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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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蛉
编辑揚雄《方言》曰:蜻蛉謂之蝍蛉。〈郭璞注曰:六足四翼蟲也。淮南呼䗧𧉅也。〉
《說文》曰:蜻蛉,一名桑根。
《爾雅》曰:虰〈音丁。〉蛵,〈音升。〉負勞。〈郭璞注曰:或曰即蜻蛉也,江東呼狐梨,未詳。〉
《莊子》曰:童子埋蜻蛉頭而化為珠。
《試縈》曰:荊莊王命養由基射蜻蛉,曰:「吾願生得之。」養由援弓射之,拂左翼。
《戰國策》曰:莊辛謂楚莊王曰:「王獨不見夫蜻蛉?仰承甘露而飲之,自以為伍錄,與人無爭。不知夫五尺童子,將調鉤膠絲,加之四仞之上,而下為螻所食。」
《呂氏春秋》曰:海上有人好蜻蛉者,每朝居海上從游,有蜻蛉至者數萬,前後左右盡蜻蛉也,終日玩之不去。其父告曰:「聞蜻蛉從汝居,取而來,吾將玩之。」明日往之海上,而蜻蛉無至者。
《東方朔別傳》曰:上置蜻蛉蓋下,使朔獨射之。朔對曰:「馮翊馮翊,六足四翼,頭如珠,尾正直,長尾短項,是非勾簍,即蜻ㄇ」上「善。」賜帛十匹。
崔豹《古今注》曰:蜻蛉,一曰青亭,一曰胡蝶,色青而大者是也。小而黃者曰胡離,一曰胡梨。小而赤者曰赤卒,一曰絳騶,一曰赤衣使者,好集水上,亦名為赤弁丈人。
又曰:紺蝶,一名蜻蛉,似蜻蛉而色玄紺。遼東人謂為紺蟠,亦曰童蟠,好以七月群飛暗天。海邊夷貊食之,謂海中青蝦化為之。
青蚨
编辑《廣雅》曰:蟱蝸,青蚨也。
《搜神記》曰:南方有蟲,名𧑒〈音惇。〉𧍪,〈音隅。〉形如蟬大,味辛美可食。其子著草葉如蠶種。得其子則母輒飛來,雖潛取必知處。殺其母途錢,子途貫,用錢去貨,旋則自還。
《淮南萬畢朮》曰:青蚨還錢。青蚨,一名魚,或曰蒲。以其子母各置甕中,埋東行陰垣下,三日後開之,即相從,以母血途八十一錢,亦以子血途八十一錢,以其錢更互市。〈置子用母,置母用子,錢皆自還。〉
蜂
编辑《爾雅》曰:土蜂、〈匠箔東呼大蜂,在土中作房者為土蜂,啖其子即馬蜂也。今荊楚間呼為蟺,音蟬。〉木蜂。〈似土蜂而小,在樹上作房。〉
《方言》曰:蜂,燕趙之間謂之蠓螉,〈蒙翁二音。〉或謂之蚴蛻,〈音幽悅。〉其大有蜜謂之壺蜂。〈即今黑蜂,穿竹木作孔,亦有蜜者。〉
《山海經》曰:平逢山有神如人,二首,名曰嬌蟲。是槃蟲,實惟蜂蜜之廬。〈郭璞注曰:嬌為槃蟲之長,群蜂所舍集。蜜亦蜂名也。〉
又曰:大蜂,其狀如螽。
《洪范五行傳》曰:秦昭王三十八年,上郡大飢,山木盡死,人無所食,蜂食田苗。
《左傳·僖中》曰: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御之。臧文仲曰:「國無以小,不而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而況國乎?」
《孝經援神契》曰:蜂蠆垂芒。〈蜂蠆毒在後,故言垂芒。〉
