之耳。

曰:「卞莊子大夫。」見《釋文》駁曰非也。云:「四子皆人,而莊子子路,皆人,取其近而易知者爾。」曰:「平生,猶少時。」○曰:「少時有舊約,雖年長貴達,不忘其言。」○駁曰非也。《史記ㆍ張耳傳》曰:「泄公勞苦,如平生懽。」《後漢書ㆍ馬援傳》曰:「公孫述,以爲當握手如平生。」平生者,平日也。

曰:「四人學禮樂,皆可以爲成人。必合四人之材,復文之以禮樂,則求備於一人也。周公所戒,孔子豈爲之?」駁曰非也。成己則欲全德,責人則不求備,其可混之乎?之誤,不在是也。云:「武仲之要君,公綽之短才,莊子之輕死,冉求之聚斂,皆有偏倚駁雜之敝,非文之以禮樂,固未見其渾然粹然也。」

朱子曰:「授命,言不愛其生,持以與人也。」○曰:「臨死之危,能致其君命。」○曰:「見危授命者,如解揚是已。十五年《左傳》曰,『人使樂嬰齊告急於晉侯使解揚,使無降,曰,「師悉起,將至矣。」人囚以獻諸子厚賂之,使反其言。不許。三而許之。登諸樓車,使呼人而告之。遂致其君命。子將殺之,對曰,「君能制命,臣能承命。死而成命,臣之祿也。」子舍之以歸。』」○駁曰非也。見危授命,見危致命,〈子張〉篇必言見危者,示不輕死也。若以致其君命,謂之授命,則何待見危而後授之?《易》曰『致命遂志』,將亦曰致君命乎?朱子之義,不可易。

子問公叔文子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子曰:「其然,豈其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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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公叔文子大夫公孫拔皇氏,諡。」云:「《諡法》,『慈惠愛民曰文。』」朱子曰:「公明,姓,,名,亦人。」補云:「當是文子家臣,或是弟子。」曰:「夫子指文子。」○曰:「孔子舊聞文子有此三行,疑而未信,故問於。」○曰:「文子亦有言笑及取,但無游言,不苟笑,不貪取。」○補曰其然者,聞之言而欣得其實也。合於理豈其然者,覺前所聞者非理也。釋前疑人豈有全不言笑ㆍ全不取物者乎?

曰:「公叔文子大夫公孫枝。」邢氏曰:「案《世本》雲,『獻公成子當文子枝,爲公叔氏。』」○曰:「大夫竝無此名。惟《左傳》三年,秦伯,有大夫公孫枝,曾薦孟明,《左氏》稱其爲子桑之忠,子桑字也。若公叔文子,則《傳》稱公叔發,竝不名。後見《禮》註,引《世本》有曰,『獻公成子當文子拔。』,一名,始知枝即拔之誤,枝與拔,字形相近。」○曰:「孔安國曰,『公孫拔《釋文》云:「拔,皮八反。」註疏ㆍ注諸本,拔誤作枝葉之枝。』」○皇氏本及陸德明《釋文》,竝作公孫拔,惟邢氏本首誤也。毛氏又以公叔文子公子荊,其說非也。詳見余《檀弓箴誤》

曰:「美其得道,嫌不能悉然。」云:「嫌不能悉然,故曰豈可盡能如此?」朱子曰:「此非禮義充溢於中,得時措之宜者不能。文子雖賢,疑未及此。但君子與人爲善,不欲正言其非也,故曰『其然,微疑之豈其然乎』?深疑之」○公明賈要之爲文子之家臣,不然其門人也。以其稱夫子自述其君師之行,又非怪ㆍ力ㆍ亂ㆍ神之違於事理者,則聖人但當與而嘉之而已,無故生疑曰『其然,豈然』,惑也。直對其人曰『其然,豈然』,非禮也。前旣懷疑,今又深疑,則公叔文子將終於不可知而止乎?其然者,欣得其實也。豈其然者,覺前所聞者非理也。王充《論衡》,改之曰:「豈其然乎?豈其然乎?」尤大誤又按公叔文子,賢大夫也。貞ㆍ惠ㆍ文三德,見於〈檀弓〉,大夫之事,見於下章,又史鰌之言曰:「富而不驕者鮮,吾惟子之見。」十三本是賢人,豈得不信其善行乎?

尹任卿云:「『其然』句,自本節說,『豈其然』,打轉上節說。言文子是這等時言ㆍ樂笑ㆍ義取也,豈其不言ㆍ不笑ㆍ不取乎?」○昔在乾隆戊戌之冬,余在和順東林寺讀書,年十七得斯義,今三十七年矣。今見徐氏《經說》,古人已先得之。

子曰:「臧武仲求爲後於,雖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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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武仲故邑。」案,孔子之祖父防叔大夫曰:「爲後,立後也。」○朱子曰:「武仲得罪奔,自,使請立後爲其先立後而避邑,以示若不得請,則將據邑以叛,是要君也。」○曰:「要,猶劫也,謂約勒也。」《孝經》曰:「要君者無上。」傳曰:「要,謂約勒也。」據邑以叛,古注無此說。武仲旣見嫉於三家,區區一邑,若不足以謀叛者。然者,邊邑也。者,武仲之外交也。據以召兵,容有是虞,故必坐而求後也。其辭曰:「苟守先祀,敢不辟邑?」明先祀遂絶,則不避邑也。不召外寇,無恃內援,將何術以不避乎?其意隱然使之君臣,慮其畔而從其所請也。朱子於是推究深切,故曰『示將據邑以叛也』。

事實《左傳》二十三年,季武子無適子,公彌長,而愛悼子欲立之。訪於申豐季氏屬大夫不聽。訪於臧紇武仲請飲酒。召悼子,降,逆之。待之以太子公鉏公彌使與之齒。從庶子之禮孟孫臧孫惡其使季氏廢長立庶季孫愛之。孟孫卒,公鉏孟孫之次子遂立約與之同讐臧孫臧孫入哭,甚哀。孟孫告於季孫曰:「臧孫將爲亂。」季孫怒,命攻臧氏。乙亥,臧紇出,奔。初,臧賈臧爲武仲之二兄出在依舅家武仲使告臧賈,且致大蔡焉,即寶龜曰:「不佞,失守宗祧。之罪不及不祀。應有後子以大蔡納請,其可。」爲先人立後曰:「是家之禍也,非子之過也。」再拜受龜,使之弟以納請,請立遂自爲也。自請臧孫,使來古曰:「非能害也,知不足也。慮事淺非敢私請!爲先人苟守先祀,無廢二勳,文仲宣叔敢不辟邑?」云:「據邑請後,故孔子以爲要君。」乃立臧爲臧紇而奔。○臧武仲設計飲酒,以亂季氏之宗統,玆所謂作不順也。逆長庶之序責人則明,以召孟氏之怨毒,以立庶,故哭之哀玆所謂施不怨也。於則要君,於則辱君。比於鼠其奸回不正如此,而猶爲子路願之,非譏而何?

朱子曰:「要,有挾而求也。」○曹沫桓公而盟,《公羊傳》謂之要盟。云:「要盟可犯,而桓公不欺曹子。」〈孔子世家〉云:「人止孔子,強與之盟,孔子背盟而適,曰,『要盟也,神不聽。』」盟曰:「毋適。」舅犯授璧,〈檀弓〉疏謂之要君。《孝經》疏亦以授璧謂之要君朱子所謂『有挾而求』者,蓋據舅犯也。然孔氏約勒之解,最中經旨,今所取也。《孝經》今註無此文,而太宰純引之,疑日本尚有古本《孝經》。

引證〈表記〉,子曰:「事君三違,違者,去君去國之名而不出竟,國之境則利祿也。人雖曰不要,吾弗信也。」○〈表記〉所論,恰與此經相類。要者,約勒以求之也。要者,約也。腰者,約束處要之爲求,假借之法也。

子曰:「文公譎而不正,桓公正而不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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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譎者,詐也,朱子云:「詭也。」謂召天子而使諸侯朝之。云:「二十八年,冬,會於。」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曰『天王狩於河陽』,亦彼傳文也是譎而不正也。」○曰:「伐以公義,責包茅之貢不入,問昭王南征不還,云:「《左傳》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遂伐問罪。」是正而不譎也。」○,當時竝稱,而孔子獨善桓公,故辨其正譎也。孔子屢稱管仲,而之事,無所及焉。

質疑朱子曰:「二公以力假仁,心皆不正。然桓公,仗義執言,不由詭道,文公則伐以取,陰謀以取勝,其譎甚矣。」○孟子曰:「仲尼之徒,無道之事者。」然考之《論語》,仲尼親口贊美管仲之功,不遺餘力,奚待其徒之言之乎?孔子當時,灼見桓公處心行事,正而不譎,不可與同歸者,故八字打開,辨之如是。蓋桓公之於管仲,赦讎而用,翕然不疑,文公之於狐偃,結恩而歸,葸焉相忌,授璧而盟其人已可知矣。桓公恭於受胙,文公敢於請隧,其論亦可定矣。或曰:「桓公殺公子,而文公無此惡。」然文公歷聘四國,以待四君之自斃,其倖災樂禍之心,挾詐飾言之跡,屢見於《春秋傳》ㆍ〈檀弓〉諸記,苟誅其心,奚但一子糾而已?二公之是非邪正,夫子有定評矣。朱子謂心皆不正者,桓公亦內行不備

