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文库:投票

维基文库与维基教科书 投票 版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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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式投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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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社群共識,本站編者參加人事任免等各式投票資格如下:

條件一:投票程序開始前7天已註冊;
條件二:投票程序開始前已至少有50次正文編輯,或曾錄入1篇完整、信而有徵作品。

前述投票資格,除此頁面所列投票外,參考維基百科「投票不能代替討論」論述,也適用於以下其他另頁表決或提案:

正在进行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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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入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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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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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希望那些功能机器人的实现会对维基文庫有助,可以在下面提出,大家也可以讨论是否支持这种机器人的出现,机器人的制造者们也有可能会考虑去实现您的设想。



机器人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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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IP用戶可發言,不可投票。

#{{支持}}~~~~     #{{中立}}~~~~     #{{反对}}~~~~

用于导入公有领域文本。目前计划有《人民日报》(至1973年)。--虹易留言2023年5月13日 (六) 13:17 (UTC)[回复]

请先导入3篇以便评价。 Midleading留言2023年5月13日 (六) 16:11 (UTC)[回复]
@Midleading方才已上传三篇,请见贡献。原本计划一个文章对应一个页面,再通过嵌套/包含的方式创建每日、每月或更大范围的总览。但是考虑到此种方式会产生约数十万页面(文库总内容页面不过数百万),所以目前计划按一日对应一个页面。另外,每月、每年生成一个标题列表作为独立页面。再生成一个日期列表置入报纸主页。不知是否有更合适的方式。若有各方面建议,敬请不吝赐教。--虹易留言2023年5月17日 (三) 14:31 (UTC)[回复]
维基文库目前的做法是一个文章对应一个页面。目前维基文库已经有相当多的人民日报文章被录入了,如果按一个文章对应一个页面的方法录入,可能需要检查是否与现有文章重复。现在整体录入的方式也存在没有明确版权信息、没有标注作者等等问题。 Midleading留言2023年5月17日 (三) 14:58 (UTC)[回复]
@Midleading凡是有署名的文章,作者都已一并加入页面头部。关于版权问题,计划是一律使用{{PD-China-Organization}}。请问是否可行?--虹易留言2023年5月18日 (四) 01:22 (UTC)[回复]
有署名的文章一般不能适用{{PD-China-Organization}}。每篇文章的署名作者标注样式建议使用模板,如{{署名}}等。Midleading留言2023年5月23日 (二) 06:31 (UTC)[回复]
注意:现行著作权法规定报社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作者仅享有署名权,其余权利归报社所有。 曾晋哲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8:53 (UTC)[回复]
报纸刊登的文章不都是报社工作人员创作的作品,也有很多投稿作品和领导人个人作品和讲话。 Midleading留言2025年5月20日 (二) 15:42 (UTC)[回复]
  1.   支持--維基小霸王留言2024年1月20日 (六) 01:00 (UTC)[回复]
  2.   支持,不過應先整理本站收錄該報既有內容。—— Eric Liu留言 2024年2月5日 (一) 18:18 (UTC)[回复]

@虹易Midleading維基小霸王似乎已有共識?—— Eric Liu留言 2025年4月28日 (一) 18:43 (UTC)[回复]

@Ericliu1912我不知道以何种形式组织为好。如果一篇文章对应一个页面,大概会产生约数十万页面。是否合适?另外,如Midleading所说,与现有文章的重复如何处理也是问题。--虹易留言2025年4月29日 (二) 10:53 (UTC)[回复]
@虹易中文文本的豐富,我們理當歡迎。我想社群最關心的,還是基礎分類及格式維基化事宜能否做好。或許您可以先選擇現有資料匱乏的幾年或幾個月測試,再不然就嘗試產生個預備清單讓社群檢視似乎也行?—— Eric Liu留言 2025年4月29日 (二) 12:16 (UTC)[回复]
單篇文章對應單個子頁(即如人民日报/1946年/05月/15日/文章名)有利於長期維護。如按日期合并,每日頁面如一時不能全錄入(版權等理由),會長期(以十年計)處於未完成、可添加内容的狀態,不利校對,保護,也容易品質劣化Andayunxiao留言2025年5月1日 (四) 08:14 (UTC)[回复]

Wikisource:写字间#建议文库也导入网页存档机器人phab:T371655. -- 2024年8月2日 (五) 02:29 (UTC)[回复]

  1.   支持。—— Eric Liu留言 2024年8月9日 (五) 15:24 (UTC)[回复]

管理员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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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liu1912(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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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本人以往工作內容,除處理版權討論、刪除(恢復)討論、移動請求(包含機器人申請)等常規站務工作外,也偶向全域方面(如共享資源元維基等地)說明本站討論經過,協助他們了解本地情況。當然,本人也常以個人身份,活躍於寫字間及上述討論。

因近期文庫飽受管理衝突紛擾,本人承諾將延續既有方式,基於方針與指引及社群共識行使權限:如討論遇有存疑問題,必當先行請教他人,並視情況跟進討論,或確認適當善後辦法,除非就常識而言極為明顯者,決不自行臆斷。此外,本人對於社群若干政策或個人作為,固有較強烈意見,惟無論如何,對於可能與自身利害相關之討論,亦會謹守分寸,適當予以避嫌:如參與刪除討論,發表個人意見之餘,即不兼以管理員身份決定頁面去留;或對此前特定管理員解任投票投下反對票同時,亦移請其他中立管理員暨全域方面共同確認其結果及效力,而非自行予以結案,徒生更多爭議。本人希望,以上說明足以得到社群的理解及認可。——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1:47 (UTC)[回复]

