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文库:版权讨论/存档/2008年

侵犯版权/存档/2007年 侵犯版权存档 2008年 侵犯版权/存档/2009年
这是侵犯版权页面的2008年存档
雷敦龢先生早已同意以公有领域发布--Skjackey tse (对话)(zh@wp) 2008年4月18日 (五) 10:19 (UTC)[回复]
请举证,谢谢。--鸟甲 2008年4月18日 (五) 12:05 (UTC)[回复]
若能举证,请将授权电邮转寄到permissions-en at wikimedia dot org(w:en:Wikipedia:Copyright_problems#Copyright owners who submitted their own work to Wikipedia给的电邮地址)存证。若不能举证,就仍然要删除。--Jusjih 2008年4月20日 (日) 03:01 (UTC)[回复]
  • 零八宪章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属于非法,所以它就无法合法的出版的传播。而它所传达的内容却是符合人类普遍价值标准的,理应得到传播,而且很显然它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多的人能够了解这些内容。所以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这篇作品是属于公有领域的,每一个人都可以不受限制的阅读和传播这个作品。现在以版权的名义变相阻止其出现在维基共享资源,等于对著作权事实上(de facto)的滥用,简直岂有此理。--Mukdener |留言 2008年12月30日 (二) 13:38 (UTC)[回复]
  • Mukdener老兄,您消消气,OK?别假定别人是恶意的,Jusjih说的是您不能在讨论结束之前就每天回退该条目,我相信他就是在考虑版权的技术问题,和政治无关。既然您也说要尊重程序,那就等这个程序走完。大家都在讨论,相信很快就会有共识,而且很可能是支持您的。--鸟甲 2009年1月5日 (一) 17:05 (UTC)[回复]
是的,是在考虑版权的技术问题,和政治无关,请看我的维基百科用户页,就能找到反共宣言。考虑Wikisource:投票#应否允许PD-manifesto的现况,零八宪章最后预料能保留,请稍安勿躁。但因为“假定”性,所以其他类似作品将来不自动保证保留。--Jusjih 2009年1月5日 (一) 18:2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