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文库:版权讨论/存档/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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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侵犯版权页面的2011年存档

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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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删除。--痞子狒狒 2011年2月25日 (五) 22:42 (UTC)[回复]

201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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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删除。--痞子狒狒 2011年2月25日 (五) 22:42 (UTC)[回复]
已经删除。--痞子狒狒 2011年2月25日 (五) 22:42 (UTC)[回复]
极其拙劣的翻译及排版;且缺乏译者的信息,版权不明。应该给予(×)删除之。--痞子狒狒 2011年2月25日 (五) 22:47 (UTC)[回复]
已经删除。--痞子狒狒 2011年3月13日 (日) 20:59 (UTC)[回复]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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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毛泽东作品特别提删讨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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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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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政见会上的发言其性质与公开演讲、公开宣言并无区别。而对于演讲和宣言在维基文库的版权地位,显而易见的是侵犯版权的。另外,我一向反对维基文库沦为宣扬政治观点的场所。因此,综述上述理由,本文应该(×)删除之。--痞子狒狒 2011年4月13日 (三) 03:49 (UTC)[回复]

并不清楚台湾党派文件的法律地位如何?是否触犯当局的相关版权法律?还请释疑之?--痞子狒狒 2011年4月13日 (三) 03:53 (UTC)[回复]
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行宪后各政党办理党务人员,不能认为刑法上所称之公务员。”司法院释字第7号解释:“行宪后各政党、各级党部之书记长,不得认为公务员。”所以台湾党派文件不应算是“公务”作品,即使是执政时期。--Jusjih 2011年4月13日 (三) 09:25 (UTC)[回复]
既如此,那么就应该(×)删除把。--痞子狒狒 2011年4月16日 (六) 00:51 (UTC)[回复]

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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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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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ipmunkes刊登的以下翻译,都宣称CC-BY-SA-3.0,但译者未知,所以要怀疑:
  1. 遭劫的人与逃脱者
  2. 天堂
  3. 墓碑
  4. 就让这夜过去吧
  5. 年轻的米拉、年轻的凯里尔
  6. 当胸膛在月光下化为大理石

--Jusjih 2011年6月12日 (日) 15:07 (UTC)[回复]

而且这些作品作者凯里尔·安哇尔1949年逝世时,印尼著作权继续到1999年底,过了1996年表示在美国足以著作权继续到发表起95年年底。就是即使翻译版权许可确定,恐怕还是要移交加拿大Wikilivres:代收。--Jusjih 2011年6月12日 (日) 15:23 (UTC)[回复]
已经全部删除。--痞子狒狒 2011年8月8日 (一) 02:15 (UTC)[回复]

已经删除。--痞子狒狒 2011年7月1日 (五) 02:33 (UTC)[回复]


已经删除。--痞子狒狒 2011年7月1日 (五) 02:33 (UTC)[回复]

已经删除。--痞子狒狒 2011年8月8日 (一) 02:15 (UTC)[回复]

201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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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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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作者未知,版权不明。--痞子狒狒 2011年8月8日 (一) 02:05 (UTC)[回复]
已经删除两者。--Jusjih 2011年8月29日 (一) 20:26 (UTC)[回复]

理应(×)删除--Zhxy 519 2011年8月18日 (四) 10:41 (UTC)[回复]
已经删除。--Jusjih 2011年8月29日 (一) 20:26 (UTC)[回复]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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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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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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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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