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卷 |
第一卷目錄
考工總部彙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則 炎帝神農氏一則 黃帝有熊氏一則 少昊金天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有虞氏〈帝舜一則〉
夏〈大禹一則〉
殷〈總一則〉
周〈總一則〉
考工典第一卷
考工總部彙考一
编辑上古
编辑太昊伏羲氏始取易象以制器
编辑按《易經繫辭》:「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 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 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 之情,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
〈大全〉程子曰:聖人制器,不待見卦而後知象,以眾人由之而不能知之,故因卦以示之耳。
炎帝神農氏始課工定地置城邑設陶冶
编辑按《路史》神農氏謂木器液,金器腥脭。人飲於土而食 於土,於是大埏埴以為器而人壽。
〈注〉「陶冶之事始於遂人」,蓋有人事則有之,古聖人每創一事,必盡其變而後已。是故室立則有宮隅門牆之制,谷藝而烹蒸杵銍之用,興槌輪為大輅之始。理勢之來,事有必至此。遂人出火,而陶冶之事有不待於後世也。
謂「人之生,穀為主」,於是斲木為耜,揉木為耒,而戒之 耕。乃命赤冀創捄鈇,為杵臼,作刞耨錢,鎛梋鬵井竈, 以濟萬民。《刳》。以蒸。以民始播食而不胜。
〈注〉《赤冀》即赤糞,一作「赤制」,炎帝臣。
於是「辨方正位,經土分域,乃課工定地,為之城池」以 守之。
黃帝有熊氏始建宮室命甯封等作諸器物以利民用
编辑按《路史》:「有熊氏乃廣宮室,壯堂廡,高棟深宇,以避風 雨。作合宮,建鑾殿,以祀上帝,接萬靈,以采民言。」
〈注〉合宮即明堂。其制:中有一殿,四面無壁,茅蓋通水,水圍宮垣為複道,上有樓,從西南入,名「崑崙」,天子從之入,以祭祀,殿其堂,宮其總名也。
《四阿反坫》。《亢》。即庫臺,設移旅,楹複格內階幽陛, 提《唐山》,廧樀幹,惟工斲其材而礱之。乃命甯封為陶 正《赤將》,為木正,以利器用。
〈注〉《列仙傳》:「有神人遇封教為五色煙,黃帝封為陶正赤將,子一曰繳父。」
「重門擊柝,備不速客。」命邑夷法斗之周旋,魁方標直, 以攜龍角。為帝車大輅,故曲其輈,紹大帝之衛。於是 崇牙交旂,羽搊㩧槊,櫑劍華蓋,屬車副乘,記里司馬, 以備道哄。
〈注〉<《晉志>》:「聖人見秋蓬孤轉,杓觿旁建,乃作輪輿,
命馬師皇為牧正臣,胲服牛,始駕,而僕蹕之御全矣。」
少昊金天氏設鳲鳩氏為司空鶻鳩氏為司事又以五雉為五工正
编辑按《左傳昭公十七年》:「秋,郯子來朝,公與之宴。昭子問 焉,曰:『少皞氏鳥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 昔者黃帝氏以雲紀,故為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 紀,故為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為水師而水 名;大皞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我高祖少皞摯 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為鳥師而鳥名。鳳鳥氏, 歷正也;元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 司啟者也;丹鳥氏,司閉者也;祝鳩氏,司徒也;鴡鳩氏, 司馬也;鳲鳩氏,司空也』。」
〈注〉《鳲鳩》,鴶鵴也。鳲鳩平均,故「為司空平水土。」〈疏〉《毛傳》云:「鳲鳩之養其子,朝從上下,莫從下上,平均如一。」是鳲鳩平均,故為司空。《尚書舜典》云:「伯禹作司空。帝曰:『禹,汝平水土,惟時懋哉』。」是司空主平水土也。
《爽鳩氏》,司寇也。《鶻鳩氏》,司事也。
〈注〉《鶻鳩》,鶻鵰也,春來冬去,故為「司事。」〈疏〉國家營事,繕治器物,一年之間,無時暫止,故以此鳥名司事之官也。司事,謂營造之事,於六官皆屬司空。此司空、司事各為一官者,古今代異,猶如《舜典》「司空與共工」各為一官也。
五鳩,鳩民者也。五雉,為五工正。
〈注〉《五雉》,雉有五種:西方曰鷷雉,東方曰鶅雉,南方曰翟雉,北方曰鵗雉,伊洛之南曰翬雉。〈疏〉賈逵云:「西方曰鷷雉,攻木之工也;東方曰鶅雉,摶埴之工也;南方曰翟雉,攻金之工也;北方曰鵗雉,攻皮之工也。伊洛而南曰翬雉,設五色之工也。」樊光註《爾雅》,「四方之雉配工亦與賈同,唯翬雉不配工耳。」按:賈、樊所言之工出於《考工記》,而《考工記》更有刮摩
