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文庫:寫字間/存檔/200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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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經的版權問題
編輯我剛剛在雜阿含經頁的連結中,看到這個佛經資料庫的版權宣告,其中一條是提供電子佛典資料庫以供各界作非營利性使用,其意和GFDL有所抵觸,但是佛經應屬public domain,這樣的宣告是有效的嗎?--KaurJmeb 04:56 2006年1月3日 (UTC)
- 應該沒有問題吧--Shizhao 02:36 2006年1月4日 (UTC)
- 最近,英文維基文庫曾在en:Wikisource:Possible_copyright_violations#UN_Security_Council_Resolution_1154爭論聯合國文件的版權問題,結果是,雖然不合GFDL,但仍有license。順便請問,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及東方紅在大陸流行時,版權狀況究竟如何?--Jusjih 09:48 2006年1月4日 (UTC)
- 這得看作者是不是逝世超過50年。中國大陸的著作權法有向前追溯的權利。--Shizhao 02:11 2006年1月5日 (UTC)
- 抱歉啊各位,目前所看到的雜阿含經,都是從CBETA電子佛典剪貼來的,不曉得發起這個討論的 KJ 以及所有參與討論的網友,是否也有安裝這套電子書?在CBEATE電子佛典中,每篇經文的最後,確實都有該網頁所提到的版本資訊,裡面也有交待這些經文的來源為何。
- 本來在貼的時候也是有在思考,到底要不要把這個版本資訊一併附上,畢竟這些內容都是該協會成員OCR掃描、校對、整理的辛苦成果。以下節錄其中一篇經文的版本資訊來讓各位看看,然後討論一下,這些東西是該一併貼進來,或是乾脆不要有:
佛說鐵城泥犁經
-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01 冊 No. 0042 鐵城泥犁經
-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Rev. 1.7 (Big5),完成日期:2004/10/07
-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張文明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說明】
- 僅僅是對古籍的標點的話,不受到版權保護。但是如果增加了註解,那麼註解部分受到版權保護--Shizhao 09:28 2006年1月5日 (UTC)
I want to say something also: re-license information in Public Domain to GFDL is WRONG!
--Kentsin 11:44 2006年9月17日 (UTC)
1956年以前的中文文獻應以正體字上傳
編輯簡體中文是自1956年後才規定施行的漢字簡化制度,1956年前的文獻應以正體字來保存,中文古文的研究,即使在簡體中文使用區,仍然以正體中文為主。中文的維基已經提供了正簡體轉換的功能,讓即使是研究者以外的讀者也能自由使用習慣的閱讀方式來閱讀。維基文庫是為了保留人類文明的資產而設立,部分原文以簡體字表示後意思可能與完意不同,這樣就失去了典藏這類文獻的意義。請大家在上傳文獻時,原文為正體字的文獻應以正體中文上傳。--KaurJmeb 08:48 2006年2月5日 (UTC)
- 完全同意。因為我繁簡中文都會用,所以有空我會處理這件事。--Jusjih 09:22 2006年2月6日 (UTC)
- 我也認為應該如此,應該以原始文獻所使用的字來表達,例如:秦漢之後,大概都是用「於」,先秦大概都是用「於」(ex. 詩經)。都不要去更改它,務求保留原貌才是。--Ruan 15:43 2006年2月6日 (UTC)
- 我們應該透過怎樣的程序,將之定成一個方針呢?--KaurJmeb 16:56 2006年2月7日 (UTC)
- 幾乎都是簡體字,除非是舊書才有可能,或者是影印本。也有個別的與古籍有關的著作會使用繁體字,但屬於個別現象--Shizhao 15:23 2006年2月8日 (UTC)
- 我在深圳書城買過正體俞平伯校 <<紅樓夢>>.--Hillgentleman 05:12 2006年11月11日 (UTC)
- 各位是否都贊成文庫收錄原則以第一手資料為主呢? 如果是,則以該文獻之原貌收錄應無異議。就算將來情況正好相反,繁體字成為漢語世界唯一的標準文字,同樣的標準仍然適用於既有的簡體文獻。-- 百楽兔03:05 2006年2月9日 (UTC)
- 如果保持原貌,似乎連標點符號也應該不要了。古籍上都是沒有標點符號的--Shizhao 06:27 2006年2月9日 (UTC)
- 關於標點,我願意且能夠妥協,閣下如何?-- 百楽兔 16:09 2006年2月9日 (UTC)
- 簡化字無法保持原貌,這點似乎不用再辯了,因為,簡化字不只將原本的字形簡化 (這一點還可以接受),也將原本不同義不同形不同音的字合併 (這一點是死穴)。也就是說,保留簡化字,不一定能正確的對應到正體字。但,若是保留正體字,在需要時可以正確無誤地對應到簡化字。至於標點符號,只是為了方便閱讀。若是某人因個別的需要必須將標點符號去除,也不是一件難事,而且這樣做也不會傷害到古籍原貌,不是嗎?--Ruan 17:14 2006年2月9日 (UTC)
- 中國的考據學,經常對古籍的句讀就有多種--Shizhao 18:02 2006年2月9日 (UTC)
- 我正將超過一年的古文老條目正體化,但請問1956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獻,哪一日開始簡化,哪一日之前應以正體字上傳?--Jusjih 09:23 2006年2月10日 (UTC)
- 關於句讀方面,台灣維基人曾在批踢踢的討論版討論,whoevert提出一個看法,大家可以參考,她認為句讀是為了方便大家來解讀,只要在文中註明「原文無句讀」即可。同樣的情形在英文版中也有,她以莎士比亞的劇為例,原文中,莎翁並無提到任何劇場的情形,只有人物的對話,但是後人解讀的版本中,則會在每幕之前加上舞台指示,依舊是研究莎翁劇作學者所依憑的版本,她也提到「如果不加標點,也要把版面編排得容易閱讀,如果使用者覺得不好查閱不方便,文庫本身也會失掉他的一項重要功能」。--KaurJmeb 07:53 2006年2月12日 (UTC)