  1.   支持 - Peacearth討論2025年6月18日 (三) 02:00 (UTC)[回复]
  2.   支持 --dringsim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4 (UTC)[回复]
  3.   支持 --Leiem留言2025年6月18日 (三) 02:41 (UTC)[回复]
  4.   反对。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自從Wikisource:管理员/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二次)以來,Wikisource: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525062100-Jusjih-20250524215000凸顯Ericliu1912力求避免Gzdavidwong解任案,同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是啥關係?因此引用Wikisource: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03224800-維基小霸王-20250602143900:"必须全面整肃,包括EricLiu1912"。但--Jusjih留言2025年6月19日 (四) 18:03 (UTC)[回复]
    以上所述,都屬個人意見,與管理權限行使沒有關聯。況且本人不會、也不可能在此類議題使用管理權限,相信社群慧眼可識。這都是老生常談了,就不多回應。真正一而再、再而三「翻舊帳」,不願放下的人是誰?本人對此確實頗為失望。——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28 (UTC)[回复]
    另外說要「全面整肅」管理員的那位同仁,也說過用「猶記得」像是在搞「反猶主義」這類神奇言論,你確定要引用他說的話來當理由?即使單就此話而言,我也絲毫不認為「全面整肅」管理員是明智的決定——請記住,你也是管理員。——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56 (UTC)[回复]
    @Ericliu1912当时我的主张是有人用这个此指控我搞“反犹主义”,而不是我在指控那个人,希望厘清逻辑方向。 Liuxinyu970226留言2025年6月24日 (二) 22:45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那么就请您厘清您的主张,即您主张“有人”(从阁下当时的语境甚至“犹记得”这种叫法,好像阁下认为我在搞“反犹主义”一般,希望今后避免这种争议极大的称谓,我只能推定这个人是在下)用这个词是在指控阁下搞“反犹主义”的这个主张,是否正确。在我看来,您的这种主张与指控在下是在给阁下扣“反犹主义”的帽子,并无太大差异——而这种指控甚至毫无根据。 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6月25日 (三) 04:05 (UTC)[回复]
    @银色雪莉如果阁下仍然在就“犹记得”这个词较真我将不再理会,而如果阁下的意思是要求我厘清“必须全面整肃”的主张,我的回应是这样:我要求的全面整肃并不强求统统移除权限,而是通过修订方针指引,尽可能往“彻底”一词沾边地约束管理员们的行为,使ta们的封禁保护、授权除权、日志操作等等越少争议越好,既然现在每个管理员都被指控有不当行为,而ta们却都用某些方针指引当挡箭牌自诩“尽职”,那就肯定说明有关方针指引出现了严重漏洞,执行它的人(甚至非管理员也)系统性地将错就错,中文维基百科为什么曾发生OA2021?为什么那些被禁制的7人最终叛变成立“求闻百科”?不就是因为百科那边的方针充满了漏洞,被禁制的前管理员们抓住漏洞以耻为荣么? Liuxinyu970226留言2025年6月25日 (三) 04:24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我记得我的要求讲得很清楚,是那么就请您厘清您的主张,即您主张“有人”(从阁下当时的语境甚至“犹记得”这种叫法,好像阁下认为我在搞“反犹主义”一般,希望今后避免这种争议极大的称谓,我只能推定这个人是在下)用这个词是在指控阁下搞“反犹主义”的这个主张,是否正确,没有其他内容。我得提醒您,当时我的主张是有人用这个此指控我搞“反犹主义”,这是您的话,不是我要就这个词较真——我在上次就此事回应后有就此事再说过分毫吗?而阁下在作出这种无根据的指控后倒是“不再理会”——指控光靠嘴巴动,被别人指出指控有问题就高高挂起“不再理会”,这就是您的处事方式?至于您离题的回应,我不妨也离题一下,修订方针指引没人反对,请去谈具体内容——这是在下此前一再在写字间向您陈述的观点,在下最近也许在写字间会提一提修改投票资格的提案,欢迎您到时指正。 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6月25日 (三) 04:29 (UTC)[回复]
  5.   支持TongcyDai留言2025年6月19日 (四) 18:47 (UTC)[回复]
  6.   中立上述Jusjih指出的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我也承认连ta本人都无法幸免。上述用“同志”一词的称谓我其实反而想回避,因为牵涉是什么领域的同志,政治上的同志?公司的同志?还是有关LGBT的同志?语焉不详的评论不是我能回应的了的。鉴于最近m:PCP案例多发,若要本站免于被ta人提请关站,就需要多个本站可以接纳的方言内容贡献者合作加强方言互通性(怕是闽东语和粤语只得除外,因为元维基语言版本申请页早已认定有效)。--Liuxinyu970226留言2025年6月21日 (六) 01:19 (UTC)[回复]
    那我改用「同仁」吧,這樣應該比較溫和( ——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回复]
  7.   支持 -- MarkZhou08留言2025年6月21日 (六) 01:33 (UTC)[回复]
  8.   支持續任 -- 晞世道明留言2025年6月21日 (六) 01:50 (UTC)[回复]
  9.   反对。本人因最近日常事務太多,無暇顧及維基站點事務。但此人作為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之一尋求連任,哪怕本人被全域封鎖,也必須反對。另外本人對維基各站點管理情況非常失望,作為文庫資深用戶已打算半退休。正式半退之前會在個人命名空間中發表感言,批評目前維基中文之亂象並陳述本人的觀點。 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留言2025年6月21日 (六) 03:05 (UTC)[回复]
    《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回复]
    對,我說的,你覺得不爽可以以任何名義扣帽子提告我哈。 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留言2025年6月21日 (六) 03:23 (UTC)[回复]
    沒有啦,就是覺得這理由好笑而已XD ——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4 (UTC)[回复]
    沒什麼好笑的。
    而且你沒那麼重要,維基中文包括U4C變成今天這樣,也非你個人的責任。從2021年5月我剛註冊的時候,恰好正逢維基官方對中文維基大陸管理員出手懲治整肅。撥亂反正之時。導致當年人心惶惶,我申請IP豁免時,被當時的管理員莫名其妙反復盤問。導致本人和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層的第一次衝突。這是第一因。
    就因為這個第一因,維基中文就沒給我留下什麼好印象。 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留言2025年6月21日 (六) 03:32 (UTC)[回复]
    :( ——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44 (UTC)[回复]
  10.   支持。至少有在为社群干活,没有让我投反对票的理由。话说这次续任是咋,直接不限期?———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5年6月21日 (六) 06:51 (UTC)[回复]
    @红渡厨屆時會依據社群討論情況,由監管員決定授權時長。本人當然希望取得足夠支持,而不再為任期煩惱,但就隨緣吧。——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22:56 (UTC)[回复]
    噢,原来如此,明白了。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5年6月22日 (日) 03:10 (UTC)[回复]
  11.   支持。認可Liu 君的溝通方式,以及區分個人角色和管理員角色的意識。 Andayunxiao留言2025年6月23日 (一) 15:43 (UTC)[回复]

管理員解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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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0xDeadbeef留言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回复]

