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二百二十七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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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部杂录一
经籍典第二百二十七卷
礼记部杂录一
编辑《春秋说题辞》“礼者,体也。人情有哀乐,五行有兴灭,故 立乡饮之礼,终始之哀,婚姻之宜,朝聘之表,尊卑有 序,上下有体。王者行礼,得天中和,礼得则天下咸得 厥宜,阴阳滋液,万物调,四时和,动静常用,不可须臾 惰也。”
《颜氏家训》:《月令》:“荔挺出。”郑元注云:“荔挺,马薤也。”《说文》 云:“荔似蒲而小,根可为刷。”《广雅》云:“马薤,荔也。”《通俗文》 亦云:“马蔺。”《易统通卦验元图》云:“荔挺不出,则国多火 灾。”蔡邕《月令章句》云:“荔似挺。”高诱注《吕氏春秋》云:“荔 草挺出也。”然则《月令注》荔挺为草名,误矣。河北平泽 率生之,江东颇有此物。人或种于阶庭,但呼为草蒲, 故不识马薤。讲《礼》者乃以为马苋堪食,亦名豚耳,俗 曰马齿。江陵尝有一僧,面形上广下狭,刘缓幼子名 誉,年始数岁,俊悟善体物,见此僧云:“面似马苋。”其伯 刘縚因呼为荔挺法师。縚亲讲礼,名儒尚误如此。 《礼》云:“定犹豫,决嫌疑。”《离骚》曰:“心犹豫而狐疑。”先儒未 有释书,案《尸子》曰:“五尺犬为犹。”《说文》云:“五陇西谓犬子 为犹。”吾以为人将犬行,犬好豫在人前,待人不得,又 来迎候,如此往还,至于终日,斯乃豫之所以为未定 也,故称犹豫。或以《尔雅》曰:“犹如麂,善登木。”犹,兽名也。 既闻人声,乃豫缘木,如此上下,故称犹豫。狐之为兽, 又多猜疑,故听河冰无流水声,然后渡。今俗云:“狐疑 虎卜”,则其义也。
《礼王制》云。“裸股肱。”郑注云。谓。㩱衣出其臂胫。《今书》皆 作“擐甲”之“擐。”国子博士元该云:“擐当作”㩱音宣。擐是 穿著之名。非出臂之义。案《字林》。萧读是。徐爰音患。非 也。
《中说·天地》篇:“大戴、小戴,礼之衰也。”
《魏相篇》子谓窦威曰:“既冠读《冠礼》,将婚读《婚礼》,居丧 读《丧礼》,既葬读《祭礼》,朝廷读《宾礼》,军旅读《军礼》,故君 子终身不违礼。”窦威曰:“仲尼言:‘不学礼,无以立’,此之 谓乎?”
兼明。《书·月令》云:“命太史司天,历候日月星辰,宿离不 贷。”孔颖达曰:“离读为俪,犹配偶也。言太史之官,使冯 相氏、保章氏常在候,不得怠慢,不觉天文之变异。”孔 颖达之解,谬之甚也。且经云:“日月星辰,宿离不贷。”明 曰:此八字不当系于冯相保章也。且冯相保章,即太 史之官,何故将特在星辰之下乎?今以星谓二十八 宿也。辰谓日月之舍也。宿,留止,离经历。言天子命太 史之官,历候日月星辰,即留止所经历,为祥为灾,无 令差贷。《诗》云:“月离于毕,俾滂沱矣。”《书》云:“星有好风,星 有好雨。”月之从星,则以风雨,其此之谓乎!而颖达以 宿离为冯相保章,同宿配偶,是其不顾经文,妄为穿 凿。
