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夷部二十二 太平御覽
卷八百二.珍寶部一
珍寶部二 

《尚書·湯誓》曰:遂伐三朡,俘厥寶玉,孔安國曰:俘,取也。玉以禮神,使無水旱之災,故取而寶之。誼伯、仲伯作《典寶》。二臣作《典寶》一篇,言國之常寶也。

又《盤庚》曰:無緫於貨寶。孔安國注曰:無緫貨寶,以求位也。

又《旅獒》曰:分寶玉於伯叔之國,時庸展親。孔安國注云:以寶玉分同姓之國,是用誠信親親之道。弗寶遠物,則遠人格;不侵奪其利,其來服。所寶惟賢,則邇人安。寶賢任能,則近人安;近人安,則遠人安也。

又《顧命》曰:越玉五重陳寶,於東西序,坐北列玉五重,又陳先王所寶之器物。赤刀、大訓、{弓乚}璧、琬琰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圖在東序。胤之舞衣、大貝、{卉鼓}鼓在西房,兌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在東房。皆歷代所傳之寶。

《毛詩·嵩高》曰:王遣申伯,路車乘馬,錫爾介圭,以作爾寶。寶,瑞。

《詩含神霧》曰:聖人受命必順斗,張握命圖授漢寶。宋均曰:聖人,謂高祖人。受天命而王,必順旋衡法。故張良受兵鈐之圖,命以授漢為珍寶也。

《禮記·檀弓》曰:南弓敬叔反,必載寶而朝。敬叔,魯孟僖子。常失位去魯,得反,載其寶來朝君也。夫子曰:「若是其貨也,喪不如速貧之愈也。」

又曰:天不愛其道,地不愛其寶。

又曰:儒有不寶金玉,而以忠信為寶。

《左傳·莊公》曰:齊人來歸衛寶,文姜請之也。

又《莊公》曰:王及鄭伯入於鄭,遂入成周,取其寶器而還。

又《文下》曰:宋昭公盡以寶行。

又《襄公》曰:宋人得玉,獻諸子罕。子罕不受,曰:「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與我,皆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也。」

又《昭六》曰:吳太子諸樊入鄖,諸樊,吳王僚之太子。取楚夫人與其寶器以歸。

《公羊傳·僖公》曰:虞公貪而好寶,及為晉所滅,抱寶牽馬而去。

又《定公》曰:盜竊寶玉大弓。盜者何,陽虎也。

史記》曰:趙簡子告諸子曰:「吾藏寶符於常山之上,先得者賞。」諸子馳之常山上,求無所得。毋卹還曰:「已得符矣。登常山而臨代,代可取也。」

又曰:晉使郄克以車八百乘伐齊,陳於鞍。於是晉軍追齊,至馬陵,齊侯請以寶器謝。不聽,必得。笑克者蕭同叔子。

又曰:魯昭公八年,楚靈王就章華臺,召昭公往焉,賜昭公寶器。已悔,復詐取之。

又曰:衛叔名封,成王長用事,舉康叔為周司寇,賜衛寶祭器。

又曰:秦逐客,李斯書曰:「陛下致崑山之玉,有隨和之寶,乘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劒,乘纖離之馬,建翠鳳之旗,樹靈鼉之鼓。此數寶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說之。」

又曰:樂毅伐齊,入臨淄,盡取齊寶也。

又曰:梁惠王與齊威王會田於梁。問齊王:「亦有寶乎?」威王曰:「無有。」梁王曰:「若寡人國小,尚有徑寸之珠,照車前後各十二乘者十枚,奈何以萬乘之國而無寶乎?」威王曰:「寡人以為寶與王異。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則楚人不敢為寇;東取泗上,十二諸侯皆來朝。吾臣有竝䀎子者,使守高堂,則趙人不敢東漁於河。吾更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則燕人祭北門,趙人祭西門,齊之北門也。言燕、趙之人畏其侵伐,故祭以求福。徙而從者七千餘家。吾臣有種首者,使備盜賊,則道不拾遺。將以照千里,豈特十二乘哉!」梁惠王慙,不懌而去。「梁」或作「魏」字。

