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194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一百九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九十四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一百九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九十四卷目錄

 山川祀典部彙考六

  元世祖中統一則 至元十六則 成宗元貞一則 大德二則 武宗至大一則 仁宗

  皇慶一則 延祐一則 英宗至治二則 泰定帝泰定四則 致和一則 文宗天曆二則

   至順二則 順帝至正四則

  明太祖洪武七則 成祖永樂四則 孝宗弘治一則 世宗嘉靖五則 穆宗隆慶二則

皇清總一則 順治二則 康熙八則 地祇壇圖二

 山川祀典部彙考七

  禮記王制 月令 禮器

禮儀典第一百九十四卷

山川祀典部彙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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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祖中統二年七月遣使祀嶽瀆十月復遣道士訾洞春代祀東海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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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世祖本紀》。「中統二年秋七月乙丑。遣使持香 幣祀嶽瀆。冬十月辛卯。遣道士訾洞春代祀東海廣 德王廟 按《祭祀志》。嶽鎮海瀆代祀自中統二年始。 凡十有九處分五道。後乃以東嶽、東海、東鎮、北鎮為 東道,中嶽、淮瀆、濟瀆、北海、南嶽、南海、南鎮為南道,北 嶽、西嶽、后土、河瀆、中鎮、西海、西鎮、江瀆為西道。」既而 又以驛騎迂遠,復為五道,道遣使二人,集賢院奏遣 漢官,翰林院奏遣蒙古官,出璽書給驛以行。中統初, 遣道士,或副以漢官。

至元三年四月始定歲祀嶽鎮海瀆之制七月遣使祀嶽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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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三年秋七月丙午,遣使祀五 嶽四瀆。 按《祭祀志》:「至元三年夏四月,定歲祀嶽鎮 海瀆之制。正月東嶽鎮海瀆土王日祀泰山於泰安 州,沂山於益都府界。立春日祀東海於萊州界,大淮 於唐州界。三月南嶽鎮海瀆立夏日遙祭衡山,土王 日遙祭會稽山,皆於河南府界。立夏日遙祭南海大 江」於萊州界。六月,中嶽、鎮,土王日祀嵩山於河南府 界,霍山於平陽府界。七月,西嶽、鎮、海、瀆,土王日祀華 山於華州界,吳山於隴縣界。立秋日,遙祭西海、大河 於河中府界。十月,北嶽、鎮、海、瀆,土王日祀恆山於曲 陽縣界,醫巫閭於遼陽、廣寧路界。立冬日,遙祭北海 於登州界,濟瀆於濟源縣。祀官以所在守土官為之。 既有江南,乃罷遙祭。

至元四年春正月癸丑,敕封昔《木土山》為「武定山」,其 神曰「武定公」;泉為「靈淵」,其神曰「靈淵侯。」夏四月辛未, 遣使祀嶽瀆。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二年,立河瀆廟,遣使代祀。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二年二月甲辰,立河瀆等 廟於河中、解州、洪洞、趙城。庚午,命怯薛丹、察罕不花、 侍儀副使關思義、真人李德和代祀嶽瀆。」

至元十三年五月,遣使祀嶽瀆。七月,復祀之。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三年五月乙未,遣使代祀 嶽瀆。秋七月丙辰,遣使持香幣祠嶽瀆。」

至元十四年二月,祀嶽瀆。五月,祀濟瀆。七月,加廣源 王等封號。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四年二月甲子,遣使代祀 嶽瀆。五月乙卯,命真人李德和代祀濟瀆。秋七月丁 巳,回水窩淵聖廣源王加封善佑;常山靈濟昭應王 加封廣惠;安丘雹泉靈霈侯追封靈霈公。」

至元十五年正月。賜金沙泉名為「瑞應。」八月。制封「泉 州神女」號。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五年春正月,賜湖州長興 縣金沙泉名為瑞應泉。金沙泉不常出,唐時用此水 造紫筍茶進貢。有司具牲幣祭之。始得水。事訖輒涸。 宋末屢加浚治,泉迄不出。至是中書省遣官致祭,一 夕水溢,可溉田千畝。安撫司以事聞,故賜今名。八月 制封泉州神女號「護國明著靈惠協正善慶顯濟天」 妃 按《祭祀志》:「凡名山大川,忠臣義士在祀典者,所 在有司主之。惟南海女神靈惠夫人,至元中以護海 運有奇應,加封天妃神號積至十字,廟曰靈慈。直沽 平江、周涇、泉福、興化等處,皆有廟。」

至元十六年五月丙子,進封「桑乾河洪濟公」為「顯應 洪濟公。」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七年二月。遣使代祀嶽瀆。十二月。修桐柏山 淮瀆祠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一年五月辛巳,加封衛輝路小清河神曰 「洪濟威惠王。」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二年春正月甲申,遣使代祀五嶽四瀆、東 海。二月,加封桑乾河神洪濟公為「顯應洪濟公。」冬十 月甲辰,修南嶽廟。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三年,遣使祀嶽瀆東海。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三年春正月壬午,太陰 犯軒轅,太民遣使代祀嶽瀆東海。」

