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文庫:刪除守則

本頁被視為中文維基文庫的一項方針本方針為維基編者廣泛接受,是所有人應遵從的標準。欲修改本頁面,請務必確認您的修改反映共識。如果不確定,請先在本頁的討論頁討論。

刪除標準 編輯

共識 編輯

如果你懷疑一篇條目侵犯版權,請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中提交,如果你認為一篇條目不應該在維基文庫上出現,但有不符合以下提到的任何快速刪除的標準,請在Wikisource:刪除討論中提交。

Wikisource:刪除討論中會討論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中一般會討論兩周左右。儘管任何人都可以討論提名,但只有社群認可的編輯的投票才有分量。

快速刪除 編輯

捷徑
WS:速刪

維基文庫的方針允許管理員在頁面符合一個或以上的快速刪除標準時,直接快速刪除頁面。如果不符合快速刪除的標準,可以提交到Wikisource:刪除討論中。如果頁面符合快速刪除的標準,請配上{{Sdelete}}模板,但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刪除討論中。加了模板的頁面會自動收入Category:快速刪除候選分類,管理員就能看到了。加入模板時,請寫明刪除原因,用法:{{sdelete|删除原因}}。

總體 編輯

  1. 沒有意義的內容或歷史。包括測試性的內容(比如:"asdf""我可以創建這個條目嗎?")明顯無意義,或者純粹破壞;
  2. 曾經刪除的內容。重新發布之前經過討論刪除的文本,除非已經根據刪除原因進行改善;
  3. 被封用戶。被封禁的用戶的惡意貢獻應刪除,好意貢獻則應保留;
  4. 重複內容。不同頁面的沒有顯著區別的文本應當刪除;如果已有掃描本逐頁對應的文本,則無來源的文本屬於多餘;標註了不同版本差異的獨立文本也應保留;
  5. 不屬收錄範圍。內容明顯不適合維基文庫,比如廣告或單純的書籍描述。合適於其他維基媒體項目的則應該跨維基導入到其他項目,再刪除;
  6. 侵犯版權。內容明顯不符合本站版權信息的。
    • 1928年或者更早發表作品,在維基媒體所在地美國屬於公有領域,但在大中華地區仍有版權爭議的,應轉交多語言維基文庫代收,然後本站刪除時,標示{{PD-1923}}重定向;
  7. 貢獻者請求。對某一條目做出主要貢獻的用戶,是唯一的顯著貢獻者的,且刪除請求非惡意、內容對維基文庫無益。貢獻者清空頁面可以看作是刪除請求。
  8. 由翻譯軟件或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譯文。

條目或圖像 編輯

  1. 條目已經跨維基導入到另一個項目或圖像已經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已經通知原始貢獻者的;
  2. 不知名作品,未經顯著的同行評議或未經顯著出版的(1949年之前作品、法律相關文件則可忽略此點);
  3. 找不到作者信息的,不包括匿名作品。

其他 編輯

  1. 例程刪除: 在移動頁面、合併頁面歷史等過程中執行刪除,注意這一操作要求刪除本身是沒有爭議的;
  2. 錯誤的重定向:名稱錯誤的重定向;
  3. 跨名字空間重定向:從主名字空間至其他任何名字空間的重定向(首頁等除外);
  4. 孤立的討論頁:已刪除的頁面或者不存在的內容的討論頁。

恢復請求 編輯

任何刪除都可以提請恢復。您需要提出恢復請求時,請至Wikisource:刪除討論#恢復請求,在恢復請求欄下寫明要恢復的頁面以及恢復理由。

參閱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