- 非常同意。最重要的只在於文字本身,其他的標點、註解等只是參考,彈性很大。我看此事就至此定案,列入方針吧。-- 百楽兔 13:36 2006年2月16日 (UTC)
- 使用簡體字地區的用戶,對於輸入繁體字有一定困難,列入方針並不現實--Shizhao 02:22 2006年2月17日 (UTC)
- 文章條目應否移動到正體中文名稱?--Hello World! 15:11 2006年3月16日 (UTC)
- 個人認為條目名倒是無所謂。因為為了方便繁簡雙方用戶,重定向是一定要做的,所以基本上不會像內文一樣產生那麼大的困擾。-- 百楽兎06:25 2006年3月17日 (UTC)
因為我不總是能確定自動正體化後,用字合於原文,所以各位發現不轉換字體應正體化,但不便親自處理的條目,請用Template:正體化,留給任何用戶處理。條目名最好也忠於原文,但各位若無法自行移動頁面,請找管理員合併頁面歷史,不要自行剪貼,否則不會自動移動頁面。簡體文獻內容的「正體化」,還是不做得好,除非是在香港以及澳門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為簡體換繁體常有分叉,容易錯誤。--Jusjih 12:12 2006年3月24日 (UTC)
- 另外,我認為古文不應該使用現代的標點符號。根據傳統對古文的句讀,應該只使用「。」--Shizhao 03:22 2006年3月27日 (UTC)
- 我認為正體化的標籤應該加到文章的末尾,這樣不影響到正文的內容閱讀,畢竟在沒有正體文章之前簡體的也同樣有意義。--Vipuser 06:40 2006年4月21日 (UTC)
- 我不認為如此。--Ruan 10:35 2006年4月21日 (UTC)
- 同意1956年以前的中文文獻應以正體字上傳。--encyclopedist (對話頁) 21:19 2006年4月21日 (UTC)
- 補充說明一下,我的意思是尚未正體化的頁面將正體化標籤放在頁面底部,並不否認1956年以前的中文文獻應以正體字上傳。--Vipuser 08:50 2006年4月22日 (UTC)
我覺得應當確立盡量復原原文的方針,即原文是什麽字,就以改爲該字為最終目標,若有多個版本,以最原始版本為准。具體來説:
- 1956年以前的文字用繁體字。我有個學歷史的同學說,如果是簡體字出版的古籍,有時候相當麻煩,建議少看。另建議盡量保持原文使用的異體字,過於生僻可以加腳註,如果過於生僻到無法輸入,用正字代替,並在腳註説明原字是如何寫的(如左邊是言字旁,右邊是勞)。如果1956年以前的文字已簡體輸入,改爲繁體才可算完美品質,即加Template:正體化促進用戶轉寫,位置我認爲無所謂,個人感覺上面好一些。大陸也不是推行簡體字後就一夜就使用簡體字了,有些1956年後的文字仍然使用繁體字,建議這種情況下仍保持繁體字原貌。
- 對於兩岸四地的文字,應以屬地對待,即大陸、新加坡原文是簡體的,可以由繁體改為簡體,香港、澳門、臺灣原文是繁體的,可以由簡體改為繁體。
- 對於二簡字(似乎電腦字庫裏是沒有的)文字,使用簡體。
- 文章名原則同正文原則,但要建立必要的簡繁重定向。
- 最後建議確立為方針,提倡使用。
前幾日,想確定一個歷史事件時間(各個文章説法不一),查一下《明實錄》,結果發現網上根本免費查不到,要不就得一下子掏好幾百塊錢的年費來查詢。圖書館也找不到,這才覺得維基文庫的重要,這種沒版權的文獻趁早放上來造福大衆,少幾個像我這種有想探求真相興趣卻被金錢打擊積極性的人。--Pubuhan 18:02 2006年5月23日 (UTC)
正體字這個詞可能沒有問題,但是我一直認為簡體字這個詞有斟酌的空間。這個詞似乎應被稱呼為「簡化字」較為妥當。--蘭若非 2006年7月14日
- 順便一提的事,新加坡自從1969年開始在學校推廣簡化漢字,所以更早的新加坡漢字文獻也不應使用簡化字。這點已經寫入Template:正體化。--Jusjih 12:29 2006年7月27日 (UTC)
- Category:不應使用簡化字的頁面已經有近400條目。嘗試將鴨的喜劇回正時,難以找到可靠的正體網頁。各位如欲正體化,但找不到可靠的網頁對照時,建議在頁面頂端加註{{Textquality|50%}},表示尚待校對。--Jusjih 07:43 2006年11月3日 (UTC)
- 因應#聯合國部份作品屬於公有領域,需要特別強調聯合國1971年以前的中文都是中華民國正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蔣介石代表才用簡體。刊登時要依據聯合國網站的原文字體為準。--Jusjih 16:16 2006年11月12日 (UTC)
電腦字體
編輯中文不僅有繁簡體之分,也有不同地區電腦字體之分。例如,<font lang="zh-tw">表示臺灣電腦字體,所以「祇」若用<font lang="zh-tw">祇</font>就顯示成祇。當我們普遍認爲早期中文文獻應以傳統漢字刊登時,是否也應注重電腦字體?大部份傳統漢字的確實字體與font lang="zh-tw"所用者同。然而,剛才在大理院統字第13號解釋測試時,發現使用font lang="zh-tw"的字體轉換成簡體時,不會轉換成font lang="zh-cn"的字體,所以暫時取消font lang="zh-tw",想要討論,徵求意見。--Jusjih 16:22 2006年12月11日 (UTC)
- 剛才發現中文維基百科介面語言設定為臺灣正體時,自動採用<font lang="zh-tw">。我們也應該比照處理,也就是介面語言設定為臺灣正體時,自動採用<font lang="zh-tw">;設定為大陸簡體時,自動採用<font lang="zh-cn">;其餘中文地區電腦字體類推。--Jusjih 18:57 2006年12月11日 (UTC)
竪式書寫的古文
編輯剛剛做好了Template:VH1和Template:Vtext兩個模板,專門用於古文。示例見岳陽樓記和少年中國說(前者保留原來的橫式書寫,後者原橫式書寫原文僅為學校課本中的節選,現擴充為全文並將原節選刪除),請大家看看效果。句讀方面,採用了半角的「.」,個人感覺更好。--地球發動機 13:52 2006年4月24日 (UTC)
- 非常好。這樣遇到原文直寫的中華民國文獻也能如此顯示。--Jusjih 15:58 2006年4月24日 (UTC)
- 看了你整理的作品,我感覺很棒。不過,你可能要多實作幾篇,我才會知道模版怎麼使用。 :) 謝謝!--Ruan 16:49 2006年4月24日 (UTC)
- 目前這套方案的特點和限制:
- 可以做到複製粘貼為普通文本時保持語序不變
- 可以做到句讀不影響排版
