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Jusjih/存檔2

最新留言:14年前由Jusjih在话题Please have a look内发布

请改一下MediaWiki:Recentchangestext 编辑

请把wikisource改成template,似乎template更合适。之后请再把wikisource:Recentchanges删除。--wmrwiki 2009年1月1日 (四) 17:07 (UTC)回复

改好了,但wikisource:Recentchanges應否刪除也許應該討論。--Jusjih 2009年1月1日 (四) 17:16 (UTC)回复

Re: 援引主页 编辑

Jusjih兄您好,谢谢您的提醒。我在我的沙盒里测试,发现用{{../}}就可直接援引上一层页面,但在文献页(例如民事訴訟法/民國19年)上测试却失败了,不知道为什么。--鸟甲 2009年1月11日 (日) 03:56 (UTC)回复

在消歧义页上只注明民国法律的沿革,我没有特别的意见,不过,有必要在每个子页上都写明沿革吗?是否有些重复?如果只在主页上写明沿革,是否可以回避这种援引的麻烦?--鸟甲 2009年1月11日 (日) 06:41 (UTC)回复

另外,我发现主页用相对链接引用子页是可以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引用子页{{/2001年}},但为什么子页引用主页就是不行呢?我在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民國17年测试又失败了。--鸟甲 2009年1月11日 (日) 15:04 (UTC)回复

著作權法/民國17年在逻辑上是著作權法的子页,主页移动,子页必须移动,否则会造成概念错误。您如果觉得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民國17年标题内容重复,可以将其改成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17年。--鸟甲 2009年1月11日 (日) 19:03 (UTC)回复

Jusjih兄,您的这个方案,似乎只是为了避免{{:XXX}}这种模板失效,但这个问题除了存在于法律文献页之外,还可能存在于所有援引主页内容的子页,因此最好能找到更好的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我已经在Shizhao的讨论页求助,希望能做到子页以相对链接的模式引用主页上的内容。为了迁就这个技术问题,而在法律的消歧义页上单单列出中华民国的法律沿革,似乎并非最佳做法。不过,如果实在没有其他的技术解决途径,那么作为权宜之计,您的提议也未尝不可。--鸟甲 2009年1月11日 (日) 21:43 (UTC)回复

您所说的“子页援用主页内容代码”,不就是我所说的{{:XXX}}吗(您的举例是{{:著作权法}})?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其他代码被子页援引?我不会大规模移动中华民国法律,之所以移动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是因为存在著作權法 (大韓民國)这样的歧义页面,而目前文库中韩国和日本相关法律都非常罕见,所以不会有您担心的问题。而且,我再顺便说一句,我不认为“在每个子页上都重复主页上的大量沿革内容”是必需的。--鸟甲 2009年1月12日 (一) 02:17 (UTC)回复

我仍然认为相对援引主页内容是最佳方案,在确定“技术上绝对无法解决相对援引主页内容”之前,最好暂时不要更动著作權法,您的动作是否太快了?在消歧义页只写民国法律沿革,会让读者奇怪,是否其他法律都没有任何沿革史?就算民国法律比韩国法律重要,但恐怕不能说比中共法律重要吧,为什么中共的法律沿革不写入消歧义页?民国法律沿革页多,但这并不能构成将沿革都写入消歧义页的好理由,相反,沿革这么多,都写入消歧义页,反而会造成视觉凌乱。目前,和维基百科不同,维基文库并不采用主条目消歧义的方式,而是都采用平等消歧义,英文维基文库似乎也只是采用平等消歧义(见en:Wikisource:Style guide#Disambiguation pages)。另外,我再重申一遍,沿革内容只要出现在主页上一次就够了,子页可以只写明该子页法律版本的相关立法信息,而不必写明历年历次的沿革内容,例如民国著作权法的沿革,出现在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即可,我看不出来您在每个子页上都重复沿革有什么必要性。--鸟甲 2009年1月13日 (二) 01:48 (UTC)回复

