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乾象典/第023卷

历象汇编 乾象典 第二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历象汇编 第二十三卷
历象汇编 乾象典 第二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乾象典

 第二十三卷目录

 五行部杂录二

 五行部外编

乾象典第二十三卷

五行部杂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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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天文志》:“天柱五星,在东垣下,一曰法五行。 《击壤集》《观物吟》:水雨霖,火雨露,土雨濛,石雨雹,水风 凉,火风热,土风和,石风冽,水云黑,火云赤,土云黄,石 云白,水雷。”请帮助识别此字。火雷虩,土雷连,石雷霹。 《路史五姓纪》:“治在五方,司五类。”五行之象类。 《云笈七签》。黄庭遁甲缘身经。“五藏六府各有神。主精 禀金火。气谐水木。”夫胆者,乘阴之气,秉金之精,故 主于杀。杀则悲,故人之悲者,金生于水,目中堕泪也。 夫心主火,胆主水,火主辛,水主苦,所以人有疲者,即 言辛苦,故为水火二气相背,则火得木而煎,阴阳交 争,水胜于火,故目泪出。

《太上老君内观经》:“父母和合,人受其生。始。一月为胞, 精血凝也。二月为始,形兆胚也。三月阳神为三魂,动 以生也。四月阴灵为七魄,静镇形也。五月五行分藏, 以安神也。”

《老君说五戒》。老君曰:“在天为五纬,天道失戒则见灾 祥。在地为五岳,地道失戒则百谷不成。在数为五行, 五数失戒则水火相薄,金木相伤。在治为五帝,五帝 失戒则祚夭身亡。在人为五藏,五藏失戒则性发狂。” 是五戒于此而顺于彼。故“煞戒”者,东方木也。受生 气尚于长养,而人犯煞则肝受其害。“盗戒”者,北方水 也。太阴之精,主于闭藏,而人为盗则肾受其殃。“淫戒” 者,西方金也。少阴之质,男女真固,而人好淫则肺受 其沴。“酒戒”者,南方火也。太阴之气,物以之成,而人好 酒则心受其毒。“妄语”戒者,中央土德,而人妄语则脾 受其辱。五德相资,不可亏缺。

《元气论》:“夫一含五气,软气为水,水数一也。温气为火, 火数二也。柔气为木,木数三也。刚气为金,金数四也。 风气为土,土数五也。”至多莫若水,至空莫若土,至 华莫若木,至实莫若金,至无莫若火。《真人》云:“圣人 知元气起于子,生于肾,胞于巳,胎于午,故存于心,息 于火,养于未,土生于申,金沐浴于酉,冠带于戌,土官 荣于亥,帝王于子,水衰于土,丑病于木,寅死于震,卯 墓于巽辰,墓即葬也,葬者,藏也,归也,终也。元气元始 于水,归终于风,藏风于土,是谓归魂。是知土藏其风, 风藏其土,土藏其水,水藏其土,土藏其”火,火藏其土, 土藏其木,木藏其土,土藏其金,金藏其土,木所以墓 在未,土金所以墓在丑,土土能藏木金水火,而土亦 自归于土,故墓亦在辰土,是谓还元返本、归根复命 之道。若一身内外疾病之处,以意存“金、木、水、火、土” 五色,相刻相生,以意注之,无不立愈。

服五方灵气法:大指属土,食指属火,中指属水,无名 指属金,小指属木。

《谷神妙气诀》:“肝为木宫,心为火宫,肺为金宫,肾为水 宫,脾为土宫。”夫木气有所生,火气有所长,金气有 所杀,水气有所灭。何以明之?“春三月,万萌皆簇地而 生,是故知木气有所生。夏三月,万木皆成大,故知火 气有所长。秋三月,万物皆死,故知金气有所杀。”冬三 月,巢虫蛰蚁动皆飞走,故知水气有所藏灭。夫木气 有所生,木荣有华而死者何?自妻来女归。春三月,木 王甲召乙,归得金,故亦有所游。夏三月有所长,土有 所生,麦中死者何?辛为丙妻,金气出,辛为有所杀,椹 所以先青后赤至熟。其黑者何?生故先青后黑。火生 其气赤熟。黑者何?丁为壬妻,丙召丁归,得水气,故令 黑枣先白至熟。而赤者何?始入七月被金,故白熟。赤 者辛为丙妻,为庚召辛归,得火气,故令赤金气有所 “杀。至秋八月,荠菱而生者何?乙为庚妻,以得木气,故 有所生。乙为庚妻,以青入白为缥。夫。”五行更为夫妻 者何?皆有威制,故土欲东游,木往克之,故戊嫁己为 甲妻。木欲西游,金往伐之,故甲嫁乙为庚妻。金欲南 游,火往杀之,故庚嫁辛为丙妻。火欲北游,水灌而灭 之,故丙嫁丁为壬妻。水欲南游,土往“遏之,故壬嫁癸 为戊妻矣。”夫五行有相刑灭毁或死者何?木之穿土 不毁,火之烧金不灭。木火者仁,阳气好生不杀。金之 伐木死,水灌火死。皆阴气好贪,故所刑皆死。