- 由於每行自動加入一個全角空格,因此能保證文字較多超過一排的時候不會上下混在一起
- 處理英文字母混雜的時候可能難以排版,最好避免。
- 不能自動斷句,如果一個非常長的段落中間有多/漏字會非常麻煩
- 可以加入<ref></ref>引用,但字高會有變化,正在研究更好的解決方法
- 最新添加了Template:VtextStart和Template:VtextEnd兩個模板,是將Vtext模板加以拆分。還有Template:Lborder,儅需要在左邊加竪綫的時候可以使用這些模板。例子是鄭伯克段於鄢。其實這些模板的用法非常簡單,VH1就是一個標題,Vtext是一列文字。Lborder除了要給出正文外,還需要給出正文的字數(不包括句讀符號)。儅使用{{Vtext|}}的時候,就是一個空列,用作分段。--地球發動機 18:03 2006年4月24日 (UTC)
- 目前這套方案的特點和限制:
- 個人感覺對於編輯者來說難度太大了一點,還需要數字數來排版--Shizhao 03:46 2006年4月25日 (UTC)
豎式排版有其好處是不能否認的,但其缺點也是不容忽視的。以個人的觀察,
- 字數少的文章很有視覺效果,字數多的就看得有點眼花。特別是目前電腦是以橫向閱讀為設計出發點,這個先天限制使得豎式顯示在實用性及效果上都打了不少折扣。
- 句讀效果還是以全形為佳。
- 如Shizhao兄所言,除了數字數(用程式數是很快,但多一個步驟就是多一分時間)之外,排版及後續的維護上會增加投入的時間,有的文獻可能值得,有的又不值得了。
- 一篇文章同時有豎橫兩式的實用性是否足夠?
- 目前可能還看不出來,但如果未來各類應用模板陸續出現後,豎式顯示會不會影響到那些模板的使用,即排版上的問題。甚至,是否會為了解決排版問題而增加模板設計的難度?
- 也是未來的發展。可以想見未來的發展趨勢是各式媒體的交互整合,各類新型態應用的推陳出新,是否會增加未來轉換時的困難度?
我好像批評多於讚美,但其實不是,我非常高興有這麼美麗的模板可以使用,只是考慮到實用價值,就會有所取捨。就好像男人娶老婆不一定會娶自己覺得最漂亮的,有時會選擇最適合一起生活的。(最後這個例子聊資一歡,笑笑就好)-- 百楽兎 14:42 2006年4月25日 (UTC)
- 你的意見是非常中肯的。目前的Web標準確實完全沒有考慮竪式,雖然能夠用各種辦法避開,還是會有各種各樣的難題。比如我自己發現的,竪式文本的打印能力非常差。只要文本一多,打印結果就亂七八糟。看來只能靠W3C將來推出竪式的CSS支持,才能徹底解決問題。目前情況下,我建議竪式文本僅用於字數較少的文章。--地球發動機 08:12 2006年4月26日 (UTC)
- 重大發現:竪式書寫不能繁簡轉換。--Jusjih 04:14 2006年8月10日 (UTC)
- 除非你把屏幕也豎過來,把瀏覽器的缺省滾動條改成橫滾的,讓w3把t2b寫進XHTML1.0……沒用!Source被割得七零八落還叫甚麼Wikisource?Firefox和Maxthon的滾輪縮放也都成了擺設了……我不是反對直書,實在是沒有這箇條件。有女同車 21:13 2006年8月13日 (UTC)
短條目竪寫
編輯我以客中行測試短條目竪寫。請大家發表意見。目前我對竪寫的看法是,短條目古文先用竪寫,再用橫寫,不困難。長條目建議不要太勉強製作竪寫。--Jusjih 16:13 2006年9月17日 (UTC)
繁簡體轉換問題
編輯請管理員注意下,這裡的繁簡體轉換系統存在問題。比如著簡體變成了着,請看這個:著作權。這裡的繁簡體轉換最好跟維基百科的保持同步為好。--地球發動機 05:35 2006年4月23日 (UTC)
- 我倒覺得文庫應取消繁簡轉換。儘管可能會有一頁之中繁簡交雜的問題,但似乎又不是那麼令人介意。我比較在意許多乍看之下無法判斷是否是轉換錯誤的問題,增加校稿上的痛苦指數。-- 百楽兎 13:35 2006年4月25日 (UTC)
「大陸簡體」中「拾」居然都轉成了「十」,能不能取消轉換呢?--Hy48 03:44 2006年5月21日 (UTC)
Category 頁面分類
編輯Category:Chinese 是一個什麼樣子的分類?不太懂它的作用。 --Ruan 06:45 2006年4月29日 (UTC)
- 這個是當初在wikisource.org上的分類,用來表明文章內容的語言,現在沒有用了--Shizhao 07:32 2006年4月29日 (UTC)
- 經過整理,已經沒有頁面鏈入此頁面,並且刪除了。--Jusjih 09:29 2006年6月5日 (UTC)
我做了一個「缺字」的模板
編輯目前仍有一些字未納入Unicode規範,以致缺字的情況還是不可避免。為了整理那些缺字,我做了一個缺字的模板。請見:template:?。
方法:{{?|這裡輸入描述}}
範例:�,仁的古字之一。
使用此模板後的好處有二:
- 在該模板的鏈入頁面中就能找到有哪些文章中有缺字。
- 因為以顯眼的紅色表示,所以在瀏覽文章時能夠很快地找到。
有些字一時打不出來或找不到時也可使用此模板,也許其他編輯者發現時能夠協助輸入。-- 百楽兎 08:03 2006年4月29日 (UTC)
最好將描述加括號顯示出,以區分文章中的正文。--Tevatron 13:38 2006年5月13日 (UTC)
- 描述不會影響到正文(「,仁的古字之一。」是正文)。你可以將鼠標移至上面那個紅色問號上停留一下,你就會見到效果。-- 百楽兎 15:27 2006年5月13日 (UTC)
中華民國法律格式標準化提議
編輯最近從立法院網站上載許多中華民國法律正文,想問的事,非現行條文要如何消歧義。
- 「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五日」或類似寫法太長,不易了解那是立法院修正日期或總統公佈日期,所以我考慮移動頁面縮短之。
- 「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修正」或類似寫法,「修正」二字可以表示那是立法院修正日期,不是總統公佈日期。
- 「民國五十九年」或類似寫法,如果不製造歧義,最精簡。
若有意見,請討論。--Jusjih 15:33 2006年5月12日 (UTC)
- 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可有哪篇為例?-- 百楽兎 12:54 2006年5月13日 (UTC)
- 請看Category:中華民國法律非現行條文。順便一提的事,大部份中華民國法規的正式名稱不冠以「中華民國」,所以要消歧義,例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某法律名城類似,向公司法,建議殿以「 (中華民國)」。--Jusjih 14:36 2006年5月13日 (UTC)
