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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96年 中华民国立法统计
民国97年(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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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98年

第7届第2会期(2008-09-19~200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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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法律案名称 议案别 会次
2008-12-30 修正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三条至第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九条条文;并删除第四十八条条文 法律案 第15次会议
2008-12-30 修正中华民国刑法第四十一条条文 法律案 第15次会议
2008-12-30 修正资源回收再利用法第六条条文 法律案 第15次会议
2008-12-30 修正陆海空军惩罚法第一条、第九条及第二十二条条文;增订第九条之一及第二十四条之一条文;并删除第三条条文 法律案 第15次会议
2008-12-26 修正政治献金法第十六条条文 法律案 第15次会议
2008-12-26 中央政府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特别预算案
(备注:完成三读)
预决算案 第15次会议
2008-12-26 修正立法院议事规则第五十七条条文 本院内规 第15次会议
2008-12-23 (密)中华民国(台湾)与尼加拉瓜共和国自由贸易协定第10章(投资)修正议定书 其他 第2次秘密会议
2008-12-19 修正都市计画法第八十三条之一条文 法律案 第14次会议
2008-12-19 修正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条文 法律案 第14次会议
2008-12-19 修正电影法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之一及第四十五条条文 法律案 第14次会议
2008-12-19 修正医疗法第九十三条条文 法律案 第14次会议
2008-12-12 修正所得税法第五条之一、第十七条及第一百二十六条条文 法律案 第13次会议
2008-12-12 修正兵役法第十六条条文 法律案 第13次会议
2008-12-09 修正银行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之三、第三十五条之二、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第六十二条至第六十二条之五、第六十二条之七、第六十二条之九、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一条及第一百三十三条;并增订第二十五条之一、第四十四条之一、第四十四条之二及第一百二十九条之二条文 法律案 第12次会议
2008-12-09 97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附属单位预算及综计表—营业部分有关台湾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预算案 预决算案 第12次会议
2008-12-05 制定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特别条例 法律案 第12次会议
2008-12-02 制定投资经营非我国籍渔船管理条例 法律案 第11次会议
2008-11-28 废止“立法委员聘用公费助理工作年资结清处理办法 本院内规 第11次会议
2008-11-25 修正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之一、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四条及第四十六条条文;增订第四十五条之一条文;并删除第十一条条文 法律案 第10次会议
2008-11-25 修正海关进口税则部分税则 法律案 第10次会议
2008-11-18 修正动物用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之三、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条文;并删除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及第四十五条条文 法律案 第9次会议
2008-11-14 修正原住民身分法第八条条文 法律案 第9次会议
2008-11-14 全院委员会报告审查“总统咨,兹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六条第二项规定,提名关中为第十一届考试院院长,咨请同意案”及“总统咨,兹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七条第二项规定,提名陈进利、尹祚芊、陈永祥及叶耀鹏等四位为第四届监察委员,并以陈进利为副院长,咨请同意案”等二案。
(备注:决议:


(1)关中先生获得超过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同意为第十一届考试院院长。
(2)陈进利先生获得超过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同意为第四届监察院监察委员并为副院长。
(3)尹祚芊、陈永祥、叶耀鹏等三位均获得超过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同意为第四届监察院监察委员。 )

其他 第9次会议