考異《漢書ㆍ鄒陽傳》云:「桓公,法而不譎。」

子路曰:「桓公殺公子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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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桓公,弟也。子糾,兄也。《史記》曰:「襄公次弟,次弟小白桓公」○曰:「襄公立,無常,注云:「政令無常。」鮑叔牙曰,『君使民慢,亂將作矣。』奉公子小白出奔八年襄公從弟公孫無知襄公管夷吾召忽奉公子出奔八年人殺無知,納子糾納之使爲君小白先入,是爲桓公九年乃殺子糾召忽死之。」○曰:「九年傳雲,『鮑叔帥師來,言曰,「子糾,親也,請君討之,治其罪管仲,讎也,請受而甘心焉。欲生得管仲」乃殺子糾生竇《管子》云:「人殺之。」召忽死之。管仲請囚,鮑叔受之,及堂阜而稅之。』」○補曰子路召忽殺身成仁,疑管仲未仁。○補曰九合者,會諸侯至八至九也。《穀梁傳》曰『衣裳之會十有一』,秪稱九者,不取北杏陽穀,故減二也。○補曰不以兵車,明信義相孚,不設備也。○補曰如,猶當也。其仁,謂召忽之仁也,言管仲之功足以當召忽之仁。如其仁再言之者,較計秤量,而終覺其可相當也。

質疑程子曰:「桓公兄,子糾弟,襄公死,則桓公當立。」《春秋》書桓公,則曰小白,言當有齊國也,於子糾則止曰,不言,以不當有朱子曰:「之可以不死,正以小白兄,而子糾弟耳。」○曰:「子糾小白,皆之子,之弟,然子糾兄也,小白弟也。二子獨雲弟,一以輕召忽之死,一以減管仲之罪,皆因薄昭〈上淮南王長書〉中有『殺弟』語,引之作據。而薄昭此語,因有忌諱,以是兄,淮南是弟,不敢斥言殺兄,故改兄作弟。此見《漢書》與〈淮南〉本傳韋昭之注。」○兄,審矣。然桓公本無殺事。《春秋》經曰:「人殺之。」《管子》曰:「人殺之。」

引證《春秋傳》:「小白入於。」杜氏註:「小白僖公庶子。公子小白庶兄也。」○《公羊傳》曰:「小白入於,篡也。」又曰:「子糾貴,宜爲君者也。」○《穀梁傳》曰:「小白不讓,故惡之也。」○《管子ㆍ大匡》篇曰:「僖公生子諸兒ㆍ公子ㆍ公子小白。」又曰:「鮑叔小白,辭疾不出,以爲棄我,因小白幼而賤故也。」鮑叔不欲傅小白○《荀子ㆍ仲尼》篇曰:「桓公殺兄而返國。」又曰:「前事則殺兄而爭國。」○此諸文,竝載陳氏《經典稽疑》。

引證《莊子ㆍ盜跖》篇曰:「昔者桓公小白殺兄入嫂,而管仲爲臣,田成子常殺君竊國,而孔子受幣。」○《韓非子》云:「桓公,五伯之上也。爭國而殺其兄,其利大也。」○《越絶書》云:「管仲臣於桓公兄公子爭國,管仲張弓射桓公,中其帶鉤。」○《說苑ㆍ尊賢》篇云:「將謂桓公仁義乎?殺兄而立,非仁義也。又鮑叔曰,『昔者公子在上而不讓,非仁也。』」○《尹文子》云:「人殺襄公,立公孫無知,而無知被殺,二公子爭國,宜立者也。小白先入,故人立之。」○鄧驥《左氏指縱》云:「桓公襄公之季弟也。」○此諸文,竝載陳氏《經典稽疑》。

質疑朱子曰:「九,《春秋傳》作糾,古字通用。《左傳》二十六年,孝公伐我北鄙。公使展喜犒師曰,『桓公糾合諸侯,謀其不協。』」○曰:「九與糾字,果是相通。然此是九通糾,非糾通九也。屈平〈天問〉亦曰『九會,卒然身殺』,而朱子註〈天問〉,據展喜一語,而謂是糾字之通,誤矣。」○糾者,繩三合也。徐鉉《說文箋》云:「調三股繩也。」與九相通,本無是理。《左傳》又曰:「穆公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於成周而作詩。」廿四糾也者,繆也。宗族離心,則宗臣糾而合之,諸侯泮散,則伯主糾而合之。《左傳》自是糾合,《魯論》自是九合,何必強合之爲快乎?後世字書,或雲『糾與九通』,皆據新義,無經證也。惟《莊子ㆍ天下》篇云:「親操槖耜,以九雜天下之川。」註讀『九』爲『糾』,注云:「糾合錯雜,使川流貫穿注海也。九與鳩ㆍ糾竝通。」本是誤註。九雜者,鳩雜也。鳩者,聚也。糾則何干?

引證《管子》曰:「兵車之會六,乘車之會三。」○《國語》曰:「兵車之屬六,乘車之會三」○《史記》曰:「兵車之會三,乘車之會六。」○《呂覽》曰:「一匡天下,九合諸侯。」○王逸《楚辭》注曰:「九合諸侯,一匡天下。」○范甯《穀梁傳》注曰,「十三年,會北杏。十四年,會。十五年,又會。十六年,會。二十七年,又會元年,會。二年,會。三年,會陽穀。五年,會首止。七年,會甯母。九年,會葵丘。凡十一會。」《正義》曰,「秪稱九者,不取北杏陽穀,故減二也。」九合之證,可謂備矣。然孔子謂九合諸侯,不以兵車,則《管子》ㆍ《國語》ㆍ《史記》謂兵車或六或三者,皆誤。當以《穀梁傳》爲正,衣裳之會十一,而不計其二也。《國語》云:「甲不解纍,兵不解翳,韜無弓,服無矢。」此所謂不以兵車

引證《左傳》十一年云:「悼公樂之半賜魏絳,曰,『子教寡人,和戎狄,八年之中,九合諸侯。』」○元年,祁午趙文子曰:「子相以爲盟主,於今七年矣。再合諸侯,三合大夫。」〈晉語〉魏絳曰:「八年七合諸侯,君之靈也。」○九合之爲數目,審矣。

曰:「誰如管仲之仁?」云:「如其仁者,子路管仲未仁,故爲說其行仁之事。」又云:「餘更有誰如其管仲之仁。再言之者,美之深也。」駁曰非也。添入『誰』字,猶不白矣。凡此物之數,與彼物相當者,曰如其數。子路獨以召忽爲殺身成仁,而不知管仲之功將仁覆天下,故孔子盛稱其功曰:「管仲雖不死,亦可以當召忽之死也。」秤其輕重,細心商量,而終不見其不相當,故再言之曰如其仁。

質疑朱子曰:「管仲雖不得爲仁人,而其利澤及人,則有仁之功矣。」○仁者,非本心之全德,亦事功之所成耳。然則旣有仁功,而不得爲仁人,恐不合理。然孔子於二子之問,每盛言其功,以拒未仁之說,而亦未嘗親自口中直吐出一個仁字,則孔子於此,亦有十分難愼者。朱子之言,其以是矣。

李卓吾云:「子路以一身之死爲仁,夫子以萬民之生爲仁,孰大孰小?」

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豈若匹夫匹婦之爲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後漢書》應劭奏,『莫』上有『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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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相者,輔也。一卿執政曰相。《韓詩外傳》云:「諸侯一相。」朱子曰:「霸與伯同,長也。」杜預云:「諸侯之長。」曰:「匡,正也。」補曰一匡,謂天下當桓公之時,一番匡正。如雲一番整頓了補曰民到於今,謂流澤遠也,其間殆二百年。○馬曰:「微,無也。」案,元年,劉定公云:「微,吾其魚乎!」補曰被髮,謂髮蒙於頂而辮其末也。中國之俗,冠者髻,童子丱角。○曰:「衽,謂衣衿。衿向左,謂之左衽。夷狄之人,被髮左衽。」○朱子曰:「諒,小信也。」下篇云:「君子貞而不諒。」朱子曰:「經,縊也。」○補曰溝瀆,塹渠也,其地隱。云:「無人處。」當時人,用鮑叔之計,欲生得管仲管仲雖欲死,不可得也。故以自經喻之,終古以來,聖賢無自殺者。非自經,則管仲無以死

曰:「管仲召忽之於公子,君臣之義未正成,故死之未足深嘉,不死未足多非。死事旣難,亦在於過厚,故仲尼但美管仲之功,亦不言召忽不當死。」○顧炎武曰:「子糾未成君,於則成爲君臣矣。狐突之子,從文公,而曰,『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已下,太子諸王與其臣,皆定君臣之分,蓋自古相傳如此重耳之臣,而不得爲之臣,是以成敗定君臣也,可乎?弟,此亦強爲之說。」○管仲孔子所與,故子雍回護如是也。然子糾管仲,實有君臣之義,故桓公曰:「管仲射寡人中鉤。」鮑叔對曰:「夫爲其君動也。人各爲其君君若宥而反之,夫猶是也。」謂移忠此說載於〈齊語〉,紀於《管子》,則當時實以目爲君臣。不惟是也,管仲者,子糾之傅也。見《管子》傅之爲職,必致其死,荀息伍奢,項背相望,豈可以未成君臣,得逭其咎?但公室有難,大夫不必皆死。歷觀《春秋》,凡子弒其父ㆍ弟弒其兄者,前後何限?惟當事之臣,或奔或死。其死者不必袞褒,其奔者不必鉞誅,而大夫國人,晏然移事。若季札蘧瑗,皆仲尼之所嘗亟稱爲君子者,而每有國難,身必不與,豈皆無君臣之義於其前君乎?公子公弟,法當君國,旣正其位,義不敢讎,此《春秋》之義例也。子糾小伯,均是僖公之子,旣正其位,斯我君也。子糾之未死也,我以子糾爲君,故可以讎子糾旣死,猶必讎之乎?召忽之死,固爲仁矣,管仲之事,未必爲不仁也。王珪魏徵,亦其所秉者如此,必以殉死爲仁者,違於經也。

