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4年11月6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63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省參議員選舉條例第二條第一款所稱之現任公務員,不以現任本省區域內之公務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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