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 資治通鑑外紀 (明崇禎刊本)卷第八 北宋
宋 京兆萬年劉 恕 編集
卷第九


 周紀六起玄黓敦牂,盡屠維作噩,凡二十八年。


  敬王上


元年
 □夏,六月,壬午,王子朝入於尹。庚寅,王如劉。甲午,子朝入於王城。
 □莒共公虐,國人逐之。
 □秋,七月,奔魯。
 □齊人納郊公於莒。
 □吳伐楚州來。戊辰晦,及楚、胡、沈、陳、許、蔡、頓戰於雞父,楚師大奔,獲鬍子髡、沈子逞。胡,姬姓。
 □八月,丁酉,周南宮極震。
 □冬,十月,甲申,吳入郥。[1]楚司馬薳越追之不及,縊於薳澨。
 □是歲,蔡悼侯薨,弟昭侯申立。
二年
 □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秋,八月,魯大雩。
 □冬,十月,楚平王為舟師以略吳疆,及圉陽而還。初,吳之邊邑卑梁與楚邊邑鍾離兩女子爭桑,兩家交怒相攻,屠卑梁人之家。卑梁大夫怒,發邑兵攻鍾離,殺其老弱。楚王發國兵滅卑梁。吳王聞之,亦發兵滅鍾離、居巢。
 □是歲,杞平公薨,子悼公成立。
 □魯孟僖子病且死,誡其子懿子曰:「孔丘,聖人之後。年少好禮,其達者歟?吾沒若,必師之。」僖子卒,懿子與南宮敬叔往學禮焉。孔子年三十五矣,長九尺六寸,而貧且賤。嘗為季氏史,料量平;為司職吏畜蕃息。
三年
 □夏,魯有鸜鵒來巢。
 □秋,魯再雩。
 □九月,戊戌,魯昭公伐季孫意如,季氏與叔孫氏、孟氏三家共伐公。公出奔。己亥,遜於齊,次於陽州。[2]
 □十一月,己亥,宋元公薨,太子景公欒立。
 □十二月,庚辰,齊圍魯鄆。
四年
 □春,正月,庚申,齊取鄆。三月,處魯昭公於鄆。
 □夏,齊圍魯成。
 □秋,七月,晉知躒、趙鞅率師納王。
 □九月,楚平王薨,太子昭王軫立。伍子胥聞之,曰:「吾志不悉矣。」坐泣於室。
 □冬,十一月,辛酉,克鞏,逐王子朝。朝奔楚。癸酉,敬王入於成周,自是謂王城為西周,成周為東周。
 □十二月,齊有彗星見。景公坐栢寢,嘆曰:「堂堂!誰有此乎?」晏嬰曰:「其陳氏乎!陳氏雖無大德,公厚斂焉,陳氏厚施焉。齊嘗大饑,餓者相牽而趨田氏,不聞不生。周、秦之民歌之曰:『謳乎,其已乎!苞乎,往歸田子乎!』民歌舞之矣。後世陳氏不亡國其國也。」公泫然出涕曰:「為之奈何?」晏子曰:「君近賢而遠不肖,治煩亂而緩刑罰,振貧窮而恤孤寡,行恩惠而給不足,雖十田氏,其如君何。」群臣泣,晏子笑,公怒。晏子曰:「臣笑群臣諛甚。」景公曰:「彗星出東北,當齊,寡人以為憂。」晏子曰:「君高臺深池,賦斂如撝奪,誅戮如仇讎。孛又將出,彗星何懼乎?」公使伯常騫禳之,晏子曰:「使神可祝而來,亦何禳而去也。」是時景公繕治宮室,好聲色,聚狗馬,奢侈,厚賦重刑,故晏子以此諫之。
  晏子事靈公、莊公、景公,以節儉力行重於齊。既相齊,食不重肉,妾不衣帛。其在朝,君語及之,即危言;語不及之,即危行。國有道,即順命;無道,即衡命。以此三世顯名於諸侯。
