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日知录
卷八 论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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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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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辞,修己以敬也。安民哉,修己以安人也。俨若思安定辞。何以安民?子曰,危以动则民不与也,惧以语则民不应也。诗云,彼都人士,狐裘黄黄,其容不改,出言有章,行归于周,万民所望。

女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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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子谓己所生之子若兄弟之子,言女子者别于男子也。[1]古人谓其女亦曰子。诗曰,齐侯之子,卫侯之妻。论语曰,以其子妻之,是也。此章言男女之别,故加女子于子之上以明之。下乃专言兄弟者,兄弟至亲,兄弟之于姊妹犹弗与同席,同器,而况于姑乎,况于女子子乎?不言从子不言父,据兄弟可知也。丧服小记言女子子在室为父母杖,然则女子子为已所生之子明矣。[2]

内则曰,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则不待已嫁而反矣。

取妻不取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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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之为言生也,[3]诗曰,振振公姓。天地之化专则不生,两则生。故叔詹言男女同姓其生不蕃。[4]而子产之告叔向云,内官不及同姓,美先尽矣,则相生疾。晋司空季子之告公子曰,异德合姓。郑史伯之对桓公曰,先王聘后于异姓,务和同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是知礼不娶同姓者非但防嫌,亦以戒独也。故曲礼纳女于天子曰备百姓。[5]而郊特牲注云,百官公卿以下也,百姓王之亲也。[6]易曰男女睽而其志通也。是以王御不参一族,其所以合阴阳之化而助嗣续之功者微矣。

古人以异姓为昏姻之称。大戴曰,南宫縚夫子信其仁以为异姓,谓以兄之子妻之也。周礼司仪时揖异姓。郑氏注引此。

姓之所从来本于五帝。五帝之得姓本于五行,则有相配相生之礼。故传言有妫之后将商于姜。又曰姬姞耦其生必蕃,而后世五音族姓之说自此始矣。晋嵇康论曰,五行有相生,故同姓不昏。[7]

春秋时最重族姓。至七国时则绝无一语及之者。正犹唐人最重谱牒而五代以后则荡然无存,人亦不复问。此百馀年间世变风移,可为长叹也已!

父不祭子夫不祭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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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不祭子,夫不祭妻。不但分有所不当,而以尊临卑,则死者之神亦必不安。故其当祭则有代之者矣。此别是一条。说者乃蒙上馂馀不祭之文而为之解,殆以山东人作不彻姜食不多食义即谓不多食姜,同一谬也。[8]

檀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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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檀弓二篇及曾子问,乃知古人于礼服讲之悉而辨之如此。汉书言夏侯胜善说礼服。萧望之从夏侯胜问论语礼。唐开元四部书目丧服传义疏有二十三部。昔之大儒有专以丧服名家者。其去邹鲁之风未远也。故萧望之为太傅以论语礼服授皇太子,宋元嘉末征隐士雷次宗诣京邑,筑室于锺山西岩下,为皇太子诸王讲丧服经。齐初何佟之为国子助教,为诸王讲丧服。陈后主在东宫引王元规为学士,亲授礼记左传丧服等议。魏孝文帝亲为群臣讲丧服于清徽堂。而梁书言始兴王憺薨,昭明太子命诸臣共议,从明山宾朱异之言,以慕悼之辞宜终服月。[9]夫以至尊在御,不废讲求丧礼,异于李义府之言,不豫凶事而去国恤一篇者矣。[10]

宋孝宗崩,光宗不能执丧,宁宗嗣服,已服期年丧,欲大祥毕更服两月。监察御史胡纮言,孙为祖服已过期矣,议者欲更持禫两月,不知用何典礼?若曰嫡孙承重,则太上圣躬亦已康复于宫中,自行二十七月之重服,而陛下又行之,是丧有二孤也。诏侍从台谏给舍集议。时朱熹[11]上议,以纮言为非,而未有以折之。后读礼记正议,丧服小记为祖后者条,因自识于本议之末,其略云,准五服年月格,斩衰三年。嫡孙为祖,[12]法意甚明,而礼经无文。传云,父没而为祖后者服斩,然而不见本经,未详何据。但小记云,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可以傍照。至为祖后者条下疏中所引郑志,乃有诸侯父有废疾不任国政,不任丧事之问。而郑答以天子诸侯之服皆斩之文,[13]方见父在而承国于祖之服,向日上此奏时无文字可检,讳阙又无朋友可问,故大约且。归来稽考,始见此说,方得无疑。乃知学之不讲,其害如此。而礼经之文诚有阙略,不无待于后人。向使无郑康成,则此事终未有断决。不可直谓古经定制,一字不可增损也。[14]呜呼!若曾子子游之伦亲受学于圣人,其于节文之变辨之如此其详也。今之学者生于草野之中,当礼坏乐崩之后,于古人之遗文一切不为之讨究,而曰礼吾知其敬而已,丧吾知其哀而已,以空学而议朝章,以清淡而干王政,是尚不足以窥汉儒之里,而何以升孔子之堂哉?