《月令》曰:“命有司衅龟,策占兆,审卦吉凶。”孔颖达曰:“有 司,太史之官。杀牲以血涂之曰衅,使之神也。策,蓍也。 占兆,谓卜兆之书也。非但衅其蓍龟,兼衅此占兆之 书。不言衅占兆者,蒙上文也。卦,筮卦也。《易》有六十四 卦,或吉或凶,但审省之而已,以其筮短龟长,贱于龟 兆故也。”明曰:“按《周礼龟人》上‘春衅龟’,无‘衅占兆之文’”, 而颖达解《月令》言“兼衅占兆之书”,非也。且兆词存于 竹帛,何容以血涂之哉?《博雅》云:“占,赡也。”《尔雅》云:“占,视 也。”则是占之为言,系人不系兆也。正与审字义同。以 兆卦各有吉凶,虑其差谬,故因衅龟策之时,占视其 兆,审省其卦也。兆下不言吉凶者,以其文系,总以吉 凶结之也。云“筮短龟长”,此《左传》文也。颖达既误解衅 兆不衅卦,故引《左传》证之。按僖五年《左传》云:“晋献公 欲以骊姬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从筮’。卜人 曰:‘筮短龟长,不如从长’。”按《易》之为书,《河图》出文经,筮 有天道,广大悉备,未有龟卜之书,若斯之盛也,岂短 浅于龟乎?或曰:既不短于龟,何以欲立骊姬而筮之 吉乎?答曰:“必非应,筮”亦不吉。但卜人不善占筮,谓之 为吉耳。亦犹穆姜初往东宫而筮之,遇《艮》之《随》,史曰: “随其出也。”姜氏自占之,曰:“不然,必死于此,不得出矣。” 其后穆姜竟卒于东宫。又南蒯将逐季氏,筮之,遇《坤》 之《比》,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子服惠伯曰:“忠信之 事则可,不然必败。”其后南蒯果不克奔齐。此皆卦告 之凶,而误占之为吉,非短于龟也。
《月令》:“孟夏苦菜秀。”孔颖达曰:“菜似马薤而花白,其味 极苦。”明曰:“按:《夏小正》:‘四月王萯秀’。《月令》用《小正》为本改‘王萯’为‘苦菜也。《诗豳风》:‘四月莠葽’。郑康成疑‘葽’为 ‘王萯’。今验四月秀者,野人呼为苦葽。春初取,煮去苦 味,和米粉作饼食之。四月中,茎如蓬艾,花如牛蒡花。 四月秋气生,故苦葽秀则一岁物成,自苦葽始。《月令》’” 所书皆应时之物,其言“苦菜”,即苦葽也。颖达所见,别 是一物,不可引以解此。
《月令》:“立夏之日,蝼蝈鸣。”孔颖达曰:“蝼蝈,虾蟆也。”明曰: “非也。”按:虾蟆一名蟾蜍,不能鸣者蛙也。故〈缺四字〉“牝鞠 殪蛙。”然则蝼蝈,蛙之类也。《尔雅》云:“蛙犹黾在水者。”黾 黾,即蛙也。蟾蜍,即虾䗫也。郭璞曰:“虾蟆非也。”按:蛙形 小而长,色青而皮光,春夏居水边,相对而鸣者也。虾 蟆形阔而短,色黄而皮如砂鞭之汁出如乳。医方用 之治甘虫狗毒,是今人悉呼虾蟆者,相承误也。按:蛙 鸣始于二月,验立夏而鸣者,其形最小,其色褐“黑,好 聚浅水而鸣,其声如自呼为渴于”者,是蝼蝈也。 《月令》:“立夏之后十日,王瓜生。”诸儒及《本草》多不详识。 明曰:“王瓜即括楼也。括楼与王瓜,形状藤叶正相类, 但括楼大而王瓜小耳,以其大于王瓜,故以王字别 之。《尔雅》诸言王者,皆此类也。”今验括楼,立夏之后,其 苗始生,正与《月令》文合,故知先儒之说皆非也。 《射义》曰:“‘失诸正鹄,而反求诸身’。先儒皆以鹄为小鸟, 画于射侯之上。”明曰:“鹄有二音,其鸟亦别。鸿鹄即胡 木反,正鹄则古笃反。《广雅》曰:‘鸦鹄,鹊也’。然则鸦鹄是 鹊,鹊即是鸦。鸦性惊黠,射之难中,故画于射侯之上, 非小鸟也。小鸟无名鹄者,先儒未之详也。今射垛之 上乌珠者,是正面画乌鸦”也。
