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七十八卷 |
第七十八卷目錄
易經部總論四
宋洪邁容齋隨筆〈三易之名 易卦四德 易中爻 坤動也剛 易說卦
屯蒙二卦 利涉大川 易以刑罰著象 異為魚 兌為羊 蹇解之險 革卦 坎離
陰陽 六卦有坎〉
朱子大全集〈答袁機仲共十則 答趙提舉共二則 與陳丞相書 答李侍郎
椿書 答趙佐卿 答陸九韶 答何鎬共二則 答陳明仲 答符復 答程迥 答張洽
答程洵 答胡季隨共三則 答呂伯恭共二則〉
經籍典第七十八卷
易經部總論四
编辑宋洪邁容齋隨筆
编辑《三易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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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易之名,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皆以兩字 為義。今人但稱《周易》曰《易》,非也。夏曰《連山》,其卦以純 艮為首,艮為山,山上山下,是名連山,雲氣出內于山, 故名《易》為連山。商曰《歸藏》,以純坤為首,坤為地,萬物 莫不歸而藏于中,故名為歸藏。周曰《周易》,以純乾為 首,乾為天,天能周匝於四時,故名《易》為周也。太簇為 「人統,寅為人正。夏以十三月為正人統,人無為卦首 之理,艮漸正月,故以艮為首。林鍾為地統,未之衝丑, 故為地正。商以十二月為正地統,故以坤為首。黃鍾 為天統,子為天正。周以十一月為正天統,故以乾為 首。」此本出唐賈公彥《周禮正義》之說,予整齊而紀之。 所謂十三月者,承十二月而言,即正月耳。後漢陳寵 論之甚詳。本出《尚書大傳》。
《易卦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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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元、亨、利、貞」,謂之四德,唯乾坤為能盡之。若《屯》《隨》二 卦,但大亨、貞,《臨》《無妄》《革》三卦,皆大亨以正而已。有亨、 利、貞十一,《蒙》《同人》《離》《咸》《兌》《恆》《遯》《萃》《渙》《小過》《既濟》也。元、 亨、利者一,《蠱》也;利貞者八,《大畜》《大壯》《明夷》《家人》《中孚》 《蹇》《損》《漸》也;亨貞者三,《需》《困》《旅》也;元亨者三,《大有》《升》《鼎》 也;亨利者五,《賁》《復》《大過》《巽》《噬嗑》也。亨者九,《小畜》《履》《泰》 《謙》《節》《坎》《震》《豐》《未濟》也。利者五,《訟》《豫》《解》《益》《夬》也。貞者四, 《師》《比》《否》《頤》也。唯八卦皆無之,《觀》《剝》《晉》《睽》《姤》《歸妹》《井》《艮》 也。若以卦象索之,如《剝》《睽》《姤》,猶可強為之辭,他則不 復容擬議矣。
《易中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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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辭》云:「雜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中爻 者,謂二三四及三四五也。如坤坎為師,而六五之爻 曰:「長子帥師」,以正應九二而言,蓋指二至四為震也。 坤艮為謙,而初六之爻曰:「用涉大川」,蓋自是而上則 六二、九三、六四為坎也。《歸妹》之六五曰:「帝乙歸妹」,以 下配九二而言,蓋指震也。而泰之六五亦曰「帝乙歸 妹。」固以下配九二,而九三、六四、六五,蓋震體云。他皆 類此。
《坤動也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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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卦·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王弼云:「動之方正,不 為邪也。」程伊川云:「坤道至柔,而其動則剛,動剛故應 乾不違。」張橫渠云:「柔亦有剛,靜亦有動,但舉一體,則 有屈伸、動靜、終始。」又云:「積大勢成而然。」東坡云:「夫物 非剛者能剛,惟柔者能剛爾。畜而不發,及其極也,發 之必決。」張葆光但以訓六二之直。陳了翁云:「至柔至 靜,坤之至也。剛者道之動,方者靜之德。柔剛靜動,坤 元之道之德也。」郭雍云:「《坤》雖以柔靜為主,苟無方剛 之德,不足以含洪光大。」諸家之說,率不外此。予頃見 臨安退居庵僧曇瑩云:「動者,謂爻之變也。《坤》不動則 已,動則陽剛見焉。在初為復,在二為師,在三為謙,自 是以往皆剛也。」其說最為分明有理。
《易說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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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說卦》荀爽《九家集解》。「乾為木果」之下,更有四曰:為 龍,為車,為衣,為言。坤後有八曰:為牝,為迷,為方,為囊, 為裳,為黃,為帛,為漿。震後有三曰:為王,為鵠,為鼓。巽 後有二曰,為楊,為鸛。坎後有八曰:為宮,為律,為柯,為 棟,為叢棘,為狐,為蒺藜,為桎梏。離後有一曰,為牝牛。 艮後有三曰,為鼻,為虎,為狐。兌後有三曰,為常,為輔 頰。注云「常,西方神也。」陸德明以其與王弼本不同,故 載於《釋文》。按:震為龍,與乾同,故虞翻、干寶本作駹。
《屯蒙二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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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蒙》二卦,皆二陽而四陰。《屯》以六二乘初九之剛,《蒙》 以六三乘九二之剛,而《屯》之爻曰「女子貞不字,十年 乃字」,《蒙》之爻曰:「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其正邪不 同如此者,蓋《屯》二居中得正,不為初剛所誘,而上從 九五,所以為貞。《蒙》三不中不正,見九二之陽悅而下 從之,而舍上九之正應,所以勿用士之守身居世而 擇所從所處,尚監茲哉。
