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窩先生文集/卷六
雜著
編輯太極圖疑義
編輯第二圈以下。無不書其名號。而獨於上一圈。不書無極太極者。何也。
竊謂上一圈。只是挑出在上者。故不書名號耶。
五行。以生之序則水木陽也。火金陰也。據此而以類相次。則天三之木。當次於天一之水。地四之金。當次於地二之火。而今圖木反次火。金反次水。何也。
竊謂水火是互根者也。故本其所生則水爲陽而火爲陰也。據其所盛則水爲陰而火爲陽也。〈水火初生。其質柔軟。故據其盛而分陰陽。且四象先生者二老。而二老則變也。〉若夫金木則是陰陽之稺而不變者也。〈金木次生。其質堅剛。故本其生而分陰陽。且四象次生者。二少則不變也。〉圖之以水居右。以火居左者。是各據其盛而排列。木之次火。金之次水。以其陰陽之不變而序次。然據其所盛而生之序。陰陽固自來矣。本其所生而行之序。陰陽亦不外矣。此陰陽自然之對待而不可易者也。
圖解言水火木金土者是生之序。而其分陰陽則以行之序。何也。
竊謂五行本兼生與行。故其水火木金土之次序。以生出爲主。而其陰陽則以流行分言耶。通書曰。水陽根陰。火陰根陽。推此則生之序。陰陽自在於行之序中矣。行之序。陰陽亦在於生之序中矣。
形字下置陰圈。神字下置陽圈。五性下置五行圈。而至於善惡下則不置男女圈。萬事下不置萬物圈。何也。
竊謂陰陽五行之中。太極雖無乎不在。然陰陽圈之白黑交錯。五行圈之水火木金土。是取其陰陽五行之象也。惟人也。形生於陰。神發於陽。五性之德。得於五行。故形下置 。神下置 。五性下置 。若夫男女萬物圈則只以一圓圈。而取其男女萬物各一太極之義也。何可以太極之理。分排於善惡萬事之象也。故善惡下不置男女圈。萬事下不置萬物圈耶。若欲必置則善惡下當置陰陽圈。萬事下當置五行圈。不幾近於疊床架屋乎。此所以善惡萬事下。不置圈子耶。
男女各一其性。而男女一太極。萬物各一其性。而萬物一太極。
子皜雲各一其性。各具也。一太極。統體也。此言甚當。夫如是。故圖說第五節註。各一其性。一太極之下。以統體各具分言之。又以天下無性外之物。而性無不在者言之。蓋無性外之物者。統體也。性無不在者。各具也。如是看之則上下文勢。實相貫通矣。
第二節註。
按太極之有動靜。〈止〉命之道也。是合動靜說。以動極而靜。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爲其根而言也。其動也。其靜也。是分動靜說。以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分陰分陽。兩儀立焉而言也。動極而靜。靜極復動。是承上動靜流行而言也。動而生陽。靜而生陰。是承上陰陽一定而言也。或曰。太極之有動靜。〈止〉命之道也。是合動靜包頭說。其動也。〈止〉以始也。是以動一邊說。其靜也。〈止〉性命也。是以靜一邊說。動極而靜。〈止〉不已也。是承上其動也一條而言也。動而生陽。〈止〉不移也。是承上其靜也一條而言也。此則恐似未然。朱子曰。一動一靜。皆命之流行也。蓋動雖是流行。靜雖是一定。然動而靜。靜而動。是乃所以流行也。不可只以動一邊屬之流行也。故合動靜說者。以流行言也。分動靜說者。以定分言也。又況上文旣曰太極之有動靜。是天命之流行雲爾。則所謂流行者。在乎一動一靜。尤爲曉然矣。且蓋字以下。太極者云云。動靜者云云。是說流行也。照應上段太極之有動靜也云云。又太極形而上云云。陰陽形而下云云。是說對待也。照應上段。其動也云云。其靜也云云。是以以下。雖然以下。是合說流行對待耳。
小註節齋蔡氏曰。形謂動而可見之時。
竊謂形上形下。非以時分言也。今曰前謂形而上云云。又曰。形謂動而可見之時。未知可見之時。是何等時也。按前指理氣之最初源頭而言。後指理氣之窮到極處而言。蓋言推原其始而不見理氣之相合處。反觀其後而亦不見理氣之相離處也。今曰。前謂太極形而上云云。後謂陰陽不同時云云。而以分道器。器亦道。道亦器之說當之。未可曉也。又曰。恐人惟以可見者爲始云云。若然則其終。果人之可見者乎。若乃器卽道。道卽器之說則極爲精密矣。
小註平巖葉氏曰。動而生陽。〈止〉一定而不易也。
按大註。以動極而靜。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爲其根爲流行。而今葉氏以生陽生陰。爲流行之妙。大註。以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分陰分陽。兩儀立焉爲一定。而今葉氏以互爲其根。爲一定而不易。斯與朱子說不同矣。