2008-11-11 修正噪音管制法全文 法律案 第8次会议
2008-11-11 委员黄淑英、杨丽环、赖清德、潘孟安等28人,建请本院作出如下决议:“要求日本政府以清楚且不暧昧的态度,正式地承认、道歉且接受战时日军性奴隶制度的历史责任,对受害幸存者进行直接谢罪和赔偿,以利早日回复慰安妇受害者的名誉和尊严,遵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建议,且教育这一代和下一代有关这段正确史实”,请公决案。
(备注:决议:日本政府应以清楚且不暧昧的态度,正式地承认、道歉且接受战时日军性奴隶制度的历史责任,对受害幸存者进行直接谢罪和赔偿,以利早日回复慰安妇受害者的名誉和尊严,遵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建议,且教育这一代和下一代有关这段正确史实。)
其他 第8次会议
2008-11-07 修正烟酒税法第二十一条条文 法律案 第8次会议
2008-11-07 修正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五十七条条文 法律案 第8次会议
2008-11-07 修正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七条条文 法律案 第8次会议
2008-11-07 修正性别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八条及第三十八条之一条文 法律案 第8次会议
2008-11-07 修正当铺业法第四条、第十一条及第三十八条条文 法律案 第8次会议
2008-11-07 修正农民健康保险条例第五条至第七条条文 法律案 第8次会议
2008-11-07 制定台湾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条例 法律案 第8次会议
2008-11-07 国民党党团拟具“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
(备注:维持现行条文,不予修正。)
其他 第8次会议
2008-11-07 委员孙大千等19人拟具“土地法第十八条条文修正草案
(备注:维持现行条文,不予修正。)
其他 第8次会议
2008-10-14 中华民国95年度中央政府总决算审核报告
(备注:依决算法第28条第1项规定,视同审议通过。)
预决算案 第4次会议
2008-10-14 中央政府扩大公共建设投资计画特别决算(中华民国95年度)审核报告
(备注:依决算法第28条第1项规定,视同审议通过。)
预决算案 第4次会议
2008-10-03 总统咨,兹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规定,提名黄茂荣、陈敏、叶百修、陈春生及陈新民等五位为大法官,咨请同意案。
(备注:决议:黄茂荣、陈敏、叶百修、陈春生、陈新民等五位均获得超过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同意为司法院大法官。)
其他 第3次会议

第7届第1会期(2008-02-22~200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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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法律案名称 议案别 会次
2008-07-18 修正政治献金法全文 法律案 第19次会议
2008-07-18 修正农会法第八条条文 法律案 第19次会议
2008-07-18 修正国民年金法第六条、第七条及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二条条文;并删除第五十二条及第五十四条条文 法律案 第19次会议
2008-07-18 修正税捐稽征法第二十四条及第四十四条条文 法律案 第19次会议
2008-07-18 修正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条条文 法律案 第19次会议
2008-07-18 制定汉生病病患人权保障及补偿条例 法律案 第19次会议
2008-07-18 中华民国97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附属单位预算营业及非营业部分案 预决算案 第19次会议
2008-07-18 行政院函请同意行政院院长提名谢进男、翁晓玲、刘崇坚、陈正仓、李大嵩、锺起惠、彭芸等7人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员案
(备注:谢进男、翁晓玲、刘崇坚、陈正仓、李大嵩、锺起惠、彭芸等7人均获得出席委员过半数之同意票,同意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员。)
其他 第19次会议
2008-07-17 修正公务人员退休法第十六条之一条文 法律案 第19次会议
2008-07-17 修正劳工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至第二十条之一、第四章第五节节名、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五条及第七十九条条文;删除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之一、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及第六十一条条文;并增订第五十四条之一、第五十四条之二、第五十八条之一、第五十八条之二、第六十三条之一至第六十三条之四、第四章第八节节名、第六十五条之一至第六十五条之五、第七十四条之一及第七十四条之二条文 法律案 第19次会议
2008-07-17 修正国防法第三十一条条文 法律案 第19次会议
2008-07-17 97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追加(减)预算案 预决算案 第19次会议
2008-07-17 97年度中央政府扩大公共建设投资计画特别预算案修正案 预决算案 第19次会议
2008-07-15 修正营造业法第十二条条文 法律案 第18次会议
2008-07-15 修正营造业法第三十一条条文 法律案 第18次会议