支持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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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支持 囍鵲留言2025年5月23日 (五) 12:00 (UTC)[回复]
  2. 强烈  支持除名,不可能溝通。是否禁止未來再任,要另案斟酌。--Jusjih留言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回复]
  3.   支持相关用户恶意曲解及游戏规则已不止一次。--Liuxinyu970226留言2025年5月26日 (一) 02:07 (UTC)[回复]
  4.   支持,参见其于zhwiki的封禁记录。--DreamerBlue留言2025年5月26日 (一) 15:18 (UTC)[回复]
    ?是说他七年前打的编辑战还是十一年前的人身攻击?文库的事情文库解决,不要到百科挖几年前的黑料魔琴留言2025年5月27日 (二) 14:32 (UTC)[回复]
  5.   支持———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5年5月27日 (二) 03:38 (UTC)[回复]
  6. 不强烈但是  支持除名。我素不喜卷入社群纷争。然 U4C 既已动议,促社群共商此事,而此事关乎维基文库之发展与风气,必将影响深远。回顾 User:Zhxy_519 君近期以来之主要编辑贡献,以负责任的态度,陈述以下浅见:
    虽经权衡再三,决定支持解任,但我觉得,最理想的情况是,User:Zhxy_519 能专注于处理大量明确无争议的日常站务——例如其贡献记录中可见的诸多页面维护、存档整理、常规反破坏等工作,这些无疑对维基文库的运作有所裨益——并能主动且持续地回避处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工作范畴,尤其是涉及用户封禁、争议页面删除、以及复杂方针的解释与裁定等敏感事务,那么以其经验,或仍可为社群服务。
    回顾其过往处理某些争议性事务的表现,例如在“再向固執用戶溝通”中所展现的沟通姿态,以及在处理与 User:Jusjih 关于 投票页面编辑的争议 时采取的回退及 用户页警告 等行动,在我看来,其处理方式往往未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问题,影响了社群的信任与合作氛围。
    维基媒体创始人吉米·威尔士曾言:“我不喜欢这里弥漫的‘授予管理员身份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事情’这种明显的感觉。”("I don't like that there's the apparent feeling here that being granted sysop status is a really special thing." [1]。这段话提醒我们,管理员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社群和妥善使用工具,而非特殊地位或权威。因此,管理员理应是社群可以信赖的沟通者与服务者,积极处理无争议的用户请求,而在遇到潜在争议时,则应更加审慎,注重沟通与反馈,而非轻易动用权限作出单方面裁断。
    此外,即便是常规的管理提醒或内容规范的执行,若沟通方式缺乏必要的友善和耐心,也可能让用户——尤其是新手——望而却步,对社群的纳新和长远发展并非益事。例如,在引导新用户使用沙盒时(如与 User:Samuelyyy 的 互动记录,或在要求用户为作品提供来源并直接警示封禁时(如对 User:趙青峰的 警告),直接但可能缺乏温度的措辞,虽指出了规则要求,却也可能在无形中打击了贡献者的参与热情。管理员的言行应友善耐心,循循善诱,尤其在引导新手用户时。
    然而,在当前维基的机制下,要确保一位管理员能完全、持续地进行这种“选择性回避”或在所有互动中都保持理想的沟通方式,现实中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我们难以仅仅依赖个人的自觉或社群的期望来杜绝未来的风险。
    正因这种“有条件留任”的理想方案在现实中难以周全,考虑到其在处理争议性问题时过往表现出的某些模式,以及在沟通细节上可能对普通用户(尤其是新手)造成的负面观感,为避免类似情况重演、维护社群整体利益与和谐氛围,我不得不倾向于支持解任。
    此决定并非意在全盘否定该用户在无争议站务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而是基于对其在处理“可能有争议”工作时所暴露出的风险,以及在当前机制下难以对此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务实考量。希望维基文库和谐发展,凝聚共识,尽快平息纷争。--Zy26留言2025年5月30日 (五) 06:22 (UTC)[回复]
  7.   支持。其實U4C那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還有人看不懂(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看不懂)的話,那屬實讓人不可接受了。而且現在的情況是Zhxy 519擅自回退針對他本人的解任投票,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我希望大家不要視而不見。Σανμοσα 2025年5月31日 (六) 09:06 (UTC)[回复]
  8.   支持:理由见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Zhxy 519(增补于2025年6月6日 (五) 19:38 (UTC))Patlabor Ingram留言2025年5月31日 (六) 23:26 (UTC)[回复]
  9.   支持除名:本来应该从今天的视角对过往所有有关事件一一研究再进行投票的,特别是User:Jusjih/不合理的封禁/2025年指出的这些封禁事例是否需要遮罩平反。但是看到大部分人都主张不要再追究过去的个人恩怨,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提这些,也不主张再使用多年前的事由支持或者反对除名。但是在U4C案件中Zhxy 519仍然继续坚持保留对解任案件进行不当干预的态度。认为方针规定非当事管理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关闭解任案件而当事管理员不需要等待简直是我所见的最夸张的游戏维基规则行为,而且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因此只能支持除名。 Midleading留言2025年6月2日 (一) 08:59 (UTC)[回复]
  10.   支持按照規程通過該項動議,有關動議之理據非常之清楚和明確。 Longway22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02:35 (UTC)[回复]