- 請大家去Wikisource:專題/法律進行進一步討論。--Jusjih 16:24 2006年10月27日 (UTC)
維基文庫的使用量排名
編輯根據 [1]的使用量統計。
中文維基文庫超過阿拉伯語版, 成為除了英文版之外最受歡迎的文庫。--Ffaarr 01:18 2006年5月22日 (UTC)
- 恭喜。--Jasonzhuocn...._交流 23:37 2006年6月1日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格式化的建議
編輯由於法律法規是沒有版權的,所以法律法規是維基文庫的一個重要內容。但是目前法律法規的格式很雜亂,完全沒有相應的規則。我們應該討論一個相應的格式規則出來。我的問題如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要不要包括相應的主席令?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要不要包括相應的國務院令?
- 法律文本的開頭「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是採用Header模板還是採用其他的格式?
- 法律正文每行開頭是否縮進2個空格?
--Siriudie 16:40 2006年5月30日 (UTC)
- 法律不能說「作者」吧!--Tevatron 17:50 2006年6月2日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相應的主席令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相應的國務院令當然可以包括,只是要不要分開業面尚待考慮。法律文本的開頭「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建議採用Header模板。人大網法律正文每行開頭縮進2個空格(全角),所以我建議這裡也如此處理。
法律不能說「作者」?我認爲可要可不要。順便一提的事,澳門法律也不受著作權保護,但香港及新加坡法律有政府版權。這裡有沒有澳門人?--Jusjih 15:03 2006年6月3日 (UTC)
- 標題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是置中還是置左?--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8:53 2006年6月5日 (UTC)
- 使用Template:Header就會置中。--Jusjih 05:41 2006年6月14日 (UTC)
- 請大家去Wikisource:專題/法律進行進一步討論。--Jusjih 16:24 2006年10月27日 (UTC)
新的維基文庫標誌
編輯新的維基文庫標誌已使用,但仍是英文名稱。已有新的中文維基文庫標誌嗎?--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8:55 2006年6月5日 (UTC)
- 我做了一個中文的標誌,已上傳,請大家發表意見。--Vipuser 09:03 2006年6月10日 (UTC)
- 我改成新篆體+文字antialias的版本,若不喜歡可以回退。不過文字最好antialias一下,看起來會比較自然。-- 百楽兎 09:06 2006年6月11日 (UTC)
- 不錯,這個古香古色,我同意用這個新的,有其他意見的請繼續發表。--Vipuser 10:20 2006年6月11日 (UTC)
- 這個不錯。若是沒有出現更好的,我也同意用這個新的 logo。 --Ruan 12:37 2006年6月11日 (UTC)
- 我建議用中文維基百科標誌的字體,看上去會比較統一。--encyclopedist (對話頁) 20:29 2006年6月11日 (UTC)
- 有沒有更古一些的?--Shizhao 02:49 2006年6月12日 (UTC)
- 甲骨文?另外,我覺得標誌上的字體不必統一,本來中文的書法就是比較有特色的,各種漂亮的字體都可以通過logo上的字體展示一下哦!--Vipuser 02:56 2006年6月12日 (UTC)
- 隸書字體應該也不錯。--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9:24 2006年6月12日 (UTC)
- 甲骨文?另外,我覺得標誌上的字體不必統一,本來中文的書法就是比較有特色的,各種漂亮的字體都可以通過logo上的字體展示一下哦!--Vipuser 02:56 2006年6月12日 (UTC)
- 我改成新篆體+文字antialias的版本,若不喜歡可以回退。不過文字最好antialias一下,看起來會比較自然。-- 百楽兎 09:06 2006年6月11日 (UTC)
子頁的使用
編輯英文維基文庫已經能使用UN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1、/1、Wikisource:寫字間/存檔/1等子頁鏈接。但在這裡,三國志:卷1、三國演義:第一回等頁面,不能使用Wikisource:寫字間/存檔/卷1、Wikisource:寫字間/存檔/第一回等子頁。能否修正?子頁最後最好用 / 但非 : 。--Jusjih 18:48 2006年6月13日 (UTC)
- 這將是一件大工程!因為很多古籍已經用 : 來做子頁鏈接。不過,若是要跟其他語言採用同樣的格式,也只好動手。大家先討論吧--Ruan 01:29 2006年6月14日 (UTC)
- 剛剛到英文維基文庫看了一下,他們正在做這件大工程。還有一點我不太明白,為什麼要將 redirect 改為 Soft Redirect?這樣做有什麼特別之處?我們也要這麼做嗎?--Ruan 05:12 2006年6月14日 (UTC)
- 英文維基文庫有一種做法是管理員可以快速刪除「不需要」的重定向,但我們暫時不要如此做。要大規模更改子頁格式,最好有機器人代勞。--Jusjih 05:40 2006年6月14日 (UTC)
- 剛剛測試了一下,發現目前中文版還不支持這個功能。--Shizhao 02:21 2006年6月15日 (UTC)
- 中文維基文庫支持/1,但還不支持Wikisource:寫字間/存檔/1,要端看如何改善。--Jusjih 03:31 2006年6月15日 (UTC)
- 剛剛測試了一下,發現目前中文版還不支持這個功能。--Shizhao 02:21 2006年6月15日 (UTC)