2008-07-15 修正期货交易税条例第二条条文 法律案 第18次会议
2008-07-15 修正国民教育法第九条条文 法律案 第18次会议
2008-07-15 修正军人及其家属优待条例第一条及第二条条文 法律案 第18次会议
2008-07-15 修正就业服务法第四十八条条文 法律案 第18次会议
2008-07-15 废止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基金条例 废止案 第18次会议
2008-07-11 总统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六条第二项规定,提名张俊彦为第十一届考试院院长、伍锦霖为第十一届考试院副院长,邱聪智、蔡璧煌、蔡式渊、吴泰成、边裕渊、李慧梅、李雅荣、胡幼圃、陈皎眉、何寄澎、詹中原、黄俊英、高明见、李选、林雅锋、欧育诚、蔡良文、浦忠成、黄富源等十九人为第十一届考试委员,咨请同意案。
(备注:(一)有关总统提名张俊彦先生为第十一届考试院院长部分,毋庸处理。(二)伍锦霖先生获得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同意为第十一届考试院副院长。(三)邱聪智、蔡璧煌、蔡式渊、吴泰成、边裕渊、李慧梅、李雅荣、胡幼圃、陈皎眉、何寄澎、詹中原、黄俊英、高明见、李选、林雅锋、欧育诚、蔡良文、浦忠成、黄富源等十九人均获得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同意为第十一届考试委员。)
其他 第18次会议
2008-07-04 总统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七条第二项规定,提名王建煊、沈富雄、陈健民、洪昭男、黄煌雄、钱林慧君、黄武次、高凤仙、余腾芳、杜善良、刘玉山、林钜锒、洪德旋、杨美铃、周阳山、李复甸、葛永光、马秀如、赵荣耀、李炳南、陈耀昌、程仁宏、沈美真、尤美女、吴丰山、刘兴善、赵昌平、许炳进、马以工等二十九人为监察院第四届监察委员;并以王建煊为院长、沈富雄为副院长,咨请同意案。
(备注:投票结果:(一)王建煊先生获得超过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同意为监察院第四届监察委员并为院长。(二)沈富雄先生未获得超过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不同意为监察院第四届监察委员并为副院长。(三)陈健民、洪昭男、黄煌雄、钱林慧君、黄武次、高凤仙、余腾芳、杜善良、刘玉山、林钜锒、洪德旋、杨美铃、周阳山、李复甸、葛永光、马秀如、赵荣耀、李炳南、程仁宏、沈美真、吴丰山、刘兴善、赵昌平及马以工等二十四人均获得超过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同意为监察院第四届监察委员。(四)陈耀昌、尤美女、许炳进等三人均未获得超过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不同意为监察院第四届监察委员。)
其他 第17次会议
2008-06-19 委员陈杰等22人拟具“劳工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条文修正草案
(备注:照审查会意见维持现行法,并通过附带决议三项。)
其他 第16次会议
2008-06-12 修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三十八条及第九十二条条文 法律案 第15次会议
2008-06-12 修正警察勤务条例第五条至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五条条文 法律案 第15次会议
2008-06-12 修正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第二条条文 法律案 第15次会议
2008-06-12 修正档案法第二十八条条文 法律案 第15次会议
2008-06-12 修正财政部财税资料中心组织条例第六条条文 法律案 第15次会议
2008-06-12 制定语言治疗师法 法律案 第15次会议
2008-06-12 委员吴育昇等28人拟具“灾害防救法删除第四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
(备注:照审查会意见维持现行法)
其他 第15次会议
2008-06-12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函送修正“财团法人保险安定基金管理办法”名称为“财团法人保险安定基金组织及管理办法”并修正全文
(备注:准予备查,并通过附带决议一项。)
其他 第15次会议
2008-05-23 修正洗钱防制法第三条条文 法律案 第12次会议
2008-05-23 修正法院组织法第十七条之二条文 法律案 第12次会议
2008-05-23 修正食品卫生管理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六条条文;并增订第十四条之一及第十七条之一条文 法律案 第12次会议
2008-05-23 修正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第十九条之四条文 法律案 第12次会议
2008-05-23 (一)本院民进党党团,为厘清本院委员是否违反国籍法第二十条规定具备外国国籍,并让本院委员能借此自清,爰提案要求立法院于一周内汇整本院委员相关资料并函请外交部尽速协助清查第七届立委是否具备外国国籍。是否有当,请公决案。(二)本院国民党党团、无党团结联盟党团,针对外界质疑有关公职人员是否具有双重国籍,违反国籍法第二十条“不得担任中华民国公职”之规定,建请本院于三个月内汇集相关资料函外交部协助清查,以厘清事实真相,是否有当?请公决案。—均修正通过—
(备注:照民进党党团所提修正动议通过:本院应于第13次会议后一周列册本院委员相关资料并函请外交部尽速协助清查第七届立委是否具备外国国籍;其他中央公职人员(含政务人员),应依国籍法第二十条规定由各该权责机关于三个月内汇集相关资料函外交部协助清查。各该权责机关于清查后确认有违法情事者,应依法予以解除公职或免除公职。)
其他 第12次会议
2008-05-23 修正与贸易有关之智慧财产权协定议定书—通过— 其他 第12次会议