至元二十六年。春正月辛丑。遣使代祀嶽瀆東南海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七年春正月丁巳,遣使代祀嶽瀆海神。九 月辛亥,修東海廣德王廟。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八年,遣官持香禱中嶽、南海、淮瀆,定嶽瀆、 四海祀禮,加封典。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八年饑。二月己卯。遣官 持香。詣中嶽南海淮瀆致禱。丁酉。詔加嶽瀆四海封 號。各遣官詣祠致告 按《祭祀志》。至元二十八年「正 月。帝謂中書省臣言曰。五嶽四瀆祠事。朕宜親往。道 遠不可。大臣如卿等。又有國務。宜遣重臣代朕祠之。 漢人選名儒及道士習祀事者。其禮物則每處歲祀 銀香合一重二十五兩,五嶽組金幡二、鈔五百貫,四 瀆織金幡二、鈔二百五十貫,四海、五鎮銷金幡二、鈔 二百五十貫,至則守臣奉詔使行禮。」皇帝登寶位,遣 官致祭,降香幡合如前禮,惟各加銀五十兩,五嶽各 中統鈔五百貫,四瀆、四海、五鎮各中統鈔二百五十 貫。或他有禱,禮亦如之。其封號:至元二十八年春二 月,加上東嶽為「天齊大生仁聖帝,南嶽司天大化昭 聖帝,西嶽金天大利順聖帝,北嶽安天大貞元聖帝, 中嶽中天大寧崇聖帝。」加封江瀆為「廣元順濟王,河 瀆靈源弘濟王,淮瀆長源溥濟王,濟瀆清源善濟王, 東海廣德靈惠王,南海廣利靈孚王,西海廣潤靈通 王,北海廣澤靈祐王。」

按《續文獻通考》:時東平布衣趙天麟上策曰:「臣聞天 子祭天地及天下之名山大川,諸侯祭社稷及名山 大川之在其地者,大夫祭五祀,士祭宗廟,庶人祭祖 考于寢。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皆有制以節之。」今國 家稱秩元祀,咸秩無文。既有禮部及太常司、侍儀司 以備其節文,又詔令所在官司歲時致祭五嶽四瀆、 「名山大川,歷代聖帝明王、忠臣節士之載在祀典者, 皆其宜也。」竊見方今小民不安常典,妄事鬼神,其類 甚多,不可枚舉。夫東嶽者,太平天子告成之地,東方 藩侯當祀之山。今乃有倡優戲謔之徒,貨殖屠沽之 子,每年春季,四方雲聚,有不遠千里而來者,有提挈 全家而至者,干越邦典,渫瀆神明,停「廢產業,耗損食 貨,亦已甚矣。昔季氏魯國之上卿,旅於泰山,孔子猶 欲其宰救之,況小民之賤乎?大人之教,不以名器分 之,則將紊矣;小民之心,不以名器繩之,則將恣矣。況 淫祀者,事神之誠極寡,希福之貪甚多。且父慈子孝, 何用焚香?上安下順,何須楮幣?不然,則雖竭天下之 香,繼爐而焚之;罄天下之楮為幣而爇之,臣知其斷 無益矣。然而聖人立祀禮者,報其當然之本,行吾當 然之義也。伏望陛下申明前詔,使天下郡縣官各祭 名山大川,聖帝明王、忠臣節士在其地者,凡下民當 祭之神如祖考及門庭戶竈等聽之;凡非典所當祀 而祀者禁之,無令妄瀆。凡祈神賽社,漿酒藿肉,飾立 神像,泥金鏤木者禁之,無令妄費。」如是則非但巫風 寢消,抑亦富民一助。

至元二十九年二月,遣使代祀嶽瀆四海。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三十年正月丁亥,遣使代祀嶽瀆東海。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成宗元貞二年二月遣使代祀嶽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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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元年六月諸王也里干遣使祀嶽瀆命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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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元年六月甲午,諸王也里干 遣使乘驛祀五嶽四瀆。命追其驛券,仍切責之。 大德二年二月,禁諸王駙馬祀嶽鎮海瀆,三月,加封 四鎮。」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二年二月癸未,詔諸王駙馬 毋擅祀嶽鎮海瀆。三月壬子,詔加封東鎮沂山為元 德東安王,南鎮會稽山為昭德順應王,西鎮吳山為 成德永靖王,北鎮醫巫閭山為貞德廣寧王,歲時與 嶽瀆同祀,著為令式。」

武宗至大元年三月遣使祀五嶽四瀆名山大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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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武宗本紀》云云。

仁宗皇慶 年始歲遣使祭南海女神靈惠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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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祭祀志》:「南海女神靈惠夫人,皇慶以來,歲遣使齎香遍祭。金幡一合,銀一鋌, 付平江官漕司及本府官,用柔毛酒醴便服行事。祝 文云:『維年月日,皇帝特遣某官等,致祭於護國庇民 廣濟福惠明著天妃』。」

延祐四年冬十月遣御史大夫伯忽參知政事王桂祭陝西嶽鎮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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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英宗至治元年遣使祀海神天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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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英宗本紀》:「至治元年五月辛卯,海漕糧至直 沽,遣使祀海神天妃。」

至治三年二月。海漕糧至直沽。遣使祀海神天妃 按《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泰定帝泰定元年加封廣德路張真君寧國路廣惠王神號並遣使致祭嶽瀆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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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元年二月,加封廣德路祠 山神張真君曰「普濟」,寧國路廣惠王曰「福祐。」

按:《續又獻通考》:「泰定元年,遣使代祀嶽瀆,又以鹽官 州海水溢,遣使祀海神。」

泰定二年八月,遣使祀嶽瀆山川,又祀龍虎、武當二 山。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二年八月辛丑,遣使代祀 嶽瀆名山大川。」

