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部三十五 太平御覽
卷五百五十七.禮儀部三十六
禮儀部三十七 

冢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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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曰:冢,高墳也。壟,丘也。墓,兆域也。

《釋名》曰:冢,腫也。像山頂之高者腫起也。墓,孝子思慕之處也。丘陵像其形也。

《書》曰:武王克商,封比干之墓。

《周禮》曰:大司徒以本俗六安萬民。一曰[A134]音美宮室,二曰族墳墓。

又曰: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爲之圖。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爲左右。公,君也。圖謂畫其地形及丘壟所處而藏之。先王造塋者,昭居左,穆居右,夾處東西。凡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後,各以其族。子孫各就其所出,王以尊卑處其前後,而亦幷昭穆。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戰敗無勇,投諸塋外以罰之。凡有功者居前,居王墓之前,處昭穆之中央。以爵等爲丘封之度,與其樹數。別尊卑也。王公曰丘,諸臣曰封。《漢律》曰:列侯墳高四尺,關內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大喪旣有日,請度甫,遂爲之屍。,屍絹切,又士切。葬穿壙也。又音毳。,以度爲丘遂,共喪之窆器。及葬,言鸞車象人。鸞車,巾車所飾遣車也。亦設鸞旗。象人謂以芻爲人,言言問其不如法度者。及窆,執斧以位。臨下棺也。遂入藏兇器。正墓位,蹕墓域,守墓禁。位謂丘封所居前後也。禁,所爲榮限。凡祭墓爲屍。凡諸侯及諸臣葬於墓者,授之兆,爲之蹕,均其禁。

又曰: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域,爲之圖。凡邦中之墓地,萬民所葬地。令國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族葬各從其親。凡爭墓地者,聽其獄訟。帥其屬而巡墓厲,居其中之室以守之。厲,營限遮列處。

《禮》曰:適墓不登壟,爲甘不敬。壟,冢也。墓,塋域。助葬必執紼。葬,喪之大事。紼,引車索。

又曰:孔子旣得合葬於防,言旣得者,少孤不知其墓。曰:「吾聞之,古者墓而不墳。墓謂兆域。土之高者曰墳也。今丘也,東西南北之人,不可以不識也。」於是封之,崇四尺。四尺蓋周之制。孔子先反,當修虞事。門人後。雨甚至,後待封也。孔子問焉,曰:「爾來何遲也?」曰:「防墓崩。」孔子不應,三。三言之,以孔子弗聞。孔子泫然流涕曰:「吾聞之也,古不修墓。」修猶治也。又曰:「易墓,非古也。」易謂墓治草木。不易者,丘陵也。

又曰:曾子曰:「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宿草謂陳根也。爲師心喪三年,於朋友期可。

又曰:子路去魯,謂顔淵曰:「何以贈我?」贈,送。曰:「吾聞之也,去國,則哭於墓而後行。反其國不哭,展墓而入。」無君事主於孝。哭,哀去也。展,省視之。謂子利曰:「何以處我?」處猶安也。子路曰:「吾聞之也,過墓則式,過祀則下。」居者主於敬。

又曰:晉趙文子曰:「與叔譽觀於九原。」叔譽,叔向也。文子曰:「死者如可作也,吾誰與歸?」叔譽曰:「其陽處父乎?」文子曰:「行幷植於晉國,不沒其身,其智不足稱也。幷猶專也。謂剛而專也,已爲狐射姑所殺。沒,終也。其舅犯乎?」文子曰:「見利不顧其君,仁不足稱也。謂久與文子避難,至將反國,無安君之心,及河授璧,要君以利也。我則隨武子乎?利其君,不忘其身;謀其身,不遺其友。」武子,士會也。晉人謂文子知人。

《傳》曰:蹇叔曰:「晉人禦師必於ゾ。ゾ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後皋之墓也。」

又曰:鄭子展、子産帥車七百乘伐陳。陳侯扶其太子偃師奔墓。欲逃冢間也。

又曰:吳將伐齊,越子率其衆以朝。吳將皆喜,惟子胥懼,曰:「是豢吳也夫!」闔閭聞之,賜之屬鏤以死。屬鏤,劍名。將死,曰:「樹吾墓檟,檟可材也,吳其亡乎!」

史記》曰:黃帝崩,葬橋山。武帝巡朔方還,祭黃帝冢曰:「吾聞黃帝不死,今有冢何也?」左右曰:「黃帝已上天,群臣藏其衣冠,故有冢。」帝曰:「吾誠得如黃帝,視去妻子如脫屣也。」