反對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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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反对除名: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 Eric Liu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7:10 (UTC)[回复]
    同上且認為無法解決社區長期的糾紛問題。Aqurs1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00:47 (UTC)[回复]
    ↑該投票無效,原因:不符合投票資格。- —— Eric Liu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05 (UTC)[回复]
    @Aqurs1 經檢查閣下不具備投票資格,儘能發表意見。因此希望閣下能夠進一步說明在此投票的緣由以供參考。 Midleading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03:09 (UTC)[回复]
  2.   反对除名:功過三七開,此項公案糾紛經年,水火不相容,必慾置彼于死地,戾氣深重,割裂社區,實在令人泄氣。個人以爲,不能僅以此糾葛即刻除名。兩方何妨“一笑泯恩讎”?Liouxiao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04:25 (UTC)[回复]
    這我得出來說句話,這件事不光關係他們兩人之間多年的糾紛,還包括本人因被Zhxy 519認定發表了所謂不文明言論被其濫權封禁的問題。Zhxy 519去年無視社區規則,在沒有和其他管理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胡亂封禁本人。本人曾向基金會致信提出申訴。
    現在你們把這件事往公報私仇上引導,完全無視本人作為普通用戶的發言權益受損,是在歪曲整個事件的原委。本人也無所謂和你們挺Zhxy 519派之間的所謂人際關係。但事實必須澄清。 囍鵲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05:55 (UTC)[回复]
    首先聲明,我並不“挺”哪一派,也沒有和這裏的哪位有什麽“所謂人際關係”,這個帽子大可不必。你們兩方的口水戰,言辭都不算客氣,到互有彈劾,互有對錯——各人所見,也會有各自的評價,我所擔憂的正是文庫的戾氣越來越重,并非健康之生態,何妨采取更爲包容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歪曲原委”,那豈不也是容不得異議了? Liouxiao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09:08 (UTC)[回复]
    我犯下的所謂錯誤,已經被禁言處罰過。然而這個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錯誤,還沒收到任何處罰。請問這對我公平麼?
    你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可以站在跳出來說空話,在這裡和稀泥,唱高調。藉著所謂什麼維護社區生態的藉口,實際上並不中立,拉偏架支持Zhxy 519繼續逍遙法外。
    稱為挺Zhxy 519派並不無辜,實至名歸。 囍鵲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09:18 (UTC)[回复]
    很遺憾,閣下如此用“非黑即白”的二元論下結論 —— 我還是維持我對此事的自我判斷。所謂“中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要“中立”,我自可去投中立票。換位一下,若您是管理員,有人以此次事項為由彈劾您,我一樣會投反對——因爲竊以爲那犯不上。我就是這樣喜歡“和稀泥”。 Liouxiao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11:47 (UTC)[回复]
    等你說的我是管理員你也投反對票的情況出現再來認證你的思維方式,
    現在是你在給濫權封禁我的Zhxy 519投反對票。你的選擇直接擺明自己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無視被Zhxy 519濫權傷害過的用戶(包括我在內),無論你是否意識或承認這一點,你所作出的選擇是在幫助行兇者找到開脫責任的途徑。
    本人留言只是把這件事情的是非緣由說清楚,不是在說服你。更無意改變你,第一個留言就說了,無所謂跟你們挺Zhxy 519派的人際關係。 囍鵲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12:13 (UTC)[回复]
    看來閣下給我貼的“挺某某派的人”這個狗皮膏藥是揭不下去了,只好隨它去吧。有些話還要澄清:某參與文庫的編輯整理,純粹是出於個人愛好,不是來搞什麽“人際關係”的,也無意于這種黨同伐異的游戲。我認爲滋事不大,您認爲滋事體大;我認爲是言語唐突、管理員把握尺度不當,您認爲是“濫權行兇”:不管怎麽樣,都是認識不同。我也並沒有“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僅僅是反對因此而罷免,閣下請勿無限擴大此一基本事實。話説回來,既然你我都能尊重對方表達的自由,而非强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那就很好。想來如果都能文明對話,少用些文革體的辭令做派,也不至於反目嗆話。 Liouxiao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14:55 (UTC)[回复]
    無論投反對票是為了挺自己堅守的價值理念,還是挺一個具體的人物,落實到本案中,都等同于在挺Zhxy 519。最後在說一次挺Zhxy 519派不是標籤而是一個基於你意願的現狀描述。不論你挺他的原因究竟為何,或力度多少。
    至於將文明與文化革命對立起來,本人不敢苟同。文化革命自然不如發達國家民主機制運轉那麼體面溫和,但東方大國自有本國文化背景,生搬硬套民主舶來品只會適得其反。實際上文化革命中大多數普通人對毛教條宗教式的崇拜,相反提升了道德水平。閣下如果上了點年紀或者家中有長輩經歷過那個年代,多半會感慨那時候人的心靈遠比現在單純乾淨。這和宗教淨化同一道理。
    只有人心向善,才能生出力量將舊體制中的弊病革除。做法和言語,是否分派性相反是形而下的東西。 囍鵲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16:59 (UTC)[回复]
    舉個也許不是那麽恰當的例子,按照前述邏輯:反對(基於我“價值觀”判斷量刑無法夠到的)死刑 ==》 無法對“恐怖分子”執行死刑 ==》 支持(挺)“恐怖分子”,這樣都能劃上等號了。阿彌陀佛,其罪甚重,其心當誅。(請注意,我無意在這個例子裏影射任何人為“恐怖分子”。)
    至於文革,歷史早有定論,人們不會以其理想目的之崇高而否認其過程中手段做法之不當及偏差——其中釀成的種種冤假錯案,又豈是一句“形而下、形而上”就能掩飾過去的? Liouxiao留言2025年5月26日 (一) 02:47 (UTC)[回复]
    私以為不如投中立票,超然處之。 Shunshen Lee留言2025年6月1日 (日) 12:21 (UTC)[回复]
    欲為文庫保留元氣,兩派並存,猶可兼聼,不得不爾。 Liouxiao留言2025年6月1日 (日) 15:13 (UTC)[回复]
    任何人在阅读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修改認定長期不活動管理員之時限標準(縮短目前標準改為3個月)的讨论后,便会知道该次封禁究竟是否属于滥权。 dringsim 2025年6月6日 (五) 10:31 (UTC)[回复]
    哪怕是接受過幾天中文教育的外國人,都能看懂避嫌是什麼意思。無奈有人就是眼瞎視而不見。我再正告你,從註冊這個網站開始到現在為止我一點錯都沒犯過。
    我在頁面下已經投訴了,還不趕緊爬過去搬弄是非。 囍鵲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10:50 (UTC)[回复]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c-Zhxy_519-20240716135600-红渡厨-20240716133500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dringsim 2025年6月6日 (五) 11:07 (UTC)[回复]
    涉事濫權管理員單方面為自己的解釋當然不能作數,也就和他一唱一和把論壇搞到烏煙瘴氣扭曲規則的鼠輩們才會拿其做借口繼續為自己的罪惡開脫。 對了你不是聽不懂我說的人話麼,我不想聽狗叫,別纏著我。你有什麼要叫也別跟著我後面。囍鵲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11:16 (UTC)[回复]
    阁下辱骂谁,谁就“涉事”而须“避嫌”;想必阁下已是免死金牌在身了。 dringsim 2025年6月6日 (五) 11:20 (UTC)[回复]
    現行犯殺人放火,都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無罪。聽利益相關方自己的說法,那就不需要審判了。 囍鵲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11:37 (UTC)[回复]
  3.   反对除名。--晞世道明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06:48 (UTC)[回复]
  4.   反对除名。--瓜皮仔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回复]
    @晞世道明@Gzdavidwong鉴于该案受UCoC委员会管制,纯反对票恐怕认可度很低,建议给出理由。 Liuxinyu970226留言2025年5月31日 (六) 08:19 (UTC)[回复]
    @DbeefUCoC委员会明确指示投反对解任票必须写下理由?--晞世道明留言2025年5月31日 (六) 10:54 (UTC)[回复]
    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中的「盡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條款,單純反對票效力存在疑問。(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條款,前述條款也適用於除名投票。)因此需要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所有單純反對票的效力。 Midleading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09:38 (UTC)[回复]
    这次投票中有多名长年未编辑(有的甚至长达十余年)、编辑次数也仅有百余次的用户突然出现,投票后也未有再参与其它讨论,看上去殊为可疑。我怀疑这些用户对本站的争端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dringsim 2025年6月6日 (五) 10:24 (UTC)[回复]
    @沈澄心我一開始就覺得此案(包含涉事雙方)問題不應該丟回本地表決,交給全域專門委員會研究比較適合⋯⋯ ——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回复]
    同時,本案可能已成為「代理人戰爭」,互有恩怨的維基人對立投票。——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51 (UTC)[回复]
    姑且不論該條款所指者係「所有反對票均無意義」,而實際上,此一條款既是用於駁斥管理員「申請」之反對票,理當相對用於檢核管理員「除名」之支持票,而非反之。誠然,單純認同、反對理據,本是一體兩面,不清楚為何現有條款僅指出其中半部。本人的意見是,鑑於管理人員為社群信任制,無論支持或反對除名,均不須施加限制,除非確實涉及真人傀儡。這類要求本來就沒什麼意義(請參考百科新條目推薦評選有關討論),畢竟反對除名者若簡單表達「稱職」、「不構成濫權」等,也能成為正當理由(支持除名者以此類推),但此又跟純投票有什麼差別?——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44 (UTC)[回复]
    这里所有的支持票均存在具体而且合理的理由(Patlabor Ingram创建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Zhxy 519认为不是单纯事实消息而删除也算)。只有一部分反对票存在需要用户查核员和U4C调查是否有滥用傀儡的情形。 Midleading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11:50 (UTC)[回复]
    按你這個道理,有多久的積怨都可以拿來算作投票理據了,所以我說理據本身根本沒多少意義。顯然,重點在於是否有「真人傀儡」的編輯特徵。如果你覺得以理據是否具備就足以決定,不用考慮其他問題,大不了現在請反方所有人補提理據,我沒意見。若要請全域委員會調查,那就是調查全部,豈有(你所在的那)一半不調查的道理?我可沒反對調查我所在的這一半哈。——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2:22 (UTC)[回复]
  5.   反对除名,但希望當事人能夠改善其溝通方式。- Peacearth討論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回复]
  6.   反对除名。--Jlhwung留言2025年5月31日 (六) 13:20 (UTC)[回复]
  7.   反对除名。--clioherodotus留言2025年5月31日 (六) 14:23 (UTC)[回复]
  8.   反对除名。--Alexsh留言2025年6月3日 (二) 12:38 (UTC)[回复]
  9.   反对除名,就我所認知是長期認真工作執行社群需求的管理員。--Shangkuanlc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04:21 (UTC)[回复]
  10.   反对除名。稱職。--RoyZuo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05:06 (UTC)[回复]
  11.   反对除名,整个投票没头没尾的,去meta翻了半天原来是和jusjih的过节?但私人过节至于走解任么?而且为什么解任不是jusjih来提……--PhiLiP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02:22 (UTC)[回复]
    菲菇君看来是好久没来了,这二位的争端数年前就开始。如果社群明白没必要吵,就不会延宕至今,甚至外溢到其他项目了。 魔琴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05:31 (UTC)[回复]
    過節複雜到連全域委員會都搞不清楚,丟回給本地,結果依然是不明不白( ——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回复]
    很复杂吗?我觉得我的归纳m: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c-RoyZuo-20250413143400-Other_feedback_(RoyZuo)算可以吧?
    全域委员会完全受一个人操弄,还集体装傻。跑去enwikipedia天天提rfda试试看?三天之内号都给你扬咯。
    U4C committee is manipulated by 1 person and the whole committee feigns ignorance. Try doing the same thing (keep raising rfda) on enwp? Anyone would lose their account in hours. RoyZuo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08:50 (UTC)[回复]
    本站社群基數太小,往往各說各的,若有重大衝突,本就多勉強應付;尤其涉及管理層級,則更難經內部機制解決。——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8:56 (UTC)[回复]
      反对除名--Tomchiukc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06:56 (UTC)[回复]
    ↑該投票無效,原因:似已過期。- ——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13 (UTC)[回复]