按:《續文獻通考》:「是年遣使代祀龍虎、武當二山。 泰定三年三月,遣使分祀山川嶽瀆,七月祀海神,八 月作天妃宮,十一月加封廬陵江神。」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三年三月乙巳朔,帝以不 雨,遣使分祀五嶽四瀆、名山大川及京城寺觀。秋七 月甲辰,遣使祀海神天妃。八月辛丑,作天妃宮於海 津鎮。鹽官州大風海溢,遣使祭海神。十一月戊午,加 封廬陵江神曰『顯應』。」

泰定四年七月,祀海神。閏九月命祭嶽瀆山川。十月, 改封烏龍山神。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四年「秋七月乙丑,遣使祀 海神天妃。閏九月甲戌,命致祭五嶽四瀆名山大川。 冬十月甲辰,改封建德路烏龍山神曰忠顯靈澤普 佑孚惠王。」

致和元年春正月遣使祀海神天妃加封幸淵龍神三月復祀海神四月改封蒙山神鹽池神及洞庭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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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泰定帝本紀》:「致和元年春正月甲申,遣使祀 海神天妃,加封幸淵龍神福應昭惠公。三月甲申,遣 戶部尚書李家奴往鹽官祀海神,仍集議修海岸。夏 四月甲寅,改封蒙山神曰嘉惠昭應王,鹽池神曰靈 富公,洞庭廟神曰忠惠順利靈濟昭佑王。」

文宗天曆元年九月壬戌遣使祭五嶽四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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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

天曆二年,遣使代祀天妃及嶽瀆山川。

按《元史文宗本紀》:天曆二年冬十月己亥,加封天妃 為「護國庇民廣濟福惠明著天妃」,賜廟額曰「靈慈」,遣 使致祭,遣使代祀嶽瀆山川。十一月戊午,遣使代祀 天妃。

至順二年冬十月甲辰遣祕書大監王珪等代祀嶽鎮海瀆后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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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

至順三年六月癸丑,遣使分祀嶽鎮海瀆。

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

順帝至正二年春正月癸巳遣翰林學士三保等代祀五嶽四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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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九年九月,遣御史中丞李獻代祀河瀆。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十四年冬十月甲辰,詔加號海神為「《輔國護聖 庇民廣濟福惠》明著天妃。」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二十一年,黃河清,命程徐祀之。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二十一年十一月戊辰,黃河 自平陸三門磧下至孟津五百餘里皆清,凡七日,命 祕書少監程徐祀之。」

太祖洪武元年始建山川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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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會典》:「國初建山川壇於天地壇之西。正殿七間, 祭太歲、風雲雷雨、五嶽、五鎮、四海、四瀆、鍾山之神。東 西廡各十五間,祭京畿山川、春夏秋冬四季月將及 都城隍之神。壇西南有先農,壇東有旗纛,廟南有籍 田。」

洪武二年,始定嶽鎮海瀆山川之祀。

按《春明夢餘錄》:洪武二年,以嶽鎮海瀆山川諸神止 合祀於城南諸神享祀之所,未有壇壝等祀,非隆敬 神祇之道。命禮官考古制以聞。禮官奏:「嶽鎮海瀆之 祀,虞舜以四仲月巡狩,而祭四嶽。東嶽曰泰山,四嶽 之宗也,故文曰岱宗,南嶽曰衡山,西嶽曰華山,北嶽曰恆山,而未言五嶽。《王制》曰:『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 五嶽四瀆,始有五嶽之稱,蓋以中嶽、嵩山並列。又《周 官·小宗伯》:「兆四望於四郊」,鄭元謂四望為四嶽四瀆。 四瀆者,江、河、淮、濟也。四鎮者,東曰沂山,西曰吳山,南 曰會稽,北曰醫巫閭。《詩》又曰:「巡狩而祀四嶽河海,則 又有四海之祭。」蓋天子方望之祀,無所不通,而嶽鎮 海瀆在諸侯封內,諸侯亦各以其方「祀之。」秦罷封建, 嶽瀆皆領於祀官。及漢復建諸侯,則侯國各祀其封 內山川,天子無預焉。武帝時,諸侯或分或廢,五嶽皆 在天子之邦。宣帝時,嶽瀆始有使者持節祀之禮。由 魏及隋,嶽鎮海瀆皆即其地立祠,命有司致祭。唐、宋 之制,有命本界刺史、縣令之祀,有因郊祀而望祭之 祀,又有遣祭之祀。元遣使祭嶽鎮海瀆,分東西、南、北、 中為五道。其天下山川之祀,《虞書》:「望於山川,遍於群 神。」《周頌》曰:「懷柔百神。」《周禮小宗伯》:「兆山川、丘陵墳衍, 各因其方。」《王制》:凡山川之小者,其祭秩視伯子男。劉 向謂:山川能生物,出雲雨,施潤澤,品類以百數,故視 伯子男。其在諸侯封內者,諸侯又自祭之。如楚祭睢 漳,晉祭「惡池」,齊祭「配林」是也。秦罷封建,則皆領於祠 官焉。由漢唐以及宋、元,嶽鎮海瀆之外,又有其餘山 川之祀,不獨嶽瀆也。今國家開創之初,嘗以嶽鎮海 瀆及天下山川與太歲、風雲雷雨、城隍皆祀於城南 享祀之所,既非專祀,又室而不壇,非理所宜。夫海嶽 之神,其氣本流通暢達,無有限隔。今宜以「嶽、鎮、海、瀆 及天下山川,與太歲、風雲、雷雨、城隍合為一壇,春秋 祀之。」詔可。