当然明白“中华民国法律通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修订频繁复杂许多”,可这和“在每个子页上都重复沿革”有什么必然联系么?恰恰相反,正因为修订频繁,所以沿革史更不需在子页重复。为什么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民國17年的页面上要把民国17年、33年、37年、53年、74年、79年、81年、82年、86年、90年、92年、93年、95年、96年的立法历史都重复一遍?我看,这些信息放在主页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上就够了,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民國17年只需要写“中華民國 17 年 5 月 14 日 制定40條,中華民國 17 年 5 月 14 日公布”足矣,希望您不要把问题复杂化。如果您坚持这种复杂化,那么也没关系,因为凡使用{{:XXX}}这种模板的,都会遇到目标网页移动带来的问题,但无非进行修正也就是了,不能因为有条目使用了{{:XXX}}所以目标条目XXX就必须万年不动,也不是每个民国法律都会因消歧义而被移动,以后大不了移动一个修正一个。消歧义页应该做到简洁明了,不应出现繁杂冗长的法律沿革,这些沿革应移到相关主页。您要是不反对,我现在就可以帮您把著作權法上的民国法律沿革放到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并把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各子页上的{{:XXX}}都修正。这都是个案处理,就目前情况而言,不会有大量民国法律条目因消歧义而移动的情况。--鸟甲 2009年1月13日 (二) 19:12 (UTC)回复

看来,至少我们都同意“沿革不应在消歧义页上出现”,至于“是否可采用主条目消歧义”,这一点可以讨论。不过,即便以后中华民国法律都作为“主条目消歧义”的“主条目”,我仍然不认为需要“在其每个子页上都重复复杂的沿革”,还是那句话:这些沿革在首页展示即可。谢谢。--鸟甲 2009年1月14日 (三) 22:27 (UTC)回复

Re 编辑

Template:Author/lod是指旧的模板,是打错的Template:Author/old。见wikisource:写字间#.E6.96.B0.E7.9A.84.7B.7Bauthor.7D.7D。--wmrwiki 2009年1月30日 (五) 05:27 (UTC)回复

Re 编辑

我明白了。^_^谢谢。春节快乐!百家姓之四 2009年2月1日 (日) 12:32 (UTC)回复

MediaWiki:Common.js 编辑

Hello Jusjih, the JavaScript here is broken in many functions, I get a lot of errors, and these errors in the script destroy the personal scripts even, please could You fix the script or ask a collegue to do it (if You don't know JS well), many thanks, best regards, --小鳥 (:> )=| 2009年2月21日 (六) 04:14 (UTC)回复

I am forwarding your concern to our Scriptorium.--Jusjih 2009年2月22日 (日) 01:00 (UTC)回复

舊金山和平條約 编辑

請問此文譯者?--Jusjih 2009年3月6日 (五) 03:24 (UTC)回复

參考來源網址如下,本人有稍微做一些修改。--philoer1 2009年3月6日 (五) 12:24 (UTC) http://www.taiwantp.net/cgi/TWforum.pl?board_id=2&type=show_post&post=534_18回复

該網站沒有適當版權許可。沒有合理解釋,可能不行收此譯文,但能自行另行翻譯,在GNU自由文檔協議證書下發佈。--Jusjih 2009年3月6日 (五) 04:44 (UTC)回复
根據我詢問相關專業人士,我所引用的中文翻譯是來自中華民國外交部翻譯的官方版本。--philoer1 2009年3月7日 (五) 00:10 (UTC)
我已經取得王雲程先生的授權,將重新使用王雲程先生的版本。網址如下:http://www.oceantaiwan.com/society/20040317.htm 。--philoer1 2009年3月7日 (六) 19:10 (UTC)
請將授權轉發到 permissions at wikimedia dot org ,解釋何種授權。謝謝。--Jusjih 2009年3月8日 (日) 03:46 (UTC)回复
permissions at wikimedia dot org 如何使用,誠心請教。--philoer1 2009年3月9日 (一) 11:10 (UTC)
爲了減少垃圾電郵,英文使用者有時用類似permissions at wikimedia dot org的寫法,其中 at 是 @ 而 dot 是 . 。您就算不會英文,Shizhao會在收到電郵以後處理之。--Jusjih 2009年3月9日 (一) 03:32 (UTC)回复