《东坡文集》:“意尽而言止者,天下之至言也。”然而言止 而意不尽,尤为极致,如《礼记》《左传》可见。
《西溪丛语礼记射义》: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 堵墙。射至于司马,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曰:“偾军之 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其馀皆入。”盖去者 半,入者半。又使公罔之裘序点扬觯而语,公罔之裘 扬觯而语曰:“幼壮孝弟,耆耋好礼,不从流俗,修身以 俟死者,不在此位也。”盖去者半,处者半。序点又扬觯 而语曰:“好学不倦,好礼不变”,旄期称道不乱者,不在 此位也。盖仅有存者,如此称者,不在此位,何以观射? 乃“不”字作上声,连上句,即于义无爽。今本《家语》无二 “不”字。
《闻见后录》:范淳甫内翰尝于迩英讲《礼》,至“拟人必于 其伦”,曰:“先儒谓拟君于君之伦,拟臣于臣之伦,特其 位而已。如桀、纣,人君也,谓人为桀、纣,必不肯受。孔、颜, 匹夫也,谓人为孔、颜,必不敢受。”东城深叹其得劝讲 之体。
《容斋续笔》:《太公丹书》,今罕见于世,黄鲁直于礼书得 其诸铭而书之,然不著其本始。予读《大戴礼武王践 阼篇》,载之甚备,故悉纪录,以遗好古君子云:武王践 阼三日,召士大夫而问焉,曰:“‘恶有藏之约,行之行,万 世可以为子孙常者乎’?皆曰:‘未得闻也’。然后召师尚 父而问焉,曰:‘黄帝、颛顼之道可得见与’?师尚父曰:‘在 《丹书》,王欲闻之,则斋矣’。”王斋三日,尚父端冕奉书,道 书之言曰:“敬胜怠者吉,怠胜吉者灭;义胜欲者从,欲 胜义者凶。凡事不强则枉,弗敬则不正,枉者灭废,敬 者万世。藏之约,行之行,万世可以为子孙常者。”此言 之谓也。又曰:“以仁得之,以仁守之,其量百世;以不仁 得之,以仁守之,其量十世;以不仁得之,以不仁守之, 必及其世。”王闻《书》之言,惕若恐惧。退而为《戒书》,于席 之四端为铭。前左端曰:“安乐必敬。”前右端曰:“无行可 悔。”后左端曰:“一反一侧,亦不可以忘。”后右端曰:“所监 不远,视尔所代。”几之铭曰:“皇皇惟敬,口口生,敬口生。” “口戕口。”《鉴之铭》曰:“见尔前,虑尔后。”《盥盘之铭》曰:“与 其溺于人也,宁溺于渊。”溺于渊犹可游也,溺于人不 可救也。《楹之铭》曰:“毋曰胡残,其祸将然。毋曰胡害,其 祸将大。毋曰胡伤,其祸将长。”《杖之铭》曰:“恶乎危于忿 疐?恶乎失道于嗜欲?恶乎相忘于富贵?”《带之铭》曰:“火 灭修容,谨戒必共,共则寿。”《屦之铭》曰:“谨之劳,劳则富。” 《觞豆》之铭曰:“食自杖,食自杖。戒之㤭,㤭则逸。”《户》之铭 曰:“夫名难得而易失。无勤弗志,而曰‘我知之乎?无勤 弗及,而曰‘我杖之乎’’?”扰阻以泥之,若风将至,必先摇 摇,虽有圣人,不能为谋也。《牖》之铭曰:“随天之时,以地 之财,敬祀皇天,敬以先时。”剑之铭曰:“带之以为服,动 必行德,行德则兴,倍德则崩。”《弓》之铭曰:“屈伸之义,发 之行之,无忘自过。”