洪武三年、合祀泰山於山川壇,始正嶽鎮海瀆封號。 按《明會典》:「東嶽、泰山,洪武三年春秋合祀於山川壇。」 是年,正嶽鎮、海瀆、城隍諸神號,合祀太歲、月將、風 雲雷雨、嶽鎮、海瀆、山川、城隍、旗纛諸神。又令每歲用 「驚蟄、秋分。」各後三日,遣官祭山川壇諸神。是日,上皮 弁服御奉天殿,降香中嚴,坐殿上。獻官復命解嚴還 宮。

按《日知錄》:「洪武三年六月癸亥詔曰:『五嶽、五鎮、四海、 四瀆之封,起自唐世,崇名美號,歷代有加。在朕思之, 則有不然。夫嶽、鎮海瀆皆高山廣水,自天地開闢以 至於今,英靈之氣萃而為神,必皆受命於上帝,幽微 莫測,豈國家封號之所可加?瀆禮不經,莫此為甚。至 如忠臣烈士,雖可加以封號,亦惟當時為宜。夫禮所 以明神人,正名分,不可以僭差。今宜依古定制,凡嶽 鎮海瀆並去其前代所封名號,止以山水本名稱其 神,郡縣城隍神號一體改正。歷代忠臣烈士,亦依當 時初封以為實號。後世溢美之稱皆與革去。庶幾神 人之際,名正言順,於禮為當,用稱朕以禮事神之意』。」 其《東嶽祝文》曰:「神有歷代之封號。」予詳之再三,畏不 敢效,可謂卓絕千古之見。

按《春明夢餘錄》:是年夏六月,始正嶽鎮海瀆及各城 隍等稱號,惟孔子之封不改。遂詔為制:「一、五嶽之神: 稱東嶽泰山之神、中嶽嵩山之神、西嶽華山之神、北 嶽恆山之神、南嶽衡山之神。」一、「五鎮,稱東鎮沂山之 神、南鎮會稽山之神、中鎮霍山之神、西鎮吳山之神、 北鎮醫無閭山之神。」一、「四海,稱東海之神、南海之神、 西海之神,北海之神。一、四瀆,稱東瀆大淮之神,南瀆 大江之神,西瀆大河之神,北瀆大濟之神。一、各處府 州縣城隍,稱某府城隍之神,稱某州城隍之神,某縣 城隍之神。一、歷代忠臣烈士,並依當時初封名爵祿。 某之神餘祠無功於民,不應祀典者,一切禁罷。」降詔 云:「五嶽、五鎮、四海、四瀆之封,起自唐世。崇名美諡,歷 代有加,瀆祀不經,莫此為甚。至於忠臣烈士,雖可加 封號,亦惟當時為宜。今依古定制,凡嶽、鎮、海、瀆並去 前代所封名號。山水以山水本名稱其神,郡縣城隍 神號一體改正。歷代忠臣烈士,亦依當時初封以為 實號。後世諡封美稱,皆與革去。其孔子明先王之要 道,為天下師,以濟後世,非有功一方一時者比。所有 封爵,仍因其舊。」遂為令。未幾,復降儀注。凡府州縣新 官到任,必先宿齋城隍廟,謁神與誓,在陰陽表裡,以 安下民。而祠祀之文,禮儀之詳,備載《大明集禮》。 洪武七年,令禮部頒祭嶽鎮海瀆儀於所在有司。 按《明會典》:嶽鎮海瀆東嶽泰山,山東泰安州祭西嶽 華山,陝西華陰縣祭中嶽嵩山。河南河南府祭南嶽 衡山。湖廣衡州府祭北嶽恆山。直隸真定府祭東鎮 沂山,山東青州府祭西鎮吳山。陝西隴州祭中鎮霍 山,山西平陽府祭南鎮會稽山。浙江紹興府祭北鎮 醫巫閭山。遼東祭東海,山東萊州府祭西海。山西蒲 州祭南海,廣東廣州府祭北海。河南懷慶府祭江瀆。 四川成都府祭河瀆。山西蒲州祭淮瀆。河南南陽府 祭濟瀆。河南懷慶府祭

按《圖書編》,「洪武七年,令祭山川諸神於春秋仲月上 旬擇日,復又以孟春郊祀,時諸神既預祭,壇內一定 以仲秋祭社稷後擇日祭」

洪武十年。令山川等七壇。上親行禮。餘以功臣分祀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十四年、令祀山川、以文職長官行禮

按《明會典》:「洪武十四年,令在外祭山川等神,以文職 長官一員行禮,武官不預。如軍民指揮使司,則從本 司行之。」

洪武二十一年、令山川於仲秋一祭

按《明會典》:「洪武二十一年,各設壇於大祀殿,以孟春 從祀山川壇惟仲秋一祭。」

成祖永樂五年遣王羽祭神本山立祠建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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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大政紀》:永樂五年三月甲子,督木工部尚書宋禮 奏,有大木數株,不藉人力,一夕出大谷,達於江,蓋川 之靈相之,賜其山名神木山,遣禮部郎中王羽致祭, 建祠立碑,命侍讀胡廣撰碑文。