中立

编辑
  1.   中立:暫無法置評,只有持局外的立場。——Shunshen Lee留言2025年5月31日 (六) 13:59 (UTC)[回复]
    註:此位似有錄入作品,應符合投票資格。—— Eric Liu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41 (UTC)[回复]
  2.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唯建议诸位做决定时多看未来,少看往事。 --达师 - 370 - 608 2025年6月1日 (日) 16:29 (UTC)[回复]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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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4C 認為,該案件請求已起到討論和答辯的作用,因此應立即開始投票階段。因此,本次投票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2025年5月23日 (五) 09:34 (UTC)[回复]

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5年5月23日 (五) 11:30 (UTC)[回复]
  反对,兩個理由。1.U4C認證的涉事管理員只有Jusjih和Zhxy_519兩個人。2.本人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僅支持對Jusjih開啟解任投票。--瓜皮仔Canton 2025年5月23日 (五) 14:56 (UTC)[回复]
Gzdavidwong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本維基通常不活躍,要留任多站管理員非必定不可行,但仍應由社群斟酌是否降格臨時。[2]也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本案元維基的頁面,RoyZuo在4月13日曾提出全部管理員都要定期複決(Optionally, change all zhws sysops' tenure to a maximum of 6 years. Renewal requires a vote of confidence.)。此想法近似英文維基文庫13月任期。若要全部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也算複決,但結果未必完全解任,或可能降格。@Shizhao未涉本案,但不活躍。--Jusjih留言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回复]
我想管理員活躍要求根本與此事無關,且社群目前既有一定標準,則符合此一最低需求,即當然滿足留任要件;縱使之後(現正)討論收緊有關標準,結果亦不得溯及既往,更不可能構成解任理由。又此前閣下幾次提起對當事人解任,已多有於法無據或匪夷所思之處(包含前述不合理活躍要求、「留言『你』字太多」云云),如今若要繼續強推,恐怕更加招致他人反感而已。—— Eric Liu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1 (UTC)[回复]
  反对:主要涉事方為Jusjih與Zhxy 519,而你跟Gzdavidwong有任何問題,均尚可由社群經正常討論解決,沒必要提起解任。本人僅支持社群同時開啟對Jusjih之解任投票,以徹底擺脫兩人糾纏不清的死結。—— Eric Liu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0 (UTC)[回复]
我认为如果已经有用户支持对User:Jusjih提出解任了,请相关用户在此处发起该投票,列明详细的理由,然后投出支持解任票。User:Jusjih作为提案人对User:Zhxy 519投的支持除名票被Eric Liu无意中删除,特此恢复。关于其他管理员User:GzdavidwongUser:Midleading,我并无特别意见,但是我反对单纯因为“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就直接启动这些投票,即使没有用户事实支持。仍然需要有用户发起该投票。 Midleading留言2025年5月23日 (五) 16:52 (UTC)[回复]
抱歉,編輯衝突Orz —— Eric Liu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回复]
我以前列出過,這次再列一遍也無妨。請你記住你說的話,你反對直接啟動針對你和Gzdavidwong的直接投票。 Zhxy 519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00:31 (UTC)[回复]
這個Ericliu1912怎麼把Jusjih投下的支持票[3]刪除了?是誰賦予他刪除別人投票的權力?囍鵲留言2025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回复]
哥們,就是個編輯衝突而已,別緊張== —— Eric Liu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回复]
本次投票茲事體大,關乎這個網站今後的未來。正所謂正邪不兩立。
出現投票莫名消失的情況,會緊張才是合理的。 囍鵲留言2025年5月23日 (五) 19:17 (UTC)[回复]
:P —— Eric Liu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回复]
你別在這裡嬉皮笑臉的,沒人和你開玩笑,你也別跟我開玩笑。
基金會既然已經決議處理這件事,就不容任何人戲謔捉弄。 囍鵲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05:49 (UTC)[回复]
既然要盡量同期,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Jusjih的解任投票。 Zhxy 519留言2025年5月23日 (五) 18:34 (UTC)[回复]
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但可能只是降格臨時管理員,未必完全解任。請各位想想如此可能讓步。--Jusjih留言2025年5月23日 (五) 19:12 (UTC)[回复]
上面不是已經有(我以外的)反對了嗎( —— Eric Liu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回复]
在此不便置評。請再看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Midleading公而忘私的看法。--Jusjih留言2025年5月24日 (六) 21:47 (UTC)[回复]
所以你已經被反對了,你又沒有獲得任何共識,無權在此再提出解任投票。 Zhxy 519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00:28 (UTC)[回复]
U4C还在内部讨论Gzdavidwong、Jusjih、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是否也可以直接跳过讨论期执行。 0xDeadbeef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06:46 (UTC)[回复]
User:0xDeadbeef雖然我說的話可能對委員(們)沒啥用,不過我覺得「Jusjih與Zhxy 519」、「Gzdavidwong與Midleading」兩組要分開來看。主要是針對後面那組,社群未曾正式討論解任投票事宜而進入投票,故就算此次得以不受阻礙地提出,仍不應直接跳過聯署及答辯期,以便給予社群最後的協商機會。甚至後面那組可能根本沒有合理解任理據⋯⋯但這就是眾說紛紜了。—— Eric Liu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7:20 (UTC)[回复]
@Ericliu1912目前这种情况,提出针对Gzdavidwong解任案的想法是2支持:2反对,而Midleading则是1:3 Liuxinyu970226留言2025年5月31日 (六) 10:44 (UTC)[回复]
说明如果Jusjih提出针对Gzdavidwong的解任案,可以满足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如果联署期结束时可以达到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那么就可以正常进入投票阶段。 Midleading留言2025年5月31日 (六) 10:56 (UTC)[回复]
那就很好奇谁会去提,反正没到正式投票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完全被反对票灌倒,还不如去酒吧畅爽一酌好聚好散了呢。 Liuxinyu970226留言2025年5月31日 (六) 13:07 (UTC)[回复]
本次針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之後本人會將自己的意見投訴至維基基金會討論區。
之前本人一直未前去該區發表看法,即是因為想要看看基金會到底打算如何解決本案件。結果現在基金會又一腳踢皮球踢回給本地社區自行解決。問題正是因為本地社區無法解決才會鬧到基金會。要求其仲裁。
本案件涉事人員所犯事由是違規操作濫用職權,傷害普通用戶的個人權益,放在現實世界即是違反法律,而非政見不同。故對其除權已超出社區自治權限之邊界。類似現實中司法案件偵辦調查及司法審判之權並非人民所有。涉及到違規案件,應由第三方獨立調查及司法機關最終認定裁決是否有罪。這是任何法治國家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即便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國家,多數人也沒有權力通過投票來干預司法,影響審判。否則無法保證判決結果公平可信。
民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沒有基於常識公理的法律體系、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及廉潔公正的裁判者,那民主制度只會成為強權玩弄歪曲制度的工具,成為以多欺少以強壓弱的另一種暴政。 囍鵲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09:10 (UTC)[回复]
User:0xDeadbeef哇,票都還沒開始投幾天,就有人當自己作法官,打算拒絕承認自己不滿意的結果了!建議委員會參考一下以上經典言論。另外@Liouxiao我覺得你就放棄吧,他到處給別人「分類黨派」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我想目前本地沒有(第三方)管理員能出面「制裁」他,也是因為目前社群治理混亂所致,所有人都在衝突裡面,怎麼避嫌都不夠。—— Eric Liu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36 (UTC)[回复]
這不是第一個跳出來撐濫權管理員的臨時管理員麼?
之前亂刪Jusjih投票犯案搞小動作沒得逞被抓到現行,撒潑打滾嬉皮笑臉的摸樣真是滑稽透頂。
現在看到我說幾句實話又不順眼了,又想找茬行兇作惡,亂開封禁。別人都怕事,你別光打口跑濫權試試唄。 囍鵲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11:56 (UTC)[回复]
目前又沒有規定投票的時候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使用怎樣的投票理由都是有效的。錯誤投票的後果無非就像美國投票選出川普總統之後導致混亂,所以還請各位用戶一定要理性審視本案。
上一次在維基文庫給其他用戶按政治立場分類的用戶Assifbus,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了。Assifbus有嚴重的造假行為,甚至在維基文庫把其他人的翻譯冒稱自行翻譯,直到這個用戶被全域鎖定,我都沒有對其給予無限期封鎖,後來我進行了自我檢討。同样的,Zhxy 519之前作出的一些有爭議封禁已經過去了很久,現在已經可以從事後的觀點進行更理性的分析,我也會考慮是否需要改變我的一些觀點。
仍然需要提醒囍鵲在維基文庫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也請Zhxy 519注意禮貌,身為管理員應當嚴禁使用冒犯性語言,如[4]用語已足以使我考慮支持解任。 Midleading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12:43 (UTC)[回复]
事情過去很久就可以不追責了?這又是什麼邏輯?
那南京大屠殺過去80多年了,是不是當年參與侵略南京的侵華日軍就立刻無罪了。
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事情也就過去1年多時間,這完全不能說算很久。至於造假什麼的,跟這件事更沒關係。如果因為是造假導致我被封禁,那我沒任何話說。 囍鵲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12:54 (UTC)[回复]
lol —— Eric Liu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7 (UTC)[回复]
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 那真的很遗憾了。 0xDeadbeef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12:12 (UTC)[回复]
我說了那麼多,閣下好像就看到了第一句,這眼神去動物園也就摸摸大象了。 囍鵲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12:30 (UTC)[回复]
btw上面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的行為一抓一大把,到時候怎麼樣再看著辦。—— Eric Liu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8 (UTC)[回复]
  支持同时启动有关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本站确实该好好整顿,但也同时认可性警告User:囍鵲,请阁下勿再随意谩骂ta人,指责不当行为也是可以且应该文明地指责的。--Liuxinyu970226留言2025年5月26日 (一) 02:18 (UTC)[回复]
顺带我也  反对针对Midleading的,原因嘛,m: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Hounding claim on Chinese Wikisource了解一下,被拒绝了哦。--Liuxinyu970226留言2025年5月26日 (一) 04:51 (UTC)[回复]
本人從未在維基相關網站上辱罵過任何人。請毋針對本人發表不實誹謗言論。 囍鵲留言2025年5月29日 (四) 16:24 (UTC)[回复]