论语之言斯者七十,而不言此。檀弓之言斯者五十有三,而言此者一而已。大学成于曾氏之门人,而一卷之中言此者十有九。语音轻重之间而世代之别从可知已。[15]

太公五世反葬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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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公汲人也,闻文王作然后归周,史之所言也。就封于齐矣,其复入为太师。薨而葬于周。事未可知。使其有之,亦古人因薨而葬,不择地之常尔。记以首丘喻之,亦已谬矣。乃云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夫齐之去周二千馀里,而使其已化之骨跋履山川。触冒寒暑,自东徂西,以葬于封守之外。于死者为不仁。古之葬者祖于庭,塴于墓,反哭于其寝,故曰葬日虞,弗忍一日离也。使齐之孤重趼送葬,旷月淹时,不获遵五月之制,速反而虞于生者为不孝。且也入周之境而不见天子,则不度离其丧次,而以衰绖见则不详。若其孤不行而使卿摄之则不恭,劳民伤财则不惠,此数者无一而可。禹葬会稽其后王不从,而殽之南陵有夏后皋之墓,岂古人不达礼乐之义哉?体魄则降知气在上,故古之事其先人于庙而不于墓,圣人所以知幽明之故也。然则太公无五世反葬之事明矣。[16]

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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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君,卜人师扶右,[17]射人师扶左,君薨以是举,此所谓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也。三代之世,侍御仆从罔非正人,缀衣虎贲皆惟吉士。与汉高之独枕一宦者卧异矣。春秋传曰,公薨于小寝,既安也。魏中山王衮疾病令官属以时营东堂,堂成舆疾往居之。其得礼之意者与?

二夫人相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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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为服。从母之夫与谓吾从母之夫者相为服也。舅之妻与谓吾舅之妻者相为服也。上不言妻之姊妹之子,下不言夫之甥,语繁而冗,不可以成文也。闻一知二,吾于孟子以纣为兄之子言之。

同母异父之昆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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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母异父之昆弟不当有服。子夏曰,吾未之前闻也。此是正说。而又曰,鲁人则为之齐衰,则多此一言矣。狄仪从而行之,后人踵而效之。今之齐衰狄仪之问也,以其为大贤之所许也。然则鲁人之前固未有行之者矣。是以君子无轻议礼。

广安游氏曰,后世所承传之礼者出三代之末。沿礼之失而为之者。不丧出母,古礼之正也。孔氏丧出母,惟孔子行之,而非以为法。今礼家为出母服齐衰杖期,此后世之为,非礼之正也。同母异父之昆弟,子游曰为之大功,鲁人为之齐衰,亦非礼之正也。昔圣人制礼,教以人伦,使之父子有亲,男女有别,然后一家之尊知统乎父,而厌降其母。同姓之亲厚于异姓,父在则为母服齐衰期,出母则不为服。后世既为出母制服,则虽异父之子以母之故亦为之服矣。此其故在乎不明父母之辨,一统之尊,不别同姓异姓之亲而致然也。及后世而父在升其母三年之服。至异姓之服若堂舅堂姨之类亦相缘而升。夫礼者以情义言也,情义者有所限止不可遍给也。母统于父,严于父则不得不厌降于其母,厚于同姓则不得不降杀于异姓。夫是以父尊而母卑,夫尊而妇卑,君尊而臣卑,皆顺是而为之也。今子游欲以意为大功,此皆承世俗之失。失之之源,其来寖远。后世不考其原,而不能正其失也。