永樂六年,敕「皇太子攝祭山川。」

按《明會典》:「永樂六年,駕幸北京,東宮監國。凡山川之 神,預期敕皇太子攝祭。」

永樂八年二月,「祭居庸山。」

按《大政紀》,「永樂八年二月己酉,車駕次龍虎臺,遣行 在太常寺少卿朱焯祭居庸山。」

永樂十八年、建「山川壇。」

按《明會典》:「永樂中,建山川壇。位置陳設,悉如南京舊 制。惟正殿鍾山之右,增祀天壽山神,帛用黑色,加爵 篚各一。」

按《春明夢餘錄》:「山川壇在正陽門南之右,永樂十八 年建,繚以垣牆,周圍六里。」

孝宗弘治元年令太嶽太和山油燭香炷布政司照例應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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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會典》。弘治元年,令湖廣太嶽太和山祀神油燭 香炷,布政司照例每三年一次,於夏稅內酌量泒收, 陸續送山應支。

世宗嘉靖 年陳棐請正嶽鎮祀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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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續文獻通考》:嘉靖初,科臣陳棐題請正嶽祀,略曰: 「真定府曲陽縣有北嶽恆山廟,為朝庭秩祀之所。及 查其實,恆山在迤北渾源州,南北相去甚遠,俗傳曾 有飛石一方,自恆山坎中飛來,墜於曲陽,故立廟祀。 今其廟扁有飛石殿,臣竊疑之。」臣考《舜典》,「十有一月, 巡狩至於北嶽。」《周禮》載恆山為并州之鎮,《水經》謂北 嶽為元嶽。《天文志》:「大梁析木以負北海,其神主恆山。」 三代而下,歷漢、唐、隋,俱於此致祭。石晉失燕雲十六 州之地,宋未能混一,北為契丹所據,無緣至幽薊之 域,而睹所謂北嶽者,所以止得祭之於曲陽,詭言飛 石之謬,以粉飾其削弱之跡耳。然宋都汴,而真定在 汴京之北,以為北門,不得已權宜祭之,猶之可也。我 太祖高皇帝統一華夏,奄有萬方,首定嶽鎮海瀆之 號,但時都金陵,真定迥在京師之北,所以因循,未曾 釐正。我成祖文皇帝建都北平,而真定已在京師之 南,使當時有禮官建明,顧有南面而登,踵宋人削弱 之跡哉?臣因此而論及五嶽焉。臣觀《祀典》載:「嵩山中 嶽在河南登封縣,泰山東嶽在山東泰安州,衡山南 嶽在湖廣衡山縣,華山西嶽在陝西華陰縣,祠祀皆 近在本山之麓,而恆山北嶽則即此,大同府東南渾 源州是也。今不惟北嶽之祀缺謬,而東嶽行祠遍天 下,尤為惑妄。乞將渾源州北嶽、恆山定為秩祀之所, 其廟制量加修拓,以後凡遣告祈請,皆詣此致祭。其 曲陽」《祠廟》,但令有司致祭。《飛石殿扁》,并令改撤。凡東 嶽行祠,除京師及齊魯之境外,其餘量改書院、社學, 仍不許加修刱建,以昭皇上釐正典禮之盛,則治道 幸甚。

嘉靖八年定「親祀山川、服皮弁。」

按《明會典》,「嘉靖八年,令凡親祀山川等神,皆用皮弁 服行禮,以別於郊廟。」先是,改山川為「中祀。嘉靖中,凡 山川皆天子親祀,國有大事,則遣官祭告。」

嘉靖十年,號鍾山曰「神烈山。」

按《明會典》,「嘉靖十年,建天神地祇壇於先農壇之南。 天神在左,南向;地祇在右,北向。附祖陵基運山、皇陵 翊聖山、顯陵純德山神於地祇壇。」并號鍾山曰「神烈 山。」

嘉靖十一年、改山川壇為「天神地祇壇。」

按《明會典》:「神祇壇,國初建山川壇於天地壇之西。永 樂中,北京山川壇成。嘉靖十一年,即其地為天神、地 祇壇。」神壇方廣五丈,高四尺五寸五分,四出陛,各九 級。壝牆方二十四丈,高五尺五寸,厚二尺五寸。櫺星 門六,正南三,東、西北各一。內設雲形青白石龕四於 壇北,各高九尺二寸五分。祇壇面闊十丈,進深六丈, 高四尺,四出。陛各六級。壝牆方二十四丈,高五尺五 寸,厚二尺四寸。櫺星門亦如神壇。內設青白石龕、山 形三水形二於壇北。先擬設於壇南,北向,後改各高 八尺二寸。左從位《山水形》各一於壇東,右從位《山水 形》各一於壇西,各高七尺六寸。又令神祇壇三年一 親祭。

按《圖書編》,嘉靖十一年,釐正祀典,改山川壇為天神地祇壇。祭期歲,仲春、秋上旬擇日行事。今定上巳日, 獻官齋戒省牲,並同社稷儀注。正祭日,將行禮,起鼓 初嚴,遍燃庭燎香燭;鼓再嚴,執事者各序立於兩階。 鼓三嚴,贊引引各獻官立竢行禮。通贊唱:「執事者各 司其事。」陪祭官各就位。獻官就位,迎神,鞠躬,拜,興,拜, 「興,拜,興,拜,興,平身奠帛,行初獻禮。」贊引唱:「詣盥洗所」, 搢笏,出笏,「詣酒樽所。」司樽者舉羃酌酒,詣境內山川 神位前跪,搢笏,奠帛、獻爵,出笏,俯伏,興,平身。詣讀祝 位,跪。通贊唱:「眾官皆跪。」贊引唱:「讀祝。」通引同唱:「俯伏、 興,平身。」贊引唱:「復位。」通贊唱:「行亞獻禮。」贊引唱:「詣酒 樽所。」司樽者舉羃酌酒,詣境內山川神位前跪,搢笏, 獻爵,出笏,俯伏;興、平身,復位。通贊唱:「行終獻禮。」贊引 唱:「詣酒樽所」,司樽者舉羃酌酒,詣境內山川神位前 跪,搢笏,獻爵,出笏,俯伏;興,平身,復位。通贊唱:「飲福受 胙。」贊引唱:「詣飲福位」,搢笏;跪,飲福酒,受胙,出笏;俯伏; 興,平身,復位。通贊唱:「鞠躬,拜」,興、平身。徹饌送神,鞠躬 拜,興、平身。讀祝者捧祝、進帛者捧帛、各詣燎所。望燎。 贊引唱「詣望燎位。」通贊唱「焚帛。禮畢。」