漢書》曰:沛公西入武關,欲擊秦嶢下軍。張良曰:「臣聞其將者,賈豎子,易動以利。」令酈食其持重寶㗖秦將,秦將果欲連和。沛公乃擊秦軍,大破之。

謝承《後漢書》曰:鄭{弓乚}為鄒令,縣人王逢得路遺寶物,懸於衢道,求主還之。

《後漢書》曰:世祖遣衛尉銚期持珍寶繒帛賜隗囂。期至鄭,被盜。

張璠《漢記》曰:朱雋為郡吏,太守尹端有罪應死,雋為買珍寶賂主章吏,端得免死。

范曄《後漢書》曰:帝常召見諸郡計吏,問其風俗,及前後守令能不。蜀郡計掾樊顯進曰:「漁陽太守張堪,昔在蜀,其仁以惠下,威能討姦。前公孫述破時,珍寶山積,卷握之物足富十世,而堪去職之日,乘折轅車,布被而已。」帝聞,良久嘆息。

《魏氏春秋》載袁紹《檄州郡文》曰:曹操,父嵩,乞丐攜養,因贓假位,輿金輦寶,輸貨權門。

《魏志》曰:陳泰為匈奴中郎將,京邑貴人多寄寶貨,因市奴婢,泰皆掛於壁。及徵為尚書,悉以還。

《吳志》曰:士燮為交阯太守,每遣使詣權,致雜香、細葛輙以千數;明珠、大貝、琉璃、翡翠、瑇瑁、犀象之珍,奇物異果,蕉耶龍眼之屬,無歲不至。

《晉中興書》曰:姚萇試諸子,謂曰:「吾有一寶物,萬金不易,汝等技藝勝者,吾以與之。」諸子皆索好馬,欲於父前試之。唯略不動,萇以為賢,故越諸兄立為嗣子。

《晉安帝記》曰:桓玄尤愛珍寶,常玩弄珠玉,不離於手。

《晉書·殷仲文傳》曰:桓玄為劉裕所敗,仲文隨玄西走。其寶玩悉藏地中,皆變為土。

《晉書·呂纂載記》曰:即序胡安據盜發張駿墓,見駿貌如生,得真珠簾,琉璃榼、白玉樽、赤玉簫、紫玉笛、珊瑚馬鞭、馬腦鍾,水陸奇珍,不可勝紀。

《齊書》曰:始興王鑑鎮益州,於州園地得古冢,無復棺,但有石槨。銅器十種,並古形;玉璧三枚。珍寶甚多,不可皆識;金銀為蠶形者,數萬計。又以硃砂為阜,水銀為池。左右咸勸取之,鑑曰:「皇太子昔在雍,有發古冢者,得玉屏風、玉匣之屬,皆將還都;吾意甞不同。」乃遣功曹何佇之為起墳,諸寶物一不得犯。

《梁書》曰:羊侃,大同中,魏使陽斐與侃在北甞同學。有詔令侃延斐,同賞賓客三百餘人,食器皆金玉雜寶,奏三部女樂。至夕,侍婢百餘人,俱執金花燭。

崔鴻《十六國春秋·前趙錄》曰:曜平陳安,長駈至於西河。張茂懼,遣使稱蕃,獻諸珍寶珠玉不可勝紀。

《後魏書》曰:元乂既專政,乃於禁中自別作庫,掌握之寶充牣其中。

《北史》曰:齊神武後,以孝武帝后配彭城王孫韶。魏室奇寶,多隨後入韶家。有二玉缽相盛,轉而不可出;瑪瑙榼三斗,玉縫之。皆稱西域鬼作也。

《北齊書》曰:高德正甞辭疾,除冀州刺史即起。顯祖怒,禁門下。其妻出寶物滿四床,欲以寄人。帝掩見,大怒曰:「我府藏無此物!」詰其得由,皆諸元賂之。帝乃斬德正並妻子伯堅。

《隋書》曰:開皇十二年,突厥遣使獻七寶埦。

《唐書》曰:師子國,在西海之中,出奇寶。商賈到則不見人,但置寶物價直於洲上,寶依價質之而去。以能養師子,故以為國名。

又曰:天寶中,師子國遣婆羅門僧灌頂三藏來獻金寶瓔珞。

《老子》曰:我有三寶,保而持之。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輕敵則幾喪吾寶。

《晏子春秋》曰:和氏之璧,井裡之朴耳。良工脩之,則為薦國之寶。《孫卿子》云:井裡之璞。又云:玉人琢之,為天下寶。

《魯連子》曰:楚王成章華臺,酌諸侯酒。魯君先至,與之大曲之弓,不琢之璧,既而悔之。伍舉見魯君曰:「大曲之弓,不琢之璧,楚王之寶也。吳求之弗與,舉兵伐楚。」魯懼,奉而歸之。

