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14號解釋
←最高法院解字第13號解釋 |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解字第14號解釋》 |
最高法院解字第15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17年1月12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487 頁 | |
查修正刑事訴訟律第三百五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當事人得為上訴原告訴人既非刑事當事人自無上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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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17年1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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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修正刑事訴訟律第三百五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當事人得為上訴原告訴人既非刑事當事人自無上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