請大家再討論一下,若是要改成 /卷1 的型式,有沒有必要如 資治通鑑 般,在某些數字前補零,如 001,023... 。本人認為現在命名的規則好像有點兒混亂。 --Ruan 23:39 2006年6月15日 (UTC)
- 若使用印度阿拉伯數字,某些數字前應補零以求位數一致。--Jusjih 07:14 2006年6月16日 (UTC)
- 依據Bugzilla的訊息,我們可以在這裡使用子頁了,包括像是UN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1、/1、Wikisource:寫字間/存檔/1等子頁鏈接。英文維基文庫的Soft Redirect是指最後應刪除,但不立即刪除的多餘重定向。--Jusjih 02:15 2006年8月15日 (UTC)
- 我正在進行子頁移動重新命名。/卷1 的形式,某些數字將前補零,如 001,023...。中華民國法規曾修訂者,準備用類似/民國80年命名為子頁,而主頁存放沿革,例如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的新形式。如果沒有反對意見,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曾修訂者,也使用類似/1990年命名為子頁,而主頁存放不同版本的目次。--Jusjih 17:03 2006年8月16日 (UTC)
- 依據Bugzilla的訊息,我們可以在這裡使用子頁了,包括像是UN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1、/1、Wikisource:寫字間/存檔/1等子頁鏈接。英文維基文庫的Soft Redirect是指最後應刪除,但不立即刪除的多餘重定向。--Jusjih 02:15 2006年8月15日 (UTC)
/2005年#典籍命名方式的典籍名:卷數命名方式,不適合子頁使用。最近許多頁面都已經移動重命名,以右斜(/)取代冒號(:)配合子頁使用。因為帶有冒號的舊條目重定向,包括多數雙重重定向,想不到太多保留太多價值,反而佔空間,所以如果沒有顯著反對,要不要準備快速刪除帶有冒號的舊條目重定向?--Jusjih 21:55 2006年9月21日 (UTC)
- 支持-- 百楽兎 05:30 2006年9月22日 (UTC)
Wikisource talk:標題格式有列出部份帶有冒號的舊條目重定向。不用鏈接是爲了減少服務器負擔。去Special:Listredirects就能看到許多佔空間的帶有冒號的舊條目重定向。至於已經存在的繁簡重定向則不在這裡提議的快速刪除範圍。--Jusjih 08:30 2006年9月22日 (UTC)
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盟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原版和改編版
編輯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盟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都是聯合國大會決議案的一部份,在聯合國網站的PDF原文都是中華民國正體中文。然而,197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就地取代蔣介石的代表後,不但流行簡化字版,還重新編譯,成爲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改編簡化字版。
有沒有誰知道何時何地何人重新編譯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改編簡化字版?如果版權沒問題,也許我們能雙重版本並列,否則就僅保留原始正體版。Ruan已經完成還原世界人權宣言,而我已經完成還原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盟約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Jusjih 03:43 2006年6月15日 (UTC)
關於Textquality和header模板的堆疊
編輯Textquality和header模板在編輯框中通常會如下堆疊:
{{Textquality}} {{header
但是這種堆疊方式會造成在「維基文庫,自由的源文檔庫」下方多了一條不必要的空行。雖然以下列方式堆疊則不會:
{{Textquality}}{{header
即兩模板間不斷行,但這種堆疊方式對編輯者而言又不直觀,請問有無解決良策?-- 百楽兎 16:13 2006年6月16日 (UTC)
作者
編輯看到許多法律文件的頭部有「作者:xxx」,覺得很可笑。法律文本應該是沒有作者的。--Shizhao 01:28 2006年6月27日 (UTC)
- 法律法規的確不該有「作者」一說,應該是發布機構,建議單獨使用Law模板--Siriudie 03:17 2006年6月27日 (UTC)
- 其實不用再建另一模板 (Template:Law),可以套用 Header 模板並將作者的參數改用 noauthor= 即可。--Ruan 01:24 2006年7月2日 (UTC)
- 請大家去Wikisource:專題/法律進行進一步討論。--Jusjih 16:25 2006年10月27日 (UTC)
跨語言鏈接
編輯能否增加英文版的跨語言鏈接樣式?--Shizhao 09:33 2006年6月27日 (UTC)
- 現在沒有這種樣式?--Jusjih 01:42 2006年6月28日 (UTC)
Special:Import功能已經開啟--Shizhao 05:58 2006年6月29日 (UTC)
- 怎麼使用呢?先要申請嗎?有很多網頁可以直接導入到文庫中的,比如四書五經之類的。--Vipuser 06:40 2006年6月29日 (UTC)
- 這個功能我也不大清楚。我只知道可以在使用mediawiki的站點之間導入、導出文章,包括編輯歷史和編者。對於其他網站我不知道能不能用(這個功能好象只支持xml)--Shizhao 06:44 2006年6月29日 (UTC)
- 以祭十二郎文舉例:
- 在wikipedia上使用w:Special:Export,並把默認鈎選的「只導出當前版本,不含完整的歷史版本」去掉,輸入「祭十二郎文」
- 將導出的頁面存為xml文件
- 在維基文庫使用Special:Import,上傳這個xml文件
比較一下w:祭十二郎文和祭十二郎文的修訂歷史就可以發現,所有在wikipedia上的編輯歷史都被倒入到了維基文庫。哦,這個功能必須具有sysop以上的權限才能使用,也可以單獨授予用戶Import權限--Shizhao 06:57 2006年6月29日 (UTC)