第三節註。有太極則一動一靜云云。
按有太極則雲者。指統體也。無適而非太極之本然雲者。指各具也。其曰。統而言之者。合五行而統論者也。錯而言之者。就一行而交錯言者也。蓋一物之中。亦有陽動陰靜。則是非交錯之意耶。無適而非陰陽。無適而非太極者。是發明五行中各有陰陽也。陰陽中各有太極也。似非下文五行一陰陽。陰陽一太極張本也。
第四節。五行一陰陽也云云。
按本無極也以上。說統體。五行之生以下。說各具。故註曰。渾然一體。莫非無極之妙雲者。指統體也。無極之妙。亦未嘗不各具於一物之中雲者。指各具也。蓋字以下。至性外之物。是承上統體而言也。然字以下。至性之無所不在。是承上各具而言也。
第五節註。精以氣言。不二之名。
按不二者。是釋精字之意也。蓋純一不雜之謂也。二五之氣。最其純一不雜者。乃能妙合凝聚而生人物也。或曰。不二者。二氣五行渾合爲一之意。未知孰是。其曰。父之道母之道雲者。指人物男女而言也。非指乾坤而言也。觀於成男則成女則之文勢。可知矣。上言無性外之物。性無不在者。指二五而言也。下言無性外之物。性無不在者。兼指萬物而言也。其曰。尤可以見其全雲者。此全字非指太極之全體也。蓋前章註所謂豈有性外之物。性之無所不在者。只就二五造化上說也。此於男女萬物上。又說統體各具。則所謂無性外之物。性無不在之義。到此而尤爲全備。其曰。子思子以下。只以語大語小。取比於統體各具也。似非取其道中之一事與擧全體之意也。
第六節註。有以定之。
農巖金氏。以定字。爲聖人自定。恐似偏枯。蓋此處最難言。不必專就聖人也。亦非汎指衆人也。似是公共說定人底道理也。故下章小註。問是聖人自定。是定天下之人。而朱子不明言聖人與天下之人。但曰。此承上章惟人也得其秀而最靈云云。則觀於惟人二字。可知其公共說也。
第七節註於此乎定。
竊謂定。如天下之爲父子者定之定也。蓋聖人全夫太極之道而無所�焉。則人之道理。於是乎定矣。此是道理之定也。非天下人之定也。
同節註一天下之動。
蓋天下雲者。如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之天下也。其曰。天下之動。卽聖人之用也。或曰。是天下人之動也。未知孰是。姑兩存之。
第九節。立天之道。陰與陽云云。
竊謂於天地則以氣質謂道。於人則以理謂道。何哉。蓋氣質與道。未嘗相離。所謂道體之全。渾然一致也。又況天地之道。至誠無妄。故直以氣質謂道。於人則不能皆有以眞實無妄。故特以理謂道耶。
同節小註。平巖葉氏曰。在天以氣言曰陰陽云云。太極之體所以立也。
按註曰。於其中又各有體用之分。是知陰陽剛柔仁義之中。各有體用也。今葉氏以陰陽剛柔仁義。爲太極之體。以原始反終。爲太極之用。似與註說不類矣。
統之有宗。會之有元。
按此與答陳器之書統之有宗。會之有元。畧有不同。蓋書之雲統之有宗。會之有元者。承上自四而兩。自兩而一而言也。言其統係於宗。會係於元也。論之雲統之有宗。會之有元者。承上一物之中。天理完具而言也。言其統復有宗。會復有元也。其統與會。指物也。宗與元。指太極也。
體立而後用有以行。則亦不嫌於先有此而後有彼也。
按其意蓋曰。體立而後用行。則體用只是一源。固無先有此後有彼之嫌也。或曰。雖雲先有此後有彼。而亦不爲嫌也。恐未然。蓋此段方論體用一源。而反以先有後有不以爲嫌。則烏在其發明一源之意耶。
通書疑義
編輯思章小註節齋蔡氏云云。
按第一文。是包頭說。第二文。是指聖人而言也。其曰。思通者。不待大故地思索而無不通也。第三文。是指學聖人者而言也。其曰不思則不睿則雲者。似言用工夫也。第四文故字以下。是承第三文而言也。而字以下。是指下一層人而言也。今蔡氏曰。思通用也。言學聖人者云云。恐似未然。蓋第二文。全指聖人之事。以無思爲本。以思通爲用。蔡氏乃以思通爲學者。似非但與朱子註䟽不同也。若然則聖人只有其本而無其用也。殊甚可疑。
心經疑義
編輯禮樂不可斯須去身章。附註南軒張氏曰。嚮晦入宴息。乃敬也。講錄。以寢亦不屍。齊手斂足等語解之。此固然矣。然詳玩本文則嚮晦宴息。卽是敬也。蓋嚮晦宴息。雖與乾乾不息有異。而隨時自養。以爲朝聽晝訪之地。則卽此宴息而敬在其中矣。若夫寢不屍。齊手斂足。乃宴息時用敬之節度也。未知如何。
牛山章附註。或問彼未嘗。講錄。彼指日夜。愚意則似指良心。
睡一覺起來。依前無狀。講錄雲睡一覺。如朝來之意。愚嘗推之曰。睡如日夜之所息。一覺起來。如朝晝所爲。依前無狀。指良心梏亡。