從上個月23日投票首日算起,到今天為止,投票已經持續14日,達到投票截止時限所設定的最低標準。今日可否結束投票。計票完成後,將最終結果通知U4C,讓其做出裁決?囍鵲留言2025年6月5日 (四) 21:29 (UTC)[回复]

剛剛算了一下,此一投票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提出,故至少於2025年6月6日 (五) 05:49 (UTC)截止。——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21:35 (UTC)[回复]
@0xDeadbeef若引用以上“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就是本案仍不能太快收尾?--Jusjih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02:50 (UTC)[回复]
惟該發言隨即提到,「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但實際下方所發起有關投票,並未得以跳過前述程序,可見社群就當事人此一完整提議,並未形成共識,從而有關投票尚照常舉行。況且,若此種解任投票發起期間過晚,可能將本投票期間拉長兩倍,此亦屬過當,故作為特例,顯然需要相當共識;而就現況而言,自是缺乏之,且難以回溯,有關投票似仍應以按時結束為先,並等待全域委員會確認。——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00 (UTC)[回复]
u4c committee不能凌驾社群共识。
难道过了两个星期,票投完了,才说延长投票时间?这还符合程序吗? What kind of nonsensical procedure is it to allow extension of voting period after voting already closed after 2 full weeks?
即使2个中立管理员不来,也不妨碍@Midleading@Ericliu1912@Gzdavidwong你们3位确认结果。 RoyZuo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17:56 (UTC)[回复]
委員會裁定提到,禁止涉事方關閉投票。我提前問過委員會,這一裁定是為避免利益衝突。我們三位有投支持或反對票,所以在這裡仍是迴避為妥。參見元維基有關討論。——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01:53 (UTC)[回复]
@Barkeep49 time to count the vot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motion you wrote. RoyZuo留言2025年6月7日 (六) 07:29 (UTC)[回复]
我看到投票已經結束了。謝謝。(I see the vote has been closed. Thanks.) Barkeep49留言2025年6月9日 (一) 14:47 (UTC)[回复]
m:Talk: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20250523_vote
我留言提醒了全部u4c成员,投票开始至今已超过15日7小时。 I notified all u4c members that it's been over 15 days since voting started. RoyZuo留言2025年6月7日 (六) 13:45 (UTC)[回复]
刚刚@囍鵲在百科指责我「跑去文库投票介入管理解任」,在此提出抗议。这里的讨论内容白纸黑字,我有没有投票,我的留言算不算「介入解任」,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魔琴留言2025年6月7日 (六) 16:30 (UTC)[回复]
@魔琴您可在全域兩個有關案件處加入陳述。——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7:11 (UTC)[回复]

