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4年11月5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626 頁相關法條:民法 第 1077 條 ( 19.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養父母係養子女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參照本院院字第二七四七號解釋),養父母之血親,亦即為養子女之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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