子卯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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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先王之为后世戒也至矣。欲其出而见之也,故亡国之社以为庙屏。[18]欲其居而思之也,故子卯不乐,[19]稷食菜羹而大史奉之以为讳恶,[20]此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之义也。汉以下人主莫有行之者。[21]后周武帝天和元年五月甲午,诏曰,道德交丧,礼义嗣兴,褒四始于一言,美三千于为敬。是以在上不骄,处满不溢,富贵所以长守,邦国于焉乂安。故能承天静地,和民敬鬼,明并日月,道错四时。朕虽庸昧,有志前古。甲子乙卯礼云不乐。苌弘表昆吾之稔,杜蒉有扬觯之文。自世道丧乱,礼仪紊毁,此典茫然已坠于地。昔周王受命,请闻颛顼庙有戒盈之器,室为复礼之铭,矧伊末学而能忘此?宜依是日省事停乐,庶知为君之难,为臣不易,贻之后昆,殷监斯在。[22]

子甲子也,卯乙卯也,古人省文,但言子卯。翼奉乃谓,子为贪狼,卯为阴贼,是以王者忌子卯。礼经避之,春秋讳焉。此术家之说,非经义也。

君有馈焉曰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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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而未有禄者君有馈焉曰献,使焉曰寡君,示不纯臣之道也。[23]故哀公执挚以见周丰,老莱子之于楚王自称曰仆。[24]盖古之人君有所不臣,故九经之序先尊贤而后敬大臣。尊贤其所不臣者也。至若武王之访于箕子,变年称祀,不敢以维新之号临之,恪旧之心师臣之礼,又不可以寻常论矣。

邾娄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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邾娄考公之丧,徐君使容居来吊含,注考公隐公益之曾孙,考或为定。按隐公当鲁哀公之时,传至曾孙考公,其去春秋已远。而鲁昭公三十年吴灭徐,徐子章羽奔楚,楚沈尹戍帅师救徐弗及,遂城夷使徐子处之。是已失国而为寓公,其尚能行王礼于邻国乎?定公在鲁文宣之时,作定为是。

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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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胜国有因国。周礼媒氏,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丧祝掌胜国邑之社稷之祝号,士师若祭胜国之社稷则为之尸。书序言汤既胜夏,欲迁其社。又言武王胜殷。左传凡胜国曰灭之[25]是也。[26]王制,天子诸侯祭因国之在其地而无主后者。左传,子产对叔向曰,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27]齐晏子对景公曰,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荝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太公因之[28]是也。[29]

文王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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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之为世子,朝于王季日三。鸡初鸣而衣服至于寝门外。不独文王之孝,亦可以见王季其勤也。为父者未明而衣,则为子者鸡鸣而起矣。苟宴安自逸,又何怪乎其子之惰四支而不养也?是以小宛之诗必曰夙兴夜寐。而管宁三日晏起自讼其愆,古人之以身行道者如此。

武王帅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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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之孝可谓至矣。武王帅而行之,不敢有加焉。如三朝食上,色忧复膳之节,皆不敢有过于文王。此中庸之行,而凡后人之立意欲以过于前人者,皆有所为而为之也。故乐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曰,吾悔之,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恶乎用吾情?

用日干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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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以前择日皆用干。郊特牲郊日用辛,社日用甲。[30]诗吉日维戊,既伯既祷。穀梁传,六月上甲,始庀牲,十月上甲始系牲。月令,仲春上丁,命乐正习舞释莱。仲丁,命乐正入学习乐。季秋上丁,命乐正入学习吹。春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易蛊卦,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巽九五,先庚三日,后庚三日之类是也。秦汉以下始多用支。如午祖戌腊,三月上己祓除[31]及正月刚卯之类是也。月令,择元辰躬耕帝藉。卢植说曰,日甲至癸也,辰子至亥也。郊天阳也故以日,藉田阴也故以辰。蔡邕月令章句云,日干也,辰支也,有事于天用日,有事于地用辰。此汉儒之说。考之经文,无用支之证。[32]

社日用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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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令,择元日命民社。注祀社日用甲。据郊特牲文日用甲用日之始也。正义曰,召诰戊午乃社于新邑。用戊者周公告营洛讳阙邑位成,非常祭也。墨子云,吉日丁卯,周代祀社,疑不可信。[33]汉用午,魏用未,晋用酉,各因其行运。潘尼皇太子社诗,孟月涉初旬,吉日惟上酉。则不但用酉又用孟月。唐武后长寿元年制,更以九月为社。玄宗开元十八年诏,移夏日就千秋节,皆失古人用甲之义矣。