 □晉嘗伐齊阿、鄄,燕侵河上,敗齊師。晏嬰薦田穰苴,景公以為將軍,扞燕、晉。穰苴曰:「臣素卑賤,願得君之寵臣,國之所尊,以監軍。」景公使莊賈往。穰苴與賈約:「旦日日中會於軍門。」穰苴至軍,立表下漏待賈。日中不至。穰苴仆表決漏,入軍門,申明約束。夕時,莊賈乃至。穰苴責以失期,斬之,以徇三軍,皆振慄。公聞之,遣使者持節赦賈,馳入軍中。穰苴問軍正曰:「軍中不馳,馳者云何?」對曰:「當斬。」使者大懼。穰苴曰:「君之使不可殺。」斬其僕,車之左駙,馬之左驂,以徇三軍。[3]遣使者還報,然後行。問士卒之疾,身自拊循之。悉取將軍之資糧享士卒,平分糧食。最比其羸弱者,三日而後勒兵。病者爭奮為之赴戰。晉師、燕師聞之,渡水而解。追擊之,取所亡故境而引兵歸。釋兵旅,解約束,誓盟而後入。景公與諸大夫郊迎,勞師,尊穰苴為大司馬。
 □景公嘗夜詣晏子家,晏子整衣冠立於門曰:「諸侯有故乎?大夫作亂乎?君何為非時而辱之?」公曰:「酒餚絲竹,願與大夫共之。」晏子曰:「未聞其禮,不敢承命。」公移至司馬穰苴家,穰苴執戈持劍於門曰:「諸侯有故乎?大夫作亂乎?君何為非時而辱之?」公曰:「酒餚絲竹,願與將軍共之。」穰苴曰:「未聞其禮,不敢承命。」公又移於梁丘據之家,鼓琴擊築,奉迎於門。公曰:「無彼二子何以治吾國!無此一臣何以樂吾身!」是時梁丘據、子家噲導君於邪。大夫高、國、鮑氏之屬害穰苴,譖於景公。公退之,穰苴發病死。
  景公射,晏子修禮而侍。公曰:「寡人厭禮久矣!欲得天下勇士,與之圖國。」晏子曰:「君子無禮是,庶人也;庶人無禮,是禽獸也。臣勇多則弒其君,子力多則弒其父,然而不敢者,禮也。禮所以御民,轡所以御馬,無禮而能治國家,嬰未之聞也。」公曰:「善。」飭射更席,以晏子為上客,終日問禮。
  景公問於晏子曰:「忠臣事君,何若?」對曰:「有難不死,出亡不送。」公曰:「可謂忠乎?」對曰:「言而見用,終身無難,臣何死焉;謀而見從,終身不亡,臣何送焉。忠臣能納善於君,而不能與君陷難也。」
  晏子侍於景公,朝寒命進熱食與服裘,對曰:「嬰非君廚養田澤之臣也,敢辭。」公曰:「夫子於寡人奚為者也?」對曰:「社稷之臣,能辨上下之宜,制百官之序,作為辭令,分布四方。臣之任也。」自是公不以禮不見晏子。
  景公畋,十有八日而不返。晏子往見。公曰:「國人皆以君安野而不安國,好獸而惡人。」公曰:「寡人有吾子,猶心之有四支,故得安佚。」晏子曰:「四支可無心乎!」公乃罷田而歸。
  景公起臺,歲寒,役者凍餒。公與晏子飲酒而樂。晏子歌曰:「庶民之凍,我若之何;奉上靡弊,我若之何。」歌罷,喟然流涕。公止之曰:「子為大臺之役,寡人將罷之。」
  景公鑄鐘,撞之庭下,郊雉皆呴。又欲為大鐘,晏子曰:「重斂於民,民必哀,歛哀為樂,不祥。」公乃止。
  景公飲酒,晏子入,公令樂人歌曰:「已哉已哉!寡人不說,爾何為來?」晏子曰:「嬰聞強而無禮,禍必及身。」公謝之。
  景公好弋,使顏涿聚主鳥而亡之,[4]景公怒欲殺之,晏子請數其罪,曰:「汝為吾君主鳥而亡之,一罪也;使吾君以鳥之故殺人,二罪也;諸侯聞之,以吾君重鳥而輕士,三罪也;天子聞之,必將貶絀吾君,絕其社稷,四罪也。數畢,請公殺之。」公曰:「止,勿殺而謝之。」
  景公怒有罪者,縛置殿下,召左右,支解之,敢諫者死。晏子左手持其頭,右手磨刀,仰而問曰:「古者明王聖主支解人,不審從何支始也?」公離席曰:「縱之,罪在寡人。」
