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欧静书
作者:范仲淹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范文正集 (四库全书本)/卷09

七月十二日,高平范某,谨复书于伯起足下:

近滕从事子京编李唐制诰之文,成三十卷,各于文首序其所以,而善恶昭焉。足下命为“唐典”,以仆观之,似所未安。“典”之名,其道甚大 —— 夫子删《书》,断自唐虞已下,今之存者五十九篇,惟《尧》《舜》二篇为“典”,谓二帝之道,可为百代常行之,则其次夏、商之书,则有训诰誓命之文,皆随事名篇,无复为典,以其或非帝道,则未足为百代常行之典,乃知圣人笔削之际,优劣存焉,如《诗》有国风、雅、颂之别也。

李唐之世三百年,治乱相半。如贞观、开元,有霸王之略,每下诏命,多有警策。失之者盖亦有矣,如则天、中宗,昏乱之朝,诛害宗室,戮辱忠良,制书之下,欺天蔽民,人到于今冤之,傥亦以“典”为名,跻于唐虞之列,不亦助欺天之丑乎?是圣狂不分,治乱一致,百代之下,尧舜何足尚?桀纣何足愧也?

仆不忍天下君子将切齿于子京,乃请以“统制”之名易之,而足下大为不可,贻书见尤。仆谓“制”者,天子命令之文,无他优劣,庶几不损大义尔。足下谓册制之类有七,何特以制名焉?七者之名,有则有矣,然近代以来,暨于今朝,王言之司,谓之两制,是制之一名,统诸诏命,又有待制、承制之官,皆承奉王言之义也。又令、诏、诰、宣、敕、圣旨之类,违者皆得违制之坐,亦足见制之一名,而统诸命令也,故以“统制”为名,以明备载其文,不复优劣,观其文者,使自求之,而治乱之源在矣。

足下又谓吕不韦辈著《春秋》,贾谊之徒著《》,文中子著《六经》,而无讥其僭者,非也!盖《春秋》以时记事而为名也,优劣不在乎“春秋”二字,而有凡例、变例之文。《书》者,载言之名,而优劣不在乎“书”之一字,而有典谟、誓命之殊,《诗》者,言志之名,而优劣不在乎“诗”之一字,而有国风、雅颂之议。诸儒拟《春秋》、《诗》、《书》之名,盖不在乎优劣之地也,未有乱典谟、训诰、国风、雅颂之名者。足下若以唐之制书,咸可为典,则唐人之诗,咸可为颂乎?足下又谓唐有《六典》,杜佑著《通典》,以此二书为证,亦未也。《六典》者,唐之官局,可为令式,尊之为典者,亦唐人一时自高尔。又《通典》之书,叙六代沿革,礼乐、制度,复折中而论其可者,以为典要,尚庶几乎!矧二书之作,非经圣人笔削,又何足仰为大范哉?足下博识之士,当于六经之中,専师圣人之意,后之诸儒异端,伯起不足繁以自取。或足下必以“统制”为非,则请别为其目,“典”之为名,孰敢闻命?某再拜。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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