请点一下 编辑

special:block/wmrwiki


--wmrwiki 2009年3月22日 (日) 17:14 (UTC)--wmrwiki 2009年3月24日 (二) 12:42 (UTC)回复

为何要点一下?--Jusjih 2009年3月22日 (日) 19:39 (UTC)回复

rename 编辑

@zh.wiktionary, zh.wikibooks, zh.wikisource, zh.wikiquote Thanks—不知所

完成,請檢查,但詞典、語錄沒有Skjackey tse-bot,而且教科書我不是行政員,請找User:Shizhao更名。謝謝。--Jusjih 2009年3月26日 (四) 01:30 (UTC)回复

管理员 编辑

Jusjih您好,最近比较忙,不好意思。麻烦您复决吧,谢谢。--瓜皮仔Canton 2009年4月20日 (一) 04:37 (UTC)回复

感谢提醒。:) --瓜皮仔Canton 2009年5月31日 (日) 15:10 (UTC)回复

global rename request 编辑

Hi Jusjih , could you rename my account on the zh projects please.[1] Thank you. Jayvdb 2009年6月15日 (一) 08:32 (UTC)回复

Done. Please check if everything is in order.--Jusjih 2009年6月15日 (一) 18:03 (UTC)回复

更改用戶名 编辑

Jusjih您好,請協助把我的用戶名Advisory從 zhwikiquote、zhwikisource更名為Istcol,謝謝!--Advisory 2009年6月28日 (日) 05:23 (UTC)回复

完成,但會自全域中遷出,所以其他維基最好也比照更名。--Jusjih 2009年6月28日 (日) 15:25 (UTC)回复

界面 编辑

請把w:MediaWiki:Common.jsw:MediaWiki:Common.css和復制到維基文庫。并且在Common.css加入一行:

#bodyContent a:link {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JerryofWong 2009年7月15日 (三) 17:39 (UTC)回复

徹底取代文庫現有的嗎?--Jusjih 2009年7月16日 (四) 02:36 (UTC)回复
至少不會有 --JerryofWong 2009年7月16日 (四) 12:31 (UTC)回复
MediaWiki:Common.css底端加入你請求的,現在對不對?--Jusjih 2009年7月17日 (五) 00:56 (UTC)回复

来说简单一点吧,把MediaWiki:Common.css完全替换为User:JerryofWong/MediaWiki:Common.css的内容,把MediaWiki:Common.js完全替换为User:JerryofWong/MediaWiki:Common.js的内容。--JerryofWong 2009年7月17日 (五) 08:24 (UTC)回复

改了。請檢查對不對。--Jusjih 2009年7月18日 (六) 03:03 (UTC)回复
有一點問題,請用瀏覽器在MediaWiki:Common.css頁面搜尋(引號內部分)

“ #bodyContent a:link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维基文库加入*/”

替換為(引號內部分)

“ #bodyContent 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维基文库加入*/”

還有在底端加入(引號內部分):

“#specialbasic a:hover {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维基文库加入*/”

這樣除了頁面內容主體的鏈接一直有下劃線,其他于維基百科完全一致。--JerryofWong 2009年7月18日 (六) 13:08 (UTC)回复

完成,但下次請考慮直接改你的User:JerryofWong/MediaWiki:Common.css以及User:JerryofWong/MediaWiki:Common.js來提議。--Jusjih 2009年7月19日 (日) 00:46 (UTC)回复
真的完成了吗?--JerryofWong 2009年7月19日 (日) 05:47 (UTC)回复
MediaWiki:Common.css歷史說2010年7月6日Shizhao更改,不可能的。問他之前,暫時不予受理編輯請求。--Jusjih 2009年7月19日 (日) 18:36 (UTC)回复
這是我以前我測試導入功能時加入的,原來可以導入任何時間的xml。這與shizhao無關。--JerryofWong 2009年7月26日 (日) 12:57 (UTC)回复
那爲何扯到未來日期以及Shizhao,製造疑雲呢?--Jusjih 2009年7月27日 (一) 02:36 (UTC)回复
只是为了方便,将当时的版本导出,改了日期又导入。--JerryofWong 2009年7月27日 (一) 14:26 (UTC)回复
為何還不改呢?--JerryofWong 2009年7月29日 (三) 07:57 (UTC)回复