小註。西山眞氏。敬靜爲一。講錄。按條靜是主敬之效。以程子所謂敬則自虛靜證之。蓋敬靜自是兩件事。而南軒所謂敬則主靜之意。及敬字上勉力。愈覺主靜之意者。於敬靜二字。無所分別。故西山雲合敬靜爲一。非以靜爲敬之效也。子程子所謂敬則自虛靜者。自是。
按修道之敎。主聖人言。戒愼恐懼。主學者言。蓋戒愼恐懼。由敎而入之事也。朱子初年。直以戒愼恐懼爲修道之事。而至或問。方以由敎而入爲言。恐當以或問爲正。
敬齋箴註。除非那人。講錄。除非。除了非也。言非則除之也。釋疑雲除非。除是非。恐當以釋疑爲正。
感興詩蔡註記疑
編輯按首章。是統論天地陰陽寒暑來往之氣。而理爲之主。似是橫說。而蔡氏謂太極圖之◯也。可疑。
按第二章。是論陰陽無終無始。而至理所存。古今不易者。似是直說。而蔡氏謂太極圖之 也。可疑。
按第四章。君看穆天子以下。是指人心馳騖不已則終必有萬里窮轍跡。徐方御宸極之事矣。蔡氏雲特藉此以比人心之流蕩。物慾之爲主。而六義之比也。可疑。
按第六章。五族沉忠良。史記曰。幷被禁錮。延及五族。據此則所謂五族沉忠良者。似以延及五族之法。沉淪忠良也。蔡氏以五族爲五侯。似失照管。蓋五侯是具瑗左棺徐璜單超唐衡之類。而桓帝時人也。禁錮忠良。是曹節張讓輩所爲。靈帝時事也。時世固不同矣。
按第八章。及此防未然之此字。似指一陰初生也。未然。似指羸豕躑躅。履霜堅氷之類也。言及此一陰初生之時。預防其躑躅堅氷之致也。蔡氏以此字指陽而言。未然爲陰。果如此說則雖與下句彼字。對偶極精。而語意似不如此。可疑。
按第十九章。反躬艮其背。是養乎內也。肅容整冠襟。是制乎外也。蔡氏以上句爲由外而制乎內也。下句爲自內而防乎外也。可疑。
雜識
編輯大山曰。無訟者。新民之至善。而使之無訟者。以明德之旣明。當就使字上認得意思。〈止〉小註說。恐不可打破。東巖曰。以明德新民而言。則明德爲本。新民爲末。以聽訟一事而言。則使無訟爲本。聽訟爲末。不可以一槩論。農巖曰云雲。明齋曰云雲。南塘曰云雲。
按或問曰。聽訟無訟。於明德新民之義。何所當也。據此則聽訟是新民之事。使無訟是明德之事。聽訟使無訟之本末。卽明德新民之本末也。今農巖曰。聽訟。是無其本而從事於末者也。無訟。是其本旣立而末從之者也。此說卻是。而其以聽訟與無訟。皆爲新民之事。而以小註朱子說。爲終有所未合。此則恐似未然。夫使無訟三字。及於新民之事。故農巖作此見解。然章句曰。明德旣明。〈止〉訟不待聽而自無也。觀此則無訟者雖及於新民之事。而使之無訟者。以其明德之旣明也。故或問亦曰。得其本之明效也。以此而觀小註說。則其言本末者。未見其與經傳各異也。南塘則以使無訟專屬之新民。而謂實該其本。明齋則以無訟爲新民。而使之一字爲明德。皆似未察乎章句或問之義也。當以大山說爲正。若細推之。則聽訟自是新民中一事也。新民之爲末。在所當務。而聽訟之爲末。是非所尙。則其爲本末。亦些有分別。東巖說盡之矣。
補亡章。人心之靈。莫不有知。子希,鳳天。皆以人莫不有知解之曰。此句對物莫不有理而言。則當以人莫不有知之意看之。方與物莫不有理之語。文勢語脈。俱爲齊整也。若曰心莫不有知。則是吾之心獨能有知。而他人不能也。語意甚爲偏枯云云。
按此句雖對物莫不有理。而人心之下。加一靈字。則是心之虛靈本體莫不有知之謂也。非謂人人莫不有知也。雖曰。心莫不有知。而與物莫不有理。文句語意。未嘗不齊整也。且吾人之心莫不有知。則天下人之心皆然。從可知也。有何偏枯之理哉。又況或問論格致條曰。一人之心。足以貫乎天下之理。其曰貫天下之理者。果非心莫不有知之謂。而其曰一人之心者。亦可謂偏枯乎。且此句之上。曰致吾之知。而其下又曰。其知有不盡雲爾。則其所以致吾之知者。乃爲他人之知有所不盡而致之耶。乃爲吾心之知有所未盡而致之耶。蓋首言致吾之知。而繼之曰。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者。以此心之靈知本體而言也。末乃揔之曰。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雲爾者。以其因此些子知處而推致之。以復此心莫不有知之本體也。又況首句致吾之吾字。下段吾心之吾字。尤可見主我而言也。如此看。未知如何。
南溪曰。已知之知。卽上文其知不盡之知。輯註恐誤。尤庵曰。已知者。蓋因格物而已知之知也。又曰。最初格得之知也。明齋曰。此註說無可疑。〈止〉知有三層云云。
