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03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035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03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037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3年2月1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894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刑法第五十五條第三項但書,犯貧而減罰金,係承第四十九條第五款之但書而言,故所謂減得之數,自係限在一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