「之工」 ,凡有六工,非唯五也。
「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
〈註〉《夷》,平也。〈疏〉正義曰:雉聲近夷,雉訓夷,夷為平,故以雉名工正之官,使其利便民之器用,正丈尺之度,斗斛之量,所以平均下民也。樊光、服虔云:「雉者,夷也。夷,平也。使度量器用平也。」
陶唐氏
编辑帝堯命垂為工以利器用
编辑按《路史》:「帝堯命倕為工,作和鍾,利器用。」
有虞氏
编辑帝舜仍以垂為宗工
编辑按《書經舜典》:「帝曰:『疇若予工』?僉曰:『垂哉』!帝曰:『俞,咨!垂, 汝共工』。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帝曰:『俞,往哉,汝 諧』。」
〈蔡傳〉若順其理而治之也。《曲禮》六工,有土工、金工、石工、木工:、獸工、草工。《周禮》有攻木之工,攻金之工,攻皮之工,設色之工,摶埴之工,皆是也。垂,臣名。有巧思、殳、斨伯與三臣名也。殳以積竹為兵,建兵車者。斨,方銎,斧也。古者多以其所能為名。〈大全〉張氏曰:「守法信度,因聖人創作之制而持循之,此之謂若。」新安陳氏曰:「《垂》之巧,因萬物自然之理而為之,行所無事之大智大巧耳,豈若後世之器械技巧咸精,其能作為淫巧以蕩上心之比哉!」
按《路史》:「帝舜以垂為宗工,辨材楛,利器用。」
〈注〉宗工,司空之職,使之代禹,垂有創物之巧,舉極其精,故《竹矢》猶為後世寶。
夏
编辑大禹始作祭器及食用之器咸備
编辑按《路史》:「禹乃備祭,用簠簋嶡俎,雞彝龍勺。」
〈注〉賀云:「直有腳曰梡。腳中央橫木曰嶡。《有虞》上質,始有四足,夏漸文,橫木為距於足中也。」
彫勒粉澤流,髹其上蔣席。《鞇頗緣》。觴酌有采,籩豆 有踐。
〈注〉《韓子》云:「禹作食器,墨染其外,朱畫其內,縵帛為鞇,蔣席頗緣,觴酌有采,尊俎有飾。」康成云:「赤多黑少為髹。」韋云:「刷漆為髹。」
乃審銓衡,平斗斛,立典則,以貽子孫。
〈注〉所謂「關石和鈞」者。
殷
编辑殷制:天子六工,司空董之,量地與民,計其事而食之。 按《禮記曲禮》:「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獸 工、草工,典制六材。」
〈注〉此亦殷時制也,周則皆屬「司空。土工,陶、旊也;金工,築、冶、鳧、栗、段、桃也;石工,玉人、磬人也;木工,輪、輿、弓、廬匠,車、梓也;獸工,函、鮑、韗、韋、裘也。」唯草工職亡,蓋謂作萑葦之器。
《王制》:「用民之力,歲不過三日。」
〈注〉「用民力」如治城郭、塗巷、溝渠、宮廟之類。《周禮》,「豐年三日,中年二日」,無年則一日而已。若師旅之事,則不拘此制。
司空執度,度地居民,山川沮澤,時四時,量地遠近,興 事任力。
〈注〉「興事任力」,亦謂公家力役之征也。
「凡使民」,任老者之事,食壯者之食。
〈注〉「老者食少而功亦少,壯者功多而食亦多。」今之使民,雖少壯但責以老者之功程;雖老者亦食以少者之飲食,寬厚之至也。
瘖、聾、跛、躄、斷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
〈注〉瘖者不能言,聾者不能聽。跛者,一足廢。躄者,兩足俱廢。斷者,支節脫絕。侏儒,身體短小者也。百工,眾雜技藝也。器,猶能也。此六類者,因其各有技藝之能,足以供官之役使,故遂因其能而以廩給食養之。〈大全〉嚴陵方氏曰:「《百工》則凡執一藝者是也。先王之時,瘖者以之實土,聾者以之司火,刖者以之守囿,刖則跛躄、斷者之類也,侏儒以之扶廬,以至陶者之治埴、匠者之治木,冶氏之攻金、玉人之切玉,所謂各以其器食之也。先王之政必如是,何也?所以使在下者無廢才而人人各得其養,在上者無虛用而事事各極其」精而已。
周
编辑《周制》,「司空掌邦土。大宰使百工飭化八材,定工事之 式。」小司徒則與均人、遂人、遂師皆均其土地人民,以 興徒役。而攻木、攻金、攻皮、設色、刮摩、摶埴之工,仍皆 隸於冬官。
按《書經周官》:「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時地利。」
〈蔡傳〉「《冬官》卿主國空土以居士、農工商四民,順天時以興地利。」按:《周禮:冬官》則記考工之事,與此不同。蓋本闕《冬官》,漢儒以《考工記》當之也。
按:《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職任萬民,五曰百工,飭 化八材。」
〈訂義〉鄭康成曰:「八材:珠曰切,象曰瑳,玉曰琢,石曰磨