謹按傳文。已知之理之下。繼之以益窮之。則觀於益字。可見已知字包得不盡之意矣。南溪說似無改評。若夫尤庵所謂已知之知。卽最初格得之知者。恐似未然。嘗觀語類。論已知之義曰。知元自有。纔要去理會。便是這些知萌露。若懵然全不向着。便是知之端未曾通。又曰。人也不解無箇發明處。便從此挨將去。漸漸開明。只如一箇事我才發心。道我要做此事。只此便是發見開明處。了便從此做將去。據此則已知之知。是自有之知。而非因格物而有者也。明齋以知有三層譏之者。亦似然矣。而以小註說謂無可疑。則明齋亦察之未精矣。
沙溪曰。莫不有知之知。是知之體。因其已知之知。是知之用云云。農巖曰。兩知字未見其有異。南塘曰。兩知字分爲體用。而字義有不同。則恐未然也。〈止〉安得以是體哉。
竊謂兩知字。非有字義之不同。而分爲體用則似無不可。蓋有知之知。是指知之本無不知者也。其非虛靈之體乎。已知之知。是指知之萌露透出者也。其非發見之用乎。又況下文全體大用字。實承知字而發。則沙溪之說。極爲精確。而今南塘,農巖皆非之。卻恐未然。且南塘以有知之知。爲着於事物者。亦似未然。
廬江記聞錄。誠意章之別立一傳。以其知行之有異。爲正修齊治平之基云云。
竊謂誠意之所以別立一傳者。非但爲知行之有異正修齊治平之基而然也。其文體語勢。自不得不然也。何者。傳文之例。每每鉤連爲說。而至於誠意章。獨不然者。蓋緣格致只是一事故也。是以。傳之釋格物。其釋致知之意已盡。故其釋誠意。不得言誠意在致知。而復釋致知之事也。此誠意所以不連於致知也。誠意旣別爲一章。而又備言工夫功效。更無餘蘊矣。是以。其釋正心。不得言正心在誠意。而更釋誠意之事也。此誠意所以又不屬於正心也。上旣不連於致知。下又不屬於正心。則在於中間。不得不別爲一章也。故朱子於誠意正心兩章下。特置註說。以明誠意之由於致知。正心之由於誠意。則傳文之不相連屬者。朱子以補之矣。且經曰。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以此三者連屬爲說。則其曰誠意所以別立一傳。以其知行之有異正修齊治平之基雲者。無或不備乎。然其釋誠意。不曰正心在誠意。如下章之修身在正心者。何也。蓋誠意是自修之首。而與致知相對者也。故承上致知之章。而必以誠其意毋自欺六字。襯貼得起。雙峙幷立。以示知行之相須互進也。烏可與他章帶說過去者。同爲起例也。觀此則別爲一章之義。可知矣。
霽山曰。誠正修齊章章句中。段段揷入致知意思者。愚於振谷丈說。亦不能無惑焉。〈止〉大學一部。獨立致知一章足矣。何爲各立條目而至於十章之多也。
謹按霽山所謂八條目階級相殊。工夫自別雲者。誠爲至論。然格致者。所以格誠正修齊之道也。非謂今日盡知然後明日始去行也。亦非謂方爲力行則便以知爲筌蹄也。比如初到京師者。預講其行程次第。然及其出門登程。更爲詳審。的知其自某至某。然後可以直到京師而無邪逕橫走之弊矣。然則誠正修齊雖是行也。而豈可全然無知字意思耶。試以觀於章句。則如知爲善之知字。不能察不加察之察字。省察克治之省察字。雖是誠正修齊之工。然亦可以知字意思觀之者。恐無不可。振谷之說。似不可全斥之也。然其曰段段揷入雲者。似說得太重。若曰。諸章略略帶得知字意思雲爾則未知如何。
廬江記問錄。其儀不忒。夫儀字。非威儀可象之儀。當訓儀則之儀。
蓋朱子訓解之法。雖一字而有異義者。則隨處必訓。若無異義者。旣訓於前則更不復訓於後。今儀字。始見於止至善章。而是威儀可象之意。故訓之曰。儀。可象也。若夫其儀不忒之儀字。是儀則之儀。則當訓曰。儀。儀則也。而今無訓解。則前後儀字之是一意。可知也。似不可以異看也。
南元大曰。子在川上章集註。程子曰。與道爲體之體。亦是道體之本然。不可以形體看也。道體本然之體及與道爲體。只是一意云云。
按語類問云云。向見先生說道無形體。卻是這物事。盛載那道出來。故可見與道爲體。言與之爲體也。這體字較粗。如此則與本然之體。微不同。曰。也便在這裏。而只是前面體字。說得來較濶。連本末精粗。都包在裏面。後面與道爲體之體。又說出來那道之親切底骨子。問。子在川上註軆字。是體用之體否。曰。只是這箇體道之體。只是道之骨子。問。如何是與道爲體。曰。與那道爲形體。這體字卻麤。只是形體。問。猶雲性者道之形體否。曰然。問。與道爲體。與字其義如何。曰。此等處要緊。與道爲體。是與那道爲體。道不可見。因從那上出來。若無許多物事。又如何見得道。便是許多物事。與那道爲體云云。道無形體可見。只看日往月來。寒往暑來。水流不息。物生不竆。顯顯者乃是與道爲體。問。與道爲體如何。