嘉靖十八年南巡,祭嶽瀆之神。

按《明會典》:「嘉靖十八年,南巡經過處所,真定望祭北 嶽恆山之神,用牛犢羊豕。上具常服行禮如常儀。五 府九卿、巡撫大臣吉服陪拜。衛輝遣官祭濟瀆之神, 用太牢;鈞州望祭中嶽嵩山之神,用牲犢,俱翰林院 撰祭文。禮如北嶽、南陽,遣官祭五當山之神,用牲犢。 俱翰林院撰祭文。」

穆宗隆慶二年遣官祭西嶽西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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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續文獻通考》:「隆慶二年六月,以陝西地震,命撫臣 張祉告祭西嶽華山西鎮吳山之神。」

隆慶三年三月,遣官祭東嶽。八月,以水災遣官告祭 河、濟、嶽、鎮諸神。

按《續文獻通考》:「隆慶三年三月,遣太常寺官祭東嶽 泰山之神。八月,以洪水為患,命總督河道都御史翁 大立祭大河大濟之神。巡撫鳳陽等處侍郎趙孔昭 祭大江大淮之神。巡撫山東都御史姜廷頤祭東嶽 泰山東鎮沂山之神。巡撫都御史谷中虛祭東海南 鎮會稽之神。巡撫保定都御史朱大器祭北嶽恆山 之神。」

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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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會典》。順治初定。

天神

地祇壇在正陽門南以

嶽鎮海瀆、陵山,京畿天下名山大川之神為地祇。

歲有常祭。今每歲常祭儀俱罷,惟遇旱澇、遣官致祭

一、遣官致祭、由禮部題請

一前期一日、太常寺官用白紙糊版、墨書祝文、送至壇內神庫奉安如常儀

一陳設

五嶽

五鎮

啟運山

天柱山

隆業山

昌瑞山

四海

四瀆

京畿名山大川、《天下名山大川》、共為八壇,《禮神制》。

帛二十五,青三,黃二,黑七,白十,紅三,「果品五,鹿醢兔醢酒樽一。」

一祭日、贊引官對引官導承祭官詣盥洗所。盥手畢、導至拜位前立。典儀唱「執事官各司其事。」 贊引官贊「就位」 、承祭官就拜位立。典儀唱「迎神。」 贊引官贊陞壇、導至

神位前立。贊跪、上香。承祭官跪。司香官跪進於案

左。承祭官上柱香、又三上塊香、畢、興。贊復位。贊跪、叩頭。承祭官行三跪九叩頭禮。興。典儀唱奠帛、行初獻禮。執事官於各

神位前分獻。獻帛官一跪三叩頭、退。獻爵官不叩

獻畢,讀祝官詣祝案前,一跪三叩頭,請祝版立。贊引官贊「跪。」 承祭官、讀祝官皆跪。典儀唱「讀祝!」 讀祝官讀畢,興,捧祝版跪安帛匣上三叩頭,退。贊引官贊「叩、興。」 承祭官行三叩頭禮,興。典儀唱「行亞獻禮。」 與初獻同。獻畢,典儀唱「行終獻禮。」 與

亞獻、同獻畢,典儀唱:「送神。」 贊引官贊:「跪,叩頭。」 承祭官行三跪九叩頭禮,興。典儀唱:「捧祝帛各詣燎位。」 承祭官轉立東旁;俟祝帛過訖,復原位立。贊引官贊:「詣望燎位。」 承祭官至燎所,祝帛焚半。贊引官贊:「禮畢。」 各退。

凡各處嶽鎮海瀆恭遇

登極、「親政」、「尊加」

徽號。《冊立》

東宮一應慶賀大典、頒布

恩詔、必遣官分行祭告。每年仍令有司以時致祭。其

「餘山川載在祀典」 者,俱令有司歲時致祭。

東嶽泰山、山東泰安州祭

西嶽華山、陝西華陰縣祭

中嶽嵩山、河南登封縣祭

南嶽衡山、湖廣衡山縣祭

北嶽恆山、山西渾源州、祭

東鎮沂山、山東青州府祭

《西鎮吳山》、陝西隴州祭

中鎮霍山山西霍州祭

《南鎮會稽山》、浙江會稽縣祭

《北鎮醫巫閭山》、遼東廣寧衛祭

東海山東萊州府祭

西海山西蒲州祭

南海廣東廣州府祭

北海河南濟源縣祭

河瀆山西蒲州祭

江瀆四川成都府祭

淮瀆河南唐縣祭

濟瀆河南濟源縣祭

一、「內閣撰《擬祭文》。」

一,工部「造香亭罩袱緞袱」 等項。

一「戶部備降真香」 、「速香」 等項。

一太常寺備制帛

一、遣內閣、宗人府、翰林院、詹事府、六部、都察院、卿寺、鑾儀衛等衙門、滿、漢侍郎以下四品以上堂官、開列職名具題。

欽點差往致祭。

一欽天監選擇吉日、先期致齋一日。至期早、禮部太常寺官、陳設祭文香帛於 中和殿、恭請

皇上陞殿、閱畢遣行。

一祭品「牛一、羊一、豕一豋二、籩豆各十、簠簋各二。」 酒燭俱行該地方司府官備辦

一咨直隸巡撫

一照會江南、浙江、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湖廣、四川、廣東各布政司。

一劄山海道

順治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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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會典》。「順治三年,題准特封」