《利涉大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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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卦辭稱利涉大川者七,不利涉者一,爻辭稱利涉 者二,用涉者一,不可涉者一。《需》《訟》《未濟》指坎體而言, 《益》《中孚》指巽體而言,渙指坎巽而言。蓋坎為水,有大 川之象,而巽為木,木可為舟楫以濟川,故《益》之彖曰「木道乃行」,《中孚》之彖曰「乘木舟虛」,渙之彖曰「乘木有 功」,又舟楫之利實取諸《渙》,正合二體以取象也。《謙》《蠱》 則中爻有《坎》。《同人》《大畜》、則中爻有巽。《頤》之反對、《大過》 方有巽體。五去之遠。所以言不可涉。上則變而之對 卦。故「利涉」云。
《易以刑罰著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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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六十四卦,而以刑罰之事著於大象者,凡四焉:《噬 嗑》曰:「先王以明罰敕法。」豐曰:「君子以折獄致刑。」《賁》曰: 「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旅》曰:「君子以明慎用刑而 不留獄。」《噬嗑》旅上卦為離,《豐》《賁》下卦為離,離,明也,聖 人知刑獄,為人司命,故設卦觀象,必以文明為主。
《巽為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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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卦所言魚,皆指巽也。姤卦巽下乾上,故九二有魚, 九四無魚。井內卦為巽,故二有射鮒之象。《中孚》外卦 為巽,故曰「豚魚吉。」剝五陰而一陽方,一陰自下生,變 乾為姤,其下三爻乃巽體也。二陰生而為《遯》,則六二、 九三、九四乃巽體。三陰生而為《否》,則六三、九四、九五 乃巽體。四陰生而為《觀》,則上三爻乃巽體。至五陰為 剝,則㢲始亡,故六五之爻辭曰「貫魚」,蓋指下四爻皆 從巽來,如魚駢頭而貫也。或曰:《說卦》不言巽為魚,今 何以知之?曰:以類而知,《說卦》所不該者多矣,如長子、 長女、中女、少女,見於震、巽、離、兌中,而坎艮之下不言 為中男為少男之類,他可推也。
《兌為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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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為羊。」《易》之稱羊者凡三卦,《夬》之九四曰:「牽羊悔亡」, 《歸妹》之上六曰:「士刲羊無血」,皆《兌》也。《大壯》內外卦為 《震》與《乾》,而三爻皆稱羊者,自《復》之一陽推而上之,至 二為《臨》,則《兌》體已見,故九三曰:「羝羊觸藩,羸其角」,言 三陽為《泰》而消《兌》也。自是而陽上進,至于《乾》而後已。 「六五喪羊于《易》」,謂九三、九四、六五為《兌》也。上六復觸 藩不能退。蓋陽方夬決。豈容上兌儼然乎。九四中爻。 亦本《兌》。而云不羸者。賴震陽之壯耳。
《蹇解之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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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蹇》卦艮下坎上,見險而止,故諸爻皆有蹇難之辭,獨 六二重言「蹇蹇。」說者以為六二與九五為正應,如臣 之事君,當以身任國家之責,雖《蹇》之又蹇,亦匪躬以 濟之。此解釋文義之旨,若尋繹爻畫,則有說焉。蓋外 卦一坎,諸爻所同。而自六二推之,上承九三,六四又 為坎體,是一卦之中已有二坎也,故重言之。《解卦》「坎 下震上,動而免乎險矣。六三將出險,乃有負乘致寇 之咎,豈非上承九四,六五又為坎乎。坎為輿為盜,既 獲出險而復蹈焉,宜其可醜而致戎也。是皆中爻之 義云。
《革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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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義理之說,最為無窮,以故解釋傳疏,自漢至今, 不可概舉,至有一字而數說者,姑以《周易革卦》言之, 「巳日乃孚」,革而信之。自王輔嗣以降,大抵謂即日不 孚,巳日乃孚。巳字讀如矣音,蓋其義亦止如是耳。唯 朱子發讀為戊己之己。予昔與易僧曇瑩論及此,問 之曰:「或讀作己日,如何?」瑩曰:「豈唯此也,雖作巳日亦」 有義。乃言曰:「天元十干,自甲至己,然後為庚。庚者,革 也,故己日乃孚,猶云從此而革也。十二辰自子至巳, 六陽數極,則變而之陰,於是為午,故巳日乃孚,猶云 從此而變也。」用是知好奇者欲穿鑿附會,固各有說 云。
《坎離陰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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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位正北,當幽陰肅殺之地,其象于《易》為水、為月。董 仲舒所謂陰常居大冬,而積于空虛不用之處,然而 謂之陽。離位正南,當文明赫赫之地,于《易》為日、為父。 仲舒所謂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長養為事,然而謂 之陰。豈非以陰生于午,陽生于子故邪?司馬正云:「天 是陽,而南是陽位,故木亦是陽,所以木正為南正也。 火是地正,亦稱北正者,火數二,二地數地,陰主北方, 故火正亦稱北正。」究其極摯,頗似難曉,聖人無所云。 古先名儒,以至于今,亦未有論之者。
《六卦有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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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乾《坤》二卦之下,繼之以《屯》《蒙》《需》《訟》《師》《比》,六者皆有 坎,聖人防患備險之意深矣。
朱子大全集