2008-05-23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函送修正“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办事细则”第四条及第五条条文
(备注:准予备查,并通过附带决议1项)
其他 第12次会议
2008-05-16 修正关税法第七十一条条文 法律案 第11次会议
2008-05-09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六十五条条文 法律案 第10次会议
2008-05-09 修正公益彩券发行条例第六条条文 法律案 第10次会议
2008-05-09 修正户籍法全文 法律案 第10次会议
2008-05-09 增订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二章之一章名及第十五条之一至第十五条之五条文 法律案 第10次会议
2008-05-09 制定总统副总统待遇支给条例 法律案 第10次会议
2008-05-02 修正决算法第二十二条条文 法律案 第9次会议
2008-05-02 修正预算法第四十一条条文 法律案 第9次会议
2008-05-02 修正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十条至第十二条、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及第二十一条条文 法律案 第9次会议
2008-05-02 修正民法总则施行法第四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及第十九条;并增订第四条之一及第四条之二条文 法律案 第9次会议
2008-05-02 修正民法亲属编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至第一千一百零一条、第一千一百零三条、第一千一百零四条、第一千一百零六条至第一千一百零九条、第二节节名及第一千一百十条至第一千一百十三条;增订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之一、第一千零九十九条之一、第一千一百零六条之一、第一千一百零九条之一、第一千一百零九条之二、第一千一百十一条之一、第一千一百十一条之二、第一千一百十二条之一、第一千一百十二条之二及第一千一百十三条之一条文;并删除第一千一百零三条之一及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条文 法律案 第9次会议
2008-05-02 修正民法亲属编施行法第十五条;并增订第十四条之二及第十四条之三条文 法律案 第9次会议
2008-05-02 修正民法总则编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及第二十二条;并增订第十五条之一及第十五条之二条文 法律案 第9次会议
2008-04-25 修正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七十条及第七十一条之一条文 法律案 第8次会议
2008-04-25 修正劳动基准法第五十四条条文 法律案 第8次会议
2008-04-25 修正劳工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条文 法律案 第8次会议
2008-04-25 财团法人国家卫生研究院97年度工作计画及收支预算案—三读通过 预决算案 第8次会议
2008-04-25 财团法人国家卫生研究院95年度工作执行成果及收支决算案—照案通过 预决算案 第8次会议
2008-04-22 增订水利法第九十七条之一条文 法律案 第7次会议
2008-04-22 增订民法继承编施行法第一条之二条文 法律案 第7次会议
2008-04-22 修正存款保险条例第十二条条文 法律案 第7次会议
2008-04-22 修正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条及第五十八条条文 法律案 第7次会议
2008-04-22 修正植物防疫检疫法第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之一、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六条条文;并增订第二十五条之一条文 法律案 第7次会议
2008-04-22 修正烟酒税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及第十条条文 法律案 第7次会议
2008-04-22 修正灾害防救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及第五十条条文;增订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三十七条之二及第四十三条之一条文;并删除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九条之一及第四十二条条文 法律案 第7次会议
2008-04-22 废止财政部盐务总局组织法 废止案 第7次会议
2008-04-22 废止财政部各区盐务办事处组织条例 废止案 第7次会议
2008-04-22 废止财政部各区盐务管理局组织条例 废止案 第7次会议
2008-04-08 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二十四条条文 法律案 第6次会议
2008-04-08 中华民国94年度中央政府总决算审核报告(含附属单位决算及综计表)
(备注:依决算法第28条第1项规定,视同审议通过。)
预决算案 第6次会议
2008-04-08 中央政府基隆河整体治理计画(前期计画)特别决算( 中华民国91年度至94年度)审核报告
(备注:依决算法第28条第1项规定,视同审议通过。)
预决算案 第6次会议
2008-04-08 中央政府扩大公共建设投资计画特别决算( 中华民国94年度)审核报告
(备注:依决算法第28条第1项规定,视同审议通过。)
预决算案 第6次会议
2008-03-07 增订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九条之一条文 法律案 第3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