質疑程子曰:「桓公,兄也。子糾,弟也。引《漢書》薄昭之書故聖人不責其死。若使弟而兄,則之與,不可同世之讎也。若計其後功,而與其事,聖人之言,無乃害義之甚,啓萬世反覆不忠之亂乎?」○武王箕子不能死,又從而陳洪範輔王道,無乃不仁乎?武王微子不能死,又從而受封以奉祀,無乃不仁乎?彼當革世之際,猶且如此,況子糾小白,均吾君之子,管仲盡忠所事,及之死,入輔桓公,以霸而尊,何謂之害義乎?所貴乎聖經者,凡義理當否,質之於聖言也。若旣聞聖言,猶守己見,亦奚以哉?此不敢不辨。

引證《說苑》,子路問於孔子曰:「昔者,管仲欲立公子而不能,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是無仁也。」孔子曰:「召忽者,人臣之材。不死則三軍之虜也,死之則名聞於天下矣。管仲者,天下之佐,諸侯之相也。死之則不免於溝瀆之中,不死則功復用於天下,夫何爲死之哉?」○此《魯論》之衍義也,未必本孔子之言。

引證《後漢書ㆍ應劭傳》云:「尹次史玉殺人當死,而兄母來代自縊。議貰,以爲刑罰不中,因引經雲,『昔召忽親死子糾之難,而孔子曰,「經於溝瀆,人莫之知。」』」

曰:「一匡天下,一切皆正也。」○《呂覽》及《楚辭》注,皆以一匡ㆍ九合作對語,故後儒或以葵丘之會,謂之一匡,今所不用。

引證《左傳》,見有被髮而祭野者,曰:「不百年,吾其戎乎!」竟爲陸渾氏○〈王制〉曰:「東方曰夷,被髮文身。南方曰蠻,雕題交趾。西方曰戎,被髮衣皮。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被髮與披髮不同。披髮者,散髮也。《虞衡志》所謂『西原蠻俗,親始死,披髮慟哭』者,是也。被髮者,蒙被其髮而辮其末者也。東方之俗,我則知之。

引證《史記ㆍ趙世家》云:「翦髮文身,錯臂左衽,甌越之文也。」○《漢書ㆍ終軍傳》云:「有解編髮,削左衽,襲冠帶,要衣裳者。」又云:「單于犇幕,昆邪右衽。」左衽者,戎蠻之俗,吾東無此俗。

事實〈齊語〉曰:「桓公即位數年,東南多有淫亂者,徐夷,一戰帥服三十一國。遂南征伐,北伐山戎,刜令支,斬孤竹而南歸,西征攘白翟之地,至於西河,西服㳅沙西吳。」

劉基曰:「管仲攘夷狄,說者指其責楚一事。然當時人,已入中國之冠裳,不責,豈遂有被髮左衽之事?須知山戎白翟等國,當時乘室之衰而亂者,甚多,桓公經營刪削之功,廣矣。」○,當爲攘夷之首。

尹任卿云:「原係知心之友。當兩公子亡時,二人必有密約,但有成事者,必相與從之。小白知其必薦己以有爲也。無處,豈遂不知死難之義哉?夫子嘿揣得此義,故不責其不死。」○駁曰非也。審如是也,,皆不忠矣。只到人慾生得時,管仲鮑叔必薦己,所以請囚。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與文子同升諸公。子聞之,曰:「可以爲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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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文子大夫公孫拔已見前曰:「大夫,本文子家臣,薦之使與己並爲大夫,同升在公朝。」○曰:「言行如是,可諡爲文。」○曰:「《諡法》『錫民爵位曰文』。」朱子曰:「文者,順理而成章也。」

曰:「臣大夫,即家大夫也。」又曰:「《左傳》,子伯季氏,初爲孔氏臣,孔悝家臣新登於公。」○『臣大夫』爲句,恐未安也。《史記ㆍ晏嬰傳》云:「晏嬰御者,亦升爲大夫。」

引證〈檀弓〉曰:「公叔文子卒,其子請諡於君曰,『日月有時,將葬矣。請所以易其名者。』君曰,『夫子聽衛國之政,修其班制,以與四鄰交,衛國之社稷不辱,不亦文乎?故謂夫子貞惠文子。』」○文子之得諡,以是也。云:「文子不因薦得諡,夫子即此稱其不愧於諡耳。」

吳無障云:「人臣之病有二。一種忌刻,恐後進之士功名蓋我之上。一種自尊,不肯與若輩並列,此皆曖昧私情。薦一事,風度光明俊偉,無此二病。」

子言靈公之無道也,康子曰:「夫如是,奚而不喪?」孔子曰:「仲叔圉治賓客,祝鮀治宗廟,王孫賈治軍旅。夫如是,奚其喪?」陸氏《釋文》,子言作子曰○皇氏本,『道』下有『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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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喪,夫位也。」義見前朱子曰:「仲叔圉,即文子。」○補曰治賓客者,大行人。《周禮》中大夫治宗廟者,大祝。《周禮》下大夫治軍旅者,司馬。○補曰仲叔圉亂倫,見上篇祝鮀爲佞,王孫賈賣權,欲夫子媚竈皆非賢者。然其才識足以保邦。朱子曰:「三人雖未必賢,而其才可用。」

曰:「所任者各當其才,何爲當亡?」云:「喪,亡也。季康子問曰,『何爲而國不亡也?』」駁曰非也。喪者,失位也。屢見〈檀弓〉。

考異陸氏《釋文》云:「子曰,一本作子言。」本同。○皇氏本亦作子曰。○曰:「季康子不待其言終,遽問曰,『夫如是,奚而不喪?』」○駁曰非也。邢氏本,是也。孔子備言其無道,如嬖南子ㆍ召諸事記者約之九字。蔡淸說如此

曰:「即敏學好問者。」○駁曰非也。義見前。若則有博古之才,見《春秋傳》。

子曰:「其言之不怍,則爲之也難。」云:「《東漢書》引此句,作『則其爲之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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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怍,慙也。內有其實,則言之不慙。積其實者,爲之難。」○補曰言不過實,乃無怍矣。方其實也,不亦艱乎?

《集注》曰:「大言不慙,則無必爲之志,而自不度其能否矣,欲踐其言,豈不難哉?」○曰:「輕於言者,必不務力於行也。」○曰:「〈里仁〉篇雲,『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與此正相表裏。」○舊說謂先行而後言也。《集注》謂先言而後行也。二解皆好,姑從舊說。

引證子曰:「爲之難,言之得無訒乎?」見上篇上下『爲之難』,宜無異義。若從《集注》,則不得同也。《集解》以積功爲難,如雲『仁之難成,久矣』《集註》以人品爲難,如雲『難乎其有恆矣』豈可同乎?以此推之,當從舊說。〈里仁〉篇云:「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謂作,故不言也。此章謂無怍,然後可言曰:「洪水滔天,浩浩懷山襄陵,下民昏墊。予乘四載,隨山刊木,暨奏庶鮮食。予決九川,距四海,濬畎澮距川。暨稷播,奏庶艱食鮮食。懋遷有無化居。烝民乃粒,萬邦作乂。」

陳成子簡公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曰:「陳恆弒其君,請討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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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成子大夫陳恆也。」○朱子曰:「簡公君,名。」○馬曰:「將告君,故先齊。齊必沐浴。」云:「《左傳》雲『齊而請』。」補曰潔己致誠,冀君聽己也。○補曰討,治罪也。〈皋陶謨〉:「天討有罪。」曰:「三子,三卿也。」云:「季孫孟孫叔孫,三卿也。」朱子曰:「時政在三家,哀公不得自專,故使孔子告之。」○曰:「我禮當告君,不當告三子。君使我往,故復往。」○曰:「孔子由君命,之三子告,不可,故復以此辭語之而止。」補云:「語所以告君之意於三子。」