MediaWiki:Summary 编辑

Jusjih您好!MediaWiki:Summary/zh-twMediaWiki:Summary/zh-hk在使用香港及台灣版本時顯示錯誤,煩請把以上界面替換為{{MediaWiki:Summary}},謝謝!--Advisory 2009年7月19日 (日) 04:25 (UTC)回复

改了MediaWiki:Summary/zh-hant。請檢查。--Jusjih 2009年7月19日 (日) 18:34 (UTC)回复

MediaWiki:Common.css2010年 编辑

可能是系统bug导致的。在修订历史中有一条相同的记录:2007年7月6日 (五) 10:23 Shizhao (对话 | 贡献 | 查封) (8,709字节)。所差的只是年份不一样,其他字节和日期时间都一样。希望其他的页面不会出这个问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Shizhao 2009年7月29日 (三) 08:18 (UTC)回复

这个bug似乎很严重,我不能撤销或者覆盖掉这个修订版本--Shizhao 2009年7月29日 (三) 08:31 (UTC)回复
编辑可以撤销,但是修订历史里看不到记录--Shizhao 2009年7月29日 (三) 08:34 (UTC)回复
怀疑是Wmrwiki利用导入功能弄得: http://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Special:%E6%97%A5%E5%BF%97&page=MediaWiki%3ACommon.css 。如果真的如此,是否应该取消他的导入和站长权限?--Shizhao 2009年7月29日 (三) 08:44 (UTC)回复
利用删除恢复的办法修复了--Shizhao 2009年7月29日 (三) 08:46 (UTC)回复
我早已發現 http://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135395 --JerryofWong 2009年7月29日 (三) 13:33 (UTC)回复
基於問題的嚴重性,我已經取消Wmrwiki的導入權限進行調查。調查完畢以後,還能考慮回復權限。--Jusjih 2009年7月30日 (四) 01:29 (UTC)回复
導入了一萬多頁面,調查可能有些困難。--JerryofWong 2009年7月31日 (五) 08:46 (UTC)回复
調查有困難,就不能回復導入權限。--Jusjih 2009年8月1日 (六) 00:20 (UTC)回复
調查何物?--JerryofWong 2009年8月1日 (六) 20:04 (UTC)回复
只是为了方便,将当时的版本导出,改了日期又导入。--JerryofWong 2009年7月27日 (一) 14:26 (UTC)
2010年7月6日Shizhao更改界面爲何發生,製造了疑雲。改了日期又导入,有何優點?--Jusjih 2009年8月2日 (日) 00:23 (UTC)回复
如果不高于最后一個人編輯的時間,那么導入只是在歷史版本。若是高于則更改這個頁面。--JerryofWong 2009年8月2日 (日) 13:34 (UTC)回复
對。導入權限是特權,不是普權,所以要取得社群的信任,不能任意竄改記錄。--Jusjih 2009年8月2日 (日) 16:49 (UTC)回复
以后如何取得社群的信任?--JerryofWong 2009年8月6日 (四) 01:16 (UTC)回复
建議等至少3個月平息期,經常使用編輯摘要,多討論,但這些僅是基本建議,不能保證社群一定信任你擔任導入者或者管理員等。還有,使用中文OCR協助刊登文章無關導入吧?--Jusjih 2009年8月6日 (四) 01:34 (UTC)回复

rename 编辑

請幫我更改用戶名

如果可以,請一併更改於meta和commons的用戶名,謝謝。 (SUL很麻煩 orz...)—FireJackey 2009年8月9日 (日) 17:05 (UTC)回复