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道本無體。此四者。非道之體也。但因此則可以見道之體耳。那無聲無臭便是道。但尋從那無聲無臭去。如何見得道。因有此四者。方見得那無聲無臭底。所以說與道爲體。劉用之曰。如炭與火相似。曰。也畧是如此。問。與道爲體。此體字如何。曰。體質。道之本然之體。不可見。觀此則可見無體之體。如陰陽五行爲太極之體。又曰。太極是體。陰陽是用。曰。此是無體之體。叔重曰。如其體則謂之易否。曰然。與道爲體。這體字。如那形體相似。道是虛底道理。因這箇物事上面方看見。如曆家說二十八宿爲天之體云云。經禮三百。曲禮三千。無一事之不仁。經禮曲禮。便是與仁爲體。據此則道體本然之體。及與道爲體之體字。不必更爲論辨。而其不同可見矣。未知元大以爲如何也。
九思堂曰。私怒私喜。雖主於氣。而其中莫不有理焉。當於是理則斯謂之道心。豈有道心而不爲仁義之發耶。旣發於仁義。則雖謂之仁義之端。吾未見其不可也。
按或問。看得來喜怒愛惡欲。卻近似仁義。朱子曰。固有相似處。又曰。七情是橫貫去了。問。飮食男女之得其正。卽道心矣。又何分別。朱子曰。這箇畢竟是生於血氣。又曰。固未嘗直以形氣之發盡爲不善。而不容有淸明純粹之時。但所謂淸明純粹者。旣屬乎形氣之偶然。則但能不隔乎理而助其發揮耳。不可便認以爲道心也。黃勉齋曰。四端原於性命。七情發於形氣。〈不記全文而大意如此。〉據此則其曰固有相似處。而不直曰相似。則語意儘有商量矣。若夫向上推原。固有所從來。而不可直謂仁義之發也。其曰橫貫去了。其曰生於血氣。其曰發於形氣。則其曰喜怒之發。乃是外物之觸於形氣。非如惻隱羞惡之直發於仁義而爲仁義之端也。其曰不可便認以爲道心。則喜怒雖有合道處。而只屬乎形氣之偶然也。與道心之原於性命者。畢竟是不同矣。今曰斯謂之道心。曰仁義之發。曰仁義之端者。與朱子勉齋說似不類矣。而此是渾淪言。故如此說耳。若分開處則不可如此說耳。
宋櫟泉曰。因其材而篤。或曰。不可通言於培覆。〈止〉非恩非害之說。又盡其餘意。但輕看厚字則無疑礙。
按因其材而篤焉之下。着故字。卽以栽培傾覆承之。則因材篤焉之意。分明是相通於培覆。且末節小註胡氏曰。不德者厚其毒。據此則培之者固篤也。而覆之者亦篤也。且朱子所謂加厚者。承上因其材而言。則加厚之通言於培覆。可知。此與胡氏說正相合矣。若夫辥氏非恩非害之說。則與經文朱子之意不同。而今反以爲盡朱子之餘意。又曰。輕看厚字云云。所謂不可通言者。固不足多辨。而輕看厚字之說。亦不可曉矣。
黃次野雲視聽持行。乃理也云云。
詩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則。夫則者。當然之理也。以人之一身論之。耳目手足。物也。明聽恭重。理也。然則目之視者非理也。視而明者乃理也。耳之聽者非理也。聽而聦者乃理也。至於手足之恭重亦然。此則所謂當然之理也。次野雲視聽持行。乃理也。明聦恭重。是人之用工所到者。恐似未然。夫耳目手足。莫不本有當然之則。故惟明惟聦者。所以合於手足之理。而不恭不重者。失其手足之理也。若以視爲目之理。以聽爲耳之理。則淫視傾聽。亦可謂之理也。以持爲手之理。以行爲足之理。則惰慢輕躁。亦可謂之理也。其可乎哉。大抵次野之見。本於當然不可訓之論。其曰循是理而後當然云云。似未知理之本面也。蓋理之本面。元有此當然者。故惟人也。循是理而有當然之名。若理本無當然。則其所謂當然。乃人之安排做去也。直是不成義理矣。〈著說後觀於語類。則有曰天之生此物。必有當然之則。如耳有耳之則。目有目之則。視遠惟明。目之則也。聽德惟聦。耳之則也。從作乂。言之則也。恭作肅。貌之則也。據此則愚說似不悖理矣。〉
子希雲太極圖五箇圈子。是懸空說也。自天地極而言之。則這圈子是天地極之象也。自人極而言。則這圈子是人極之象也。故圖解人極於是乎立。而下置太極陰陽五行三圈子者。是人極之象雲。而以第六節註。其在人者又如此。及第七節註。此其所以成位乎中者當之。又曰。上段。四時行也。下三圈子。是天地極之象也。下段。人極立。而下三圈子。是人極立之象也。此三圈當屬上句。而三圈下當懸吐〈乀匚〉。
蓋上段三圈。是爲推上推下之地也。下段三圈。是指三圈之不能違於人極之意也。大抵◯ 此是造化圈也。惟人也稟是造化而生。故形神五性。皆具此理。而能立人極。然畢竟造化自是造化。人極自是人極。似不可直指造化爲人極也。且以註中所謂在人者又如此者觀之。其又字與如字。可見造化與人極之些有分別也。若只是一物事。則何必下又字如字耶。又以所謂成位乎中者觀之。聖人立此人極。則與天地幷立爲三而位乎中也。非謂三圈之象成於此也。愚意謂聖人能立人極。而與造化相脗。則聖人之極。自不違於造化也。其曰懸空說則固好矣。而其曰人極下三圈。是人極之象。則無乃不可乎。又況退溪之說。不啻分曉。吾輩當謹守師說。可也。