黃河神,為「顯佑、通、濟、金、龍四大王之神。」

運河神為延休顯應分水龍王之神。令河道總督

致祭《祭文》、內院撰給祭品。地方官備辦。

順治八年

《大清會典》:「順治八年,以親政,遣官祭告嶽鎮海瀆。」

是年恭上

「昭聖慈壽皇太后尊號、遣官祭告。」凡七員

一,差陝西、四川等處。

西嶽

西鎮

江瀆

一差山東等處

東嶽

東鎮

東海

一差河南等處

中嶽

北海

濟瀆

淮瀆

一差江南湖廣等處

南嶽

一,差浙江、廣東等處。

南鎮

南海

一差直隸山西等處

北嶽

中鎮

西海

河瀆

一差遼東

北鎮

====康熙六年====《大清會典》。康熙六年

皇上親政。七月,遣官祭告嶽鎮海瀆等八處,凡八員。

南鎮、南海分為二差,餘如舊。

康熙十四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四年,冊立。

東宮遣官祭告「嶽鎮海瀆」 、

《山東嶽鎮海三》遣官一員。

陝西嶽鎮二、四川瀆一。遣官一員

河、「南嶽海瀆四」 、遣官一員

湖廣「嶽」 「一」 ;《廣東;海》「一」 、遣官一員

山西嶽鎮海瀆、四、遣官一員

「浙江」 鎮一,遣官一員。

廣寧鎮一遣官一員

直隸望祭二遣官一員

康熙十六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六年,以「長白山」係

祖宗發祥重地、照嶽鎮例、封為「長白山之神。」每年春秋

二祭令寧古塔將軍遣官在「吳喇」 地方設幄望祭。如遇吉禮,遣官祭告。五嶽、五鎮亦遣官至「吳喇」 地方望祭,與北鎮為一差。其祭文由翰林院撰擬,應用犧牲器皿、帳幄等項,俱

盛京禮工二部備辦

康熙十八年

《大清會典》:「洞庭湖神,康熙十八年議准封為洞庭湖。」

之神、遣官齎香燭前往讀文致祭。《祭文》由翰林院撰擬、香帛由太常寺備辦、遣禮部司官前往致祭。一應禮儀、俱照黃河神例行

康熙十九年

《大清會典》:「天妃,康熙十九年議准封為『護國庇民妙』。」

靈昭應弘仁普濟天妃、遣官獻香帛、讀文致祭。祭文由翰林院撰擬、香帛由太常寺備辦、遣禮部司官前往致祭。一應禮儀俱照黃河神例行。康熙二十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年,滇南蕩平,遣官祭告嶽鎮海。」

瀆、分嶽、鎮海、瀆為八差。於所遣正祭各官外每處遣看守香帛祭文官各一員。於禮部太常寺筆帖式內移取。又每差給黃緞傘一柄、御仗一對、纛一對。欽差牌一對。

康熙二十二年

《大清會典》:「雞公山神,康熙二十二年,覆准以兵駐永」

「興雞公山神顯應」 ,焚香素饈,供奉讀文致祭。寺門懸掛。

敕建牌匾。內有

「真武之神。」 「現在祀典」 、封為

北極佑聖真君,亦供獻香帛,讀文致祭。其香帛由

太常寺備辦。遣禮部司官一員、前往致祭。仍令該地方官每年春秋二次致祭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三年。

皇上東巡、於泰安州嶽廟致祭。

東嶽泰山之神。前期太常寺題請讀祝官祝文、由

內閣撰擬、發太常寺、用白紙糊版、黃紙鑲邊、墨書不填

御名。太常寺官具補服捧送廟中、安設祝案上。其

神位前陳設禮神制帛一、青色圓降真柱香一炷。

「《黃速》香一觔、白磁爵三,由太常寺預備。」 牛一、羊一、豕一、豋一、鉶二、簠二、簋二、籩十、豆十、酒一尊、燭二對、燈十盞,由地方官預辦。陳設畢,禮部、太常寺堂官奏請。