矛之铭曰:“造矛造矛,少间,弗忍,终 身之羞。予一人所闻,以戒后世子孙。”凡十六铭。贾谊 《政事书》所陈教太子一节千馀言,皆此书《保傅篇》之 文,然及胡亥、赵高之事,则为汉儒所作可知。《汉昭帝 纪》通《保傅传》,文颖注曰:“贾谊作,在《礼·大戴记》,其此书 乎?”荀卿《议兵篇》:“敬胜怠则吉,怠胜敬则灭。计胜欲则 从,欲胜计则凶。”盖出诸此。《左传》晋斐豹著于丹书。谓 以丹书其罪也,其名偶与之同耳。汉祖有丹书铁契, 以待功臣,盖又不同也。〈按所引诸铭与大戴礼少有不同存之俟考〉 《容斋随笔》:曲:礼记童子事曰:“负剑辟咡诏之。”郑氏注云:“负谓置之于背,剑谓挟之干旁。辟咡诏之,谓倾头 与语,口旁曰咡。”欧阳公作其父陇冈阡表云:“‘回顾乳 者剑汝而立于旁’。正同此义。”今庐陵石刻犹存,衢州 所刊《六一集》已得其真,或者不晓,遂易“剑”为“抱”,可叹 也。
《容斋三笔》:《檀弓》上下篇,皆孔门高第弟子在战国之 前所论次,其文章雄健精工,虽秦汉间诸人不能及 也。而郑康成所注,又特为简当,旨意出于言外。今载 其两章,以示同志。卫司寇惠子之丧,子游为之麻衰, 牡麻绖。注云:惠子废适立庶,为之重服以讥之。文子 辞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敢辞’。子游曰: ‘礼也’。”“文子退,反哭”注子游名习礼。文子亦以为当然, 未觉其所讥。“子游趋而就诸臣之位”,注“深讥之。”文子 又辞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 丧,敢辞。”子游曰:“固以请。”文子退,扶适子南面而立曰: “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虎也。 敢不复位”注“觉所讥也。”“子游趋而就客位”,注“所讥行。” 按:此一事,傥非《注》文明言,殆不可晓。今用五“讥”字,词 意涣然,至最后觉“所讥”、“所讥行”六字,尤为透彻也。“季 孙之母死,哀公吊焉,曾子与子贡吊焉,阍人为君在, 弗内也,曾子与子贡入于其厩而修容焉。子贡先入, 阍人曰:乡者已告矣。”注“既不敢止,以言下之。”“曾子后 入,阍人辟之”,注“见两贤相随,弥益恭也。”今人读此段, 直如亲立季氏之庭,亲见当时之事,注文尤得其要 领云。
《云麓漫抄》:“‘问:人之年,若二十则曰弱冠’,盖不习句读, 将两句作一句读了。《礼》曰:‘人生十年曰幼学’,亦两句 读。论年则幼,在礼则当学矣;‘二十曰弱冠’,年虽幼,在 礼当冠矣;‘三十始壮,在礼当有室矣;四十曰强而壮 矣;五十曰艾,在礼则服官政矣;六十曰耆,在礼可以 指使人矣;‘七十曰老而传’’”;“八十九十曰耄,在礼不加 刑矣”,皆当作两句点,今人并作一句点,误矣。《律文》言 黄幼丁,实取此。