编辑《答袁機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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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數日病中,方得紬繹所示圖書卦畫二說,初若茫 然不知所謂,因復以妄作《啟蒙》考之,則見其論之之 詳,而明者偶未深考,是以致此紛紛多說而愈致疑 耳。」夫以《河圖》《洛書》為不足信,自歐陽公以來已有此 說,然終無奈。《顧命》《繫辭》《論語》皆有是言,而諸儒所傳 二圖之說,雖有交互而無乖戾,順數逆推,縱橫曲直, 皆有明法,不可得而破除也。至如《河圖》與《易》之天一 至地十者,合而載天地五十有五之數,則固《易》之所 自出也。《洛書》與《洪範》之初一至次九者,合而具九疇 之數,則固《洪範》之所自出也。《繫辭》雖不言伏羲受《河 圖》以作《易》,然所謂「仰觀俯察,近取遠取」,安知《河圖》非其中之一事耶?大抵聖人制作所由,初無一端,然其 法象之規模,必有最親切處。如鴻荒之世,天地之間, 陰陽之氣,雖各有象,然初未嘗有數也。至于《河圖》之 出,然後五十有五之數,奇偶生成,粲然可見。此其所 以深發聖人之獨智,又非汎然氣象之所可得而擬 也。是以仰觀俯察,遠求近取,至此而後兩儀、四象、八 卦之陰陽奇偶可得而言,雖《繫辭》所論聖人作《易》之 由者非一,而不害其可得此而後決也。來喻謂熹不 當以大衍之數參乎《河圖》《洛書》之數,此亦有說矣。數 之為數,雖各主于一義,然其參伍錯綜,無所不通,則 有非人之所能為者。其所不合,固不容以強合;其所 必合,則縱橫反覆,如合符契,亦非人所能強離也。若 于此見得自然契合,不假安排底道理,方知造化功 夫,神妙巧密,直是好笑說不得也。若論《易》文,則自「大 衍之數五十」,至「再扐而後掛」,便接「乾之策二百一十 有六」至「可與祐神矣」為一節,是論大衍之數自「天一 至地十」,卻連「天數五」至「而行鬼神也」為一節,是論《河 圖》五十五之數。今其文間斷差錯,不相連接,舛誤甚 明。伊川先生已嘗釐正《啟蒙》雖依此寫,而不曾推論 其所以然者,故覽者不之察耳。至于卦畫之論,反復 來諭,于熹之說,亦多未究其底蘊。且如所論兩儀,有 曰「乾之畫奇,坤之畫偶」,只此「乾坤」二字,便未穩當,蓋 儀匹也。兩儀如今俗語所謂一雙一對云爾。自此再 變至生第三畫,八卦已成,方有乾坤之名。當為一畫 之時,方有一奇一偶,只可謂之陰陽,未得謂之乾坤 也來喻又曰:「以二畫增至四畫為二奇二偶,又于四 畫之上各增一奇一偶而為八卦。」此亦是于熹圖中 所說發生次第有所未明,而有此語。蓋四象第一畫, 本只是前《兩儀圖》之一奇一偶,緣此一奇一偶之上 各生一奇一偶,是以分而為四,而初畫之一奇一偶, 亦隨之而分為四段耳,非是以二畫增成四畫,又以 四畫增成八畫也。此一節正是前所謂自然契合,不 假安排之妙。孔子而後千載不傳,至康節先生始得 其說,然猶不肯大段說破,蓋《易》之心髓全在此處,不 敢容易輕說,其意非偶然也。來喻又曰:「不知陰陽二 物,果可分老少而為四象乎?」此恐亦考之未熟之過。 夫老少于經固無明文,然揲蓍之法,三變之中掛扐 四,以奇偶分之,然後爻之陰陽可得而辨,又于其中 各以老少分之,然後爻之變與不變可得而分。《經》所 謂用九用六者,正謂此也。若其無此,則終日揲蓍,不 知合得何卦,正使得卦,不知當用何爻,安得以為後 世之臆說而棄之乎?又詳所論,直以天地為兩儀,而 「天生神物」以下四者為四象,此尤非是。大抵曰儀,曰 象,曰卦,皆是指畫而言。故曰:「《易》有太極,而生兩儀、四 象、八卦。」又曰:「《易》有四象,而示人以卦爻吉凶。」若如所 論,則是先有太極、兩儀、四象,然後聖人以畫八卦。而 兩儀、四象、八卦、「三物」,各是一種面貌,全然相接不著 矣。此乃《易》之綱領,如法律之有名例,不可以毫髮差。 熹之所見,判然甚明,更無疑惑,不審高明以為如何, 如其未然,幸復有以見教也。
又
《邵子》曰:「太極既分,兩儀立矣。」
此下四節通論伏羲六十四卦圓圖。此一節以第一爻而言,左一奇為陽,右一偶為陰,所謂「兩儀」 者也。今此一奇為左三十二卦之初爻,一偶為右三十二卦之初爻,乃以累變而分,非本即有此六十四段也。後倣此。
陽上交于陰,陰下交于陽,而四象生矣。
此一節,以第一爻生第二爻而言也。陽下之半上交于陰上之半,則生陰中第二爻之一奇一偶,而為少陽太陰矣。陰上之半下交於陽下之半,則生陽中第二爻之一奇一偶,而為太陽少陰矣。所謂「兩儀生四象」 者也。太陽一奇今分為左上十六卦之第二爻,少陰一偶今分為右下十六卦之第二爻。少陽太陰,其分放此。而初爻之二亦分為四矣。
陽交于陰,陰交于陽,而生天之四象;剛交于柔,柔交 于剛,而生地之四象。
此一節以第二爻生第三爻言也。陽謂太陽,「陰」 謂太陰,「剛」 謂少陽,「柔」 謂少陰。太陽之下半,交于太陰之下半,則生太陰中第三爻之一奇一偶,而為艮為《坤》矣。太陰之上半,交于太陽之下半,則生太陽中第三爻之一奇一偶,而為乾為《兌》矣。少陽之上半,交于少陰之下半,則生少陰中第三爻之一奇一偶,而為離為震矣。少陰之下半,交于少陽之上半,則生少陽中第三爻之一奇一偶,而為巽為坎矣。此所謂「四象生八卦」 也。乾一奇,今分為八卦之第三爻;《坤》一偶,今分為八卦之第三爻。餘皆倣此。而初爻二爻之四,今又分而為八矣。乾兌艮《坤》生于二太,故為天之四象。離震巽坎生于二少,故為地之四象。
「八卦相錯」而後「萬物生焉
「一卦之上各加八卦,以相間錯,則六十四卦成矣。」 然第三爻之相交,則生第四爻之一奇一偶,于是一奇一偶各為四卦之第四爻,而下三爻亦分為十六矣。第四爻又相交,則生第五爻之一奇一偶,于是一奇一偶各為二卦之第五爻,而下四爻亦分而為三十二矣。第五爻又相交,則生第六爻之一奇一偶,則一奇一偶,各為一卦之第六爻,而下五爻亦分為六十四矣。蓋八卦相乘為六十四,而自三畫以上三加一倍,以至六畫,則三畫者亦加二倍,而卦體橫分,亦為六十四矣。其數殊塗,不約而會,如合符節,不差毫釐,正是《易》之妙處。
此來教所引卲氏先生說也。今子細辨析奉呈,幸詳 考之,方可見其曲折,未遽可輕議也。然此已是就六 十四卦已成之後言之,故其先後多寡,有難著語處, 乍看極費分疏,猝然曉會不得。若要見得聖人作《易》 根原直截分明,卻不如且看卷首橫圖,自始初只有 兩畫時,漸次看起,以至生滿六畫之後,其先後多寡 既有次第,而位置分明,不費辭說。于此看得,方見六 十四卦全是天理,自然挨排出來。聖人只是見得分 明,便作依本畫出,元不曾用一毫智力添助。蓋本不 煩智力之助,亦不容智力得以助于其間也。及至卦 成之後,逆順縱橫,都成義理,千般萬種,其妙無窮,卻 在人看得如何,而各因所見為說。雖若各不相資,而 實未嘗相悖也。蓋自初未有畫時,說到六畫滿處者, 卲子所謂「先天之學」也。卦成之後,各因一義推說,卲 子所謂「後天之學」也。今來喻所引《繫辭》《說卦》三才六 位之說,即所謂後天者也。先天後天既各自為一義, 而後天說中取義又多不同,彼此自不相妨,不可執 一而廢百也。若執此說,必謂聖人初畫卦時只見一 箇三才,便更不問事由,一連便掃出三畫以擬其象, 畫成之後,子細看來,見使不得,又旋劃擘添出後一 半截,此則全是私意,杜撰補接,豈復更有《易》耶?來喻 條目尚多,然其大節目不過如此。今但于此看破,則 其餘小小未合處,自當迎刃而解矣。故今不復悉辨, 以浼高明。伏幸財察。