皇上躬詣行禮。

上陞輦、儀仗全。設扈從王以下內大臣、侍衛文武官。

三品以上、及地方文官知府以上、武官副將以上、俱陪祀。其餘文武各官、俱於

行宮前兩旁跪送

上入廟。至二門降輦。贊引官對引官導

上入殿中門、至拜位前立。典儀唱「執事官各司其事。」

贊引官奏就位

上就拜位立。典儀唱迎神。司香官捧香盒前進。贊引

官導

上詣香案前立。司香官跪於

上右。贊引官奏「上香。」

上舉柱香上爐內。又三上塊香畢。贊引官奏「復位。」 上復拜位立。贊引官奏「跪、叩、興。」

上行二跪六叩頭禮。興。陪祀王以下各官俱隨行禮。

畢。典儀唱「奠帛。行初獻禮。」 捧帛官至

神位前奠帛、三叩頭退。次捧爵官至

神位前立。獻爵畢。次讀祝官至祝案前、一跪三叩。

頭捧祝版就案旁立。贊引官奏「跪。」

上跪。陪祀王以下各官、及讀祝官俱跪。贊引官贊讀

祝。讀。祝官讀畢。捧祝文至

神位前跪安帛匣內、三叩頭退。贊引官奏「叩、興。」

上行三叩頭禮。興。陪祀王以下各官俱隨行禮畢。典

儀唱「行亞獻禮。」 捧爵官獻爵於左、如初獻儀。典儀唱「行終獻禮。」 捧爵官獻爵於右,如亞獻儀。典儀唱「送神。」 贊引官奏「跪、叩、興。」

上行二跪六叩頭禮。興。陪祀王以下各官俱隨行禮。

畢。典儀唱「捧祝帛恭詣燎位。」 捧祝帛官至。

神位前、跪捧祝帛三叩頭。司香官跪取柱香、不叩

依次捧送燎位

上轉立東旁。俟祝帛香過。仍復拜位立。祝帛焚半。贊

引官奏禮畢

上陞輦還。

行宮不陪祀文武各官、俱於宮前排班跪迎。候

駕過。各退。

又是年東巡、遣官祭告嶽鎮海瀆等處。其應差各官開列俱題。

欽點、併遣看守香帛官、俱與二十年同

又遣官致祭河神祝文,由內閣撰擬,發太常寺,用白紙糊版,黃紙鑲邊,墨書。所用供品:「禮神制帛一,白色圓降真柱香一炷,黃速香一觔,由太常寺預備羊一、豕一、籩十、豆十、簠二、簋二,白磁爵三、酒一尊、燭臺三對,由地方官備辦。」 《行禮儀注》,與祭火神廟同。

地祇壇告祭圖北向

地祇壇告祭圖北向

地祇壇告祭陳設圖

地祇壇告祭陳設圖

山川祀典部彙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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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

《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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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諸 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

陳注「《視三公》,視諸侯」,謂視其饔餼牢禮之多寡,以為牲器之數也。

《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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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春之月,乃修祭典,命祀山林川澤。

仲夏之月,命有司為民祈祀山川百源。

陳注山者,水之源,將欲禱雨,故先祭其本源。

仲冬之月,天子命有司「祈祀四海大川、名源、淵澤、井 泉。」

陳注冬令方中,水德至盛,故為民祈而祀之也。

季冬之月,乃畢山川之祀。

《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土田之數,而賦犧牲,以共 山林名川之祀。」

《禮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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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因天事天,因地事地。」「因名山升中於天,因吉土 以饗帝於郊。」「升中於天」而鳳凰降,龜龍假,「饗帝於郊」 而風雨節,寒暑時。

名,猶大也,升上也。中,猶成也。謂巡守至於方嶽,燔柴祭天,告以諸侯之成功也。《孝經說》曰:「封乎泰山,考績燔燎;禪乎梁甫,刻石紀號也。」泰山,謂方嶽也。巡守至於方嶽,燔柴祭天,告以諸侯之成功也,此所謂封禪也。太平乃封禪,其封禪必因巡守而為之。若未太平,但巡守而已。其未太平,巡守之時,亦燔柴以告之。故《王制》說天子巡守,必先柴告太平。巡守之時,初到方嶽,以燔柴告。至之後,乃考諸侯功績,乃封土為壇,更燔柴祭天,告諸侯之成功也。此唯泰山為之,餘嶽則否,其巡守則每嶽皆至也。而皇氏云「太平乃巡守。」案《詩·頌時邁》:「巡守告祭柴望。」《時邁》,武王之詩,而有巡守之禮。武王未太平,何得云太平乃巡守?其義非也。《孝經說》云至「刻石紀號」,皆《孝經緯》文也。「封乎泰山」者,謂封土為壇,在於泰山之上。「考績燔燎」者,謂考諸侯功績,燔柴燎牲,以告天,「禪乎梁甫」者,禪讀為墠,謂除地為墠,在於梁甫以告地也。梁甫是泰山之旁小山也。「刻石紀號也」者,謂刻石為文,紀錄當代號諡。案《白虎通》云:王者易姓而起,必升封泰山何?報告之義。所以必於泰山何?萬物之所交代之處也。必於其上何?因高告?高順其類,故升封者,增高也;下禪梁甫,之基廣厚也。刻石紀號者,著己之功績以自勸也。增泰山之高以報天,附梁甫之基以報地。或曰,封者,金泥銀繩,或曰,石泥金繩,封之印璽。故孔子曰:「封泰山,觀易姓而王,可得數者七十有餘。」三皇禪於繹繹之山,五帝禪於亭亭之山,三王禪於梁甫之山。繹繹,無窮之意。禪於有德者,而居之無窮已。亭亭者,制度審諦,道德著明。梁甫者,梁,信也;甫,輔也。信輔天地之道。今案《書》說,禪者,除地為墠,而《白虎通》云:「禪以讓有德。」其義非也。按《史記·封禪書》:齊桓公欲行封禪,管仲諫止,辭云:「自古封禪七十二家,夷吾所識十有二焉。昔有無懷氏封泰山,禪云云;伏犧氏封泰山,禪云云;神農、炎帝、黃帝、顓頊、帝嚳、堯、舜、禹、湯、周成王皆封泰山,唯禹禪會稽,成王禪社首,其餘皆禪。」云云者,亦泰山旁小山名也。但《白虎通》與《史記》禪處不同,未知孰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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