「木曰刻,金曰鏤,革曰剝,羽曰析 。」 王昭禹曰:「興事造業之謂工。工,具器者也。故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設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摶埴之工二。夫五材而加皮玉設色,故曰八材。」 八者雖有自然之質,必人工加焉,然後可適用。故待百工飭化。致力以飭之,謂之飭;因形移易謂之化。如致力以飭木,則化之而為舟車之屬;致力以飭金,則化之而為鼎量之屬也 。愚按:《曲禮》曰「天子之六工,典制六材。」 此曰八材者,《曲禮》主夏、商,此主周爾。
以九式均節財用,五曰「工事之式。」
賈氏曰:「工,若考工所作器物 。」 史氏曰:「工事不可闕,有法以制之,則無雕鏤之飾,淫巧之靡。」
《地官》小司徒之職,「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國中及四郊 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數,以辨其貴賤、老幼、廢疾,凡征 役之施舍。」
史氏曰:「國中,王畿也;四郊,畿外也;都鄙,野外也。」 《易氏》曰:「稽國中及四郊、都鄙」 者,舉王畿千里言之也;不言六鄉、六遂、邦甸者,舉上下以見其中 。史氏曰:「夫謂其身,家謂其居。如止知其居,則土著之民在爾,僦寓轉移之民何自知之?此夫家所以兼言也 。」 《易氏》曰:「夫謂上地、中地、下地皆一廛,舉其凡也。家謂上地七人,中」 地六人,下地五人,則其目也 。黃氏曰:「九比,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也,三三比之,故曰九比。小司徒專掌比法,蓋鄉法也。國中,六鄉也。四郊,六鄉之餘邑也。六鄉,四閭之吏。」 《司馬法》:「閭方百里,三萬家,四閭十二萬家。六鄉為七萬五千家,其餘五萬五千家為四郊。此亦大約也。鄉之民雜必比而居之者,使各」 從其類而習其事也。
乃頒《比法》於六鄉之大夫,使各登其鄉之眾寡、六畜、 車輦,辨其物;以歲時入其數,以施政教,行徵令。
王昭禹曰:「《頒比法》者,頒校比之度數也。鄉大夫以歲時登其夫家之眾寡,其校比則有法矣。其比法則自司徒而頒之,鄉大夫則受其法於小司徒而用之 。」 王氏曰:「登者,上其籍也。」
及三年,則《大比》。《大比》則受邦國之比要。
鄭氏曰:「《大比》,謂使天下更簡閱民數及其財物。」 劉執中曰:「三年則大比,謂簡去其老疾不任役者,補其闕落不成伍者 。」 鄭司農曰:「要謂其簿。」
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數:上地,家七人,可 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 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
賈氏曰:均上地、下地等,使得均平,故曰「均土地。」 既給土地,則據土地計,考其人民可任不可任之事,而周遍知其人數 。鄭鍔曰:「將作田役,必先知其可任之人;將以知其可任之人,必先稽其受地之等,蓋因其受地之優劣,足以知其力之有餘不足也。」
凡起徒役,毋過家一人,以其餘為羨。
鄭司農曰:「羨,饒也 。」 王氏曰:「可任者或家三人,二家五人,家二人,而起徒役,毋過家一人。蓋用徒役,不必一時皆遍,計所役久近,取勞佚均而已,不於一役家起二人,所以寬民也。」
「凡用眾庶」,則掌其政教與其戒禁,聽其辭訟,施其賞 罰,誅其犯命者。
《均人》「掌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職,均人民、牛、馬、車輦之 力政。」
鄭鍔曰:「此均地政」 、「均力政」 ,當依康成為征 。黃氏曰:「均人掌均力政,自國中推行之於天下也。《周禮》地職必聯地守、山、川、林、澤、丘陵、墳衍、原、隰五地,其政本通,因其地之多寡、媺惡而均之,必使一夫所受皆足以食其一家,不使有餘,不足相懸絕。是故地政均則地守、地職可均矣。民之作業,必使皆得自盡其力,而後任」 公家之事,為之程等,與貢稅相補除,不使輕重勞逸不相侔。是故「地守、地職均」 ,而後力役可均矣。
「凡均力政」,以歲上下。豐年則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則 公旬用二日焉;無年,則公旬用一日焉。
鄭鍔曰:「《周禮》一經,於徒役之事以為用民之力,事之至大,故屢言之。今觀《均人》視歲上下以為用民之節,不過一日、二日、三日之差,奚為其然?古者龍見而畢務,火見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南至而畢,故衛文公《楚宮》之作,仰占定星之中,詩人以為得其時制,則知力役興於農隙之時,十月之候,營室之中也。一旬而三日,則一月而九日」 ,計冬之三月則二十七日矣。豐年則多用其力,不為虐也。「一旬而二日」 ,則一月六日,計冬之三月則十八日矣,中年減豐年三分之一也。一旬一日,則一月三日,計冬之三月則九日矣,無年減三分之二也。如一歲不過三日,奚必屢言役事之為大乎?