又
來教疑《河圖》《洛書》是後人偽作。
熹切謂「生于今世,而讀古人之書,所以能別其真偽 者,一則以其義理之所當否而知之,二則以其左驗 之異同而質之,未有舍此兩塗而能直以臆度懸斷 之者也。」熹于世傳《河圖》《洛書》之舊,所以不敢不信者, 正以其義理不悖而證驗不差爾。來教必以為偽,則 未見有以指其義理之繆、證驗之差也,而直欲以臆 「度懸斷之,此熹之所以未敢曲從而不得不辨也。而 況今日之論,且欲因象數之位置往來,以見天地陰 陽之造化,吉凶消長之本原,苟于此未明,則固未暇 別尋證據。今乃全不尋其義理,亦未至明有證據,而 徒然為此無益之辨,是不議于室而譟于門,不味其 腴而齩其骨也。政使辨得二圖真偽」,端的不差,亦無 所用,又況未必是乎?願且置此,而于熹所推二圖之 說少加意焉,則雖未必便是真圖,然于象數本原,亦 當略見意味,有歡喜處,而圖之真偽,將不辨而自明 矣。
來教疑先天後天之說
據卲氏說,「先天者,伏羲所畫之《易》也;後天者,文王所 演之《易》也。伏羲之《易》,初無文字,只有一圖以寓其象 數,而天地萬物之理,陰陽始終之變具焉。文王之《易》, 即今之《周易》,而孔子所為作傳者是也。」孔子既因文 王之《易》以作傳,則其所論,固當專以文王之《易》為主, 然不推本伏羲作《易》畫卦之所由,則學者必將誤認 文王所演之《易》,便為伏羲始畫之《易》,只從中半說起, 不識向上根原矣。故《十翼》之中,如八卦成列,因而重 之太極、兩儀、四象、「八卦」,而天地、「山」、「澤」、「雷」、風、水、火之類, 皆本伏羲畫卦之意。而今新書原卦畫一篇,亦分兩 儀,伏羲在前,文王在後。必欲知聖人作《易》之本,則當 考伏羲之畫;若只欲知今《易》書文義,則但求之文王 之經、孔子之傳足矣。兩者初不相妨,而亦不可以相 雜。來教乃謂「專為卲氏解釋,而于《易經》無所折衷」,則 恐考之有未詳也。
來教謂「七八九六不可為四象。」
「四象」之名,所包甚廣,大抵須以兩畫相重、四位成列 者為正,而一二三四者,其位之次也;七八九六者,其 數之實也。其以陰陽剛柔分之者,合天地而言也;其 以陰陽太少分之者,專以天道而言也。若專以地道 言之,則剛柔又自有太少矣。推而廣之,縱橫錯綜,凡 是一物,無不各有四者之象,不但此數者而已矣。此 「乃天地之間自然道理,未畫之前,先有此象此數,然 後聖人畫卦時,依樣畫出。揲蓍者,又隨其所得掛扐 過揲之數以合焉,非是元無實體,而畫卦揲蓍之際, 旋次安排出來也。」來喻於此,見得未明,徒勞辨說。切 恐且當先向未畫前,識得元有箇太極、兩儀、四象、八卦底骨子,方有商量,今未須遽立論也。用九、用六之 文固在卦成之後,而用九、用六之理,乃在卦成之前, 亦是此理。但見得實體分明,則自然觸處通透,不勞 辨說矣。至謂「一八九六乃揲蓍者所為,而非聖人之 法」,此說尤不難曉。今且說揲蓍之法出于聖人耶?出 于後世耶?若據《大傳》,則是出于聖人無疑。而當是之 時,若無七八、九、六,則亦無所取決以見其爻之陰陽 動靜矣,亦何以揲蓍為哉!此事前書辨之已詳,非熹 之創見新說,更請熟玩,當自見之,今不復縷縷也。來 喻又云:「《繫辭》本只是四象生八卦,今又倍之,兩其四 象而生八卦之一」,此數字不可曉然,想不足深辨。請 且于前所謂實體者驗之,庶乎其有得也。
《來教疑》四爻、五爻者無所主名。
一畫為儀,二畫為象,三畫為卦,則八卦備矣。此上若 旋次各加陰陽一畫,則積至三重再成八卦者,八方 有六十四卦之名,若徑以八卦遍就加乎一卦之上, 則亦如其位而得名焉。方其四畫五畫之時,未成外 卦,故不得而名之耳。內卦為貞,外卦為悔,亦是畫卦 之時已有此名。至「揲蓍求之」,則九變而得貞,又九變 而得悔,又是後一段事,亦如前所論七、八、九、六云爾, 非謂必「揲蓍」然後始有「貞悔」之名也。大抵《新書》所論 卦位,與《繫辭》《說卦》容有異同。至論揲蓍,則只本《繫辭》, 何由別有他說?如此等處,至為淺近。而今為說乃如 此切,恐考之殊未詳也。
來教引伊川先生說《重卦》之由。
重卦之由,不但伊川先生之說如此,蓋《大傳》亦云:「八 卦成列,因而重之」矣。但八卦所以成列,乃是從太極、 兩儀、四象漸次生出,以至于此。畫成之後,方見其有 三才之象,非聖人因見三才,遂以己意思惟而連畫 三爻以象之也。「因而重之」,亦是因八卦之已成,各就 上面節次生出。若旋生逐爻,則更加三變,方成六十 四卦。若併生全卦,則只用一變便成六十四卦。雖有 遲速之不同,然皆自然漸次生出,各有行列次第。畫 成之後,然後見其可盡天下之變。不是聖人見下三 爻不足以盡天下之變,然後別生計較,又并畫上三 爻以盡之也。此等皆是作《易》妙處。方其畫時,雖是聖 人,亦不自知裏面有許多巧妙奇特,直是要人細心 體認。不可草草立說也。
「以上五條,鄙意顛倒,無復餘蘊矣。然此非熹之說,乃康節之說;非康節之說,乃希夷之說;非希夷之說,乃孔子之說。但當日諸儒既失其傳,而方外之流,陰相付受,以為丹竈之術。至于希夷、康節,乃反之于《易》,而後其說始得復明于世。然與見今《周易》次第行列多不同者,故聞者創見,多不能曉而不之信。只據目今見行《周易》,緣文生義,穿鑿破碎,有不勝其杜撰者」 ,此《啟蒙》之書所為作也。若其習聞易曉,人人皆能領略,則又何必更著此書,以為屋下之屋、床上之床哉!更願高明毋以為熹之說而忽之,姑且虛心遜志以求其通曉,未可好高立異而輕索其瑕疵也。玩之久熟,浹洽于心,則天地變化之神,陰陽消長之妙,自然瞭于心目之間,而其可驚可喜,可笑可樂,必有不自知其所以然而然者矣。言之不盡,偶得小詩,以寄鄙懷曰:「忽然半夜一聲雷,萬戶千門次第開。若識無心涵有象,許君親見伏羲來。說得太郎當了,只少箇拄杖卓一下,便是一回普說矣。」 狂妄僭率,幸勿鄙誚也。
又
伏承別紙誨諭諄悉。及示新論,尤荷不鄙。但區區之 說,前此已悉陳之,而前後累蒙排擯揮斥,亦已不遺 餘力矣。今復下喻,使罄其說,顧亦何以異于前日耶? 然既辱開之使言,則又不敢嘿嘿。然其大者未易遽 論,姑即來教一二淺者質之。夫謂「溫厚之氣盛于東 南,嚴凝之氣盛于西北」者,《禮》家之說也。謂陽生于子, 「于卦為《復》;陰生于午,于卦為《姤》」者,曆家之說也;謂「巽 位東南,乾位西北」者,《說卦》之說也。此三家者各為一 說,而禮家、曆家之言猶可相通。至于《說卦》,則其卦位 自為一說,而與彼二者不相謀矣。今來教乃欲合而 一之,而其間又有一說之中自相乖戾者,此熹所以 不能無疑也。夫謂東南以一陰已生而為陰柔之位, 西北以一陽已生而為陽剛之位,則是陽之盛于春 夏者不得為陽,陰之盛于秋冬者不得為陰,而反以 其始生之微者為主也。謂一陰生于東南,一陽生于 西北,則是陰不生于正南,午位之遇而淫于東;陽不 生于正北,子位之復而旅于西也;謂《巽》以一陰之生 而位乎東南,則乾者豈一陽之生而位于西北乎?況 《說卦》之本文,于巽則但取其潔齊,于乾則但取其戰 而已,而未嘗有一陰一陽始生之說也。凡此崎嶇反 復,終不可通,不若直以陽剛為仁,陰柔為義之明白 而簡易也。蓋如此則發生為仁,肅殺為義,三家之說 皆無所牾。肅殺雖似乎剛,然實天地收斂退藏之氣, 自不妨其為陰柔也。來教又論黑白之位,尤不可曉然其圖亦非古法,但今欲易曉,且為此以寓之耳。《乾》 則三位皆白,三陽之象也;《兌》則下二白而上一黑,下 二陽而上一陰也;《離》則上下二白而中一黑,上下二 陽而中一陰也;《震》則下一白而上二黑,下一陽而上 二陰也;《巽》之下一黑而上二白,《坎》之上下「二黑而中 一白,艮之下二黑而上一白,《坤》之三黑」,皆其三爻,陰 陽之象也。蓋乾兌離震之初爻皆白,巽坎艮坤之初 爻皆黑,四卦相間,兩儀之象也。乾兌巽坎之中爻皆 白,離震艮坤之中爻皆黑,兩卦相間,四象之象也。乾 離巽艮之上爻皆白,兌震坎坤之上爻皆黑,一卦相 間,八卦之象也。豈有震坎「皆黑而如坤,巽離皆白而 如乾之理乎?此恐畫圖之誤,不然,則明者察之有未 審也。」凡此乃《易》中至淺、至近而易見者,契丈猶未之 盡,而況其體大而義深者,又安可容易輕忽而遽加 詆誚乎?此熹所以不敢索言,蓋恐其不足以解左右 者之惑而益其過也。幸試詳之。若熹所言略有可信, 則願繼此以進、不敢吝也。
