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令 (民国38年7月23日)
民国三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总统紧急处分令 三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李宗仁代总统 1949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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玆依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之规定,经行政院会议决议,制定民国三十八年爱国公债条例,公布之。此令。
代 总 统 李宗仁
行政院院长 阎锡山
财政部部长 徐 堪
民国三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总统紧急处分令 三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李宗仁代总统 1949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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玆依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之规定,经行政院会议决议,制定民国三十八年爱国公债条例,公布之。此令。
代 总 统 李宗仁
行政院院长 阎锡山
财政部部长 徐 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