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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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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1994年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中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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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保定地市合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批复
吉
国务院关于同意吉林省浑江市更名为白山市的批复
川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重庆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桂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钦州地区设立地级钦州市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北海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浙
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台州地区设立地级台州市的批复
湘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大庸市更名为张家界市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撤销益阳地区设立地级益阳市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撤销郴州地区设立地级郴州市的批复
粤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汕头市设立河浦区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肇庆市行政区划设立地级云浮市的批复
豫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撤销南阳地区设立地级南阳市的批复
辽
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锦西市更名为葫芦岛市的批复
鄂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荆州地区、沙市市合并设立荆沙市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郧阳地区、十堰市合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批复
闽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撤销南平地区设立地级南平市的批复
陕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渭南地区设立地级渭南市的批复
鲁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撤销临沂地区设立地级临沂市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撤销德州地区设立地级德州市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撤销牟平县设立烟台市牟平区、莱山区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潍坊市设立奎文区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青岛市市区行政区划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