謝承《後漢書》曰:豫章嚴丰,字孟侯,為郡王主簿。太守賈萌舉兵欲誅王莽,有飛蜂附萌車衡。丰諫,以為不詳之徵。萌不從,果見殺。
王隱《晉書》曰:太尉陶侃表倉曹參軍袁謙為高涼太守,未至百餘里,浦中有蜜費拔日而下謙舡上,謙不覺甚惡。會得留郡文書,賊欲乘虛攻郡,謙欲速赴。明早進西南,卒遇大風飛沙,天地晦合,不復得還浦,遂沒海中。
《晉書》曰:鄒湛對武帝曰:「猛獸在田,荷戈而出,凡人能之。蜂蠆作於懷袖,勇士為之驚駭,出於意外故也。」
《淮南子》曰:蜂房不容鵠卵,〈房,巢也。〉小形不足以苞大體也。
《抱朴子》曰:軍行,卒逢群飛蜂及虻蟲,若蜜蜂尤多者,必大戰,驚於藏伏之賊。
《列女傳》曰:尹吉甫子伯奇,至孝。事後母,母取蜂,去毒,系於衣上。伯奇前,欲去之,母便大呼曰:「伯奇牽我!」吉甫見疑蜜,伯奇自死。
《葛仙公別傳》曰:仙公與客對食,客曰:「當請先生作一奇戲。」食未竟,仙公即吐口中飯,盡成飛蜂滿屋,或集客身上,莫不震肅,但皆不螫人。良久,仙公乃張口,見蜂飛還入口中成飯。
《永嘉地記》曰:七八月中,常有蜜蜂群過,有一蜂先飛,覓止泊處。人知輒內木桶中,以蜜途桶中。飛者聞蜜氣或停,不過三四來,便舉群悉至。
《博物志》曰:細腰無雌,蜂類也。無雌,取桑蠶或阜螽子所見抱而成己子。《詩》云:「暝蛉有子,蜾蠃負之。」
又曰:遠方諸山出蜜蠟處,其處人家有研掬者。其法以木為器,或十斛、五斛,開小孔,令才容蜂出入,以蜜蠟途器,內外令遍,安著檐前或庭下。春月,此蜂將作巢生育,時來過人家圍垣者,捕取得三兩頭,便內著器中。數宿出蜂出飛去,尋將伴來還,或多或少,經日漸益不可復數,遂停住塗卻,器中所滋長甚眾。至夏,開器取蜜蠟,所得多少隨歲中所宜丰儉。〈盧氏曰:春至秋末,始有蜜,晚者至冬,余所見。今云夏,未詳其故。〉
又曰:諸遠方山郡貧葒出蜜蠟。蜜蠟所著,皆絕岩石壁,非攀援所及,惟於山頂以檻輦自懸掛下,遂乃得取彩。蜂遂去不還。余巢及蠟著石不盡者,有鳥,形小於雀,群飛千數來啄之。至春都盡,其處皆如磨洗。至春,蜂皆還洗處,結巢如故。年年如此,物無錯亂者。人亦各懷各占其平處,謂之蠟塞。鳥謂之靈雀,捕搏終可不得也。
《宣驗記》曰:玄喜玄年,建安郡山賊百餘人掩破郡治,抄掠百姓資產子女,遂入佛圖搜掠財寶。先是,諸供養具別封置一室,賊破戶,忽有蜜蜂數萬頭從衣簏出,同時噬螫群賊,身首腫痛,兩眼盲合,先諸所掠皆棄而走。蜂飛邀逐噬擊彌路,賊遂惶懼,從便道而去。時是臘日,所縛女子各還其家。
《廣五行記》曰:秦昭王委政於太后弟穰侯。穰侯用事,山木盡死,蜂食人苗稼。時大飢,人相食。穰侯罷免歸第。
《嶺表錄異》曰:唐劉恂曾游宣、歙間,見彼中人好食蜂兒,狀如蠶蛹而瑩白。大蜂結房於山林間,其大如巨鐘,其中不知几百層。村人彩時,須以草衣蔽身,以捍毒螫;復以煙火逼散蜂母,然後攀緣崖樹,斷其根。一房有蜂兒五斗或一石者,三分,中一<走羽>足具矣,即入鹽酪炒之,曝乾,以小紙囊貯之,寄入京洛以為方物。
《楚辭》曰:玄蜂如壺。
蝝
编辑《左傳·宣下》曰:十五年冬,蝝生。
《爾雅》曰:蝝,蝮〈音復。〉蜪〈音陶。〉也。〈郭璞注曰:蝗子,未有翅者。《外傳》曰:蟲含蚳蝝。〉
