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文库:人事任免投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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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如下:
- 必须为自動確認用戶
- 编辑50次(含)以上(不包含用户页及用户对话页)
- 依據個案之實踐,如有不同可參照判定,可附加關聯版面註明。
聯署案管理编辑
以多人聯署提出之任免案,應當附有原因、理由及证据,依此格式提出申请任免。聯署理由参考維基文庫歷史記錄,如經提交討論得出結論存在歪曲實情或偽造者,即判定為無效可立即關閉。關閉者須為非當事人。反之則可通過。
以上一段是指提出議案時,要有原因、理由及證據,跟投票資格無關,因為議案不被認同,就不用投票,這段應放進投票動議程序內
--晞世道明(讨论) 2020年11月13日 (五) 03:41 (UTC)「多人」是多少人?是像歐陸法般有明確定義?還是像英美法般有「判決先例」參考?
--Cmsth11126a02(讨论) 2020年11月13日 (五) 13:48 (UTC)
投票期管理编辑
每個投票案獲授權人在選舉或投票後須逐票查驗,以確保公正。判定廢票者都應宣告不合資格之緣由。判定資格受爭議者可抽出,交社群討論是否符合资格,如討論無異議行政員可代為做出結論。
如投票人有被判明存在以下編輯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其投票應抽出交社群商議判斷是否有意破壞,及作出适当處理:
- 對特定版面做出編輯或回退相同內容而達到資格門檻
- 對特定版面之完整內容反复做出刪加而達到資格門檻
- 在多個版面做出大量編輯但並無切實意義,而達到資格門檻
- 多次提刪頁面之版權問題
- 其他實踐中認為需判明之編輯行為,可列明附加關聯版面註明。
行政員凡基於事實及社群意向,均有權決定選票有效與否。
如发生意见冲突,當事人權利同投票者,但務須避嫌,勿插手投票間及前後一切管理事宜。任何一方投票前或期間站外大規模拉票,可将确切证据提交投票项目讨论页展示并讨论。
個案管理编辑
每個個案中所得結論,參與社群如有異議可進一步討論有關結論是否恰當,如個案中非特定權限人之結論較特定權限人之結論更具認可度,經社群討論而無重大異議則以其為準。
附則编辑
對於該空間規則之裁斷、步驟和要求方式等有不同意見,可至該空間之討論版、寫字間等討論;實踐中形成之慣例、判例或具價值之觀點共識等,如可促進本規則之發展而社群討論無異議,可附註記錄添加於本版補充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