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 西晉
晉·陳壽 作 南朝劉宋·裴松之
陳壽撰,裴松之注。事蹟具晉書本傳。松之事蹟具宋書本傳。凡魏志三十卷、蜀志十五卷、吳志二十卷。其書以爲正統,至習鑿齒漢晉春秋,始立異議。自朱子以來,無不是鑿齒而非。然以理而論,之謬萬萬無辭。以勢而論,則鑿齒順而易,欲帝逆而難。蓋鑿齒已南渡,其事有類乎,爲偏安者爭正統,此孚於當代之論者也。則身爲晉武之臣,而晉武之統,僞是僞矣,其能行於當代哉?此猶宋太祖篡立近於,而北漢南唐跡近於,故北宋諸儒皆有所避而不僞高宗以後偏安江左近於,而中原地全入於,故南宋諸儒乃紛紛起而帝。此皆當論其世,未可以一格繩也。惟其誤沿史記本紀之例,不託始於魏文,而託始曹操,實不及魏書敘紀之得體。是則誠可已不已耳。

元嘉中,裴松之受詔爲注,所注雜引諸書,亦時下已意。綜其大致,約有六端:一曰引諸家之論以辨是非,一曰參諸書之説以核訛異,一曰傳所有之事詳其委曲,一曰傳所無之事補其闕佚,一曰傳所有之人詳其生平,一曰傳所無之人附以同類。其中往往嗜奇愛博,頗傷蕪雜。如袁紹傳中之胡母,本因爲董卓使而見,乃注曰:「嘗見太山府君及伯,事在搜神記,語多不載。」斯已贅矣。鍾繇傳中乃引「陸氏異林」一條,載與鬼婦狎昵事。蔣濟傳中引列異傳一條,載子死爲泰山伍伯,迎孫泰山令事。此類鑿空語怪,凡十餘處,悉與本事無關,而深於史法有礙,殊爲瑕纇。

又其初意似亦欲如應劭之注漢書,考究訓詁,引證故實。故於魏志·武帝紀沮授」字則注「沮音菹」。「獷平」字則引續漢書·郡國志注「獷平,縣名,屬漁陽」。「甬道」字則引漢書高祖二年與戰,築甬道」。「贅旒」字則引公羊傳。「先正」字則引文侯之命。「釋位」字則引左傳。「致屆」字則引。「綏爰」字,「率俾」字,「昏作」字則皆引。「糾虔天刑」字則引國語。至蜀志·郤正傳·釋誨一篇,句句引古事爲注,至連數簡。又如彭羕傳之「革」不訓老,華佗傳之「旉」本似專,秦宓傳之「棘」、「革」異文,少帝紀之「叟」、「更」異字,亦間有所辨證。其他傳文句,則不儘然。然如蜀志·廖立傳首,忽注其姓曰「補救切」。魏志·涼茂傳中,忽引博物記注一「繦」字之類。亦間有之。蓋欲爲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刪棄。故或詳或略,或有或無。亦頗爲例不純。然網羅繁富,凡六朝舊籍今所不傳者,尚一一見其厓略。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酈道元水經注李善文選皆翦裁割裂之文。故考證之家,取材不竭,轉相引據者反多於陳壽本書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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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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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一   魏書一   武帝紀
  • 卷二   魏書二   文帝紀
  • 卷三   魏書三   明帝紀
  • 卷四   魏書四   三少帝紀
  • 卷五   魏書五   后妃傳
  • 卷六   魏書六   董二袁劉傳
  • 卷七   魏書七   呂布臧洪傳
  • 卷八   魏書八   二公孫陶四張傳
  • 卷九   魏書九   諸夏侯曹傳
  • 卷十   魏書十   荀彧荀攸賈詡傳
  • 卷十一  魏書十一  袁張涼國田王邴管傳
  • 卷十二  魏書十二  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 卷十三  魏書十三  鍾繇華歆王朗傳
  • 卷十四  魏書十四  程郭董劉蔣劉傳
  • 卷十五  魏書十五  劉司馬梁張溫賈傳
  • 卷十六  魏書十六  任蘇杜鄭倉傳
  • 卷十七  魏書十七  張樂于張徐傳
  • 卷十八  魏書十八  二李臧文呂許典二龐閻傳
  • 卷十九  魏書十九  任城陳蕭王傳
  • 卷二十  魏書二十  武文世王公傳
  • 卷二十一 魏書二十一 王衞二劉傅傳
  • 卷二十二 魏書二十二 桓二陳徐衞盧傳
  • 卷二十三 魏書二十三 和常楊杜趙裴傳
  • 卷二十四 魏書二十四 韓崔高孫王傳
  • 卷二十五 魏書二十五 辛毗楊阜高堂隆傳
  • 卷二十六 魏書二十六 滿田牽郭傳
  • 卷二十七 魏書二十七 徐胡二王傳
  • 卷二十八 魏書二十八 王毌丘諸葛鄧鍾傳
  • 卷二十九 魏書二十九 方技傳
  • 卷三十  魏書三十  烏丸鮮卑東夷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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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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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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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西晉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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