《遂人》掌邦之野。
鄭康成曰:「郊外曰野,謂甸、稍、縣、都。」
以土地之圖經田野,造縣鄙形體之法。「五家為鄰,五鄰為里,四里為酇,五酇為鄙,五鄙為縣,五縣為遂。」
王昭禹曰:「土地之圖,大司徒所建之國。以土地之圖經田野,則以所建之國為井、牧、溝、涂、田、萊之類而經之也 。」 鄭康成曰:「經形體,皆謂制分界也。」 愚按:遂之鄰、里、酇、鄙、縣、遂,與鄉之比、閭、族、黨、州、鄉之法無異。然《司徒》於鄉不說經田野者,以國中民廛接比行保伍之法易,故不必經與造民野處四散,保伍之法難行,復用經田野,造縣鄙,成然後可定民居。若《小司徒》「經土地而井牧田野」 一句,乃是制井田、起軍賦,與制保伍以定民居不同。井邑自四井以下,則以四起數;造縣鄙自五家以下,則以五起數。井天下之田,用丘甸法,比天下之居,用保伍法。故曰:「地不里居,田不井授,終苟道也。」
皆有地域溝樹之,使各掌其政令刑禁,以歲時稽其 人民而授之田野,簡其兵器,教之稼穡。
凡治野以下劑,致甿以田里,安甿以樂昏擾,甿以土 宜,教甿稼穡以興耡,利甿以時器,勸甿以彊予,任甿 以土均平政。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頒田里。 上地,夫一廛,田百畝,萊五十畝,餘夫亦如之。中地,夫 一廛,田百畝,萊百畝,餘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 畝,萊二百畝,餘夫亦如之。
黃氏曰:「《治野》言凡,通乎邦國都鄙。」
「凡治野,夫閒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 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 上有路,以達于畿。」以歲登其夫家之眾寡及其六畜、 車輦,辨其老幼廢疾與其施舍者。
鄭康成曰:「登,成也,猶定也。夫家,猶言男女 。」 王氏曰:「遂人既登其夫家眾寡、六畜、車輦,遂師又以時登,則遂師登之於遂人,遂人登之於小司徒 。」 曹氏曰:「校登必以歲時,蓋前歲之已登者,逮於今則增損不同矣。一時之已登者,越三時則耗亡不等矣。民自生齒以上皆登於版,雖車輦、器械之瑣細,牛馬、六畜之猥冗,無」 不素具於籍,一旦有事,隨取而足。蓋其凡目可稽,而儲備有實,此功用在乎《素講》,所謂「事前定則不困」 者,此也。
以頒職作事,以令貢賦,以令師田,以起政役。
鄭康成曰:「職謂九職,分其農牧、虞衡之職,使民為其事也。《載師》云『以物地事』」 、「『授地職』,互言矣。貢九貢,賦九賦、政役、出徒役 。《易氏》曰:『先職事貢賦而後及於師田、政役,無非因其財力而用之,先王豈徒用其財力哉?愛養斯民於是乎在』。」
若起野役,則令「各帥其所治之民而至。」
賈氏曰:「起野役,若《小司徒》起徒役毋過家一人之類。」 「令各帥其民而至」 者,謂縣正已下。《縣正》云「若將用野民,則帥而至」 ,是縣正受遂人之令也。
以遂之大旗致之。其不用命者誅之。
凡事,致野役而師田作,野民帥而至,掌其政治禁令。