鼠璞《月令》,陆德明以为《吕氏春秋》,后人删为此记。蔡 邕、王肃以为“周公所作。先儒以赞杰俊,遂贤良,举长 大,行爵出禄,非太尉之职。太尉秦官,决非周公之书。” 予谓不然,《月令》之书,自大挠作甲子,占斗所建;伶伦 制十二律,以节四时之度。尧命羲和,敬授人时;分四 仲,以定中星。析因夷隩,验之于人;孳尾希革,毛毨氄 毛,占之于鸟兽,“东作南讹,西成朔易,应之于事,终之 以‘允釐百工,庶绩咸熙’”,此夏时之所由起。《夏小正》之 书,辞简理明,固已备《月令》之体。周以农开国,犹以时 令为先务,大概具见。《七月》,周公制礼作乐,得无一代 之成书?使此书尽出不韦之手,不应以十二令为纪, 各以数篇解释于后,合为六十一篇。太尉固秦官所 命冢宰、司徒、司空、司寇与太史、乐正、乐师、泽人、虞人 四监之类,皆《周官》也。予意不韦不过改司马为太尉 耳。盖赞杰俊,遂贤良,与行爵出禄,虽非太尉之职,而 设仪辨位,进贤兴功,制畿内封,则大司马之任也。大 率周公增益《夏小正》,不韦增益《周公》之书,其间岂得 无改窜《淮南》时则训“比,《吕氏十二纪》又有异同”,此可 为证。
《读书杂抄》:《大戴礼》:“‘礼仪三百可能也,威仪三千则难 也’。李微之曰:‘轻重倒置如此,岂圣人之言乎’?愚谓威 仪岂是易事,凡洒扫、应对、进退、容貌、词气、颜色,皆威 仪之事,圣贤一生工夫,临终犹虑其不能尽者。此语 虽微有未莹,然谓轻重倒置则不然。《礼器》曰:‘经礼三 百,曲礼三千,其致一也,未有入室而不由户者’。”盖经 礼“三百”,当自《曲礼》“三千”而入,《曲礼》即威仪也。
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不与同席而坐,不与 同器而食,父子不同席。肩吾云:“‘父子不同席’一句,当 连上文读。”
“《馂馀》不祭,父不祭子,夫不祭妻。”肩吾欲只作祭祀之 祭,通三句说。然古注之意,谓尊者之馀则祭,盛之也; 卑者之馀则不祭,亦自好。乃祭先饭之祭。
《曾子问》曰:“丧有二孤,庙有二主,礼与?孔子曰:‘天无二 日,民无二王,尝禘郊社,尊无二上。未知其为礼也’。”注: “尊逾卑也。神虽多,犹一一祭之。”愚按:古者庙制,各有 门堂户寝,不以尊卑混为一区而总祭之。如东汉以 后之陋,嫌于不诚也。《疏》谓:虽众神并在,犹先尊后卑, 一一祭之,不一时总祭。
吾闻诸《老聃》曰:〈曾子问〉郑注:“老聃,古寿考者之号也, 与孔子同时。”孔疏曰:“案下文‘助葬于巷党,老聃曰:‘丘 止柩’。又《庄子》称孔子与老聃对言,是与孔子同时也’。” 案《史记》云:“老聃,陈国苦县赖乡曲仁里人也,为周柱 下史,或为守藏史。”郑注:“《论语》云:‘老聃,周之太史’。未知 所出。”
“卒哭,乃讳。”郑氏曰:“敬,鬼神之名也。讳,辟也。生者不相 辟名。”卫侯名恶,大夫有名恶。《正义》曰:案鲁襄公廿八 年,“卫石恶出奔晋,廿九年卫侯恶乃即位,与石恶不 相干。”熊氏云:“石字误,当云大夫有名恶者。”昭七年“卫侯恶卒。”《穀梁传》昭七年“‘有卫齐恶’。今卫侯恶何为君 臣同名也?君子不夺人名,不夺人亲之所名也,重其” 所以来也。是“齐恶”,非“石恶。”
“二名不偏讳”,郑氏谓“二名不一,一讳也。孔子之母征 在”云云。正义曰:案《异义》《公羊说》讥二名,谓二字作名, 若魏曼多也。《左氏》说有二名者,楚公子弃疾弑其君, 即位之后,改为熊居,是为二名。许叔重云:“谨案:文武 贤臣有散宜生、苏忿生,则《公羊》之说非也。从《左氏》义 也。”
“犬则执绁守犬,田犬则授摈者,既受,乃问犬名。”注:“名 谓韩卢宋鹊之属。”正义引桓谭《新论》“犬道韩卢宋。” 魏文帝说诸方物亦云:“狗于古则韩卢宋鹊,则”鹊 音同字异,愚按犬名,未必一一是“卢。”之类,其“守犬” 田犬之别乎?