蝗
编辑《禮記·月令》曰:仲冬行春令,則蟲蝗為敗。
陸機《毛詩疏義》曰:阜螽,蝗也。今人謂之螽子,兗州人謂之螣。
《晉書·載記》曰:石勒時,河朔大蝗。初穿地而生,頓慨則化狀如蠶,七八日而臥,四日蛻而飛,彌亙百里。惟不食三豆及麻,并、冀尤甚。
《唐書》曰:貞觀中,終南等數縣蝗。太宗至苑中,見蝗,掇數枚而呪之曰:「民以穀為命,而汝食之,是害於百姓也。百姓有過,在予一人。爾其有靈,但當食我,無害百姓!」將吞之,侍臣恐致疾,遽來諫止。太宗曰:『所冀移災朕躬,何疾植弟?』遂吞之。自是蝗不為災。
《漢實錄》曰:乾祐初,開封府言陽武、雍丘、襄邑蝗,府尹侯益遣人以酒肴致祭。三縣蝗為鴝鵒聚食,敕禁羅弋鴝鵒,以其有吞噬之異也。
蠋
编辑《毛詩·豳·七月》曰:蜎蜎者蠋,烝在桑野。〈桑蟲。〉
《爾雅》曰:厄烏,〈音蜀。〉也。〈郭璞注曰:蟲大如指,似蠶。孫炎注曰:厄,一名烏也。〉
《廣志》曰:藿,有五色者槐香,五彩、有角、甚臭。白澤曰,有角、五彩文。長尾者,龍也。殺之立死。
《韓子》曰:鱔似蛇而蠶似,人見蛇則驚駭,枷則毛起;漁者持鱔,婦人拾蠶,利之所在,皆為賁、育。
水馬
编辑《南州異物志》曰:交趾海中有蟲,狀如馬形,因名曰十馬。婦人難產者,手握此蟲,或燒作屑服之,則更易如羊之產也。〈凡物擲晷,羊產最易。〉
《抱朴子》曰:以亦斑蜘蛛及水馬合馮夷水仙丸,服之,可以居死晷。
徐衷《南方草物狀》曰:海中有魚,狀似馬,或黃或黑,海中民人名作水馬。捕魚得之,不可啖食。曝乾高之,婦人產難,使握持之;亦可燒飲。
水蛭
编辑《爾雅》曰:蛭,蟣。〈郭璞注曰:匠箔東呼死晷蛭蟲入人肉者為蟣,音祈也。〉
《齊書》曰:蕭季敬為廣州刺史,為都護周世雄所襲,軍敗,奔山中,為蛭所齧,肉盡而死。
常璩《華陽國志》曰:南廣郡土地無稻田蠶桑,多蛇蛭虎狼。
《賈誼書》曰:楚惠王食寒菹而得蛭。因遂吞之,腹有疾而不能食。令尹入問疾,王曰:「吾食菹而得蛭。不行其罪,是法廢而威不立;谴而誅,恐監食皆死。遂吞之。」令尹曰:「天道無親,惟德是輔。王有仁德,病不為傷。」王果病愈。
王充《論衡》曰:蛭,食血之蟲。惠王殆有積血之疾,故食積血之蟲而病愈也。不然,則賢者操行豈若蠶蛭除病?賢者在側,則常無病也。
張茂先《博物志》曰:水蛭三斷而成三物。
《本草經》曰:水蛭,一名至掌,味咸,治惡血淤結、瞬嫡;破凝積,利水道。
《陶弘景集注本草經》曰:水蛭,味咸苦,平微寒,有毒,一名支,生雷澤、池澤。〈支音蜞。〉
短狐
编辑《毛詩·何人斯》曰:為鬼為蜮,則不可得。〈蜮,短狐也。〉
《韓詩外傳》曰:短狐,水神也。
陸機《毛詩疏義》曰:「為鬼為蜮」,蜮,短狐也,一名射影,如龜,二足,江淮水皆有。人在岸,影見死晷,投人影則殺人,或曰射影也。南方人欲入水,以瓦石投死晷,令濁,乃入也。或又含沙射人,入肌,其瘡如疥。
魯莊公十八年秋,《經》書有蜮,《傳》稱不為災也。
《穀梁傳·莊公》曰:秋,有蜮。一有一亡曰有〈言不常有。〉蜮,射人者也。〈今短狐射人為疾是也。《左傳》同。〉
《廣雅》曰:射工,蜮,短狐也。
