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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紀事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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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紀事本末
作者:
谷應泰
清朝
1658年
本作品收錄於《
四庫全書
》
臣等謹案,《明史紀事本末》八十卷,
〈
通行本。
〉
國朝谷應泰撰。應泰字賡虞,豐潤人,順治丁亥進士,官至浙江提學僉事。其書仿袁樞《通鑑紀事本末》之例,纂次明代典章事蹟,凡八十卷,每卷爲一目。當應泰成此書時,《明史》尚未刊定,無所折衷。故紀靖難時事,深信《從亡》、《致身》諸錄,以惠帝遜國爲實。於滇黔游蹟,載之極詳。又不知懿安皇后死節,而稱其「靑衣蒙頭,步入成國公第」。俱不免沿野史傳聞之誤。然其排比纂次,詳略得中,首尾秩然,於一代事實,極爲淹貫。每篇後各附論斷,皆仿《晉書》之體,以騈偶行文。而遣詞抑揚,隸事親切,尤爲曲折詳盡。考邵廷采《思復堂集‧明遺民傳》,稱「山陰張岱嘗輯明一代遺事,爲《石匱藏書》。應泰作《紀事本末》,以五百金購請,岱慨然予之」。又稱「明季稗史雖多,體裁未備,罕見全書。惟談遷編年,張岱列傳,兩家具有本末。應泰並採之,以成紀事」。據此,則應泰是編,取材頗備,集衆長以成完本,其用力亦可謂勤矣。乾隆四十二年九月恭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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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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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明
序
卷一
太祖起兵
卷二
平定東南
卷三
太祖平漢
卷四
太祖平吳
卷五
方國珍降
卷六
太祖平閩
卷七
平定兩廣
卷八
北伐中原
卷九
畧定秦晉
卷十
故元遺兵
卷十一
太祖平夏
卷十二
太祖平滇
卷十三
胡藍之獄
卷十四
開國規模
卷十五
削奪諸藩
卷十六
燕王起兵
卷十七
建文遜國
卷十八
壬午殉難
卷十九
開設貴州
卷二十
設立三衛
卷二十一
親征漠北
卷二十二
安南叛服
卷二十三
平山東盜
卷二十四
河漕轉運
卷二十五
治水江南
卷二十六
太子監國
卷二十七
高煦之叛
卷二十八
仁宣致治
卷二十九
王振用事
卷三十
麓川之役
卷三十一
平浙閩盜
卷三十二
土木之變
卷三十三
景帝登極守禦
卷三十四
河決之患
卷三十五
南宮復辟
卷三十六
曹石之變
卷三十七
汪直用事
卷三十八
平鄖陽盜
卷三十九
平藤峽盜
卷四十
興復哈密
卷四十一
平固原盜
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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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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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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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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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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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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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八
平南贛盜
卷四十九
江彬奸佞
卷五十
大禮議
卷五十一
更定祀典
卷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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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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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四
嚴嵩用事
卷五十五
沿海倭亂
卷五十六
李福達之獄
卷五十七
大同叛卒
卷五十八
議復河套
卷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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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
俺答封貢
卷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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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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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三
平哱拜
卷六十四
平楊應龍
卷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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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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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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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八
三案
卷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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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
平徐鴻儒
卷七十一
魏忠賢亂政
卷七十二
崇禎治亂
卷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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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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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五
中原羣盜
卷七十六
鄭芝龍受撫
卷七十七
張獻忠之亂
卷七十八
李自成之亂
卷七十九
甲申之變
卷八十
甲申殉難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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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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