王昭禹曰:「言事而又言師田,則事乃力政之事。」 鄭鍔曰:「國有功役之事,又有師田之事,功役則用當役之人,師田則眾民竭作,故於事言野役,於師田言野民。遂人帥而至,掌政治禁令以齊一之,則眾雖繁,不亂矣 。」 黃氏曰:「事謂司空。事典帥而致於稍人,稍人帥而聽於司馬。」
《遂師》各掌其遂之政令戒禁。
《易》氏曰:「政若頒職,作事以起政役之類。令若令野職、野賦,令野修道之類。戒與禁,則輔此而已。」
以時登其夫家之眾寡、六畜、車輦,辨其施舍與其可 任者。經牧其田野,辨其可食者,周知其數而任之,以 徵財征,以作役事,則聽其治訟。
《易》氏曰:「取其財謂之財征,用其力謂之役事,二者周知其數而任之,故征不病民財,役不傷民力,征不均則有治,治不服則有訟,遂師聽之。」
《冬官考工記》:
趙氏曰:「先王建官,始於天官掌邦治,至冬官而經理之事終矣。名官以冬,此其旨也。工,百工也。考,察也。以其精巧,工於制器,故謂之工;以其所制之器,從而察其善不善,故謂之考。小宰六曰冬官,其屬六十,掌邦事。」 則冬官之事,不止於制器,記者止謂之考工,何也?鄭注云:「此篇司空之官也。《司空篇》亡,漢興,購求千金」 弗得,此前世識其事者記錄以備大數爾。然秦火之後,司空居四民時地利之事亡矣,先儒據所聞者記之而已。今觀所記,如營國為溝洫等事,尚有居四民時地利之遺意,但不若制器之為詳,豈非當時諸儒於先王制器之法,聞之頗悉,故記之特備歟?至於有一二可疑者,意其古制不可悉聞,則間自為說,以補其亡爾。苟於理未大戾,當尊經可也 。鄭鍔曰:「司空之職,用是以考百工之事,其篇亡,其記存。漢儒劉歆校理祕書得之,用以備司空之闕 。」 愚按:漢儒謂《冬官》亡,補以《考工記》,司空果亡乎?以《周官》司空之掌,攷之司空。
未可以為亡也。夫《周官》言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時地利」 ,凡經言田萊溝洫、都邑涂巷者,非邦土而何?農工商賈井里室廬者,非居民而何?桑麻穀粟之所出,山澤林麓之所生,非地利而何?及攷《小宰》言六官設屬,各有六十。今治官之屬六十有三,教官之屬七十有九,禮官之屬七十有一,政官之屬六十有六,意者秦火之餘,簡編脫落,司空之屬,或錯雜五官之中,先儒莫之能辨,遂以《考工記》補之,其實《司空》一官,未嘗亡也。夫《考工記》可以補《周官》者,非三十工之制有合周之遺法也。獨《考工》之序,其議論有源委,非深於道者莫能之。夫論百工之事,不止於工上立說上,而本於王公士大夫,則知工雖末技,非王公發明乎是理,士大夫推而行之,其藝固不能以自成,下而及於商旅農婦,則知工雖有巧,非商旅之懋遷貨賄,農夫之飭力地財,婦工之化治絲麻,其材於何而取給也?創此者有知,述此者有巧,業則傳於世,守功則歸於聖,人工何嘗獨立於天地間,能使器利用便乎?唯此等議論近古,足以發明《聖經之祕,此所以取而為〈補亡〉》之書也。如捨此而索於制度之末,則論周人上輿,奚及乎「上梓」 、「上匠」 之制?論周人明堂,奚取乎「世室重屋」 之制?言「溝洫澮川」 ,非遂人之制也;言「旄旗旟旐」 ,非司馬、司常、巾車之制也。其他纖悉,有不可盡信者甚多,概以為周家之制度,豈其然乎?