- 由於百科的版本未經過校對 (例:北得軟腳病) 應為比 (意為近來)。所以我將之回復成原文基的版本。抱歉。 --Ruan 14:01 2006年6月29日 (UTC)
- import權限需要單獨授予,我現在也不能用這種功能,好像也沒有授予的權限。--Vipuser 01:00 2006年6月30日 (UTC)
- 我也無法導入修訂史,已經在meta:Talk:Requests for permissions詢問。--Jusjih 01:43 2006年7月8日 (UTC)
- 我剛剛才發現,Import功能需要單獨授權,目前好像這裡只有我有這個權限(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或許我們應該商討一個政策,來決定使用Import權限的方針。
我的一個簡單的想法:設立一個頁面,專門處理Import權限的請求。可以使用這個權限的用戶必須在這裡有一個用戶頁,而且必須至少是某個wikimedia項目中的管理員(任何一個語言版本),因為目前來看,經常作這種移動到其他計劃的工作的用戶,幾乎都是管理員。--Shizhao 15:01 2006年7月8日 (UTC)
- 去元維基詢問後,發現steward能授予導入頁面權限。中文維基文庫沒有steward,但Shizhao在元維基就是steward。我在中文維基詞典有此功能,也希望能在中文維基文庫以及百科使用。--Jusjih 02:04 2006年7月10日 (UTC)
Poem
編輯現在維基文庫支持<Poem> tag,參看m:Poem Extension和[2]--Shizhao 17:13 2006年7月7日 (UTC)
Wikimedia Incubator的中文名稱投票
編輯Wikimedia Incubator的中文名稱投票正在中文維基百科進行中:w:Wikipedia:投票/Wikimedia Incubator的中文名。只要您在任何中文維基媒體計畫中編輯50次以上、參與7天以上都可以投票。 by w:zh:User:笨笨的小B。--218.170.66.181 07:40 2006年8月17日 (UTC)
不同版本的處理
編輯我們文本錄入時要為文本的各種不同用途留活路。盡可能令文本多留空間。
看起來每一文本只需最佳的版本即可, 但是令同一文本的不同版本並存才是正途。現時維基文庫並不支持同一文本的不同版本並存。希望大家認真考慮一下, 定一個長遠的解決方案。
We need to allow multiple version of a text exists in wikisource. How to design a naming convension such that it can allow different versions of ttext to co-exist in wikisource. And how to reference them?
--Kentsin 11:58 2006年9月17日 (UTC)
- 我覺得不同版本的內容大多大同小異,將小異的部份以類似繁簡轉換的方式註記,並提供切換連結就好了。例如:內容中註記為-{A版:真真假假;B版:假假真真}-,並在頁面上方或其他地方留下切換為A版、切換為B版這種連結。-- 百楽兎 05:28 2006年9月22日 (UTC)
- 我發現維基媒體基金會伺服器的錯誤畫面中所用的語法就很類似我上面所說的效果,也許可以考慮引進。-- 百楽兎 16:02 2006年10月1日 (UTC)
譯者不明的作品
編輯英語及葡萄牙語維基文庫已經有模板標示譯者不明的作品。從現在開始,我們可用Template:Translator?標示中文譯者不明的作品,考慮刪除。--Jusjih 13:27 2006年10月13日 (UTC)
- 真奇怪,這個template在我的firefox上打不開,頁面標題顯示為Template:Translator--Shizhao 14:27 2006年10月14日 (UTC)
- 要不要移動到Template:Translator unknown?--Jusjih 15:17 2006年10月17日 (UTC)
-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firefox最近出問題了,只要是打開標題帶有「?」的頁面都會自動把問號省略掉。例如打開Template:Translator?,就會自動進入Template:Translator。以前沒有這個問題。這只是不方便編輯,使用倒是正常--Shizhao 02:36 2006年10月18日 (UTC)
重大發現:1992年6月9日或更早的中華民國著作權限終身加30年
編輯中華民國著作權法/民國79年或更早的版本,著作權限終身加30年,而且沒有該期間屆滿當年之末日為期間之終止規定。直到美國嫌中華民國保護著作權太差勁,施壓形成著作權法/民國81年5月修正時,才改為著作權限終身加50年,而且有該期間屆滿當年之末日為期間之終止規定。因為新法不溯及旣往,所以中華民國作者在1962年6月9日或更早逝世者,包括胡適(1962年2月24日卒),其作品在臺灣已經屬於公有領域。因為1992年在母國已經屬於公有領域的作品,在美國也屬於公有領域,所以我們應考慮製作新版權標記,為被刪除的胡適作品「平反」。(在中國大陸可能仍有版權。)--Jusjih 17:34 2006年10月24日 (UTC)
- 經過清查,我的母親及容忍與自由是曾經被刪除的胡適文章。--Jusjih 18:02 2006年10月24日 (UTC)
- 現在製作{{PD-TW-old-30}},準備恢復胡適文章,但請中國大陸用戶目前勿刊登。--Jusjih 17:09 2006年11月1日 (UTC)
查封網址守則
編輯英文維基文庫有en:Wikisource:Blocking policy,但這裡尚無相應守則時,我們能接受Copyright的用戶名嗎?請看w:Wikipedia:用戶名。--Jusjih 17:00 2006年10月29日 (UTC)
Wikiversity
編輯Wikiversity Beta: 建中文Wikiversity問題 討論
聯合國部份作品屬於公有領域
編輯英文維基文庫歷經一年的爭論後,聯合國部份作品的版權問題終於落幕。en:Administrative Instruction ST/AI/189/Add.9/Rev.2(聯合國網站僅有英文版)第二點規定決議案編輯物放入公有領域。因此,我們可以再度開放刊登聯合國決議案。我們的Template:PD-UN也要參考en:Template:PD-UN修正。--Jusjih 12:33 2006年11月11日 (UTC)
有些大中華地區公有領域作品在美國可能仍有版權!