《竹書紀年》曰:晉獻公二年春,周惠王居於鄭。鄭人入王府,多取玉焉。玉化為蜮,射人。
《齊書》曰:屠氏爬賻彩樵夜績,以供養父母。父母俱卒,親營殯葬,負土成墳。忽空中有聲云:「汝至性可重,山神欲相驅使。汝可為人療病,必得大富。」女謂是鬼魅,弗敢從,遂得病。積時,鄰舍人有溪蜮毒者,女識毒,試療之,自覺病便差。遂以巫道為人療病,無不愈者,家產日益。
《抱朴子》曰:短狐,一名蜮,一名射工,一名射影,其實水蟲也。狀似鳴蜩而如合杯,有翼能飛,無目利耳。口中有橫物。如聞人聲,緣口中物如角弩,以氣為矢,激水而射人,中身者即發瘡,不曉治之者殺人。其病似大傷寒,不日皆死。
又曰:射工蟲,冬矢蟄於谷間,大雪時索之,此蟲所生,其雪不積留,氣起如灼蒸,當掘之,不過入地一尺,則得也。陰乾末,帶之,夏天自辟射工也。
《玄中記》曰:水狐者,視其形,蟲也;見其氣,乃鬼也。長三四寸,其色黑,廣寸許,背上有甲,厚三分許。其口有物向前,如角狀,見人則氣射人,去二三步即射人。中十人,六七人死。
《地理書》曰:車茂安與夏囗書云:「外生石季甫忽為鄭令,此縣既有短狐之疾,又沙虱害人。聞此消息,倍益悉慮。」
《博物志》曰:江南山溪死晷有射工蟲,甲蟲之類也。長一二寸,口有弩形,以氣射人影,隨所著處發瘡,不治則殺人。
沙虱
编辑《廣雅》曰:沙虱,蜁也。〈音旋。〉
《廣志》曰:沙虱,色赤,大不過蟣,在死晷,入人皮中殺人。
《唐書》曰:南中山川有鴆鳥之地,必有犀牛;有沙虱、水弩,必生可療之草。
又曰:南平獠部落,土氣多瘴癘,山有毒草及沙虱、蝮蛇。
《淮南萬畢朮》曰:沙虱,一名蓬活,一名地脾。
《抱朴子·內篇》曰:沙虱,雨後及晨暮踐沙,必著人,如毛髪端。初著人便入皮里,可以針挑取之,正赤如丹。著人上,動行,若不挑,即此蟲便入入身中殺人。行此蟲之地,每還,輒當以火自炙令遍,則蟲隨火去也。水陸皆有之。
《博物志》曰:深山窮谷多毒虐之物,氣則有瘴癘,人則有工蟲,獸則有虎,鳥則有鴆,蛇則有蝮,蟲則有射工、沙虱,草則有鈎吻、野葛,其餘則蛟蟒之屬生焉。
《本草經》曰:沙虱,一名石蠶。
《葛洪方》曰:辟沙虱,用麝香、大蒜合羊脂搗,著小筒中帶之,良。
十二時蟲
编辑《博物志》曰:交州南有蟲,長或一寸,大小如指。有廉曼,〈亡旦切。〉形似白石英,不知其名。視之無定色,在陰地色多緗綠,出日光中變易,或青或綠,或丹或黃,或紅或赤。女人取以為首飾。宗岱每深以為物無定色,引雲霞以為喻,托此以助成其說。今孔雀毛亦隨光色變易,或黃或赤,但不能如此蟲耳。
《嶺南異物志》曰:容州有蟲如守宮,身圓而頸長,頭有冠幘。一日中隨時變色,青黃赤白黑,未常定。土人不能名,呼為十二時蟲。齧人不可療。
又曰:南方有蟲,大如守宮,足長,身青,肉鬣赤色。其首隨十二時變,子時鼠,丑時牛,亥時豬。性不傷人,名曰避役。見者有喜慶。
《嶺表錄異》曰:十二時蟲,則蛇師、蜥蜴之類也。土色者身,尾長丈餘,腦上連背,有鬣。草樹上行,極迅速,亦多在人家籬落間。俗傳云:一日隨十二時變色,因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