珂雪齋集
作者:袁中道 

珂雪齋前集自序 编辑

袁子曰:《六經》尚矣,文法秦、漢,古詩法漢、魏,近體法盛唐,此詞家三尺也。予敬佩焉,而終不學之;非不學也,不能學也。古之人,意至而法即至焉。吾先有成法據於胸中,勢必不能盡達吾意,達吾意而或不能盡合於古之法。合者留,不合者去,則吾之意其可達於言者有幾,而吾之言其可傳於世者又有幾?故吾以為斷然不能學也,姑抒吾意所欲言而已矣。抒吾意所欲言,即未敢盡遠於法,第欲以意役法,不以法役意。故合於古法者存,不合於古法者亦存。總之,意中勃鬱,不可復茹,其勢不得不吐,姑倒囷出之以自快,而不暇擇焉耳。豈誠謂我用我法,而可目無古人為也?

夫古之人豈易言哉!昔宋子京自謂五十後奉詔修《唐書》,細觀古人文字,回看五十年前所作,幾愧汗欲死。予自十七八歲即知修詞,幾三十年矣,每取舊作視之,四五行後,若荊棘列楮墨間,置之惟恐不速。益覺古人千不可及,萬不可及,其愧汗欲死,又不啻子京已也。

然吾所以不及古人者有故:少誌進取,專攻帖括;中年尚遭擯斥,竭一生精力,以營箋疏。避顰迎笑,至於夢腸嘔血。四十以後,始得卑卑一第。博古修詞,偷晷為之。本不仗習,何由工巧;浮涉淺嘗,安能入微。此其不及古人者一也。古人詩文,皆本之《六經》,以溯其源;參之子史百家,以衍其派。流溢發滿,中弘外肆。吾輩於本業外,惟取涉獵,一經不治,何論餘書。或如牖中窺日,或如顯處視月。此其不如古人者二也。古人研京十年,練都一紀,盡絕外緣,為深湛之思。今者雖有制作,率爾成章,如兔起鶻落,決河放溜,發揮有餘,淘煉無功。此其不及古人者三也。古人慶吊餞送之文,實情真境,不尚浮誇。作者不以為嫌,受者不以為過。近時獻諛進熟,不啻口出,少不稱揚,便同譏刺。自惟骨體靡弱,未能免俗,雖抒性靈,間雜酬應。此其不如古人者四也。少忝聞道,有誌出世,至於操觚,輒懷利刀切泥之歎。嘗欲息機韜穎,遁跡煙雲。故未仕前,大半居山,所作多偶爾寄興,模寫山容水態之語。而高文大冊,寂然無有。此其不如古人者五也。

夫豈惟古人,即本朝諸君子,各有所長,成一家言,敢自謂超乘而上之邪?每思此道,亦自無涯,甫涉其樊,而頭顱已不待矣。兼之頻歲移徙,中間散佚已多,所存什五,荒野固陋,常欲付之祖龍一炬。而名根未忘,不忍棄擲,謬謂千古詞人之於詞,亦猶慈父之於子也。子息托體於形氣,文章亦受孕於靈腑。才不才各言其子,則工不工亦各言其詞。慈父不以子之不皆才也而棄之,詞人又豈以辭之不皆工也而廢之哉?夫父或溺愛,而以不才為才;或苛責,而以才為不才。文章之道,己憎人愛,己愛人憎。箕畢殊好,未能自定。故賅而梓之,亦不敢有去取也。

嗟乎!吾向者無一事非任也,吾今者無一事非讓也。以出世言,已將超悟讓之人,退而修香光之業矣;以用世言,已將經濟讓之人,退而處仕隱之間矣。至於立言一事,向者雖不能窮其變化,而未常無此誌也。今且以經國垂世讓之人,不惟不強合古之法,而亦不肯奢用己之意矣。然則此之梓也,豈欲流通,妄冀有述,聊以結向者修詞之局,以存過雁之一唳,而使後來不復措意此道已爾。盡釋夫不能負不必負之擔,而嬉嬉焉為盛世百不思百不能之愚人,以終其天年,吾從此閑矣。吾計定矣,吾願畢矣!萬曆戊午五月午日,鳧隱居士袁中道書於新安郡校之臥雪齋中。

珂雪齋集選序 编辑

予詩文若干卷,外集若干卷,刻於新安。後官太學博士,攜之而北。及改南儀曹,遂留京師。已付友人汪惟修南歸舟中,不意行至河西務,偶有火變,板遂毀。又一年,惟修與友人刻予所選詩若干卷,且成,問序於予。予曰:詩莫盛於唐,顧唐之所以稱盛者,正以異調同工,而究竟不害其為可傳耳。杜工部之沉著,李青蓮之俊快,兩者其勢若相反,而其實各從所入,以極其才,至於今光焰不磨。夫豈惟諸君子以正聲鳴,即任華、盧同、李賀、孟郊輩,皆相與角奇鬥巧,崢嶸一代。當時之詞人,亦未嘗以其偏枯而詆之,而廢之,此唐之所以盛也。大都天地間之景物,與人心中之情態,千變而未始有極,修詞者堂堂正正,奇奇怪怪,如搜璧采寶者然,以共扶造化未開之倪,以共鳴一代風雅之盛,不亦可乎!夫卮言俚語,信口而出,滔滔莽莽,無復檢括,是固無足道。若夫摭故詘新,喜同惡異,拘執格套,逼塞靈源,此其病,與偭背規矩者正等。予詩不敢望諸作者,而要之攄其意所欲言。譬之囿者,香色皆絕,固為奇觀,即有色而香減,有香而色減,皆宇宙之精華所寄,原不同於蔓草散木,或亦無害其為可傳者。予姑聽其流布焉,而並為之序。天啟二年重九日,鳧隱袁中道撰。

目錄 编辑

  1. 卷一
  2. 卷二
  3. 卷三
  4. 卷四
  5. 卷五
  6. 卷六
  7. 卷七
  8. 卷八
  9. 卷九
  10. 卷十
  11. 卷十一
  12. 卷十二
  13. 卷十三
  14. 卷十四
  15. 卷十五
  16. 卷十六
  17. 卷十七
  18. 卷十八
  19. 卷十九
  20. 卷二十
  21. 卷二十一
  22. 卷二十二
  23. 卷二十三
  24. 卷二十四
  25. 卷二十五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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