《大还丹秘契图》夫五行者,水生木,水银也,非世间水 银。木生火,朱砂也,非世间朱砂。火生土,神气化生,非 世间土。土生金,白金也,非世间金。金生水,黑水也,非 世间水。

“道生旨神之灵”,是谓气为母,神为子。道干既育,万物成体,子母既长,不可同处,须放其子之造化,成其窟 宅,然母亦安矣。神又须物引而离其母,乃借水之两 点气,如肾之数,神以阳光守而凝之。然又虑水之盛, 兼五行不足,无以成物,而假土来克其水,虑土克其 水尽;又假木来克其土,虑木克其土尽;又假金来克 其木,虑金克其木尽,又假火来克其金,火若克其金 尽,即内以水救之。是谓转相生,转相制成物,是谓人 之眼。眼者与天地合体,五行足矣。所以眼当中黑水 也,次黄土也,次青木也,次白金也,次赤火也。其视明 也,五色既成,阳神乃寄光于其上,是谓“神光”焉。眼之 位属肝者,缘光明如日,日出东方,肝在东方而属木, 故肝藏得而管之。

《梦溪笔谈》:“信州鈆山县有苦泉,流以为涧,挹其水熬 之,则成胆矾,烹胆矾则成铜,熬胆矾铁釜,久之亦化 为铜,水能为铜,物之变化,固不可测。”按《黄帝素问》有 “天五行、地五行土之气,在天为湿,土能生金石,湿亦 能生金石,此其验也。”又石穴中水所滴,皆为钟乳殷 孽,春秋分时,汲井泉则结石花,大卤之下则生阴精, 石。皆湿之所化也。如木之气。在天为风。木能生火。风 亦能生火。盖五行之性也。世之言五行消长者,止 是知一岁之间,如冬至后日行盈度为阳,夏至后日 行缩度为阴,二分行平度。殊不知一月之中,自有消 长,望前月行盈度为阳,望后月行缩度为阴,两弦行 平度。至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一月之中亦然,不止 月中,一日之中亦然。《素问》云:“疾在肝,寅卯患申酉剧; 病在心,巳午患子亥剧。”此一日之中,自有四时也。安 知一刻一分一刹那之中无四时耶?又安知十年百 年一纪一会一元之间,又岂无大四时耶?又如春为 木,九十日间当亹亹消长,不可云三月三十日亥时 属木,明日子时顿属火也。

《论语拾遗》“性之必仁,如水之必清,火之必明。然方土 之未去也,水必有泥;方薪之未尽也,火必有烟。土去 则水无不清,薪尽则火无不明矣。人而至于不仁,则 物有以害之也。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非不违仁也, 外物之害既尽,心一而不杂,未尝不仁也。”

《晁氏客话》:“水土二行,各兼信智。”

《贵耳集》:郑裨灶曰:“妃以五成。”注云:陈颛顼之后,故为 水,属火,畏水,故为之妃。火,心星也。水得妃而兴陈则 楚相。妃,合也。五行各相配合,得五而成五,及鹑火,火 盛水衰。

《鼠璞桃》者,五行之精。压伏邪气,制百鬼。

《扪虱新话》:李长吉尝语余,“昔问罗畴老《洪范》‘金曰从 革’,《新义》云:‘能从能革’。而荆公《洪范传》又云:‘金性能从, 惟革者之所化’。二义不同,未知孰是?畴老云:‘譬如释 迦十大弟子,各说第一义,二说皆通,无可拣者’。”余谓 王氏之学,率以一字一句较其同异,而父子之论,自 不能一如此。

《挥麈后录》:元符末,崇信道教,经营艮岳。客曰:“岳有五 焉,今益其一,在于五行,数则差矣。”主人曰:“客不闻五 行在天乃六气。”

《暇日记》李诚明仲言:“堂屋前要不背三阳”,今人家作 伫廊,非也。始冀为水,水生木则青、徐次之;木生火则 荆、扬次之;火生土,兖豫次之;土生金,梁、雍终焉。此九 州五行之序。

《容斋续笔》:木绝于申,故“柛”字之训为木自毙水。土绝 于巳,故“汜”字之训说文以为穷渎,“圮”字之训为岸圮 及覆。火衰于戌,故烕为灭。金衰于丑,故钮为键闭。制 字之义昭矣。