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鄭鍔曰:「王、公、士、大夫固可謂國之職,百工、商、旅、農、夫、婦功分各不同,貴賤殊等,乃大宰所授九職中之四者而已,詎可取並列而為六耶?《記考工》者將言百工之事為甚重,故以六職之大,而司空之職有百工之事,亦得參與其中,則百工不可以為賤藝而忽之,故取考工之事以足六職之名,非以農、工、商、旅與王公」 並肩,無復等降也。
坐而論道,謂之「王公。」作而行之,謂之《士大夫》。審曲面 埶,以飭五材,以辨民器,謂之《百工》。
鄭康成曰:「五材各有工,言百,眾言之也 。」王昭禹曰:「五材者,民器資之以有成也。一材不可闕,一器不可廢,則百工之事烏可後哉?」然欲辨民器,必先乎飭五材,欲飭五材必先乎審曲、面埶,惟窺理所在然後能審曲,惟正體所向然後能面埶。五材,天之所生,必致力以修飭之,然後可以為民器。若飭木而為舟車弓廬之屬,飭金而為量鼎劍削之屬,飭土而為甗甑簋,之屬,飭水火而運用之,以成乎眾材之屬,飭材以為器,而民器各有宜焉,不可以不辨。其為輪也,辨其高下之地;其為弓也,辨其安危之人;其為庛也,辨其地之堅柔;其為劍也,辨其士之上下。故曰「以辨民器。」
通四方之珍異以資之,謂之「商旅」;飭力以長地財,謂 之「農夫」;治絲麻以成之,謂之《婦功》。
王昭禹曰:「六職之序,王公制法以示百工者也,士、大夫行法以治百工者也,商旅通物以資百工者也,農夫長財以養百工也,嬪婦化治以成百工也。故王公、大夫之序在百工之上,商旅、農婦功之序在百工之下。」
「粵無鎛,燕無函,秦無廬,胡無弓車?」粵之無鎛也,非無 鎛也,夫人而能為鎛也。「燕之無函也」,非無函也,夫人 而能為函也。「秦之無廬也」,非無廬也,夫人而能為廬 也。胡之無弓車也,非無弓車也,夫人而能為弓車也。
趙氏曰:「粵、燕、秦、胡,地名也;鎛、函、廬,弓車器名也。鎛,治田之器。粵地塗泥,多草薉,而山出金錫,鑄冶之業,田器尤多。以《職方氏》考之,揚州即粵地也,其利金、錫、竹箭,則粵多金錫,信矣。」 函,甲冑之屬。燕近強胡,習作甲冑,則燕地之人能為函也;廬,戈戟之柲,即廬人為廬器也。如今鎗刀之柄,以木之堅強者為之;秦多細木,「善作矜柲」 是也。弓車,射乘以攻戰之器,匈奴無屋宅田獵畜牧,逐水草而居,皆知為弓車是也。人之為藝,必有所短而後見所長,有所拙而後見所巧,今舉國皆能之,所以云「無。」 《新義》云:「段氏為鎛器,函人為甲,廬人為廬器,弓人為弓,車人為車。」 《考工》所以有是五工者,謂人不皆能,故設工以為之。至於粵、燕、秦、胡夫人皆能之,故曰「無。」 非無其工,乃無其名也。
知者創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謂之「工。」
趙氏曰:「此段是推原制器本末先後之序,無所不通之謂智。惟智者明物燭理,所以世間原無此器。智者以心思之妙,理致之精,自我創出來。巧,謂工之巧者,見智者之創,體立而不備,法具而未詳,以其心術之巧,又依舊制上繼述而增修之。創是開端造始之意,述是繼述不作之意。巧者因仍增益之功,至於自祖」 及孫,世世守而勿失,如「函人之子常為甲,弓人之子常為弓」 之類。流傳愈久,則技藝愈精,然後謂之工焉。
《百工》之事,皆聖人之作也。王昭禹曰:「《易》言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蓋百工之事雖形於度數之粗,而天下之至賾寓焉,非聖人孰能作之。」
「爍金以為刃,凝土以為器,作車以行陸,作舟以行水」, 此皆聖人之所作也。
趙氏曰:「《考工》既言百工之事皆聖人之作,又慮無實跡可據,又恐或者見聖人創物制器,將謂窮人力、竭智巧,一切用其使然之功。於此又指其實而言之,見聖人皆順物理自然處。『爍』」 ,謂鎔鑄。金乃堅剛之物,非以火銷爍之,如何能為?刃如劍削戈戟,皆是爍金為之也。凝,注謂「堅也,堅凝是結聚之意。土是散亂之物」 ,非以水凝結之,如何為得器,如陶人為甗,旊人為簋者,皆是凝土為之也。作車作舟亦然。但《考工》獨於「車、輿、舟」 言「作」 者,蓋土與金則就其質而成器,故可爍可凝。至於車、舟,則斷削眾木而後成,其工其器,非一而足。又制度規模,與金土不同,非聖人立為成式,以貽後世,誰能作之也。