又曰:樗里子卒,葬渭南章台之東。曰:「後百歲,當有天子之宮夾我墓。」至漢興,長樂宮在其東,未央宮在其西,武庫正直其墓。

漢書》曰:朱買臣獨行歌道中,負薪墓間。故妻與夫家俱上冢,見買臣饑寒,呼飯飲之。

又曰:驃騎將軍霍去病卒,天子悼之。發屬國玄甲軍陳,自長安至茂陵,爲冢像祁連山。

又曰:嚴延年,東海下邳人。爲河南太守,母來適見報囚,因大驚,謂延年曰:「天道神明,人不可獨殺。我不意當老見壯子被刑戮也。行矣,爲汝東歸掃除墓地耳。」遂去,歸郡,見昆弟宗人,復爲言之。後歲餘,果敗。東海莫不賢其母。

又曰:哀帝令將作爲董賢起冢塋義陵傍,內便房,剛柏題湊,外爲僥道,周垣數里,門闕罘ぜ甚盛。罘音浮,ぜ音思。

又曰:莽奏貶傅太后號爲定陶王母丁姬。莽復言,恭王母、丁姬不臣妾。至葬渭陵,冢高與元帝山齊。諸發恭王母及丁姬冢,取其璽綬消滅,徙恭王母歸定陶,葬恭王冢次,而葬丁姬復其故。太后以爲旣已之事,不須復發。莽固爭之,後詔曰:「因改故棺爲致槨,作冢,祠以太牢。謁者護。」旣發傅太后冢,崩壓殺數百人。開丁姬槨,火出四五丈,吏卒以水沃滅,乃得入。燒燔槨中器物。開傅後棺,臭聞數里。公卿在位皆阿莽旨,入錢帛,遣子弟及諸生四夷凡十餘萬人操持作具,助將作掘平恭王母、丁姬冢。二旬間皆平。莽又周棘其處,以爲世戒雲。時有群燕數千,銜土投丁姬穿中。

又曰:張賀爲掖庭令。及宣帝即位,賀已死,子又早亡。上追思賀恩,報其冢恩德侯,置守冢二百家。

又曰:夏侯勝字公長。遷太傅,卒官。賜冢塋,葬平陵。太后爲素服五日,報師傅之恩。儒者以爲榮。

又曰:原涉自以先人墳墓儉約,非孝也。乃大治冢舍,周閤重門。初,武帝時,京兆曹氏葬茂陵,伐其道,爲京兆阡。涉慕之西,買地開道,立署曰「南陽阡」。人不肯從,謂之「原氏阡」。

《東觀漢記》曰:帝感李通首創大謀,每幸南陽,常遣使者以太牢祠通父冢。

又曰:建武三年,以皇祖皇考墓爲昌陵,後改爲章陵。因以舂陵爲章陵縣。二十六年春正月,初作壽陵。將作大匠竇融上言:「園陵廣袤,無慮所用。」帝曰:「古帝王之葬,皆陶人瓦器,木車茅馬,使後世之人,不知其處。太宗識終始之義,景帝能遵孝道。遭天下反覆,而獨完其福,豈不美哉!今所制地,不過二三頃,無爲陵地,裁令流水而已。」

又曰:祭肜字次孫。早孤,以至孝稱。值天下亂,野無煙火。而祭肜獨在冢側,每賊過,見其尚幼而有志節,奇而哀之。

《後漢書》曰:楊震字伯起。改葬華陰,遠近畢至。先葬日,有鳥高丈餘,喪前悲鳴。葬畢,乃去。於是立石鳥象於其墓所。

又曰:郭征太中大夫,卒時年八十六。帝親臨,賜冢塋地。

又曰:種暠上音沖,下音果。爲遼東郡,薨,幷、涼邊民,咸爲發哀。匈奴聞暠卒,舉國傷惜。單于每入朝賀,見墳墓,輒哭祭。

又曰:帝祠章陵,過湖陽,祠樊重墓。追爵謚爲壽張敬侯,立廟於湖陽。車駕每南巡,常幸其墓,賞賜大會。

又曰:韓棱遷南陽太守,特聽得過家上冢,鄉里以爲榮。

又曰:蔡順母平生畏雷。自亡後,每有雷震,順輒圜冢泣曰:「順在此。」後太守鮑衆舉孝廉,順不能遠離墳墓,遂不就。

又曰:溫序拜謁者,遷護羌校尉。序行部至襄武,爲隗囂別將苟字所拘劫,伏劍而死。序主簿韓遵、從事王忠,持屍歸殮。光武聞而憐之,命忠送喪到洛陽,城旁爲冢地,賜千斛,縑五百匹。除三子爲郎中,長子壽服竟爲邸平侯。相夢序告之曰:「久客思鄉里。」壽即棄官,上書乞骸骨,歸葬。帝許之。乃反舊塋焉。