《墨子》曰:周公見申徒狄曰:「賤人強氣則罰至。」申徒狄曰:「周之靈珪出於土,楚之明月出蚌蜃,五象出於汙澤,和氏之璧、夜光之珠,三棘六里,此諸侯所謂良寶也。」《淮南子·說山》云:周之簡珪產於石,大象神龜出於溝壑。

《孟子》曰:諸侯之寶三:土地、人民、政事。寶珠玉者,殃必及身。

《淮南子》曰:夫夏后氏之璜,不能無考考班璺,明月之珠,不能無纇。夜光之珠,白似月光,故曰明月。纇,若絲之有結纇也。

《傅子》曰:夫齎不貲之寶,獨宿曠野,其危甚於累卵。比之秦,猶泰山之安也。

《戰國策》曰:周有砥阨,宋有結綠,梁有懸犁,楚有和璞。此四寶者,玉之所美也,已為天下名器。

《國語》曰:晉定公享楚王孫圍,趙簡子鳴玉以相,問圍曰:「楚之白珩猶在乎?為寶也幾何?」對曰:「未甞為寶也。楚有觀射父,能作訓辭,以行諸侯;有左史倚相,能道訓典,以敘百物;有夢曰雲,金木竹箭之生也,此楚國寶也。若白珩,先王之玩,何寶焉!」夢,澤也。

《穆天子傳》曰:天子西征,至陽紆之山,河伯無夷所都,是惟河宗氏。乃至於崑崙之丘,觀舂山之寶。

《呂氏春秋》曰:世皆以珠玉為寶,寶逾多而民逾貧,失其所寶也。

陸賈《新語》曰:聖人不用珠玉,而寶其身也。

《鹽鐵論》曰:汝漢之合鐵,誘外國、鈎羗胡之寶也。

《說文》曰:琛,寶也。犍為舍人曰:美寶為琛。

《說苑》曰:經侯過魏,左帶玉具劒,右帶環佩,左光照右,右光照左。太子不視,又不問。經曰:「魏國亦有寶乎?」太子曰:「主信臣忠,百姓戴上,此魏國之寶也!」經左解玉具,右解佩,委之而起。

《阮子》曰:雖金玉滿堂,明珠滿室,飢不為寶,非國之用。

《新序》曰:晉平公浮西河,中流而嘆曰:「嗟乎!安得賢士大夫與共此憂樂乎?」船人固桑對曰:「夫劒產於越,珠產江漢,玉產崑崗,此三寶者,皆無足而致。今君苟好士,則賢士至矣!」

《西京雜記》曰:武帝以七寶床、雜寶案、厠寶屏風、列寶帳設於桂宮,時人謂之四寶宮也。

又曰:高祖入咸陽宮,行庫藏,見有琴長六尺,十三弦,二十六徽,皆用七寶飾之,銘曰「渥璵之樂」。

《漢武故事》曰:上雜錯天下珍寶為帳,其次甲乙。

《三輔黃圖》曰:金寶一、銀二、龜三、貝四、布寶五、泉寶六。凡寶貨六種,二十八品。

《地鏡圖》曰:夫寶物在城郭丘牆之中,樹木為之變。視柯偏有折枯,是其候也。視折枯所向,寶在其方。凡有金寶,常變作積蛇,見此輩,便脫隻履若衣以擲之、溺之,即得。凡藏寶,忘不知處,以大銅盤盛水,着所疑地,行照之,見人影者,物在下也。