事實《左傳》十四年曰:「六月甲午,陳恆弒其君舒州孔丘三日齊,而請伐三。三請之公曰,『弱久矣,子之伐之,將若之何?』對曰,『陳恆弒其君,民之不與者半。以之衆,加之半,可克也。』公曰,『子告季孫。』孔子辭,退而告人,曰,『吾以從大夫之後也,故不敢不言。』」○曰:「《左傳》小異者,史官所錄,記其與君言耳,退後別告三子,惟弟子知之,故傳無文也。」○程子曰:「此非孔子之言,誠若此言,是以力不以義也。」○子之所愼,齊戰疾,明秉義雖正,凡戰,在所愼也。子曰:「我戰則克。」〈禮器〉文明知己知彼,度德量力,慮勝而進,如孫武子所云『先勝而後戰』者也。故其答子路行三軍之問,必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則孔子不惟量力,兼且好謀,豈可以董仲舒『正其誼』一語,遂謂成敗在所不計?先儒多以此章爲專警三家,以杜放弒之謀,故伊川亦以爲較計兵力,不足以警三家也。竊嘗思之,哀公之不能自斷,孔子必逆揣之矣。三子者之不欲往討,孔子必逆揣之矣。然且沐浴齊戒,入告此義,似乎不誠,如雲不然,似乎不智。然人之愛陳氏者,皆小人鄙夫之懷惠者。其故家大族,隱憂竊歎如晏平仲者,亦多矣。孔子商量物情,知人半分,灼見其必勝必取之機,森列眼前,不忍終默,庶幾積誠致虔,得感悟君心,若其不能自斷,則非不知也。觀於『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一語,其逆揣明矣。賴有《左傳》半之說,纔足以證明夫子之心,至誠無僞。若去此說,則孔子此告,其異乎張虛義以爲大言者幾希,千載之下,何以知當時事情?有如是必勝無敗之勢乎?《左傳》不可攻也。

曰:「春秋之法,弒君之賊,人得而討之,仲尼此舉,先發後聞可也。」○曰:「夫子以致仕之老,且七十餘歲,手無寸鐵,家無宿糧,門弟子裒衣博帶,不可爲兵,焉能先發?」○又曰:「上告天子,下告方伯。《論語》凡三見。一則顏淵人之讎而告之。一則夫子將正名,黜蒯聵公輒,立公子而告之。一則爲討陳恆而告之。夫之弒君,在十四年。前一年,已長,爲諸侯之伯,王稱伯父,君稱吳伯,是方伯者,夫差也。吳伯還國,旋被寇,夫子此告,未必能應。若轉而告,則之叛已久,朝貢之絶,將踰十年。萬一伯主興師,不討逆,而先討叛,將何禦之?」○胡氏《春秋》之說,張虛義,敢爲大言,多此類也。

子路問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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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隱情壅蔽曰欺,不以直告之冒威諫爭曰犯。謂犯顏《禮》曰:「事君,有犯而無隱。」〈檀弓〉文曰:「僞言不直,謂之欺,直言無隱,謂之犯。」

曰:「犯非子路之所難也,而不欺爲難。」朱子曰:「以門人爲臣一事觀之,子路好勇,恐未免於欺。」此章恐未必是對病發藥,門人爲臣,亦恐非欺罔。孔子謂行詐欺天者,責厲之深,不可以此案子路也。子路生平,以不欺見稱,故小邾句繹來奔,不信千乘之盟,而欲信子路之一言,況於欺君者乎?

子曰:「君子上達,小人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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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君子小人,其始皆中人也。毫釐之羞,喻於義利。君子日進其德,一級二級,升而達乎最上之級。小人日退其步,一級二級,降而達乎最下之級。

曰:「本爲上,云:「德義也。」末爲下。云:「財利也。」」○曰:「此章言君子小人,所曉達不同也。」○朱子曰:「君子循天理,故日進乎高明。小人徇人慾,故曰究乎汙下。」○朱子之義,不可易。註疏以爲曉達,此謂『喻於義ㆍ喻於利』曰達也,其義非

瞿昆湖云:「上達是循天理,造到天理極處,下達是循人慾,淪於人慾極處。」○湯霍林云:「爲善如登,爲惡如崩。君子一步高一步,只管從上去,小人一步落一步,只管流下來。」

曰:「君子上達者,君子謂士大夫,言君子之道,得上達王公也。小人謂庶民也,小人之道,下達而已。」〈士昏禮〉曰:「昏禮下達。」○〈玉藻〉曰:「始冠緇布冠,自諸侯下達。居冠屬武,自天子下達。」○〈表記〉曰:「事君不下達。」○《荀子》曰:「刑罰雖繁,令不下通。」駁曰非也。

子曰:「古之學者爲己,今之學者爲人。」爲,去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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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爲己,履而行之。爲人,徒能言之。」云:「空能爲人言說之,己不能行。」補曰爲,猶助也。

質疑程子曰:「爲己,欲得之於己也。爲人,欲見知於人也。」○躬蹈善行,則我進德也。口述善言,則人聞道也。爲己者,益於己也。爲人者,益於人也。若見知於人,則雖不益我,亦不益人,何得曰爲人乎?君子之道,人不知而不慍,不見是而無悶,固有斯義。然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令聞令名,豈亦君子之所惡哉?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求爲可知。求爲可知,則見知於人,非君子之所惡也。葉公孔子子路子路不對。子曰:「汝奚不曰,其爲人也,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雲爾?」則孔子未嘗不欲見知於人也。要之,實見得,有爲人處,然後方可曰爲人,註,恐不可易也。

引證《顏氏家訓》云:「古之學者爲己,以補不足也。今之學者爲人,但能說之也。」又云:「古之學者爲人,行道以利世也,今之學者爲己,修身以求進也。」顏氏上說,與註合。下說亦以求知爲爲己,與程子說相反。

范曄曰:「爲人者,馮譽以顯物。爲己者,因心以會道。」駁曰非也。然馮譽顯物,謂揚人之善也。猶是益人,不似求見知者,仍是爲己也。

蘧伯玉使人於孔子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何爲?」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使者出。子曰:「使乎!使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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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伯玉大夫蘧瑗。」○補曰使者言伯玉修己,常若不及。○曰:「再言使乎者,善之也,言使得其人。」朱子云:「使者之言,愈自卑約,而其主之賢益彰。」

引證《莊子》曰:「伯玉行年六十而六十化,未嘗不始於是之,而卒詘之以非也。」〈則陽〉篇○《淮南子》曰:「蘧伯玉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朱子曰:「蓋其進德之功,老而不倦。」○曰:「伯玉見於《春秋》,在十四年。孫林父甯殖將逐君,問於蘧伯玉伯玉不對而出,則此時已爲大夫,且爲逆臣所敬惲如此,此必在強仕之年可知矣。乃後此九年,而夫子始生,又六十餘年,當定公十四年,夫子去之後,再三適,始主伯玉家,則此時伯玉已百年餘矣。」蔡邕《釋誨》云:「蘧瑗保生。」此長年之證

質疑《集註》曰:「孔子,嘗主於其家,旣而反,故伯玉使人來也。」○孔子此時,未及與伯玉相見,故使者之答如此。若相知旣深,則不應作如此謙卑語。且孔子伯玉年已百歲,使者所答,不宜如此。

王充曰:「使乎使乎,非之也。說《論語》者曰,『非之者,非其代人謙也。』孔子之問使者曰,『夫子何爲?』問所治爲,非問操行也。使者宜對曰,『夫子爲某事,治某政。』今反言欲寡其過而未能也。」《論衡ㆍ問孔》篇駁曰非也。

王應麟曰:「蘧伯玉,《史記》謂『孔子所嚴事』,不當弟子列。《禮殿圖》有之,而皆錫封從享。」

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集注》本,分爲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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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上節見前。〈泰伯〉篇朱子曰:「此艮卦之象辭。」謂下節曰:「此章戒人之僭濫侵官也。言若己不在此位,則不得謀議此位之政事也。曾子遂曰『君子思不出其位』,言思慮所及,不越其職。」○邢氏本合之爲一章,今從之。曾子釋夫子所言之意

朱子曰:「曾子蓋嘗稱之,記者類記之。」○或曰:「分作兩章,則曾子突引此詞,無謂不加象曰,襲爲己語,又無其事。因有據范諤昌說,以爲〈彖〉ㆍ〈象〉ㆍ〈文言〉,皆非夫子所作,謬矣。」

子曰:「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皇氏本,而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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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君子言行相顧,若言過其行,謂有言而行不副君子所恥也。」

朱子曰:「恥者,不敢盡之意。補云:「恥其言者,謂言之有怍色。」過者,欲有餘之辭。」朱子曰:「猶『喪過乎哀,用過乎儉』之過。」若如說,則上『其』字似衍,故朱子釋之如此。

引證〈雜記〉曰:「有其言而無其行,君子恥之。」○〈表記〉曰:「使民有所勸勉愧恥,以行其言。」又曰:「君子恥有其辭而無其德,有其德而無其行。」又云:「恥名之浮於行。」○《史記》曰:「子貢原憲,慚而不懌,終身恥其言之過也。」○《潛夫論》曰:「孔子疾夫言之過其行者。」〈交際〉篇上篇雲『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皆舊說之確證。

考異皇氏本曰:「君子恥其言之過其行。」○曰:「恥者,恥言之過行也。」○誠如是也,都無事矣。

子曰:「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子貢曰:「夫子自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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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道者,人所行也。君子之所以爲道者,有三。○朱子曰:「自責以勉人。」〈中庸〉云:「君子之道四,未能一焉。」朱子曰:「道,言也。」云:「夫子自道說也。」補曰自道者,言所謂仁知勇,非別人之行。○仁知勇三句,義見前。〈子罕〉篇

朱子曰:「道體無窮,聖人未嘗見其有餘。」吳無障云:「縱使地位已到,若心上曉得自己極至,便不是極至了,唯欿欿然虛,忘其地位之所至,方見純亦不已之心。」君子向道而行,中道而廢,未有君子而自足者也。故君子之謙,皆眞謙也。