《容斋四笔》六十:“甲子纳音之说,术家多不能晓。原其 所以得名,皆从五音所生,有条不紊,端如贯珠。盖甲 子为首,而五音始于宫。宫土生金,故甲子为金,而乙 丑以阴从阳。商金生水,故丙子为水,而丁丑从之。角 木生火,故戊子为火。征火生土,故庚子为土。羽水生 木,故壬子为木,而己丑辛丑、癸丑各从之。至于甲寅”, 则纳音起于商。商金生水,故甲寅为水;角木生火,故 丙寅为火。征火生土,故戊寅为土;羽水生木,故庚寅 为木;宫土生金,故壬寅为金,而五卯各从之。至甲辰, 则纳音起于角。角木生火,故甲辰为火;征火生土,故 丙辰为土。羽水生木,故戊辰为木。宫土生金,故庚辰 为金;商金生水,故壬辰为水,而五巳各从之宫商角 既然,惟徵羽不得居首,于是甲午复如甲子,甲申如 甲寅,甲戌如甲辰,而五未、五酉、五亥,亦各从其类。 《五行运化》,如甲己化真土之类。若推求其义,无从可 得,盖只以五虎元所生命之。如“甲己之年丙作首”,谓 丙寅月建也,丙属火,火生土,故甲己化真土。“乙庚之 岁戊为头”,谓戊寅月建也。戊属土,土生金,故乙庚化 真金。丙辛寄向庚寅去,庚属金,金生水,故丙辛化真 水。丁壬壬位顺行流,壬属水,水生木,故丁壬化真木; 戊癸但向甲寅求,甲属木,木生火,故戊癸化真火。此 二说皆得之莆田郑景实顷在馆中见魏几道谈五 行纳音亦然《朱子语类》:叔器问:“《经世书》水火土石,石只是金否?”曰: “他分天地间物事,皆是四,如日月星辰,水火土石,雨 风露雷,皆是相配。”又问:“金生水,如石中出水,是否?”曰: “金是坚凝之物,到这里坚实后,自拶得水出来。” 《笋谱》:“笋者,竹之箬也。竹根曰鞭,鞭节之间乳赘而生 者。竹属兼草而木,偕少阳之气欤。故初种根食土而 下求乎母也。母,水也,而润下得水而”生也。及擢笋,冒 土而上,爱乎子也。子,火也,而炎上,钻竹而生火也。 《蠡海集》:雪为阴之极全得水之成数。雪花每每皆六 出,霜雪者,雨露之凝结,水从金生,气盈而见母,是以 霜雪色皆白也。

雨露霜雪之化也。金为气始。天降气。是因其色而可 知。前言气为金。金乃水之母。气盈而其色见。亦此义 也。

北斗位北而得七,为火之成数。南斗位南而得六,为 水之成数。此乃阴阳精神交感之义也。

木强而金弱,生气升而发于声,“金强而木弱,杀气降 而见于形。故春则雷鸣,秋则霜陨。”

“水味咸”,水性然也。而海水独苦咸,盖亢极而反之义 也。水极则反火,乃为咸苦。然遇土而煎熬为盐,则纯 咸矣。是藉土以制其太过,遂能复其本性云。

禽兽之音偏于一,故无智,虽有智亦偏一。巧舌纵多 转声,亦不具五音也。人之音外配五行,内应五藏,各 无欠缺,故人万物之灵也。

人得五行之全,故众体具。命体具,则无物不啖。庶物 得五行之偏,故无纯体。无纯体则刍者不豢,豢者不 刍。食粒者不嗜肉,嗜肉者不食粒。

“人禀五行之全,故五音备。”物不能得五行之全,必有 所偏受。

五藏之所主,心主臭,肝主色,脾主味,肺主声,肾主液。 肝之窍通于目,故能视色。脾之窍通于口,故能知味。 肾之窍通于耳,而耳能听音声者何也?肺之窍通于 鼻,而鼻能嗅香臭者何也?《难经》亦已尝言之矣。乃以 “金生于巳、水生于申”配之。今思五行五气,死中有生 之义存焉。夫耳为肾之窍,属子,阳金死于子而阴金 生。鼻为肺之窍,属酉,阳火死于酉,而阴火生。是以“耳 虽肾窍,而能司听;鼻虽肺窍,而能司臭也。心之窍通 于舌”,虽心窍而津液生之,则又心肾交媾,水火既济, 阴阳升降之义存焉。

马蜥之虫,至秋而鸣。秋之令,金也。虫色绿,木也。金木 相轧以为声,然以两股击羽翼而鸣,金木傍击之谓 也。

五行之序,有以木火土金水为言者,有以水火木金 土为言者,一则取其相生之序,一则取其天地始生 之序。世皆以金木水火土为序,而言者众矣。盖金为 气之母,天体干金也;人肺管摄诸藏,亦金也。大言天 地,小言人身,莫不先受乎气,故为五行之先,不亦宜 乎?万物未尝无对待,故水次金。水火阴阳之正也,故 “又次木;土为万物之基,故又以为终。古人示人之意 亦深切矣。盖物得气方生,故木次金;既生然后有阴 阳,故水火次木;阴阳已僃,形质纯全,故土居其终。” 或问:五行相生,惟金生水难明。盖金者气也,水生于 气聚,故金生水也。又云:“天者金之体,星者金之精,气 降于天则为雨,气出于地则为泉。天为”阳变化,故“或 雨旸”;地为阴守常,故“泉流不息。”