編輯因為美國尚未接納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第七條第8款較短期間規則,所以有可能給一個作者以長於他本國版權期限的版權。這就是說,雖然中、港、澳、臺一般著作權期限都是作者終身加50年,但1996年1月1日在原作國有版權的作品,在美國可能有更長的期限。許多政客盲目延長版權期限,但許多版權所有者難以聯絡,因而引起破壞文化發展的批評。好在1996年1月1日在原作國已經屬於公有領域的作品,可用{{PD-1996}}。--Jusjih 18:09 2006年11月16日 (UTC)
不同地區的版權
編輯假如一篇文章在中國已經是PD,而在美國則不是(尤其是當這本書在中國和美國都有出版時),那麼維基文庫能否收錄?這裡要考慮到的一個問題是,維基文庫得服務器位於美國,似乎應該遵從美國的法律--Shizhao 02:42 2006年12月14日 (UTC)
- 對。更壞的事,在大中華地區已經著作權過期的作品,或許在美國仍法理有著作權。依據此英文列表,1923年至1977年在美國之外出版的作品,若1996年1月1日在原作地仍有著作權,包括大陸、香港、澳門、新加坡,(臺灣則是2002年1月1日,見),則美國著作權自出版起95年有效,即使現在在原作地著作權已經失效。而1978年起在美國之外出版的作品,若1996年1月1日在原作地仍有著作權,則美國著作權是個人作者終身加70年,或法人作品,出版起95年或創作起120年較短者為准。
這些應該寫入Wikisource:版權信息。--Jusjih 08:51 2006年12月14日 (UTC) - 已經寫入Wikisource:版權信息。因為那裏曾經有重大翻修,所以刪除的部份劃去,而增加的部份劃底綫。--Jusjih 09:18 2006年12月14日 (UTC)
中文維基文庫進居第四大文庫網站
編輯剛加入中文維基文庫第6666條目大理院統字第320號解釋時,也發現以條目數量論,中文維基文庫進居第四大文庫網站,不但早就超越波蘭文版,最近也超越的德文版,僅次於英、法、西班牙文版。--Jusjih 09:45 2006年12月15日 (UTC)
詩歌文獻
編輯詩歌文獻建議使用<poem>標籤--Shizhao 03:22 2006年12月19日 (UTC)
特色文章
編輯我們是否可以引入Wikisource:Featured texts的做法,評選特色文章或特色文獻?--Shizhao 16:48 2006年12月23日 (UTC)
關於豎行文字的問題
編輯使用{{Vtext}}等template時存在一些問題,見萬壽寺記:
- 文中存在的空字的地方,變成豎行以後會被忽略掉
- 怎麼才能讓整篇豎行文字在頁面上左右居中?
--Shizhao 18:10 2006年12月23日 (UTC)
這首詩哪個才是正解?
編輯天馬歌 (李白)作李白所寫,而樂府詩集的天馬歌 (漢郊祀歌)則寫作漢郊祀歌,沒有作者,參看[3]。但是兩首詩內容相同,不知道是哪一個錯誤了?--Shizhao 13:00 2006年12月25日 (UTC)
古詩排版
編輯古詩使用買行一句,還是每行兩句比較好?對於律詩和絕句,目前的出版物兩種情況都有採用,以後者居多。而對於其他類型的古詩,則大多使用每行兩句拍版。但是對於天門這樣句子長短不一的古詩,採用哪種方式比較好?--Shizhao 08:54 2006年12月26日 (UTC)
- 這很難說了。--Jusjih 14:47 2006年12月26日 (UTC)
詩集一類作品的錄入與排版
編輯詩集一類的著作都是對許多詩歌等作品的匯編。由於每首詩歌可以單獨成為一個作品,因此一首詩就是一個頁面。但是對於詩集來說,以前的做法是所有卷列一個目錄,例如唐詩三百首這樣。但是這種做法的缺點是損害了這部著作對詩歌排列的原始面貌。因為原始的唐詩三百首是一卷有很多首詩,而現在每卷則只有一個詩歌的目錄。
我在樂府詩集/001卷做了一些嘗試。仍然是每首詩一個頁面(一首詩既是一個作品,而且一首詩常常會被多部詩集收錄)。但是我通過在每首詩的頁面裡<onlyinclude>標籤,並且在樂府詩集/001卷使用{{:页面名称}}的語法,使得樂府詩集/001卷更加接近於原貌的排版形式。大家看這樣做是否更好一些?