“‘若夫坐如尸’云云,郑氏曰:‘言若欲为丈夫也。《春秋传》 曰:‘是谓我非夫’。疏曰:‘《左传》宣十二年:‘先縠曰:‘成师以 出,闻敌强而退,非夫也’。哀十一年:‘鲁武叔曰:‘是谓我 不成丈夫也’。二《传》之言,郑君足之’’’’。”按郑氏举经,多与 本文有不合者,应是记忆而用之。“若夫”,恐不当如此 说。
公叔木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游。子游曰:“其 大功乎?”狄仪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夏,子夏 曰:“我未之前闻也,鲁人则为之齐衰。”愚谓妇人无再 适,虽见于礼者,有继父之文,而子夏所谓我未之前 闻,鲁人则为之齐衰,是卫人未有此事,而鲁人有之 也。
《明堂位》“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注云:“天子,周公也。”疏 曰:“《大诰》云:‘王若曰’。郑以王为周公,居摄命大事。”王肃 以为“称成王命。”愚按:郑氏谓周公为天子为王,此义 甚乖。故贾公彦于《大行人》疏,遂谓周公摄位与新王 同。
郑氏《玉藻注》云:“天子诸侯命其臣,后夫人亦命其妻。” 愚按:《三礼疏》多引此以为说。“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此 岂后夫人可得而与?不知郑氏何所本也。《杂记》曰:“夫 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以此见诸侯夫人 以下皆命于天子。而孔颖达尚强为之说以傅会郑 氏,谓王后无畿外之事,故天子命畿外诸侯夫人,若 畿内诸侯及卿大夫之妻,则如《玉藻注》,未知其何据。 隋初,有司奏:“《周礼》百官之妻命于王后,请依古制。”独 孤后曰:“妇人预政,或从此为渐,不可开其源。”
《礼纬》:“嫡长称伯,庶长称孟。”李微之云:“齐武孟,鲁孟氏, 卫孟挚。”又详见《月令》孟春疏。
《野客丛谈》,经书间亦有流传之误,因迁就为本文者 甚多。如《礼记》引《君牙》之词曰:“夏暑雨,小民惟曰怨资; 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注谓:“资读为至,齐梁之语,声 之误也。夏日暑雨,小民怨天;至冬祁寒,小民又怨天。” 案:今《君牙》之文曰:“夏暑雨,小民惟曰怨咨;冬祁寒,小 民亦惟曰怨咨。”其本文如此。惟《礼记》中误写“咨”为“资”, 而下文又脱一“咨”字,遂曲为之说,以全其文义如此。 又如《中庸》曰“素隐行怪”,《汉志》则曰“索隐行怪。”此如《书 序》“八卦谓之八索”,徐邈以为八素,盖“索”与“素”字文相 近故耳。
《井观琐言记缁衣》引叶公之顾命曰:“毋以小谋败大”, 作“毋以嬖御人疾。”庄后“毋以嬖御士疾。”庄士,大夫卿 士。注以为楚沈诸梁。按:此文今见《汲冢周书》祭公解。 盖祭公谋父疾革时告穆王之言,故曰顾命。“叶”当是 “祭”字,以字形相似而误。
《贤奕》:《檀弓》曰:“重,主道也。殷主缀重焉,周主重彻焉。”注 云:士重木长三尺,始死作重以依神。殷礼始殡时,置 重于殡庙之庭,及成主则悬于新死者所殡之庙,周 人则彻而埋之。此承重之义也。
《焦氏笔乘》:深衣方领,正经曰:“曲袷如矩。”后世不识矩, 乃匠氏取方曲尺,强以斜领为方,而疑其多添襟,制 度遂失。若裁作方盘领,即应如矩之义,《续衽》所添两 襟也。更加钩起于肩上,即是钩边,若以斜为方,岂圣 人正心之意?朱子只作直领而下,裳背后六幅正面, 六幅分两旁,若交其领,无乃背阔而后狭?又肋下两 缝向前。或剪圆裳旁曰“钩边。”尤可笑。只按《深衣》《玉藻》 二篇,正经制度自见,世儒自不考耳。出元吴子《闲居 录》。