「又讀來書,以為不可以仁義禮智分四時,此亦似太草草矣。夫五行、五常、五方、四時之相配,其為理甚明,而為說甚久,非熹獨于今日創為此論也。凡此之類,切恐高明考之未詳,思之未審,而卒然立論,輕肆詆訶,是以前此區區所懷,不欲盡吐于老丈之前者尚多」 ,此其為訑訑之聲音顏色大矣!若欲實求義理之「歸,恐當去此而虛以受人,庶幾乎其有得也。」 僭易皇恐。熹又稟。
又
《乾》于文王八卦之位在西北,于十二卦之位在東南, 《坤》于文王八卦之位在西南,于十二卦之位在西北。 故今圖子列文王八卦于內,而布十二卦于外,以見 彼此位置,迥然不同,雖有善辨者,不能合而一之也。 然十二卦之說可曉,而八卦之說難明。可曉者當推, 難明者當闕。按圖以觀,則可見矣。
「論十二卦,則陽始于子而終于巳,陰始于午而終于 亥。論四時之氣,則陽始于寅而終于未,陰始于申而 終于丑。」此一說雖若小差,而所爭不過二位。蓋子位 一陽雖生而未出乎地,至寅位《泰卦》,則三陽之生方 出地上,而溫厚之氣從此始焉。巳位《乾卦》,六陽雖極 而溫厚之氣未終,故午位一陰雖生而未害于陽,必 至未位《遯卦》,而後溫厚之氣始盡也。其午位,陰已生, 而嚴凝之氣及申方始。亥位六陰雖極,而嚴凝之氣 至丑方盡。義亦倣此。蓋地中之氣難見,而地上之氣 易識,故周人以建子為正。雖得天統,而孔子之論為 邦,乃以夏時為正,蓋取其陰陽始終之著明也。按圖 以推,其說可見。
《來喻》,謂《坤》之上六,陽氣已生。〈其位在亥〉《乾》之上九,陰氣已 生。〈其位在巳〉以《剝》上九「碩果不食,十月為陽月」之義推之, 則《剝》卦上九之陽方盡,而變為純坤之時,《坤》卦下爻 已有陽氣生于其中矣。但一日之內,一畫之中,方長 得三十分之一,必積之一月,然後始滿一畫而為復, 方是一陽之生耳。《夬》之一陰為乾為遇,義亦同此。
《來喻》雖有是說,而未詳密,故為推之如此。
蓋論其始生之微,固已可名于陰陽,然便以此為陰 陽之限,則其方盛者未替,而所占不啻卦內六分之 五;方生者甚微,而所占未及卦內六分之一;所以未 可截自此處,而分陰陽也。此乃十二卦中之一義,與 《復遇》之說,理本不殊。但數變之後,方說得到。此不可 攙先輥說,亂了正意耳!
來喻,又謂「冬春為陽,夏秋為陰」,以文王八卦論之,則 自西北之乾以至東方之震,皆父與三男之位也;自 東南之巽以至西方之兌,皆母與三女之位也。故《坤》 《蹇》《解卦》之《彖辭》,皆以東北為陽方,西南為陰方。然則 謂冬春為陽,夏秋為陰,亦是一說。但《說卦》又以乾為 西北,則陰有不盡乎西;以巽為東南,則陽有不盡乎 東。又與三卦《彖》辭小不同。
此亦以來書之說推之;而《說卦》之文,適與《彖》辭相為表裏,亦足以見此圖之出于文王也。
但此自是一說。與他家說。如十二卦之類。各不相通 爾。
來喻以東南之溫厚為仁,西北之嚴凝為義,此《鄉飲 酒義》之言也。然本其言,雖分仁義而無陰陽柔剛之 別,但于其後復有「陽氣發于東方」之說,則固以仁為 屬乎陽,而義之當屬乎陰,從可推矣。來喻乃不察此, 而必欲以仁為柔,以義為剛,此既失之,而又病夫柔 之不可屬乎陽,剛之不可屬乎陰也,于是強以溫厚 為柔,嚴凝為剛,又移北之陰以就南,而使主乎仁之 柔;移南之陽以就北而使主乎義之剛。其于方位氣 候悉反易之,而其所以為說者,率皆參差乖迕而不 可合。又使東北之為陽,西南之為陰,亦皆得其半而 失其半。愚于《圖子》已具見其失矣。蓋嘗論之,「陽主進 而陰主退,陽主息而陰主消。進而息」者其氣強,退而 消者其氣弱。此陰陽之所以為柔剛也。陽剛溫厚,居東南,主春夏,而以作長為事。陰柔嚴凝,居西北,主秋 冬,而以斂藏為事。作長為生,斂藏為殺。此剛柔之所 以為仁義也。以此觀之,則陰陽剛柔仁義之位,豈不 曉然?而彼揚子雲之所謂「于仁也柔,于義也剛」者,乃 自其用處之末流言之,蓋亦所謂「陽中之陰,陰中之 陽」,固不妨自為一義,但不可以雜乎此而論之爾。向 日妙湛蓋嘗面稟《易》中卦位義理層數甚多,自有次 第,逐層各是一箇體面,不可牽強合為一說。學者須 是旋次理會。理會上層之時,未要攪動下層,直待理 會得上層都透徹了,又卻輕輕揭起下層理會將去, 當時雖有遲鈍不快人意,然積累之久,層層都了,卻 自見得許多條理,千差萬別,各有歸著,豈不快哉!若 不問淺深,不分前後,輥成一塊,合成一說,則彼此相 妨,令人分疏不下,徒自紛紛成鹵莽矣。此是平生讀 書已試之效,不但讀《易》為然也。
前書所論仁義禮智,分屬五行四時,此是先儒舊說, 未可輕詆。今者來書雖不及之,然此大義也。或恐前 書有所未盡,不可不究其說。蓋天地之間,一氣而已, 分陰分陽,便是兩物哉!陽為仁而陰為義,然陰陽又 各分而為二,故陽之初為木,為春、為仁;陽之盛為火, 為夏、為禮;陰之初,為金,為秋、為義;陰之極,為水,為冬、 「為智。」蓋仁之惻隱方自中出,而禮之恭敬則已盡發 于外;義之羞惡方自外入,而智之是非則已全伏于 中。故其象類如此,非是假合附會,若能默會于心,便 自可見。「元亨利貞」,其理亦然。《文言》取類,尤為明白,非 區區今日之臆說也。五行之中,四者既各有所屬,而 土居中宮,為四行之地,四時之主,在人則為信,為真 實之義,而為四德之中眾善之主也。
五聲五色。五味,五臭,五藏,五蟲,其分倣此。
蓋「天人一物,內外一理,流通貫徹,初無間隔。若不見 得,則雖生于天地間而不知所以為天地之理;雖有 人之形貌,而亦不知所以為人之理矣。故此一義切 于吾身,比前數段尤為要緊,非但小小節目而已也。」
又
「垂喻《易說》,又見講學不倦,下問不能」之盛美,尤切欽 仰。已悉鄙意,別紙具呈矣。此但《易》中卦畫陰陽之分 位耳,未是吾人切身之事。萬一愚見未合盛意,可且 置之,而更別向裏尋求,恐合自有緊切用功處也。
又