纳音之说,有一法见于《内经论奥》,然其中亦欠详备, 故复取其说,而撮其长者,以立一家之论。盖甲子为 取,乙丑以为妻,隔八而生子,阳生阳为男,阴生阴为 女也。至壬申为甲之男,至癸酉为乙之女,壬申、癸酉、 庚辰、辛巳亦然。自庚辰、辛巳数三,转而向南,为戊子、 己丑火。自戊子阳火隔八而生丙申男,己丑阴火隔 八而生丁酉女,丙申丁酉至甲辰乙巳亦然。又自甲 辰乙巳数三转而向东为壬子癸丑木,自壬子癸丑 至庚申辛酉,自庚申辛酉至戊辰己巳亦然。又自戊 辰己巳数三转而向北为丙子丁丑水,自丙子丁丑 至甲申乙酉,自甲申乙酉至壬辰癸巳亦然。又自壬 辰癸巳数三转而中央为庚子辛丑土。自庚子辛丑 至戊申己酉,自戊申己酉至丙辰丁巳亦然。又自丙 辰丁巳数三,转而向西,则复为金矣。夫金为气之始, 金有声,声宣气,是以乐必以金先之也。人之身亦然。 肺经为诸藏先,是以有纳音之意焉。然五行各行三 者,三生万物之义也。气生金,金出矿,须火以成材;火 资木以骄焰,木藉水而生荣。五行皆赖土以成立。故 “火木水土”为次序也。

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 一二水火之生,形具而质未全,故水有干涸,火有灰 烬,其耗也速。三四金木之生,形质始具,故木之枯朽, 金之剥蚀,其耗也迟。至五土而形质全僃,故亘古而 无耗也。

五行惟火无定著,由木而见形,依土而附质,因金而 显性,遇水而作声火随五行而发见,有阴阳之分焉。阴则有形而无质, 阳则形质皆全备。水土阴也,巨海夜有火光,旷野夜 有燐火,近之则方无,乃有形无质者也。金木阳也,钻 斫竹木而生,戛击金石而出,皆能焚燎,乃有形复有 质,形质全备者也。故曰“有阴阳之分焉。”

水火,乃阴阳之极,《坎》离之象著《坎》内含一阳,生气也, 故水中能容物。《离》中含一阴,死气也,故火中不容物。 万物之所以为生者必由气。气者何?金也。金受气,顺 行则为五行之体,逆行则为五行之用。顺行为五行 之体者,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冬至起历之 元,自冬而春,春而夏,夏而长,夏长夏而归于秋,返本 归原而收敛也。逆行为五行之用者,金出矿而从革 于火以成材,成材则为有生之用。然火非木不生,必 循木以继之。木必依水以滋荣,水必托土以止畜。故 木而水,水而土,是则四行之数。土以定位,故大挠作 甲子,分配五行为纳音,盖金能受声而宣气故也。 生克制化,古今脍炙人口,然生克化皆易见,独“制”字 则难明,盖制缘生中有克,克中有用也。凡生中有克 者,谓如木生火,火尽则木为灰烬;火生土,土盛则火 被遏灭;土生金,土盛则遭其埋没;金生水,水盛则必 沉溺;水生木,水盛则又漂流。盖虽生而反忌,此所谓 生中有克。凡克中有生者,谓如木克土,土厚则喜木 克,是为秀茸山林;土克水,水盛则喜土克,是为撙节 堤防;水克火,火盛则喜水克,是为“既济成功”;火克金, 金盛则喜火克,是为锻炼成材。金克木,木盛则喜金 克,是为斧斤斲削,盖因克以为美。此所谓克中有用, 故称之曰“制”者,乃不拘于生克之中也。

昔闻先辈云:金生水,五金岂能生水乎?盖金即天星, 凡见天星则雨,是以星应金,金生水也。予独为求尽。 夫金生水者,金为气母,在天为星,在地为石。天垂象, 地赋形,故石上云而星降雨。天地气交,星者气之精, 石者气之形,精气合而水生焉。又按《天文志》以星动 摇而为风雨之候,石津湿而为雨水之应,此非金生 水。乃气化之义。欤。五行以气为主。是以五行之序。金 为首也。