農巖曰。木能克土。則金之克土可知。而聖人不言者。以其有子克母之嫌云云。
按農巖似未察克字之義也。蓋木克土者。非以木鑿土之謂也。木根之在土中者。能穿土而萌芽闖出者。此所謂克土也。如土中有水。而掘土爲坎則水湧。以土實之則水不能湧也。其餘二行皆然。觀於四時之春秋冬夏。可知也。春則木能克土發生。而遇秋金則休囚焉。夏則火旺用事。而遇冬水則又休囚焉。若如農巖說則非但金克土也。水能嚙土。而邱陵頹圮則是水亦克土也。其可乎哉。五行自然相剋之理。似不如是矣。
心性之別。
朱子曰。性猶太極也。心猶陰陽也。太極只在陰陽之中。非能離陰陽也。然至論太極則太極自是太極。陰陽自是陰陽。惟性與心亦然。所謂一而二。二而一也。語類。朱子曰。心性固是一理。然自有合而言處。又有析而言處。須知其所以析。又知其所以合。乃可。然謂性便是心則不可。謂心便是性。亦不可。孟子曰。盡其心知其性。又曰。存其心養其性。聖賢說話。自有分別。何嘗如此儱侗不分曉。固有儱侗一統說時。然名義各自不同。心性之別。如以碗盛水。水須碗乃能盛。然謂碗便是水則不可。後來橫渠說得極精。雲心統性情者也。
陰陽五行。氣質交運。
氣。指陰陽也。質。指五行也。蓋陰陽五行。交相運用。行於天而爲四時。賦於物而爲萬品。然非在地成形之五行。能運動於太虛空裏也。朱子曰。五行。質具於地而氣行於天。是知氣之聚者爲質。質之運者爲氣。氣貫乎質。質載乎氣。一氣灌注。旋斡震盪。以爲生物之材料也。次野謂氣者質之源。故流行而不已。質者氣之凝。故一定而不移。旣成此質。則其氣但行於此質中。而不能行於質之外也。果如此說則五行成質之後。與在天之氣。漠然不相流通也。其可乎哉。大抵人之一身。五行具焉。非謂彼塲圃之木運而爲人之肝。竈突之火運而爲人之心。金爐之躍者。賦於人而爲肺。江河之潤者。賦於人而爲腎也。然周禮曰。墳衍之人頎而長。詩曰。維岳降神。古語曰。人傑地靈。然則山川之孕精毓靈。胚胎於人者。又豈無其理哉。且以春夏之交驗之。天氣下降。地氣上升。所謂地氣者。是何氣也。只是土地之氣。而金木水火之氣。不得以與之耶。以愚所見。旣曰地氣。則五行之氣無不備矣。其曰上升。則是氣之交相運動。從可知也。豈可一成形質。漠然不動。無與於化育耶。質中之氣。卽行天之氣也。非此質之外別有一氣交運於空中也。若質中之氣但行於質中。則是質與氣。相爲隔絶也。直是不成造化矣。朱子所謂及至成物。一成而不返者。是對流行變動而言也。其意蓋曰。未著形質。便是屬陽而周流無滯。才麗形質。便屬陰而轉動不得。非成質之後其氣無與於造化之謂也。此似不足爲次野之證案也。有宋李性傳序饒州刊朱子語續錄後曰。池錄之行也。文肅黃公直卿旣爲之序。其後書與伯兄。〈伯兄卽性傳之兄文惠公〉乃殊不滿意。且謂不可以隨時應答之語。易平生著述之書。性傳謂記者易差。自昔而然云云。愚意語錄與四書異者。當以書爲正。論難往復。書所未及者。當以語爲助。與詩易諸書異者。在成書之前。亦當以書爲正。而在成書之後者。當以語爲是。學者類而求之。斯得之矣。按性傳此說。是確論也。今之讀經書者。或不詳審章句集註。而耽看小註。又或全信語類。而殊不知主註或有與章句集註不合者。語類亦或有初晩之不同。若是者。其何能得朱子之正意哉。故余特取性傳序。以爲讀語類者之準則雲爾。
皇明張瑞國所撰大同書院記。題曰。聖學旣湮。世儒憚於䂓矩準繩之嚴。而好言鳶魚活潑吟風弄月之趣。其流之弊。不至於七賢八達則不止。起於宋儒張皇與點之意爲嚆矢。紫陽晩年。有門人問與點之意。曰。某平生不喜說此話。論語自學而至堯曰。都是工夫。又易簀之前。悔不改浴沂註一章。留爲後學病根。謹按朱子此說。未知見於何書。然所以爲學者慮者若是至切。然後之學者。或有不求身心而徒尙口舌。或有不屑事務而馳心高遠。終身誦習。卒無得焉。是豈朱子之意乎。張瑞之記。實爲切中其病矣。遂抄錄其語。以爲自警之地雲爾。
陽節潘氏曰。明燭而達朝。乃雲長之大節。卻衣而凍死。實陳三之細事。按明燭達朝。未嘗見正史。然卽有之。此不過雲長堂堂忠義中特其一事耳。似不可以此斷爲平生大節也。陳繼儒之論。似得之。若夫陳三。以趙挺之裘。爲奸人之衣而卻之。至於凍死。不有秉執而能如是乎。若使陳三逆知其必死。則又未知如何處之。然但律之以一介不以取人之義。則似無所愧。而潘氏斷之以細事。似未然。昔羅景綸常論此甚當。君子論人。似當如是矣。