子貢方人。子曰:「也賢乎哉!夫我則不暇。」皇氏本,哉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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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方,左右相比也。〈大射禮〉:「左右曰方。」方人者,取古今人,兩兩相比,議其長短也。○補曰賢,愈也。自修旣盡,乃可議人,子貢旣方人,意已賢於我。○補曰賢乎哉,褒辭。孔子深非之,故作褒辭以譏之。○補曰我則自修未盡,弗暇爲此閑漫。云:「急於自治者,自不暇於方人。」

曰:「比方人也。」云:「子貢多言,嘗舉其人倫,以相比方。」方者,兩舟相倂也。《說文》云:「兩舟相倂,必比其長短。」通作物。古作𤙗比物四驪,言相方也。張華〈鷦鷯賦〉云:「上方不足,下比有餘。」

考異皇氏本,子曰:「也賢乎我夫!我則不暇。」○曰:「『也賢乎我夫』六字,絶句。」○我字似是。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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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徒患己之無能。」云:「士常患人之不己知,而不自揣其才能者,過矣。人果知己,而己材不足以酬其知,是爲傷人之明。」

引證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學而〉篇○子曰:「不患莫己知,求爲可知也。」〈里仁〉篇子曰:「君子病無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衛靈公〉朱子曰:「凡指同而文不異者,一言而重出也。文小異者,累言而各出也。聖人於此,蓋屢言之,其丁寧之意,可見矣。」

子曰:「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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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逆,未至而迎之也。億,未見而意之也。」補云:「讀之如『億則屢中』。」朱子曰:「詐,謂人欺己。不信,謂人疑己。」○朱子曰:「抑,反語辭。凡抑字,皆略反上文之意言雖不逆不億,而於人之情僞,自然先覺,乃爲賢也。」○曰:「逆ㆍ億皆有意,如蘇秦揣摩是已。覺則無心,知幾之屬也,故曰是賢乎。」

曰:「先覺人情者,是寧能爲賢乎?或時反怨人。」云:「先覺者,非爲賢也。」駁曰非也。

微生畝孔子曰:「何爲是棲棲者與?無乃爲佞乎?」孔子曰:「非敢爲侫也,疾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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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微生,姓。,名。」云:「隱士也。」朱子曰:「名呼夫子而辭甚倨,蓋有齒德而隱者也。」○曰:「棲棲,猶皇皇也。」何爲是東西南北棲棲皇皇者與補曰棲棲,不安之意。皇皇,猶恐不及之意朱子曰:「爲佞,言務爲口給以悅人也。」○朱子曰:「疾,惡也。」補云:「厭惡也,非憎惡也。」補曰固,塞也,陋也。朱子云:「執一而不通也。」隱居獨善,棄世絶物者,其道塞而陋,故君子惡之。

質疑《集注》曰:「棲棲,依依也。」云:「棲棲,如鳥之棲木而不去。」〈小雅〉云:「六月棲棲,戎車旣飭。」言簡閱戎車,其衆騷騷然也。班固〈答賓戲〉曰:「聖哲之治,棲棲皇皇。」言聖君勤而不安也。

曰:「病世固陋,欲行道以化之。」○駁曰非也。孔子尚不得位,善世移俗之責,安能自任乎?君子之道,雖卷舒隨時,而不仕無義,絶物非仁,故周流四國,冀其一遇。爲所惡者,固滯而不通也。

曰:「方以退隱爲高,殊不知聖人可仕則仕,可止則止。」○孔子自言其本意而已,未必是譏切微生如反駁然也。

曰:「孔子博訪古道,不遑寧處,如有求而不得者然,人不學,不知道,是爲固陋,我惡之,故孜孜求道。」○〈禮運〉曰:「我欲觀道,是故之,我欲觀道,是故之。」則孔子之週遊四國,爲求道也。義甚好。

子曰:「驥不稱其力,稱其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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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驥,古之善馬名。」○曰:「德者,調良之謂。」云:「調者,習熟而易控御也。良者,順服而不蹄齧也。」曰:「驥非無力,然其所以得驥之名者,以德不以力。」○曰:「此章疾時尚力取勝而不重德。」

曰:「人有才而無德,則亦奚足尚?」云:「觀人者,不當言其才,而當言其德。」馬之調良,亦其才也。古人以德爲才,豈以才爲戒乎?羿善射,盪舟,躬稼,力與德也,說不可易。

引證《家語》,哀公問於孔子曰:「請問取人之法。」孔子對曰:「弓調而後求勁焉,馬服而後求良焉,士必愨而後求智能者。不愨而多能,譬之豺狼,不可邇。」〈五儀解〉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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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或人所稱,見今《老子》書。」《老子》云:「報怨以德。」補曰德,恩也。云:「恩惠之德。」補曰所薄者厚,無以待所厚,故留德以報德。○補曰直者,不罔也。上篇,罔與直對稱人能於有怨者,不誣罔以報之,則斯足矣。

引證《老子》曰:「大小多少,報怨以德。圖難於其易,爲大於其細。」《道德經》『恩始』章老子之道,以慈爲主,故以德報怨。

引證〈表記〉,子曰:「以德報德,則民有所勸,以怨報怨,則民有所懲。《詩》曰,『無言不讎,無德不報。』」子曰:「以德報怨,則寬身之仁也,云:「仁亦當言民,聲之誤。」以怨報德,則刑戮之民也。」○上節著之爲法,故以勸懲言。上『子曰』下節謂下民之所自行,下『子曰』故不合正理。

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貢曰:「何爲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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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時人皆稱夫子盛德。夫子聞之,曰:「彼皆不知我而言之耳。」○曰:「不用於世,而不怨天,人不知己,亦不尤人。」○補曰不怨天,不尤人,乃心內之密功,非人所知。○補曰下學,謂學道,自人事而始。即孝弟仁義上達,謂積功,至天德而止。即所云『始於事親』,終於事天下學,人所知。見於行事者上達,非人之所知。

曰:「下學人事,上知天命。」○自此至彼曰達。注,以達爲知,非矣。意,謂上通天命君子之道,終於事天,此之謂達也。

曰:「聖人與天地合其德,故曰惟天知己。」○駁曰非也。孔子非自處以聖人,有是言也。特言其自脩之功,不過如此,惟天知之。

質疑朱子曰:「夫子自歎。」○夫子有恆言曰『不患人之不己知』,今乃以『莫我知』而發歎,恐無是理。苟其歎之,則必繼之曰『我祖述,憲章』,何必言『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乎?此與見用於斯世者,無所當矣。朱子云:「反己自修,循序漸進,無以甚異於人。」時人稱述聖德,孔子明之曰:「彼皆不知我者也。我之學業,惟天知之。」

純曰:「下學,猶下問也。顏斶曰,『是以君王無羞亟問,不愧下學。』《戰國策》下學者,就下而學也。」○夫子固不恥下問,朱子云:「聖人亦須下學,如問禮問官名,未識須問。」然聖人謙卑,不宜自言下學。

公伯寮子路季孫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公伯寮,吾力猶能肆諸市朝。」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皇氏本,於公伯寮下有『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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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伯寮人。《史記》云:「伯寮,字子周。」愬,譖也。」云:「誣子路以罪。」朱子曰:「子服,氏,案,子服孟孫氏之別族諡,字,大夫子服何也。」○曰:「夫子,謂季孫。」○曰:「季孫有疑惑之志。」云:「季孫信讒,恚子路。」曰:「吾勢力猶能辨子路之無罪於季孫,使之誅而肆之。有罪旣刑,陳其屍曰肆。」云:「〈秋官ㆍ鄕士〉雲,『協日刑殺,肆之三日。』」曰:「大夫已上於朝,士以下於市。」○補曰朝者,百官府署之所列也。〈考工記〉曰:「面朝後市。」○補曰君子仕,將以行道。然道之行廢,有命在天,非一伯寮所能爲。言讒愬不足以動心,誅戮不足以迓命古注讀至『惑志』絶句。今從之

曰:「伯寮,弟子。」從《史記ㆍ弟子傳》也曰:「《家語ㆍ弟子解》,伯寮不載。注依《史記》《史記正義》引《古史考》雲,『疑公伯僚是讒愬之人,孔子不責而雲命,非弟子之流也。』注不言弟子,蓋如譙周之意耳。」

曰:「子服何忌。」○曰:「《左傳》十二年,人將囚子服景伯景伯曰,『也立後於矣。』注云,『景伯名。』然則景伯單名,而此註雲何忌,誤也。」○曰:「景伯孟獻子之玄孫。」○忌者,語辭。《詩》云:「抑磬控忌。」古人稱名,或兼語辭。孟子云:「庾公之斯。」何忌,或別有據,未可詳也。

質疑《集注》曰:「言其有疑於之言。」○『於公伯寮』自爲一句,然後其凌轢伯寮ㆍ憤嫉伯寮ㆍ指斥伯寮之意,更峻更快,恐舊讀爲長。

曰:「言季孫固已有疑惑之志。」○曰:「固與故通,謂故常也。」

曰:「市朝,不過連言之。《左傳》,『三郤,屍諸朝。殺董安於,屍諸市。』賤者在市也。」

曰:「子路非王佐之才,家臣非卿相之位,而孔子公伯寮之愬爲關吾道之行止,何也?爲公室之蠧者,莫如季氏孔子爲政於,大率欲裁其僭,而勇於承令以出藏甲墮者,子路也。伯公寮子路,固將假以沮孔子也。故孔子不爲子路禍福計,而爲吾道興廢計。然吾道之行與不行,繫於天之祐不祐,而不繫於之愬不愬也。景伯尤諸人,而孔子委之天。孟子臧倉之沮魯侯,亦歸之天焉。」○說得有理,但謂『子路非王佐之才』,謬。

子曰:「賢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辟,去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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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韜名晦跡,居世而不令世知,是辟世也。○曰:「去亂國適治邦。」補曰是闢地也。○補曰見顏色而違之,是辟色也。云:「不能豫擇治亂,但觀君之顏色,若有厭己之色,於斯去之。」補曰聞一言,知亂將作而去之,是辟言也。

曰:「世主莫得而臣。」云:「天地閉則賢人隱,高蹈塵外,枕流潄石,天子諸侯莫得而臣。」辟世者,後世之所謂大隱也。隱城市闢地者,即小隱也。隱山林長沮桀溺,自稱辟世之士,見下篇何嘗高舉遠遯乎?居斯世也,混於甿隷,人莫之知,斯之謂辟世也。枕流潄石,豈是人乎?