結果

编辑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請中立管理員@Hat600Shizhao確認結果。另副知@Dbeef委員。——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18 (UTC)[回复]

另請委員會注意此一投票雙方可能存在之傀儡問題。——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49 (UTC)[回复]

确认结果如下:

  1. 本案明确未经单独的联署或答辩,投票时间应从Special:Diff/2562639起算,故结束时间为6月6日05:49 (UTC)。
  2. 10支持、11反对;依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按票数论,未获通过。
  3. 虽然本投票由U4C要求发起,但考虑到U4C要求社群继续在本地解决冲突,应可认为本投票的结案权限仍在本地社群。故本次投票以解任案未获通过结案。
  4. 上方傀儡问题的怀疑,未能确证,且不是技术性傀儡认定,本地社群目前似乎没有办法解决。
  5. 考虑到事出复杂,上述结果自本留言起应在本页面公示至少7日后方可进行存档;若U4C另有指示,从其指示。 --达师 - 370 - 608 2025年6月8日 (日) 13:55 (UTC)[回复]
    尊重也同意中立管理员达师的看法。是否傀儡也要注意是否真人傀儡,但最怕證據不足。因此要注意U4C的任何指示。--Jusjih留言2025年6月9日 (一) 02:31 (UTC)[回复]
    我已就此通知全域委員會。——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16:15 (UTC)[回复]

鑒於U4C尚無討論決定,本投票可能要走正常程序。唯U4C成員既已聲明對Jusjih的解任投票將獲得保護,歡迎各位就細則加以討論。

理由:

  1. 屢次違反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擅自定義溝通無效,不顧他人反對而強行推動不合理的管理員罷免,且長期誣告User:GzdavidwongUser:Zhxy_519正常封禁(社群認定Gzdavidwong正常的討論見此,誣告Zhxy_519無理強推見此);
    1. 參考撒謊事件。Jusjih隨意編造時間線。
  2. 態度惡劣,直接「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好像Jusjih是老板而其他人只是Jusjih的雇员(達師語)
  3. 近期(2025年4月)因此類糾葛,跨維基在無關事件上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濫用當地管理員權限。
  4. 中文邏輯能力不足以勝任。如此處

截至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請注意曾有被提管理員解任,不答辯,反而擅自直接回退的惡例[1] [2] [3]。--Jusjih(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9:47 (UTC)
有一说一,在下没太懂达师阁下说“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和您说“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关联?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42 (UTC)

答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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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包括他人的錯因公代位道歉、表示遺憾,近似曾子“吾日三省吾身”。“所有管理人員也是人,都曾經是新手,不是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不論管理人員自信作為有多正確時,難免會引以特定用戶反感。若有不便,敬請見諒,以及接受在此希望能夠代表維基的歉意。謝謝指教。”Zhxy 519是否有此誠意?Zhxy 519提解任的理由不應成立,反而要强烈反駁:

  1. 以上引述的“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是Gzdavidwong所言,但同Zhxy 519如何互動的?Zhxy 519曾否“擅自定義溝通無效”?Zhxy 519所謂“誣告”的可信度有嚴重利益衝突,未必可信。
    1. 不同意有所謂“撒謊”。Zhxy 519翻舊帳寬恕和遺忘
  2. Zhxy 519的態度是否更像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請注意達師用戶頁的聲明。
  3. Zhxy 519在2024年1月干涉舊維基文庫一份論述,目的可疑,干Zhxy 519啥事?因此2025年4月才要提醒在地管理員。何者才是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另2022年Zhxy 519早就侵犯其他12維基,向他們道歉呢?
  4. 我的生活英文比中文重要得多,因此中文邏輯能力請各位包涵。Zhxy 519的此說太不尊重他人。

@0xDeadbeef依照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按章“强推”Zhxy 519解任案,尚未完成。Zhxy 519不管利益衝突太多次了:濫用緊急解任2021年2022年2023年已造成四重危險,加上本次就是五重危險,嚴重危害本站所在國美國的公共秩序。因此,請大家要有良心公正判事,反而太像Zhxy 519以及其盲目支持者需要禁制反坐。--Jusjih留言2025年5月26日 (一) 15:59 (UTC)[回复]

  1. 這是共識,是當初參與結案的三名管理員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所達成,我只需引用,要什麼「互動」?不同意是沒用的,Gzdavidwong列出了時間線。
  2. 「容不得」是你自己對別人說的,不必反咬一口,很明顯這不算成功替自己辯解。
  3. 你仍然在攻擊別人。但即使是你舉的例子,所有參與者都認為此文不值得保留,反而暴露了你一貫的做法,不顧他人意見,利用管理員身份強行結案。
  4. 這倒是很誠實,但是既然承認中文能力不足,那麼說你是不勝任毫不冤枉。
  5. 我不就你除以上四條之外的奇談怪論發表評論。
Zhxy 519留言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回复]
  1. 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曾達成的,效力何永久之有?Zhxy 519不要任意以偏概全,更要想想此次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何以直接在此“更强推”解任。
  2. Zhxy 519四次强行回退掉被解任案,才是更「容不得」不同看法。自由的圖書館不是放縱。蔡元培自由與放縱有云:“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因此「容不得」的事必有,端看是啥。Zhxy 519根本不懂利益衝突之回避。
  3. Zhxy 519才是仍然在攻擊別人。嫉妒心是否太重?太久他人不表意見,多語文維基文庫沒有強行結案之事。存檔的是另外管理員Koavf,就是認可。請勿口含天憲擅自替多語文維基文庫論述或干涉其自治。
  4. Zhxy 519太多“你”字,才是太不禮貌的不勝任。我不承認中文能力不足,只是非最好,反之,多用第三人稱少用第二人稱。
  5. 不承認有何“奇談怪論”。不認知以上“天天因公道歉”聲明,足以太像是“得理不饒人”。--Jusjih留言2025年5月29日 (四) 02:29 (UTC)[回复]

支持除名 (含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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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起人票--Zhxy 519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回复]
  2.   支持———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5年5月27日 (二) 03:37 (UTC)[回复]
  3.   支持--瓜皮仔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回复]

反對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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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反对 达师在用户页宣称“由于U4C介入,暂时撤回此处原有的声明,直至情况明晰。 ”,以及投中立票并宣称“多看未来,少看往事”,说明第二条理由已经失效(如果达师认为仍然有效请说明);同时我认为第一条理由也已经因为U4C介入而失效。其他理由也无法说明Jusjih在本地存在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的情形。 Midleading留言2025年6月2日 (一) 07:45 (UTC)[回复]
    (1) 提出同时辞职是在社群失能、缺乏更上级调解或评判机制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社群因这些事件停摆的建议。在U4C介入的前提下,同时辞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已不是最优解。如果此时我仍然保留我自己和他们一起辞职的承诺,会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因而决定暂时撤回用户页的声明。但如果此时我在解任投票中取某种立场,于道德上似乎不妥(即便是都支持解任),故明示全部采取中立。(2) 本人过去针对各方行为的评价,是否成立,应由各位观者基于当时的上下文自行判断,而非基于本人目前所持的立场。值得指出的是,本人不应也无法收回这些言论。 --达师 - 370 - 608 2025年6月2日 (一) 13:43 (UTC)[回复]
    感谢回应,理解并尊重中立你的观点。鉴于第二条理由已经太旧,本人暂时不进行进一步研究,否则就要连上面那个投票提到的旧事一起研究了,避免在证据的时效上设置双重标准。 Midleading留言2025年6月4日 (三) 10:23 (UTC)[回复]
  2.   反对同Midleading,以及至少理由1和4更像是描述提案者自己。--Liuxinyu970226留言2025年6月2日 (一) 11:21 (UTC)[回复]
  3.   反对 囍鵲留言2025年6月2日 (一) 19:02 (UTC)[回复]
  4.   反对 Liouxiao留言2025年6月3日 (二) 03:06 (UTC)[回复]
  5.   反对:好吧这还有一个……真有必要吵嘛?--PhiLiP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02:27 (UTC)[回复]