是否最後要全域更名?Meta要去m:Meta:Changing username。Commons要去commons:Commons:Changing username。全域更名要去m:Steward requests/Username changes。其他有地方行政員的維基要問地方行政員。--Jusjih 2009年8月9日 (日) 22:23 (UTC)回复
請在中文維基文庫更名,我不理會不活躍的計劃了,謝—FireJackey 2009年8月14日 (五) 09:56 (UTC)回复
完成,但會自全域中遷出。請檢查。--Jusjih 2009年8月15日 (六) 00:10 (UTC)回复

Ask for help 编辑

 

Hello, could you transfer this photo into characters for me? I would like to put it into Vietnamese Wikisource but I don't know anything about Chinese to type it into it or even Chinese keyboard. Hope to hear from you. Thanks in advance. Vinhtantran from vi.wikisource (reply) 2009年8月21日 (五) 08:14 (UTC)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格式的修改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是否可以像聯合國安理會決議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一样按照年份进行格式修改?请管理员告知。谢谢!^_^--痞子狒狒 2009年8月27日 (四) 23:41 (UTC)回复

参考w:Wikipedia:勇于更新页面的精神,当然可以用您的想法去改。曾经考虑是否比照Wikisource: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用可排序列表,但不如整顿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分类索引,而且以“中”字排列“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没有意义。整顿时想请问应否统一用汉语拼音?用汉语拼音像是趋势。--Jusjih 2009年8月28日 (五) 02:41 (UTC)回复
完成中國小說史略的录入后,大概下周开始Wikisource: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格式修改。关于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分类,小弟也会同时进行整顿。小弟会统一用汉语拼音进行分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的“xx法”首字拼音的字母进行分类。届时,请Jusjih兄跟进,帮忙指导。谢谢了^_^--痞子狒狒 2009年8月28日 (五) 22:24 (UTC)回复
已经开始Wikisource: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格式修改和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分类整改。并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2001年法律的编辑,请Jusjih兄帮忙指导。如有不妥之处,希望尽早指出,好作出更改。谢谢了^_^--痞子狒狒 2009年8月29日 (六) 15:51 (UTC)回复
基本可以。顺便请问您有没有中文OCR?--Jusjih 2009年8月30日 (日) 01:24 (UTC)回复
呵呵,可以就好。希望Jusjih兄能够继续帮忙跟进。小弟没有用过中文OCR,但听朋友说过清华紫光的OCR好像不错。Jusjih兄可以去网上查查。另,Jusjih兄别总“您”这么称呼我啊。小弟现在美就读高二,相信小弟肯定比你小的。朋友们都称呼我“狒狒”或者我的英文名Steven,Jusjih兄也可以这么称呼我,呵呵^_^--痞子狒狒 2009年8月30日 (日) 15:11 (UTC)回复
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第一次整理于今日完成。整理内容包括统一用汉语拼音对法律及子类进行分类。请Jusjih兄帮忙校正,谢谢^_^--痞子狒狒 2009年9月19日 (六) 02:11 (UTC)回复
基本可以,但最近繁忙,不便校正。--Jusjih 2009年9月19日 (六) 02:15 (UTC)回复

关于联合国文件的录入 编辑

翻查维基文库收录的联合国文件,发觉一些文件因为年代久远或者其他一些原因而没有文字版本。例如:Wikisource:联合国大会决议、1993年以前的Wikisource:聯合國安理會決議、1997年以前的Wikisource: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等。能否先下载.pdf文件上传,以待文字版本?例如: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9年第24号。不知道文库是否有过先例?请Jusjih兄示下,谢谢^_^--痞子狒狒 2009年9月13日 (日) 02:04 (UTC)回复

可以先下载.pdf文件上传,但请考虑去维基共享资源上载PDF,标示出处以及commons:Template:PD-UN,但不是这边上载内容版权自由的PDF。先上载PDF,再行这边文字化,例如用中文OCR,不错。这边依赖维基共享资源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中華民國法律附件附圖附表以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版权许可在维基共享资源接受时,就不宜在这边上载。--Jusjih 2009年9月13日 (日) 03:08 (UTC)回复
谢谢Jusjih兄告知我方法。有空会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录入。谢谢了^_^--痞子狒狒 2009年9月21日 (一) 23:07 (UTC)回复

