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841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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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第1842(2008)號決議 |
安全理事會,
- 回顧其以往關於蘇丹局勢的各項決議,特別是2008年7月31日第1828(2008)號、2007年9月28日第1779(2007)號、2007年7月31日第1769(2007)號、2006年9月29日第1713(2006)號、2006年4月25日第1672(2006)號、2006年3月29日第1665(2006)號、2005年12月21日第1651(2005)號、2005年3月29日第1591(2005)號和2004年7月30日第1556(2004)號決議,以及關於蘇丹的各項主席聲明,
- 重申對蘇丹主權、統一、獨立和領土完整的承諾,並回顧睦鄰、互不干涉及合作原則在該區域各國關係中的重要性,
- 再次強調堅決致力於從事蘇丹全國的和平事業,全面執行2005年1月9日《全面和平協議》,全面執行各方為解決達爾富爾衝突而商定的框架(《達爾富爾和平協議》),並制止在達爾富爾發生的暴力和兇殘行為,
- 重申必須促進政治進程,以恢復達爾富爾和平與穩定,強烈敦促尚未同意參加談判的當事方立即同意參加談判,同時強烈敦促衝突各方全面、建設性地參與該進程並與非盟/聯合國首席調解人賈布里勒·巴索萊合作,
- 重申安理會認為《達爾富爾和平協議》為在達爾富爾實現持久政治解決和該地區持續安全提供了依據,對簽署方未全面執行《協議》而且並非達爾富爾衝突所有當事方都簽署了《協議》表示遺憾,
- 非常關切地注意到持續不斷的暴力、有罪不罰現象和由此造成的人道主義局勢惡化,重申深為關切平民和人道主義救援人員的安全以及人道主義援助能否送達需要援助的民眾,並呼籲達爾富爾各方立即停止進攻行動,不再發動暴力襲擊,
- 要求不得進行空中轟炸,衝突任何一方也不得在達爾富爾使用白色飛機或使用帶有與聯合國飛機相似標誌的飛機,並要求衝突各方力行克制,停止軍事行動,
- 讚揚非盟-聯合國聯合首席調解人、非洲聯盟、聯合國秘書長、阿拉伯國家聯盟和該區域領導人為促進達爾富爾和平與穩定所作的努力,重申對他們的全力支持,期待全面、快速部署非盟/聯合國達爾富爾混合行動(達爾富爾混合行動),並表示強烈支持非盟/聯合國牽頭調解下的政治進程,
- 回顧秘書長根據第1591(2005)號決議第3段(b)任命、並經第1651(2005)號、第1665(2006)號、第1713(2006)號和第1779(2007)號決議延長任期的專家組2008年5月27日中期報告,注意到專家組的最後報告(S/2008/647,附件),表示打算進一步研究專家組的建議並考慮適當的後續步驟,
- 強調必須遵守適用於聯合國行動及參與此類行動人員的《憲章》中關於特權和豁免的各項規定以及《聯合國特權和豁免公約》,
- 認定蘇丹局勢繼續對該區域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 1. 決定將最初根據第1591(2005)號決議任命、此前經第1651(2005)號、第1665(2006)號、第1713(2006)號和第1779(2007)號決議延長任期的目前專家組的任務期限延長到2009年10月15日,並請秘書長採取必要的行政措施;
- 2. 請專家組至遲於2009年3月29日提供關於其工作的中期情況通報,至遲在本決議通過後90天,向第1591(2005)號決議第3段(a)所設委員會提交一份臨時報告,並至遲在其任期結束前30天,向安理會提交一份載有其結論和建議的最後報告;
- 3. 請專家組在其活動中,酌情與非洲聯盟-聯合國達爾富爾混合行動(達爾富爾混合行動)的行動作業以及國際上推動達爾富爾政治進程的努力相互協調,並在其臨時報告和最後報告中評估在減少衝突各方違反第1556(2004)號決議第7和第8段以及第1591(2005)號決議第7段所規定措施的行為方面取得的進展,以及在減少政治進程阻礙因素、達爾富爾及該區域穩定所受威脅及其他違反上述決議行為方面取得的進展;
- 4. 敦促所有國家、聯合國相關機構、非洲聯盟和其他有關各方與委員會和專家組充分合作,尤其是提供它們所掌握的任何有關第1591(2005)號和第1556(2004)號決議規定措施執行情況的信息;
- 5.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第5996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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