礼“八蜡,先啬一,司啬二;百种三,农四,邮表畷五,猫虎 六,坊七,水庸八。”此经之明文也。郑去百种而增昆虫, 方氏亦去百种而分猫虎为二,张子虽用百种而序 之于末,皆非也。昆虫无作,乃祝祀神,正祈昆虫之无 作,乃谓之祀昆虫,可乎?“草木归其泽”,泽音达各反,与 “壑”“作”相叶。蔡邕《独断》载祝词:“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 虫无作,丰若土,岁取千百”,与《礼》文少异。
儒行不陨,获于贫贱。晏氏曰:“陨如箨之陨而飘零,获 如禾之获而枯槁,获之从禾是矣,而陨之为箨,则何 取乎?陨从阜,员声,从高而下也。《易》曰:‘有陨自天’。”《公羊》: “‘星霣如雨’。此陨字之义也。若曰‘如阜之陨而颓落,斯得其义矣’。”
《礼》:“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注: “谓厩,养马;库,藏物,欲其不乏用也。审尔,则何以先于 宫室?”予意厩马以备命车,重君赐也;库藏以贮祭器 及遗物,重先世也。故次宗庙、先居室以此。
吴幼清《服制考详序》云:“为母斋衰三年,而父在为母 杖期,岂薄于其母哉?盖以夫为妻之服既除,则子为 母之服亦除,家无二尊也。子服虽除,而不饮酒,不食 肉,不处内,居丧之实如故,则所杀者三年之文而已, 实固未尝杀也。女子在室为父斩,既嫁,则为夫斩,而 为父母期。盖子之所天者父,妻之所天者夫。嫁而移” 所天于夫,则降其父。“妇人不二斩”者,不二天也。降己 之父母而期,为夫之父母亦期,期之后,夫未除服,妇 已除服,而居丧之实如其夫,是舅姑之服期,而实三 年也。《丧服》有以恩服者,有以义服者,有以名服者。恩 者,子为父母之类是也;义者,妇为舅姑是也;名者,为 从父、“从子之妻”之类是也。从父之妻,“名以母之党而 服;从子之妻,名以妇之党而服。兄弟之妻,不可名以 妻之党,其无服者,推而远之也。”然兄弟之妻之丧,己 之妻有娣姒,妇之服,一家老幼,俱已有服,己虽无服, 必不华美于其躬,宴乐于其室,如无服人也。同爨且 服缌,朋友尚加麻,邻丧里殡,犹无相杵巷歌,岂独于 兄嫂弟妇恝然如行“路乎?”古人制礼之意有在也。实 之无所不隆者仁之至,文之有所或杀者义之精。后 世父在为母亦三年,妇为舅姑从夫斩齐并三年,兄 弟之妻亦有服,意欲加厚于古。不知古者子妇叔于 母,姑嫂未尝薄也。后世有所增改者,皆溺其文,昧其 实,而不究古人制礼之意者也。古人所勉者,丧之实 自居于己者也;后世所加者,丧之文,可号于人者也。 诚伪之相去何如哉?
子思不令其子丧出母,曰:“为伋也妻,则为白也母;不 为伋也妻,则不为白也母。”其于义辨之审矣。世俗不 知恩义轻重之分,往往于出母、嫁母,犹欲持丧,此所 谓知母而不知父,禽兽是也。不知父在母死,犹不得 终丧三年,盖尊祖敬宗,家无二主之意。故《议礼》于出 母为父后者则无服。岂圣人制礼,顾教人以薄哉?匡 “章犹知此义,不欲以改葬欺死父,此《孟子》所以与之 游,又从而礼貌之也。”宋郭稹幼孤,母边更嫁王氏,既 而母亡,稹解官服丧。知礼院宋祁言稹服丧为过礼。 诏下有司博议,冯元等奏:“听解官,申心丧。又张永德 作二堂,左继母刘氏居之,右马氏居之,不敢以出母 加于继母。夫稹与元与永德,皆不知”大义,故溺于流 俗私情如此,然犹止于心丧,犹不敢加于继母,是其 良心不可磨灭也。近世于出妻者,但让出之者为非, 而不论见出者之罪;为子者知奉出母为厚道,而忘 视死父为路人。荐绅士大夫于义绝之母,卒解官持 丧,而经传法律,悉为空文矣。此阴所以胜阳,小人所 以胜君子,《三纲》所以“不振,世道所以日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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