又曰:視屋上瓦,獨無霜,其下有寶藏。

蔡氏《化清論》曰:經云:「寶者,眾之所利也。苟利其利,害必存焉。」

郭璞奏曰:臣以為珍奇靡麗之物,誠是玩弄之所寶,然非經國之至寶。

張衡《東京賦》曰:所貴惟賢,所寶惟糓。

《明皇雜錄》曰:楊國忠驕奢僣侈之態,復紛然未滿持盈。公主玉葉冠、虢國夫人夜光枕、楊國忠鏁子帳,皆希代之寶,莫能計其直。

珠上

編輯

《說文》曰:珠,蚌之陰精也。

《尚書·禹貢》曰:徐州厥貢,淮夷蠙蛛。淮夷二水,出蠙蛛也。

《周禮·天官·玉府》曰:若王合諸侯,則共珠盤玉敦。鄭玄曰:敦,盤類,珠玉必為飾。

《左傳·哀公》曰:衛太叔疾出奔宋,臣向為宋向魋臣。納美珠焉,與之城鉏。城鉏,宋邑。宋公求珠,魋不與,由是得罪。

又《哀下》曰:越圍吳,晉趙鞅使楚隆告於吳王曰:「寡君之老無卹,使陪臣隆敢展謝其不共。展,陳也。黃池之役,君之先臣志父得承齊盟,曰好惡同之。今君在難,無卹不敢憚勞,非晉國之所能及也,使陪臣敢展布之。」王拜稽首曰:「寡人不佞,不能事越,以為大夫憂,拜命之辱。」與之一簞珠。簞,小笥。

《爾雅》曰:西方之美者,有霍山之多珠玉焉。霍山,今在平陽永安縣東北也。

《尚書考靈曜》曰:卯金出軫,握命孔符,赤用藏,龍吐珠也。鄭玄注曰:藏,秘也。寶物,俞道也。赤漢將用天之秘道。

《尚書考靈曜》曰:甲子冬至,日月五緯,俱起牽牛,日月若編珠。

《春秋保乾圖》曰:吐珠於澤,誰能不含?宋均注曰:珠出於野澤之中,誰能不含取以為寶也?

《禮斗威儀》曰:王者政平,德至淵泉,則江海出明珠。

又《戴禮》曰:玉居山而木能潤,淵生珠而岸不枯。

《韓詩外傳》曰:良珠度寸,雖有百仞之水,不能奄其耀也。

《韓詩內傳》曰:漢女所弄珠,如荊雞卵。

《孝經援神契》曰:神靈滋液,百寶用,則珠母見,珠母璣鏡。宋均曰:事神明得,則大珠有光,可以為鏡。德至淵,則海出名珠。

史記》曰:樂毅遺燕王書曰:「齊王遁走莒,僅以身免,珠玉財寶盡收入於燕。」

又曰:魏王與齊威王會田於郊。魏王曰:「若寡人國小,尚有徑寸之珠照車前後各十二乘者十枚,奈何以萬乘國而無寶乎?」事具寶門。

又曰:漢王賜張良金百溢,白珠二升。良具以獻項伯。

又曰:鄒陽上書曰:「臣聞明月之珠,夜光之璧,以闇投人於道路,人無不案劒相盻者,何則?無因而至前也。」

漢書》景帝詔曰:黃金珠玉,飢不可食,寒不可衣。吏發民,若取黃金者,坐贓為盜。

又曰:董偃與母賣珠為事。偃十三,隨母養館陶公主家。左右言其姣好,召見,曰:「吾為養之得幸。」

又《地理志》曰:武帝時,使使入海市明珠到國,圍二寸已下。

又曰:霍光廢昌邑王,太后被珠襦,坐武帳,召王伏前聽詔。

又曰:成帝時,王章死,妻子皆徙合浦。王啇輔政,曰:「還章妻子故鄉。」其家屬皆採珠,致產數百萬。

范曄《後漢書》曰:光武耳不聽鄭衛之音,手不持珠玉之玩。

又曰:董卓擅朝政,呂布斬之,長安中民悉賣珠玉市酒肉相慶,填滿街肆。

又曰:馬援在交阯,常餌薏苡實。及軍還,載之一車。後有上書譖之者,以為前所載還,皆明珠文犀也。

司馬彪《續漢書》曰:天笁國,一名身毒,出琉璃、珠璣。

又曰:扶風人士孫奮居富而性恡。梁冀認奮母為其守藏婢,雲盜白珠十斛也。

《後漢書》曰:珠,蚌中陰精也。玓瓅,明珠色也。璣,珠不圓也。夫餘出珠,大如酸棗。

《東觀漢記》曰:永建四年,漢陽太守文礱獻大珠。詔曰:「海內頗有災異,而礱不推忠竭誠,而喻明珠之瑞求媚。今封珠卻還。」

又曰:顯宗時,鍾離意為尚書。時交阯太守坐贓千金,徵還伏法,以其資物頒賜羣臣。意得珠璣,悉以委地而不拜賜。上恠而問其故,對曰:「臣聞孔子忍渴於盜泉之水,曾參廻車於勝母之閭,惡名也。此贓穢之物,誠不敢拜。」帝嗟嘆曰:「清乎,尚書之言!」乃更以庫錢三十萬賜意。