不齿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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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出乎吉则入乎凶。惰游之士,缟冠垂緌,不齿之人,玄冠缟武。以其为自吉而之凶之人,故被之以不纯吉而杂乎凶之服。

为父母妻长子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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禫者,终丧之祭。父母之丧,中月而禫固已。妻与长子何居?夫不有祖父母伯叔父母及昆弟乎?曰夫为妻,父为长子,丧之主也。服除而禫。非夫非父,其谁主之?若祖父母,伯叔父母,及兄弟则各有主之者矣,故不禫。

父在为母则从乎父而禫。

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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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殇无为人父之道,而有为殇后者。此礼之变也。谓大宗之子未及成人而殇,取殇者之兄弟若兄之子以为后,则以为人后之服而服之。其服不以其殇而杀重大宗也。若鲁之闵公八岁而薨,僖为之后是已。夫礼之制殇所以示长幼之节,而杀其思也。大宗重则长幼之节轻,故殇之服而有时不异乎成人,不以宜杀之恩而亏尊祖之义,此所谓权也。若曰服其本服云尔。记何必言之,而亦乌有为殇后者哉?

庶子不以杖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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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为杖但以辅病而已,其后以杖为主丧者之用。丧无二主,则无二杖。故庶子不以杖即位。

夫为妻杖,则其子不杖矣。父为长子杖,则其孙不杖矣。杂记曰,为长子杖,则其子不以杖即位。[34]

妇人不为主而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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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杖则不成丧,故女子在室父母死而无男昆弟,则女子杖。其曰一人,明无二杖也。

姑在为夫杖,必其无子也。母为长子削杖,必其无父也。此二者皆无主之丧,故妇人杖。

庶姓别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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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姓者子姓也。特牲馈食礼,言子姓兄弟。注曰,所祭者之子孙。言子姓者,子之所生。玉藻丧大记并言子姓,注曰,姓谓众子孙也。[35]故诗言公姓以继公子。而同父之变文则云同姓,此所云庶姓别于上者,亦子姓之姓,与周礼司仪之云土揖庶姓者文同而所指异也。[36]

爱百姓故刑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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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君之于天下不能以独治也,独治之而刑繁矣,众治之而刑措矣。古之王者不忍以刑穷天下之民也,是故一家之中父兄治之,一族之间宗子治之。其有不善之萌莫不自化于闺之内。而犹有不帅教者,然后归之士师。然则人君之所治者约矣。然后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夫然刑罚焉得而不中乎?是故宗法立而刑清,天下之宗子各治其族,以服人君之治,罔攸兼于庶狱而民自不犯于有司。风俗之醇,科条之简,有自来矣。诗曰,君之宗之。吾是以知宗子之次于君道也。

庶民安故财用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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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之所以不安,以其有贫有富。贫者至于不能自存,而富者常恐人之有求而多为吝啬之计。于是乎有争心矣。夫子有言,不患贫而患不均。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恩,吉凶有通财之义,本俗六,安万民。三曰联兄弟。而乡三物之所兴者。六行之条,曰睦日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矣。此所谓均无贫者,而财用有不足乎?至于葛藟之刺兴,角弓之赋作,九族乃离。一方相怨,而瓶罍交耻,泉池并竭,然后知先王宗法之立其所以养人之欲而给人之求,为周且豫矣![37]

术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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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记术有序注,术当为遂声之误也。周礼万二千五百家为遂。按水经注引此作遂有序。周礼遂人之职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皆有地域沟树之使,各掌其政令。[38]又按月令审媏径术注,术周礼作遂。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径小沟也。春秋文公十二年,秦伯使术来聘。公羊传汉书五行志并作遂。管子度地篇,百家为里,里十为术,术十为州。术音遂,此古术遂二字通用之证。陈可大集说改术为州,非也。

周礼,州长会民射于州序。陈氏礼书曰,州曰序,记言遂有序,何也?周礼遂官有降乡官一等,则遂之学亦降乡一等矣。降乡一等而谓之州长,其爵与遂大夫同,则遂之学其名与州序同可也。

师也者所以学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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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之世,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学而教之以治国平天下之事。孔子之于弟子也,四代之礼乐以告颜渊,五至三无以告子夏,而又曰雍也可使南面。然则内而圣外而王无异道矣。其系易也曰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故曰,师也者所以学为君也。