《六十花甲子》者,未知始于何人。凡称其姓名,未审其 实否,或曰娄景,或曰东方朔,难以为信。其有注释,亦 未见亲切,不得其要领故也。予因思之,五行之中,干 支配合,干寓其气,支寓其位,斯理生焉。是故甲乙为 气之始,丙丁为气之壮,戊己为气之化,庚辛为气之 成,壬癸为气之终,子丑幽阴,寅卯生发,辰巳长养,午 未高明,申酉死绝,戌亥休息,错综配合,以成《花甲子》 之名。其间旁引例取,又存乎权,但归于理,不可一途 而取也。甲子乙丑海中金,甲乙金气之始,子丑北方 幽阴之乡,幼稚之金,沉于水底,故曰海中金。壬寅癸 卯金箔金,壬癸金气之终,气终则致用,致用之金,位 于东方金气死绝之地,故曰金箔金。庚辰辛巳白镴 金,庚辛金之成,寄托辰巳生养之地,天干复连其色, 西方之行,纯乎得宜,故曰“白镴金。”甲午乙未砂石金, 甲乙金气之始,午未南方,离明火乡,弱金岂能胜旺 火,故曰“砂石金。”壬申癸酉剑锋金,壬癸金气之终,成 质之金,位于西方旺地,遂其肃杀之用,故曰“剑锋金。” 庚戌辛亥钗钏金,庚辛金气之成,居于戌亥休息之 乡,玩成其质,以充其用,故曰“钗钏金。”壬子癸丑桑柘 木,壬癸木气之终,位于北方,依傍母乡,得以滋养而 茂荣,故曰“桑柘木。”庚寅辛卯松柏木,庚辛木气之终, 居于生发旺乡,挺然独秀,凌霜傲雪,故曰“松柏木。”戊 辰己巳大林木,戊己木气之化,居东南长养之方,丛 生竞茂,故曰“大林木。”壬午癸未杨柳木,壬癸木气之 终,处于南维火位,耗散真化,空虚不实,故曰杨柳木。 庚申辛酉石榴木,庚辛木气之成,成于死绝之地,体 虽柔弱,成气有归,则子实繁多,故曰“石榴木。”戊戌己 亥平地木,戊己不意之化,化临长生休息之间,得遂 其性,故曰“平地木。”丙子丁丑涧下水,丙丁水气之壮, 下临坎宫,壮气宣行,源源不绝,故曰“涧下水。”甲寅乙 卯大溪水,甲乙水气之始,处乎生发山林之地,注泻 无穷,故曰“大溪水。”壬辰癸巳长流水,壬癸水气之终, 辰巳长养东南,水所奔赴,无有休息,故曰“长流水。”丙 午丁未天河水,丙丁水气之壮,处乎南离高明之位, 水行天上,故曰“天河水。”甲申乙酉井泉水,甲乙水气 之始,加于长生母乡,来之不穷,用之不竭,故曰“井泉 水。”壬戌癸亥大海水,壬癸水气之终,至于戌亥休息 之所,终聚不散,故曰“大海水。”戊子己丑霹雳火,戊己 火气之化,伏以坎水幽,阴微而著,变化不穷,故曰“霹 雳火。”丙寅丁卯炉中火,丙丁火气之旺,临于长生母 地,得其所养,故曰“炉中火。”甲辰乙巳覆灯火,甲乙火 气之始,气质微而穉弱,位属长养,处乎风木之间,虽 明而不显,故曰“覆灯火。”戊午己未天上火,戊己火气 之化,升于南离旺乡,威势赫烈,以遂炎上,故曰“天上 火。”丙申丁酉山下火,丙丁火气之壮,临于西方,衰降 死绝,而炎上之用退闲,故曰“山下火。”甲戌乙亥“山头火。”甲乙火气之始,而居戌亥休息之乡,归于无用,犹 野火然,况戌亥久为乾元尊首之上,故曰“山头火;庚 子辛丑壁上土”,庚辛土气之成,位于子丑水土之交, 泥涂之类未能为生育之用,故曰“壁上土;戊寅己卯 城头土。”戊己土气之化,寅卯生发,山林之傍效力,故 曰“城头土”;丙辰丁巳沙中土,丙丁土气之壮,辰巳木 火长养之间,充极干燥,不能成稼穑之功,故曰“沙中 土。”庚午辛未路傍土,庚辛土气之成,气充离明之地, 任载驱驰,故曰“路傍土。”戊申己酉大驿土,戊己土气 之化,气化而得长生之位,力胜厚重,又申传送,故曰 “大驿土。”丙戌丁亥屋上土,丙丁土气之壮,托于母墓 休息而不用,寓于干尊之上,故曰“屋上土。”

五行纳音,乃取先天之数,总算天干、地支,阴阳双位, 得其数而以五除之,以馀而定五行。古之《洪范》五行: 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今用一为火、二为土、三为 木、四为金、五为水,金木自然之声,不假施为而得,故 从旧火为地二之行,水沃之而后有声,是以火居一、 土居二,木居三,金居四、水居五,此乃缘声而取义也。 受者,纳也,声者,音也,故曰“纳音”焉。假如甲子乙丑金 者,甲得九,子得九,乙得八,丑得八,共三十四,除去五 六三十,所馀者四,故为金。丙寅丁卯火者,丙得七,寅 得七,丁得六,卯得六,共二十六,除去五五二十五,所 馀者一,故为火。戊辰己巳木者,戊得五,辰得五,己得 九,巳得四,共二十三,除四五二十,所馀者三,故为木。 庚午辛未土者,庚得八,午得九,辛得七,未得八,共三 十二,除去五六三十,所馀者二,故为土。又如丙子丁 丑水者,丙得七,子得九,丁得六,丑得八,共三十,数足 五,不用除也,故为水也。馀仿此。

“南北二政,南有二而北有八”者,北从五行化气,以配 五音,而立五义者焉。甲己化土宫而为君,君临南面, 乙庚化金商而为臣,丙辛化水羽而为物,丁壬化木 角而为民,戊癸化火征而为事,臣民物事,奉上承命, 安得不北面乎?是以南政有二,而北政有八,况土为 万物之祖,而为四行之主也夫。

九月二十八日为五显之生辰。盖五显者,五行五气 之化也。

窃尝观“心”字之为义,大有旨哉。其为象也,左点以配 木,右点以配金;在上之点微挠而尖锐,以配火;在下 则曲勾而挠起,以配水。此四行岂不亲切乎?又况苍 龙、白虎、朱雀、元武四神,各司其位,元武之神二物,故 在下之象为最多。肾亦二枚也,土寄其间,亦水土同 行之义欤!