子產相鄭一年而謗興。輿人誦其欲殺。三年而謗止。輿人猶恐其死。孔子相魯。投之無戾之歌。雖發於初政。惠我無疆之頌。旋作於化成。觀此則信乎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者耳。
記
編輯近齋記
編輯餘人固淺近。學亦淺近。無所短長。然若能切問近思。鞭辟近裏則庶或爲他日行遠之基耶。遂以近名吾齋。
說
編輯致曲說
編輯天以五常賦於人。而人受以爲五性。蓋性無不善也。故以其性而言之則固無聖凡之別。而以其氣稟而言之則不能無偏全之異矣。是以。聖人淸明純粹。全體渾然。於仁之發而盡仁之道。於義之發而盡義之道。至於禮智。無不皆然。則不待推致。而巨細精微無不盡焉。章句所謂擧其性之全體而盡之者。是也。若夫其次則氣質所拘。故其發見處。乃是一曲。章句所謂善端發見之偏。是也。夫偏之爲言。非全體之謂也。如惻隱之端發見。而不能無間斷之弊。故必使推致而以造乎仁之極處。羞惡之端發見。而不能無互發之弊。故必使推致而以造乎義之極處。至於辭讓是非。無不皆然。是則所謂致曲也。章句所謂悉推之悉字。各造之各字。可見其一一推致之意也。或曰。雖聖人。於當惻隱處則惻隱之心發見。非辭讓是非羞惡之心同時齊發者也。至於其次。所發之端。不過如是。則聖賢之所發。均是一端。而於聖人則不曰曲。於其次則必曰曲。奚哉。曰不然。朱子云聖人具全體。一齊該了。而當用時。亦只發一端。夫全體雲者。四德渾然。完全自足。無有氣質之蔽。故隨其所發而各盡其極。此則只可謂之端。而不可謂之曲也。至於其次則氣稟或異。故其善端之發見者。偏而不全。微而不著。不能無間斷之弊。此則一端之中。亦自有曲焉。如齊宣王之能於愛物而不能於仁民之類。是也。然則聖人之所謂全體雲者。非謂一端之中亦有全體也。合四性而無不盡焉。然後乃可謂之全體也。若夫所謂曲者。則極多般樣。以氣稟上論則如程夫子所謂或仁或義。或孝或弟者。是曲也。以事上論則如仁端之中。或能於親親而不能於仁民者。亦曲也。義端之中。或能於從兄而不能於敬長者。亦曲也。此所謂其次之善端一偏者也。譬如燈火在室。八牕玲瓏。則隨其所闢而照燭者。乃是全體之明也。或爲四壁障蔽。則從其空隙而透露者。只是一點之明也。雖曰同是火明。而又豈無大小偏全之分也耶。今以一端論之。如孺子入井之際。仁端之發者。雖與聖人無異。而以其所發者觀之。則是非全體而乃是一端。是則氣質之所蔽也。故或不無納交要譽之心。則朱夫子所謂先後間斷者也。旣是一偏。又有間斷。故隨而推致。以造乎其極。則可以通貫乎全體矣。傳文所謂曲能有誠是也。聊以記疑。以質於知者。
斬梅說
編輯夫梅固君子之所愛也。故古之人多種以爲庭實。蓋取其淸香高標也。歲戊午初秋。余與遠近諸益。棲於隣塾。時適亢旱熱甚。而階前梅樹四五株。蔥欝成行。無以聘眺望納淸涼也。遂一時斫倒焉。噫。是果梅之罪耶。莊子曰。物之幸不幸視其處。是梅也不得其處而然耶。夫以皎潔之姿。托根於淸齋之前。不可謂不得其處也。然反不得天年。奚哉。噫。梅固草木之無知也。其在人乎。苟使人愛而不昵。親而不褻。審視於初種之日。而置之於不狎不踈之地。則君子處物之道。樹木知遇之榮。庶幾兩全而無�矣。今乃愛之而使之昵近焉。惡其昵近而又從而斬之。其近之斬之。又何與於梅哉。然擁腫屈曲。古査踈枝。自是梅之本色。而是梅也。專擅君子之愛而獨誇淸高之操。根株交據。枝葉誇大。欣欣向榮。菀菀成林。使梧月不得納其明。光風不得獻其淸。山光雲影。不得共爲上下。遂至於戕滅其性。是則梅亦不得以辭其罪也。嗚呼。此非但以梅而觀梅也。足以類推於吾人也。遂感而爲之說。
跋
編輯感慕錄跋
編輯余嘗聞宗丈晩隱公之名。而地遠未及相見。每有幷世違面之恨。其子宜三字元若。自丹邱不遠累百里。執經於愚山門下。每歲一至。至輒過余。討論經旨矣。往年以其所著感慕錄示余曰。此吾先考行蹟也。愚山先生序其首。請一言跋其後。又爲之刪正焉。余辭以不文而不獲。遂受而敬讀則其日用動靜。容貌辭氣。極其詳備。使人有景仰欽歎之意。余之所以恨於平日者。於是乎不下於親見也。蓋公自幼篤於孝友。審於取予。其長也。好讀古聖賢書。凡諸維持心身。訓子姪。處宗族之道。類皆眞實敦厚。無不本於天性。而能合乎古人之成法。此豈非生質之美而又從事於學者乎。是故。爲人謀忠而鄕黨莫不信服。誠能動物而爭狠者一言歸順。以至一家婢僕。閭里走卒。擧皆和悅而敬信。則於此尤可見公之行。充足於己而自然及物也。嗚呼。微公之賢。何能使元若不墜庭訓。誠心向學。至於隆師親友。以廣其識趣乎。微元若之孝。又何能詳記言行。闡明其親。使之不朽於來世乎。公之垂裕後昆。可謂無愧於古人。而元若亦可謂能盡子道也。嗚呼。公之卓行高節。序文已盡。玆不更贅。而只敘其平日嚮慕之意。又就錄中畧爲之去取雲爾。
