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05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055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056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2057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9年9月2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756 頁 | |
某甲栽種罌粟,某乙因欲誣告某丙庇縱,遂唆令某甲偽供係某丙令其栽種,某乙自係構成修正禁煙治罪暫行條例第十條第一項之捏造證據誣告罪,某甲除犯栽種罌粟罪外,其偽證行為,應視其有無陷害某丙之意思,分別依同條第二項或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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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9年9月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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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栽種罌粟,某乙因欲誣告某丙庇縱,遂唆令某甲偽供係某丙令其栽種,某乙自係構成修正禁煙治罪暫行條例第十條第一項之捏造證據誣告罪,某甲除犯栽種罌粟罪外,其偽證行為,應視其有無陷害某丙之意思,分別依同條第二項或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