天有時,地有氣,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後可以 為良。
王昭禹曰:「陰陽寒暑,在天運之以為時者也;剛柔燥濕,在地化之以為氣者也。萬物盈天地間,得時以生,得氣以成,及其成材,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工有巧。此四者相有以相成,合而用之,闕一不可,故曰合此四者,然後可以為良。是故斬轂之道,必矩其陰陽,其斬陽木,必以仲冬,其斬陰木,必以仲夏。弓人為弓,於冬」 則析幹,於春則液角,於夏則治筋,於秋則合三材,此因天時也。貢金錫責之揚,貢杶幹責之荊,孤桐責於徐,漆枲責於豫,以至鄭之刀,宋之斤,魯之削,吳粵之劍,此因地氣也。相幹欲其赤黑而鄉心,陽聲而遠根;相筋則小簡而長大,結而澤,漆則欲測,絲則欲沈,以至燕之角,荊之幹,妢胡之笴,吳粵之金錫,凡此皆材之美也。輪人為輪,則可規可矩,可水可縣,可權可量。輿人為輿,則員者中規,方者中矩,立者中縣,衡者中水,直者如生,繼者如附。三材既具,巧者和之以為輪。六材既具,巧者和之以為弓。凡此皆工之巧也。
「材美工巧,然而不良」,則不時,不得地氣也。
鄭鍔曰:「世不明寒暑燥濕之理,徒謂吾有美材矣,有工巧矣,不患乎器不良也。而器之成卒不甚善者,上不得天時,下不得地氣而已。是故斬木者必順其陰陽,陽木必斬於仲冬,陰木必斬於仲夏。為弓者必順乎春夏,筋必治於夏,角必液於春。他非無時也,以為非此時則不順乎天,而不足以為良也。為刀必於鄭」 ,為斤必於宋,為削必於魯,為劍必於吳、粵。他非無地也,以為非此地則不得其氣,而不足以為良也。如使其不順天時,不得地氣,雖材美工巧,欲為良詎可得哉!?
橘踰淮而北為枳,鴝鵒不踰濟,貉踰汶則死,此地氣 然也。鄭之刀,宋之斤,魯之削,吳粵之劍,遷乎其地而 弗能為良,地氣然也。
《鄭鍔》曰:「鄭刀、宋斤魯削、吳粵之劍,其為器甚良矣,然遷去其地而作焉,終不若五國制作之善。豈天下之工皆不如五國之工,天下之金皆不如五國之剛哉?地氣非所宜,則雖有良工精金亦莫克使之良也,故曰地氣然也。」
燕之角,荊之幹,妢胡之笴,吳粵之金錫,此材之美者 也。
鄭鍔曰:「燕,幽燕也。燕角之美,別無所見,荊、楚也。《禹貢》荊州貢杶幹栝柏,則材之出於荊者美可知矣。妢胡在楚之旁,《春秋》所言頓子、胡子是也。笴,箭槁也,與槁人所掌之槁一也。吳、粵,揚州之域。《禹貢》揚州貢三品之金,則金錫之出於吳、粵者美可知也。牛未嘗無角而出於燕者;美木可以為弓幹而出於荊者;美竹可」 以為箭,而出於妢胡者美。金錫可以為兵器,而出於吳粵者美。此四材之美者,由土地所宜,特異乎他邦之所產也。
天有時以生,有時以殺,草木有時以生,有時以死;石 有時以泐,水有時以凝,有時以澤,此天時也。
鄭鍔曰:「天之運也,一為春夏而萬物生,一為秋冬而萬物死,此生殺之時也。草木之生也,櫱萌於子,細牙於丑,畢入於戌,該關於亥,此生死之時也。石之解散謂之泐,至堅者莫如石,疑若不能泐矣,然盛暑之氣,鑠石流金,則堅者或至於解散。澤當為釋,至柔者莫如水,疑若不能凝矣,然隆冬沍寒則堅凝而為冰,既」 堅矣,疑若不能釋也。及暖氣和融,則復消釋而為水。凡此皆天時使之然也。惟天之時,寒暑之不常,物之寓形乎天地間者,亦不常如此,則夫工之制器,可不因其寒暑陰陽哉! !趙氏曰:「天時地氣,材美各有定限,而巧出於人之心,斡旋運用,其妙不可指名,故此一段不言工巧。」
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設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摶埴之工二。