陈显微《周易参同契序》:“金者,五行之极,五行相生,至 金而极。天一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 最后生,备五行之气,造化之功用全矣。金之为宝,镕 之得水,击之得火,其柔象木,其色象土。水火木土,四 性俱备,历万年而不朽,经百炼而愈坚,实刚健纯阳 之至宝也。天得纯阳,故曰‘干为金;一得纯阳,故曰金 丹’”神得纯阳,故曰“金仙。”

黄自如注:《金丹四百字》:“真土擒真铅,真铅制真汞。铅 汞归真土,身心寂不动。”真土者,身中之土也;铅汞者, 身中之水火也。以土克水,则铅可擒矣;以水克火,则 汞可制矣。铅水汞火,皆为真土之擒制者,何哉?盖缘 身心俱合,寂然不动,而后火、水、土三者可以混融为 一,此乃是采药物归炉鼎之内也。

熊氏《经说》:“或问坎水离火,各从其方,则东木西金宜 也。震何以不为木,而巽为木,兑何以不为金,而干为 金也?”曰:“坎离水火,先后天居正位,震为雷,则巽为木, 巽木即震木也。兑为泽,则干为金,干金即兑金也。但 以先天之象,有雷泽而无金木,故以雷泽表东西之 正,而旁近出金木焉。巽犹或称木,乾为天,则不可以” 称金,仅于《说卦》言之。《说卦》“巽为木、为风。”要亦为风者 其正而为木者。《大象》仅有《大过》《升》、并《鼎》《渐》五卦。至于 《兑》,则《说卦》亦未尝言其为金也。

或问:《易》象于五行有水火而无金木土,何也?金为干 兑,木有震巽,土有艮坤,一阴一阳,各得二卦。惟水火 阴根阳,阳根阴,各止有坎离一卦。乾坤纯阳纯阴,太 极之两仪也。坎阴中阳,离阳中阴,两仪之四象也。故 《易》象止于天地水火雷风山泽,而不必言金木土。至 于雷风山泽,皆在《下经》,惟乾坤坎离在上经之始终, 又非《震》《巽》《艮》《兑》比矣。

《禹谟》六府,即《洪范》五行,而加榖为六者,土爰稼穑也。 释经者当以榖属于土,葛氏属木之说,非。

“五福六极共一畴”,是九畴本有十,而藏其十:敬用,“农” 用,协用,建用,又用,“明”用,“念”用,“向”用,“威用。”独五行不言 用,故天数无十,地数无一。

李道纯《金丹或问》或问:“何谓九还?”曰:“九乃金之成数, 还者还元之气,则是以性摄情而已。情属金,情来归 性,故曰九还。”或问:“何谓《七返》?”曰:“七乃火之成数,返 者返本之义,则是炼神还虚而已。神属火,炼神返虚,

故曰《七返》。”或问:“如何是火中有水?”曰:“从来神水出
考证
高原。以理言之,水不能自润,须仗火蒸而成润。以法

象言之,火旺在午,水受气在午。以此求之,火中有水 明矣。若以一身言之,则是气中之液也。”或问:“如何 水中有火?”曰:“以理言之,日从海出;以水言之,水旺在 子,火受胎在子;以一身言之,则是精中之气也。” 俞琰《易外别传》木德九气,火德三气,金德七气,水德 五气,土德一气,自一生真,一真因土出。故万物生成 在土,五行生成在一,真元之道,皆一气生也。

铅是汞药,汞是铅精。铅本火体而金精,汞本水体而 木性。

五方以中为主,五行以土为主,位居于中,而有土德 之尊。故水得土则攒其形,火得土则隐其明,金得土 而增色,木得土而益其润,土无定形,挨排四象,五形 既聚,则八卦自然相会矣。

“一气初判,大道有形,而列二仪,二仪定位,大道有名 而分五常。五常异地,各守一方,五方异气,各守一子。 青帝之子,甲乙受之。”天真木德之九气,赤帝之子,丙 丁受之。天真火德之三气,白帝之子,庚辛受之。天真 金德之七气,黑帝之子,壬癸受之。天真水德之五气, 黄帝之子,戊己受之。天真土德之一气,自一生真,一 真生出土,故“万物生成在土,五行生成在一”,真元之 道,皆一气生也。

“一、三、五、七、九”,道之分而有数;“金、木、水、火、土”,道之变而 有象;“东、西、南、北、中”,道之列而有位;“青、白、赤、黄、黑”,道之 散而有质。

天地有五帝,比人有五脏也;“青帝甲乙木,甲为阳,乙 为”阴,比肝之气与液也;“黑帝壬癸水,壬”为阳,癸为阴, 比肾之气与液也;“黄帝戊己土,戊为阳,己为”阴,比脾 之气与液也;“赤帝丙丁火,丙为阳,丁为”阴,比心之气 与液也;“白帝庚辛金,庚为阳,辛”为阴,比肺之气与液 也。凡春夏秋冬,定时不同,而心肺肝肾之旺有月。 夫五行之内。皆禀水火二品。金木水土中皆有火。火 木金土中皆有水。