  齊大旱,卜之,祟在高山廣水,景公欲賦斂以祠靈山。晏子曰:「靈山以石為身,草木為髮;天久不雨,髮將焦,身將熱,彼獨不欲雨乎?祠之何益。」公欲祠河伯,晏子曰:「河伯以水為國,以魚鱉為民;天久不雨,百川竭,國將亡,民將滅,彼獨不欲雨乎?祠之何益。」公避殿暴露,與靈山河伯共憂;幸而雨乎。公野居暴露三日而大雨。
  景公謂晏子曰:「君嚴曷害於治國家哉?」晏子曰:「君嚴,則下無言而暗,上無聞而聾,何為非害乎?夫治天下,非一士之言也,固有受而不用,惡有距而不入者哉?」
五年
 □春,吳王僚因楚喪而伐之,使二公子圍楚潛。楚救潛,吳師不能退。公子光欲弒王僚,鱄設諸曰:「吳外困於楚,而內空無骨鯁之臣,是無奈我何!」
  夏,四月,光享王,使鱄設諸以匕首刺殺王僚,左右共殺鱄設諸。光代立,是為王闔廬。拜鱄設諸之子為客卿。
 □楚費無極譖郤宛於令尹子常,子常殺宛。
  初,晉殺伯宗,其子伯州犁奔楚,為太宰。及靈王弒郟敖,殺伯州犁,至是伯氏之族出。伯州犁之孫嚭奔吳,為太宰,以謀楚。
 □秋,九月,楚子常殺費無極,以悅於國。
 □曹悼公朝於宋,宋囚之。曹立其弟野,是為聲公。是歲,悼公死於宋,歸葬。
六年
 □夏,六月,晉殺祁盈及楊食我,遂滅祁氏、羊舌氏。初,叔向生食我,叔向之母聞之,往,及堂,聞其號,乃還,曰:「豺狼之聲,終滅羊舌氏之宗,必是子也。」
 □秋,晉韓宣子起卒,[5]魏獻子舒為政,[6]分祁氏、羊舌氏之田為十縣,以魏舒之子戊,知盈孫徐吾,韓起孫固,趙勝曾孫朝,四卿之餘子也。賈辛、司馬烏有力於王室,司馬彌牟等四人以賢舉,為十縣大夫。韓平子須,起之子也。
 □是歲,鄭定公薨,子獻公蠆立。
 □滕悼公薨,子頃公結立。
 □吳王闔廬召伍子胥為行人,與謀國事。
 □吳王僚之子慶忌居衛,集賓客,養士卒,謀欲報仇。闔廬患之,子胥薦要離,為人薄弱,迎風則偃,背風則仆,而志氣勇決。見之闔廬,闔廬曰:「慶忌筋骨果勁,萬人莫當,[7]走追奔獸,手接飛鳥,駟馬馳不及,射之不能中,子之力不如也。」要離曰:「安其妻子之樂,而不除君患,非勇也。請君以罪逐臣,殺臣妻子,焚之而揚其灰。臣往投慶忌,得近而圖之。」闔廬從其謀,要離被桎梏,奔衛。慶忌納之,居有間,謂慶忌曰:「吳無道愈甚,請與王子往奪其國。」慶忌許之。與要離涉江中流,因風勢抽戈擊慶忌,力薄不制,慶忌捽而投之於江,浮則又取而投之,如是者三。慶忌曰:「捨妻子為君,忠也;得來近吾,謀也;弱力敢加兵於吾,勇也。赦之歸於吳,闔廬將厚賞之。」要離曰:「殺妻子以便事,不仁也;為故主殺新主,不義也;捽而三入三出於江,臣已辱矣。」伏劍而死。
七年
 □魯昭公自齊如晉,處乾侯。
 □秋,龍見於絳郊。
八年
 □夏,六月,晉頃公薨,子定公午立。[8]晉益弱,六卿皆大。
 □冬,十月,吳執鍾吾子,遂滅徐。徐子章禹奔楚。
 □吳王闔廬與伍子胥、伯嚭謀伐楚,將軍孫武曰:「民勞,未可,且待之。」孫武,齊人,僻隱幽居,時人莫知其能。伍子胥薦之於闔廬,問以兵法,每陳一篇,王不覺稱善。
 □齊景公以其子妻闔廬,泣送諸郊,曰:「余死不汝見矣。」高昭子曰:「齊負海而遠,君愛則勿行。」公曰:「余不能以齊國令諸侯,又不能以齊聽,是生亂也。吳,蜂蠆也,余恐棄毒於我。」遂遣之。
九年
 □夏,四月,薛獻公榖薨。
 □秋,吳侵楚潛、六,圍弦。楚師救潛及弦。吳師還。始用子胥之謀也。