《魏略》曰:曹操微時,人莫知之,惟橋玄見而異焉。謂曰:「今天下將亂,安生民者,其在君乎!」操感其知己。及後經過玄墓,輒淒愴致祭。

《魏志》曰:管輅過毋丘儉墓下,倚樹哀吟曰:「玄武藏頭,倉龍無足;白虎銜屍,朱雀悲哭。四危以備,法當滅族。」卒如其言。

又曰:幽州牧劉虞署田疇爲從事。奉使未至,虞已爲公孫瓚所害。及至,謁祭虞墓,陳章表,哭泣而去。

《吳書》曰:孫堅家於富春,葬於城東。冢上數有光怪雲氣五色。

王隱《晉書》曰:初,太康元年,汲縣民盜發魏安厘王冢,得竹書漆字。

又曰:《交廣記》:吳將呂岱爲廣州,遣掘尉他冢,費損無獲。佗雖僭侈,然慎終其身,乃令後不知其處。鑒於牧,慳所殘也。

又曰:湣帝建興中,曹嶷發景公及管仲冢,屍幷不朽,繒帛可服,珍寶巨萬。

又曰:金鄉縣北鑿石爲冢,雲得白蛇、白兔及得金,故曰「金人」。

又曰:王褒字偉元,少立操尚。父爲晉文王所害,絕世不仕。立屋墓側,以教授爲務。旦夕常至墓前朝拜,輒悲號斷絕。墓前一柏樹,褒常所攀,涕所著,樹色與凡樹不同。

《晉書》曰:滕修,南陽人也,爲廣州牧。修在海南積年,爲邊夷所附。卒,請葬京師。帝嘉其意,賜墓田一頃。

又曰:東海王越屯許,路經滎陽,過嵇紹墓,哭之悲慟,刊石立文,表贈官爵。帝乃遣使策贈侍中、光祿大夫,加金章印綬,進爵爲侯,賜墓田一頃,客一戶,祠以少牢。

又曰:盧志言於成都王穎曰:「黃橋戰,亡者有八千餘人。旣經夏暑,露骨中野,可爲傷惻。昔周王葬枯骨,況此等致死王事乎?」穎乃造棺八千餘枚,以成都國秩爲衣服殮,祭葬於黃橋北,樹枳籬爲之塋城。又立都祭堂,刊石立碑,紀其赴義之功。使亡者家四時祭祀有所。

《晉書·載記》曰:西胡梁國兒於平涼作壽冢,每將妻妾入冢飲宴。酒酣,升靈床而歌。時人或譏之,國兒不以爲意。前後征伐,屢有功,姚興以爲鎮北將軍。年八十餘乃死。

《宋書》曰:宋文帝元嘉二十五年,行幸江寧,經司徒劉穆之墓,遣使致祭焉。

《後魏書》曰:李沖字思順,高祖時爲尚書僕射。卒葬覆舟山,近杜預冢,高祖之意也。後車駕自鄴還洛,經沖墓,左右以聞。高祖臥疾,望墳掩淚。

又曰:傅永字修。常登北邙,於平坦處奮矛躍馬,盤旋瞻望,有終焉之志。遠慕杜預,近好李沖、王肅,欲附葬於墓。遂買左右地數畝,遺敕子叔偉曰:「此吾之永宅也。」

《禮系》曰:天子墳高三雉,諸侯半之,卿大夫八尺,士四尺。天子樹松,諸侯樹柏,卿大夫樹楊,士樹榆。尊卑差也。

《楚漢春秋》曰:惠帝崩,呂太后欲爲高墳,使從未央宮坐而見之。諸侯諫,不許。東陽侯垂泣曰:「日夜見惠帝冢,悲哀流涕,無以死傷生也。臣竊哀之。」於是太后乃止。

蕭方等《三十國春秋》曰:晉義熙九年,盜發故驃騎將軍卞墓,剖棺掠之。屍面如生,兩手悉拳,爪生達背。

《戰國策》曰:齊宣王見顔觸,曰:「觸前。」觸亦曰:「王前。」王作色曰:「士貴乎?」觸曰:「士貴。昔秦攻齊,令曰:『有敢去柳下季壟五十步而樵採者,罪死不赦。』令曰:『有能得齊王頭,封萬戶。』由是觀之,生王之頭不如死士之壟。」

雀鴻《前趙錄》曰:張暠,隴西人也。事母至孝。母喪,旣葬,於墓側哀感幽顯,歲餘而墓地自裂,棺亦自破,母還蘇活。

《方言》曰:冢,秦晉之間謂之墳,取名於大防也。或謂之培,音部或謂之愉,音臾或謂之采,古者卿大夫有埰地葬之,因名之也。或謂之垠,或謂之壟。有界采以耕壟,因名之也。自關以東謂之丘,小者謂之婁,婁亦土高之即名之也。大者謂之丘。凡葬而無墳謂之墓。言所不封也。墓猶墓之。所以安墓謂之撫。撫謂規度墓地。《漢書》曰「初陵撫」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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