肃肃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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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肃敬也,雍雍和也。诗本肃雍一字而引之二字者,长言之也。诗云有洸有溃。毛公传之曰,洸洸武也,溃溃怒也,即其例也。

以其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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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车为居,以弓矢为器。故其生也,桑弧蓬矢以射天地四方。其死也,设法丽于掔。比葬则弓矢之新沽功有弭饰焉,亦张可也。以射者,男子之事也。如死于道则升其乘车之左毂以其绥服。[39]以车者,男子之居也。[40]升车必正立执绥。[41]以其绥服者,象其行也。象其行所以达其志也。于是有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矣。[42]邾娄复之以矢,犹有杀敌之意焉。此正于礼者之礼也。

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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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丧外除者,祥为丧之终矣,而其哀未忘,故中月而禫。兄弟之丧内除者,如其日月而止。

十五月而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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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孔氏曰,此言父在为母亦备二祥节也。盖以十月当大丧之一周,逾月则可以练矣。故曰十一月而练,以十二月当大丧之再周。逾月则可以祥矣。故用十三月而祥。[43]又加两月焉,则与大丧之中月同,可以禫矣。故用十五月而禫。

父在为母,其禫也父主之。则夫之为妻亦当十五月而禫矣。晋孙楚除妇服诗,但以一周而毕,盖不数禫月也。

其他期丧祥禫之祭皆不在已,则亦以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除,可知。故郑氏曰,凡齐衰十一月皆可以出吊。

妻之党虽亲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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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弗主。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户主之。此文以姑姊妹发端,以戒人不可主姑姊妹之夫之丧也。夫宁使疏远之族人与邻家里户,而不使妻之党为之主。圣人之意盖以逆知后世必有如王莽假母后之权,行居摄之事,而篡汉家之统,而豫为之坊者矣。别内外,定嫌疑,自天子至于庶人一也。或曰主之而附于夫之党,是恶知礼意哉?

吉祭而复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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禫而从御,吉祭而复寝,互言之也。郑注已明,而孔氏乃以吉祭为四时之祭,虽禫之后必待四时之祭讫,然后复寝,非也。禫即吉祭也。岂有未复寝而先御妇人者乎。

如欲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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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能以慕少艾之心而慕父母,则其诚无以加矣。[44]

先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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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义,以事天地山川社稷先古。先古先祖也。诗曰,以姒以续,续古之人。亦谓其先人也。近曰先,远曰古。故周人谓其先公曰古公。

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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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左右就养无方谓之博爱。