曰:「色斯舉矣。」○駁曰非也。色,駭貌,義見前。

曰:「有惡言乃去。」○駁曰非也。旣有惡言,烏足雲辟?

質疑程子曰:「四者非有優劣,所遇不同耳。」○朱子曰:「避世,若伯夷太公是也。而居東北海之濱避地,如百里奚。避色,如靈公顧蜚鴈而色不在,孔子遂去之。避言,如問陳而孔子遂行。」○《易》曰:「遯世無悶。」君子固有遯世之義也。孔子就遯世之法,分爲四等,曰:「太上避世,其次避地,而見幾而作者又次之,察言而去者又次之。」恐不可平等說。

子曰:「作者七人矣。」《註疏》連上爲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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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作,起也。言起而隱去者,今七人矣。不可知其誰何。」○補曰旣見幾而作,則自仕而去,非素隱也。

曰:「作,爲也。爲之者凡七人,案,爲者,爲避世之事長沮桀溺ㆍ丈人云:「荷蓧丈人。」石門即晨門ㆍ荷蕢ㆍ封人ㆍ接輿。」○曰:「伯夷叔齊虞仲,避世者。荷蓧ㆍ長沮桀溺,避地者。柳下惠少連,避色者。荷蕢ㆍ接輿,避言者。七當爲十字之誤。」王弼曰:「七人,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曰:「必求其人以實之,則鑿矣。」○《易》曰『見幾而作』,則作者七人,固皆遯世之人,又必孔子同時之人。說稍長,但曰某曰誰,民莫之信矣。

曰:「包氏以上文連此七人,失其旨。吾謂別段,非謂上文避世事也。下文『子曰』,別起義端,作闕者字七人,非以隱避爲作者,明矣。避世本無爲,作者本有爲,顯非一義。記言,無不脫舛,七人之數,固難條列,但明作者實非隱淪,昭昭矣。」○張橫渠曰:「作者七人,謂伏羲神農黃帝,非有述於人者。」○宋潛室云:「七人,周公,是也。夫子自言我今承七人之後,只述而不作。」亦云曰:「〈樂記〉曰,『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表記〉曰,『後世雖有作者,虞帝弗可及也。』」○此是一義,然歷數七人,皆未可信也。

引證《漢書》,黃瓊上災異疏,有云:「伏見處士巴郡黃錯漢陽任棠,年皆耄耋,有作者七人之論。」○《後漢書ㆍ逸民傳》云:「絶塵不反,同夫作者。」

徐自溟云:「七人,是十分中去七分也。作七個人看者,何其拘?」○駁曰非也。徐蓋云:「賢者之去世而隱者,殆十分之七。」

子路宿於石門。晨門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爲之者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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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石門地。三年云:「齊侯鄭伯,盟於石門。」郊關之有城者。○曰:「晨門者,閽人也。」云:「掌晨昏開閉門者。」朱子曰:「蓋賢人隱於抱關者也。」○曰:「自,從也。」○曰:「言孔子知世不可爲而強爲之。」云:「閽人問曰,『是知其世不可爲,而周流東西,強爲之者與?』」曰:「意非孔子不能隱遯辟世。」

曰:「石門城門。」○曰:「石門,地名。」○曰:「三年冬,齊侯鄭伯盟於石門注,『石門地。』或曰,『濟北盧縣故城西南,濟水之門。』」《大明一統志》:「山東兗州府東平州石門山,在平陰縣西二十五里,山上有石門,東西相向,可通人行。」若是城門,子路無緣宿矣。

姚承菴曰:「晨門之言,非譏孔子,彼其識見,當亞封人。」見《知新日錄》曰:「知其不可而不爲,果於已者也,如楊朱之徒,是爲不恭。知其不可而且爲之,不棄斯民者也,如三仁是已。晨門知孔子志於康濟,故以此稱之。」○其言則譏,其心則相愛之至也。情見於辭,千載如覿。荻氏孔子受譏,欲回護爲說,亦拘矣。

子擊磬於,有荷蕢而過孔氏之門者,曰:「有心哉,擊磬乎!」旣而曰:「鄙哉,硜硜乎!莫己知也,斯已而已矣。深則厲,淺則揭。」子曰:「果哉!末之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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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定公十三年,孔子時五十五歲靈公三十八年也。擊磬,爲習樂也,有笙磬ㆍ頌磬。見《周禮》曰:「荷,擔揭也。」○曰:「蕢,草器也。」○曰:「有心者,有心於教化也。磬,樂器。知其心欲以禮樂化天下。」○補曰鄙,陋也。硜硜,磬聲。《樂書》云:「石聲硜硜。」〈樂記〉作『磬磬』補曰莫我知也,斯可止矣。○朱子曰:「以衣涉水曰厲,《爾雅》注云:「衣,謂褌也。」云:「衣,裏衣也。」攝衣涉水曰揭。《爾雅》注云:「揭衣,謂褰裳也。」」○曰:「此〈衛風ㆍ匏有苦葉〉篇。」○曰:「言隨世以行己,若過水必以濟,知其不可,則當不爲。」補云:「酌深淺之宜,以行其身。」補曰果哉者,許其言之中理也。果然如所言末之難矣,謂無辭可答也。難者,詰辨也。

曰:「有心,謂契契然。云:「契契,謂心別有所志也。《詩》雲,『契契寤歎。』」○云:「〈大東〉,《毛傳》雲,『契契,憂苦也。』」此硜硜者,徒信己而已,亦無益。」○朱子曰:「此人聞磬聲而知之,則亦非常人。如古人於琴聲中,知有殺心硜硜,石聲,亦專確之意。」○硜硜者,磬之本聲。義見前擊之硜硜,鄙夫擊之,亦硜硜,非孔子之磬別自硜硜也。硜硜豈貶辭乎?聞磬聲,則知習樂矣。知習樂,則知其有行道之心。豈必有蔡中郞之妙解,萬寶常之神通,然後方可以知有心乎?聞琴聲而知殺心,本是渺茫之言也。○又按何氏以硜硜爲小信之貌,亦大謬。

曰:「未知己志而便譏己,所以爲果。云:「果,敢也。」末,無也。無難者,以其不能解己之道。」云:「果敢,不以爲難也。」駁曰非也。果哉,是之之辭。又決辭《汲黯傳》曰:「人言刀筆吏不可爲公卿,果然。」許其言中理又難者,詰也。孟子曰:「於禽獸,何難焉?」張良發八難,東方朔答客難。〈鼂錯傳〉云:「宗室集議,莫敢難。」〈趙奢傳〉云:「趙括言兵事,不能難。」皆詰辨之義也。孔子之棲棲四國,豈樂爲者哉?荷蕢丈人一語,本是相愛之意,孔子受而不辭,與自家意思,犂然相合,故曰『其言果然是矣!吾無辭可相詰難矣』。如是則詞氣雍容,意味淵永,千載之下,如可見矣。

質疑《集註》曰:「果哉,歎其果於忘世也。且言人之出處,若但如此,則亦無所難矣。」○深則厲,淺則揭,本是裁酌細密之言,非果於忘世。且『果』一字之內,恐無以包忘世之意。

《爾雅ㆍ釋水》曰:「繇膝以下爲揭,繇膝以上爲涉,繇帶以上爲厲,以衣涉水曰厲。」云:「衣,褌也。」褌者,所謂犢鼻褌也。先王之世,民知重禮,別作小褌,以涉深水,不倮體以露陰也。

子張曰:「《書》雲,『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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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周書ㆍ無逸〉篇文。」○曰:「高宗之中興王也。」○曰:「諒,信也。陰,猶默也。」朱子曰:「諒陰,天子居喪之名。未詳其義。」補曰不言,謂無所詔令。○補曰古之人,謂。○朱子曰:「言君薨則諸侯亦然。」○曰:「總己,言各總其職。」補云:「總,統也。」補曰聽於冢宰,謂聽從其詔令。○曰:「冢宰,天官卿。」

曰:「諒陰,《禮記》作諒闇,鄭玄以爲凶廬,非義也。」○曰:「或呼倚廬爲諒陰,或呼爲梁闇,或號爲梁庵,各隨義而言之。」○諒陰之訟,亦繁矣。信默之義差長。詳見余《書說》,今不再述。