又曰:和熹後時,新遭大憂,法禁未設。宮中亡大珠一篋,主名不立。太后乃親自臨見宮人,一一間䦧,察其顏色,開示恩信。宮人盜者,即時首服。

謝承《後漢書》曰:孟甞為合浦太守,郡俗舊採珠以易米。先時,二千石貪穢,使人採珠,積以自入。珠忽徙去,合浦無珠,餓死者盈路。孟甞化行,一年之間,去珠復還。

又曰:汝南李敬少時遷趙相。奴於鼠穴中,得繫珠及璫珥相連。以問主簿,主簿曰:「前相夫人昔亡珠,不知所在。疑其子婦竊之,因去婦。」敬送珠付前相,慙,乃還去婦。

又曰:豫章黃向辰,步路中得珠琪一囊,可直三百餘萬。求主還之,主欲以半物謝向,向委去不顧也。

《魏書》曰:卞皇后性儉約,不尚華麗,無文繡珠玉,器皆黑漆。太祖甞得名璫數具,命後自選一具,後取其中者。太祖問其故,對曰:「取其上者為貪,取其下者為偽,故取其中者。」

《魏志》曰:文帝問蘇則曰:「前西域通使燉煌,獻徑寸大珠,可復求市得不?」則曰:「若陛下德流沙漠,不求自至;求而得之,不足貴也!」帝默然。

又曰:公孫淵以遼東叛,遣田豫以本官督青州刺史程喜。喜內懷不服,軍事之際,多相違錯。喜知帝寶愛明珠,乃密上:「豫雖有戰功,而禁令寬㢮,所得器仗珠銀,甚多放散,不皆簿管。」由是功不見列。

又曰:文帝作《終制》曰:「飯含無以珠玉,無施珠襦玉押。」

《典略》曰:臨淄侯曹植與楊脩書曰:「今世作者,可略而言,人人自謂握靈虵之珠。」

《魏略》曰:大秦國出夜光珠、真白珠。夫餘出珠,大如酸棗。

《魏志》曰:東夷俗以瓔珠為財寶,或以綴衣為飾,或以懸頸垂耳至於袂。不以金銀錦{罒炎刂}為珍。

又曰:倭國女王壹與遣大夫率善等獻真白珠五十孔,青大勾珠二枚也。

《蜀志》曰:秦密奏記,益州牧劉焉薦儒士任定祖曰:「甫欲剖蚌求蛛,今乃隨、和炳然,復可嘆哉!」

又曰:宗預復東聘吳,孫權握預手曰:「今君年長,孤亦衰老,恐不復相見!」遺預大珠一斛。

《吳錄·地理志》曰:朱崖珠宮縣出明月珠。

又曰:袁慱,字君遊,為淮陵長。其女得壞牆中璫珠百餘,慱封上之,詔以賜慱。

《吳志》曰:魏文帝遣使,以馬求易明珠、翡翠。權曰:「此皆孤所不用,而可得馬,何若而不聽其交易?」

王隱《晉書》曰:武帝詔曰:「御府內省珠玉玩好之物,皆以賜王公也。」

《晉書》曰:陶璜自交州上表曰:「合浦郡,土地墝埆,無有田農。百姓唯以採珠為業,啇賈去來以珠貿米。而吳時珠禁甚嚴,慮百姓私散好珠,禁絕來去,人以飢困,又所調猥多,限每不充。今請上珠輸二,次者輸一,麤者蠲除。自十月訖二月,非釆珠之時,聽啇旅往來如舊。」並從之。

《晉令》曰:士卒百工,不得服真珠璫珥。

沈約《宋書》曰:文帝詔太史令錢樂之作小渾天,安二十八宿,中外以白真珠及青黃三色珠為三家星,日月五星悉居黃道。

《南史》曰:中天笁國在大月支東南數千里,出火齊,狀如雲母也,色如紫金,有光耀,列之則蟬翼,積之則如紗縠之重沓也。

崔鴻《十六國春秋·前秦錄》曰:建元十年正月,懸珠簾於正殿。

《後魏書》曰:爾朱世隆將敗,洛中先謠曰:「三月末,四月初,陽灰簸土覔真珠。」至是並驗。

又曰:畢眾敬以篤老乞還桑梓,朝廷許之。眾敬臨還,獻真珠璫四具。

太平御覽卷第八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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