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54號解釋
←最高法院解字第53號解釋 |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解字第54號解釋》 |
最高法院解字第55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17年3月28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496 頁 | |
查本院第十九號解釋 (見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 係以該赦令與國民政府法令牴觸在各省區歸屬國民政府領域以後即不能援用非專指土豪劣紳案件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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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17年3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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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本院第十九號解釋 (見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 係以該赦令與國民政府法令牴觸在各省區歸屬國民政府領域以後即不能援用非專指土豪劣紳案件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