引證〈喪服四制〉云:「《書》曰,『高宗諒闇,三年不言。』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禮,何以獨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之賢王也。繼世即位,而慈良於喪。當此之時,衰而復興,禮廢而復起,故善之。善之,故載之《書》中而高之,故謂之高宗。三年之喪,君不言。《書》雲,『高宗諒闇,三年不言。』此之謂也。」○諒闇不言之禮,恐是之法,至小變,故釋冕反喪服。丘瓊山云:「周公負扆以朝諸侯,而流言起,則此制不得不變。故康王葬畢,遂即位。」春秋時,又大變,詳見余《春秋說》,今不再述。疏載杜預短喪之議,余亦已辨之於《春秋說》,今略之

子曰:「上好禮,則民易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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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民莫敢不敬,故易使。」皇氏本不載

牛春宇云:「此使非使民赴工也,使之爲善而已。」徐自溟云:「使是駕馭約束之意。」民易使者,如身使臂,如臂使指,血脤調鬯,無強硬不仁之病也,非使之赴征役。

子路問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其猶病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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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君子,謂在上之人。○曰:「不言所敬,敬天也。修己以敬天。」○補曰安人,謂孝悌敦睦以親九族。○補曰百姓,謂百官萬民。○補曰病,猶難也。

曰:「敬其身。」○敬者,有所嚮之名。無所向則無所敬矣。君子之敬其身,亦所以敬天而敬親。朱子云:「敬非但是外面恭敬而已。須看裏面無一毫不直處,方是敬以直內。」

曰:「人,謂朋友九族。」○〈堯典〉曰:「克明峻德,以親九族。」先言朋友,恐未安也。修己以敬者,誠意正心也。修己以安人者,修身齊家也。修己以安百姓者,治國平天下也。

孫月峰云:「,非以百姓之不安爲病,病己之不修,無以安百姓也。百姓有未安處,乃己未修也。」○此說甚精。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爲賊。」以杖叩其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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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原壤人,孔子故舊。〈檀弓〉曰:「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夷,踞,俟,待也。踞待孔子。」云:「申兩足,箕踞以待孔子。」曰:「幼少不順於長上,及長,無德行,不稱述。」○朱子曰:「自少至長,無一善狀,而久生於世,徒足以敗常亂俗,則是賊而已矣。」○補曰叩,微擊也。脛,腳也。○曰:「旣數責之,復以杖擊其脛,令不踞也。」○補曰原壤,蓋佯狂之人。孔子之責,戲而嚴也。

曰:「賊,謂賊害。」○駁曰非也。無補於世而蝗蠧至老,故戲之曰賊。賊,猶盜也。《詩》云:「人而無禮,胡不遄死?」

曰:「鴟鳥好蹲,故謂之蹲鴟。又或謂之鴟夷,夷即踞也。」○夷俟之義可疑,姑從舊說。

引證〈檀弓〉曰:「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孔子助之沐槨。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託於音也。』歌曰,『貍首之斑然,執女手之卷然。』夫子爲弗聞也者而過之。」○此狂也。《集注》謂『老氏之流,自放於禮法之外』者,未知何據。老子之道,未必狂蕩。

引證《大戴禮》曰:「少稱不弟焉,恥也,壯稱無德焉,辱也,老稱無禮焉,罪也。」〈曾子立事〉篇

曰:「古文叩ㆍ扣,文之誤也,當作指。爲夷俟踞足,不自知失禮,故仲尼旣責其爲賊,又指其足脛,使知夷踞之罪,非擊之明矣。」○駁曰非也。

闕黨童子將命。或問之曰:「益者與?」子曰:「吾見其居於位也,見其與先生竝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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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闕黨之黨名。闕里之所在曰:「將命者,傳賓主之語出入。」見〈少儀〉ㆍ〈雜記〉補曰將,猶奉也。《詩》云:「承筐是將。」曰:「孔子闕黨闕黨人家,使童子典謁也。」○曰:「或人見童子將命辨慧,問曰,『此小子豈宜益者與?』」蓋問其前程曰:「童子隅坐無位,成人乃有位。」〈檀弓〉云:「童子隅坐而執燭。」曰:「竝行,不差在後。」云:「父之齒隨行,兄之齒鴈行。」補曰居則欲速據其位,行則欲速進其步。以此觀之,其學業亦必將速求其成,無謙卑求益之理。此記孔子觀人之法

質疑《集注》曰:「或人疑此童子,學有進益,故孔子使之傳命以寵異之。」○封人ㆍ互鄕童子之類,凡先標地名者,皆外之之辭。若門人小子,則應書姓名,亦云且在孔子之門,則不過數日,宜知禮法,又安敢居成人之位,竝先生而行乎?『吾見其』三字,明孔子見之於彼家,不是在門者也。〈曲禮〉曰:「士之子,長,曰能典謁。幼,曰未能典謁。」將命固童子之事也,亦云不必爲寵異。

曰:「違禮,欲速成人者,則非求益也。」○駁曰非也。速成,豈速成人之謂乎?張南軒云:「如物之生循序,而生理達矣。若欲速成,反害其生。」夫子觀於二事,知其人必欲速不達,非以二事直指爲速成也。

衛靈公第十五凡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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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公問陳於孔子本,陳作陣孔子對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明日遂行。舊本,『明日遂行』,屬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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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陳者,行軍列伍之法。陳,列也俎豆,亦陳列之物,其形如布陳。○補曰俎豆陳列之法,曾所聞之,軍旅陳列之法,舊未學焉。云:「萬二千五百人爲軍,五百人爲旅。」補曰俎,升牲之器。自鼎而升俎豆,菹醢之器。籩以盛乾物,豆以盛濡物補曰衛侯無道,與交惡,連歲構兵,問陳將以修怨,孔子不欲爲謀主,故權辭以免。○補曰明日遂行,恐衛侯強之,將有禍。○《集解》,『明日遂行』,屬之下章,《集注》,上下章合之爲一。今按《史記》,在絶糧,在去七年之後,宜別爲一章。

曰:「軍旅末事,本未立,不可以教末事。」云:「治國以禮義爲本,軍旅爲末。」曰:「靈公無道之君,復有志於戰伐之事,故去之。」○軍旅之事,在平世猶不敢弛備,況於春秋之時,朝被圍,夕受伐,雖當之,何得不講習乎?孔子夾谷之會,請修武備,於陳恆之弒,沐浴請討,孔子未嘗不好兵也。故子自言『我戰則克』,〈禮器〉文又曰『教民七年,可以即戎』,其作《易傳》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豈必裒衣博帶,日講賓祭之禮,方可雲儒者乎?但此時,靈公耄亂無道,召淫人逐世子,怨讟紛興,十四而數年之間,兵連禍結,伐元年殆無虛歲。孔子若於此時,或以軍旅之事,言於衛侯,則不但禍,亦足戕身,斯其所以拒絶而不言也。此與孔文子之問答,前後一套。明孔子之意在於畏禍,不但舍禮義而崇甲兵,爲君子之所惡也。審如是也,不對斯足矣,何必汲汲然去之乎?

引證十一年《左傳》云:「孔文子孔圉之將攻太叔也,大夫大叔疾訪於仲尼仲尼曰,『胡簋之事,則嘗學之矣,胡ㆍ瑚同甲兵之事,未之聞也。』退,命駕而行曰,『鳥則擇木,木豈能擇鳥?』」言主人不能執賓仲尼於此,不對斯足矣,何必悻悻然命駕乎?興兵搆亂,以伐人之國家,則其謀主危矣,合觀兩事,其志見矣。且孔圉,皆不義而用兵,故孔子避之。苟其合理,則固嘗沐浴而請討矣。

事實《史記ㆍ世家》云:「孔子,主蘧伯玉家。他日靈公問兵陳於孔子,明日與孔子語,見蜚鴈仰視之,色不在孔子,遂行復如。」《集註》云:「是歲哀公三年,孔子年六十矣。」○《春秋》,二年,四月丙子,衛侯卒。靈公安得哀公三年,靈公問陳乎?靈公問陳,蓋在定公之末年。十五年是年孔子,如而過。有人之畏,至於絶糧之厄,明在六年,距問陳之年,已七年矣。

徐自溟云:「當時之軍旅,掌於王孫賈孔子豈肯與小人共議其事?」

絶糧,從者病,莫能興。子路慍見曰:「君子亦有窮乎?」子曰:「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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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孔子,會亂,故乏食。」云:「以〈孔子世家〉文而知也。」補曰定公末年,孔子哀公六年,復自,有絶糧之厄。○補曰從者,弟子及僕御從行者。病,飢憊也。○曰:「興,起也。」○補曰慍見,以怒色見於夫子也。見音現補曰君子居亂世,固當窮。分之所固然以其仕止,不踰節也。小人窮,則濫而爲非,故不窮。○曰:「濫,溢也。」補云:「踰節犯分,謂之濫。」