但是我也發現了一個問題,參看玉台新詠: <ref>標籤通過{{:页面名称}}的頁面調用出現了問題,<references/>無法顯示注釋文字,誰有辦法解決嗎?--Shizhao 14:55 2006年12月26日 (UTC)
引入兩個 class
編輯我從 英文文庫 引入兩個 class :prose 以及 lefttext ,而且將原本的行寬 35em 及 33em 都改成 40em,其餘沒更動。我試作了兩個條目:於清河見輓船士新婚與妻別 與 漢書/卷008。各位看看如何? --Ruan 04:28 2006年12月27日 (UTC)
- 具體用處是什麼?--Shizhao 05:07 2006年12月27日 (UTC)
內文字體大小
編輯請問一下,今天為什麼內文的字體變得這麼小?跟左方的導航文字一樣大小了。可以更改嗎?可不可以參考百科那兒的做法? --Ruan 06:31 2006年12月27日 (UTC)
- 字體大小已經恢復之前的樣子了。 --Ruan 06:48 2006年12月27日 (UTC)
大清部份著作原文有無漢文?
編輯請問有沒有誰知道以下大清著作原文有無漢文?
- 七大恨
- 中俄天津條約
- 中俄尼布楚條約
- 中德通商條約
- 中日北京專條
- 中法和約
- 中法天津條約
- 中美天津條約
- 中美望廈條約
- 中英天津條約
- 順治帝遺詔
- 中俄旅大租地條約
- 中英北京條約
- 辛丑條約
- 馬關條約--Jusjih 06:48 2006年12月28日 (UTC)
- 七大恨出自《清太祖高皇帝實錄》。辛丑條約等既然是和清朝簽訂的,應該有漢文的。當時滿文已經沒有幾個人會了--Shizhao 07:35 2006年12月28日 (UTC)
- 璦琿條約註釋說原文沒有漢文。之所以問此問題,是因為許多上述文章用簡字時,會影響是否應用Template:正體化分類為Category:不應使用簡化字的頁面。--Jusjih 10:20 2006年12月28日 (UTC)
佚名文本
編輯我們應該參照en:Wikisource:Anonymous texts製作佚名文本列表,但在Template:header要如何表示作者佚名?--Jusjih 07:01 2006年12月28日 (UTC)
- 用override_author或者noauthor?--Shizhao 07:37 2006年12月28日 (UTC)
- 此事風格在中英文維基文庫都不統一。我們有時用「author=佚名」,連到「作者:佚名」。用「override_author=佚名」會顯示「作者:佚名」但無鏈接。用「noauthor=佚名」會顯示「佚名」,無鏈接。英文維基文庫有時用「override_author=unknown」會顯示「by unknown」但無鏈接。用「noauthor=」不會顯示任何作者。--Jusjih 10:27 2006年12月28日 (UTC)
寫字間名稱討論
編輯寫字間是從英文版的Scriptorium翻譯過來的,詞典解釋:「文書房。在寺院裡被留出來用於複寫、寫作或者註解手稿和記錄的房屋」。我想中國文化在文獻整理上源遠流長,是不是也取一個有文化意味的名字?同時能夠切合文庫的性質。
一些建議:
- 寫字間
- 繕寫處
- 文淵閣
- 文化殿
- 自習室
- 謄書處
- 謄錄所 古時考試,為避免閱卷者認出應試者的筆跡,而將試卷重新謄寫的機構
- 藏經閣
- K書中心
- 文書房
- 皇史成
- 謄往閣
- 善本整理委員會常委會辦公室
歡迎大家繼續討論,提出建議--Shizhao 08:09 2005年12月27日 (UTC)
- 補充謄往閣、善本整理委員會常委會辦公室,和原文寫字間--KaurJmeb 09:03 2005年12月27日 (UTC)
- 雖然感覺比較沒有古意,但是最後一個辦公室選項看起來比較能讓人一目瞭然-_-。又,K書中心好像不太適合吧,感覺像是給考生用功的地方。--Kichyou 21:13 2005年12月27日 (UTC)
- 叫翰林院如何?-- 百楽兔 12:38 2006年1月3日 (UTC)
寫字間名稱討論-續
編輯目前「寫字間」(英文/法文:Scriptorium;德文:Skriptorium)的命名,前面曾有shizhao等諸位用戶提出該名有所不妥,宜重予命名,在對應西歐Scriptorium意義的同時,並體現中華文化源遠流長、深遠博大的品質,見Wikisource:寫字間#寫字間名稱討論。不過之前的討論沒有給出結論,所以現重提該題。
行政規則: 討論及徵詢意見分為三個過程:
- 徵集譯名提案及討論:2006年3月26日至2006年4月2日04:00 (UTC)
- 若屆時討論未能結束,得申請延期;但若無人申請延期,在投票進行期間不得進行討論。
- 第一輪多選投票:2006年4月2日04:00 (UTC)至2006年4月9日04:00 (UTC)
- 每位維基文庫編輯可以選擇多項投票,但每人只能投票一次。若次高票得票數不足最高票得票數的一半,最高票勝選且不進行第二輪投票。否則,得票最多的兩個方案進入第二輪投票。
- (若有需要)第二輪單選投票:2006年4月9日04:00 (UTC)至2006年4月16日04:00 (UTC)
- 每位維基文庫編輯只能選擇一項投票。最高票勝選。
徵集譯名及討論
編輯「Scriptorium」,根據韋氏辭典的解釋是「a copying room for the scribes in a medieval monastery」(中世紀修道院供經書抄錄、編繕、講解人員用的抄寫房)。Shizhao提供的英漢字典解釋是「文書房。在寺院裡被留出來用於複寫、寫作或者註解手稿和記錄的房屋」。譯名的第一批提案已在下面列出。新增提案請列在後面(#起始,並以提名人簽名結尾)。有關討論請放在相關的譯名下(#:起始,同主題的後續討論使用#::等分層放置)。--R.O.C 04:36 2006年3月26日 (UTC)
譯名提案(依提出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