賈氏曰:「此一段言工之多少總數 。」 毛氏曰:「凡此諸工,以職多者上,寡者次之,尤寡者為下 。」 鄭康成曰:「攻猶治也 。」 鄭鍔曰:「設色者,敷布其采色也。刮摩,刮去而摩鑢也。」 司農以刮摩為玉工,然玉人、磬人謂之玉工可也。《雕人》以雕刻為事,楖人為楖,矢人為矢,豈亦玉工也哉?然刮摩之工,不止於玉而已 。鄭康成曰:「摶之言拍也。埴,黏土也 。」 鄭鍔曰:「與《禹貢》『徐州『厥土赤埴墳』之埴同。陶旊之工,摶拍黏土以為器坯,謂之摶埴 』。」 王昭禹曰:「天生五材,民並用之,水火金木土是也。加之以皮玉設色,則為八材焉。《九職》所謂百工飭化,八材是也。以土治水,以水治火,然後水火為用;以火治金,以金治木,然後金木為器。皮玉設色之事,亦不離於五者,然後八者之工備,此百工之務也。攻木之工,木工也;攻金之工,金工也;摶埴之工,土工也。金木言其體,摶埴言其用。攻皮之工,以函為主;設色之工,以畫為主,刮摩之工,以玉為主。皮色言其體,刮摩言其用。若夫水火之財,則飭化以運用此六者而已,故於水火不言工 。」 陳用之曰:「此言設色之工五而其實四也。言攻木之工七而其實則八。蓋輪、輿、弓、廬、匠、車、梓七者之外,有輈人焉,其工八明矣。蓋先王置之,其目三十,先儒敘之於攻木之工,遺輈人以畫繪之工為二,遂以足三十之數歟?」
攻木之工,輪輿,弓廬匠,車梓。
趙氏曰:「以下是別其工之職事 。」 鄭司農曰:「此七者,攻木之工官別名也 。」 王昭禹曰:「輪人為輪,輿人為車,弓人為弓,廬人為廬器,匠人為宮室之屬,車人為耒之屬,梓人為筍簴之屬。」 此攻木之工七。
陳君舉曰:「輈人不與其數者,一器而工聚焉者。」
車為多
攻金之工,築冶鳧栗段桃。
王昭禹曰:「築氏為削,冶氏為殺矢,鳧氏為鐘,栗氏為量,段氏為鎛,桃氏為劍。此攻金之工六。」
攻皮之工,《函鮑》《韗韋》裘。
鄭司農曰:「鮑讀為鮑魚之鮑,書或為鞄,《蒼頡篇》有鞄。」讀為歷運之運。 王昭禹曰:「函人為甲,鮑人之事。」人為《皋陶》,韋氏、裘氏闕此。攻皮之工五,
設色之工:畫、繢、鍾、筐、㡛。
鄭司農曰:「㡛讀如芒。芒,禹跡之芒 。」 王昭禹曰:「畫繢之事,官異而職同。鍾氏染羽,㡛氏湅絲,筐氏闕此,設色之工五。」
刮摩之工,玉楖雕矢磬。
鄭司農曰:「楖讀如巾櫛之櫛 。」 王昭禹曰:「玉人之事,磬氏為磬,矢人為矢,楖人、雕人闕此攻玉之工五 。」 趙氏曰:「矢人為《矢鏃》,磬氏為石磬,如摩其耑之類,亦是刮摩而成。」 以此知刮摩之工,不必專指玉。然注云玉工者,以刮摩之工施於玉者為多,故特以一事之所主言之。
《摶埴之工》《陶旊》。
王昭禹曰:「陶氏為甗,旊氏為簋,此摶埴之工。」 《二易氏》曰:「三十工」 ,有以人名者,有以氏名者,有以事名者。惟《畫繪職》獨言所職之事,其他如輪人、輿人之類,則以人名之,謂工以巧為能,不必責之世守也。如築氏、冶氏之類,則以氏名之,謂官有世功,族有世業,必世習之為貴也。言人,則《上經》所謂「工有巧」 是也;言氏,則《上經》所謂「守之世謂之工」 是也。然攻木無稱氏者,攻金摶埴無稱人者,蓋制木必以巧,而金、土貴乎世習,寧非記者深得先王制作之意乎?
有虞氏上陶,夏后氏上匠,殷人上梓,周人上輿。
鄭鍔曰:「此欲言作車之工,故言周人以車為上;欲言周人上車之由,故言虞、夏、商、周四代之主,所尚各異。陶,陶土以為器也。虞氏去古未遠,世質民淳,故貴乎瓦器之質也。《記》曰:『有虞氏之瓦棺』,又曰『泰,有虞氏之尊也』,則虞之上陶可知矣。匠,匠人為宮室、為溝洫者也。夏后荒度土功,卒有天下,故貴乎平土之匠也。《語》」 曰:「禹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 則夏之上匠可知矣。梓,梓人也,攻木以為筍簴,為飲器者也。商人所以上梓者,變虞夏之上器而用木,漸革其質,而趨於禮樂之文也。輿,車也。周人所以上輿者,禮至是而大備用乘車,以嚴貴賤之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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