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 54 號
民國 44年10月24日
遺產稅法對該法公布前之案件有無溯及既往效力?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彙編 第 80 頁
現行遺產稅法既無明文規定溯及既往,則該法第八條但書對於繼承開始在該法公布以前之案件,自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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