 □冬,邾黑肱以濫奔魯。
 □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十年
 □夏,吳伐越,自是越 允常與吳 闔廬戰而相怨伐。
 □秋,八月,劉文公與萇弘欲城成周,敬王遣使告晉。冬,十一月,晉魏舒、韓不信合諸侯之大夫城成周。衛彪傒適周,見單穆公曰:「萇、劉其不沒乎?[9]欲支天之所壞,不亦難乎?自幽王而天奪之明,以亡其百姓,十有四世矣。」單子曰:「萇、劉其咎孰多?」曰:「萇叔必速及,將天以道補。周若無咎,必為戳。雖晉魏子亦將及焉。若劉氏,子孫實有禍。」萇弘,周之執數者,天地之氣,日月之行,風雨之變,律曆之數,無所不通。是時諸侯莫朝周,萇弘明鬼神事,設射狸首,狸首諸侯之不來者。欲依物怪以致諸侯而不從。周人之言方怪者自萇弘。韓不信伯音,韓須之子簡子也。
 □十二月,己未,魯昭公薨於乾侯。
 □是歲,曹平公弟通弒聲公代立,是為隱公。
十一年
 □春,正月,晉魏獻子舒卒。襄子曼多,舒孫也。
 □三月,城成周,三旬而畢。
 □夏,六月,癸亥,魯昭公之喪至自乾侯。戊辰,公弟宋即位,是為定公。
 □冬,十月,有一足鳥飛集魯定公庭翼而跳。孔子曰:「是商羊,見則有大水。」俄而大霖雨。
 □是歲,蔡昭侯朝楚,持美裘佩二,獻其一於昭王,而自衣其一。楚令尹子常欲之,不與,子常纔昭侯,留之楚。
十二年
 □秋,楚伐吳,吳潛師於巢。
 □冬,十月,敗楚克巢。
十三年
 □春,二月,辛卯,邾莊公薨,子隱公益立。
 □秋,九月,鮮虞敗晉於平中。
 □楚昭王嘗使王孫圉[10]聘於晉,定公饗之,趙簡子鳴玉以相,問圉曰:「楚之白珩猶在乎?其為寶也,幾何?」曰:「未嘗為寶。楚之所寶者,曰觀射父,能作訓辭,以行事於諸侯。左史倚相,朝夕獻善敗於寡君,使無忘先王之業。又有藪曰雲連徒洲,金木竹箭之所生。龜珠角齒皮革羽毛所以備賦。此楚國之寶也。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譁囂之美,楚雖蠻夷,不能寶也。」
 □楚左史倚相往見申公子亹,[11]子亹不出,倚相謗之,曰:「唯子老耄,故欲見以交儆子。子實不睿聖,老楚國而自安,楚其難哉!」子亹曰:「老之過也。」乃驟見之。
  楚司馬子期欲以妾為內子,訪之左史倚相,曰:「吾有妾而願,欲笄之,可乎?」對曰:「君子違而道,不從而逆。子木能違子夕之欲,而去芰薦,吾子經營楚國,而欲薦芰以干之,其可乎?」子期乃止。
 □楚昭王問於觀射父曰:「周書所謂重、黎寔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無然,民將能登天乎?」對曰:「非此之謂也。古者民神不雜。民之精爽不攜貳者,在男曰覡,在女曰巫。於是有天地神民類物之官,是謂五官。周宣王時,重、黎之後失其官守,寵神其祖,以取威於民,曰:『重寔上天,黎寔下地。』遭世之亂,莫之能禦也。」
  楚子期祀平王,祭以牛俎於王,王問於觀射父曰:「祀牲何及?」對曰:「祀加於舉,則上下有序。神求備物,不求豐大。聖王正端冕,帥其群臣精物以臨監享祀,謂之一純。玉、帛為二精。天、地、民及四時之務為七事。民之徹官百,王公子弟之質能言能聽徹其官者,而物賜之姓,以監其官,是為百姓。姓有徹品,十於王謂之千品。五物之官陪屬萬,為萬官。官有十醜,為億醜。天子之田九垓,以食兆民,王取經入,以食萬官。」
