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都督府准新舊紙幣一律行使完納錢糧關稅之通告

通告
中華民國 廣東都督府
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3月31日
1912年3月31日
发布于《申報》

照得省會前經議決,發行新紙幣一千五百萬元。將現行官銀錢局紙幣一律換回,嗣因軍餉浩繁,待需孔亟,新紙幣一時未能制就,議將舊存成元票,暫時加蓋戳記發行,改為毫子通用,業經先後通告在案。現在新紙幣運到二十餘萬,自應飭令財政司尅期停發舊紙幣,發行新紙幣。惟新紙幣尚未到齊,則舊紙幣一時尚難盡數收回,且舊紙幣通行己久,流通外府州縣者甚多,自應准其仍與新紙幣一律行使,並准照舊一律完納錢糧關稅。其經政府收回者,概不發出,以符原案。此為利便商民起見。

除咨省會、商會查照外,合行通告,一體知悉。待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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