請求 编辑

維基文庫有些古文的簡繁轉換需要人工識別,比如 云-雲 。你能否寫一個需要注意的字符表?--JerryofWong 2009年9月13日 (日) 03:49 (UTC)回复

可用-{云}-表示不可“繁化”。字符表不知如何寫。--Jusjih 2009年9月13日 (日) 03:59 (UTC)回复

wikilivres:Special:Contributions/Georgezhao是在下,请管理员把livre上重复的删掉吧,谢谢了。 Georgezhao 2009年9月19日 (六) 02:35 (UTC)回复

刪除完畢。--Jusjih 2009年9月23日 (三) 03:48 (UTC)回复

古兰经的录入 编辑

发现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在维基文库的录入还属于空白。准备进行录入。然,古兰经原文为阿拉伯语。现在普遍流传的中文版本为马坚翻译的全译本。1940年开始翻译,1981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不知道应该怎么解决,请Jusjih兄示下。谢谢^_^--痞子狒狒 2009年9月21日 (一) 23:03 (UTC)回复

不可以在此刊马坚翻译的全译本,1978年逝世,除非你有取得著作权许可。--Jusjih 2009年9月22日 (二) 01:44 (UTC)回复
那小弟找找看有没有其他的版本,或者马坚的版权声明吧。顺便问下,马坚版本的版权是否要到2049年才过期?--痞子狒狒 2009年9月22日 (二) 20:21 (UTC)回复
若著作权期限不改变,在美国是如此,但在两岸四地以及加拿大2029年1月1日版权就过期了。届时若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仍然作梗,就在加拿大Wikilivres:刊登。--Jusjih 2009年9月23日 (三) 03:48 (UTC)回复
谢谢Jusjih兄告知。我尽力找其他的中文版本吧。如果实在不行,就只有以待来者啦。另请Jusjih兄删除现有的古兰经/第一卷 第一章 开端章 (法谛海哈)第二章 黄牛(巴格勒),因为是马坚翻译的版本。再请Jusjih兄在古兰经页面作出警示。谢谢了^_^--痞子狒狒 2009年9月23日 (三) 22:18 (UTC)回复

恢复权限 编辑

能否在10月1日恢复我的导入权限?10月1日是我处于地方沦陷60年的日子,将放丧假7天。我想导入很多内容。--JerryofWong 2009年9月22日 (二) 13:30 (UTC)回复

请去写字间提出。--Jusjih 2009年9月23日 (三) 03:48 (UTC)回复

Re: 加拿大Wikilivres 编辑

阁下您好,國岡上广廣開土境平安好太王碑wikilivres:廣開土境平安好太王碑文应大体相同,只是后者把不同面的碑文分了段落,无法辨认的字用黑空格。 Georgezhao 2009年9月22日 (二) 21:39 (UTC)回复

已经导入您在加拿大Wikilivres的贡献,预备校对整合。--Jusjih 2009年9月23日 (三) 03:48 (UTC)回复

Arilang1234 编辑

Hello,

  • [[::Category:抗日戰爭]] ???
  • [[::Category:中國互聯網]] ???
  • [[::Category:互聯網]]???

Sorry have to talk in English, as my Chinese hand-writing software is not working. Is there any reason why these are not in the category?


Arilang1234 2009年9月23日 (三) 04:33 (UTC)回复

第一者已經加入,但其它目前未使用,要加入,隨時自行作即可。--Jusjih 2009年9月25日 (五) 01:37 (UTC)回复


Thank you Jusih. You mean user can make Category?Arilang1234 2009年9月25日 (五) 03:35 (UTC)回复

對。自行進入分類頁面,然後編輯,就可。--Jusjih 2009年9月25日 (五) 03:37 (UTC)回复


Hi, me again, please advice 《人民日報》社論 OK for wikisource or not? My opinion is 《人民日報》is CCP party newspaper, so 《人民日報》社論 should be CCP party official policy.Arilang1234 2009年9月26日 (六) 06:22 (UTC)回复