 □楚鬭且往見令尹子常。[12]歸語其弟曰:「楚其亡乎!不然,令尹不免!吾見其問蓄聚積實,如餓豺狼焉。積貨滋多,蓄怨滋厚,不亡何待!」
 □冬,蔡昭侯獻裘佩於子常。子常受之,歸昭侯。昭侯歸而如晉,請伐楚。
 □是歲,塵入成周,熊入於周。
十四年
 □春,三月,劉文公合諸侯於召陵,謀伐楚。晉荀寅求貨於蔡侯,弗得,言於范獻子,乃辭蔡侯。
 □晉使蔡伐沈。夏,滅沈。秋,楚為沈故,圍蔡。
 □楚自昭王即位,無歲不有吳師。蔡昭侯以其子乾與大夫之子為質於吳。闔廬謂伍子胥、孫武曰:「始子言郢未可入,今果如何?」對曰:「楚囊瓦貪,唐、蔡皆怨之。王必欲大伐,得唐、蔡乃可。」闔廬從之。冬,吳悉興師,與蔡侯、唐侯伐楚。選多力者五百人,利趾者三千人,以為前陣。十一月,庚午,陳於栢舉。闔廬弟夫概請戰,弗許。夫概曰:「王已屬臣兵,兵以利為上,尚何待焉?」以其部兵擊楚,大敗之。囊瓦奔鄭。吳乘勝而前。比至郢,五戰,楚五敗。己卯,楚昭王出奔。庚辰,吳入郢。昭王奔鄖,鄖公之弟懷將弒王,鄖公辛止之懷曰:「平王殺吾父,在國則君,在外則讎也。見讎弗殺,非人也。」鄖公曰:「事君者,不為內外行,不為豐約舉,茍君之,卑尊一也。」懷弗聽,曰:「吾思父,不能顧矣。」鄖公以王奔隨。伍子胥求昭王,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申包胥亡於山中,使人謂子胥曰:「報讎以甚乎!子故平王之臣,親北面而事之,今至於僇死人,此無天道之極!」子胥曰:「吾日暮塗遠,故倒行而逆施之。」申包胥走秦告急,求救秦。哀公未許。包胥立秦庭,哭七日七夜不絕聲。哀公憐之,曰:「楚雖無道,有臣若是,可無存乎?」
 □是歲,陳惠公薨,子懷公柳立。
 □杞悼公薨,子隱公乞立。七月,其弟過弒隱公自立,是為僖公。
 □曹聲公弟露弒隱公而自立,是為靖公。

校記

編輯
  1. 「郹」原作「郥」,據《左傳·昭公二十三年》改。
  2. 「於」原作「干」,據《春秋經》、《左傳·昭公二十五年》改。
  3. 「三軍」二字原無,據《史記·司馬穰苴列傳》補。
  4. 「顏涿聚」原作「燭雛」,據吳則虞《晏子春秋集釋》案語改。
  5. 「韓宣子起」原作「韓起宣子」,今改之。
  6. 「魏獻子舒」原作「魏舒獻子」,今改之。
  7. 「萬」原作「十」,據《吳越春秋·闔閭內傳》改。
  8. 「子」字原無,今補之。
  9. 「萇劉」原作「萇弘」,據《國話·周語下》改。
  10. 「圉」原作「圍」,據《國話·楚語下》改。下同。
  11. 「往」原作「廷」,據徐元誥《國話集解》引王引之說,「廷」當作「迋」,即「往」字;今從王說改之。
  12. 「往」原作「廷」,據徐元誥《國話集解》引王引之說,「廷」當作「迋」,即「往」字;今從王說改之。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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