卞處士孝行錄跋
編輯昔吾夫子謂子賤曰。魯無君子。斯焉取斯。紫陽氏釋之曰。子賤能尊賢取友以成其德。今比安卞處士。其亦取斯之懿乎。夫比安卽我先祖嘉村先生杖屨之鄕也。先生以純孝至行。聞於朝廷。賜號嘉里。㫌閭復戶。士林又從而俎豆之。嗚呼至矣。繼而有中郞卞先生。縣監李先生。察訪張先生。俱以孝行。與吾先祖幷腏享焉。蓋比安是十室之邑。而吾先祖倡之於前。諸公踵之於後。名於世者若是夥焉。則倘所謂魯多君子者非耶。嗚呼。自是而後。世級日降。風敎益衰。民之興行者。寥寥無聞。而乃若卞處士。以中郞公後裔。聞諸先生之風。而尊慕尙友。以成其德者也。處士五歲而遭父喪。哀毀如成人。事母夫人盡誠。親極甘旨之供。病革而嘗糞。遭艱而廬墓。生死葬祭。自能如禮。若其溫泉之自湧於階前。堂燕之隨巢於墓幕。苟非其孝之出於誠心。烏能如是哉。孝子臨沒也。取平日日記而焚之曰。無使後人疑余於孝。噫。世之人。苟有一藝一能則便要人知。而孝子至行純默。生而不以孝自居。沒而不以孝求聞。正南軒所謂無所爲而爲者耶。嗚呼。孝者百行之源。而處士能之。其餘所存。雖未詳知。而大抵爲君子人也。其資質固有過人者。而先輩遺風之遠及。亦可想見矣。其子之恭氏。要餘一言。余固文拙。而重有感焉。遂書此以歸之。
類說小識
編輯我東先儒。解釋經傳文字。非止一二家也。其反覆論辨。多有所發明者焉。余嘗一番繙閱。而精力短乏。不能盡記。遂上自退陶。下至今日而俱爲謄出。分章類附。有集註樣。又聚論難太極,通書,西銘,心經,近思,啓蒙,小學等諸篇之說。亦各類附。名曰類說。非敢求多乎前人。聊以便私考覽也。第恨所居僻隅。諸家文字。多不得見。未能盡錄。後之人繼此而更爲收入。以成完書則庶或爲初學萬一之助耶。且其中或有信未及者。猥加按字。畧附己意。以俟知者雲爾。
補釋通考小識
編輯釋疑。本溪門艮齋,天山齋二公所記講錄也。第其未經師門勘正。故所記未必盡得其本旨。而遽至印布。後之學者。不能無憾焉。是以。大山李先生追述爲刊補。而至於懲窒章以下。則命門人苟齋金公續成之。於是乎字句訓釋。要義歸趣。纖悉周詳。使人開卷怳若親承指敎於凾席之下矣。然釋疑之註解。或見漏於刊補。刊補之說。或涉敷衍。釋疑之論。反有精約者。愚僭爲之畧加去取。其所釋之稍有不同者。幷存之。其答問之繁而不殺者。節約之。遂合兩冊爲一卷。而名之曰補釋通考。又其中或有信未及者。猥加按字。以爲傳疑之道。非敢以是爲求多乎前人也。聊以便私考覽雲爾。
箴
編輯自警箴幷小敘
編輯餘年逾不惑矣。志未能篤。學無所進者。其故安在。顧余病根固非一端。而其最甚者。多動而少靜。多言而少默。日用之間。顚倒錯謬。無一肖似於古人。誠夫子所謂四十無聞者也。此豈非大可惕勵處乎。蓋貫動靜。通語默而道無不在。故靜而存養。動而省察。而動靜有交修之工。當言而言。當默而默。而語默有時措之宜。則爲學者。固不可惡動而求靜。亦不可廢言而守默也。然動靜循環而動必資於靜。語默相須而語必本於默。則之靜也之默也。固是吾儒之下工。而又最切於吾身者也。遂作箴而自警焉。
元本於貞。闢基於闔。造化之妙。亙古不易。人生而靜。天賦之性。惟聖則之。主以義正。經曰定靜。傳稱戒懼。存以天理。養之貞固。主翁常惺。明德不昧。感而遂通。酬酢萬變。體具旣立。用應周徧。天下之動。於以一之。萬事之來。於焉制而。以實對虛。如主應賓。事務旣退。反之本眞。靈臺不累。神鬼莫窺。非如佛老。寂而遂無。去事絶物。枯木死灰。動必資靜。吾儒之學。事變無窮。本原是實。嗟余顓蒙。少靜多動。日用雲爲。顚倒倥傯。遂用作箴。痛自警省。死而後已。寧暫不永。
〈右靜箴〉
金口三緘。孔聖垂戒。終日如愚。顔氏庶幾。是知吾道。常默最妙。其默維何。含畜不露。瞭然心得。渙焉意會。是非不昧。義理昭晣。蘊爲德行。守以安定。克愼樞機。必禁躁妄。心以靜專。氣以存養。修辭辭達。辨理理當。前定不疚。有德有言。惟彼異端。默而又玄。徒尙虛無。隱而不宣。吾儒之學。語默隨時。語必有資。默而識之。守口如甁。賢訓昭垂。白圭三復。南容是師。顧余晩學。少默多言。由其未訒。自取傷煩。是庸作箴。爲終身憂。口容必止。庶無悔尤。
〈右默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