再辱垂喻,具悉尊旨。然細觀本末,初無所爭,只因武 陵舊圖,「仁」「義」兩字,偶失照管,致有交互,其失甚微。後 來既覺「仁」字去西北方不得,「義」字去東南方不得,即 當就此分明改正,便無一事。顧乃護其所短,而欲多 方作計,移換「陰」「陽」「剛」「柔」四字,以蓋其失,所以競辨紛 紜,以至于今而不能定也。蓋始者先以文王八卦為 說,而謂「一陰生于《巽》,一陽生于乾」,則既非《說卦》本意 矣。其以二陽純乾之方為一陽始生之地,則又為乖 剌之甚者。及既知之,而又以十二卦為說,則謂一陽 生于《乾》之上九,一陰生于《坤》之上六。遂移北方之陰 柔以就南,使之帶回「仁」字于西南而不失其為陰柔; 移南方之陽剛以歸北,使之帶回「義」字于東北,而不 失其陽剛,則亦巧矣。然其所移動者凡二方,而六辰 六卦例皆失其舊主,又更改卻古來陰陽界限,蓋不 勝其煩擾。而其所欲遷就之意,乃不過僅得其半而 失其半。蓋北方雖曰嚴凝,而東方已為溫厚;南方雖 曰溫厚,而西方已為嚴凝也。是此則非惟不足以救 舊圖一時之失,而其「恥過作非,故為穿鑿之咎,反有 甚于前日者,恐高明于此,急于求勝,未及深致思也。 欲究其說,以開盛意,又念空言繳繞,難曉易差,不免 畫成一圖,先列定位,而後別以舊圖之失。及今者兩 次所論之意,隨事貼說,有不盡者,則又詳言別為數 條,以附于後。切望虛心平氣,細考而徐思之。」若能于 此翻然悔悟,先取舊圖分明改正「仁義」二字,卻將今 所移易「陰陽」剛柔等字,一切發回元來去處。如熹新 圖之本位,則易簡圓成,不費詞說,而三才五行,天理 人事已各得其所矣。至于文王八卦,則熹嘗以卦畫 求之,縱橫反覆,竟不能得其所以安排之意,是以畏 懼不敢妄為之說,非以為文王後天之學「而忽之也。」 夫文王性與天合,乃生知之大聖,而後天之學方根 求其說而不得,熹雖至愚,亦安敢有忽之之心耶?但 如來書所論,則不過是因其已定之位、已成之說而 應和贊歎之爾。若使文王之意止于如此,則熹固已 識之,不待深思而猶病其未得矣。故嘗竊謂高明之 于此圖,尊之雖至,信之雖篤,而所以知之則恐有不 如熹之深者。此又未易以言語道也。至于邵氏以此 圖為文王之學,雖無所考,然《說卦》以此列于「天地定 位」,「雷以動之」兩節之後,而其布置之法迥然不同,則 邵氏分之以屬于伏羲、文王,恐亦不為無理。但未曉 其根源,則姑闕之以俟知者,亦無甚害,不必卓然肆 意立論而輕排之也。又謂「一奇一偶不能生四象,而 二奇二偶不能生八卦」,則此一圖極為易曉,又不知老丈平時作何看,而今日猶有此疑也。蓋其初生之 一奇一偶,則兩儀也。一奇之上又生一奇一偶,則為 二畫者二,而謂之太陽少陰矣。一偶之上亦生一奇 一偶,則亦為二畫者二,而謂之少陽太陰矣。此所謂 四象者也。〈四象成則兩儀亦分為四〉太陽奇畫之上,又生一奇一 偶,則為上爻者三,而謂之「《乾》《兌》」矣。〈餘六條準此〉此則所謂 「八卦」者也。〈八卦成則兩儀四象皆分為八〉是皆自然而生,瀵湧而出, 不假智力,不犯手勢,而天地之文,萬事之理,莫不畢 具。乃不謂之「畫前之《易》」,謂之何哉?僕之前書,固已自 謂非是古有此圖,只是今日以意為之寫出奇偶相 生次第,令人易曉矣。其曰《畫前之易》,乃謂未畫之前 已有此理,而特假手于聰明神武之人以發其祕,非 謂畫前已有此圖,畫後方有八卦也。此是《易》中第一 義。若不識此而欲言《易》,何異「舉無綱之網,挈無領之 裘」,直是無著力處。此可為知者道也。目疾殊甚,不能 親書,切幸深照。
第四畫者,以八卦為太極,而復生之兩儀也;第五畫者,八卦之四象也;第六畫者,八卦之八卦也。再看來書有此一項,此書未答,故復及之。熹又稟。
又
《易說》,不知尊意看得如何?前書所云「二方六卦六辰, 皆失其所與得失半」之說,後來思之,亦有未盡。蓋徙 陽于北,使陽失其位而奪陰之位;徙陰于南,使陰失 其位而奪陽之位。二方固已病矣。東方雖得仍舊為 陽,然其溫厚之仁,不得南與同類相合,而使彊附于 北方嚴凝之義。不則卻須改仁為義,以去陰而就陽, 方得寧貼,然又恐無此理,是東方三卦三辰亦失其 所也。西方雖得,仍舊為陰,然其離北附南,與夫改義 為仁,其勢亦有所不便,是西方三卦三辰亦失其所 也。蓋移此二方,而四方八面十二辰十二卦,一時鬼 亂,無一物得安其性命之情也。前書所稟,殊未及此 之明白詳盡也。
又
《易》說已悉,若只如此,則熹固已深曉,不待諄諄之告 矣。所以致疑,正恐高明之見有所未盡,而費力穿鑿, 使陰陽不得據其方盛之地,仁義不得保其一德之 全,徒爾紛紜,有損無益爾。今既未蒙省察,執之愈堅, 則區區之愚,尚復何說?切意兩家之論各自為家,公 之不能使我為公,猶我之不能使公為我也。不若自 此閉口不談,各守其說,以俟羲文之出而質正焉。然 以高明之見,自信之篤切,恐羲文復出,亦未肯信其 說也。魏鄭公之言,以為望獻陵也。若昭陵,則臣固已 見之矣。佛者之言曰:「諸人知處,良遂總知;良遂知處, 諸人不知。」正此之謂矣。世間〈疑闕〉「《吾入身》,在閒處,言之 無益」,此正好從容講論,以慰窮愁,而枘鑿之不合又 如此,是亦深可歎者,而信乎其道之窮矣。
又
《易說》垂示,極荷不鄙。然淺陋之見,前已屢陳至煩訶 斥久矣。今復何敢有言?但詳《序說》諸篇,唯是依經說 理,而不惑于諸儒臆說之鑿,此為一書要切之旨。今 以篇中之說考之,則如《繫辭》《說卦解》兩引《禮記》,以「春 作夏長為仁,秋斂冬藏」為義;《說卦解》又獨引「溫厚之 氣,始于東北,盛于東南;嚴凝之氣,始于西南,盛于東 北」,以為仁義之分。此于《經》既有据,又合于理之自然, 真可謂不惑于諸儒臆說之鑿矣。但其所以為說,則 又必以為聖人恐《乾》止有陽剛而無仁,《坤》止有陰柔 而無義;故必兼三才以為六畫,然後能使乾居東北 而為冬春之陽;坤居西南而為夏秋之陰。又必橫截 陰陽各為兩段,以分仁義之界,然後能使春居東而 為《乾》之「仁」,夏居南而為《坤》之「仁」,秋居西而為《坤》之「義」, 冬居北而為《乾》之義。
此非本書之詞。但以鄙意注解如此。庶覽者之易曉耳。
則其割裂補綴,破碎參差,未知于《經》何所据依,而何 以異于諸儒臆說之鑿也?又按:文王、孔子皆以乾為 西北之卦,艮為東北之卦。顧雖未能洞曉其所以然, 然《經》有明文,不可移易,則已審矣。今乃云「乾位東北」, 則是貶《乾》之尊使居艮位,未知使艮卻居何處?此又 未知于《經》何所据依,而何以異于諸儒臆說之鑿也? 又按:孔子明言:「《易》有太極,是生兩儀。」是則固以太極 為一,兩儀為二,而凡有心有目者皆能識之,不待推 曆布算而後可知也。今《太極論》乃曰:「乾坤者,《易》之太 極」,則以是兩儀為太極,而又使之自生兩儀矣。未知 此于《經》何所据依,而又何以異於諸儒臆說之鑿也? 至《繫辭解》又謂:「太極者一之所由起」,則是又以為太 極之妙一不足以名之,而其《序》則當且生所起之一, 而後再變乃生兩儀矣。此則又未暇論其于《經》有無 据依,是與不是,諸儒臆說之鑿,而但以前論參之,已 有大相矛盾者,不審高明之意果何如也?凡此四條, 熹皆不敢輒以為非,以觸尊怒;但所未曉,不敢不求 教耳