以养父母日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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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孩提之童知爱而已,稍长然后知敬,知敬然后能严。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故鸡初鸣而衣服至于寝门外,问衣燠寒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敬之始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敬之终也。日严者,与日而俱进之谓。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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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犹左氏言女公子。
  2. 胡氏谓重言子衍文,黄氏以为女子之子,皆非。
  3. 左传昭四年,问其姓,对曰,余子长矣。
  4. 晋语曰,同姓不昏,惧不殖也。
  5. 吴语勾践请一介嫡女执箕帚以赅姓于王宫。
  6. 吕刑官伯族姓传族同族姓异姓。
  7. 旧唐书吕才序宅经谓,五姓之说本无所出。惟堪舆经黄帝对于天老乃有五姓之言。今考汉书王莽传,卜者王况谓李焉君姓李,李者数征火也。后汉苏竟与刘龚书五七之家三十五姓。彭秦延氏不得与焉。李云上书,高祖受命至今三百六十四岁,君期一周当有黄精代见,姓陈。项虞曰,许氏,不可令此人居太尉太傅典兵之官。五姓之说始见于此。盖与谶记之文同起于哀平之世。而京房传房本姓李,推律自定为京氏。白虎通曰,古者圣人吹律定姓,以记其族。尔雅翼曰,古者司商协名姓人始生,吹律合之,定其姓名。易是谋类曰,黄帝吹律定姓。论衡言孔子吹律,,自知殷宋大夫子氏之世。则古人以律吹姓亦必有法。潜夫论言,凡姓之有音也,必随其本生祖所出也。大皡木精,承岁星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角。神农火精,承荧惑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征。黄帝土精,承填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宫。少昊金精,承太白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商。颛顼水精,承辰而王,夫其子孙咸当为羽。虽号百变,音形不易。此则五姓所以分属五音之说,与春秋禆竃史赵史伯诸人之论大抵相同,不可谓其无本。 宋时犹尚五音之说。云麓漫钞言,永安诸陵皆东南地穹,西北地垂,东南有山,西北无山。角音所利如此。
  8. 此谓平日四时之祭若在丧则祥禫之祭未尝不行。
  9. 梁陈北齐各有皇帝皇后太子王侯下丧服之书,谓之凶仪。
  10. 旧唐书李义府传,初五礼仪注,自前代相沿,吉凶毕举,太常博士萧楚材孔志约以皇室凶礼为豫备凶事,非臣子所宜言。义府深然之,于是悉删而焚焉。 裴守真传,为太常博士。高宗崩时无大行凶仪,守真与同时博士韦叔夏辅抱素等讨论旧事创为之。宋史章衡传,熙宁初,判太常寺建言,自唐开元纂修礼书,以国恤一篇为豫凶事,删而去之,故不幸遇事,则捃摭坠残,茫无所据。今宜为厚陵集礼,以贻万世。从之。
  11. 君前臣名
  12. 谓承重者。
  13. 仪礼丧服篇不杖章,为君之祖父母下,亦引此赵商问答。
  14. 昔人谓读书未到康成,不敢轻议汉儒以此。
  15. 尔雅曰,兹斯此也。今考尚书多言兹,论语多言斯,大学以后之书多言此。
  16. 水经注淄水下有胡公陵。青州刺史傅宏仁言,得铜棺,隶书处。,胡公太公之玄孙,未尝反葬于周。
  17. 注卜当为仆。
  18. 穀梁传。
  19. 檀弓下。
  20. 王制。 郑氏注,讳先王名,恶子卯日。
  21. 惟崔琰谏魏世子田猎曾引此义。
  22. 春秋庄公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公羊传作大省。何休注谓,子卯日也。先王常以此日省,吉事不忍举。又大自省敕,得无有此行乎。
  23. 长乐陈氏曰宾之而弗臣,故有馈焉不曰赐而曰献。其将命之使,不但曰君而曰寡君。若子思之仕卫,孟子之仕齐是也。注以君有馈为馈于君者,非。
  24. 荀子周公自言所执赞而见者十人。
  25. 文公十五年。
  26. 左传哀公十三年,今吴王有墨国胜乎?注国为敌所胜。
  27. 昭公元年。
  28. 昭公二十年。
  29. 都宗人注,都或有山川及因国无主九皇六十四民之祀。
  30. 书召诰,丁巳用牲于郊。戊午乃社于新邑。而月令择元日命民社,郑注谓春分前后戊日则郊,不必用辛,社不必用甲矣。
  31. 张衡南都赋,于是暮春之禊,元巳之辰。
  32. 夏小正二月丁亥。万用入学二月不必皆有丁亥,盖夏后氏始行此礼之日,值丁亥而用之也。犹郊特牲言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言周人以日至郊,适值辛日,谓以支取亥者,非。
  33. 礼外事用刚日丁卯,非也。
  34. 其子长子之子。
  35. 玉藻缟冠玄武,子姓之冠也。正义曰,姓,生也,孙是子之所生,故云子姓。
  36. 注以始祖为正姓,高祖为庶姓,意亦不殊。然多此两姓之目。
  37. 宋范文正公苏州义田至今适孙犹守其法,范氏无穷人。
  38. 遂人中大夫二人。遂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遂大夫每遂中大夫一人。
  39. 注改绥为緌,谓旌斾之旄也。以旄复死不切于事。广陵吴氏曰,此复魂既在车,当是执绥之绥。
  40. 晋书祖逖传,谕灾星告衅笠毂徒招用此。
  41. 徐铉曰,绥者所执辔之总。
  42. 左氏哀公十五年传。 聘礼宾死以棺造朝介将命。 宋史章频传,为刑部郎中,使契丹,至紫濛馆卒。契丹遣内侍就馆奠祭,命接伴副使吴克荷护其丧以锦车驾橐駞,载至中京,敛以银饰棺具,鼓吹羽葆,吏士卫送至白沟。
  43. 必言十一月十三月者,亲丧外除。
  44. 正义云,王肃解欲色为如欲见父母之颜色,郑何得比父母于女色?马昭申云,孔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是亦比色于德。张融云,如好色取其甚也,于文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