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南北史》表
作者:李延寿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54》和《北史/卷100

臣闻史官之立,其来已旧,执简记言,必资良直。是以典谟载述,唐虞之风尤著,诰誓斯陈,殷周之烈弥显。鲁书有作,鹿门贻鉴于臧孙;晋乘无隐,桃园取讥于赵孟。斯盖哲王经国,通贤垂范,惩诫之方,率由兹义。逮秦书既炀,周籍俱没,子长创制,五三毕纪,条流且异,纲目咸张。自斯(新)以后[1],皆所取则。虽左史笔削,无之于时,微婉所传,唯称。次有陈寿《国志》,亦曰名家。并已见重前修,无俟扬榷。

洎紫气南浮,黄旗东徙,时更五代,年且三百。元熙以前,则总归晋,著述之士,家数虽多,多泛而商略未闻尽善。太宗文皇帝神资睿圣,天纵英灵,爰动冲襟,用纾元览,深嗟芜秽,大存刊勒,既悬诸日星,方传不朽。然北朝自魏以还,南朝从宋以降,运行迭变,时俗污隆,代有载笔,人多好事。考之篇目,史牒不少,互陈闻见,同异甚多。而小说短书,易为湮落,脱或残灭,求勘无所。一则王道得丧,朝市贸迁,日失其真,晦明安取?二则至人高迹,达士宏规,因此无闻,可为伤叹。三则败俗巨蠹,滔天桀恶,书法不记,孰为劝奖?

臣轻生多幸,运奉千龄,从贞观以来,屡叨史局,不揆愚固,私为修撰。起魏登国元年,尽隋义宁二年,凡三代二百四十四年[2],兼自东魏天平元年,尽齐隆化二年,又四十四年行事,编为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谓之北史。又起宋永初元年,尽陈真明三年,四代一百七十年,为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谓之南史。凡八代,合为二书一百八十卷,以拟司马迁《史记》。就此八代,而《》、《》、《》、《》、《》五书,是贞观中敕撰,以十志未奏,本犹未出。然其书及志始末,是臣所修。

臣既夙怀慕尚,又备得寻闻,私为抄录一十六年,凡所猎略,千有馀卷,连缀改定,止资一手。故淹时序,迄今方就。唯鸠聚遗逸,以广异闻,编次别代,共为部秩,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若文之所安,则因而不改,不敢苟以下愚,自申管见。虽则疏野,远惭先哲。于披求所得,窃谓详尽。其《南史》刊勘已定,《北史》勘校粗了,既撰自私门,不敢寝嘿,又未经闻奏,亦不敢流传。轻用陈闻,伏深战越。谨言。

校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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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斯以后 诸本“斯”下有“新”字。张森楷云:“‘新’字不当有。”按此是涉“斯”字形似而衍,今删去。
  2. 起魏登国元年尽隋义宁二年凡三代二百四十四年 按北魏登国元年即公元三八六年,隋义宁二年即公元六一八年,前后共二百三十三年。此作二百四十四年,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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