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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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 --达师 - 370 - 608 2025年6月2日 (一) 13:25 (UTC)[回复]
  2.   中立:此一問題困擾社群太久,與其說對當事人還有什麼不信任或厭惡,本人更希望雙方放下私人恩怨,共同投入站務工作。就此而言,本人的最終立場將視有關討論情況及當事人之回覆而定。——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13日 (五) 22:12 (UTC)[回复]
    和在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比較,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有三條,這里提出的中立投票理由只有一條。理由1“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Jusjih不存在。理由2”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Jusjih活躍度確實更低一些。理由3”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這一點在這一個投票中也有,雙方是平等的。上一個投票中閣下表示反對,而這一個投票表示中立,說明Jusjih活躍度更低的影響足以抵消“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造成的影響並足以傾向於支持解任,這樣才能解釋這里僅有一個在上一個投票中應該是反對的投票理由這次卻得到了中立的結果。問題是Jusjih的活躍度以當前方針而言也還算達標,閣下也曾在其他地方表示支持維持甚至降低管理員活躍度標准,所以這里還是要考慮Jusjih的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的原因是什麼呢? Midleading留言2025年6月14日 (六) 01:54 (UTC)[回复]
    本來這問題算是Jusjih吃虧,但Zhxy 519在追究的過程中,也出於急切犯了不少錯誤,而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本人若以相同標準看待兩個解任投票,就不能單憑爭執本身無比複雜的過程,以為隨意支持或反對除名的理據。這是本人糾結的原因。所以目前的重點,並非所謂「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問題,而是他們對不再為此般俗事爭吵(亦即紛擾大局之核心)的態度到底如何?在對方(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Jusjih)仍藉故託辭牽拖,或是避走不予回應,那就讓我足夠憂心此後社群是否能夠回復應有安寧,包括站務工作的正常運作等,以至於可能再改票。希望你能夠理解我的立場。——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17:55 (UTC)[回复]
    請舉證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何事。--Jusjih留言2025年6月14日 (六) 20:41 (UTC)[回复]
    @Jusjih請看討論。——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09:15 (UTC)[回复]
    那就在此回一句:“問題皆是Zhxy 519多次封禁用戶的程序,造成社群存疑,但因為日常繁忙,本人雖不承諾原諒Zhxy 519,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也就是可同意Zhxy 519按章行使刪除恢復頁面,但涉及封禁用戶的特權,有待另案商榷如何限制Zhxy 519使用之。--Jusjih留言2025年6月15日 (日) 15:54 (UTC)[回复]
    好。——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6 (UTC)[回复]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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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開頭小字,因情況特殊,在U4C進一步指示前歡迎各位就細則討論。--Zhxy 519留言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回复]

設置聯署程序還是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最大區別也就是在進入投票程序之前能否找到兩個聯署人投票支持解任。現在其實也是一個僅限支持解任的聯署人投票的階段。如果該提案在提出7日內聯署人數不足方針規定的2人,那麼該解任案就失效,需要等待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該解任案是否可以跳過聯署程序以豁免此要求。 Midleading留言2025年5月27日 (二) 03:36 (UTC)[回复]
我已經補完了聯署。既然按照目前的規則,下一步應該是發動方與當事人之間最後一次攻防。 瓜皮仔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11 (UTC)[回复]
完成。 Zhxy 519留言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回复]
順便請教一下,上面說「支持除名(含聯署)」,但又說「請勿在達到聯署門檻後投票」,那末屆時聯署票是會直接轉移為支持票呢,還是要重新投票呢?又指引所說的條件是「聯署解任案」,似乎也不等於正式投票階段當然支持,我想趁現在釐清規則也好。@Gzdavidwo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副知當事方以外其他管理員協助解惑。—— Eric Liu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8 (UTC)[回复]
註:個人在這方面沒有特別意見(畢竟算是細微程序問題),所以大家怎麼決定都行。—— Eric Liu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9 (UTC)[回复]
既然叫做「支持除名(含聯署)」,當然可以把聯署票視為支持票。如果不支持除名,為什麼還要聯署呢,請自行取消聯署。 Midleading留言2025年5月28日 (三) 16:20 (UTC)[回复]
因為細則還在討論嘛,討論完了當然按照慣例轉支持票了。 Zhxy 519留言2025年5月29日 (四) 01:06 (UTC)[回复]
還有沒有問題?最後的對話也已經結束,現在開始正式投票了。 瓜皮仔Canton 2025年5月29日 (四) 13:09 (UTC)[回复]
@Gzdavidwong依據指引,解任聯署至少要過七日,始能進入投票,目前為時過早。—— Eric Liu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3 (UTC)[回复]
經查,此一投票於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發起,故投票期最早於2025年6月1日 (日) 19:37 (UTC)開始。—— Eric Liu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9 (UTC)[回复]
現在時間到了吧?--Zhxy 519留言2025年6月1日 (日) 21:11 (UTC)[回复]
@Zhxy 519那么阁下的中文能力有多大呢?就我所知以前这个页面阁下曾公然使用日语且并未解释原因,此外姑且不谈维基百科那边的封禁史,自己警告自己这事您又如何回应呢。 Liuxinyu970226留言2025年6月2日 (一) 02:36 (UTC)[回复]
User:Zhxy 519對。——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6:49 (UTC)[回复]
ASN上面的链接是「#解任投票」,希望管理员修一下。魔琴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03:13 (UTC)[回复]
User:魔琴不過兩個都是解任投票呀?還是擔心會有章節先後的偏差問題?——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回复]
但我還是先將兩者重新分開了。——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回复]
嗯?刚刚在千字文嘗试点链接结果来到了千字文#解任投票,现在好像好了。 魔琴留言2025年6月6日 (五) 03:43 (UTC)[回复]
這錯誤我也遇過,就是不會加載目標頁面,直接跳了章節而已。不過跟解任投票怎麼連結本身應該沒什麼關係。——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45 (UTC)[回复]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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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本人確認結果如下:支持除名三人、反對除名五人,另有兩人中立;依據現行「管理員的解任」指引,投票當為不通過。——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7 (UTC)[回复]

比照此前投票,一樣公示七日。另副知@Dbeef委員。—— Eric Liu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8 (UTC)[回复]

其他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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