《答趙提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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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向之久。往歲雖辱寵臨,而空傯卒迫,不能少款,每 以為恨。近乃竊窺所著《易》《論語》書,又歎其得之之晚, 而不獲親扣名理也。間因虞君轉請所疑,初未敢以 姓名自通,而高明不鄙遠辱貽書,所以傾倒之意甚 厚。三復以還,感慰亡量,不敢無以報也。蓋道體之大 無窮,而于其間文理密察,有不可以毫釐差者。此聖 賢之語。道,所以既言「發育萬物,峻極于天」,以形容其 至大,而又必曰「禮儀三百,威儀三千」,以該悉其至微。 而其指示學者修德凝道之功,所以既曰「致其廣大」, 而又必曰「盡其精微」也。近世之言道者則不然,其論 大抵樂渾全而忌剖析,喜高妙而略細微,其于所謂 廣大者則似之,而于精微有不察;則其所謂廣大者, 亦未易以議其全體之真也。今且以《經》言論之,其所 發明,固不外乎一理,然其所指,則不能無異同之別, 而就其所同之中,蓋亦不無賓主親疏遠近之差焉。 如卦之所以八者,以奇偶之三加而成也;而爻之所 以三,則取諸三才之象,而非奇偶所能與。此理之一 而所指之不同者也。四象之說,本為畫卦,則當以康 節之說為主,而七八、九、六,東西、南北、水火、金木之類 為客。得其主,則客之親疏遠近,皆即此而可定;不得 其主,而曰「是皆一說」,則我欲同而彼自異,終有不可 得而同者矣。此所指之同,而不能無賓主之分者也, 是皆樂渾全而忌剖析之過也。至於乾坤之純而不 雜者,聖人所以形容天地之德,而為六十四卦之綱 也。《乾》之純于剛健而不雜,又聖人所以形容天理自 然之全體,而為《坤》之綱也。所以贊其剛健柔順之全 德,以明聖人體道之妙,學者入德之方者,亦云備矣, 未嘗以其偏而少貶之也。至于諸爻,雖或不免于有 戒,然《乾》九三之危,以其失中也;其「得無咎」,以其健而 健也。《坤》六五之「元吉」,以其居尊而能下也。上六之「龍 戰」,以其太盛而亢陽也。是豈惡乾之剛而欲其柔,惡 坤之柔而欲其剛哉?今未察乎其精微之蘊,而遽指 其偏以為當戒,意若有所未足于乾坤而陿小之者, 是不亦喜高妙而略細微之過乎?至于用九、用六,乃 為戒其剛柔之偏者,然亦因其陰變為陽,陽變為陰 之象,而有此戒。如歐陽子之云者,非聖人創意立說 而強為之也。大抵《易》之書本為卜筮而作,故其辭必 根于象數,而非聖人己意之所為;其所勸戒,亦以施 諸筮得此卦此爻之人,而非反以戒夫卦爻者。近世 言《易》者,殊不知此,所以其說雖有義理,而無情意,雖 大儒先生有所不免。比因玩索,偶幸及此,私竊自慶, 以為天啟其衷而以語人,人亦未見有深曉者,不知 高明以為何如?舊亦草筆其說,今謾錄二卦上呈。其 他文義未瑩者,多未能卒業,姑以俟後世之子雲耳。 近又嘗編一小書,略論象數梗概,并以為獻。妄。竊自 謂學《易》而有意于象數之說者,于此不可不知,外此 則不必知也。心之精微。言不能盡。臨風引領。馳想增 劇。
又
《易》學未蒙指教,乃有簡易之褒,令人踧踖。其書草略, 何足以當此。然此二字在《易》數中,真不可易之妙。近 世說《易》者愈多,而此理愈晦,非見之明,孰能以一言 盡之哉?歎服亡已。近嘗略修數處,尋別寄呈。但圖書 錯綜縱橫,無不脗合,終有不可得而盡者。信乎天地 之文,非人之私智所能及也。
《與陳丞相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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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聞侍祠之詔,至于再三,此蓋聖主思見故老,有所 咨詢,非獨循常備禮之所為。而得林擇之書,側聞丞 相亦有行意,伏惟久去闕庭,不勝忠戀。且以向來嘗 欲有言,因循未果,乃復有此機會,誠不可失。計程今 或已在道矣。敵中事不足言,今日之憂,正在精銳銷 耎,慣習燕安,廟堂無經遠之謀,近列無盡規之義,阿 「諛朋黨,賢知伏藏,軍政弄於刑臣,邦憲出於豪吏,民 窮兵怨,久不自聊,季孫之憂,恐不在于顓臾也。不審 尊意以為如何?」井伯書云:「廉夫有學《易》之意」,甚善。然 此書難讀。今之說者,多是不得聖人本來作經立言 之意,而緣文生義,硬說道理。故雖說得行,而揆以人 情,終無意味。頃來蓋常極意研索,亦僅得其一二,而 所未曉者尚多。竊意莫若且讀《詩》《書》《論》《孟》之屬,言近 指遠,而切於學者日用功夫也。抑嘗聞之元城劉忠 定公有言:「子弟寧可終歲不讀書,而不可一日近小 人。」此言極有味。大抵諸郎為學,正當以得師為急,擇 友為難耳。
《答李侍郎椿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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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竊嘗聞之,侍郎知《易》學之妙,深造理窟,每恨不得 執經請業。茲辱誨諭,警省多矣。《麻衣易說》,某舊見之, 嘗疑其文字言語不類五代、國初時體製,而其義理 尤多淺俗。意恐只是近三五十年以來人,收拾佛老 術數緒餘所造,嘗題數語于其後,以俟知者。及去年 至此,見一戴主簿者,名師愈,即今印本卷後跋之。人初亦忘其有此書,但每見其說《易》,專以《麻衣》為宗,而 問其傳授來歷,則又祕而不言。後乃得其所著他書 觀之,則其文體意象,多與所謂《麻衣易說》者相似,而 間亦多有附會假託之談,以是心始疑其出于此人。 因復遍問邦人,則雖無能言其贗作之實者,然亦無 能知其傳授之所從也。用此決知其為此人所造不 疑。然是時其人已老病昏塞,難可深扣,又尋即物故, 遂不復可致詰。但今考其書,則自《麻衣本文》及陳、李、 戴註題,四家之文如出一手,此亦其同出戴氏之一 驗,而其義理則于鄙意尤所不能無疑。今以台諭之 及當復試加考訂,他日別求教也。程君蓍說亦嘗見 之。其人見為進賢令,至此數得通書,愷悌博雅,君子 人也。自別有《易說》,又有田制書近寄印本及所刻《范 伯達丈夫田說》來,今各以一編呈納,伏幸視至他所 欲教者非一。屬以歲凶,郡中多事,留此便人,日久且 草。具此拜稟,早晚別尋便。拜答。
《答趙佐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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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易說》,足見玩意之深,不勝歎服。」此經舊亦嘗伏 讀,然每病其未有入處,乃承見喻,使反復其論,蓋久 不知其所以對也。顧厚意不可以終辭,姑以己意略 疏其後,未知當否?惟高明裁之,復有以誨警之,則幸 甚。大抵聖經惟《論》《孟》文詞平易而切於日用,讀之疑 少而益多。若《易》《春秋》,則尤為隱奧而難知者,是以平 日畏之而不敢輕讀也。
《答陸九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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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又嘗作一《卜筮書》,亦以附呈。蓋緣近世說《易》者,于 象數全然闊略,其不然者又太拘滯支離,不可究詰。 故推本聖人經傳中說象數,只此數條,以意推之,以 為是足以上究聖人作《易》之本指,下濟生人觀變玩 占之實用,學《易》者決不可以不知。而凡說象數之過 乎此者,皆可以束之高閣,而不必問矣。不審尊意以 為如何?