《井观琐言》:新安胡庭芳《周易翼传》论五行生成之数, 谓“五行之生,皆不离乎中五之土,以成形质。天一生 水,一得五则成六,是地六成之也。地二生火,二得五 则成七,是天七成之也。天三生水,三得五则成八,是 地八成之也。地四生金,四得五则成九,是天九成之 也。天五生土,五得五则成十,是地十成之也。一二三 四五者,生之之序也。六七八九十者,皆因五而后得, 非真藉六七八九十之数以成之也。”又云:“五行相克, 子必为母报”仇?如土克水,水之子木又克土;水克火, 火之子土又克水;火克金,金之子水又克火,金克木, 木之子火又克金;木克土,土之子金又克木,循环相 克无已。今有人忘父母大仇而不报者,可以观诸此 矣。其持论甚新,然报仇之说亦似太狭。

五行有木而无草,则草亦可谓之木;《洪范》言“庶草蕃 芜而不及木”,则木亦可谓之草。

《杨升庵集》:春夏秋冬,《尧典》之四时也。《曲台礼》及《唐六 典》有五时之衣,则以木火金水分七十二日,土无定 位,各寄四时之末十八日,而中位在夏末秋初,《素问》 谓之长夏,《周礼》改火季夏取桑柘之火,是五时也。 重为春神,曰勾芒;黎为夏神,曰祝融;勾龙为中央神, 曰后土;《该》为秋神,曰蓐收;修与熙为冬神,曰元冥。春、 夏、中央、秋之神皆一人,而冬独有二者。盖冬于方为 朔,于卦为习;坎,于肾有左右,于器有权衡,于物有龟 蛇,于色有元黑,则官有修熙,宜矣。

《丹铅总录》:“《洪范》五行,兆于龙马之图,列于命箕之书。 其见象于天也为五星,分位于地也为五方,行于四 时也为五德,禀于人也为五常,播于律吕为五音,发 于文章为五色。《易》曰五位,史曰五材,《志》曰五物,医曰 五运”,其该曷既哉?羯朝据中土,黄冠诪愚氓,乃臆撰 阴符,厚诬轩帝,名之曰五贼。噫!经以符名,既已异矣; 符以阴名,抑增异矣。天其可以名贼乎?人其可以见 贼乎?见贼其可以昌乎?非寇谦之孽徒妖党,其孰为 此言乎?有圣王出曷,不以造言乱民之刑诛之,而世 号“传统。”继圣之儒,乃取而注之噫考亭之门,何其无 忠臣矣乎?

汉世先儒说《左氏》,皆以五灵配五方。龙,木也;凤,火也; 麟,土也;白虎,金也;神龟,水也。其五行之序,则木爇生 火,火灺生土,土丱生金,金漻生水,水液生木。五者修 其母,则致其子。水官修,龙至,木官修凤至,火官修,麟 至,土官修,白虎至,金官修,神龟至。故曰:“视明礼修,麒 麟来游,思睿信立,白虎驯櫌。”言从文成而神龟在沼, 《听聪正知》,而名川《出龙》。“貌恭体仁”,凤皇鸣桐。

五行,《汉书》谓之五胜,言交相胜也。《淮南子》谓五度,所 谓音气不戾,八风诎伸不误,五度是也。又谓之五杀, 所谓善用兵者持五杀以应是也。《阴符经》窃其意而 变其辞曰:“天有五贼,见之者昌。”五贼即五杀之说也。 《阴符经》之文,李筌伪作,或信以为黄帝者无目者也, 其文尚不能望《六韬》《三略》之籓篱,《素问》、汲冢之万一“而以《轩辕之书》视之,有目者如是乎?”

五行以生出次序,则曰“木火水金土。”以播五行。于四 时之序言,则曰“水木火土金。”而俗称“金木水火土”,不 知何序也。

钻燧改火,四时五物焉。朱子谓夏火太盛,故再取此 意料之言耳。先王取火法五行也,春行为木,榆柳色 青,以象木也。木生火,夏行为火,枣色赤,以象火也。火 生土,季夏行为土,桑柘色黄,以象土也。土生金,秋行 为金,槐檀色白,以象金也。金生水,冬行为水,柞楢色 元,象水也。四时平分,而夏乃有二焉,何也?土位在中 宫,而寄王于四时。季夏者,土之中位,故《月令》于仲夏 之后,列中央土,《素问》谓之长夏,是其说也。统之则为 四时,分之则为五行,五行各七十二日,土分王于四 时之末,各分十八日,合之亦七十二日,总五行之七 十二日,合三百六十日,而成一岁也。

“众胜寡,故水胜火也;精胜坚,故火胜金也;刚胜柔,故 金胜木也;专胜散,故木胜土也;实胜虚,故土胜水也。” 《象纬新编》:“五行之生,惟金生水为难。明盖五金何能 生水?然不知金为气母,在天为星,在地为石,星为气 之精,石为气之形,水生于气之聚也。天地之气交,则 石生云而星降雨矣。故有雨之夜,星不见焉。”又按:《天 文志》。以星动摇而为风雨之候。石津润而为雨水之 应。此非金生水而气化之义欤。五行以气为主。是以 五行之序。以金为首也。