很難説,大概不是行政文件。請去寫字間發問。若不確定有行政性質,這邊不收。--Jusjih 2009年9月27日 (日) 00:14 (UTC)回复

Re:删除投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编辑

谢谢Jusjih兄的鼓励和帮助。小弟对于版权方面的问题,有时还不太了解。对于其他一些问题也一知半解。希望Jusjih兄以后不惜赐教。谢谢了^_^--痞子狒狒 2009年9月23日 (三) 22:56 (UTC)回复

希望申请管理员 编辑

Jusjih兄,小弟希望申请成为管理员,以便更好的为维基文库服务。不知道是否合适。希望得到你的帮助与支持。小弟总结了一些自己的优点与缺点如下,以供参考。

  • 缺点:
  1. 对于版权问题还是不甚了解(但是在积极学习中…)
  2. 对于程序语言不太熟悉(还在学习中…)
  3. 还是在校学生,并参与校足球队(有时有比赛);在线时间可能不长
  • 优点:
  1. 热心参与维基文库,并希望帮助他人(这一点我认为很重要)
  2. 能否取长补短,吸取他人意见

另外一些基本信息:

希望得到Jusjih兄帮助与支持。谢谢了^_^--痞子狒狒 2009年9月25日 (五) 20:17 (UTC)回复

申请管理员当然可以,但仍然要社群表决。建议加强用編輯摘要。--Jusjih 2009年9月26日 (六) 01:36 (UTC)回复
是去Wikisource:投票申请表决么?关于编辑摘要,小弟以后一定注意。--痞子狒狒 2009年9月26日 (六) 01:51 (UTC)回复
不是。请去Wikisource:管理员#現時的管理员提名申请。--Jusjih 2009年9月26日 (六) 01:56 (UTC)回复
谢谢Jusjih兄的提醒,已经完成提名。^_^--痞子狒狒 2009年9月26日 (六) 02:45 (UTC)回复

疑惑 编辑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 第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o (二)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o (七)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o (八)向公众提供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回望百年共和路——答《南方周末》记者笑蜀算嗎?

--JerryofWong 2009年10月7日 (三) 12:00 (UTC)回复

不像算是{{PD-PRC-manifesto}}。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 本站网址:http://www.dw-world.de



Arilang1234 2009年10月7日 (三) 21:15 (UTC)回复

可转载但版權許可不足時,要轉交加拿大Wikilivres。--Jusjih 2009年10月12日 (一) 03:12 (UTC)回复


請幫忙查看是否有侵權?

  1. 公开演说应該是 manifesto 吧?
  2. 布告也应該是 manifesto 吧?
  3. 文化大革命两报-刊社論全都是历史重要文件,何謂侵權?Arilang1234 2009年10月13日 (二) 20:03 (UTC)回复
雖然算宣言,但可能要討論以後轉交加拿大Wikilivres代收,這邊停收。--Jusjih 2009年10月14日 (三) 00:58 (UTC)回复
再請问Jusjih 君加拿大Wikilivres和wikisource 是何关係呢?Arilang1234 2009年10月14日 (三) 04:35 (UTC)回复
維基文庫是維基媒體基金會網站,設在美國,版權許可不禁止商業使用,也不禁止改作。加拿大Wikilivres不是維基媒體基金會網站,作品在加拿大是公有領域,或是有著作權持有者的任何許可(要有證據),而且不可刊在維基文庫時,就刊登。{{PD-manifesto}}在英文維基文庫有嚴格審查的作法,当有适当理由认为作品是无需授权的,才能使用。然而,這邊開始太多爭論,恐有濫用傾向,不合CC-by-sa-3.0和GFDL,所以可能要轉交加拿大Wikilivres代收,這邊停收。--Jusjih 2009年10月14日 (三) 16:24 (UTC)回复
那麽你的意思是說用戶:Arilang1234/Sandbox/Articles全部只有轉交加拿大Wikilivres代收?Arilang1234 2009年10月15日 (四) 02:17 (UTC)回复
許多要轉交代收,尚待一一認定。去那邊登記用戶名,就能依據wikilivres:Template:宣言的加拿大法定許可繼續貢獻,不是世界末日。但那邊帳戶不能與維基媒體全域賬戶直通。--Jusjih 2009年10月15日 (四) 03:06 (UTC)回复