事實《史記》云:「孔子,復如。自遷於三歲,,軍於城父六年孔子之間,使人聘孔子孔子將往拜禮,大夫謀曰,『孔子賢者,所刺譏皆中諸侯之疾。今者久留之間,諸大夫所設行,皆非仲尼之意。今大國也,來聘孔子用於,則用事大夫危矣。』於是乃相與發徒役,圍孔子於野,不得行,絶糧。」○朱子曰:「是時,臣服於。若王來聘孔子大夫,安敢圍之?且據《論語》,絶糧當在去之時。」○曰:「時交戰無虛歲。孔子蓋爲昭王之聘,徘徊,而絶糧於其間也。」○曰:「孔子,復如。自遷於,自,去反於。是孔子自去,而往反於之間,凡三歲。自哀公二年至四年也。」○孔子之始去,在末年,之侵,在元年,見《左傳》而孔子時不在靈公之卒,在二年。見《春秋》三年五月,桓宮僖宮災。孔子聞火,曰:「其桓ㆍ僖乎!」見《左傳》四年,孔子六年,孔子,厄於見年表而是年春,,而師於城父六年《左傳》則絶糧之厄,正在六年之春。記事者,必不以相距七年之事,合之爲一章。在絶糧之當爲別章無疑。朱子以絶糧謂在去之年,本據《論語》,若別爲一章,則無可據矣。《左傳》ㆍ《史記》,豈可悉斥之爲妄乎?旣經絶糧之厄,孔子不應再游,而三年之在聞火,旣有明文,則在絶糧,必在三年之後,《史記》其不虛矣。

事實《家語》云:「昭王孔子孔子往拜禮焉,路出於大夫相與謀曰,『孔子賢聖。其所刺譏,皆中諸侯之病。若用於,則危矣。』遂使徒兵距孔子孔子不得行,絶糧七日,外無所通,藜羹不充,從者皆病。」〈在厄〉篇此竊取《史記》文也。《家語》者,僞書。

曰:「孔子不容,又之人之難,又之。會亂,故乏食。」○人之畏,明在末年。之伐,明在六年。注連言之,殊不明矣。

曰:「絶糧是異時之事,則『在』之上當有『子』字,別爲一章。如『歸與』章例今詳本文,疑《史記》有誤,當依說以《論語》爲斷。」○先儒皆以此之故,合爲一章,然『祭如在』ㆍ『互鄕難與言』ㆍ『有臣五人』ㆍ『也愚』之等,文例不一。『祭如在』,宜有『子』字,『也愚』,宜稱『子曰』此不足以破《史記》也。註ㆍ《史》ㆍ《左傳》ㆍ《家語》,無不相合,不可作一時事。

鄒嶧山云:「從者病,莫能興,只是病吾道之不能興起於時,不必作飢餓說。」○駁曰非也。

曰:「慍見者,不豫之色,見於面也。《家語》雲,『子路慍,作色而對。』」子路宜不離夫子之側,何以及病進見乎駁曰非也。

徐自溟云:「子路以爲夫子少從靈公意,與之言軍旅,而與我共行三軍,亦不至行之,陡卒而有絶糧之窮也。」○通作一章,則此義甚好,奈相距七年何?

曰:「君子固亦有窮時,但不如小人窮則濫溢爲非。」○駁曰非也。本旨不明。

程子曰:「固窮者,固守其窮。」○子路以君子之窮,愕爲非理,孔子答之爲常理。若作固守說,非所以破其惑也。

考異陸氏《釋文》,陳作陣。○純曰:「非也。陣字,王羲所作古文無之。說見《顏氏家訓ㆍ書證》篇。」○說見《佩觿集》,然《史記》已有陣字。〈淮陰侯傳〉云:「先行,出,背水陣。」

子曰:「也,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對曰:「然,非與?」曰:「非也,予一以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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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多學,謂博學。廣涉群經,以學道識,記也。云:「記識之。」補曰對曰然者,順以遜也。曰非與者,將受誨也。○補曰一者,恕也。五典十倫之教,經禮三百,曲禮三千,其所以行之者,恕也,斯之謂一以貫之。

曰:「善有元,事有會,天下殊塗而同歸,百慮而一致。知其元,則衆善舉矣,故不待多學而一知之。」○曰:「我但用一理以貫通之。」○駁曰非也。平叔孔子子貢問答爲何說乎?一貫之解,曾子親口言之,明明白白,後之儒者,猶復熟視含疑,不肯往從者,其心以忠恕爲小也。老子言『一生二,三生萬物』,佛氏言『萬法歸一』,孔子言『一以貫之』,可以相配,爲天地間至高至大之言。曾子落而下之,斲而少之,爲『忠恕』二字,極卑極小。故儒違之,儒違之,於彼則曰『曾子自領妙道,以糟粕酬門人』,於此則曰『子貢不能妙悟,以秕穅學聖人』,此吾道之巨蔀也。原夫人生斯世,自落地之初,以至蓋棺之日,其所與處者,人而已。其近者曰父子兄弟,其遠者曰朋友鄕人,其卑者曰臣僕幼穉,其尊者曰君師耆老。凡與我同圓顱而方趾,戴天而履地者,皆與我相須相資,相交相接,胥匡以生者也。我一人,彼一人,兩人之間,則生交際。善於際,則爲孝ㆍ爲弟ㆍ爲友ㆍ爲慈ㆍ爲忠ㆍ爲信ㆍ爲睦ㆍ爲婣,不善於際,則爲悖ㆍ爲逆ㆍ爲頑ㆍ爲嚚ㆍ爲奸ㆍ爲慝ㆍ爲元惡ㆍ爲大憝。吾道何爲者也?不過爲善於其際耳。於是作爲禮法,以道其善,以遏其惡,一動一靜,一言一默,一思一念,皆有刑式禁戒,俾民趨辟。其文則《詩》ㆍ《書》ㆍ《易》ㆍ《春秋》,旣千言萬語,而經禮三百,曲禮三千,枝枝葉葉,段段片片,浩浩漫漫,不可究學,要其歸,不過曰善於際也。善於際,何謂也?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無以交於右。斯之謂善於際也。括之以一字,非即爲恕乎?然則恕之爲物,如一條繈索,貫得千萬箇錢,孔子所謂『一以貫之』,非是之謂乎?天之所以察人之善惡,亦惟是二人相與之際,監其淑慝,而又予之以食色安逸之慾,使於二人之際,驗其爭讓,考其勤怠。由是言之,古聖人事天之學,不外乎人倫,即此一『恕』字,可以事人,可以事天。何故而小之也?一者,恕也。

曰:「曾子一貫在忠恕,子貢一貫只是恕。」○駁曰非也。曾子子貢,竝無大小。曾子子貢之一貫,竝無知行之別。曾子子貢之一貫,竝無忠恕ㆍ單恕之異。況此一貫,本是夫子之物!語曾子,不必爲大,語子貢,不必爲小,語曾子,不必該備,語子貢,不必省約。曾子曰『唯』,不必爲受道統,子貢無對,不必爲隔膜子。云:「子貢不應,近於不違如愚。」儒者當精微處,混侖而不劈,當圓融處,破碎而多端,其爲病均也。《中庸》曰:「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起句旣雙舉忠恕,而下節單言恕,何也?忠恕即恕,非有二也。先儒謂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今人知之,若先有一物,在內爲忠,然後自此推轉,發之爲恕,豈不大謬?審如是也,孔子二以貫之,豈一以貫之乎?恕爲之本,而所以行之者忠也,忠恕非恕乎?曾子子貢之本無層級,如是也。四書者,吾道之指南也,而《大學》ㆍ《中庸》,都是恕字之衍義,《論語》ㆍ《孟子》,其言強恕以求仁者,重見疊出,不可殫指,則夫子之道,一『恕』字而已。執此一字,以之接人,仁不可勝用也,而今之儒者,摸撈探索,東塗西抹,每雲萬殊一本,復合一理,執天地萬事萬物,都歸之於一理,曰『此夫子之道。』夫子之道,無亦空曠渺茫矣乎?以一理貫萬物,於自己善惡,毫無所涉。終日儼然危坐,究得萬殊一理,不念父母妻子在傍訕己,鄕黨賓友歸而議己,其與『庭前柏樹子』,相去未遠。此學道者,所宜戒也。

質疑《集注》曰:「方信而忽疑。」○先生長者,將有所言,發問如此。弟子當順其旨而導其言,冀聞明教,不應曰『我則不然』,以塞其言也。朱子曾子子貢積德積功,將有所得,故夫子告之以一貫。此謂瓜熟而蒂落,水到而渠成也。一貫不是神異之言,恐不必如是。且知旣有一箇一貫,行又有一箇一貫,則仍是二貫,恐不然也。

子曰:「,知德者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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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呼子路之名。」○補曰知德,謂知人之有德也。孔子子路,周流四國,不遇知己,感慨而告之。

曰:「君子固窮,而子路慍見,故謂之少於知德。」○曰:「此句,當在『子路慍見』之下。」見《筆解》朱子曰:「此章蓋爲慍見發也。」○『鮮矣』二字,本是慨惜世人之辭。若慨惜於子路,則豈雲鮮矣?子路不知德,而語之曰知德者鮮矣,則是恕子路也,豈責子路乎?此章與慍見無涉。○門弟子,其最受切責者子路。然其汲汲行道之志,斷斷從師之忠,於諸弟子中,最熱最猛。故孔子許之以乘桴浮海,猶然相從,斯可知也。師弟二人,周流四國,卒無所遇,及其遲暮也,悵然感慨曰:「知德者鮮矣!」斯豈切責之言乎?將子路平生,但受切責而無一言以相與乎?

引證皐陶曰:「都!在知人。亦行有九德,亦言其人有德。」○〈立政〉曰:「古之人,籲俊尊上帝,迪知忱恂於九德之行。亦越文王武王,克知三有宅心,灼見三有俊心,以敬事上帝。」○此之謂知德也。此章與下章,疑一時所言。

質疑《集注》曰:「德,謂義理之得於己者。」○德者,直心之攸行也。修於己曰修德,察於人曰知德。先儒每訓之爲得,諧聲也。然摸捉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