《答何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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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蒙垂示先大夫《易集義》,得以伏讀。竊窺觀象玩辭 之意,知前輩求道之勤蓋如此,不勝歎仰。顧恨不得 執經門下,躬扣所疑,三復遺篇,徒深感悵。
又
記中所稱兼山氏者名「忠孝」,《語錄》中載其問疾伊川 之語。然頃見其《易》書溺象數說,去程門甚遠,而《尹子》 門人所記則以為忠孝。自黨論起,絕跡師門,先生沒 不致奠,而問疾之語,亦非忠孝也,然則其人其學亦 可見矣。
《答陳明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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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喻讀書遺忘,此士友之通患,無藥可醫,只有少讀 深思,令其意味浹洽,當稍見功耳。讀《易》亦佳,但經書 難讀,而此書為尤難,蓋未開卷時,已有一重象數大 概工夫。開卷之後,經文本意又多被先儒硬說殺了, 令人看得意思局促,不見本來「開物成務」活法。廷老 所傳鄙說,正為欲救此弊,但當時草草抄出,未成文 字耳。然試略考之,亦粗見門戶梗概。若有他說,則非 吾之所敢聞也。
《答符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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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讀《易傳》甚佳,但此書明白而精深,易讀而難曉,須 兼《論》《孟》及《詩》《書》明白處讀之,乃有味耳。
《答程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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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諭曲折,令人慨歎。然今日上下相迫,勢亦有不得 已者。故事之從違可否,常在人而不可必,唯審時量 力,從吾所好,為在己而可以無不如志爾。先生研精 于《易》,至有成書,「樂行憂違」,想胸中已有成算,固非晚 學所得而輕議也。
《答張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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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易傳》,極有難記當處。蓋《經》之文義本自寬平,今傳 卻太詳密,便非本意。所以只舉《經》文,則《傳》之所言提 挈不起,貫穿不來,須是于《易》之外別作一意思讀之, 方得其極。尋常每欲將緊要處逐項抄出,別寫為一 書而未暇。大抵讀書求義,寧略毋詳,寧疏毋密,始有 餘地也。
《答程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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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氏高弟尹公嘗為《易傳》,乃夫子自著,欲知其道者, 求之于此足矣,不必旁觀他書。蓋《語錄》或有他人所 記,未必盡得先生意也。又言:「先生踐履盡一部易,其 作《傳》,只是因而寫成,此言尤有味。試更思之,若信得 及試用年歲之功,屏去雜學,致精于此,自當有得。」始 知前日所謂蘇、程之室者,無以異于雜薰蕕冰炭于 一器之中,欲其芳潔而不汙,蓋亦難矣。
《答胡季隨大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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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傳》平淡縝密,極好看,然亦極難看。大抵講學須先 有一入頭處,方好下工夫。昨見文叔處所錄近文,恐 看得文字未子細,無意味也。不必遠求,但看知言是 下多少工夫,不如此散漫泛說,無歸宿也。龜山《易》舊 亦有寫本,此便不甚的。未暇檢尋。奉寄。不知詹丈所舉不同者何事,因風詳諭,此等處正好商搉也。道理 無形影,唯因事物言語,乃可見得。是非理會極子細, 即道理極精微,古人所謂「物格知至」者,不過是就此 下工夫。近日學者說得太高了,意思都不確實,不曾 見理會得。一書一事,徹頭徹尾,東邊綽得幾句,西邊 綽得幾句,都不曾貫穿浹洽。此是大病,有志之士尤 不可以不深戒也。
《答胡季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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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杜門,衰病如昔,但覺前日用力泛濫,不甚切己,方 與一二學者力加鞭約,為克己求仁之功,亦粗有得 力處也。《易傳》且熟讀,未論前聖作《易》本指,且看得程 先生意思,亦大有益,不必更雜看。大抵先儒於《易》之 文義,多不得其綱領,雖多看亦無益。然此一事卒難 盡說,不若且看程《傳》道理,卻不錯也。」所諭文定專治 《春秋》,而於諸書循環誦讀,以為學者讀書不必徹頭 徹尾,此殊不可曉。既曰「文定讀《春秋》徹頭徹尾」,則吾 人亦豈可不然。且又安知其於它書,少日已嘗反復 研究,得其指歸,至於老年,然後循環泛讀耶?若其不 能,亦是讀得《春秋》徹頭徹尾有得力處,方始泛讀諸 書有歸宿處。不然,前輩用心篤實,決「不如今時後生 貪多務得,涉獵無根也。前書鄙論,更望熟究。」其說雖 陋,然卻是三四十年身所親歷,今日粗於文義,不至 大段差錯之效,恐非一旦卒然立論所可破也。若如 來諭,不能俟其徹頭徹尾,乃是欲速好徑之尤,此不 可不深省而痛革之也。熹於《論》《孟》《大學》《中庸》一生用 功,粗有成說,然近日讀之,一二大節目處,猶有謬誤, 不住修削,有時隨手,又覺病生。以此觀之,此豈易事? 若只恃一時聰明才氣,略看一過,便謂事了,豈不輕 脫,自誤之甚耶!呂伯恭嘗言:「道理無窮,學者先要不 得有自足心。」此至論也,幸試思之。《南軒文集》方編得 略就,便可刊行,最好是奏議文字及往還書中論時 事處,確實痛切,今卻未敢編入。異時當以《奏議》自作 一書,而附《論事書尺》於其後,勿令廣傳。或世俗好惡 稍衰,乃可出之耳。
又
《易傳》明白無難看處。但此是先生以天下許多道理 散入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中。將作《易》看,即無 意味;須將來作事看,即句句字字有用處耳。《詩六義》 本文極明白,而自注疏以來汨之,如將已理之絲重 加棼亂。近世諸老先生亦殊不覺,不知何故如此。中 間有答潘恭叔問,說此甚詳,可更扣之,當見曲折。蓋 不如此,即六義之名無所用之,當時自不必分別,祇 益紛拏,無補於事也。近修《詩說》,別有一段,今錄去,大 概亦與前說相似,恐或可參照耳。學問大頭緒固要 商量,而似此支節合理會者亦不為少。未得面論,徒 增耿耿。
《答呂伯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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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卿所刻《尹論》甚精,鄙意卻于跋語有疑,不知趙守 扣其說否?蓋尹公本是告君子之言,今跋但以誨人 為說,恐不類耳。又云:伊川出《易說》七十餘家,不知伊 川教人果如此周遮否?語次試為扣之為幸。
《答呂伯恭別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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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刻小本《易傳》,甚佳,但籤題不若依官本作《周易》。程 氏傳,舊嘗有意,凡經解皆當如此,不以「傳先乎經」,乃 見尊經之意,漢晉諸儒經注皆如此也。後見朋友說 晁景迂亦有此論,乃知前軰意已及矣。今日又得景 迂語解,亦有好處,大抵北方之學,終是近本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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