已登記 [2]. 我是新手,請多指教.希望不會遇見太多五毛.Arilang1234 2009年10月15日 (四) 04:50 (UTC)回复


wikiquote 毛澤東 编辑

請看看 wikiquote 毛澤東,有很多太長語錄,好像文章一樣,是否要整理一些?Arilang1234 2009年10月28日 (三) 19:48 (UTC)回复

Re:你是管理員了&感谢 编辑

已经收到Jusjih兄之通知。谢谢Jusjih兄对小弟的支持。小弟一定会努力的!还您Jusjih弟以后多多帮助我的工作,谢谢了^_^--痞子狒狒 2009年10月28日 (三) 22:48 (UTC)回复

复制中文Wikipedia投票模板到中文Wikisource,可行否? 编辑

小弟看到Wikipedia的投票模板,感觉到非常实用。如果小弟复制中文Wikipedia投票模板到中文Wikisource,不知Jusjih兄以为如何? ^_^--痞子狒狒 2009年11月10日 (二) 22:25 (UTC)回复

可以,但抄錄時請在編輯摘要至少標示像是出自[[w:Template:重定向]]的敍述,才能從鏈接找到之前的相關編輯歷史,以合乎CC-by-sa-3.0和GFDL署名權要求。--Jusjih 2009年11月11日 (三) 02:57 (UTC)回复
谢谢Jusjih兄提醒。^_^小弟在编辑Template:建议时,标注了复制Wikipedia建议模板到Wikisource,并且在Template talk:建议给出说明和链接。不知这样可行否?请Jusjih兄告知。^_^--痞子狒狒 2009年11月11日 (三) 19:11 (UTC)回复
不是最理想的,所以再度作修正了。--Jusjih 2009年11月12日 (四) 00:21 (UTC)回复
??????以上回复小弟不太理解。哈~能否请Jusjih兄帮忙把Template:建议修改成最佳状态,其余小弟照作便是。如何?谢谢了。^_^--痞子狒狒 2009年11月12日 (四) 21:08 (UTC)回复

请Jusjih兄上线之后来看看,谢谢^_^ 编辑

请Jusjih兄上线后,来Wikisource:写字间#强烈抗议!并请求封禁用户:Arilang1234看看。小弟我已经对Arilang1234这个人无可奈何了。谢谢。--痞子狒狒 2009年12月9日 (三) 17:30 (UTC)回复

谢谢Jusjih兄给出的意见。然,用户:Arilang1234一直不肯致歉,还要狡辩、转移话题。小弟我实在不能接受他的态度。--痞子狒狒 2009年12月10日 (四) 17:22 (UTC)回复

用户讨论:幂帝在线 看似有广告嫌疑 编辑

今日按照往常惯例,准备欢迎进行编辑过的新用户。当打开User talk:幂帝在线时,发现似乎有广告嫌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请Jusjih兄帮助。另请Jusjih兄去Wikisource:删除投票看看新的讨论:越南宪法,还有旧的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谢谢。^_^--痞子狒狒 2009年12月13日 (日) 16:34 (UTC)回复

Please have a look 编辑

  • 十年文革中普遍存在于青年中的那种真理在握,缺乏宽容与和解的精神,绝不妥协的调子,还有你死我活的斗争哲学,在当今互联网上并不陌生,甚至一度成为主流。这可能是以青年为主的政治运动与思想活动中很难避免的致命弱点。
    • 十年文革与十年互联网:我们向何处去?

http://yanghengjunbk.blog.163.com/blog/static/4596419320091116114212410/

What you think? To be frank, the attitudes of admins in zh:wiki are different from those of admins in en:wiki. Is it possible to speculate that one day, zh:wiki would operate the way en:wiki operates?Arilang1234 2009年12月22日 (二) 07:59 (UTC)回复

所問与本文庫之写作或改进無关,恕難回答。--Jusjih 2009年12月23日 (三) 02:33 (UTC)回复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 编辑

已經去寫字間徵求意見。--Jusjih 2009年12月24日 (四) 23:3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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