湛若水《新论》:“天地之初也至虚,虚无有也。无则微,微 化则著,著化则形,形化则实,实化则大,故水为先,火 次之,木次之,金次之,土次之。天地之终也至塞。塞者 有也,有则大,大变而实,实变而形,形变而著,著变而 微,故土为先,金次之,木次之,火次之,水次之。微则无 矣,而有生焉。有无相生,其天地之终始乎。”

《本草纲目》:“梅花开于冬,而实熟于夏,得木之全气,故 其味最酸。肝为乙木,胆为甲木。人之舌下有四窍,两 窍通胆液,故食梅则津生焉,类有感应也。”

石榴“受少阳之气,而荣于四月,盛于五月,实于盛夏, 熟于深秋。丹花赤实,其味甘酸,其气温涩,具木火之 象。”

《长松茹退》,五行相生,复能相克,天下好生而恶克。殊 不知外生无克,外克无生。故达者知生生克,闻死不 惑;知克克生,闻喜不盈。

《薛敬轩集》:“五行有质有气有性有事有味,有色有声, 天下万物之理,皆不出五行。五行之气,循环无端,动 静无始。”

《遵生》八。䏼“正月立春木相,春分木旺,立夏木休,夏至 木废,立秋木死,立冬木殁,冬至木胎”,言木孕于水之 中矣。

立夏火相,夏至火旺,立秋火休,秋分火废,立冬火囚, 冬至火死,立春火殁,春分火胎,言火孕于木之中矣。 立秋金相,秋分金旺,立冬金休,冬至金废,立春金囚, 春分金死,立夏金殁,夏至金胎,言金孕于火土之中 矣。

“立冬水相,冬至水旺,立春水休,春分水废,立夏水囚, 夏至水死,立秋水殁,秋分水胎,言水孕于金矣。” 王文禄《补衍五德主运》篇:“木火土金水,是为五行,其 神谓之五帝。古之王者,易代改号,取法五行。五行更 王,始终相生,亦象其义也。五行用事,先起于木。木,东 方也,属巽,巽为风,万物之初皆出焉。是故帝王则之, 首以”木德王。其次则以所生之行,转相承也。所尚则 各从其所王之德次焉。

或曰:五行人间用物,六府增谷木类耳。干支甲子纪 时,非可配生克也。《素问》五运六气泥哉?余曰:诚然。每 仰观五星,初昏即见五色,朗然不乱,是五行之精也。 古今不改,罔可伪为,则五行不可诬。然五德运因天, 历数攸值耶。

《日知录》:“先王之制乐也,具五行之气。夫水火不可得 而用也,故寓火于金,寓水于石。凫氏为钟,火之至也。 泗滨浮磬,水之精也。用天地之精以制器,是以五行 备而八音谐矣。”

《淮南子五行》:子生母曰义,母生子曰保,子母相得曰 专,母胜子曰制,子胜母曰困。《抱朴子》引《灵宝经》谓:“支 于上生下曰宝,下生上曰义,上克下曰制,下克上曰 伐,上下同曰专。以保为宝,以困为伐。”今历家承用之 姓之所从来,本于五帝。五帝之得姓,本于五行,则有 相配相生之理。晋嵇康论曰:“五行有相生,故同姓不 昏

五行部外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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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遗记》:“老聃在周之末,居反景日室之山,与世人绝 迹,惟有黄发老叟五人,或乘鸿鹤,或衣羽毛,耳出于 顶,瞳子皆方,面色玉洁,手握青筠之杖,与聃共谈天 地之数。及聃退迹为柱下史,求天下服道之术,四海 名士莫不争至。”五老即五方之精也。

《云笈七签》《老子中经》:“胃神十二人,五元之气,谏议大 夫也。脐中神五人,太乙八人,凡十三人,合二十五人, 五行阴阳之神也。”“东方之神女,名曰青腰玉女;南 方之神女,名曰赤圭玉女;中央之神女,名曰黄素玉 女;西方之神女,名曰白素玉女;北方之神女,名曰元 光玉女。左为常阳,右为承翼,此皆玉女之名也。”五行 之道,常以所胜好者为妻。故言甲己、乙庚、丙辛、丁壬、 戊癸,此皆夫妻会合之日也。言肝胆木也,木帝以中 宫戊己素女为妻。他皆效此。丹田中赤者,太阳之 精也,心火之气也;其外黑者,太阴之精也,肾水之气 也;其左青者,少阳之精也,肝木之气也;其右黄者,中 和之精也,脾土之气也;其上白者,如银盘而照覆之 者,少阴之精也,肺金之气也;其中有五人,即五藏之 太子,五行之精神也。

《太上曲素五行秘符》太上告后圣金阙帝君曰:“太上 《五行秘文》,与天地同生,混仙万真,总御神灵。天无五 行,则三光不明,地无五行,则山崩岳倾,人无五行,则 身朽零。故五行混合,相须而生。若有志心,当寻真名。 既受其法,天地同根,呼魂招魄,保命役神。修之九年, 克登上仙。夫受《曲素》诀辞,学上真之道,当知五行父 母,真君内讳,存以招魂,召以制魄,魂魄长存,真神总 归宫宅,备守形身,便得反于自知。若此克遂,游宴玉 清,与炁合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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